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文件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廊坊市工商局电脑等办公用品项目编号:LFGP20071023

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七年三月

目录

一、询价函公告………………………………………………………

二、询价须知……………………………………………………

三、项目技术要求………………………………………………

四、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五、报价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格式………………………………

一、询价采购公告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工商局电脑等办公用品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FGP20071023

3、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工商局

4、采购人地址:新华路165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131********

6、采购机构名称: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7、采购机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50号(廊坊市财政局南楼三楼)。

8、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316-*******;

传真:0316-*******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c16041793.html,/

邮箱:hnahd@https://www.360docs.net/doc/7c16041793.html,

9、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0、采购数量:7台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各一部。

11、采购用途:办公

12、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工商局

13、供货时间:3月15日前

14、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附件。

1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格预审允许参加投标,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6、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 3月6日至2007年 3月12日。

17、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18、采购文件发售方式:购买

1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20、报价截止时间:2007年3月13日14时30分。

21、询价、评审时间:2007年3月13日14时30分。

22、询价、评审地点: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3、项目联系人:赵宗广

联系方式:0316-2024648

传真电话:0316-2024105

24、本公告发布媒体:https://www.360docs.net/doc/7c16041793.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7c16041793.html,/

二、询价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询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询价采购。

2、定义

(1)“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廊坊市工商局。

(2)“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询价采购文件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3)“政府采购机构”是指依法进行集中采购的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二)商务要求

1、通过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格预审允许参加投标,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报价文件编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封面。

(2)报价申请及声明(格式)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技术资料,以及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如果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偏差,必须详细说明。

(4)报价部分。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相关税金,以及培训和服务等全部费用。

(5)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制造商或代理商授权(或货物销售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的成功案例(应附合同原件)、其它资格证明(如企业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等)以及服务承诺等。

(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007年3月13日13:30至14:30,廊坊市财政局三楼议室(新华路50号)。

报价文件应于询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在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拒收。

2、报价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

3、报价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

(五)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六)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询价保证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开始前以银行本票、汇票或支票形式向采购中心交纳询价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1%,验收合格后退还。

采购中心开户名称: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廊坊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7010000120109012076。

(八)询价

1、询价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询价供应商: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3、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询价程序:

(1)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5、询价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询价开始后,递交报价文件或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报告廊坊市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视情况继续进行谈判采购,或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九)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部款。

(十)签订合同

1、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询价采购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廊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二、项目技术要求一、需求情况表

A包:

B包:

四、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2007年3月13日,政府询价采购编号为LFGP20071023的询价采购结果和询价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名称、技术指标、数量、金额

(略)

以上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货物本身价、供方应缴纳的各种税金、货物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的费用等。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

三.供方所提交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需方所在地,由需方提货验收,并签署《货物验收单》。

五.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

六、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的顺利执行,供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向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交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中心全额无息一次性退还供方。

七.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致使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需方偿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

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4.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第七项第4条执行。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

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廊坊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签订地: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新华路50号)。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廊坊市政府采购办及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需方:供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五、报价文件主要内容和格式

(一)封面格式:

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递交人(公章):

递交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二)报价申请函

致: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LFGP20071023询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报价供应商名称),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按照询价采购要求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3、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我方的承诺严格履行合同。

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我们的通讯地址为:

地址:电话:

供应商名称(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廊坊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兹委托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LFGP20071023的廊坊市职业技术学院电脑等办公用品进行询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此次询价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粘贴处)

(四)询价报价单格式

询价报价单

报价方名称(盖章):

询价采购编号:LFGP20071023

单位: 元(人民币)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注:1. 以上报价包含货物本身价、货物运输费。

2. 货物的技术指标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对应,且有准确的描述。

3. 此表经签字盖章后,装入招标专用袋内密封,于开标时开启。

4. 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书(格式见本文件五),一并密封于专用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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