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流程

内资企业年检

办事对象:企业

办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办事条件:

办理程序:

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荆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

受理地点:

联系方式:内资企业年检咨询电话:0724-******* 市局信息中心电话:6081048

受理时间: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企业办理年检手续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年检费用。年检收费标淮为50元。

申请材料:

(一)公司制企业法人:

1.公司年检报告书;(填报)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4.下列企业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②上市股份有限公司;③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④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

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⑤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⑥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其他企业可以不提交审计报告,只需提交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生产经营或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

5.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需要提交上述1-4项的材料。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填报)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4.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生产经营或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

5.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

(三)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

1.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填报)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4.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

(四)关于公司注册资本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提交手续的规定:

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尚未办理过户的,应提交财产过户、转移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所有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

企业网上年检申报的年检材料,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修改,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荆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c3132371.html,),从首页“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中点击“网上年检”,详细阅读年检须知后,点击“本事项网上受理”,点击“内资网上年检”,进入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首页(以下简称“申报首页”)。

2.在“申报首页”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号”和“密码”后,点击“登陆”。

※网上年检的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企业应在登陆后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密码”,及时重新设定密码并妥善保管,以后企业网上年检均使用该密码。企业年检密码遗失或被恶意修改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到注册大厅

进行恢复。

3.首次申报的企业,登陆后点击“年检企业申报”,填写年检报告书及相关内容。

4.依次填写“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依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关数据)”,“代理人证明”等,并对照本须知第五部分关于应当提交材料的规定,将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本(

扫描件)上传,每填报完一页内容后点击“保存”,最后点击“完成申报”。

※对没有条件制作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的,点击“申报首页”或“上传事项”页面中的“表格下载”,填报有关内容后上传。财务报表不限统一格式(企业可参照财政部制发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5.申报完成后,我局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年检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签署“通过初审”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注明需要修改、补充的具体内容并退回,待企业修改完善后再行申报。

6.企业完成申报之后,下次可登陆网上年检“申报首页”,点击“年检结果查询”,实时查看年检初审结果或修改意见。

7.通过年检初审后,企业应登陆网上年检“申报首页”,点击“年检报告书打印”。在打印好的“年检报告书”首页上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在“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粘贴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8.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应于网上年检初审通过之日起15日内,将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部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年检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报送我局注

册大厅。

9.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无误后,签署年检审查意见,企业缴纳年检费,工作人员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后发还企业;企业提交材料与网上申报不一致,或缺少相关材料的,不予办理。

表格下载:

备注:

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应适当避开例如3月初、6月底等申报高峰时间,同时,也应避开每一天当中的高峰时段,充分利用24小时全天候申报的便利。另外,企业扫描上传的图片文件应控制文件大小,以能够清晰浏览为原

则,避免造成服务器阻塞。企业年检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可上传,也可以手动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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