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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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深圳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1 修订说明 (5)

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测算表 (9)

2.1小学部分 (9)

2.11 小学部分表1 (9)

2.12 小学部分表2 (10)

2.2初级中学部分 (11)

2.21 初级中学部分表1 (11)

2.22 初级中学部分表2 (12)

3 实验室装备规范 (13)

3.1小学部分 (13)

3.2中学部分 (16)

4 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20)

4.1普通教室(使用面积:≥65㎡/间) (20)

4.1.1 电教平台设备配置表 (20)

4.2科学实验室/探究室 (20)

4.2.1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86㎡/间) (20)

4.2.2 科学探究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 (21)

4.3科学仪器室(含准备室、实验员室)(使用面积:≥60㎡/间) (22)

4.4多媒体网络电脑室(使用面积:≥96㎡/间) (22)

4.5电脑资料及工作室(使用面积:≥30㎡/间) (23)

4.6语言实验室(使用面积:≥86㎡/间) (23)

4.7音乐室(使用面积:≥86㎡/间) (23)

4.8舞蹈室(使用面积:≥100㎡/间) (24)

4.9音乐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24)

4.10美术室(含书法室、使用面积:≥86㎡/间) (24)

4.11美术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24)

4.12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使用面积:≥86㎡/间) (25)

4.13电教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25)

4.14综合实践活动室(使用面积:86㎡/间) (25)

4.15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26)

4.16软件制作室(使用面积:≥30㎡/间) (26)

4.17生物园 (26)

4.18小气象站 (27)

4.19阶梯教室(多功能报告厅)(使用面积:≥200㎡/间) (27)

4.20图书馆藏书室(使用面积:≥32㎡/间) (27)

4.21教师阅览室(使用面积:≥32㎡/间) (28)

4.22学生阅览室(使用面积:≥97㎡/间) (28)

4.23图书管理员工作室(使用面积:6㎡/座) (28)

4.24电子阅览室(使用面积:≥95㎡/间) (29)

4.25校园网络中心(网络) (29)

4.26校园网络中心(机房)(使用面积:≥30㎡/间) (29)

4.27广播室(校园广播系统)(使用面积:≥14㎡/间) (29)

4.28演播室(校园闭路电视系统)(使用面积:≥30㎡/间) (30)

4.29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61㎡/间) (30)

4.30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保健室≥20㎡/间、卫生室≥40㎡/间) (31)

4.31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18㎡/间) (32)

4.32学生体质测试室(使用面积:≥20㎡/间) (32)

4.33体育器材室(使用面积:≥40㎡/间) (32)

4.34少先队部室(使用面积:≥20㎡/间) (33)

4.35校史展览室(使用面积:≥30㎡/间) (33)

4.36文印室(使用面积:≥14㎡/间) (33)

4.37会议接待室 (33)

4.38教师办公室 (34)

4.39行政办公室 (34)

4.40总务仓库 (34)

4.41维修管理室 (34)

4.42配电室 (34)

4.43传达值班室 (34)

4.44学校电话交换系统 (34)

4.45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34)

5 初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35)

5.1普通教室(使用面积:≥70㎡/间) (35)

5.1.1 电教平台设备配置表 (35)

5.2物理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 (35)

5.3化学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 (36)

5.4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 (36)

5.5科学(理、化、生)探究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 (37)

5.6理化生实验员室 (38)

5.7理化生准备室 (38)

5.7.1 物理准备室(含实验员室)(使用面积:≥35㎡/间) (38)

5.7.2 化学准备室(含实验员室)(使用面积:≥35㎡/间) (38)

5.7.3 生物准备室(含实验员室)(使用面积:≥35㎡/间) (39)

5.8仪器室(理、化、生) (39)

5.8.1 物理仪器室(使用面积:≥45㎡/间) (39)

5.8.2 化学仪器室(使用面积:≥45㎡/间) (39)

5.8.3生物仪器室(使用面积:≥45㎡/间) (39)

5.9药品室(使用面积:≥23㎡/间) (39)

5.10危险药品室(使用面积:≥8㎡/间) (39)

5.11培养室(使用面积:≥43㎡/间) (40)

5.12多媒体网络电脑室(使用面积:≥96㎡/间) (40)

5.13电脑资料及工作室(使用面积:≥30㎡/间) (40)

5.14语言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 (41)

5.15音乐室(使用面积:≥96㎡/间) (41)

5.16舞蹈室(使用面积:≥150㎡/间) (42)

5.17器乐排练室(使用面积:≥96㎡/间) (42)

5.18音乐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42)

5.19美术室(含书法室)(使用面积:≥96㎡/间) (43)

5.20美术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43)

5.21历史室(使用面积:≥96㎡/间) (43)

5.22地理室(使用面积:≥96㎡/间) (44)

5.23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使用面积:≥126㎡/间) (44)

5.24电教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45)

5.25综合实践活动(劳技)室(使用面积:≥96㎡/间) (45)

5.26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 (45)

5.27软件制作室(使用面积:≥30㎡/间) (46)

5.28生物园 (46)

5.29地理园 (46)

5.30阶梯教室(多功能报告厅)(使用面积:≥300㎡/间) (46)

5.31图书馆藏书室(使用面积:≥80㎡/间) (47)

5.32教师阅览室(使用面积:≥80㎡/间) (47)

5.33学生阅览室(使用面积:≥324㎡/间) (47)

5.34图书管理员工作室(使用面积:≥12㎡/间) (48)

5.35电子阅览室(使用面积:≥96㎡/间) (48)

5.36校园网络中心(网络) (48)

5.37校园网络中心(机房)(使用面积:≥40㎡/间) (48)

5.38广播室(校园广播系统)(使用面积:≥20㎡/间) (49)

5.39演播室(校园闭路电视系统)(使用面积:≥40㎡/间) (49)

5.40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120㎡/间) (49)

5.41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保健室≥20㎡/间、卫生室≥40㎡/间) (50)

5.42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18㎡/间) (51)

5.43学生体质测试室(使用面积:≥40㎡/间) (51)

5.44体育器材室(使用面积:≥40㎡/间) (51)

5.45团队室(使用面积:≥20㎡/间) (51)

5.46校史(德育)展览室(使用面积:≥50㎡/间) (52)

5.47文印室(使用面积:≥20㎡/间) (52)

5.48会议接待室 (52)

5.49教师办公室 (52)

5.50行政办公室 (53)

5.51总务仓库 (53)

5.52维修管理室 (53)

5.53配电室 (53)

5.54传达值班室 (53)

5.55学校电话交换系统 (53)

5.56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53)

6 附:《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摘录) (54)

6.1附表一:普通中小学校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测算表 (54)

6.2附表二:普通中小学图书室(馆)面积测算表 (64)

1 修订说明

1.1修订原则

1.1.1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适应深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均衡教育资源,促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和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率先实现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深府办〔2011〕3号)文件精神,按照“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信息化”要求,全面修订了2006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的《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深教〔2006〕464号),形成了《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1.2 本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配置标准,不含生活服务、体育活动室(馆)及校园网络信息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1.1.2 本标准中涉及的校园网络中心及网络安全标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学校电话交换系统等标准另行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新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普通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现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执行,逐步完善。

1.2.2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制定。

1.3 编制依据

1.3.1 班额按教育部规定,小学班额为45人,中学班额为50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备设施配备数量应根据学校班额最多学生数作适当增减。

1.3.2 在制定本标准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文件: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粤教体〔2009〕83号);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粤教基〔2006〕92号);

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初中教育装备标准(试行)》(粤

教装备〔2004〕27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发改〔2007〕2235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深财〔2008〕4号)。

1.4 基本要求

1.4.1 本标准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1.4.2 实验室的建设,应满足课程改革的需要,在保证完成国家级课程实验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地方级课程和校本级课程的需求;应有利于探索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应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应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保证安全卫生;应有利于营造浓郁的学科氛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实验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

实验室的建设要求应不低于实验室装备规范的要求。

1.4.3 平行班较多的学校,实验室数量可适当增加。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备设施配备数量应根据学校班额最多学生数作适当增减。

1.4.4 “电脑资料及工作室”与“软件制作室”可合并设置,语言实验室可由具有视听功能的其它室代替。

1.5 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学器材

1.5.1 本标准不包括常规教学仪器、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或教学器材。

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按教育部部颁标准《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或《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7-2006)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要求执行。

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学器材按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要求执行。

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的配备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粤教体〔2009〕83号)要求执行。

1.5.2 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除必须的实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1.6 主要修订内容

1.6.1 为区分基本建设标准和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将原标准名称《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改为《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1.6.2 编制依据增加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发改〔2007〕2235号)。

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学器材增加了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的配备,配备标准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粤教体〔2009〕83号)要求执行。

增加要求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除必须的实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1.6.3 根据《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原标准第一部分“普通教室、实验室及功能室使用面积与间数数量表”,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测算表”并调整部分用房面积。

学校规模取消小学12班,初中12~24班改为18~24班;

小学普通教室使用面积由61㎡增加到65㎡,初中普通教室使用面积由67㎡增加到70㎡;

综合电教室改为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使用面积改为小学86㎡,中学126㎡;

阶梯教室(综合电教室)改为阶梯教室,选配改为必配,使用面积200㎡或以上;

学校医务室改为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20㎡或以上;

调整了图书馆藏书室、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的使用面积;

教师办公室由人均使用面积4㎡改为人均使用面积5.85㎡。

1.6.4 根据教学需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设备设施配备要求作了部分调整。

电教平台增加电子白板(或触控(摸)一体机)以及无线话筒和接收器(选配);

根据信息技术课程设置,在科学探究实验室增配“教育机器人”设备;

为加强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在“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增加“课堂教学录播系统(固定式)”以及在“软件制作室”增加“课堂教学录播系统(移动式)及教育视频资源网络共享系统”;

初中地理室增加“多媒体球幕投影演示仪(数字星球系统、部颁标准教学仪器编号28004)”等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

1.6.5 原标准“附:教育部、广东省及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标准对照表”改为“附:《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摘录)”。

1.7 其他

1.7.1 本标准是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以满足基本教育教学活动需求为原则,相关设施设备应按国产化配置或优先采购国内产品,避免豪华配置。有条件的区、学校可根据本区(校)的办学特色及财力情况提高配置,创建更为人性化的实验室以满足义务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标准中注明“选配”的是指学校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开展课程改革需要以及师资特点和场地、设施等实际条件发展选择配备;注明“学校自定”的是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面积。

1.7.2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对义务教育配置标准的调整,我局将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新文件和新要求,对本标准不断加以完善、补充,以适应我市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测算表

2.1 小学部分

2.11 小学部分表1

2.12 小学部分表2

2.2 初级中学部分

2.22 初级中学部分表2

3 实验室装备规范

3.1 小学部分

3.1.1 功能与要求

功能与要求见表1。

表1功能与要求

3.1.2 建筑要求

a) 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应耐酸碱腐蚀;应设地漏;

b) 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l000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科学教室的窗台适宜高度800mm~900mm,科学教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l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C) 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科学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科学教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

d) 用电负荷:科学教室用电负荷的设计应兼顾现代化教学设备及仪器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3.1.3 环境要求

环境要求见表2。

3.1.4 固定设施

3.1.

4.1 基本要求

a) 书写板: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850mm~1000mm;

b) 讲台:两端与书写板竖直边缘下延长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C) 电源:科学教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d) 水源: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3.1.

4.2 规划建议

a) 气源:可根据需要设置气源,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b) 通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

C) 教学电视:科学教室内设置电视机时,应符合GB 8772的有关要求。观看距离以座椅前缘至电视屏幕垂直面间水平距离为电视机屏幕尺寸的4倍~11倍为宜。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宜超过450,仰角不宜超过300;

d) 教学屏幕:科学教室内安装屏幕时,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应低于l000mm,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l/6。

3.1.

4.2 布置

a) 科学教室及辅助用房宜布置在同一层面;

b) 科学教室第一排实验台的前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书写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

C) 科学教室实验台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d) 学校在进行科学教室布置时,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3.1.5 实验室设备

3.1.5.1 演示台、实验台和准备台

a) 台面:演示台、准备台尺寸不小于(L×D)1400mm×700mm,实验台生均有效操作面积不小于550mm×500mm。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

b) 台面材料:应符合相应材质的力学性能和理化性能要求。耐腐蚀,耐污染等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C) 演示台和实验台均应有良好的稳定性。实验台前沿可设高约50mm的围板,延伸到两侧的围板长应不大于150mm。铺设有管线到桌的实验室,实验台与地面间应采取固定措施。

3.1.5.2 仪器柜、陈列柜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柜中搁板位置应可调节,对于存放较重仪器的搁板宜做承重加强处理。陈列柜宜设计成透明体,并应采取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3.1.5.3 资料柜、储物柜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3.1.5.4 学生凳

高度宜可调节,无棱角。

3.1.5.5 电源

a) 演示台、准备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b) 教学电源和学生电源可选用集控电源或分立电源,负荷应能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3.1.5.6 插座

交流220V,演示台宜采用电流不小于3A,通过国家认证的安全插座,设计位置应合理。

3.1.5.7 水槽

水槽置于台面上的,水槽的四周应做密缝处理,无脱胶、漏水现象,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3.1.5.8 工具

制作、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及仪器小车、梯子等。

3.1.5.9 信息传输设备

宜配置适当的显示装置和播放设备。

a) 信息的传送和显示:信息传送部分可由局域网端口等信息源,计算机等信息查询设备和音、视频电子设备组成,并由显示装置来实现。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宜适时选择;

b) 实验资料的查询:装备一套或多套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设备,方便查询相关资料,帮助自主设计实验。

3.1.5.10 辅助电器

根据学科需求配备电冰箱、恒温箱等。

3.1.5.11 培养室设备

宜设置超净工作台、培养架、培养箱、高压灭菌锅、接种环等培养设备。

3.2 中学部分

3.2.1 功能与要求

功能与要求见表3。

表3 功能与要求

3.2.2 建筑要求

a) 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化学实验室的地面应耐酸碱腐蚀。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和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b) 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l200 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实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l000mm,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c) 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实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实验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

d) 采用通风到桌的化学实验室,应单独设置三相动力电源,独立控制;

e) 用电负荷:实验室的配电线路和设备功率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3.2.3 环境要求

环境要求见表4。

表4 环境要求

3.2.4 固定设施

3.2.

4.1 基本要求

a) 书写板: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l000mm~llOOmm;

b) 讲台:两端与书写板竖直边缘下延长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C) 电源:实验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d) 水源: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e) 气源:可根据需要设置气源,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f) 通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

g) 教学电视:实验室内设置电视机时,应符合GB 8772的有关要求。观看距离以座椅前缘至电视屏幕垂南面间水平距离为电视机屏幕尺寸的4倍~ll倍为宜。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宜超过450,仰角不宜超过300;

h) 教学屏幕:实验室内安装屏幕时,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应低于1lOOmm,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1/6。

3.2.

4.2布置

a) 同一学科的实验室宜布置在同一层面;化学实验室宜设置在一层;

b) 实验室第一排实验台的前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书写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l200mm: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l000mm;

C) 实验室两实验台间前后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l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

d) 实验室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

e) 实验室实验台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f) 学校在进行实验室布置时,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3.2.5 实验室设备

3.2.5.1 演示台、实验台和准备台

a) 台面:演示台、准备台尺寸不小于(L×D)1800mm×700mm,实验台生均有效操作面积不小于600mm×500mm。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

b) 台面材料:应符合相应材质的力学性能和理化性能要求。其中化学台耐腐蚀、耐污染等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c) 演示台和实验台均应有良好的稳定性。实验台前沿可设高约50mm的围板,延伸到两侧的围板长应不大于200 mm。铺设有管线到台的实验室,实验台与地面间应采取固定措施。

3.2.5.2仪器柜、药品柜、陈列柜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柜中搁板位置应可调节,对于存放较重仪器的搁扳宜做承重加强处理。药品柜中搁板宜设计成阶梯式,应设计通风装置;搁板面材应耐酸、耐碱、耐热、阻燃。危险药品柜应防腐、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陈列柜宜设计成透明体,并应采取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3.2.5.3 通风柜(化学)

通风柜用于产生有害气体实验的准备,柜内宜设给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3.2.5.4 资料柜、储物柜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3.2.5.5 学生凳

高度宜可调节,无棱角。

3.2.5.6电源

a) 演示台、准备台和实验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b) 教学电源和学生电源可选用集控电源或分立电源,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3.2.5.7 插座

交流220V,演示台宜采用电流不小于6A多用插座,演示台、实验台应选用通过国家认证的安全插座,设计位置应合理。

3.2.5.8 水槽及水嘴

演示台水槽宽度不小于600mm,实验台水槽宽度不小于400mm;深不小于180mm,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并设高位水嘴。若将水槽置于台面上的,水槽的四周应做密缝处理,无脱胶、漏水现象。

3.2.5.9 废液收集器

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应配置废液收集器。

3.2.5.10 工具

应配置制作、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及仪器小车、梯子等。

3.2.5.11 信息传输设备

宜配置适当的显示装置和播放设备。

a) 信息的传送和显示:信息传送部分可由局域网端口等信息源,计算机等信息查询设备和音、视频电子设备组成,并由显示装置来实现。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宜适时选择;

b) 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实验进行实时测量、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

C) 实验资料的查询:装备一套或多套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设备,方便查询相关资料,帮助自主设计实验。

3.2.5.12 辅助电器

根据学科需求配备电冰箱、恒温箱等。

3.2.5.13 培养室设备

宜设置超净工作台、培养架、培养箱、高压灭菌锅、接种环等培养设备。

注:本规范引用了以下标准。

GB 5700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

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8772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T l7226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阿瓦提县第一中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 阿瓦提县第一中学 2012年9月 阿瓦提县第一中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实施全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向标准化迈进,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通过二至三年得努力,使学校环境与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与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具体目标: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

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得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校,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用科学规范得学校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教师队伍更加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师德师风引其正,科研教改促精神,制度改革促其优”等措施,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学习型团队建设与校本研修,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与学校三级课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得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学校现状分析及具体规划 (一)现状分析,学校占地面积4915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291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2个,学生1613人;现有教师151人。其中高级教师18人,中学一级教师44人。学历达标率100%。多年来,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扬校、文化润校”得办学思想,把“尊重学生得生命,促进学生生命得成长,让学生能够充分享受童年得天真与快乐,同时要为学生得幸福人生与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作为学校得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得教育

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者场所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防建设规范 第三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第六条保安员、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和家长志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_New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8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已于1998年12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7】15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人防标准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校(园)长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建立和完善专兼职校园安全工作队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安全工作机构。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校内交通、通讯工具和执勤防护器材。 3.建立专业化校园保安队伍。每个学校专职保安一般应从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中聘请,保安素质和年龄应当适应学校安全保卫的需要,由公安主管部门统一审查资质,持证上岗。专职保安上岗执勤应着保安制服,佩带保安标志和携

带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器械。 4.专职保安的配备标准。学校一般应配1-3名及以上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寄宿规模需要的专职保安负责寄宿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5.在学校中青年教师和管理干部中聘任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家长、社区志愿者参与的护学护校队伍。 二、物防标准 6.校门、围墙(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低于此高度的围墙(围栏)应当具有防攀爬功能;校门不低于1.7米且可有效防护5人以下集体冲撞,校门处设置值班室或警务室,配备必要的执勤防御(护)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 7.安保人员执勤配备标准:防暴头盔1顶/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1支/人、对讲机1部/人、辣椒喷雾器0.5支/人、钢叉(1套/组,每套钢叉包括叉腰、叉颈、叉脚用各一把)。学校视频监控报警室、财务室、电教室、实验室以及保密、危险物品存放点等重要部位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8.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安装路灯,亮化率达100%。 9.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尤其学生宿

二级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详]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成都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省、市政府关于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使我市普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素质教育对校园和校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本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特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编制本建设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建设指导意见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建标 [2002]102 号)、《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参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109-2008)、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市教育发展现状和《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 年 3 月),以及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建设指导意见是我市新建中小学校建设中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各级相关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中小学校的基本依据,是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创建的参照依据。在达到本建设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标准,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成都

2020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0 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积极努力,使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科学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管理更加科学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 、成立学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与专项小组。 2 、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制定自评工作制度,实施督导评估目标责任制。 3 、对照标准,严格自查,摸清底数。 4 、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4月): 1 、统计分析数据,及时上报 2 、根据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分布实施。 3 、制定进度时间安排表,20xx 年1- 4 月针对标准自查自评,20xx 年5-6 针对不达标的进行整改,20xx 年7 结合县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

善标准。8月完成上报资料,收集整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软件资料,9 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逐步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 年7月—20xx 年9月):针对县验收小组的提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全身心投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的各项工作,同时,迎接市政府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组的抽查验收。向县教育局提交项目学校自查自评资料,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 五、保障措施 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落实,需要学校科学统筹做好组织与保障工作。学校将重视舆论宣传,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制定详尽的实施计划,确立相应的保障体系。 1 、观念转变 ,高度重视。 首先组织学校教师进行学习,充分把握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精髓; 其次,在全校进行广泛地动员与宣传,深刻理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对学校发展的战略意义。 2 、组织保障,明确责任。 我校将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具体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动员各位教师要以积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来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做到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明确要求,并通过本次的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规步规是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阳光体育

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

小学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自评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校的安全工作水平,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我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的落实、监督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刻理解和掌握了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和评价,对我校的安全管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揭东区新时代小学创办于1985年春,是一所山村完全小学。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学生331人,教师24人,学校占地面积992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学校拥有教学楼一幢,功能室9间,包括计算机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体育室、心理咨询室、少先队室、卫生室、图书阅览室。 二、组织保障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按照规定建立了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各部门还设定了相关安全机构及成员。 三、宣传教育 在每学期开学的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上,校长和分管安全领导对学校安全、消防等问题都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求教职工加 强安全意识,同时制定了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强调安全值班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做到责任明确,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求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负责落实,具体到人;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时刻注意安全防范。

学校每学期都要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人员召开学校安全会议,强调食品安全、防火安全及其他校园安全,布置有关主管科室加强安全检查和落实,切实承担起“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每学期都邀请消防部门的专家到校给全体师生做防火知识讲座;每学期都邀请司法局领导到我校做法制报告,使学生接受法制教育,收到显著成效;每学期邀请派出所干警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法治教育等活动。 学校每年都利用“消防安全日”、“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交通、消防等安全宣传活动,采用广播、黑板报、条幅、主题班会等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方式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管理条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地震减灾法》等;在校园显眼处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学校宣传栏还设有“安全宣传”的专栏。通过以上措施,在校内营造出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安全权益 学校与员工订立了劳动合同,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学校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规章制度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每位教职员工人手一册。学校各种有关安全会议记录,检维修安全设备设施记录齐全。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完整的安全工作记录档案,档案内容涵盖了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落实与检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隐患整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试行) 一、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三、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五、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二)公共卫生科室。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三)医技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四)其他科室。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社区医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 (五)管理科室。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六、人员配置 (一)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5%。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医护比达到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七、设备设施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一)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三)业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相关要求。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名称及工作阶段 项目名称:x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工作阶段:可行性研究 1.2 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 项目建设单位:xxx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本报告由xxx投资咨询服务部编制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丙 61000737 1.4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及范围 1.4.1研究工作依据 1、《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5、《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6、《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7、《“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教发〔2007〕20号); 8、《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年12月1日通过); 9、《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1994年发布); 10、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有关规定; 11、《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 12、《陕西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13、《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2研究工作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规范及标准以及x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设想,着重对工程建设进行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对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对校址选择及外部建设条件进行考察;对项目对周围环境及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进行评价;对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进行设置和配备;对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及进度进行安排;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及研究分析资金来源状况;对项目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1.5 项目建设地址 xxx特殊教育学校选址于县城城市主干道西新街以南,凤凰西路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 ——横车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为了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横车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横车镇中心学校、各初中、小学以县教育局《蕲春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照标准组织实施,并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使我镇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在,就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及完成情况向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汇报如下: 一、面对现状,我们努力 我镇原有中小学校51所,经过不断的布局调整,截至2010年秋季,全镇仍有初中5所,完小8所,初小13所,教学点8所。学校布局分散,发展不平衡,偏远地区生源严重不足,近半数初小教学点全校学生不过50人,教育资源荒废,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学校发展后劲不足。面对现实,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采取行动,只能是导致恶性循环,长期下去横车教育大镇将会名不符实。一年来,我们大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调整学校布局,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促进了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促进了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1、主要做法 2011年3月,我镇被县教育局确定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面对辖区内众多的中小学校,面对各学校薄弱的基础设施,更面对繁重的建设任务和紧张的施工时间,我们周密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我镇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1)健全机构,加强组织管理。为了使标准化建设迅速步入正轨,我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统一领导全镇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针对个别校长畏难的思想苗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这次标准化建设的意

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者场所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防建设规范 第三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

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第六条保安员、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

二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病床每床单元设备 病床 1/床 供氧终端 1/床 吸引终端 1/床 呼叫器 1/床 床头灯 1/床 卫生间呼叫器 1/病室 床单位消毒器 1/病区 (二)基本设备 治疗车按需要配置 病历车按需要配置 抢救车按需要配置 药物振荡器按需要配置 体温计甩降器按需要配置 心电图机≥10台(功能检查室以多导心电图为宜。急诊科、监护室 必备)

动态心电分析系统≥1台 脑电图仪 1台 呼吸器 1台/病区(急诊科、麻醉科适当增加) 心肺复苏器 1台 洗胃机≥2台 心电除颤仪≥4台(急诊科、监护室必备) 呼吸机≥10台(急诊科、呼吸科按需配置无创呼吸机。ICU病区 每2床配置1台) 监护仪每个标准病区配置5-10台。ICU床旁监护每床配置1台 中央监护系统≥2套(急诊、ICU和全院ICU各一套) (三)专科设备 根据县(市)综合医院建设规模、专科发展及病人需求,酌情配置 心内科: CCU监护系统 1套 运动负荷测试系统 1套 电生理记录仪 1台 射频消融仪 1台

多道心电图机 1台 除颤监护仪 1台 呼吸科: 呼吸机 3台(部分配置无创型) 肺功能仪 1台 电子支气管镜 1台 消化科: 电子肠镜每2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胃镜每1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十二指肠镜 1台 电子胃肠镜系统≥2套 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每5个血透病人配置1台,不少于5台血液滤过机≥2台 神经内科: 经颅多普勒仪 1台 肌电图仪 1台 传染科:

肝病治疗仪 1台 内分泌科: 动态血糖监测仪 1台 胰岛素注射泵≥3台 普外科: 腹腔镜≥1台(手术量3-4人/日配一台)胆道镜 1台 超声刀 1台 心胸外科: 胸腔镜 1台 体外循环机 1台 骨科: 关节镜 1台 椎间盘镜 1台 神经外科: 颅内压监护仪 1台 手术显微镜 1台 电动开颅系统 1套

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初探

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初探 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刘升 [摘要]资源教室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特定场所,是特殊教育学校重要的专用教室之一。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源教室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满足特殊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资源教室的管理,选配好资源教师,根据资源教室的资源情况和学生的需要开设不同形式的特殊教育服务。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 资源教室( resource room)是在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的集课程、教材、专业图书以及学具、教具、康复器材和辅助技术于一体的专用教室;它具有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咨询、个案管理、教育心理诊断、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学支持、学习辅导、补救教学、康复训练和教育效果评估等多种功能,其目的是满足具有显著个别差异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①。 资源教室最早起源于美国,当时只限于为视觉障碍学生在普通学校中就学提供特殊帮助,后来逐渐扩大到为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教学支援。我国台湾在1975年成立了第一间启聪资源教室,此后在一些学校陆续开始设置不同类别的资源教室,到1978年,台湾正式推行资源教室方案,资源教室建设得到较快发展。 在我国大陆地区,资源教室建设随着随班就读的开展而得到发展和重视。20世纪90年代初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贵州省资助建立了我国大陆地区第一批资源教室。90年代中期,我国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的部分学校开始进行创建资源教室的尝试。2000年以后,我国资源教室的建设在部分地区开始纳入特教学校的建设规划,北京、上海等地的资源教室建设起步比较早,为各地的资源教室建设起到了带动和示范作用,资源教室建设也成为特殊教育界关注的一个热点,成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在特教学校建立资源教室的意义 (一)建立资源教室是新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力的增强,以及国民对特殊教育认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的特殊教育在近些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特殊教育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这么高度的重视,并成为公共教育的一部分。基于人权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理念,特殊儿童也应该像正常儿童一样公平地享有国民应有的优质的教育。当前,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①许家成周月霞主编,《资源教室的建设与运作》,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7月第一版,第2页。

校园四防建设标准

马庄小学、学校、幼儿园“四防”建设标准 一、人防建设 (一)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应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二)校园应聘用或自招专职门卫和保安员。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3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至少配4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保安员应履行24小时值守、巡查职责,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本、交接班登记本、巡查记录本。 (三)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二、物防建设 (一)应根据交通、治安环境的实际情况,在校园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式样附后) (二)校园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

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三)校园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 三、技防建设 (一)校园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联网。 (二)校园大门口、教学楼、学生宿舍及楼梯、操场等重要位置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全覆盖,视频资料保存30天以上,并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联网。视频监控室必须有专人值守,并有视频监控巡查记录本,白天不少于5次,晚上不少于2次。 (三)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联网。 (四)保持技防设施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 四、制度防建设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保卫机构工作职责

二级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二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科室设备 (一)、职能科室 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预防保健科、信息科、总务科、医疗设备科、财务科 (二)、临床科室 1、一级科室应设: 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康复科、理疗科、家庭病床科、中医科. 2、二级专业科室: ①、内科:可从呼吸、消化、心血管、血液,内分泌、泌尿和神经内科等中选设。 ②、外科:3个以上,可从腹、骨、胸、泌尿和神经外科中选设。 ③、妇产科:可配置(综合产床、人流设备、吸引器、手术器械) ④.儿科:(复苏气囊、负压吸痰器、婴儿称) 3、ICU与CCU ①、ICU可配置:呼吸机、重症监护仪、吊塔等 ②、CCU全院至少有1个 (三)、医技及业务科室 1、药剂科:配置相关设备,须建制剂室 2、放射室:DR、全自动洗片机、防护设施 3、检验科:全自动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

00T/H左右速度)、尿液分析仪、显微镜、血液冷存箱、试剂冷藏箱、离心机、水浴锅等. 4、功能检查科:推车式黑白B超、彩色多普勒 5、病理科:包埋机、晾片柜、晾片机等 6、营养室 7、手术室:整体反射无影灯、电动手术床、麻醉机、高频电刀、除颤仪、心脏起博器、三氧消毒机等 8、消毒供应室:高压真空灭菌器、封口机 9、预防保健科 10、眼科:检眼镜、裂隙灯、相关器械 11、耳鼻喉科:耳鼻喉综合治疗椅 12、口腔科:牙科综合治疗机、三次预真空灭菌器、牙科X光射线机、封口机 13、理疗科:腰椎牵引床、颈椎牵引椅、中药薰蒸床、电磁波治疗仪 以上为二级医院基本配置,具体由需求而定.

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标准

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国家标准GB/T29315-2012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人防标准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校园)长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建立和完善专兼职校园安全工作队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安全工作机构。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校内交通、通讯工具和执勤防护器材。 3、建立专业化校园保安队伍。每个学校专职保安一般应从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中聘请,保安素质和年龄应当适应学校安全保卫的需要,由公安主管部门统一审查资质,持证上岗。专职保安上岗执勤应着保安制服,佩带保安标志和携带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器械。

4、专职保安的配备标准。学校每个校区一般应配3名以上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寄宿规模需要的专职保安负责寄宿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5、在学校中青年教师和管理干部中聘任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家 长、社区志愿者参与的护学护校队伍。 二物防标准 6、学校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封闭式围墙(围栏)、校门,围墙(围 栏)高度不低于1.8米,低于此高度的围墙(围栏)应当具有防攀爬功能;校门不低于1.7米且可有效防护5人以下集体冲撞,校门处设置值班室或警务室,配备必要的执勤防御(护)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 7、安保人员执勤防御器械配备标准:防暴头盔(1顶/人)、防刺背心(0.5套/人)、防割手套(1畐〃人)、橡胶警棍(1支/人)、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1支/人)、对讲机(1 部/人)、辣椒喷雾器(0.5支/人)、钢叉(1套/组,每套钢叉包括叉腰、叉颈、叉脚用各一把)。 &学校视频监控报警室、财务室、电教室、实验室以及保密、危险物品存放点等重要部位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9、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安装路灯,亮化率达100% 10、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按规定配置 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用标准化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合理确定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与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所称特殊教育学校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盲、聋、智障学生的学校。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实施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和使用功能,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无障碍”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本建设标准将各类校舍面积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校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分为Ⅰ类和Ⅱ类。新建学校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建在县级城镇

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建在地(州)、市及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 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九条办学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盲、聋校为9班、18班、27班,12人/班。 二、培智学校为9班、18班、27班,8人/班。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四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一、盲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直观教室、音乐教室、乐器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地理教室、小琴房。 二、聋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训小教室、律动教室及辅房、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语训小教室、职业技术教室。 三、培智学校:包括普通教室、唱游教室、心理疏导个训室、计算机教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家政训练教室、语训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律动教室及辅房、乐器室、情景教室。 第十二条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康复训练室、体育器材室。盲校应增设风雨操场、心理咨询室、视力

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

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以教育的现代化为标志,努力建成与现代化大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现代的教育观念、优化的教育结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先进的教学设施、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水平的教育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 二、计划目标 立足现状,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力争在2011年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主要措施 1、明确职责 坚持明确的办学方向,成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把学校标准化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校园环境建设 在教育实践中能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角度育人,达到环境育人的目的,特别在美化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中,包括建筑、环境绿化、校园卫生等,表现和标志校园文化的东西,其构造和设计都能够体现出广大师生的价值目标和审美意向,使校园环境建设真正起到育人的目的。 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把素质教育落实到实处 标准化学校要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入手,充分发挥教改科研的优势,完善课程设置,,改革课堂教学,改革评价制度。要切实强化学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力求通过管理出质量,出效益,从根本上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 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工作的各项措施中的头等重要措施。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

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化干部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开展计算机等现代化教育基本技能训练,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创新型教师,是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教育投入体制 在继续保持增长的基础上,设立“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积极开展勤工俭学,依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 七、师资培训方面: 以新课改为契机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外派教师参加学历提高教育、继续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拨定期培训,使专任教师即符合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又要满足于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八、建设保障措施: 积级争取上级和地方政府的投入,开源节流利用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经费,大力开展勤工俭学,创造条件奉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九、学校管理 1、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以及终身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体系。 2、坚持依法治校,学校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 3、学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奋斗目标,具有办学特色或突出的办学优势。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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