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机关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机关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机关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机关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保险公司作者: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机关考勤请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在执行本办法过程当中如遇有问题,可及时与集团公司人事部联系。

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机关考勤请假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集团公司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是职工在岗和离岗的记录,是考核职工工作态度,获得劳动报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集团公司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

二、日常考勤的管理

(一)职工每日考勤以处室为单位采用到离签名方式。职工上班和下班本人应亲自在考勤簿上签字,任何他人不得代签。

(二)职工出差或请假,所在处室负责人须在考勤簿上签字确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的,须事先请假。

(三)各处室每日8∶10前和16∶45后应将本处室考勤簿交综合处,由综合处确认当天的考勤记录。

(四)各部门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本部门日常考勤工作,月末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送交人事部机关干部处。

(五)按集团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凡未请假或补假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岗者,或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在30分钟以内者,均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迟到或早退按月累计计算,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合计达到5次,从第5次起,每次另按旷工1天处理。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者;

4.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合计达到5次及以上者;

5.假期期满后,无故不到工作岗位者;

6.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会议者。

旷工按小时累计计算。累计旷工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为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为1天。

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辞退。

(七)因班车误点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视为迟到或旷工。

(八)替他人代签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假期的种类及其管理

(一)事假及其管理

1.职工因私事离岗须事先请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按事假对待。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假期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并说明情况。

2.职工请假批准权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上一级领导批准。部门领导请假由公司主管总经理批准;正副处长请假由部门总经理批准;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工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本人所在处室领导批准;5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6天以上者,须报人事部审批。

3.事假按月累计计算。累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累计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天计算。

4.职工每月可享受1天带薪事假(不影响各种津补贴,影响全勤)。

(二)病假及其管理

1.职工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须请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应持医院医疗诊断书和休假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病假按月累计计算。累计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累计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天计算。

3.职工病假在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二个月的,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下列标准发给:

(1)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责任目标津贴之和,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2)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公司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年休假及其管理

1.职工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时间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1)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3.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4.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按照《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系统职工年休假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探亲假及其管理

1.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职工休探亲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批。

(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已婚两地分居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往返路程假。

3.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规定由公司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规定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

4.职工申请出国探亲,所在部门同意后须报人事部批准,原则上最多给予3个月假期。探望父母或配偶的,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给予1个月的探亲假,超过1个月的时间按事假处理;探望亲友的,按事假处理。

(五)产假及其管理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可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的产假。

晚育(已婚妇女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的女职工,另增加奖励假30天。对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

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经批准可再增加产假90天,但减免三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3.计划生育假及其管理,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有关假期及奖励的规定》执行。

(六)婚假及其管理

职工持有结婚证明,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双方晚婚的,另奖励晚婚假7天。

因对方在外地而前往结婚的,按实际需要另给往返路程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七)丧假及其管理

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以及抚养人)死亡时,经职工所在部门领导批准,给予3天丧假。在外地办丧事的,按实际需要另给往返路程假。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八)其他假期及管理

1.职工出差(含出国进修、实习)占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休:

出差6天以上(含6天,下同)15天以内的,给予1天补休时间;出差16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2天补休时间;出差31天以上的,给予3天补休时间;出差半年以上,给予5天补休时间。

长期派驻境外机构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调回国内后(在外未休假的),给予30天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2.女职工有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婴儿的,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哺乳假两次,每次30分钟,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家距办公地点较远的女职工,可采取每日六小时工作制。超过规定时间者,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有子女入托的职工,每星期一因送子女入托最晚不能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到岗;星期五因接子女不能早于下班时间两小时离岗。

4.学校、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凭证明每次给半天公假,全年最多2次;因分房搬家,持有关证明给予2天公假。以上假期影响全勤,不影响各种津补贴。

5.本人申请经批准需占用工作时间学习的,每周最多不超过2个半天,影响全勤,不影响各种津补贴,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职工在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期满后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按期到岗上班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补办病假手续,按病假处理。因事不能按期到岗上班,须事前请假,经同意后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对待。

五、病假、探亲假、产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事假、婚假、丧假和年休假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六、请假一般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要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无法事前亲自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事后应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未事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七、为鼓励职工出全勤(无事、病假),对于半年内出全勤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一年内出全勤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八、本办法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自1996年7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关职工考勒请假制度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编制:人力资源部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承办: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执行日期: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目录★★ 章节内容页次 目录 2 修订履历 3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考勤管理 5 第三章请假管理 6 第四章其他 8 第五章相关附件 8 第六章附则 8

修订履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外所有职能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驻外办办事处考勤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原则 公司考勤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培训以及落实执行工作,同时负责公司总部及所有办事处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并按月制作考勤报表报送至公司财务部。 4.2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考勤请假管理规定。 4.3 总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负有监督的义务。 4.4 公司各地办事处:应做到按时出勤,由本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月将本办事处的人员出勤情况汇总制表,于当月26日上午10:00之前报送至公司总部销售部,销售部于26日下午14: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全体员工要自觉、认真地执行此制度。 第五条考勤准则 5.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2 上班时间不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岗位,不串岗闲谈,不妨碍他人工作; 5.3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精益求精,多做贡献。 第六条上班时间 6.1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工作时间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 6.2 考勤方式: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制度,必须按规定准时打卡,严禁他人代刷卡。 6.3 其他事项:如遇外出办事、忘记刷卡、忘记带卡、刷卡机故障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刷卡,需于当日填写手工签卡单,经部门经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 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1、办公室人员(上午8:00 —下午17:30); 2、生产工作人员(上午8:00 —下午18:00) 3、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五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5-30分钟之内的扣25元/次,超过30分钟的扣50元/次;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一天扣除3天平均工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辞退。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 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少于 2 天(不包含2天)经由车间主管审批,部门经理签字方可生效。请假超过2天-5 天(含2天)经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5天的,需总经理批准,未经相应部门领导批准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需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人事部001号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 的 ..................................................................... ........................................................................ ...................... 2 2 适用对 象 ..................................................................... ........................................................................ .............. 2 3 考勤管理制 度 ..................................................................... ........................................................................ ...... 2 3.1 考勤准 则 ..................................................................... ........................................................................ .............. 3 3.2 工作时 间 ..................................................................... ........................................................................ .............. 4 3.3 考勤方弅...................................................................... ........................................................................ .............. 4 3.4迟到、早退和旷 工 .....................................................................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 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 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 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 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 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 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要求。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2、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实行头脸扫描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前进行头脸扫描签到,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时,应事先在委机关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由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 4、考勤处罚。未经批准,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50元,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给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被暗访组通报者,扣发当月下乡费。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批并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由主任批准;股室

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3、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委办公室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 三、各类休假规定 1、事假。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请事假累计天数冲减全年公休假天数。 2、病假。病假是指工作人员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3、婚、产假。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婚假再增加15天;产假是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4、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省外6天,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公司员工进行出勤检查、管理与请假的基本依据,公司员工均有遵守本规定的义务,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将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管理责任 (一)总部: 1. 办公室前台文员为考勤的直接管理人; 2. 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对相应部门/办公室人员的考勤有监管责任; 3. 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有监察/抽查责任; (二)下属各项目部、售楼部、物业处等: 1. 各独立考勤单位负责本单位监督、检查、汇总各类人员的考勤; 2. 各单位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有监督、检查责任 (三)总部办公室是公司考勤管理部门。 第四条修订完善的依据 (一)公司内部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对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并作出修订方案; (二)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对政府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用工制度及相关的劳动政策、法令、规定进行收集,综合考虑并进行进一步完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六条具体工作时间 (一)公司总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

六上午8:30-12:00,午餐时间12:00-14:00; (二)公司总部考勤时间:上午8:30前,下午17:30后; (三)公司总部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 各部室具体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同而略有差异,执行特殊工作时制的岗位(如工地现场相关人员),按所在部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总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第三章打卡/签到管理 第七条公司员工均需打卡/点名/签到上班,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实行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未打卡/点名未到/未签到或不按规定时间的人员表示未出勤或出勤时间不足。 第八条总部每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7:30以后。 第九条上午上班忘打卡者,以半天事假统计入本月考勤。 第十条代人打卡双方各扣款50元/次。 第四章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第十一条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后30分钟以内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打卡/签到的,视为早退; 第十二条迟到或早退扣发当月工资20元/次。 第十三条如每月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 第十四条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1小时按照半天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按照1天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7次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章对旷工的处理 第十五条无故不到岗者时间超过1小时,作旷工1天论处。 第十六条对旷工进行“旷一扣三”的处罚,即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旷工应扣薪酬=全薪÷24×3×实际旷工天数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开除处理。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组织性、纪律性,规范考勤与请假管理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结合公司薪酬和福利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武汉荣泽利华置业有限公司和武汉西园商业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考勤管理人员直接管理人,负责全公司考勤的收集、汇总、检查和报送和薪酬计算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并对其它部门考勤有监督权力。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工作制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员工工作制根据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员工岗位工作性质分为综合工作制、行政班制和轮班(倒班)制; (一)综合工作制适用于高中管级员工和部分工作灵活度较强的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和工程技术中心总监,但营销总监和工程技术总监非公务原因也必须按行政班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班制适用于总公司职能中心及分子公司职能部门中层以下员工,包括总公司总监(含)以下员工、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或岗位员工; (三)轮班(倒班)制适用于分子公司生产、储运部门各类员工,包括生产人员、库管计量员、保安人员、安全监控员、质量监督员、发货员等岗位。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总部工作时间 1、公司总部执行8小时工作制; 2、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8:00(午餐时间 12:00-13:30); 3、公司总部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4、公司总部除综合工作制员工外,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特批,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二)各分子公司,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相应的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并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企管中心备案; (三)公司总部(含公司各职能中心)派驻总部以外的各分子公司、工程项目或者工作地点不在总部办公楼的,按照工作地点所在分子公司、工程项目(筹备)组的作习时间和考勤管理办法执行,分子公司编制的员工在公司总部办公的按公司总部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司总部长期派驻公司以外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单位工作的员工,按照被派驻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打卡/签到管理 第五条行政班制或轮班制员工(特批人员除外)均实行打卡/点名/签到上、下班; (一)公司总部员工工作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8:00以后。其他分子公司点名/签到时间自行规定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员工考勤与休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休请假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员工在休假方面的权利以及义务,秉持人性化和公平的原则,以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的部分计加班。具体上下班时间,各个区域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迟到:非经批准,迟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但未超过十五分钟者,视为迟到; 3、早退:非经批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但未超过十五分钟者,视为早退; 4、旷工:未经请假离岗或未到岗时间超过三十分钟者;请假未获批准离岗或未到岗超过三 十分钟者;假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5、员工迟到一次,扣20元。每月员工前三次迟到不扣。 二、休/请假规定 1、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有休假:

2、员工由于个人事务或者生病可以向公司请假: 3、休/请假与薪酬: 三、加班/补休规定 1、加班是指因公司特殊或紧急业务需要,需要员工于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工作的情况。 员工加班后,可以申请补休相应的时间(可补休时间=累计加班时间)。无法安排补休的,可以结算加班费。 2、下列超时工作的情形,不视为加班: a、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本职目标工作任务所导致的超时工作; b、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岗位由于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需要超时工作的;

c、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视为加班; d、未获得批准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3、虚报加班经核实者,或申请加班但是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加班外,所申请 的加班时数计为旷工,并可根据情况给予书面警告至记过处分。 4、员工请事假,如有加班的,自动抵扣加班。 四、考勤记录 1、员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请假单》、《出差申请单》等考勤表格,签名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首先通过其他方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例如电 话,邮件,或者主管及同事转告,并在可以填写相关考勤表格的第一时间填写,报人力资源部。 3、逾月申报的加班无效,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交书面解释,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计 为加班。(逾月指加班之日至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之日超过30天) 4、未及时提交补休或者请假申请备案的,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交书面解释, 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按照补休或事假计。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 12:00,下午 13:00 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 (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 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 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 ,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 100 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罚款 200 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 10 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 10 元/次,并需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第十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 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 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 7 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 ,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附:《请假单》

考勤管理与请假制度(2016版本)(新)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弹性工作时间员工及经总经理特批不需要考勤的员工除外)。 三、职责约定 1、行政部:负责制度起草、修改、监督和执行。 2、其余部门:负责提供考勤所需资料和数据给人事经理,严格制度执行。 第二章细则 四、考勤制度具体内容 4.1 工作时间 4.1.1常白班员工上下班时间为:9:00-17:30(周一至周五) 4.1.2 倒班员工上下班时间为: 白班08:30-16:30,中班16:30-0:30,夜班0:30-08:30(倒班时间根据部门安排)。 4.2 打卡管理 4.2.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均应打卡一次,不得漏打。如忘记打卡,生产部员工应报生产部负责人给予补签,非生产人员报人事经理给予补签,否则当月考勤记录漏打三次及以上视同旷工一天处理。 4.2.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2.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1 ),注明日期、姓名、部门、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段。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

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设备损坏等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生产部负责人或人事经理处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表》(附件2),月底据此上报人事经理。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协助人事经理进行管理。 4.3 加班管理 4.3.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制度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审批权为部门负责人,否则为无效加班。 4.3.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公司不反对亦不鼓励员工加班。 A.操作类员工的加班应严格控制,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作时间达到要求,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工作状态。 B.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1小时以内无需申报加班,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3.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附件3),对于部门安排加班,则提前2天填写《部门安排加班表》(附件4),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员工加班申请表》或《部门安排加班表》。《员工加班申请表》或《部门安排加班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有效。《员工加班申请表》或《部门安排加班表》必须在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3天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员工自愿加班。 4.3.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3.2.4对于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入加班范畴。

考勤管理制度(2021最新版)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劳动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更加规范,公司员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考勤系统管理、异常处理、考勤统计表、考勤违规、请假销假手续办理等;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人员内勤管控、考勤异常处理、考勤违规、请假销假手续办理等; 四、内容: 1、请假流程: 由请假申请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或总/副总经理审核核准,审核后交至行政部办理手续,上班后要及时到行政部销假,行政部将《请假单》及资料存档。 2、工作时间: (1)本公司员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5天为原则,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2)上午上班时间可以缓冲至8:35,在此期间内可不予记迟到。 3、考勤作业: (1)打卡时间:本公司员工打卡分为上班卡、下班卡; (2)部门签到: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在月度考勤表上签到。

4、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自离岗。 (4)迟到、早退时,按每一分钟扣款5元为计算单位;超过半小时至2小时(含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以此类推。(整月迟到三次以上者,给予旷工半天处理) (5)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私自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注: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6)连续三天旷工者,即为自离。 (7)伪造出勤记录者,均为旷工一天论处。 5、假期种类及定义: (1)法定假期: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工资照常发放;如因工作需要征得员工同意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工资以《薪酬体系管理制度》而定。 (2)公司假期:员工除享有法定假期外,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决定假期(如春节放假、停电、淡季休假),为无薪假(特殊情况依公告执行)。 (3)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全年合计不得超过20天,事假期间扣发工资,超过天数者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4)病假:员工因病请病假,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15天(公司特批除外);病假超期的要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以1个月为限)。 (5)婚假:试用期满后,公司给予有薪婚假5天。(需出具相关证明) (6)产假:女性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公司给予有薪产假90天。(需出具相关证明)

(考勤管理)员工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服务质量,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使员工请假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集团各园长、校长、中心主任及行政职能部门主任以下岗位的所有员工。 二、请假类别 (一)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日: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五一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十一国庆节三天 (二)婚假 员工第一次结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以结婚登记年龄为准,男25周岁,女23周岁),享受婚假15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未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可享受婚假3天。员工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婚假享受对象是指结婚证登记日期晚于本集团劳动合同开始时间的员工。 员工申请婚假时须提供结婚登记证,一般情况下,申请婚假的日期不得超过结婚登记日期一年(超过一年的视为放弃),婚假是一次性假期,不能分割使用。 (三)丧假 员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婿、媳)去世,给予员工3天的丧假。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姐弟去世,给予员工2天的丧假,其他旁系亲属去世,酌情给予员工半天的丧假。丧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员工所在部门应做好员工享受丧假情况的汇总。 (四)产假 1.符合法定计划生育条件平产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90天,难产(剖腹产、多胞胎)可延长产假15天,其中产前假最多15天,超出15天的按照请假处理。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2. 男员工配偶符合晚育(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3天(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3. 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周之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其怀孕状况。 4.怀孕女员工,可允许最多不超过7次产检,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但具体时间及时段的确定需与部门负责人协商。 员工申请产假时须提供准生证,流产及产检时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男员工申请护理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等证明,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前无法提供证明的须在假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交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五)哺乳假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上班的,每天可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假(包括来去路途的时间,哺乳假时段的确定需与部门负责人协商)。 (六)病假 员工申请病假时须提供病历本、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或集团特约医院证明、化验报告等材料。员工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请假,且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前无法提供证明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须在假期结束1个工作日内补交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员工每学期允许有一天病假不纳入年终考核,但纳入月考核。此病假不作累计,若一学期员工无病假视为放弃。 (七)事假 员工请事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天。 (八)长假 除产假、晚婚婚假外,只要一个月内累计请假10天及以上的视作长假。 若长假到期,集团安排员工上班而员工不能上班的,以员工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达五天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集团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若长假到期,集团不能提供员工上班机会的,员工需继续办理长假手续。若长假期间员工另谋职业的,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三、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应视请假类别依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的顺序逐级请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进行审批。 1.员工请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护理假、产检,应提前一个工作日,请婚假、产假、长假,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见附表一),经所在部门主管逐级批准并做好工作交接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开具准假单(见附表二)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树立规矩意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北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暂行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管理 (一)考勤工作实行处室领导负责制。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记录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每月汇总填写《考勤月报表》(附件2),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月5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考勤月报表》报委人事处备案。 (二)人事处根据各处室报送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作 为兑现工资、年度考核、奖惩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人员要树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计入考勤,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 次以上,按事假半天计算。 (四)因公外出或临时外出应事前报告主管领导;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附件1 ),请假期满要销假。 (五)工作人员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或不到岗工作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到岗工作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工作或分配工作,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按旷职计算,旷职期间不发

工资、工作性津贴和补贴。 (五)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因公致残或患职业病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二)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需要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公假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请公假: 1、工作人员确需陪同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的,或上述人员患病住院,因病重或病危医院提出确需工作人员去陪住的(需有医院证明)。请假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超过20 个工作日,超过20 天以上(不含20 天)的按事假处理。 2、工作人员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工作人员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或拆迁,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必须由工作人员在家照料的。请假不超过2 个工作日,超过2 天(不含2天)的按事假处理。 4、女职工按医院要求进行产前检查的; 5、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 个婴儿每天增加1 小时哺乳时间。 (四)婚假 工作人员依法登记结婚的(包括初婚、再婚,不包括复婚),可以请婚假。按照2016 年北京市新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 天婚假外,增加假期7 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假期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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