任海涛老师解读司考改革
任海涛老师解读司考改革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世今生
1966年之前:革命干部转变为土法官,马锡五审判方式
1966-1976:司法体制天下打乱,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被呼唤出,造反派成了警察、法官,一般是直接闯宅、抄家、批斗、杀人,无法无天的年代。
1978年以后:军队干部进法院(退伍前培训三个月)
1986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此后,法官、检察官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分开
2002年:三考合一,“国家统一司法职业规格考试”
2008年:允许在校大四学生参加司法考试
2017年或2018年,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法官、检察官素质的争论
对“法官职业化”的争论、改革
贺卫方:《复转军人进法院》
龙宗智:评贺卫方《复转军人进法院》
曹瑞林:《一场发人深省的争论——我写<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回顾与思考》
天涯论坛:西南政法大学的垃圾学者“贺卫方”论文:不让复转军人进法院
革命思想对司法体制的影响
1、司法机关是党在和平时期的“枪”,是刀把子、枪托子
2、司法是镇压“敌对分子”的工具
3、军人政治素质高,跟随党最紧密,所以把刀把子交给军人最可靠
4、军人为国家奉献了青春年华,应该给他们一个体面的工作
5、军人最合适的安置就是去“公检法司(监狱)”
6、法官、检察官制服就是军服(大盖帽)
肖扬主持第一次司法改革结果
1、不管是不是军人,不能直接进法院、检察院,必须通过统一司法考试才能做法官、检察官
2、不要军队制服,法官改穿法袍,剔除军事化影响
任海涛对“军转干部进法院争议”之评价
若无争议,则不是“变革”。变者,不同以往也,革者,除旧鼎新也。因为利益矛盾不可调和,才有商鞅被车裂、柳宗元被流放、张居正被鞭尸之改革者悲惨命运。想找到一个四平八稳、左右逢源、皆大欢喜的改革方案,几乎是不可能的。
任何一次社会变革,必然引起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的争论,虽然许多人是自认为占在“中立、大局”的位置上,但是十年后来看,未必客观。
十年之后,今日,对于“军转干部直接进法院”,已经没有不同意见了!
三、“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程
2012年十八大: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思维(一切依法办事)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遴选机制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建立健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所有立法、执法、司法及相关工作职位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
2015年6月8日,习近平主持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四、具体改革内容
(一)改革时间表:2017年底前,全部改革完成。最早2017年,最晚2018年。
(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及相关执法部门入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
(三)改革的基本精神
1、“老人老办法”,2016年以前已经通过考试者,有效。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已经入职、评职者,不变。
“新人新办法”相关部门招录新工作人员时,依照新办法。
2.“所有法律职业都应该通过考试”:立法、司法、执法人员。
原文: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3.“强调法律学习、法律工作经历”作为报名资格限制:“专业化”
肖扬改革(不让军转干部直接进法院)—第二次改革(必须有全日制三年以上学习+三年以上法律学习或工作经历)
(四)报名资格限制
原文: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注意:如果是非全日制本科生(不管专业是否为法学类),只能有两条途径:
第一,考取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法学类学历,只承认本科,不承认硕博研究生法学学历。第二,或者重新参加高考,考全日制本科学历。
1.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2.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法学类硕士、博士学位)
3.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4.本科非全日制,只能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或重新高考),然后重复第2、3条。
具体说明
第一,就读于全日制高校(一本、二本、三本)法学类(如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属于“大法学”类别的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历者(有的人本硕连读,直接拿硕士学位的)。
第二类,全日制高校不属于“大法学”(以毕业证上是否出现“法学”字样为准)类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第三类,全日制高校不属于“大法学”本科以上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者。
第四类,非全日制(含法学、非法学),都必须先考取非法律类硕士研究生,获得“非法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然后再考取一个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三年。(非全日制学生,必须先读一个非法律类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参加高考>,以后才有可能申请。)
说明:1.根据惯例,所谓获得学位,应该是指在校生大四学生,研究生在读,而不是说要毕业当年9月份参加考试。
(五)考试内容
1.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比重。15年60分,以后会更多(《卷一卷四通关宝典》每年6月份,会把最新内容总结为四五页纸,全背诵就可以,之前不要学习)
2.减少不常用法律的考察。15年法制史考了4分、国际法从44分降为27分。
3.依宪治国、提高法律人职业道德素养。宪法20分变为27分;法律职业道德从10分变为15分。
2015年:理论法学考了96分,超过民法刑法。“法治理念”考了60分。推荐学习《卷一卷四通关宝典》1月版及免费录音视频,免费赠送6月版大纲新增及9月份冲刺讲义和所有音频视频。
4.减少选择题、增加主观题。现在比重是3:1。估计改革后客观题与主观题比重变为,2:2甚至1:3。因为法、德、日、台等都是“开卷考试”。
主观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治题、法学原理题,是写一篇500字左右的文章。一类是案例分析,改革后比改革前要难。
改革前案例分析,一小个小问题3-4分。
答:应该定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是:“……”。本案中张三的行为“……”,因此构成侵占罪。
改革后案例分析:1)题量增加。2)难度增大。3)除了讲法律规定,要讲不同理论并且分析合理性。4)允许同一个案件有不同结论。一个考生可以把两种观点都写出来,然后,谈一下自己主张哪一种。
实际上就是一篇案例分析的法学小论文。
?要用法律思维来思考问题。法律思维举例:侵权主体是谁?川大能否构成侵权主体?侵权受害者是谁?侵权内容是什么?侵犯的结果是什么?
最后,卷四答题技巧方法还是要看《卷一卷四通关宝典》
最终改革方向:第一,“开卷考试”;第二,笔试+面试(现场录视频,统一阅卷)。
五、结语:最终建议
1.2016年符合报名资格的,全力以赴考试,争取一次性通过。
2.2016年不符合报名资格,2017年以后符合报名资格的同学,现在可以提前用功,但是不要看具体法条。要看案例书,选择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的案例教材,图书馆有很多,学习“以案说法”的套路。
案例教材,学者或者实务工作者写的,都可以,大家好好看,对于训练我们“以案说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有好处的。
好了,就是这些。现场提问时间有限。还有问题的关注“任海涛司考”新浪微博,留言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