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旅游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推进我省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一章 旅游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情况
(一)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38981亿元,年均增长223%和252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663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21618亿元。2010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11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605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901%和454%,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925%,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全省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2个,中国旅游强县1个,湖北旅游强县11个,湖北旅游名镇11个,湖北旅游名村15个。建成质量等级旅游区215家,其中5A级2家,4A级71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65家,其中国家级23家;星级饭店597家,其中五星级13家;星级游船13艘,其中五星级7艘;旅行社976家,其中出境旅游组团社28家;星级农家乐2270家。发展了一大批旅游商品企业、旅游娱乐企业和延伸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的新型旅游企业。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08万人,其中导游18万人。
(三)旅游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以武汉、“一江两山”为依托,东西两大旅游圈协作互动,形成了几大特色鲜明的旅游板块和一批吸引力强的旅游核心品牌。建立了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景区)的新型旅游支撑体系和向纵深推进的旅游发展格局,构建了全方位、递进型、开放型的旅游整体发展布局。全省旅游产品组合呈现多样化,形成了以观光游为基础、度假旅游蓬勃兴起、专项旅游异军突起的旅游产品新格局。
(四)旅游市场结构更加合理。海外市场更加多元,国内市场层次清晰,出境旅游市场不断壮大,呈现出全面兴旺的良好势头。入境旅游市场方面,西欧、北美、日本等传统市场进一步扩大,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巩固,韩国、俄罗斯等新兴客源市场成长迅速,北欧、东欧等潜在市场得到逐步开发。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华南、华北、华东等远程市场迅速拓展,周边市场大幅增长,省内居民循环游持续兴旺,城郊周末休闲和市内一

日游空前活跃。
(五)旅游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旅游业积极承接沿海产业和国际资本转移,实现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招商引资为主的重大转变,形成了多元化投资格局。省内旅游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民营化程度不断提高,旅行社、饭店、游船公司的民营比例达到8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探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旅游景区尝试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型旅游企业推行集团化、规模化和外向型发展战略,拓展了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
(六)旅游带动功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发挥引擎和带动功能,促进了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为工业、农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调整和优化了全省产业结构。旅游业发挥劳动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3358万人,涌现出一大批通过旅游开发脱贫致富的典型。旅游业发挥“两型产业”的优势,促进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旅游业发挥“先导产业”的优势,促进了湖北对外整体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旅游业展示“社会事业”的特征,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升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进步。
二、“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机遇
(一)宏观战略机遇。国家和我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我省旅游业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良好环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为旅游业发挥“综合产业”优势注入了强大动力;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为旅游业发挥“朝阳产业”优势带来了重要契机;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着力点,为旅游业发挥“低碳产业”优势搭建了广阔平台。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强调把旅游业作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重要引擎,进一步确立了旅游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产业政策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制订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将旅游业推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快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重大跨越,为我省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快速交通机遇。正在形成的铁路、公路、航空等快速交通网络,为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

创造了良好条件。“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建成世界最大的高速铁路网,武汉作为最重要的高铁枢纽之一,可在三小时左右抵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多数重要城市。与此同时,武汉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航空枢纽,在增开国内航线的基础上,开通至主要客源国的航线;以武汉为中心的全省高速公路网进一步形成,并与全国高速公路网相连接。特别是随着全省主要旅游景区连接公路的提档升级,又为我省旅游业加速向纵深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消费需求机遇。中央提出的“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基本方针,为旅游业乘势而上创造了良好条件,而日益旺盛的旅游消费需求,又为我省旅游业超常规发展注入了内生动力。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旅游业就会出现一个爆发式的增长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有利于旅游消费市场得到全面拓展,旅游业有着迅猛发展的商机。我省人均GDP已超过3000多美元,将推动旅游业迎来突破性发展的新时期。
(五)生活观念机遇。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从根本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给人们以更多的闲暇时间、闲余资金、闲适心情,为旅游业加快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人们对旅游的观念进一步发生新变化,认识到旅游活动具有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放松精神、恢复体力、促进人际和谐的重要功能,从而把旅游作为健康时尚生活方式的重要选择。随着景区通达能力的增强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散客旅游潮将空前高涨,越来越多的人群将加入到旅游的行列。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挑战
(一)转变发展方式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我省旅游业自身发展要走内涵式道路,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科技支撑、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我省旅游业要致力于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各地以旅游业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自身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以及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作用发挥不够,是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两大重要课题,需要全面加以探索和解答。
(二)各种不确定因素为旅游业发展增加了较大风险。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深远,何时全面恢复增长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全球气候变化也将影响旅游业发展的某些领域,给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带来不利因素。另外,与“十一五”时期一样,“十二五”期间国内外仍然有可能发生意想

不到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将给旅游业带来冲击乃至重创。
(三)各省竞相发展的态势对我省构成了巨大压力。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先行一步,西部地区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凭借自然文化资源优势加快崛起,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南、安徽等省强化措施奋力推进旅游业发展,使我省旅游业容不得有半点闪失。我省旅游业形势严峻,如不加大力度实现超常规发展,就会在市场竞争中陷于被动,进一步拉大与发达省份的差距,从而落伍于时代。
第二章 旅游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旅游业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步伐,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历史跨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一方面,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三)坚持区域合作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加强两大旅游圈之间及与周边省份的合作,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
(四)坚持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相结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五)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又着眼当前,抓住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优先予以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彰显,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我省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便捷舒适、管理上乘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

促进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城市建设、农村面貌和精神文明的新变化。
到2015年,我省旅游业主要发展指标在全国居于前列,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同期GDP的12%以上;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600万人。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1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40家以上;“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生态文化旅游镇达到100个以上,“湖北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第三章 旅游空间布局
深入实施“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努力形成以“二四六八十”为骨架的空间布局。
一、两大旅游圈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大力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联合体建设,提升旅游综合素质,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旅游品牌,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品牌,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品牌,使武汉城市旅游圈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为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和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
二、四大旅游集散中心
(一)武汉。充分发挥武汉市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优势、业已形成的经济综合优势和整体领先的旅游产业优势,巩固和强化其旅游集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使之成为带动全省、辐射中部地区、并在长江流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旅游集散枢纽。
(二)宜昌。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三峡门户”的独特地理优势和连接鄂中、鄂西南、鄂西北和渝东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城市游览、商务会展和度假购物功能,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服务系统,增强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建设成为带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并服务渝东、湘西北的区域

旅游集散中心。
(三)十堰—襄阳。充分发挥两市连接鄂西北、沟通鄂渝陕豫的地理区位优势,整合两市对外交通功能,加快陆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两市观光、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加快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旅游接待、集聚和辐射功能,建设成为共同支撑鄂西北、辐射渝陕豫周边区域的旅游集散中心。
(四)恩施—利川。充分发挥日益改善的对外交通优势和连接鄂湘贵渝周边区域的区位优势,加强两市对外交通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整合,加快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特别是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成为共同支撑鄂西南、辐射大武陵地区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三、六大旅游板块
(一)武汉都市旅游板块。包括武汉、仙桃、天门等市,以及孝感、黄石、鄂州的部分区域。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为圆点,着力打造标志性城市景观、滨江滨湖景观和仙洪试验区等乡村旅游景观,推动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形成全省最重要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和武汉都市休闲区—环城游憩带—周边生态乡村休闲集群递次推进的放射型旅游目的地圈层网络。
(二)“一江两山”旅游板块。包括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以及恩施自治州的巴东县。以长江三峡和武当山为依托,整合神农架和板块内其他山水、人文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形成以长江三峡为主体、连接神农架和武当山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板块内以各自旅游资源特色为基础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集群。
(三)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清江沿线土苗民族风情和清江山水画廊的资源优势,加快完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加快开发和提升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以点带面,滚动发展,打造全省最重要的民族风情旅游品牌。
(四)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包括咸宁市,以及荆州、黄石、鄂州的部分区域。以咸宁国际温泉城为核心,整合板块内温泉、山林、湖泊、湿地、乡村等资源,着力完善休闲度假和会议商务功能,形成以温泉度假为主打、山水和乡村休闲为补充的华中地区最重要、最具特色、最有成长性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五)荆楚文化旅游板块。包括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随州市和潜江市。充分发挥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明文化等文化品牌优势,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遗址公园和物化展示为重点,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使其成为在国内外具

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旅游板块。加强大洪山旅游资源整合,打造具有生态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区。
(六)大别山红色旅游板块。包括黄冈市,以及孝感、黄石、鄂州的部分区域。以大别山红色旅游景区为核心,大力整合绿色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不断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红色旅游基地和红色、生态、人文、宗教相结合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四、八大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
(一)武汉华中大型旅游港示范区。适应高铁时代旅游发展新形势,在邻近武汉高铁站的区域建设具有资源整合功能、游客集散功能和综合接待功能的全省最大的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型交通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集成武昌、武汉、武汉城市圈、全省乃至华中地区的旅游线路;兴建景区、酒店、购物、娱乐等各种旅游服务项目和设施,联动相关服务业发展,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和相关配套服务,展示旅游产业的强大经济功能。
(二)宜昌西陵峡—平湖半岛示范区。结合打造长江三峡一流旅游目的地,在西陵峡—黄柏河及岸线上建设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接待服务基地。以三峡大坝、西陵峡、三峡人家等为依托,形成沿长江带状分步、并向腹地延伸的高品位旅游景区集群。在建设三峡游船基地的同时,加快兴建标志性城市景观、高品位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高星级饭店或地方特色旅游住宿设施,以及旅游美食、购物、娱乐街区和设施,打造大型山水实景演艺节目,在推动鄂西旅游产业整体发展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咸宁国际温泉城示范区。从培育一流温泉旅游品牌、提升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着眼,建设集温泉度假、生态居住、养生休闲、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产业示范区。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借鉴国内外著名旅游胜地开发经验,把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成为以高品质和特色项目为主的生态型、时尚型、健康型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以及生态、社会、经济等效益全面发挥,促进咸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旅游综合经济区。
(四)十堰武当山—太极湖示范区。以“问道武当山,养生太极湖”为形象感召,加强武当山和太极湖的联动发展,着力打造融合观光游览、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养生康体、水上运动等功能的核心旅游品牌,以及集酒店、游船、餐饮设施、购物设施、娱乐设施、景观地产、运动基地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经济区,在推动十堰建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板块和鄂西地区建立以旅游业为引擎的产业联动机制上发

挥示范作用。
(五)鄂州梁子湖—红莲湖示范区。以“两型”社会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凸显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精办旅游和大办旅游相结合、旅游发展和惠民富民相结合、旅游产业推进和经济发展转型相结合。发挥梁子湖、红莲湖等生态资源和广大农村乡土资源优势,全面发展旅游基本要素和相关延伸产业,着力打造充满活力和生机、具有先行先试特征的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
(六)襄阳汉江风光带示范区。以古隆中旅游资源整合和鱼梁洲旅游综合开发为契机,整体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加快形成适应大众旅游需求的旅游景观带和适应高端旅游需求的休闲度假基地。努力推动游船、饭店、餐饮项目、购物项目、娱乐项目和运动休闲项目向汉江风光带聚集,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通过示范区建设,推动襄阳实现由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同时建立起覆盖和带动广泛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
(七)荆州海子湖旅游新城示范区。以旅游新城的建立为契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旅游设施建设,培育对荆州旅游起龙头带动作用、并在鄂西地区示范文化与旅游联动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全面发展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会议商务等旅游项目,建设酒店、游船、景观地产和旅游餐饮、娱乐、购物设施,积极打造大型山水实景演艺节目,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建立起覆盖广泛、带动广泛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
(八)明显陵—漳河示范区。挖掘明文化、长寿文化、民间文化资源,发挥山水生态优势,加强明显陵和漳河风景区的联动发展,着力打造以明代帝王文化、休闲养生保健、航空运动、水上活动为特色的全国著名旅游品牌。加快建设旅游风情小镇、旅游主题公园、航空运动基地、乡村旅游项目和酒店、游艇俱乐部、美食中心、购物设施、娱乐设施,建立起覆盖广泛、带动广泛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带动荆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另外,着眼于以旅游业推动武陵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旅游核心景区成长和旅游产业要素培育,在恩施选择一个区域积极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着眼以旅游业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成长和旅游产业要素培育,在黄冈选择一个区域积极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
五、十条精品旅游线路
(一)“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汉中心城区为起点,向远城区拓展,沿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和城际高速公路延伸,是时尚都市、人文历史和山水风光相

结合的综合旅游线路。省内旅游市场庞大,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咸宜。
(二)“峡江神山”休闲度假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长江三峡、三峡大坝、神农溪、神农架为核心,是全省顶级的自然与人文复合型旅游线路。面向国际(侧重欧美)度假旅游市场、国内休闲度假市场和大众观光市场。
(三)“世界遗产”文化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当山、明显陵为依托,辅之于两点之间的三国文化、山水生态等景区,是以皇家建筑为主要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道教文化、中国武术影响的国际旅游市场。
(四)“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将风光独特的“清江画廊”与浓郁醇厚的土苗风情融合在一起,迤俪于“一州两县”(恩施州和长阳县、五峰县)之间,是武陵山区的黄金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五)“养生温泉”生态休闲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咸宁“中国温泉之乡”为依托,组合汤池温泉等周边旅游资源,是体现我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特别是高端市场。
(六)“水乡神韵”湖泊乡村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洪湖、梁子湖、陆水湖、江汉平原湿地和仙洪试验区为依托,是体现湖北“千湖之省”神韵和乡村风情风貌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城市旅游市场。
(七)“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荆州为龙头,整合荆门、潜江等地景区,注重与武汉楚文化旅游景区对接,是我省地方特色显著的文化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汉文化影响的国际旅游市场。
(八)“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襄阳为龙头,整合荆州、宜昌等地景区,并与武汉城市圈的武昌、赤壁、黄石、黄州、鄂州联动,是演绎三国风云的文化旅游线路。除国内市场、港澳台地区市场外,重点针对日韩及东南亚旅游市场。
(九)“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黄冈红色旅游景区为主体,连接孝感、武汉主要红色旅游景区,是以红色为基础、红色、古色和绿色相结合的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十)“炎帝史迹”祭祖朝拜旅游线。该旅游线沿随州(厉山炎帝故里)、枣阳(雕龙碑氏族聚落遗址)、谷城(五谷农耕园)、神农架(神农坛和宝坪)延伸,是探寻中华始祖炎帝史迹和脉络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海外华人市场。
第四章 旅游要素建设
大力发展“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基本要素,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推动旅游产业聚集,优化旅游产业结

构,进一步完善我省旅游产业体系。
一、旅游景区
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发挥全省旅游综合资源优势,深入拓展观光旅游资源,广泛利用社会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形成具有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各类旅游景区,实现我省旅游产品结构的多元化。大力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创建一批全国顶级旅游景区。积极推动旅游景区联合发展,支持发行“一卡通”,培育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集群。
推广实施景区数字化工程。将网上虚拟旅游系统、消防安全监控系统、景区环境综合监管系统、客流量实时采集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电子售检票系统、目的地游客旅游服务数字化系统、公共安全报警监控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等高科技引入旅游景区,提升旅游景区信息化水平。
二、旅游住宿设施
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普遍化、多样化、个性化,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的空间结构、档次结构和功能结构,形成以集散中心城市为重点,各个区域广泛分布;以中低档为主体,各档次饭店齐全;以质量等级旅游住宿设施为导向,公寓式酒店、社会旅馆、家庭旅馆有序发展;以观光型饭店为基础,商务型、度假型、会议型适度发展的多元化旅游住宿设施新结构。
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扶持本土化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推行旅游住宿业的特许连锁经营和品牌化经营,培育龙头集团和管理公司。全面推进住宿业绿色酒店建设。
推广实施智能化饭店工程。借助互联网、多媒体互动终端、电子房卡、遥控器等信息化设备,实现酒店内部管理、客房预定、对客服务、店内消费和信息服务等各项智能化服务。
三、旅游车船
支持成立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鼓励旅行社成立旅游车队,提高旅游团队接待能力和水平。鼓励成立旅游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完善旅游汽车服务公司信息发布和网络预订系统,提供便捷及时的旅游服务。建立旅游汽车服务公司和单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司和单车的标准化管理。
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度假特点的豪华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湖泊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湖泊休闲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四、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

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新要求,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
推广实施电子旅行社工程。利用旅游信息高速公路和旅游多媒体数据库,实施旅行社行业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化改造,为游客提供量身定制的旅游产品。
五、旅游餐饮
加快旅游餐饮设施建设,形成星级饭店和社会品牌餐饮设施的高档化、城市街区餐饮设施的集群化、星罗棋布餐饮设施的大众化相结合的新结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美食街、美食城,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鼓励社会餐馆积极面向旅游者服务,并结合旅游特点不断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建立旅游餐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并实施具有旅游行业特点的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旅游餐饮品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力大的餐饮品牌。
六、旅游购物
加强旅游购物设施建设,在集散地、目的地城市高标准建设购物休闲街区,在集散地和特色商品资源丰富的城市培育旅游纪念品市场或特色休闲购物街。武汉、宜昌积极打造成全省时尚购物示范街,建设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荆州、十堰、襄阳、咸宁、恩施等城市积极打造特色购物示范街;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按照“大旅游购物”的思路,开发形成和推广销售收藏品、土特产品、日用品等四大旅游商品系列。结合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开发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收藏品系列。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便于携带和保存的土特产品。创新思路和理念,积极生产和销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用的购物品。
七、旅游娱乐
在充分利用现有文化娱乐设施的同时,建设酒吧街、娱乐城、主题游乐园等旅游娱乐项目,做大旅游娱乐业。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面向旅游者服务的旅游娱乐街区,以及现代和传统相结合、高档和低档相结合、表演性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各类

旅游娱乐场所;其他城市和景区积极培育以特色小剧场为主要载体的旅游演艺市场。鼓励和引导建设旅游娱乐和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相结合的大型旅游综合服务设施。
在引进和发展现代旅游娱乐的同时,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重点挖掘戏剧、曲艺、杂技、歌舞、武术、器乐、美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速开发一批受游客欢迎的文化旅游精品节目。各城市按照“一城一戏”的原则,创作一批舞台艺术类文艺精品。主要景区按照“一景一演”的原则,培育各具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引导重点景区打造大型山水实景文化旅游节目,力争形成一、两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山水实景文化旅游节目。
八、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以现有实力较强的旅游企业集团为基础,以有利于做大做强为原则,加强旅游企业的重组、兼并和联合,同时确立“大主业”的理念,促使旅游企业集团从经营单一旅行社、饭店、景区或两、三个旅游门类,向经营旅游综合产业乃至旅游延伸产业发展,在推动全省旅游企业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大政策优惠,优化旅游投资环境,打造国际化的投融资平台,积极支持央企、外省企业在湖北布局旅游基地,以良好的环境引进国外旅游项目,依托这些大企业集团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湖北旅游产业跨越发展。通过五年努力,形成一家在全国处于20强的旅游企业集团,形成多家进入全国“百强”的旅游企业集团。
第五章 旅游融合发展
适应大办旅游、办大旅游的新形势,加快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充分释放旅游业的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
一、城乡旅游统筹发展
(一)创建旅游城市。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为依托,打造城市旅游品牌,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增强城市集散和服务能力。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形成鲜明地域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市政建设和景观建设的衔接;配套完善“行、游、食、住、购、娱”旅游要素,建立健全旅游现代产业体系;开辟与本区域景区容量相适应、连接主要客源地的交通线路;火车站、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提供旅游咨询、集散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双语标识系统,在窗口行业推广使用英语,提高全民旅游意识。
(三)创建旅游街区。按照“一城一街一景”的原则,将文化遗产保护、游憩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一批体现不同城市文化和产业特征的旅游街区。支持旅游产业要素向旅游名街集聚,将旅游名街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综合服务

区。制订旅游名街标准,开展旅游名街创建,“十二五”期末,全省旅游名街达到50条以上。
(四)创建旅游强县。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地位和作用,与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与旅游发展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各县市区确立“旅游立县”、“旅游兴县”、“旅游活县”等战略,大力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加快发展。“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强县”达到40个以上,其中5个以上旅游强县旅游产业综合收入占当地GDP的20%以上,1—2个旅游强县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五)创建旅游名镇。充分发挥城镇“以镇带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优势,将“湖北旅游名镇”创建和“市州旅游名镇”创建结合起来,深化和拓展旅游名镇创建,发挥和放大旅游名镇效应。同时,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名镇、生态旅游名镇建设。“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生态文化旅游镇达到100个以上,市州旅游名镇达到150个以上。
(六)创建旅游名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广大乡村的旅游资源优势,完善农村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农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采取“村办民参”、“公司+农户”、“村民互助”、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农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形成农民办旅游的热潮,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思想观念解放的重要渠道。“十二五”期末,省级旅游名村达到200个,市州级旅游名村达到1000个,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二、区域旅游合作发展
(一)两大旅游圈合作。以武汉出城高速公路和城际铁路为纽带,推进武汉市和周边城市旅游业一体化、紧密性发展;以“一江两山”全面合作为基础,实现各大板块和各个城市互动,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一体化发展。以武汉为龙头,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对接与合作,优势互补,东西呼应,整体联动,实现共赢。
(二)长江三峡合作。按照鄂渝两省市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在整合旅游资源、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推进旅游合作开发、联合开展营销推广、统筹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重庆的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将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打造成全国区域旅游合作的典范。
(三)鄂豫皖旅游合作。以大别山红色旅游发展为重点,加强与安徽、河南的旅游合作,将大别山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并以此带动鄂豫皖三省全方位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继续加强中部六省

旅游合作,特别是在资源互享、产品互推、客源互动上取得新突破。
(四)鄂湘粤旅游合作。发挥和放大武广高铁开通后形成的鄂湘粤“同城效应”,加快编排跨省高铁旅游产品,加强湖北与广东、湖南的旅游客源互动。借鉴先进地区旅游发展经验,引进先进地区旅游开发模式、管理品牌、旅游人才和投资商,为湖北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
(五)长江流域旅游合作。加强与长江流域省份的合作,建立长江旅游协作发展的新机制,重点在线路组合、市场互动、管理共进上取得突破。特别是加强与长江中下游省份的合作,形成并推广长江中下游游船产品。
(六)武陵山区旅游合作。立足恩施州,加强与张家界、湘西州、铜仁地区、黔江区等地的合作,建立大武陵地区旅游协作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跨省域旅游合作范例和以旅游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
三、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
(一)基本思路。加快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之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在旅游与相关行业资源性融合上,着力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康体旅游。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生产性融合上,大力发展旅游装备业、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业,积极研制、开发、生产旅游活动用品和旅游住宿设施用品。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服务性融合上,充分发挥旅游业作为服务产业的关联性,带动旅游过程中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和金融、保险、邮政、通讯、医疗、保健、汽车运输、人力运输、娱乐休闲、商务会展等服务活动,从而拉动综合消费的增长。
(二)旅游与文化。直接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形成三国文化、荆楚文化、风俗文化等旅游产品。在旅游产品开发中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纳入旅游线路之中,在旅游活动各个环节予以表现。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完善和延伸旅游产业链。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建设旅游娱乐场所,不断壮大旅游文化业。加强与知名在线游戏公司合作,开发湖北旅游网络体验游戏项目。
(三)旅游与体育。建设野外拓展、水上活动、滑雪、滑草、极限运动等基地和适量高尔夫球场。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溪河漂流等体育旅游活动。策划举办露营大会、汽车车露营大会,积极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推进其与旅游的结合。发展沿

沪渝高速、京珠高速、汉十高速、荆襄高速、318国道、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的自驾车旅游,举办国家风景道自行车大奖赛,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四)旅游与农业。发挥我省农业资源、乡村资源、水利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推进其与旅游的广泛结合,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水利旅游。建设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区、高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扩大农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从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的脱贫致富。
(五)旅游与工业。在资源性融合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景观地产、城乡建筑、工业成就、科教成就、高科技产业园区等特色资源,开发工业旅游示范区。在生产性融合上,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饭店游船专用产品。
(六)旅游与会展。强化会展业与旅游业的结合度,鼓励利用境内外的专业会议、博览交易等大型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培育3—5家大型专业会展公司,培养和引进会展专业人才,积极策划和组办规模化、带动强的会展活动。以武汉为重心,发挥城市的商旅会展功能,拓展会议旅游,创立展览品牌,积极争取中外大型会议、赛事、展览、博览的承办权,促进旅游业与会展业的共同发展。
(七)旅游与交通。按照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原则,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枢纽机场,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改造完善宜昌机场、恩施机场、襄阳机场,新建神农架机场,力争建设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全国四大铁路客运枢纽之一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开武汉至省内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旅游航道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重要旅游码头,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在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同时,所有景点均有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重要景区均可半小时内到达该区域骨架公路。
第六章 市州旅游发展
各市州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找准定位,整体联动,更好地促进全省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一)武汉市。突出滨江滨湖和都市风情特色,以都市休闲旅游和商务会展旅游为重点,加快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标志性景观、一流

旅游设施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依托华中大型旅游港、东湖华侨城、极地海洋世界、东方马城、水乡旅游城、武昌和汉口商贸文化街区,着力打造凝聚力和带动力强的旅游联合体,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努力成为中部地区聚散能力最强大、旅游生产力最发达、引领和带动能力最显著的综合性旅游城市。
(二)黄石市。塑造“矿冶文明古都?山水宜居黄石”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建设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为主体的矿冶文化旅游区、以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体的青铜文化旅游区、以磁湖为主体的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以东方山为主体的禅宗文化旅游区、以仙岛湖和保安湖为主体的湿地生态旅游区、以龙港和红三军团革命遗迹为主体的红色文化旅游区,打造以冶炼、服装、酿酒等工业企业为依托的工业之旅,成为武汉城市圈重要旅游目的地。
(三)鄂州市。围绕“吴王古都?三国文化”和“梦里水乡?生态之源”主题,以“一都(吴王古都)一区(大梁子湖运动休闲度假旅游区)两带(汉鄂高速休闲旅游带和长港旅游示范带)”为骨架,加快建设三国吴都历史文化旅游区、梁子湖(岛)生态旅游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莲花山旅游区、梧桐湖旅游新区和城市休闲旅游带,形成湖泊生态特色鲜明、吴楚地域文化彰显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黄冈市。突出红色文化特色,整合大别山红色旅游资源,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红色旅游区。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以罗田大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英山吴家山、浠水三角山等为重点,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挖掘佛教文化内涵,以五祖寺、四祖寺、妙乐寺为核心,着力打造全省最大、全国知名的禅宗文化旅游区。结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形成大别山红色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
(五)咸宁市。发挥连接两大“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区位优势,突出温泉旅游、生态度假和三国文化特色,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品质提升,努力形成一城(国际温泉城)、一带(温泉休闲度假旅游带)、六区(赤壁三国文化旅游区、通山避暑度假旅游区、咸安桂竹乡村旅游区、崇阳生态休闲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旅游区、通城瑶族生态旅游区)的旅游发展格局,建成综合性国内旅游目的地和武汉城市圈第二大旅游板块。
(六)孝感市。突出孝文化特色,在“感”字上做文章,以“三孝”故事为背景,以董永公园、槐荫公园、黄香公园、孟宗哭园等孝文化景点为依托,打造古今“孝感中国”游客互动项目,着力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发挥临近武

汉的区位优势,重点开发双峰山、汤池温泉、应城矿山公园、观音湖、天紫湖、白兆山、楚王城等景区,挖掘大悟红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
(七)直管市。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以武汉为依托,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积极发展湖泊湿地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美食旅游。仙桃市重点开发沔城自然文化旅游区和沙湖生态休闲旅游区,与洪湖、监利联动打造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区。潜江市重点开发龙湾楚文化遗址、兴隆水利工程旅游区、曹禺文化旅游区和借粮湖、返湾湖等旅游景区。天门市重点开发陆羽文化旅游区、佛祖山宗教文化旅游区、石家河远古文化旅游区、长寿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沉湖生态农业旅游区和张家湖生态旅游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一)襄阳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国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三国文化特色,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三国文化为主打品牌,深度开发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形成三国文化系列产品。发挥山水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鱼梁洲为主体的汉江休闲度假风光带和以九路寨、薤山—南河小三峡为主体的荆山生态旅游区。
(二)荆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楚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楚国故都、三国名城”特色,以楚文化为主体,融入三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等元素,形成“一主多元”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开发荆州古城旅游区、楚纪南故都文化旅游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旅游区,建设成为以文化为主导、兼具湖泊湿地特色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三)宜昌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城市的定位,以长江三峡和三峡大坝为龙头,依托重点企业,整合开发屈原故里、昭君故里、嫘祖故里、清江巴土风情、三国文化、柴埠溪等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建设三峡游船基地和城市旅游消费基地,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实现由观光型旅游过境地向复合型旅游目的地转变,由单一旅游行业向大旅游产业转变。
(四)十堰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发挥山水文化旅游资源综合优势,重点建设武当山,将武当建设成为鄂西圈的核心旅游品牌;整体打造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将自然山水、宗教文化、中华武术连成一体,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名牌;挖掘七夕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山水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七夕文化旅游区。
(五)荆门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文化休闲、生态休

闲、运动休闲”主题,重点开发明显陵文化旅游区、漳河生态旅游区、大洪山旅游区,中心城区运动休闲区、楚文化旅游区、屈家岭文化旅游区,并加强与周边区域互动,逐步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六)随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门户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神农文化、编钟文化特色和大洪山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神农故里、擂鼓墩、大洪山、徐家河、银杏谷、桐柏山太白顶等旅游区,形成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格局,逐步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七)恩施州。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以清江山水风光、土苗民族风情为突破口,重点开发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坪坝营、神农溪、恩施清江画廊、恩施土司城、梭布垭、唐崖河、仙佛寺、屏山爵府、彭家寨等旅游区,加强与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的互动,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优美、土苗风情浓郁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全省新的旅游增长极。
(八)神农架。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核心区域的定位,以南部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促进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打造生态旅游极品,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的生态旅游示范基地。
第七章 旅游公共服务
在加强硬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软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一、旅游服务中心
加快省旅游服务中心、门户集散地、交通枢纽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目的地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级联动的旅游服务网络。
结合建设武汉大型旅游港,建设集旅游综合服务、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产业支撑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北省旅游服务中心,强化旅游指挥调度、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交流与展示、旅游科技研发与培训、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紧急救援等功能。以全省旅游服务中心为中枢,打造覆盖全省的旅游公共服务指挥平台和服务平台,实现各级游客服务中心信息对接和服务协作。
在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州、咸宁、恩施和其他城市,围绕旅游者集散和消费,建设相应规模和功能的旅游服务中心。强化各旅游服务中心的游客流向引导、交通疏散、区域旅游形象展示、旅游服务预订和接待等功能。在全省重要县市、旅游名镇合理布局覆盖一定区域的游客服务中心,实现游客服务功能。各A级景区建设符合相应要求的游客服务中心。
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

服务区及其他主要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设立醒目的旅游标识和专门的服务柜台,以散客为服务主体,提供公益性的人工咨询、触摸屏电脑信息自助查询、宣传品免费发放及阅览等服务,使旅游者得到最直接、最便捷、最完善的湖北旅游资讯服务。
二、旅游信息平台
整合全省旅游信息资源,建立标准统一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多媒体数据库,内容包括数字地图、卫星航拍地图、三维城市、景区全图和文字、图片、视频,实现资源共享和网上游湖北。建设各级目的地旅游网站、多语种海外网站,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资讯和指南服务。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内容,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和运营模式。依托多媒体旅游数据库,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开发手机旅游信息查询系统,构建大容量、多通道的旅游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信息流与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同步流动。
建立健全旅游信息预报和发布制度,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旅游产品、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有关信息。
加强对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引导,支持旅游企业以信息技术推动管理和服务流程再造,鼓励旅游企业拓展信息提供、出游咨询、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投诉受理等在线业务,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便利。
三、旅游标识系统
规范设置交通引导系统,形成道路系统与地图系统协调一致的多方位引导系统。在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旅游集聚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中英文交通指示牌。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旅游支线公路、公共活动场所、车站广场、主要街道等逐步普及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旅游形象展示标识。完善旅游景区的导览标志设置,改进和完善各级景区内部场所标志系统。建立旅游解说系统,完善导游服务系统,主要旅游景区逐步实现无线导游和多语种自动导游机服务。
四、旅游风景道
发挥环“一江两山”公路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的示范功能,按照旅游风景道标准对省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的适宜路段进行改造,打造具有交通、景观、游憩、历史文化展示等多重功能的旅游风景道,增强旅行过程中的景观观赏功能。
在旅游风景道分散布局自驾车营地,完善食宿预定、购物娱乐、信息查询、汽车美容维修等服务体系,构建服务全省的自驾车营地网络。与自驾旅游发展相适应,加强旅游景区停车场建设。在旅游风景道沿线建设旅游服务区(高速

公路结合交通服务区进行),完善旅游引导、咨询、展示等功能。
五、旅游厕所
实施旅游厕所建设与提升工程,逐步使各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旅游城镇、游客服务中心、旅游线路沿线的旅游厕所达到国家星级旅游厕所标准。旅游厕所努力创造条件,为广大旅游者提供免费服务。
六、旅游质监体系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信息通报和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处理的协作运行机制。加强省及各地旅游局质监所、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质监机构建设,形成整体联动、运转顺畅的覆盖全行业的旅游质量监督网络。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整理和分析,省及各级旅游部门按月或季度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报。继续完善旅游投诉24小时电话热线及12301电话语音系统,畅通旅游质监信息渠道,反映广大旅游者诉求。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在线旅游目的地评价系统和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系统,形成覆盖全面、评价公正、发布及时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七、旅游安全救援体系
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旅游目的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旅游预报监测系统,建立健全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增强灾害防范能力。依托现有公共安全系统,以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服务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强旅游景区预警系统、服务场所防范系统、自驾车救援系统、旅游紧急救援队等公共安全项目建设。建设旅游应急救援网络,加强与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和其它专业救援机构的合作,建立紧急救援合作机制。完善城市卫生医疗体系,加强旅游医疗急救设施建设,建设景区医疗急救点和服务点。
八、惠民旅游服务
推进惠民旅游产品跨区域发展,推出更多免费旅游产品,降低旅游门槛,让旅游更加普遍地惠及民众。大力推动“中国旅游日”、市民旅游日(周)、旅游惠民扶贫等国民旅游便民惠民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旅游惠民产品。持续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和红色旅游景区的免费开放。积极开展景区让利优惠活动,逐步推进免费景区的开放。加强与银行、邮政、餐饮、酒店、娱乐、购物等企业的多方联合,以发行旅游年卡、旅游交通卡、旅游一卡通、旅游消费券等形式推出多功能的旅游惠民产品体系。大力推广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优惠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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