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会计制度中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范文模板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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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中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摘要:新会计制度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能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本文主要从财务管理权责、资产管理、会计科目以及会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等方面做了

一一阐释。机关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中积极应对与调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

环境,才能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序运行。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工作中面临的新

情况、新问题也层出不穷,针对此,对传统会计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则是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新准则和新制度在内容上完善了传统财务会计管理

工作中的不足,并对会计核算方式做出了一定的调整,而这些对于机关事业单

位财会工作的影响势必可避免的。基于此,笔者就从新会计制度的调整内容出发,从多个角度探究新会计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产生的影响。

一、新会计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权责的影响

机关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发展,其财会工作效果与国家的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

密切相关,因此,理顺财会管理的职责权限和范围是国家财政发挥宏观调控职

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新会计制度建设中,国家本着权责明确的基本原则,

对机关事业单位财会支付制度、采购、预算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而这

些调整首先让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资产规模、资产管理过程、资产使用情况以

及在财会计中的反映更加准确、清晰;其次,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各环节、各负责人在明确自身职责的情况下,对资产的使用进行真实的记录,

让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最后,根据权责清晰的管理制度,对财会工作中的违规、违法操作及时追责,提高单位防范财会风险的能力。

二、新会计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影响

资产是机关事业单位实现自我运行,并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这笔资产主要来自于国家公共财政支出,其规模庞大,直接影响了宏观调整的

经济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的有效管

理则成为财会工作的重点,尤其是近年来,中央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一批侵

吞公共资产的官员“落马”,使得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成为一个社会关注

的焦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资产管理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资产的安全、完整,还包括资产的升值与保值。相较于传统的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对机关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库[2013]21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我部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13年12月18日附件: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 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旨在提高经济效益 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制度吧!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 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 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 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 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 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 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 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 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 8116产成品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阅读次数:1430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 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 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 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 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 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 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 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 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 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2021年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

2021年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 2021年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一 一、现状 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是统帐结合,新人养旧人、后人养前人的非积累方式的现收现支的保险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这种制度靠“新人”、“中人”的就业(单位、个人)的缴费维持庞大的“老人”养老待遇的支付。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分散的、零碎的,同一险种,不同的人群或同一人群,随之建立多种保险制度与之相适应。但这种现状与社会保险大社会的大数法则不相适应,弱化了基金的支撑和抗风险能力。需过渡到真正意义的集中与统一。 二、面对 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两为其难的选择,但必须科学地、客观地去面对。在改革、创新层面上,应做到几个考虑:既要调整原有的制度结构,又要建立新的制度体系;既要考虑利益统筹和制度统一,又要考虑制度条件中的种种不平衡;既要考虑现实可行性,又要估量未来趋势;既要考虑国家的意志(政策),又要考虑民众的感受;既要考虑制度的持续性,又要考虑对象的承受力。破与立、统与分、现实与理想、公平与差别,这些矛盾,既有政策层面的,又有技术层面的,该如何选择,在设计未来时,既要以科学的态度,又要以求实的精神进行改革与创新。 三、思考(建议)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参照国有集体“早离”人员的补缴费

办法,研究加快出台地方政策,解决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早离”人员、没有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以及不符合养老条件的参保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其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 (二)研究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条件具备时向城乡一体化过渡,此前可把多元化养老保险相应并入农村、或城镇的保险制度,以增强基金后劲。 (三)研究出台办法,各险种实现真正意义的市级统筹,实施六个统一,可从全市统筹时点起,实现基金统一筹集上划,统一调剂使用,以缓解基金支付风险,(四)究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并轨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加快对各险种市级统筹的基金管理(操作)办法的研究制定,实行统一的规范管理。 (六)加大推进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工作力度,原政策可作适当修改、完善,进入门槛可适当降低,并争取财政的适当投入支持。 (七)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联系地税、工商等部门,发挥原行之有效办法和联动机制,调动职能部门积极性,并应争取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预算投入,以实现全市的统筹基金的当期平衡。 (八)尽快研究社保内设机构的配置,按程序选配好熟悉业务、能力强、干部群众公认的科级干部,以便开展相关工作。 四、经办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业务工作,要做好执法、做好经办、做好管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见问题答疑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见问题答疑 一、关于科目设置方面 1、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加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2、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删除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3、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改名称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二、关于资产核算方面 4、问: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怎样开立与管理? 答:1、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方可在银行开户,一个单位只准开设一个账户。单位的一切结算业务按规定可用现金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给“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用来核算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内容。 5、问: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必须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两个科目。 6、问:现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把固定资产分成12类,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分成6类。具体工作中如何处理? 答:据了解,财政部资产管理部门正在根据新制度对资产分类的要求进行研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分类调整功能正在开发测试。在新的资产管理软件正式使用前,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仍按原分类执行,可暂不作变动。 7、问:如何判定单价低于标准的批量资产为固定资产?

答:可根据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要求判定,如学校的课桌椅、书籍等大批同类物资,虽然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数量较大,可作为固定资产纳入管理。 8、问:如何确定须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不计提折旧。 9、问:如何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方法? 答:事业单位计提折旧可采取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折旧计提方法一旦确定后,按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注意的是,事业单位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10、问:固定资产折旧是分类折旧还是综合折旧? 答:事业单位视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分类折旧或综合折旧。 11、问:如何确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答:由于事业单位千差万别、资产使用状况复杂,暂未统一规定折旧年限。单位可综合考虑资产正常使用年限、使用环境、使用强度以及更新换代频率等因素,自行确定。 12、问:是否需要对超过使用年限且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答:按照制度规定,此类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计提折旧。 13、问:哪些类别的事业单位才能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 答: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除了上述两类单位之外的应当提取修购基金。14、问: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支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 15、问:在建工程应当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明细科目。其中,“基建工程”科目归口核算基建会计的相关内容。 16、问:每个月基建数据如何并入事业“大账”? 答:在基建会计每月发生额基础上,抵销当月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内部往来事项后,填制基建数据并入事业“大账”的记账凭据。 17、问: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流程是什么? 答:除现金盘亏外,其余资产处置时均须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如确凿证据且经报批核销后,处置流动资产的在“其他支出”中列支、非流动资产的直接冲销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净收益上缴国库等。应收款项核销后收回的,计入“其他收入”。 三、关于债务核算方面 18、问:应缴国库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缴国库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上缴国家预算的各种款项,包括以下内容:1、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2、行政性收费收入;3、罚没收入;4、无主财物变价收入;5、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等。 19、问:应缴财政专户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其中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和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

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

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念与特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 (一)行政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行政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二)、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事业单位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一)行政单位会计特点 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满足公共需求是行政单位业务活动的目的,具有明确的非市场性; (2)行政单位必须按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收支核算,收付实现制是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 (3)行政单位会计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经费的主要资金来源,开展业务活动创造的收入也是其资金来源之一;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经营性业务收支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3)因事业单位的行业不同,事业单位会计有更详细的分类,如学校、科研单位、医院等; (4)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成本核算。 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 (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审和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已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 其主要内容有: (1)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2)规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为会计要素; (3)规定了“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为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式,规定了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国有事业

人社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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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接您回家”活动。连续数年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期开展“接您回家”活动,并逐年创新活动内容,打造“接您回家”活动升级版。通过开展“温暖回家路”“喜看新变化”“创业在家乡”“就业送岗位”等系列活动,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去年11月,我县被纳入全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二是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制定印发了《XX县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服务政策,在全县28个乡镇(街道)、395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了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窗口,以打造“活力XX、创业高地”为目标,大力推进返乡创业“1333”工程,通过组织化推动全民创业,打通政府服务创业群体“最后一公里”。三是激发创业就业热情。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成功举办三届“能工巧匠大比武”,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热情,加快我县技工大县建设步伐。2019年,全县返乡创业6617人,新增各类创业实体11964个,带动就业17000人。 (二)就业扶贫工程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贫困劳动者技能培

训。筛选一批符合贫困劳动者实际需求的培训项目,开展送培训下乡技能脱贫培训。2019年,开设58期技能脱贫培训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2830人。二是开发各类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全县开发了395个镇村扶贫、社会管理、就业社保等扶贫公益性岗位,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330人,扶贫辅助性岗位上岗2000人。三是鼓励支持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制定出台了《XX县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补助办法》,2019年,全县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2300人,有力地带动了贫困劳动者就业,加快了贫困村脱贫步伐。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全面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0190人。二是创新养老保险认证和缴费方式。突破以往固有模式,在“方法创新”上挖潜力,在“便民利民”上做文章,以“金保工程”平台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推出了互联网手机APP认证的方式。建立以双目人脸识别技术为主,其他认证为辅的认证服务体系。通过灵活多样的认证方式,对全县1083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三是加强与银行合作深度。邀请社保卡合作银行进驻社保服务大厅,设立社保卡银行窗口,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理补换卡及激活等社保卡业务,践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极大地节约老百姓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人事人才工作不断推进。一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经过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经过、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修订《会计制度》的背景 原《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财务规则》,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国家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 二、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1 / 12 ---------------------------------------------------------------范文最新推荐------------------------------------------------------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 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 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 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 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 导语: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下面是收集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行政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2019年党员教育工作计划

2019年党员教育工作计划 【篇一】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党员队 伍结构和新党员质量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关 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能否实现。为了增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做好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章程》、《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中央 和市、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据全国、市委、区委的 工作部署,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中国*章程》 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 学发展观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发展教师、机关 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为重点,以健全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中、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持续增强我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目标要求。今年我学区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目标是:保持1 名的入党申请人,培养1名的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在保证质 量和改善结构上下功夫,力争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占8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水准的党员占90%以上,妇女党员占25%以上,工作 一线的党员占100%,使党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以及行业分布更 加趋于合理。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发展党员 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基本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 进性,把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摆在首位,着力在夯实工 作基础、优化队伍结构、严格规范程序、抓好教育管理、增强领导指 导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要抓基础建队伍。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 子队伍建设上,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保持 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把 教育引导与提供服务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增强 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拓展发展党员工作的渠道,进一步完善 和落实群团组织推优制度,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推 优作用,多渠道物色、推荐、培养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 发展优秀青年、教学科研一线人员等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要落实 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制度,依据他们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 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养计划,认真做好教育培养工作。要 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要依托各级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增强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 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科学发展观等的系统 教育。要通过组织他们参加党课学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接受革 命传统教育等,使他们在党内生活环境的熏陶中激发政治热情,端正 入党动机,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一次考察和鉴定,党委每年将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增强动态跟踪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党员工 作打好基础。 二要抓重点优结构。要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教师的优秀人员 入党,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要特别关注教学 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对其中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制定实施专门的培养教育计划,提升 培养教育工作质量。同时,进一步增强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 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新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二、负债类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十大变化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十大变化 新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之前版本有什么区别?我整理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十大变化,欢迎阅读! 1.会计核算目标进一步明晰 如:原《制度》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使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不全面。新《制度》则要求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且在计提折旧时冲减相关净资产,而非计入当期支出。这种处理方法能兼顾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信息需求。 2.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改进 如:把"双分录"核算方法的应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除固定资产外,增加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9个科目的"双分录"核算。 3.更加完整地体现了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新《制度》统一体现了近年来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分别发布的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如:《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19]26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9号)等,更有利于促进深化财政改革。 4.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 如:将原制度中的资产负债科目进行细分,新增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需要。 5.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 如: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 6.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且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既真实的反映了资产价值,也为下一步核算反映行政成本奠定了基础。 7.解决了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要求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至少每月)并入行政单位会计"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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