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漳州市中小学科技运动会活动方案

2011-2012漳州市中小学科技运动会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漳州市体育局、漳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漳州市图特中小学体育科技活动发展中心,漳州正兴学校。

三、竞赛时间、地点:

各县市区先分区赛选拔并组队参加决赛,中学组总决赛定于2011年12月31日举行,小学组总决赛定于2012年5月26日举行,比赛地点漳州正兴学校。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代表队。各县(市、区)中小学校、科技馆(站)、少年宫、培训中心、活动中心均可单独组队或联合组队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1、小学“图特电子diy”个人赛、团体赛;

2、小学“图特考古挖掘项目”个人赛、团体赛;

3、小学“图特车模拼装竞速”个人赛、团体赛;

4、小学“非编程机器人循迹”个人赛、团体赛;

5、中学、小学“图特智能机器人”个人赛、团体赛;

6、中学、小学“图特植物栽培项目”个人赛、团体赛;

7、中学、小学校际“无线电阳光测向”个人赛、团体赛;

8、中学、小学“海模空模”个人赛、团体赛;

9、中学“晶体管收音机制作”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赛资格及要求

1、选手必须是身体健康,表现良好的在校学生;

2、电子diy或机器人项目为必选项目,其它各项为可选项目。必选项目未参加的队不计算团体奖。

3、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一名,每队单项参赛选手人数不得少于20人(男女不限)。

4、市直中小学和芗城区中小学按中心校为单位组队,其他各县(市、区)各报2—3个代表队。要求各参赛单位做好培训选拔工作,经过筛选后组队参赛。

七、竞赛办法

按照市科技大赛组委会审定的《漳州市2009年少年儿童科技运动会章程》执行。

八、裁判和仲裁

1、竞赛裁判长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2、欢迎各参赛队推荐熟悉科技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定的辅导员或教师担任裁判员工作。不足部分由大会组委会培训聘请。

3、仲裁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竞赛组委会指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参赛队中学组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名,小学组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名,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后不允许更改选手报名的资料。并将报名表(电子表格的形式)发往中小学科技运动会组委会电子邮箱。漳州市中小学科技运动会组委会联系方法:

地址:漳州市人民新村23幢101室。联系人:沈建英

电话:2090112 、189********。传真:6359528 。

电子邮件报名:zztote@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06997.html,

2、比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总团体奖:按各县市区参加5个项目的成绩(以每个个人名次的得分相加计算)累计计算。奖励团体前六名,如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单项个人奖:个人名次的产生小学组按年级分开,各取每个年级的前十五名,依次排出一、二、三等奖。初中组取前60名分一、二、三等奖。高中组取前60名分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运动员优秀等级证书,并对积极组织参赛的学校辅导员颁发优秀科技辅导员证书。

3、各项目团体奖:各参赛单位必须在规程要求下,其中必选项目要达到20个以上参赛人数要求,其它各项目以各单位参赛队员在个人单项比赛中获得的名次累积计算,录取团体前6名,给予奖励。

十一、器材

1、电子制作比赛统一采用省赛专用比赛器材“图特电子diy”。机器人比赛采用“图特教育机器人套件”。收音机、车模、海模空模、植物栽培、考古挖掘等项目统一采用“图特科技专用比赛器材套件”。

2、参赛者器材直接与漳州图特文教用品开发有限公司联系。

器材联系电话:189********

十二、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费用自理。参赛运动员每参加一个项目须交报名费10元,否则不予编排。其余由大会和承办单位负责。

十三、申诉

参赛队员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者可当场向总裁提出口头申诉,赛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并缴纳申诉费100元,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对申诉成功者退回申诉费。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漳州市中小学科技运动会组委会

20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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