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徽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教务〔2015〕12号签发人:郭永存关于举办安徽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我校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团队,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三、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安徽理工大学主办,教务处(创新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工作。

1. 大赛组委会

主 任:郭永存

副主任:叶醒狮 王 洪 刘泽功 王其东 孟祥瑞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芹永 王 洪 王传礼 方运纪 王其东

叶醒狮 田中良 石必明 石秀光 刘泽功

华心祝 朱 炜 朱金波 何 刚 何 杰

张荣波 李敬兆 杨 力 苏嘉银 陆 奎

陈新明 孟祥瑞 经来旺 宫能平 胡友彪

赵 宁 赵志根 殷志祥 郭永存 高明中

黄友锐 谢振安

2.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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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3.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置在教务处(创新学院),由教务处(创新学院)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史蕊,联系电话:6631778、187********,邮箱:

rshi@https://www.360docs.net/doc/89877264.html,。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 “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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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四个阶段,具体说明如下:

1. 报名、提交作品阶段

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7月31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9877264.html,),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各学院应及时将本单位报名情况及参赛作品汇总上报本次大赛的联系邮箱并及时通知联系人。

2. 校赛阶段

时间: 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5日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分类评审,并遴选优秀作品备战参加省赛。

3. 作品完善阶段

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4日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各团队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15年8月14日大赛组委会将选拔修改后的参赛作品上报省赛的大赛组委会。

4. 全国总决赛(具体等省赛组委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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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赛结果,对进入国赛的团队进行省级集训,备战国赛。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奖数为参赛队伍总数的5%,银奖数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0%、铜奖数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5%,并设置优秀组织奖。

按安徽省教育厅文件,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可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经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等奖、二等奖。

对于在省级竞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教学成果奖励,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可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资助。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切实地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专业(如信息类、计算机类、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等)必须提交四件以上作品,其他各学院必须提交两件以上作品。

全校各单位要努力发掘实践组参赛队伍,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有关本次大赛的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皖教秘高〔2015〕72号)、教育部文件(教高函〔2015〕4号)以及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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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360docs.net/doc/89877264.html,/164/view/15824.shtml 安徽省“物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站供大赛信息发布和交流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89877264.html,。

安徽理工大学

2015年6月25日

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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