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诉讼时效的主要内容

2017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诉讼时效的主

要内容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诉讼时效的主要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诉讼时效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考点,也是学员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一百八十八

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例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诉讼时效最长时间是(B )

A.10

B.20

C.30

D.40

【例2】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下列不适用诉讼时效( B)

A.因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

B.寄存的财物毁损灭失的

C.拒付或延付租金的

D.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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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常识题积累一

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常识 题积累一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

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4、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法律热点

2021年1月1日开始,随着民法典正式实施,引发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也将落地施行。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在“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只要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只能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 《民法典》中“婚姻编”的修改可谓亮点频频,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都将是热点问题。 一、冷静期制度 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可考查点为离婚冷静期时间以及离婚冷静期满后的效力。 二、新增可撤销婚姻情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删除了结婚实质条件中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将结婚时有禁婚疾病且婚后未痊愈情形从无效婚姻中删除;新增“告知严重疾病”的规定,即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考查点为有严重疾病下的婚姻效力,即为可撤销,而非无效。

三、修改可撤销婚姻起算点 现行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时间的起算点修改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进一步明确了起算点,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可考查点为新起算点以及结合案例形式,计算是否具有撤销权。 四、新增离婚法定情形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法规定的五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基础上,新增了一款法定离婚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考查点为与现行法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做区分。 《民法典》实施在即,关注新闻,联系修改亮点,绝对是把握法律知识的利器。

201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201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本人于**年10月进入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任职,能加入到这个大家庭里来我十分荣幸,同时也感到无比自豪。在这里我得到了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同事热心友善的帮助,让我感觉到这是一个十分和谐、非常融洽的集体。这便使我很快的融入到这个集体中来,同时也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和对未来的向往。 在此,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谈谈我在这半学期中得到的收获。 第一,工作方面。从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毕业生到一个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份的剧变使我开始时候显得有些不适应,但是通过与领导和同事在工作中和私底下的交流,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思想要与时俱进,业务要刻苦专研,对工作要端正态度,对学生要关心爱护,对同事要团结友善,为人师表,要具有奉献精神。 第二,学习方面。考虑到我们刚刚入职,存在着教学经验不足,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的理论而实践经历不够等原因,学校安排了我们去沈阳动车段现场学习。 于**年10月16号出发,同行的包括魏军、张晶。在现场我们跟随动车组地勤机械师一同检修车辆,认真的听取他们的讲解,汲取他们的经验,他们也对我们的疑惑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受益颇多。有些只在书本上读到的东西,现在也见识到了他们的真面目。我们通过对一级修(检修方面)、二级修(维护保养方面,包括6个月、12个月、6万公里、12万公里、24万公里、72万公里等节点的维护保养)的固定跟班学习,也了解到了动车(rh

5)的结构、各部分的功用、运用与检修等。对动车的牵引、制动、辅助系统、塞拉门、司机室、车内设施、转向架、一二级修的作业流程、常见故障(包括季节性故障等)、以及铁路局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同时,考虑到动车的更新发展的迅速(例如5型车由**年的一单车发展到目前的四单车),我也通过书和网络以及电子资料(向在沈动所工作的长客工人所要)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和优缺点,也包括国内的rh 1、rh 2、rh 3、rh 5、380型动车的结构差异,性能差异,以及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它们各自的特点以及重点的差异。 总之,我很珍惜这次难能可贵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受益匪浅,增长了见识,对今后的教学增加的信心,同时我也相信这会让我的课堂增添风采,生动引人。 **年手捧着收获的知识度过,我将怀揣着信心期待**年。12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 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D )。

事业单位考试之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

事业单位考试之2017年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考试多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而公共基础知识中必然会涉及法律知识。那么,2017年的法律知识又会有哪些重点和新的考法呢?不妨结合近来各地的考情以及时政新闻看看今年的重点复习内容。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之2017年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传统知识点重者恒重 在各地的考试大纲中,法律知识部分一般都罗列了以下内容: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等。甚至有一些地区还会有经济法的相关内容。由于每次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总体比重不大,因此,对于以上知识点的考察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往往都是挑出个别考点予以考察。但其中并非没有规律可循,这些内容中考察较多的往往集中在宪法、民法、行政法等知识点上。尤其是宪法,对于各地的事业单位考试都比较青睐。因此,要想复习好法律知识,对于这些传统的知识点应掌握到位。 二、新法新规加以重视 与以往较为不同的是,今年施行的法律法规非常多。而这些法律法规名称本身就可以作为一道时政题进行考察,也可以考察其相关的内容。这就要求考生朋友在复习过程中多读书、多看报、多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内容。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

义务等;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也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放开所有盐 产品价格,普通食盐价格或下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信用卡违约金取代滞 纳金,每日最多提现1万元;交通运输部公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有航班延误新规,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等等。 此外,各个地方也有一些自己的新规实施,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往 往也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客,建议考生朋友可以作为时政内容 进行了解。 三、依法治国结合时政 “依法治国”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近几年来这个词被 多次提及,那么在今年的考试中还需要了解这个词的相关内涵, 并结合一些时政热点进行复习。 其实,早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 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对“法治”的强调。党 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方略”,还把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 基本内容。当前的事业单位考试也越来越注重时政的考查,因此,也需要将一些时政热点适当的和我们的法治观念中进行结合。 以上便是2017年公共基础知识中法律知识中需要考生朋 友予以重视的内容,祝各位考生朋友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2017事业单位试用期个人总结报告

2017事业单位试用期个人总结报告 没有热忱,世间便无进步。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事业单位试用期个人总结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7事业单位试用期个人总结报告范文一在经历了一年多工作中,我兢兢业业,通过各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此刻我已达到转正的资格,为此,我也为自己的公务员转正自我鉴定详细于此。从一年多。在领导、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我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个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集体里,在这个集体的每位同志身上,在这个人生道路上的新起点上,我学到了许多,为做好今后的工作积累了知识,打下了基础。根据一年来本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一年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执行中央、省和市局、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要契机,加强对马列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办公自动化等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学习,使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都有了新的提高。 二、工作方面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做好基础性工作。初到工作岗位,我对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了解不多,虽然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但都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实践比较少,更不要说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于是就先从简单的工作入手,做一些数据统计、草拟文稿和信息、文件归档和网站信息发布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对办公室的职能和主要业务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形成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2.勤于动笔,增强文字功底。在机关工作,文字材料不可避免,材料和信息的写作要求尽可能的详尽、准确,这样才能保证向领导反映准确信息,为及时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群众传达正确的信息。为了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我从研究已经成

事业单位法律常识

1. 法的特征是:(1)意志性,法体现的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国家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权力的体现;(3)规范性,法以权利和义务确定人们的行为规则,以确立、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4)强制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违反义务的行为予以国家名义的制裁。 2. 成文法是指国家立法机构按照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和实施的法律,一般都以法典和单行法规文件形式出现。 3. 不成文法是指不经过正式的立法机构的立法程序而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人民法院加以确认、因而不具有法典和单行法规文件的存在形式的法律,主要由习惯法和判例构成。 4. 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作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不能达到为自己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 5. 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且通过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6. 法与政治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可以归纳为政治主导法律,法律规制政治。 7. 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行为标准上的确定性与模糊性;存在形态上的一元性与多元性;调整方式上的外在侧重与内在关注;运作机制上的程序性与非程序性;强制方式上的外在强制与内在约束;解决方式上的可诉性与不可诉性等方面。 8. 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划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 9. 法律制裁可依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与法律责任的种类相对应,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10.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1. 实现依法治国必须重视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强化民主政治;(2)维护法律的权威性;(3)保障司法公正;(4)坚持依法行政;(5)搞好法律监督。 12. 法的制定必须要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即要依法制法。 13. 在我国,国家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这些决议或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7.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8.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依法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19.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即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即地方政府规章。 21. 法的实施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法的适用;一种是法的遵守;还有一种是法的执行。 22. 宪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有关国家基本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受到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23.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 24. 1954年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 25. 1975 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形成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 26. 1978 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形成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 27. 1982 年12 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我国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第四部《宪法》由序言和四章正文构成,共138 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四部《宪法》施行以来,曾先后进行了4 次修改,共通过《宪法》修正案31 条。 28.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9.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0.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属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一、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指示。法通过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 (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法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制定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制定的。 (3)法是能反复适用的。 2.法是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的本质 所谓法的本质,是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与法的外部现象相比较,法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法的本质首先表现为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的初级本质。法与国家政权是密切相联的,如果没有国家政权作依托,法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实现。统治阶级一旦把本阶级的意志宣布为国家意志,

2017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精选

2017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精选 篇一:2014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 自进入单位近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迅速的融入集体,进入工作角色,基本掌握了各项工作要领,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之余通过自学,丰富了理论学识,并在工作过程中将所学理论付诸实践,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各项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 二、业务上勤学好问。平常主动向领导、同事请教,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特别是参加了XXXX培训,切实提高了业务知识和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工作上保质保量。日常具体担任报表统计、证照办理和资料整理等工作,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严格要求:一是认真校对数据,确保汇总报表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二是高效办理证照,确保100%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且无因疏忽返工;三是仔细整理办公室资料,合理归档,提高办公效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同

时也深刻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是思想认识较浅,业务理论深度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今后一定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知识,注意总结实践经验,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力争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篇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2015年度工作即将结束,新的一年将来临。为了更好地做好以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前段时间的个人学习工作情况总结。2015年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现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辩证、理性地看待工作和问题。在当今社会教育发展的形势下,本人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的能力,以便使自己更快地认清发展的形势。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 一、德方面 作为一位教师我很清楚,自己的教学思想和教育观直接影响自己的教学方向、教学方法等。所以,本人能够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此教师必须抓好两项工作即教好书、育好人。要育好人绝非一件简单的事情,教师

201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

201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1.法律上保护人身权有以下方式:( )。 A.民事制裁 B.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批评教育 参考答案: ABC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 A.主体 B.法律事实 C.内容 D.客体 参考答案: ACD 3.在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后,( )。 A.合同未履行的,不行履行 B.合同已履行的,继续履行完毕 C.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应停止履行 D.合同可以变更后履行的,予以变更 参考答案: AC 4.下列原则中,( )属于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A.自动保护原则 B.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C.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参考答案: BCD 5.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 A.合同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ABCD 【更多相关考试备考资料和最新公告等请点击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查看!】(https://www.360docs.net/doc/7314777192.html,/shanxisheng/) 6.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应该( )。

A.终止 B.中止 C.继续存在 D.继续存在十年 参考答案:A 7.债可因下列事实而发生( )。 A.拾得遗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参考答案:ABC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 A.3年 B.5年 C.2年 D.4年 参考答案:B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A.一半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一 参考答案:D 10.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指行为人( )。 A.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 B.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C.实现其内心愿望的起因 D.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 参考答案:B 相关推荐:山西事业单位近期考试汇总

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总结

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总结 范文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本人在市政府和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与本科室人员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政府的后勤(财务)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自己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要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以新为依据,遵纪守法,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工作上踏实肯干,服从组织安排,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 尽管平时工作繁忙,不管怎样都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岗位任务,主动利用会计的优势和特长,给领导当好参谋,合理合法处理好一切财会业务,对办公室所有需要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为领导审批把好第一关,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符合要求,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会计报表准确、及时、完整,定期向领导汇报财会业务执行情况,并能协调好会计中心与各单位之间的关系,除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能完成一些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深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因此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 本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己无论是在政治思想上,还是业务水平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办社;处处率先垂范,廉洁勤政,务实开拓。 三、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 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对一些创收积极进行催收,使得政府办能够集中财力办事业。通过财务科认真落实执行,收效非常明显,在经费相当吃紧的形势下,既保证了政府办一系列正常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健康顺利地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四、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主要知识点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主要知识点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点之法的概念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点之法的概念 从事业单位各年各类的考试公告以及相关考情考点来看,法的概念一直都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法的概念属于法理学的开篇,而法理学是我们学习法律最先入门的学科,为我们后续的法律学科学习打下基础。在进行法理学的学习时最先掌握和理解的就是法的概念,法究竟是什么。这一部分在我们整个法理学中是重要考点,在某些谚语题中可能会加深考试难度,但只要学员把知识点记牢了并加深理解,这一部分的考查将会成为易得分点。因此需要学员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熟练掌握,下面就对该知识点进行深入讲解。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概念这一句话虽然很短,但是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很多重要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大家在考试过程中经常会遇见到的考点,同时也是大家学好后续法律知识的重要突破口。 (一)考点提炼 (二)考点详解 1.决定因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法不是由立法主体来决定,也不是由国家机关来决定,而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哲学上我们一直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就是上层建筑之一,因此它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经济基础。比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各种网络型犯罪,在无网络时代是没有的。随着网络的产生与发展,这些犯罪才被写入到刑法当中。 2.本质:统治阶级意志(人民)的体现 从“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中,我们要首先明确我国的统治阶级是谁?其实也就是明确我国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谁的手里。很明显,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我国的统治阶级是人民。那么法作为统治阶级进行国家统治的重要手段,在其制定过程中,毫无疑问是蕴含着人民的意志的,而且是人民的整体意志。 3.创制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 那么,发生何时产生和如何产生的呢?这就涉及到法的创制方式。从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到“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这句话,从而明确一是法在国家出现之后才产生;二是法有两种创制方式,即制定和认可。由此,需要学员警醒,原始社会是没有法的存在的。另外,在制定上,说明了法是从无到有的,通过创制而来的法属于制定法。而在认可上就与之相反,说明了法也可以是由本来就有的一些规范而来,比如某些道德规范,我们赋予其法律效力,使其成为法。 4.保证力量:国家强制力(法与道德的最主要区别) 我们知道有很多社会规范在调整和约束我们的行为,那么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哪里呢?从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到“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句话,这就强调了法和其他社会规范,尤其是道德的最主要区别。法作为统治

2020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范文 2020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1/ 8

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2020 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 100 题) 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

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 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 -1- 3/ 8

事业单位个人年度思想工作总结

2020事业单位个人年思想工作总结_事业单位个人 年度思想工作总结 转眼间,2017年进入到收官阶段,一年以来,在局的领导的正 确领导下,在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履行了 工作职责,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以简要 汇报。 一、主要特点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扎实工作,全力培养敬业爱岗精神 在实际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主要得益于各 级领导的培养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指导,得益于办公厅人的良好的 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的影响。首先是促进了敬业精神的培养。参加工作,这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而能够到这里工作是我非常荣 幸的事情。看到一起同学羡慕的目光,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本职工作。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其 它工作的了解和掌握,尽快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其次是加强爱岗 精神的培养。“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这是局里同志 的工作作风,在努力向合格靠近的同时,把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 每一次工作学习的机会,作为提高自己的热爱本职工作岗位的关键 环节,无论负责什么工作都能够竭尽全力的完成每一项具体工作, 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体现热爱本职、珍惜岗位的工作心态。第三是带 动奉献精神的培养。一年来,同志们舍小家顾大家,讲大局讲奉献,废寝忘食的奉献精神时刻在激励着我努力工作。我尽最大努力克服 家庭的实际困难,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状态,积极投入到各项工 作中,尽最大努力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谨细致,全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法【】 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编纂 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 D法律汇编【】 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 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 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 D人身自由权利【】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 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8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应受 A《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调整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调整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调整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调整【】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 A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B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C损害求偿权的侵犯 D选择服务自主权的侵犯【】 10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A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提前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8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8 (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3,分数:66.00) 1.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分数:2.00) A.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B.予以通报批评 C.责令限期改正 D.吊销营业执照 解析:解析:《环境保护法》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2.江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电动榨汁机,1个月后出现故障,要求超市处理。但超市“购物须知”规定:“在本超市购物有质量问题请及时解决,自购物之日起超过15日的概不退换。”超市以此为由,拒绝受理,要求江某与生产厂家联系处理。对本纠纷的处理,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超市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无效 B.超市的规定是要约,消费者的购买是承诺,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规定有效√ C.超市的规定是格式条款,但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所以无效 D.超市的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相抵触.所以无效 解析: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A、C、D正确。B错误,应选。 3.下列各产品中能够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 )。 (分数:2.00) A.甲自产自用的木椅 B.乙销售的木椅√ C.丙自建自用的木屋 D.丁销售的木屋 解析:解析:《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A、C项是自用不是用来销售,不适用该法。D项木屋属于建设工程,只不过与一般概念上砖瓦结构的建筑物在使用材料上不同,但是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也不适用该法。答案只有B正确。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 (分数:2.00) A.33% B.25%√ C.24% D.20% 解析: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B为正确答案。 5.我国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是( )。 (分数:2.00) A.调解 B.仲裁√ C.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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