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医院章程(定稿)

中蒙医院章程(定稿)
中蒙医院章程(定稿)

牙克石市中蒙医院

章程

牙克石市中蒙医院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牙克石市中蒙医院。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兴安东街37号。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差额拨款)。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72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举办单位是牙克石市卫生局。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牙克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中蒙医院的宗旨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九条中蒙医院的业务范围包括:预防保健、全科诊疗、康复医学、中医、中药、蒙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列范围。

第三章举办单位

第十条举办单位(牙克石市卫生局)行使下列权利:(一)提出医院办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确保公益性的办院方向;

(二)组建医院第一届理事会;

(三)向医院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

(四)提名医院的理事长、理事;

(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六)监督医院运行;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理事会

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名额、产生方式为:

(一)政府部门代表3名。分别是市政府1名、市卫

生局1名、市财政局1名,由市政府或政府部门委派出任。

(二)医院代表4名。院长为当然理事,其他人选经院长办公会表决通过产生。

(三)社会代表2名。分别是专家学者代表1名、服务对象代表1名。由市卫生局和中蒙医院共同酝酿,从符合条件的医疗专家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中推选产生。

理事会换届时,理事应按照原渠道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提出医院章程的修改意见;

(二)审议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

(三)依据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医院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四)拟定医院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臵方案;

(五)审定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提名医院行政负责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

(七)审议医院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八)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评;

(十)提名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二节理事

第十四条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本单位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住宿、咨询等费用,可按医院相关规定列支。

第十五条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会议和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医院的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不擅自公开本单位涉密信息;

(五)不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从本单位牟取

不当利益;

(六)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十九条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一条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理事长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由市卫生局和中蒙医院共同推荐,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医院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确认理事会议议题;

(四)督促和检查理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节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设执行理事1名(由医院院长兼任),具体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全部理事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程序:

(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

(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

(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

(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

半数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二)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管理层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院长负责制。

第三十二条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工作人员管理;

(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任命,政府党组履行聘任手续,提交理事会通过;行政负责人副职由行政负责人提名,报理事会审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举办单位任命,报人社部门备案(副科级的由市委任命,政府党组履行聘任手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行政负责人提名,报理事会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行政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如医院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探讨植入式合作和社会办医;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按照理事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院长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六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四十条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理事会换届和行政负责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一)本单位年度报告;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医院依法执业登记情况;

(三)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信息;

(四)医院概况、医院动态、管理团队、专科特色等;

(五)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投诉电话与信箱,接受

社会监督;

(六)卫生材料、检验试剂、设备、后勤服务等招投标;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自行决定解散,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臵。

第九章章程修改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实际情况,涉及重大事项或多项条款修改的,采用章程整体性修改的方式;涉及某项条款修改的,采用在原章程后附加相关说明的方式。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14年 11月18日理事会表决后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明确牙克石市中蒙医院理事会的运营管理权限,确保理事会科学、高效、有序地规范运作和正确决策,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医院设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理事任期从理事会成立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二条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1名(由医院院长兼任)。

第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提出本单位章程的修改意见;

(二)审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

(三)审定本单位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拟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臵方案;

(五)审定本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提名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

(七)审议本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

(八)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评;

(十)提名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

并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四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议议题;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理事长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方案的制定,如章程的修改和其他重大事项并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建立理事会工作流程,确保理事会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三)向理事会成员分配专项任务,完成设定的工作目标;

(四)代表理事会或委托理事向主管单位报告工作;

(五)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第六条理事长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认真、按时组织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对于理事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七条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进行。理事会决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每一理事享有一票否决权。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长应召集临时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行政负责人提议时。

理事长在收到召开理事理事会的提议并阐明会议议题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在十日内发出召集临时理事会的通知。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理事的权利。理事未出席理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条理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理事出席理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理事会应当建议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理事辞职应当向理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理事的辞职报告由理事会批准后方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医院和举办单位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

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医院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理事会秘书负责如实编写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律依据并作为医院重要档案由理事会秘书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理事应当在理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医院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则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规则内容与之抵触时,应及时进行修订,由理事会审议批准。

年月日

院长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依照《牙克石市中蒙医院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牙克石市中蒙医院。

第三条本医院设臵院长一名,由市委任命,政府党组聘任。院长主持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章院长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院长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清晰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能够辨别社会的主流价值趋向,具备主动、前瞻、创造、和谐的价值个性;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忠诚度,良好的职业操守,一定的成就基础,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社会荣誉;

(三)具有与时俱进的基础知识体系,掌握与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社会等主流价值观相适应的知识和信息;具备深厚的医疗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掌握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备出色的分析、判断等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较

强计划、组织、协调等领导、决策和执行能力。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医院院长: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医院院长。

第七条拟聘任的医院院长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院长的权限

第八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相关决议,全面主持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定医院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运营计划;

(三)拟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拟定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五)拟定医院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医院具体规章;

(六)决定医院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的任免;

(七)决定医院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八)按照授权权限审批医院日常运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九)医院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理事会对院长重大事务的授权;

(一)医院从事资金、资产的运用、处臵等业务活动。

(二)“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1.医疗设备、器材和物料购销;

2.医院其他运营资产的购销,如办公设备、劳防设备等;

3.医院宣传及推广;

4.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合作;

5.其他业务活动。

医院院长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可以视实际情况将部分职权授予医院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

(三)医院从事大额超壹百万元金额的未列入当年度财务预算的业务活动,需由医院院长制定方案报医院理事会审核,理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由医院院长负责实施;

(四)医院院长应将重大事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充分地向理事会作出书面报告,并接受理事或监事的质询。

第十条医院副院长主要职权:

(一)医院副院长受医院院长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医院院长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的意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

民营医院人事任命书

民营医院人事任命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任命书 XXXXX字(2012)1101号—————————————————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任命: 先生为XXXX医院业务院长,率领全院职工,行使门诊各项工作职权,按照公司决策的医院发展战略目标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及业务经营支持。 女士为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同时兼任护理部主任,负责全院的护理管理工作,提供经营决策和医疗业务决策建议和业务支持。业务上接受院长领导,最终对总经理负责。 先生为总经理,统率全院员工,按照董事会决策的医院发展战略开展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经营支持。对董事会负责。

先生为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院领导决定事项的督办、医院部门间工作协调和本部门内部工作,对外接待、联络与协调工作。归属总经理直接领导。 先生为财务部主任,主持财务部和收费处工作,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经营决策建议和业务支持。行政上归属总经理直接领导,业务上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 会任命。 女士为药械部主任,主持药械部和药械库工作,负责全院医疗器械、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行政上归属总经理直接领导,业务上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任命。 先生为企划部主任,主持企划部工作,负责企划策略的具体执行,合理配置医院在市场上投入的资源和医院整体CI策划。 先生为经营部主任,主持经营部、专科门诊和咨询中心工作,负责相应专科门诊的经营与服务活动、咨询管理和医生的培训与医生资源的整合。归属总经理直接领导。

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doc

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 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受控状态 编号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 第3条人事任免原则 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4条人事任免权限 1.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包括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2.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则按本制度执行。 3.凡涉及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4.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 5.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 6.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第5条人事任免程序 1.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2.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2章人事任免条件 第6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医院各种工作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各种工作制度、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打算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宽敞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舞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要紧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要紧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榜样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治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打算、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同意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治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治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进展。 第六条医院依照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进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看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紧密配合,为急诊提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 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任 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 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 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与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 1、院长助理、副院长――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 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由副院长提名,院长进行任免, 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由各科室主管提名,副院 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 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 基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2、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 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由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

人进行任免; 2、2、外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 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 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3、被其她单位开除者; 4、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八、离任: 1、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它职、辞职、解聘。 2、离任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3、在任人员若因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部 门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4、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 门就职。 5、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 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医院全体人员。 6、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当月起采用新职位相应的薪资 待遇或另议。 7、医院所有管理人员离任,应在离任之日算起,提前一个月向医院 提出离职申请与有关事项说明。在医院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医院正常经营。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行政类规章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 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 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不分亲疏, 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 生,保守病员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谈举止 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行医。 二、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 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观察仔细、认真,态度严 谨,报告及时、准确。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维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 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主动,言谈有度,尊重同行, 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执行药品管理法规,遵纪守法, 不以药谋私。 2、热爱本职,努力钻研药学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术技能。 3、忠于职守,严格检查,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4、热情为病人服务,配方准确,解释耐心,细心查对,严防差 错事故的发生。 5、团结协作,服务临床,及时组织供应病人需用药品。

四、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 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爱后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操作规程,优质安全为病人服 务、为医疗工作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坚持“三下”(下 送、下收、下修)。 3、当家理财,科学管理,严格纪律,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爱 护公物;防止浪费,保证供给。 4、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帐目、凭证、报表和统 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监督、审计,保守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热情主动,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五、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 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热爱本职,坚定不移地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保证社会主义办医方向。 3、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的 思想。深入科室、病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反 对官僚主义。 4、坚持原则,团结协作,好学多思,勇于改革,当好参谋,提 供信息。 5、忠于职守,办事认真,提高效率,讲求实效,待人诚恳,热 情接待,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关心员工生活, 保守秘密。 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公约 一、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服装整洁、举止端庄、佩带服务牌。 二、对人热情和蔼,语言文明,普及礼貌用语,不说服务忌语。 三、保持医院肃静,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工作 区内不高声喧哗,不穿响底鞋。 四、坚守工作岗位,搞好优质服务。做到“四心”(即对病人有爱心、 诊治要细心、护理要精心、解答问题要耐心),任何事情工作人员都尽心尽力地做好,不推给病人或陪伴。

(人力资源套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最新版

(人力资源套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 工作条例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2004年5月30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保障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规范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有关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等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任免范围 第五条权力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人大常委会任免: (壹)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 (二)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研究室主任、副主任;

(三)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四)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五)其他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 第六条行政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壹)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长、区县(自治县)长提名,决定任免个别副市长、副区县(自治县)长; (二)根据市长提名,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 (三)根据区县(自治县)长提名,决定任免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 第七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任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任免人民检察分院检察长,任免人民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任免人民检察院在监所、林区、工矿等设置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五)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批准任免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 (壹)根据区县(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之令狐文艳创作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令狐文艳 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 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管级以 下人员的任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 权; 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 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 1、院长助理、副院长――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 事科人事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由副院长提名,院长进 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由各科室主管提 名,副院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 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 评”的基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2.1. 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由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2.2. 外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 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3、被其他单位开除者; 4、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八、离任: 1、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它职、辞 职、解聘。 2、离任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3、在任人员若因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 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4、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 新任部门就职。 5、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 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医院全体人

(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XX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备案。 3.4任免内容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2)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调整; (3)总监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工作制度 (一)值周院长工作制度 由院级领导轮流值周,值周院长工作职责如下: 1. 值周院长协助院长处理医院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等。 2. 值周院长如无特殊情况应坚守岗位,协助其他分管院长处理相关工作。 3. 值周院长负责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无烟医院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参加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并向值周院长进行反馈。 4. 由党办负责值周院长排班及行政查房的组织和记录。 5. 所属值周院长名字在门诊大厅显示屏上标注,每周一进行更换。 (二)医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制度 1. 医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医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三)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行为,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先进性,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制定了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按照工作纪律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纪律如下: 1. 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和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工作中有问题要摆到桌面上来,大家集体讨论解决。 3. 反对小帮派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出现。 4. 对会议集体形成的决定要在工作中无条件的贯彻、落实,要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对于会议集体决定的事情,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不准私自散布不满情绪和言论,影响工作的进行。 5. 积极努力、认真负责的做好分管工作。各位院职领导要深入科室了解工作,认真督查落实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科室早会,并要有工作记录。 6. 值周院长要负责日常问题的处理,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以求得问题的妥善解决。检查工作要深入实际,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7.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协调好各自分管科室的工作。要站在全院的高度俯瞰全院工作。工作要有理、有利、有据,公平、公正的处理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 抓好系统业务学习,提高科室的业务能力,抓好特色科室、特色品牌和特色名医的创建。每个系统每年要创建一个特色科室,一个特色品牌,一到三名特色名医。 9. 要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工作要分工不分家,把各自分管的局部工作从全院整体的工作角度来抓好落实。 10. 全院工作要掌握一个标准,一个原则,一个目标和一个共同的任务。共同努力,互相帮助,齐抓共管,完成最终的工作目标。 (四)医院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提升医院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是当前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途径。现结合实际,制订下列几项学习制度: 1. 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地参加上级卫生部门、政府举行的各种政治学习,在学习中要做好会议记录、笔记。 2. 领导班子各个成员必须坚持参加定期的业务、政治学习,提高

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 第一节、行政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在医院办公室的领导下从事日常医疗工作,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良好医风。 1.服务至上(微笑服务)。做到细心、热心、耐心、关心、贴心、确保医疗质量。 2.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患者发生争吵,违者给与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 3.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着奇装异服。 4.举止大方得体、言谈亲切,不当面言论患者,不以貌取人和歧视患者。 5.不在医疗区大声喧哗,聚众闲聊,不吸烟,不打瞌睡,不串岗,不得看与医学无关的书籍或电话聊天。不得在医疗区域喝水、吃东西。 6.不得在院内骑电动车、自行车。 二、团结务实,发扬敬业精神。 1.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坚守岗位、团结互助;以人为本,挖掘潜力,集思广益、开拓业务、共创辉煌。 2.发扬主人翁精神,维护辩论医院形象和利益,不说不做有损医院的话或事,违者停止一切工作,由办公室处理。 3. 如遇到救病人,所有的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急救,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诊疗规则。 1. 每位医护人员应服从医院办公室领导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2.工作积极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格消毒制度,严格无菌操作。 3.医生处方及病例书写应规范无漏项。

4. 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现私自收费者给与开除并处于三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上交私自收费的金额。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造成病人投诉者经办公室核查属实给与罚款50-100元。 6.未经办公室批准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治疗者,经办公室核实属实后罚款1000元人民币。两次给予开除处理,并不予结算工资! 四、作息时间规则 1. 各科室医护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按时上、下班及参加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每天上、下班值班执行打卡制度,不得代他人打卡,如发现,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按当天旷工处理! 3. 有事应提前三天向办公室请假,请假应书面申请,经科室主管签字后送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才能离岗,不能口头、电话或他人代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共计三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三天旷工处理;如迟到、早退超过两个小时以上的按半天旷工处理。以此类推。 5. 科室之间要要团结、协调、配合,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得在患者面前争吵,不得议论患者病情,保护患者隐私! 6.各科室医护人员除工作以外,一律不允许串岗、脱岗、聚集聊天、大声喧闹、看电视等;不准穿响鞋及脱鞋上班,保持良好形象! 7.工作时间不准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凡看小说、吃零食、吃早餐化妆等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民币。 第二节、辞职与辞退制度 一、辞职 1. 员工因工作不适应、回家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者,需填写离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2. 辞职末生效之前,应正常上班,否则以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 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 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 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应在72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 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 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 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试题

白沙县人民医院 《医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试题 一、简答题:(每题2分,共60分) 1、我院门诊工作制度规定:门诊病历及处方合格率不低于。 答:95%。 2、我院门诊工作制度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请上级医师会诊? 答:对疑难危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三次门诊仍不能确诊者。 3、门诊工作制度规定:门诊会诊、转科,原接诊医生应将目的、要求详细记录在病历上,必要时应怎么做? 答:伴同前往交待清楚。 4、门诊工作制度规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固定时间出门诊,每周不少于多少小时? 答:4小时。 5、什么叫首诊负责制度? 答:第一个接诊医生,对患者应全面负责,自己能处理的不应推给他人及他科。 6、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医师及进修医师的处方权,在参加工作及进修多长时间后由科主任根据能力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式样通知相关科室。

答:3个月。 7、处方制度规定:急诊处方一般以多少时间量为限?对予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答:3天量为限。 8、处方制度规定:处方有效期限为几日? 答: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生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到超过3天。 9、处方制度规定:医师不得为那些人开处方? 答: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10、处方制度规定: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和无医师所需的药品时,应怎么做?凡处方不合规者,药剂科有权怎么做? 答:⑴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11、120工作制度规定:负责院外急救出诊任务,必须在几分钟内出发? 答:5分钟内。 12、急诊观察工作制度规定:观察病人一般不超过几天? 答:48小时。 13、急诊观察工作制度规定病人留观期间科主任或三级医生几天查房一次,以便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答:每天早上组织查房。 14、抢救室工作制度规定:急救车内必须备有几种抢救药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

【最新】医院任命通知范文-范文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医院任命通知范文 篇一:民营医院任免书 任免书XX医字(201X)2号 —————————————————经研究决定,对如下同志作出任免:免去XXX同志XXXXXX医院副院长职务;免去XXX同志XXXXXX医院院长助理职务;任命: XXX为XXXXXX医院技术顾问,全面协助总经理(院长)工作,提供建设性的业务指导。同时参与医院医技人才引进、医技培训、医疗安全、医疗纠纷、医疗会诊等业务。指导市场营销团队建设、制定制度、绩效等。 XXX同志为XXXXXX医院后勤主任。负责:医院职工人身安全、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宿舍管理。院内物资搬运、医疗器械维修、水电维修等工作事宜。 特此任命,即日生效! XXXXXX医院 院长签名: 本任免书报医院理事会,理事长签名: 本任命书一式两份,院办各保留一份。时间: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篇二:关于人事任免的决定 关于人事任免的决定 各科室: 因医院部分行政职能科室重新设置及工作需要,经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院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沈玉忠同志为设备科主任(兼);

丁培林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张弢同志为医务科主任(兼); 白晓丽同志为科教科主任兼医务科副主任; 史永锋同志为信息科主任; 陈金霞同志为计生办主任; 郭俊英、陈宇开二同志为医务科副主任(兼);同时免去: 韩兴利同志医教科主任职务; 沈玉忠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齐振斌同志设备科主任职务; 张弢同志信息科主任职务; 任勇同志人事科主任职务; 郭俊英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 白晓丽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 陈宇开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 赵国华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 陈金霞同志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史永锋同志信息科副主任职务; 希以上任免的同志接此通知后,于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前办理移结交手续到新岗位工作。 府谷县人民医院 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 篇三:红头文件任命书(模板)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

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劳动纪律,医院管理制度(实用)

茶心酒情医院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规化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健全部监督约束机制,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牢固树立“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假,提高职工仪容仪表形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务会研究,特作以下规定: 一、规章制度 1、严禁本院人员在单位私自销售药品、耗材、器械。 2、严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2倍连带责任罚款,再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严禁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检查、诊治,如患者确需到外院检查、诊治者,必须报请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4、严禁私自对亲属、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未经院长允许,如有私自检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以该费用的3

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1.5倍连带责任处罚。医院在职员工及员工直系家属涉及就医优惠的,都必须经过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惠(注:直系家属指员工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其他亲属关系不属于直系家属围)。 5、严格禁止接受患者、患者家属、供应商的红包、回扣,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处以该项金额的3倍处罚。 6、严格禁止酒后上岗,因工作、公务活动需要午间饮酒,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中层以上人员须经院长同意。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再违犯者加罚1.5倍,第三次开除。对饮酒后影响工作,造成医疗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本人全部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禁止在办公室、办公区和值班室抽烟,发现违反此项规定人员每次罚款20元。 8、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和擅自离岗;严格禁止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玩弄手机;违犯一次罚款100元,违犯多种情况者叠加处理,情节严重者解聘处理。 9、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都不得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否则,视情节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1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患者冷、硬、顶,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患者,发现一

人事任免管理规定

人事任免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本公司各岗位任免操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全公司 三、岗位需求分析: 1、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对岗位需求进行分析,提出岗位调整需求; 2、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提名推荐,所提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 3、人力资源部根据以上建议组织有关选拔和招聘活动。 四、提名与推荐: 1、职能部门部长任免: 1.1任命:由总经理提议,提交书面个人鉴定到人力资源部,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组织经理办公会面试、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上任; 1.2免职: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人力资源部备案,卸任。 2、职能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等中层管理岗位任免: 2.1任命:由部长提议,提交书面个人鉴定到人力资源部,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组织经理办公会面试、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上任; 2.2免职:由部长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人力资源部备案,卸任 3、职能部门基础管理岗位任免: 3.1任命:由部长提议,部门面试讨论,表决通过,部长批准,提交经过部门审议的书面个人鉴定,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人力资源部批准,正式任命,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上任 3.2免职:由部长提议,部门讨论,表决通过,部长批准,人力资源部批准,正式免职,人力资源部备案,卸任 4、技术岗位任免: 4.1高级技术岗位任免:

A任命:由总经理提议,提交书面个人鉴定,技术委员会面试、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上任 B免职:由总经理提议,技术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人力资源部备案,卸任 4.2 其他技术岗位任免: A任命:由专业部门提议,提交书面个人鉴定,技术委员会面试、讨论、表决通过,部长批准,人力资源部批准,正式任命,公示,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上任B免职:由专业部门提议,技术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部长批准,人力资源部批准,正式免职,人力资源部备案,卸任 五、实施考核: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与考核对象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征求意见。考核方式多种: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现场演讲、现场答辩、个人访谈,抽样调查、专项调查、专业技能考核等。 六、上任:任免新岗位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上岗、下岗手续,并根据岗位薪资制度办理工资增减手续,报批后正式执行。 七、任职期限 任职期限,一般有效期为3-5年。任职期间公司有权根据任职者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职务调整或免职。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九、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按本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部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录:1、《人事任免流程图》 2、《人事任免审批表》 3、《人事任免通知书》 4、《员工异动表》 5、《岗位人员需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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