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doc

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doc
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doc

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

来源:2008年7月6日云南省农业厅文件“云农(牧)字[2008]35”号“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畜禽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养殖规模等情况报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查并予以确认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畜禽养殖集约化,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家禽家畜集中饲养地。畜禽养殖小区,是指远离村庄(居民生活区)的地区划出的专门供农户从事畜禽养殖的区域。

第三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应当达到下列养殖规模:

(一)畜禽养殖场: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或生猪常年存栏200头以上;

2.肉鸡、蛋鸡:常年存栏5000羽以上;

3.牛(包括奶牛):常年存栏50头以上;

4.羊:常年存栏200只以上;

5.鹅:常年存栏500只以上;

6.鸭:常年存栏5000只以上;

7.兔:常年存栏500只以上。

(二)畜禽养殖小区: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或生猪常年存栏300头以上;

2.肉鸡、蛋鸡:常年存栏10000羽以上;

3.牛(包括奶牛):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4.羊:常年存栏500只以上;

5.鹅: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6.鸭:常年存栏10000只以上;

7.兔: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参照执行。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选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养殖业规划布局总体要求;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1000米以;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饲养用水、用料、用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配备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

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名称、养殖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饲养的畜禽品种、数量和来源证明;

(四)区位图、平面布局图、建筑面积,生产、防疫及粪便、废水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情况;

(五)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学历、技术职称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回执,发给畜禽标识代码(养殖代码,每场区唯一,下同),作为畜禽养殖档案编号。

第八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备案后30日内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名称及畜禽标识代码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养殖规模变更的,应当向原备案部门重新备案。

第十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或者未按照规定整改的,注销其畜禽标代码,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停止养殖活动一年以上的,

由原备案部门予以注销其畜禽标识代码,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情况报州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州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月25日前报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建设可行性报告 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建设可行性报告

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总论 (一)项目名称: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建设 (二)建设地点:定边县学庄乡小星星农林牧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时间: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 (四)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定边县学庄乡小星星农林牧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刘春喜 (五)项目主管部门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定边县学庄乡小星星农林牧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刘春喜 (六)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定边县学庄乡小星星农林牧专业合作社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注册资金柒佰伍拾叁万玖仟贰佰元,主要业务从事山羊饲养、鸡养殖、植树造林。 (七)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畜牧法》 《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8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中国 21 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682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1167 (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山羊养殖区建设、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体系建设。 山羊养殖区建设:山羊养殖区的选址及规划,生产和生活区的布局设计,各种功能羊舍的设计建设,饲料加工厂建设,消毒防疫隔离设施建设,场区道路、绿化、供电供水设施建设。 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雨污分离设施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加工厂建设及生物安全处理设施建设。 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山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粪便、垫草、尸体和残渣等处理设施建设,可参照经济循环利用的设施建设标准。 项目支持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建设、畜牧防疫、畜牧污染防治与治理等技术规范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模式及经营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技术指导与培训体系建设。 (九)项目总投资与构成 项目总投资45万,其中单位自筹 10 万,银行贷款 35 万。 (十)基本结论 实施本项目,将建设市级山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施规范养殖及智能管理、开展污染治理和合理利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经济收入,提高养殖经济收益,提升区域农业经济综合效益,还极大的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全县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建设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项目背景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标准化畜牧养殖场的建设能够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建立及时配套加工业,从而形成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农业生产体系,培育新的

农村家畜、家禽养殖档案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单位名称: 畜禽标识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由畜禽养殖场在本场防疫人员的指导下填写)

(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备注出生调入调出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多嘴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开始使用时 投入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加工日期用量停止时间备注间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定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五)消毒记录 日期消毒场所消毒药名称用药剂量消毒方法操作员签字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六)免疫记录 时间圈舍号存栏数量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批号(有效期)免疫方法免疫剂量免疫人员备注 注:1、时间: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3、批号:填写疫苗的批号。4、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5、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6、备注: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畜禽养殖场规划设计与管理复习题.讲课教案

畜禽养殖场规划设计与管理复习题 1、国家法律规定规模养殖场的选址要求: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 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米 ;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米以上; (3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2、国家法律规定规模养殖场的布局要求: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 4米、深 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5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6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 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3、国家法律规定规模养殖场的设施设备要求: (1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 以便清洗消毒; (4 配备疫苗冷冻 (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4、畜禽场规划设计的原则:遵循人类生存和养殖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处,养殖业与整个大农业、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良性循环模式。 5、畜禽规划设计的要素:养殖场生产特点、生产规模、饲养管理方式、生产集约化程度、地势、地形、土质、水源、交通、气候、居民点位置等外部环境。 6、地形要求: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标准本

南部县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年度 南部县农牧业局制

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备注出生调入调出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总和。

饲料使用记录 使用时间投入产 品名称 生产厂 家 批号/加 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 用时间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的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份。

兽药使用记录 使用时间投入产 品名称 生产厂 家 批号/加 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 用时间 休药期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的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份。

消毒记录 日期消毒场所消毒药名称用药剂量消毒方法操作员签字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实物的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养殖场的规划设计

养殖场的规划设计 设计原则:修建牛舍的目的是为了给牛创造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牛的健康和生产的正常运行。花较少的资金、饲料、能源和劳力,获得更多的畜产品和较高的经济效益。为此,设计肉牛舍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为牛创造适宜的环境,一个适宜的环境可以充分发挥牛的生产潜力,提高饲料利用率。一般来说,家畜的生产力20%取决于品种,40%—50%取决于饲料,20%—30%取决于环境。不适宜的环境温度可以使家畜的生产力下降。此外,即使喂给全价饲料,如果没有适宜的环境,饲料也不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畜产品,从而降低了饲料利用率。由此可见,修建畜舍时,必须符合家畜对各种环境条件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光照、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氨、硫化氢,为家畜创造适宜的环境。 (二)要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畜牧兽医技术措施的实施。肉牛生产工艺包括牛群的组成和周转方式,运送草料,饲喂,饮水,清粪等,也包括测量、称重、采精输精、防治、生产护理等技术措施。修建牛舍必须与本场生产工艺相结合。否则,必将给生产造成不便,甚至使生产无法进行。 (三)严格卫生防疫,防止疫病传播流行性疫病对牛场会形成威胁,造成经济损失。通过修建规范牛舍,为家畜创造适宜环境,将会防止或减少疫病发生。此外,修建畜舍时还应特别注意卫生要求,以利于兽医防疫制度的执行。要根据防疫要求合理进行场地规划和建筑物布局,确定畜舍的朝向和间距,设置消毒设施,合理安置污物处理设施等。 (四)要做到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在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前提下,畜舍修建还应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设备投资,以降低生产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因此,畜舍修建要尽量利用自然界的有利条件(如自然通风,自然光照等),尽量就地取材,采用当地建筑施工习惯,适当减少附属用房面积。畜舍设计方案必须通过施工能够实现的,否则,方案再好而施工技术上不可行,也只能是空想的设计。 规划布局:牛场场区规划应本着因地制宜和科学饲养的要求,合理布局,统筹安排。考虑今后发展,留有余地,利于环保。场地建筑物的配置应做到紧凑整齐,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供电线路、供水管道节约,有利于整个生产过程和便于防火灭病,并注意防火安全。 1、分区规划布局:奶牛场一般包括3-4个功能区,即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和粪尿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具体布局遵循以下原则:a、生活区:指职工文化住宅区。应在牛场上风头和地势较高地段,并与生产区保持100 米以远距离,以保证生活区良好的卫生环境。 b、管理区:包括与经营管理、产品加工销售有关的建筑物。管理区要和生产区严格分开,保证50米以上距离,外来人员只能在管理区活动,场外运输车辆牲畜严禁进入生产区。 c、生产区:应设在场区地势较低的位置,要能控制场外人员和车辆,使之不能直接进入生产区,要保证最安全,最安静。大门口设立门卫传达室、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严禁非生产人员出入场内,出入人员和车辆必须经消毒室或消毒池进行消毒。生产区奶牛舍要合理布局,分阶段分群饲养,按泌乳牛群、干乳牛群、产房、犊牛舍、育成前期牛舍、育成后期牛舍顺序排列,各牛舍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布局整齐,以便防疫和防火。但也要适当集中,节约水电线路管道,缩短饲草饲料及粪运输距离,便于科学管理。粗饲料库设在生产区下风口地势较高处,与其他建筑物保持60米防火距离。兼顾由场外运入,再运到牛舍两个环节。饲料库、干草棚、加工车间和青贮池,离牛舍要近一些,位置适中一些,便于车辆运送草料,减少劳动强度。但必须防止牛舍和运动场因污水渗入而污染草料。 d、粪尿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地势低处,与生产区保持300米卫生间距,病牛区应便于隔离,单独通道,便于消毒,便于污物处理等。尸坑和焚尸炉距畜舍300-500 米。防止污水粪尿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表2: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

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2.6 最高允许排水量 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的水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3.技术内容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的设计范围、原则以及主要参数选取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参见 NY/T667-2003)的设计。畜禽养殖区沼气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65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 CJJ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CJJ55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64 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NY/T667-2003 沼气工程规模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18596-2001、NY/T667-200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沼气工程 biogas plant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3.2 “能源生态型”处理利用工艺 Process of “energy ecological”disposing and using 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处理利用工艺。 3.3 “能源环保型”处理利用工艺 Process of “energy environment”disposing and using 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以回用为最终目标的处理工艺。 4 总则 4.1 沼气工程的设计应该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与当地客观实际紧密结合,能够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北京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一、标准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87号;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1号,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9日公布施行)。 (四)《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04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二、养殖规模标准

根据本市畜牧生产现状和防疫要求,制定以下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养殖标准。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二)肉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鸡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三)蛋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成年母鸡3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四)肉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鸭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五)肉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六)奶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七)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羊2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八)其他品种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制定公布。

养殖场建设方案

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养猪场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x x x万元 法人代表:××× 电话:××××××××× 申报单位:×××镇×××养猪场 申报时间:2016年11月x日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饮食结构不断调整,对肉制品需求量不断加大,发展标准化生猪养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场设计规模和生产能力得到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指导和肯定,具有极大的可行性,同时也得到当地政府及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可有效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项目切实可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养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镇×××村 3、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4、建设内容:猪舍x x x平方米,x立方米沼气池及等其它配套设施设备。 5、建设规模:项目基建总投资x x万元,占地面积x x 亩。

6、建设个人概况: 法人代表:×××,男,××岁,本人敢于创新,谋于发展,具有强烈的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人才意识。工作中强化养殖厂管理,注重信息技术和传统工艺的结合,为规模化、标准化养猪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三、场地选择与周围环境条件 本场区远离村庄和厂矿企业,基础设施完善,物资材料进出方便,通讯设施齐全,水、电供应充足,地势x x x x,(向阳避风、地势高燥、通风良好、水质好、排水方便),猪场轻微的噪音和臭气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拟建养猪地点选择较为理想,适合养猪产业的发展。 四、管理措施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职责,依照科学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严格遵守兽药使用规范,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并按要求规定保存材料。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doc8)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67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部长: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

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畜禽标识制度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第六条畜禽标识所需费用列入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畜禽标识管理 第七条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畜禽标识编码由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15位数字及专用条码组成。 猪、牛、羊的畜禽种类代码分别为1、2、3。 编码形式为:×(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公布畜禽标识技术规范,生产企业生产的畜禽标识应当符合该规范规定。

养殖场设计方案样本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当前, 养猪场主要从事生猪的饲养。猪场现有5名工作人员, 其中饲养员4名, 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名( 福建农林大学) 。 二、项目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项目发展现状 猪场占地面积32.6亩( 含种植果林、绿化地) , 建设面积7亩。现有圈舍10座( 约2500平方米) , 其中育肥舍800 平方米, 保育舍600 平方米, 分娩舍400 平方米, 母猪定位舍250 平方米, 后备母猪舍200 平方米, 公猪舍80 平方米, 病猪舍80 平方米, 消毒更衣室20 平方米, 兽医实验室25 平方米、 30 平方米, 沼气池3口, 生产及生活配套设施约100 平方米。养猪场现有良种母猪43头, 后备母猪40头, 现役公猪3头, 后备公猪2头, 现存栏数430头, 年出栏860头。 2、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 原有的沼气池的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项目的需要; ( 2) 现有的产床数不足, 造成母猪生产的时候死胎或小猪成活率低等, 严重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 3) 现有部分猪舍由于使用年限较长, 已出现老化、漏雨等问题, 急需进行维修改造;

( 4) 公司现有粪污处理设施不足; ( 5) 防疫化验仪器设备不足。 三、建设目标、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以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指导思想, 结合养猪业生产发展总体情况, 推行标准化养殖, 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 提高生猪养殖的技术水平, 提高生猪的质量安全水平, 增强养猪业的市场竞争力。 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任务是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粪污处理、猪舍的标准化改造以及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 1) 改造猪舍700平方米; ( 2) 改造排污渠300米; ( 3) 改建沼气池20立方米; ( 4) 配套体视显微镜1台、产床15张, 母猪超声波妊娠测定仪1台、超声波消毒喷雾机1台、恒温培养箱1台、固液分离机1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 建设内容一览表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内容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较大、饲养和防疫设施完善和集约化饲养水平较高的畜禽养殖企业。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防疫健全的畜禽养殖区域,通常是由数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组成。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条件。

(一)规模标准 1.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存栏量200 头以上;蛋禽养殖场存栏量5000只以上;肉禽养殖场存栏量3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养殖场存栏量 5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养殖场存栏量200 只以上;家兔养殖场存栏量 1000 只以上。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 5 户以上,生猪存栏 500 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 15000 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 200 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2000 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进行调整。 (二)选址要求 场址选择在农户聚集区下风向,地势平坦干燥、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地方;距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2000米以上;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完善。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doc

云阳县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 https://www.360docs.net/doc/7217817731.html, [2009-05-19] ·作者:·来源: 为落实好《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规模牛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我县牛场的生产现状与建设经验,特制定本规范。 一、审查备案 1、饲养肉牛50头以上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牛场)需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畜牧兽医局。 2、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初审合格后,由包片技术人员到建场所在地审查场址选择是否合理。在合理的情况下对肉牛养殖场进行规范设计。 3、在备案牛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包片技术人员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牛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等,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4、养殖户新建牛场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备案。 二、场址选择 1、牛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

划区、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新建牛场应在高速公路一公里以外选址建场。 2、牛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3、牛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要远离交通干道。牛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牛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级公路200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点和工厂20 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下300头以上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养殖场2000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3000米以上。 4、牛场场址应选择在城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避免气味、废水及粪肥堆置而影响居民区生活环境。 5、牛场应选择地势干燥、排水良好、空气流畅、非污染区域,并且要避开城镇和村民居住区的水源地。地面应相对平坦,坡度不宜过大,不宜建在低凹、风口处。 6、牛场进出口道路畅通,水、电供应有保障。水源丰富、水质良好,电力应充足、可靠。

畜禽养殖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技术员培训规范 根据农业部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校外畜禽养殖技术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培训对象 各类养殖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中从事畜禽养殖的人员及适度规模动物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和在校学生。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畜禽养殖工作的农民能够掌握畜禽养殖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特别是掌握其中涉及的畜禽的品种、繁育、营养、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废弃物处理及畜禽场建筑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对象对畜禽养殖的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和造就大批懂技术、能示范的畜禽养殖专业化技术人员。 三、培训环节、培训内容及学时分配

四、知识与技能要求 (一)畜禽的品种与特性 1.了解常用畜禽品种 2.掌握常用畜禽的外貌特征、生理特点及生物学特性(二)畜禽的繁育 1.了解畜禽的选种与选配的基本方法及程序 2.掌握种畜禽的人工授精技术 3. 掌握禽蛋孵化技术 (三)畜禽的营养与饲料

1.了解畜禽的营养需要与饲养标准 2.了解畜禽的常用饲料 3.熟练掌握畜禽饲料的日粮配合与加工调制技术 4. 掌握青绿饲料的生产与青贮技术 (四)畜禽的饲养管理 1.掌握猪的饲养管理措施 2.掌握禽的饲养管理措施 3.掌握牛羊兔的饲养管理措施 (五)畜禽的疾病防治 1.掌握我国畜禽常见传染病防治技术 2. 了解畜禽常见寄生虫病防治技术 3. 了解畜禽常见普通病防治技术 4. 熟练掌握畜禽场疾病综合防制措施 (六)畜禽场废弃物处理与控制 1.掌握畜禽粪便的处理与利用技术 2. 掌握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技术 (七)畜禽场建筑与设备 1.掌握畜禽场场址的选择与布局 2. 了解畜禽舍建筑设计及养殖设备 五、培训实施与考核 1.培训方式与要求:培训以实际操作为主,采用理论讲授和实习实训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讲授利用视频、多媒体等教学手段,

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

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 (省农牧厅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为规范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选址、规划、饲养、消毒、用药、防疫、诊疗、废物处理和组织管理行为,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 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坚持人畜分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条件。 1、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6、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它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二)规划布局。 1、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整齐紧凑,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养殖场、养殖小区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3部分。管理区、生产区处于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2、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消毒室、消毒池、技术服务室。 3、生产区包括畜禽圈舍、人工授精室、兽医室、隔离观察室、饲草料库房和饲养员住室。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运动场、青贮窖,养羊场、养羊小区建设药浴池。兽医室、畜禽圈舍、饲草料库房、青贮窖和饲养员住室保持一定距离。生产区入口处设消毒池。 4、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畜禽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堆积发酵池等),并距生产区一定距离,由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净道主要用于饲养员行走、运料和畜禽周转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运出。 (三)公共卫生设施。

肉牛养殖场建设与设计(全)

肉牛养殖场建设与设计 一、饲养肉牛每头需要多大面积 肥育肉牛每头所需面积为1.6—4.6平方米。通栏肥育牛舍有垫草的每头牛占2.3—4.6平方米,有隔栏的每头牛占1.6--2.O平方米职工生活及其他附属建筑等需要一定场地、空间。牛场大小可根据每头牛所需面积、结合长远规划计算出来。牛舍及其他房舍的面积为场地总面积的15%一20%。由于牛体大小、生产目的、饲养方式等不同,每头牛占用的牛舍面积也不一样。 二、肉牛场建筑材料的选择 (一)棚舍地面材料棚舍是牛采食或下雨、下雪天休息过夜的场所,其地面可用水泥或部分水泥材料,也可直接用土地。牛舍地面材料对牛生产性能没有影响。 (二)休息场地材料牛采食后,晴天主要在棚外休息,让牛活动,晒太阳。地面以沙质土为最好,一方面牛卧下舒适暖和,另一方面排出的尿易下渗,粪便容易干燥,这样有利于保持牛体清洁。此外,也有用砖砌的地面,或用沙、石灰、泥土三合一分层夯实的土地,都适合牛卧地休息。 (三)食槽材料在牛舍内食槽使用频繁,通常用砖砌加水泥涂抹,成本低,但容易破损,只要注意及时维修,是一种经济实用的材料。若从坚固耐用考虑可选用混凝土预制构

件。无论哪种材料,工艺上都要求食槽内壁呈流线形,以便清扫。 (四)其他建筑用材料依当地自然和资源条件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砖木结构,如牛舍用砖柱和木材顶梁;钢铁结构,如工字钢立柱与角铁构件的顶梁。 三、肉牛场规模大小选择 规模大小是场区规划与牛场设计的重要依据,规模大小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资源特别是饲草饲料资源,是影响饲养规模的主要制约因素。生态环境对饲养规模也有很大影响。 2.资金情况肉牛生产所需资金较多。资金周转期长,报酬率低。资金雄厚,规模可大,总之要量力而行,进行必要的资金运行分析。 3.经营管理水平社会经济条件的好坏,社会化服务程度的高低,价格体系的健全与否,以及价格政策的稳定性等,对饲养规模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在确定饲养规模时,应予以考虑。 4.场地面积肉牛生产,牛场管理,职工生活及其他附属建筑等需要一定场地、空间。牛场大小可根据每头牛所需面积、结合长远规划计算出来。牛舍及其他房舍的面积为场地总面积的15%一20%。由于牛体大小、生产目的、饲养方式等不同,每头牛占用的牛舍面积也不一样。肥育牛每头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填写范例

肥东县畜禽养殖场饲养档案 中华人民国农业部监制 肥东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制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XX猪场 畜禽标识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猪 中华人民国农业部监制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由畜禽养殖场填写) 猪免疫程序 2.每年的4-9月份,对空怀母猪和种公猪注射1头份乙脑疫苗; 3.每年的10月份---次年3月份,各种猪注射1头份猪流行性腹泻、猪传染性胃肠炎和猪轮状病毒三联苗; 4.种公猪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O型口蹄疫、链球菌、细小病毒每年3次,每次按说明使用。 5.对散养户饲养的猪,除春秋两季注射猪瘟、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仔猪每月定期补免。

(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奶牛场、蛋鸡场“出生”一栏填写产奶量(公斤)、产蛋数,备注栏填写奶价、鸡蛋价格。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

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5、此表按变动记录,无变动不需按日填写。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五)兽药使用记录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 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 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 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 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 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 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 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 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 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 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 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第六条养殖小区的标准:生猪存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鸡存栏10000只以上。

养牛经验:肉牛养殖小区养殖场规划技术

肉牛养殖小区通常是由当地乡、村划出一片空地,由个人投资建设牛场,分户饲养,集体投资建立兽医室或服务站。这样既便于防疫,又可防止环境污染,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各地肉牛养殖小区虽然形式不同,但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小区场址的选择:肉牛养殖小区场址的选择,应遵循规模化育肥牛场选择场址的原则。如果条件不具备,也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空闲地、但必须保证交通运输方便,以便于饲料和牛只的进出。 二、小区的形式:肉牛养殖小区主要有自繁自养、架子牛育肥、自繁自养和架子牛育肥相结合三种形式。自繁自养可充分利用粗饲料,降低饲养成本,但饲养周期长,资金周转慢,适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架子牛育肥投资较大,精饲料需求量大,饲养成本高,但饲养周期短,资金周转快,经济效益高。自繁自养和架子牛育肥相结合,可充分利用上述两者的优点,但饲养管理复杂。 三、小区的布局与设计:肉牛养殖小区的布局、设计要求与规模化牛场近似,也应包括消毒池、兽医室、生产牛舍、隔离牛舍、饲料间、青贮池、氨化池、贮粪场、粪污处理设施、装牛台等设施,但生活区、生产区的划分不很明显,牛舍一般为单列式,每栋6-12间,为1-2

户所有,1-2间为饲料室和宿舍,其余为牛舍。每间牛舍饲养3-5头,基础牛舍、产犊舍、犊牛培育舍、育成牛舍和育肥牛舍的划分不明显。 样既可节约投资,又可提高设备的利用率。青贮池和氨化池一般位于牛舍的两侧,便于取料。 四、小区牛舍的建筑:肉牛养殖小区牛舍的建筑也与规模化牛场相似,但要求较低,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材料,以降低建筑成本。在气候温暖的地区,搭建简易棚舍即可,可大量节约投资;在夏天炎热、冬季气候较冷的地区,应建造较坚固的开放式牛舍或半开放式牛舍,这样的牛舍夏天可保证通风良好,冬季用塑料布和草席将牛舍封闭起来,以便于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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