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死亡事件情况报告

溺水死亡事件情况报告
溺水死亡事件情况报告

联络镇人民政府

关于高滩水库两名学生溺亡的报告

2014年6月7日下午,两名学生(陈春蓉、女,刘俊、男)在我区联络镇高滩下堰水库溺水死亡。事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联络镇政府、学校、学生、死者家属代表及区级相关部门参加调查,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6月6日,自贡市二十五中学校陈春蓉、刘俊、殷德友、甘永杰、包秀莲和明禹轩等6名学生(初一年级5名、初三年级1名,均为未成年人)商定于次日(6月7日、星期六)到高滩水库旁玩耍。6月7日下午1时许,6人在联络中心校门口集合,随后步行到高滩水库旁玩耍。下午3时许,途经高滩下堰水库(小地名:苍半头)时陈春蓉陈称热,到水库边石头上洗脚,同行的同学让其小心点,陈春蓉称马上起来,在起来的瞬间,由于石头上有青苔,陈春蓉滑入水库。同行的同学刘俊(会游泳)就立即跳入水库救人。刘俊跳下水后,被陈春蓉抱住,二人在水中挣扎。同行的其他同学立即找来一竹棍让落水同学抓住,但竹棍太短,未够着,同行同学又到几米远外山坡上折树枝,返回后,见落水二人已经沉入水中。随即,同行的包秀莲、明禹轩到间隔150余米远的水管所找人帮忙,另两名同学留在现场。约十分钟后,包秀莲、明禹轩找

到在高滩上堰水库钓鱼的陈利君等二人返回落水点。陈利君等两人见溺水时间过长,且自己水性不好无法施救,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明禹轩电话通知同学张某某,让其通知陈春蓉家属,张某某又叫在街上居住的同学明某某到联络街上茶馆里找到陈春蓉父母。10多分钟后,陈春蓉父母等人赶到现场开始打捞。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彭行在下午3:24分接到了自贡市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立即与报案人取得了联系,考虑到进入水库库区的道路狭窄,彭行搭乘了一辆摩托车赶往出事地点,1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见几名群众正在下水打捞,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维护现场秩序,参与组织打捞。两轮司机李伯良立即参与打捞,几分钟后,陈春蓉被打捞上岸,陈春蓉家属及乡村医生李发友当即采取急救措施,三四分钟后刘俊被打捞上岸,帮忙救助的群众罗明益对其实施胸部按压急救达10余分钟,但无任何反应。随后,陈春蓉被其父母用两轮摩托车送往镇卫生院抢救。派出所干警同中心村主任明相涛等将刘俊抬到了200多米远的库坝公路边上,要求现场围观的摩托车、三轮车和轿车司机帮忙将刘俊送到医院抢救,但均被以“不拉死人”为由遭到拒绝。之后,再次返回现场的两轮司机罗明益才将刘俊送往镇卫生院。

联络镇政府值班人员在下午4时许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分别赶赴溺水现场和镇卫生院组织抢救。联络镇卫生院和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120的急救医生实施急救无果,医院急诊急救登记记录:“陈春蓉,16:15时背入我院求救,患儿无意识,双侧瞳孔散

大,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无搏动,呼吸消失,心跳消失”,“抢救至16:45患者仍无呼吸心跳,双侧瞳孔散大不同圆,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无搏动,心电图监测无反映,呼吸心跳停止死亡”;“刘俊,16:40时送来我院,双侧瞳孔已散大,颈动脉搏动消失,生命特征未测得”,“经抢救仍未测得生命体征,心电图监测无反应,于17:10宣布死亡”。

二、我镇所做的工作

两名学生死亡后,联络镇政府立即组织村、组、学校及机关工作人员到死者家里进行慰问和帮助处理善后事宜,当晚,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镇党委立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郭万超为组长的6.7溺亡2名中学生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要求各学校、村、社区举一返三,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会同教育部门正在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特别是对涉事学生的心理疏导,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三是通知我镇的常年法律顾问来我镇就溺水死亡学生刘俊是否等评上“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分析。四是安排人员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事态的扩展

在6月8日上午10时许,镇政府接到反映,部分中学生要到派出所了解情况,镇政府立即召集镇上相关领导、派出所、25中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明确工作的重点,一方面要安抚好学生的情绪,派出所要讲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镇党委政府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向区上汇报,然而在下午1

点过,有几名中学生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干警彭行出面介绍事发当天的经过情况,学生不愿意听情绪十分激动,最后彭行就回办公室去了,最后集聚了二三十名学生到派出所示威,并扬言要阻断公路或越级上访,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镇村干部在镇长邹家柱的带领下随同学生在公路上步行几公里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想把学生劝返回镇上座谈。一二十名学生根本不听劝阻,待区上领导来了,学生才同意返回镇上座谈,随后镇政府安排车子沿途将学生接回学校,随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宇通,区委常委、副区长易冬,副区长、沿滩公安局局长吴胜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陈志及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立即分析工作,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并到各班的教室向学生讲明情况,针对学生的质疑,明确表态由区上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待联合调查组调查的情况向学生和社会公布。学生同意区上领导的意见。眼见事态已经平息。然而在晚上8点左右,镇党委、镇政府正准备召开镇村干部会时,溺亡学生陈春蓉的家属邀约刘俊的家属到镇上要求镇政府交出处警干警,他们要看一眼,认识一下,镇党委书记郭万超、镇长邹家柱、派出所所长徐碧银出面解释,并讲了区上的安排,他们都不听,还以现场跳楼相逼威胁,最后处警干警彭行从派出所过来介绍事发经过和到现场时自己所做的工作,并作出承诺,如自己在处警过程中有失误和违规违纪行为,甘愿接受组织的处理。镇党委书记郭万超和镇长邹家柱有分别的介绍情况、讲区上的安排、阐明镇上的态度后,他们才相继离去。

四、工作的艰辛

在区委政法委肖宇通书记的主持下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成立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志为组长,由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沿滩公安分局、区教育局、联络镇党委、自贡第二十五中学负责人、二十五中教师代表、溺水死亡学生家属代表、学生代表29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参加对事情发生的经过进行全程公开、透明的调查,如派出所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有不作为的问题,绝不姑息,坚决处理。于2014年6月9日上午,调查组正式开展调查,通过3天的调查对整个事情的经过得出了结论,还原事实的真相,事情发生的经过与前面的基本情况完全一致。然而区调查组正在调查期间6月11日),社会上传出谣言说刘俊家里面要为刘俊开追掉会,刘俊生前的一些同学要去参加,许多居住在街上的居民要去看热闹,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安排人员到途径刘俊家的路上辟谣,因为前去看热闹的多数是老年人,当天又在下雨,将看热闹的群众劝返回来,一些不相信的去后看见没有要开追掉会的迹象,返回后还帮助做工作。于2014年6月12日上午区联合调查组将调查的情况和结果向学生和家属公布,并在当天在自贡今日晚报等报刊上刊登。

五、工作的进展

镇党委、镇政府对高度重视,镇党委在6月8日晚充实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为成员的联络镇6.7溺亡2名中学生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整个过程的发生进行了全盘的分析,认为许多事情是溺亡学生陈春蓉的亲属造成的,一方面镇应急小组安排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于6月8日晚上找到陈春蓉的家属做工作,陈春蓉的父亲表态当即否认此事,又于6月9日晚驻村干部以到陈家安慰的形式再次讲明镇党委的态度,希望家属及亲属的配合、支持,同时镇党委书记郭万超、镇长邹家柱将陈春蓉的父亲请到镇上做工作,讲明镇上的态度,希望陈家配合工作,陈春蓉的父亲当即表态,绝对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看到事情还在进一步的恶化,外面谣言不断,镇党委书记、郭万超、镇长邹家柱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把陈春蓉的父亲请到镇上就发生的问题给予分析,讲明问题已造成的严重性,如不出面辟谣将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等,陈春蓉的父亲也有更新的认识,主动提出他去约溺亡学生刘俊的家属交换意见,他们交换意见后,第二天谣言就少得多了,工作开展的野顺利多了。另一方面安排镇村干部做家属的安抚工作,再一方面积极向区上报刘俊同学勇于献身的“见义勇为“行为。溺水死亡学生陈春蓉的遗体于2014年6月8日下午安葬。由于当时刘俊的家属思想上存有顾虑,一直将尸体冷冻在家里。镇应急小组安排人员给刘家沟通做工作,要求尽快将尸体处理,讲明尸体放在家里一是给你家在经济上造成浪费,也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二是镇党委、政府正在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并于6月13日下午将镇党委会研究的意见进行了转告,刘俊的父亲讲对于尸体怎样处理回家商量后回话,并明确表态,尸体会尽快处理,也不愿意继续保存在家里面,通过镇村

两级努力的工作,加之刘俊家属看到了申报”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后,刘俊的父亲毅然决定将刘俊的尸体做捐献,于2014年6月15日,刘俊的家属通过志愿者联系到了成都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并同时向镇党委书记郭万超报告全家商量处理刘俊尸体的真实想法,由成都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于2014年6月16日下午接受了刘俊的尸体。

我镇党委政府为表彰刘俊勇于献身,弘扬正气的精神,给予2万元的奖励;同时考虑刘俊的家庭经济困难,母亲常年患病,还有70多高龄的爷爷奶奶,给予1万元的救助;并借支2万元给刘俊的父母做刘俊的后事处理。

六、镇党委政府的反思

通过6.7中学生溺水死亡事情后,我镇党委政府认真总结深刻吸取6.7中学生溺水死亡的惨痛教训,一是继续强化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镇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及隐患的治理;三是镇党政办要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工具随时更新安全宣传的内容。杜绝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2014年6月17日

溺水事故案例

学年度第二学期安全知识讲座2016-2017郸城一高 中学生溺水案例和急救措施-----溺水事故的发生,鲜活生命的失去,令人十分痛心与惋惜,含苞待放的生命之花就这么凋谢了。每年总有一些地方报道:中小学生发生溺水的意外事故,但每年在暑期来临之际,主管部门总会提醒学生、家长及学校不要让悲剧发生,痛惜的是悲剧总是一次次重复地上演,如今,在城镇,溺水已成为意外伤害死因顺位的首位,这多么令人担忧的事。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溺水身亡事故频发,已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1.排在各万,岁儿童因溺水死亡的比例,为34.2/101991年我国1岁至4溺水2.种死亡原因的第三位。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溺水而亡)。日中国139月事故和交通事故成为中小学生最大死亡杀手(据2006年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月9111月1日至教育新闻网报道,2006年人,其中人,受伤1266共发生事故、事件110起,造成学生死亡188。居第一、二位)和30.26,溺水和交通事故死亡分别占死亡人数的43.59日的6年6月3.儿童安全数据显示每年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据2007《信息时报》报道,暑假正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中国平均每年名万多名儿童、平均每天有近

1505有近3万名儿童死于溺水,每年有之多。岁的儿童因意外死亡而失去生命,其中溺水身亡儿童占600~14 万人)。2007年度,全国溺水死亡总人数大约11.7仅一、2015年全国溺水事件案例 1、2015年5月2号下午两点,河南南阳市淅川县马蹬镇贯沟村,两个八岁的孩子去鱼塘边看鱼,失足滑进鱼塘,一名十四岁的女孩看到后试图用树枝搭救,不想也掉进鱼塘,结果三个孩子都溺水身亡。 1 / 5 溺名少年日,河北大名县渭河龙王庙段发生一起5年5月232、2015名日上午,落水少年全部打捞出水,无一幸存。据调查,5水事件。2414岁不等。6年级学生,12岁到少年均为分左右,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李点552日下午220153、年5月身亡事故。木水库发生一起三人溺水潮阳区金灶镇新林水库发生一广东省汕头市月5日下午,、42015年4人死亡。一家人去扫墓,一个小孩洗手不小心掉下7起溺水事故,造成去,然后家人亲戚下去救,一个接一个都溺水了。。名学生死亡- 广东罗定市发生溺水事故320155、年3月16日名四年级女生相邀株良镇3月1日下午,江西省南城县、6 2015年5 前往附近河段捉螃蟹,不慎滑入深水中,全部溺亡。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十余名初中学生自行组织在该镇日下午,5、月27名男生,1一水库附近游玩时,部分学生下水游泳,返回岸边时发现少了人不

关于中国儿童溺水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关于中国儿童溺水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43.1/10万,明显高于城市(6.0/10万)。2001-2005年厦门1~1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67人,其中91%为农村儿童,农村和城市儿童溺水死亡率分别为9.5/10万和1.21/10万。不同年龄组人群溺水地点有所不同,1~4岁主要发生在室内脸盆、水缸及浴池,5~9岁主要发生在水渠、池塘和水库,10岁以上主要是池塘、湖泊和江河中。溺水一年四季均会出现,但多发生于4~9月、雨季和较炎热季节,7月为高峰。这与雨季池塘、河流、湖泊等水平面较高和在炎热季节水上活动较多有关。在我国浙江、广西等南方地区,由于雨季和炎热天气时间持续较长,秋季溺水也较多发。溺水多发生在白天,在厦门市溺水死亡的1~14岁农村儿童中,有62.7%发生于下午1~6时,广西同年龄组儿童溺水死亡高峰为上午11时到下午3时。 我国尚缺乏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儿童非致死性溺水发生、残疾和疾病负担等情 况的数据,仅有一些区域性的数据。据江西省2005年调查显示,1~17岁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为26.4/10万,高的年龄段为1~4岁组81.4/10万,5~9 岁、10~14岁组分别为17.8/10万、10.5/10万;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同样也存在男性(47.9/10万)高于女性(22.0/10万)、农村(43.1/10万)高于城市(6.0/10万)的现象。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对北京、上海、广州儿童医院2000-2004年住院病例调查显示,就诊的儿童溺水者中36%死亡,51%未痊愈。儿童溺水平均住院时间为9.3天,平均花费为5614元。因此,非致死性溺水造成社会和家

庭的严重负担。 篇二: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1.溺水身亡事故频发,已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1991年我国1岁至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的比例,为34.2/10万,排在各种死亡原因的第三位。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溺水而亡)。 2.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成为中小学生最大死亡杀手(据2006年9月13日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2006年1月1日至9月11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共发生事故、事件110起,造成学生死亡188人,受伤1266人,其中溺水和交通事故死亡分别占死亡人数的4 3.59和30.26,居第一、二位)。3.儿童安全数据显示每年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据2007年6月6日的《信息时报》报道,暑假正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中国平均每年有近3万名儿童死于溺水,每年有5万多名儿童、平均每天有近150名0~14岁的儿童因意外死亡而失去生命,其中溺水身亡儿童占60之多。仅2007年度,全国溺水死亡总人数大约11.7万人)。 5月5日上午,临海市江南街道2名儿童(均为男,12岁,小溪小学6年级学生)在小溪村石桥头溪边玩耍时溺水,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现生命体征平稳,住院观察。 5月5日下午,天台县洪畴镇洪畴中学初三学生林某(男,16岁)与同学项某某一起到洪畴镇湖塘岗头水塘游泳,林某不慎溺水。项某某马上呼救,周边群众赶到将林某打捞施救上岸时,发现其已死亡。

防溺水安全教育案例完整版

防溺水安全教育案例 663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防溺水安全教育案例 长兴县和平中学丁启斌 活动目的: 天气逐渐炎热,特别是暑假来临之际,让学生了解和掌握防溺水的有关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所以开展了真爱生命,谨防溺水的主题班会,让同学们脑中的安全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放松。 活动准备: 1、查阅相关资料,课件准备溺水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措施。 2、准备一份防止溺水的倡议书。 3、邀请校红十字会救护员指导紧急救护方法。 活动过程: 一、敲响警钟,关注溺水安全 1、请大家请欣赏一张风景照。 老师:同学们,这张照片美吗你看到了什么 再来看这张照片,你看到了什么跟前面一张图片联系起来,你想到了什么 同学们都想了溺水,很好。再来看这两张图片,你还会觉得轻松吗?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是否惋惜,一个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此刻,你在想什么 小结:人,应该珍爱生命。今天这节班会我们就来学习“珍爱生命,防止溺水”的安全教育。 课件出示: 山西平遥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 6名儿童身亡,其中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为5岁意外溺水事件系周六学校放假小孩结伴滑冰玩耍不慎落水所致。 4月24日,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村小学六年级一班6名学生自行结伴在杞麓湖划船玩耍时落水溺亡。 3月25日,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横峰二中2名初中生到水库游泳时溺亡。 4月26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甸尾小学2名学生在公路旁一新挖沟渠中游泳时溺亡。 5月27日,山西省忻州市第十一中学4名初三年级学生在云中河戏水时溺亡。 二、畅所欲言,探讨溺水的原因 1、听了这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 是否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此刻,你在想什么对于父母来说,失去孩子会有怎样的感受 2、大家说说心里话。 3、小结发生溺水事故的原因: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心脏 病;盲目游入深水区,遇上漩涡。

【20XX年学生溺水事件】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

防溺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下面是分享的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希望你喜欢! 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 多年来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特别是今年6月9号一日内有16名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生命只有一次,一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现在正值天气转热时期,一些孩子会禁不住酷热而偷偷瞒着家长和老师下水游泳,这是及其危险的。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精心安排 认真学习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溺水造成孩子非正常死亡的严峻形势,认识扎实抓好学校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分析过去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幼儿园长期开展预防溺水工作的有效经验,精心安排今年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活动,形成工作方案。

二、完成工作 1、开展以围绕“杜绝溺水事故”为主题的预防溺水教育班会活动,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等大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去水库、方塘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 2、认真做好节假日、暑假放假期间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积极争取学生家长与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3、通过讲故事的形式,传授孩子一些自防自救的知识,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孩子掌握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形式,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 随着天气的逐渐变热,防溺水安全工作还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把学生安全工作再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

2013年以来溺水事件汇总

2013年以来中小学生溺水事件 1.2013年1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广东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四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 2.2013年1月7日,河南信阳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儿童溺亡。 3,2013年1月11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广东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矮岗狄卢铺工业区1号旁的空地,两岁的乐乐在离家300米远的水坑中溺亡。 4,1月11日下午五点半湖北某乡发生一起4名小孩落水,3人溺水身亡。 5,2月12日下午四点左右,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元芬新村发生一件悲惨事,两岁女童小琼凤溺亡在邻居家洗手间的水桶里,事发时她妈妈正在玩麻将。 6,2月12日晚上十点左右,广东湛江吴川市塘缀镇板桥排洪河,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3名小学生溺亡。 7,2月26日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普明镇大贤村兴盛养殖场的鱼塘,发生3名儿童意外溺水身亡。 8,3月4日,河南信阳市淮滨县发生3名儿童溺水身亡事故。 9,3月9日,山西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5名学生在农田一蓄水池玩水时,全部溺水身亡。 10,3月10日晚上8点半左右,广东惠州惠城区水口街道老津老街一鱼塘发生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溺亡。 11.4月6日下午1点左右,在宜兴市万石镇和武进交界处,两名女孩在河边污水管道上玩时不慎落入河中,一名7岁女孩被救起,另一名11岁女孩溺亡。 12,4月14 日下午5点半左右,广东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岭博村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3名小学生死亡。 13,4月21日,广东珠海中大珠海校区一名2011级本科生凌某,在校园内沕水湖意外溺水身亡。 14,4月27日下午4点左右,湖北汉川市湾潭乡三红小学岳某放学后,与4名同学到汉江游泳,岳某不慎进入深水区后失踪。 15,4月28日下午,湖南湘乡市石狮江流域育椴乡松岳村地段,4名小学生下河游泳,全部溺水身亡。 16,5月4日,河南信阳息县一名儿童溺亡。 17,5月4日中午,湖北汉川市华严农场明德小学六年级学生,杨某与同学一行8人到汉江边玩,杨某跳到河里抓鱼时,不幸溺亡。 18,5月5日,河南信阳市息县白士店中学再发生一起2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 19,5月5日,北京市吉利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20,5月5日下午2点左右,湖北汉川市分水镇小学六年级学生陈某与两名同学到汉江边玩,不慎滑入深水中失踪。 21,5月1日上午,广东廉江市东效的廉江河中,一名九岁女弦溺水身亡。 22,5月8日,广东珠海平沙镇一名5岁小女孩,因雨不慎滑入排洪渠,溺水身亡。 23,5月11日,广东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学生在东江边烧烤,4名同学为救一名溺水同学,全部溺水身亡。 24,5月11日,广东梅州五华河东镇6名中学生相约到浮湖村琴河段游泳,导致4名学生溺水身亡。 25,5月11日,湖南永州市东安县大盛镇林角村3名小学生到交界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一水塘玩水时溺水身亡。 26,5月12日,河南固始县沙河铺乡七一大桥附近发生4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 27,5月12日下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中山乡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2名小学生和1名初中学生身亡。 28、5月24日,祁门县小学四年级一名学生,放学途中不幸溺水死亡。 29、5月26日,清田县连续发生两起溺水事件,1名15岁和1名不到5岁的学生在相隔200米的地方,相继溺水死亡。 30、6月1日4点,泌河武陟段,一女孩落水,三名青少年下水抢救,4人不一生还。 庙口实验学校政教处 2013.6.3

2016年小学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2016年小学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溺水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县综治委《x综治委发〔2016〕x号》文件精神及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各村完小、教学点及各幼儿园高度重视,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汛期密切关注天气情况,严格防溺水值班制度,切实防范可能发生的防溺水安全问题,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学校无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责任到位。 各校都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其他行政负责人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组。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学校负责人及园长总负责,所有行政负责人、班主任分工包班。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幼儿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如出现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所发生溺水事故的学校或幼儿园,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园长及相关责任人。

二、做好宣传,思想到位。 思想决定行为。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抓好此项工作的有力保障。为此,我校将利用校会、班会等时间集中对师生进行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教育。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明确学校抓好防溺水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使防溺水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利用悬挂横幅,出黑板报、观看防溺水警示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我校悬挂横幅4条,书写宣传标语20余张,发放致家长一封信3000多份,与家长签订防溺水责任状3000余份,学生观看防溺水警示片2000余人次。与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三、开展活动组织到位 ①各校及幼儿园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主题班会和签名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五个一” 和“六不”活动。(五个一指“一天一提醒,一周一节课,一月一活动,一学期一演练,一年一竞赛”安全教育常规工作,六不是指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提倡学生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寻求成人帮助。)②各校及幼儿园坚持在每天上午最后一节课的最后5分钟教育提醒学生

警钟长鸣 防溺不懈——2020年上半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案例汇总

警钟长鸣防溺不懈 ——2020年上半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案例汇总 在中国,溺水是14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意外溺水死亡事件占儿童意外死亡事件的57%,而0至14岁儿童溺水死亡占全部溺水死亡的56.04%。 2020年,新闻不断地爆出有儿童、学生溺水身亡事故,令人扼腕叹息,多少家庭因此分崩离析,希望社会各界2020年上半年溺水事故为训,各省即将开启放假模式,但学生安全不能放松,请多关注未成年人溺水事故! 1、2月24日下午3点半左右,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大坝村委会白石塘村发生一起3名小孩因到村附近的卖皂河洗澡溺水意外事故,造成3名小孩死亡。其中2个孩子率先下河洗澡,并出现溺水现象,岸上一个孩子见状随即下水救人,导致3人一起溺水的事故发生。 2、 3 月 8 日下午 15 时左右广东湛江雷州市乌石镇平步村发生一起 2 名中学生到乌石镇平步水库戏水意外溺水身亡事故。 3、 3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左右,四川绵阳涪城区龙门镇的一条小河边, 4 名小孩在玩耍时, 2 人落水。正在河对面的男子邓勇以及另外几人,先后跳入河中施救。邓勇成功救起一名小孩,另一名小孩不幸遇难。 4、3月26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海南南渡江流域发生一起学生溺水失踪事件。截至27日12时,3名溺水学生全部溺亡。 5、 4 月 18 日下午, 4 名中小学生到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老口村一池塘玩耍时不慎落水,其中 3 人不幸溺亡,池塘距离几名溺水儿童的家不到 200 米。

6、 5 月 2 日,达州市大竹县庙坝镇两名初一学生溺水身亡。 1 日晚学生未回家, 2 日下午救援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 7、5月2日晚,海南经济学院两名大学生在假日海滩游玩时不幸落水,当时在场 的海南巨思特六九集团两名员工奋勇下水救人,后将一名落水女生救起。经过近9 个小时的努力,在海口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西海岸边防派出所和假日海滩管理公司员工近百人的搜救下,今天凌晨3时许,终于将男孩的尸体打捞上来。 8 、 5 月 3 日 13 时左右,接群众报警,广西自治区全州县龙水镇大仙村委大仙水 库附近 3 名小孩(两男一女)疑似溺水失联。经搜救队搜寻打捞,当天 20 时 35 分,在大仙水库中先后打捞出 3 名溺水孩童尸体。 9、云南永平县厂街中学初三学生曹某和曹某杰,于3日下午考试结束后,与其他 4名同学以有事为由请假离校,邀约到瓦金村三营磨房银江河边核桃树下乘凉、玩耍。期间,曹某和曹某杰两人一同下河玩水,不慎溺水死亡。 10 、 5 月 16 日 15 时 33 分,河南潢川县 110 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称有小孩在 潢川县来龙乡黄堰村小潢河内游泳失踪。第二天凌晨, 5 名落水人员全部打捞出水,均无生命体征。 11、5月17日14时许,湖北石首市高基庙镇6名小孩邀约到显济坛村一“鱼塘”玩耍, 4名小孩下水游泳,因水性不好,1名小孩获救,3名小孩溺水死亡(其中16岁2人,17岁1人,在读学生2人)。 12、5月22日下午,广西省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一小学的五名学生相约去龙潭镇 龙潭河游泳,没想到其中两名学生发生了溺水,当地消防立即展开救援。由于现场水域复杂,经消防人员反复搜寻,晚上10点50分,溺水孩子被打捞上岸。不幸 的是,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两个孩子已无生命体征。据了解,溺水的两个孩子,分别是小学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

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1.溺水身亡事故频发,已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1991年我国1岁至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的比例,为34.2/10万,排在各种死亡原因的第三位。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溺水而亡)。 2.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成为中小学生最大死亡杀手(据2006年9月13日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2006年1月1日至9月11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共发生事故、事件110起,造成学生死亡188人,受伤1266人,其中溺水和交通事故死亡分别占死亡人数的4 3.59和30.26,居第一、二位)。3.儿童安全数据显示每年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据2007年6月6日的《信息时报》报道,暑假正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中国平均每年有近3万名儿童死于溺水,每年有5万多名儿童、平均每天有近150名0~14岁的儿童因意外死亡而失去生命,其中溺水身亡儿童占60之多。仅2007年度,全国溺水死亡总人数大约11.7万人)。 5月5日上午,临海市江南街道2名儿童(均为男,12岁,小溪小学6年级学生)在小溪村石桥头溪边玩耍时溺水,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现生命体征平稳,住院观察。 5月5日下午,天台县洪畴镇洪畴中学初三学生林某(男,16岁)与同学项某某一起到洪畴镇湖塘岗头水塘游泳,林某不慎溺水。项某某马上呼救,周边群众赶到将林某打捞施救上岸时,发现其已死亡。 5月5日下午,温岭市泽国镇小学一年级学生周某(女,8岁,椒江人)与新贝幼儿园幼儿查某(女,7岁,安徽人)在丹山村一池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两人经抢救无效均死亡。5月6日上午,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老洲乡太阳岛附近长江水域发生一起高校学生群体性溺水事件,已造成5人死亡。10时50分左右,有10名当地高校学生在老洲乡太阳岛附近的长江水域玩耍,其中7人下水发生溺水事故,2人获救,其余5人不幸溺亡。据了解,遇难的5人中有2名男生、3名女生,4名遇难者是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另一名就读于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月9日下午4时许,在濠江区滨海街道钱塘村外一池塘,林某鑫(男,10岁)和林某豪(男,11岁)在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5月10日12时许,张某(男,14岁,四川省人,新华文武学校学生)

学生溺水事件案例分析

学生溺水事件案例分析 案例:樊小强(化名),男,14岁,系我校初2015级2班学生,走读生。2013年6月24日晚自习下课后,樊小强因与同班同学刘梦发生矛盾,在校园僻静处持小刀将刘梦刺伤后离校回家。该生离校后返回其婆婆家,向其婆婆拿了20元钱后离家出走,并于当晚行至河边溺亡。 成因分析:这是一起惨痛的中学生自杀案例。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家长教育的缺失是造成这一悲剧的重要原因。 樊小强自幼丧母,家庭属于重组家庭。其后母对该生经常打骂、责备,其父忙于工作,对于孩子的关注与教育很少,在后母对孩子责骂的时候也从不插嘴。这就加重了孩子的自卑感,可自卑感表现出来的就是自尊心特别强,不能容忍别人说自己不好,承受挫折打击的能力相对而言就比较差。因此,在刺伤同学后不敢面对现实,从而选择了轻生。 二、当前学校大班额学生思想工作的弊端。 作为我国当前多数学校学生思想工作的弊端:一个班主任管理五十多名学生,时有无法面面俱到兼顾每位学生的思想动态。樊小强的班主任是一名非常负责的班主任,樊小强在与刘梦发生矛盾的当天晚上,其班主任正在办公室给另几名存在重大思想问题的学生做思想工作,同时在化解樊小强和刘梦矛盾上花的时间比较少,难免造成班主任工作轻重缓急的差别。如果是小班教学的话,也许这种情况会有很大的好转,悲剧也可能会避免。 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缺陷。 随着社会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接触社会的几率越来越大,学生早熟现象越来越多,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的表现出来。然而在2013年我区各个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的极少,有专业心理咨询教师的学校更少。如果学校能有比较完备的心理咨询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心理咨询教师开展好针对学生的心理咨询,那么这个悲剧也可能会避免。 四、社会环境负能量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一些负能量也影响着我们的学生。如:暴力、淫秽、毒品、自由化思想等等。樊小强在与同学发生矛盾后,并没有按照老师的要求妥善处理问题,而是采用电视电影上的决斗的方

溺亡事故调查报告

仲恺大道改造工程“8·28”施工基坑 溺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8月28日10时2分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仲恺大道改造工程惠环段同方信息港门前施工基坑内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一名路人死亡。区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区两委办、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召开协调会;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协调市公用事业局督促仲恺大道施工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施工围蔽,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区管委会成立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仲恺大道改造工程溺亡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惠城区检察院派员参与,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深入事故现场,收集与事故有关的材料,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仲恺大道及鹅岭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规划定位为惠州南出口,北起鹅岭立交,南至梧村桥,全长约15.43千米,包括鹅岭南路和仲恺大道两段。道路沿袭了205国道和357省道的交通,是惠州市区通往深圳(通过G205、惠深高速)、东莞(通过S357)、 -1-

河源、江西(通过惠河高速)等地的主要通道;在人口密集区域内同时承担主要过境交通和街区间交通功能。该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共分为七个子项。 (二)主要参建单位 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七局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承担改造工程施工管理的为中建七局南方分公司下属的基础设施事业部(基础设施分公司);同时,中建七局又将所承建改造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别发包给河南省顺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金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城建劳务有限公司和福州正润劳务有限公司等4家劳务公司负责具体施工。 2、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与其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其负责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事发施工基坑情况 1、开挖施工情况 事发施工基坑位于仲恺大道惠环段同方信息港门前的辅道部位(主桩号为BK3+440-BK3+540,对应的辅道桩号为YF2K0+000-YF2K0+100),与辅道方向平行,长约36米,宽约5米,前半段(靠近花坛)深0.8-1米,后半段(靠近地下车库出入口)深1.8-3.3米;事发地点处于后半段,正对同方信息港地-2-

溺水案例

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数字显示,中国每年有57000人溺水死亡,相当于每天有150多人。2012年学生溺水事故案例 ▼1月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海南4天4起学生溺亡事件 ▼ 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 ▼ 3月4日,海南临高1名小学四年级学生在水渠沟旁洗手时被水冲走,不幸溺水身亡。▼ 3月4日,海南文昌一小学六年级学生和1名幼儿到附近水库大坝玩耍,不幸溺水身亡。▼ 3月6日,海南琼中2名二年级学生到河边玩耍,不幸溺水身亡。 ▼ 3月11日,福建诏安县深桥中心溪园小学2名四年级学生私自到桥东镇象头自然村淡水虾池玩耍,不幸溺水身亡。 ▼ 3月27日,福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中学2名初三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不慎溺水身亡。▼ 4月2日,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几名学生相邀在重钢新港码头江边游泳戏水,其中1名学生因体力不支溺水死亡。 ▼ 4月2日,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大埔中学初一5名学生到汀江茶阳镇印山背大沙坝河段玩水,其中3名学生由于上游500米左右水库突然放水冲走失踪,其中两名安全自救。 ▼ 4月12 日,广东高州市石鼓镇丽山村一名13 岁女孩在去男同学家的路上不慎落水,男同学勇敢施救,却双双被河水冲走,1死1失踪。 ▼ 4月15日,福建永定县三中3名初三学生到县芦下坝水电站桥下河边玩耍不慎落水,2人溺水身亡。 ▼ 4月20日,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出村外玩耍,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 ▼ 4月20日,重庆市巴南区道角中学3名学生相邀到校外游泳,其中1名学生溺水死亡。▼ 4月22日,广东博罗县柏塘镇上田布村石岗河石角潭发生学生溺水事件,造成1名学生死亡。▼ 4月25日,重庆市云阳县故陵小学4名学生放学回家后,相约到离家几百米外的池塘游泳,其中1名学生溺水死亡。 ▼ 5月4日,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小学3名学生放学后相约到长江珞璜电厂附近水域游泳,其中1名学生溺水死亡。 5月5日,一天之内失去了10条鲜活的生命。 ▼ 5月5日,重庆市轻工学校1名住读学生周末请假离校后,到嘉陵江同兴渡口江边游泳时溺水死亡。 ▼ 5月5日,山东聊城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件,高唐县和茌平县各有三名学生(共6人)下河游泳发生意外,其中五名学生溺水身亡。 ▼ 5月5日上午,浙江临海市江南街道2名儿童(均为男,12岁,小溪小学6年级学生)在小溪村石桥头溪边玩耍时溺水,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现生命体征平稳,住院观察。 ▼ 5月5日,浙江天台县洪畴镇洪畴中学初三学生林某(男,16岁)与同学项某某一起到洪畴镇湖塘岗头水塘游泳,林某不慎溺水。项某某马上呼救,周边群众赶到将林某打捞施救上岸时,发现其已死亡。 ▼ 5月5日,浙江温岭市泽国镇小学一年级学生周某(女,8岁,椒江人)与新贝幼儿园幼儿查某(女,7岁,安徽人)在丹山村一池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两人经抢救无效均死亡。▼ 5月6日这天,相继又有11个人溺亡。(两天之内二十几起溺水死亡事件) 山西省阳泉市东村中学学生施文宇与同学陈龙和潘东旭结伴在河底镇东村村红土坪水库游泳,施文宇同学溺水身亡。

防溺水工作情况报告

防溺水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全国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生命只有一次,一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着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做到人人参与,切实将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每个师生的内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现汇报如下。 一、防溺水工作情况汇报 1、提高认识,精心安排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溺水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扎实抓好学校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积极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本地过去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学校长期开展预防溺水工作的有效经验,形成工作方案,发至全校各部门、各班级和每个教职工。 2、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学校周边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3、完成工作 学校开展了以围绕“杜绝溺水事故”为主题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以学校周边的水域为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了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我校教职工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和分析本项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成立相应的防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具体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开展了以“杜绝溺水事故”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班认真开展对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消除各种隐患,以防溺水、防火、防电等一系列事故为主题。 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班内或活动区域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重点开展了以下“三个一”活动:(1)每班都召开了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2)每班都出了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3)向全体学生家长发了一封《致家长一封信》。 4、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各班结合了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 (1)认真了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防溺水安全教育案例

防溺水安全教育案例 长兴县和平中学丁启斌 活动目的: 天气逐渐炎热,特别是暑假来临之际,让学生了解和掌握防溺水的有关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所以开展了真爱生命,谨防溺水的主题班会,让同学们脑中的安全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放松。 活动准备: 1、查阅相关资料,课件准备溺水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措施。 2、准备一份防止溺水的倡议书。 3、邀请校红十字会救护员指导紧急救护方法。 活动过程: 一、敲响警钟,关注溺水安全 1、请大家请欣赏一张风景照。 老师:同学们,这张照片美吗?你看到了什么? 再来看这张照片,你看到了什么?跟前面一张图片联系起来,你想到了什么? 同学们都想了溺水,很好。再来看这两张图片,你还会觉得轻松吗?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是否惋惜,一个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此刻,你在想什么? 小结:人,应该珍爱生命。今天这节班会我们就来学习“珍爱生命,防止溺水”的安全教育。 课件出示: 山西平遥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 6名儿童身亡,其中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为5岁意外溺水事件系周六学校放假小孩结伴滑冰玩耍不慎落水所致。 4月24日,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村小学六年级一班6名学生自行结伴在杞麓湖划船玩耍时落水溺亡。 3月25日,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横峰二中2名初中生到水库游泳时溺亡。 4月26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甸尾小学2名学生在公路旁一新挖沟渠中游泳时溺亡。 5月27日,山西省忻州市第十一中学4名初三年级学生在云中河戏水时溺亡。 二、畅所欲言,探讨溺水的原因 1、听了这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是 否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此刻,你在想什么?对于父母来说,失去孩子会有怎样的感受? 2、大家说说心里话。 3、小结发生溺水事故的原因: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心脏病; 盲目游入深水区,遇上漩涡。 一、如何保证游泳的健康和安全,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引导学生讨论) (1)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下水时切勿太饿或太饱,以免抽筋;有开放性伤口、皮肤病、眼疾不宜游泳;身体不适或饮酒后不宜游泳。 (2)做好充足准备工作:做好身体热身准备工作,游泳前先在四肢撩些水,然后再跳入水中(3)选择安全游泳的环境:要在有救生员及合格场所游泳;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不要随兴下水,特别是野外;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风浪太大、照明不佳不要游泳;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不要在不明水域游泳,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不安全。 三、模拟自救,防范溺水事故(由红会救护专业人员指导)

广东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分析

广东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分析: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悲剧 https://www.360docs.net/doc/7517073171.html, 2009年12月30日10:05 人民网 广东肇庆砚洲岛游客溺水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游客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洲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游客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 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洲岛、吃完午饭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游客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00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2∶30,七八名游客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三名游客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后来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洲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和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 (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溺水案例

溺水案例当暑期来临,家长、老师都会不停地叮嘱小孩: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去游泳,但不时还是会有小孩溺水身亡的噩耗传来。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溺水意外死亡的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溺水已成为危害青少年儿童的一大杀手。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2016溺水事件的资料,欢迎阅读。 新闻一 7月18日下午热线收到报料:竞舟北路西城美墅小区的游泳池内,一名小男孩溺水。记者了解到,溺水的小男孩今年只有六岁。 一位自称是目击者的女子告诉钱报记者,当时是下午三点多,她在事发泳池边上的公司上班,从窗户里看到楼下泳池边躺着一位小孩,很多救生员和教练员正在对他心肺复苏。 这位女子说,事发泳池当时好像在办一个游泳培训班,采取的是会员制。孩子父亲告诉钱报记者,自己一家住在三墩,18日下午孩子由母亲带着去上游泳班。再问什么问题,孩子父亲已经摆摆手。 新闻二 驻马店11岁女孩溺水被救起时已不幸身亡 5月7日下午14点左右,吴房义工水上救援队接到110指令,嵖岈山窗户台大队薛庄一女孩溺水。吴房义工水上救援队迅速赶到现场。

经过五分钟打捞,成功把落水儿童打捞上岸,遗憾的是该女孩已经停止呼吸,据了解溺水身亡女孩今年十一岁。 新闻三 5月7日下午2时许,地处南村镇广州雅居乐花园某酒店后面的人工湖发生一起悲剧,两名男童溺水,经业主、保安及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番禺警方初步核实,两名死者分别为王某(男,14岁,湖南籍)和徐某(男,12岁,江西籍) 新闻四 据了解,溺水男子今年18岁,河南人,是济南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据知情者徐先生称,7日下午,溺水男子刘某与同学来遥墙镇云家村附近的黄河岸滩游玩,7点钟左右,刘某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河滩行走时,俩人不慎落入水中,后刘某的同学上了岸,而刘某则溺水。刘某同学报警后,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第一时间救援。8日早上8点多钟,刘某被打捞上岸。然而就在一周前,4月30日,黄河浮桥遥墙镇刘家村附近就曾发生过一起学生溺水事件。一名十四岁的初中生在此游玩时不慎落水。 新闻五 5月7日下午,江岸区宝岛公园内,一名10岁男孩琪琪(化名)与两名小伙伴在湖边玩耍时不慎落水。众人发现后合力施救,不幸的是,小男孩琪琪(化名)仍不幸离开人世。 新闻六

关于学校学生因游泳意外溺水身亡的汇报

关于XXXX学校两名学生因游泳意外溺水身亡的汇报 尊敬的XX部长: 您好!2014年3月26日下午,我校五年级(1)班XXXX和XXXX两名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水身亡。就此事件,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分别在4月8日和4月15日来我校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过程 五(1)XXXX等六人与四(2)班XXXX等四人住同一寝室,均系我校寄宿生。3月26日下午放学后,上述十人在等开餐时,XXXX等人提议吃完饭后去河里游泳。 晚餐后(16:50开晚餐),这十名学生找了个外出购物的理由骗过门卫,分别溜出了学校大门,跑到寺下洞村对面的河道。学生们到达此处后,XXXX第一个下了水,随后,XXXX等人也陆续下水。大家先是在边缘水浅处游玩,后XXXX不小心滑入了深水区,XXXX急忙去拉他,结果一并滑入深水区;XXXX见状又去拉XXXX,眼看将陷入深水区时,他松了手,拼命往回游,被XXXX拉上了岸。当时,水中的XXXX也尝试去拉XXXX,仅触碰到手指,并没有拉住。XXXX已经不见了,XXXX也很快沉入水中。大家纷纷爬上岸来大喊:“有人掉到水里了!”一个叫XXXX的养鸭人听见后,迅速跑来救人!养鸭人在水中搜救了一会,并没有搜救到学生,后在另一个闻讯而来的村民的协助下,才把两个溺水的学生捞了上来,但已经停止了呼吸。 17点45分,学校获悉学生溺水的消息后。校长XXXX、政教副校长XXXX、办公室主任XXXX、政教主任XXXX、总务主任XXXX更生等迅速在教学楼下碰头,XXXX 校长简单交代了一下之后,便坐上XXXX更生主任的摩托车首先赶往事发地点。副校长XXXX、工会主席XXXX、办公室主任XXXX、政教主任XXXX随后也一同赶到了现场。 XXXX校长到现场后首先查探了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两名学生已经停止了呼吸,立即安排政教副校长XXXX和办公室主任XXXX分别拨打了XXXX卫生院、120急救中心、110求助;并及时向教育局、镇政府报告了事故情况。随后又联系五年级班主任赶往现场确认死亡学生身份信息,班主任赶到现场后立刻联系并告知了家长学生情况。18:20XXXX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进行现场保护。18:40左右120急诊赶到现场诊断,后诊断溺水学生死亡。家属赶到现场后,XXXX校长组织全体行政人员安抚死者亲属,为死者购置棉被、衣服,商讨遗体处置办法。 二、事故的处理情况 在XXXX镇政府和当地村委和协调下,学校和家属对死亡学生尸体做了暂时处理。当晚23点30分,县教育局XXXX副局长在学校主持召开了“3.26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教育基教股股长XXXXX、综治办主任XXXX和学校全体行政人员,会议上,教育局三位领导布置了应急工作的相关安排。

大学生溺水死亡案例

大学生溺水死亡案 [案例描述] 2011年6月15日傍晚,我校外国语学院某专业学生徐某在银滩度假区外东侧非游泳区游泳时溺水身亡。 当天下午课后,徐某与同班黄某、钟某两位同学到银滩东侧“非游泳区”海边游泳。由于当时风大浪急,三人被海浪卷拖往深海。随后黄某自救,飞跑向银滩游泳区的救生塔求助;救生队赶赴现场,将钟某安全营救上岸。徐某在溺水失踪后10多分钟,在大浪中被找到,经救护队和博铧医院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后,于晚上7:40分左右身亡。 事发前,学校向全校学生发布了关于不得私自到海边游泳的通知。事发前一天,徐某等人的辅导员在大班会上进一步强调了私自到海边游泳的危险性,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制度,不要到海边游泳。 事发后,学院领导召开了学校应急小组紧急会议,安排人员对有关学生和辅导员进行心理干预;并已通知学生家长速来北海处理善后。学校再次通知全校学生:禁止学生私自到海边游泳。 6月19日上午,经我校与学生家长沟通商议,就徐某溺水身亡事件处理意见达成一致。出于人道主义和对家长的同情,我校一次性给予徐某家人20000元的抚慰金;我校负责徐超家人6月16日至6月19日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用,共计36000元。 [案例分析](1)学生徐某、黄某、钟某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不顾学校的三令五申,私自前往银滩非游泳区游泳,酿成悲剧。 (2)根据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

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学校在本案中并无过失,学校针对游泳的危险性进行了强调,并明令禁止学生私自到海边游泳。徐某等人在学校的三令五申下依然到海边游泳,属于学生自行外出,学校行为并无不当。 (3)根据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因责任不在本人的意外死亡学生,由学校或有关单位参照国家关于事业职工死亡丧葬有关规定处理,负责丧葬费的全部,学校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无论何种情况(事故)给予的经济补助,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以四年计)的平均奖学金数。”第三十条:“因责任不在本人的意外死亡学生,由学校或有关单位参照国家关于事业职工死亡丧葬有关规定处理,负责丧葬费的全部,学校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无论何种情况(事故)给予的经济补助,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以四年计)的平均奖学金数。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经济补助。”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其家属,学校对事故的处理是积极的。基于人道主义给予徐某家长20000元抚慰金,并承担其家属的往返路费、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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