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1

承德县老牛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

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牛左岸土洞沟~四道

河子河段

6.9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9 桩号5+807.2~6+169右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上

二道河子河段

2.95

桩号7+906.7~8+705左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9+301.2~9+594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2.95 桩号7+906.7~8+377.4右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上二道河子~

头道沟河段

3.87

桩号11+616.7~11684.7和桩号13+443~13+616.3处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

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87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头道沟~东庄

河段

1.58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1.58 河道在桩号14+635.8附近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东庄~石灰窑

(六沟工业园

区)河段

20.1 河道在桩号15+348~15+630.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右岸20.1

河道在桩号18+506~19+877和33+177~33+949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

5m。

左岸

石灰窑~小王

家段

5.3

石灰窑至河东村段有防洪堤,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河东村至小王家段无防洪堤,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

外20m;河道在桩号35+989~36+240、36+992、38+645~40+08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右岸 5.3

河道在桩号35+592、37+390~38+44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河道在桩号40+297~40+909处紧邻村路,河

道管理范围为村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小王家~四道

河子段

4.55

河道在桩号41+641~43+576、44+508~46+793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右岸 4.55 河道在桩号41+295~42+190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白 5.82 河道在桩号49+329~51+071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1 -

河右岸马河入河口段 5.82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白马河入口~

老牛河入滦河

口段

7

桩号53+797 至老牛河入河口段,现状有防洪堤,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

治导线外20m。

右岸7

桩号53+797 ~55+572之间,现状有防洪堤,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从桩号55+572至老牛河入河口段,河

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2 岔

左岸

上游小桥~承

朝高速公路段

6.55

河道在桩号2+872.1~6+550处河道临近大车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

治导线外20m。

右岸 6.55

河道在桩号0+000~2+769.9 段河道临近大车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

治导线外20m。

左岸承朝高速公路

段~岔沟河入

河口段

11.48 河道在桩号8+337.5~8+965.1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11.48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岔沟川(老烧

锅村)河段

2.87

河道在桩号0+527.2~2+332.9左岸临近大车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

治导线外20m。

右岸 2.87

河道在桩号0+000~0+527.2右岸临近大车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左岸岔沟川(东二

沟村)河段

0.8 现状有防洪堤,防洪堤坝比较完整,堤坝长约0.8km,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3m。

右岸0.8 现状有防洪堤,防洪堤坝比较完整,堤坝长约0.8km,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3 致和

堂川

左岸

老牛河致和堂

川河段

4.7 河道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4.7

河道在桩号0+000~3+785右岸紧邻公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

外20m。

4 山神

庙川

左岸老牛河山神庙

川河段

5.3

河道在桩号2+850.8~4+654.6左岸紧邻公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右岸 5.3 河道在桩号2+850.8~4+979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2 -

附件2

承德县武烈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武烈河1段

(茅沟川)

左岸

三十家子村~偏

坡沟门河段

9.2

在桩号6+701.7~7+455.0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

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2

在桩号8+889.6~9+159.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

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偏坡沟门~郑珊

子山咀河段

8.3 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8.3

在桩号15+280.2~17+077.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

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郑珊子山咀~于

家店河段

5.3

在桩号19+176.3~20+682.5之间,堤坝标准较高,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桩

号17+694.3处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

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5.3

在桩号18+891~19+176.3、21+250.2~21+413.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

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2 武烈河2段左岸

入县境~甸子河

8.66

在桩号0+518~0+919.6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桩号

7+482.9~8+661.1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余河段管

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8.66

在桩号4+718.6~0+5+419.6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

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3 -

附件3

承德县柳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柳河左岸

入县境~南洼河段

5.25

在桩号0+000、2+868.3、3+322.0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5.25

在桩号0+000~1+09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3+970~4+219.4、

5+000.3~5+25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

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南洼~河南河段

6.64

在桩号7+532.1~7+924.8、8+632.1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64

在桩号5+450.3、6+099、10+204.4附近、9+202.9~9+709.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

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河南~南台河段

9.41

桩号11+893~21+310之间,大部分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

边,个别河段规划治导线距公路有一定距离,其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41

在桩号13+521.6~13+822、14+007.4~14+378.5、16+446.5~18+637.4、19+537~19+735

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

线外20m。

左岸

南台~出县境河段

7.68

在桩号21+951.7~22+181.7、23+529~23+707.9、24+403.5~27+963.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

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28+556.6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

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7.68

在桩号22+508.8~24+403.5、26+652~27+963.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

范围为山根坡脚,其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4 -

附件4

承德县白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白

左岸

湾子村~邓厂哈叭

气村河段

6.6

桩号14+306.3~14+783.9、15+269.8~15+97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

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6

桩号9+563.7~10+617.1、10+928.9~11+243.7、11+973.5~12+216.1、13+772~14+032.3之间规

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桩号14+101.1~15+97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

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邓厂哈叭气村~西

河沿村河段

8.9

桩号17+054.5附近、17+551.5~18+337.9、20+208.8~20+647.9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

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8.9

桩号16+210.1~16+795.6、17+365.5~17+551.5、19+162.9附近、19+881.2~20+208.8、21+316.4

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

20m。

左岸

西河沿村~石佛洞

庙村河段

6.9

桩号25+638~26+497.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27+298.2~

28+117.9、29+606.8~30+638.1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

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9

桩号24+880~26+280.6、26+967.9~27+298.2、29+606.8~30+490.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

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28+354.5~29+373.5、30+926~31+203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

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石佛洞庙村~新杖

子乡河段

8.3

桩号34+215.9~36+440.8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

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8.3 桩号32+089.4~33+112、37+813.9~40+094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

- 5 -

桩号34+924.6~35+106.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

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新杖子乡~西山嘴

村河段

3.95

桩号40+094~41+019.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

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95

桩号40+094~41+248.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

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2 柴河左岸

下沟子~西南台河

6.29

桩号0+000~0+323.1、3+265.3~4+542.6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

桩号5+204.6、5+845.4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

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29

桩号2+300.3附近、3+853.8~4+091.3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西南台村~南湾子

村河段

6.01

桩号7+850.7~8+095.7、12+231.5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桩号

8+437.7~8+968.3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

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01

桩号6+651.4、7+533.7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桩号8+968.3~

11+449.8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左岸

南湾子村~柴河口

村河段

5.85

桩号13+113.1、14+058.1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桩号15+874.1~

17+430.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右岸 5.85

桩号12+843.8~13+343.2、13+582.9~13+989.4、14+325.6~14+677.8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

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14+898.7~15+197.7、15+466.8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

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兰家台村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村边,此河段管理范围为该村村边,其他

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6 -

附件5

承德县暖儿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暖儿河左岸

韩杖子村~满

杖子乡河段

9.6

桩号2+899.4~4+849.2、6+792.6~7+536.7、8+004.2~8+270.8、8+935.9~10+501之间规划治

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6

桩号2+622.6~2+899.4、5+730.4~6+127.4、6+926.2~7+536.7、8+665.3和9+390.1附近规划

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左岸

满杖子乡~闫

王鼻子村河段

9.6

桩号15+428.1~20+140之间大部分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个

别河段规划治导线距公路有一定距离,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其他河段管理

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6

桩号15+831.7附近、17+539.7~17+903.6、18+927.9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

围为山根坡脚;料北沟村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村边,此河段管理范围为该村村边,其他河段管理

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闫王鼻子村~

石子沟村河段

9.8

桩号21+550.1、22+571.8附近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

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8

桩号20+140~24+178之间,大部分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其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个别河段

规划治导线距公路有一定距离,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桩号24+178~29+918

之间,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石子沟村~大

地村河段

9.9

桩号33+695.9~34+729.1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八家村河段,

规划治导线临近村边,此河段管理范围为该村村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右岸9.9

桩号29+918~39+709之间,仅个别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大

部分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大地村~彭杖

子村河段

6.5

桩号 39+709~46+235之间,部分河段距公路或山脚有一定距离,其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

20m;剩余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

右岸 6.5

桩号 39+709~ 46+235之间,部分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

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7 -

附件6

承德县白马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白马河左岸郭杖子~肖杖子

河段

4.83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4.83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肖杖子~西南庄

河段

4.89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4.89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西南庄~黄杖子

河段

3.6

桩号10+890.4~13+134.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6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黄杖子~南台河

5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5

桩号16+469.2~17+554.3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

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南台~王杖子河

5.4

桩号20+641.9~21+368.6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5.4

桩号19+488.6~21+982.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

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王杖子~白马河

入老牛河口段

5.2

在桩号24+521.5至富台子,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富台子至老

牛河口,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

右岸 5.2

桩号24+521.5~29+714.7之间,仅有个别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其管理范围

为公路路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8 -

附件7

承德县东山咀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东山咀河左岸

小梁~上台子

河段

3.2

桩号0+000~3+191.6之间,有个别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其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

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2

桩号0+000~3+191.6之间,有部分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其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

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上台子~闫家

沟河段

2.2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2.2

桩号4+142.2~5+593.5之间,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桩号 5+593.5~

6+305.3之间,治导线沿堤防布置,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左岸

闫家沟~入老

牛河河口河段

4.7

桩号8+042~10+234.8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余河段管理

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4.7 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 9 -

附件8

承德县玉带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玉带河左岸

大西沟门~东三

十家子河段

9.52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52

桩号6+084.3~6+696.8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余河段

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东三十家子~小

老虎沟河段

7.72

桩号13+332.6~14+177.6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河段

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7.72

桩号15+205.1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

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小老虎沟~河西

河段

8.4

桩号22+119.6~24+180.0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

24+473.1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

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8.4

桩号19+430~19+809.7、20+316.3~21+186.4、23+466.8~24+180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

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桩号24+180~24+473.1、25+141.1~25+644.2之间,规划治

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河西~平房村河

7.04

桩号30+064.7~30+817.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余河段

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7.04

桩号29+088附近、32+285.3~32+684.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

路路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平房村~入河口

河段

9.33

桩号41+004.3~42+019.2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余河

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33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10 -

附件9

兴隆河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兴隆河左岸

入县境~入河口

河段

0.71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右岸0.71 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附表10

承德县何家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何家河左岸

和家~入河口河

6.03

桩号0+263.6~1+047.6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03

桩号1+212.8~2+676.7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

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2 三家川左岸

钓鱼台~入河口

河段

9.07

桩号0+000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奶牛场边,该河段管理范围为奶牛场边;

桩号7+927.0~8+247.9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此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9.07

桩号3+794.5~5+280.5之间,部分河段规划治导线临近村边或路边,这些河

段管理范围为村边或公路路边,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11 -

- 12 -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

- 13 -

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篇一:河道管护实施方案 仁政发〔2010〕号仁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村委)、镇直相关单位:为加大仁德镇农村水面管理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仁德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经仁德镇党 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仁德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水是生命之源。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既承担着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我镇分布最广、最直接发挥 综合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截污、治污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库、坝塘、河道水 面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 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库、坝塘、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 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着我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坝塘、河道综合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昆明 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规划为龙头,以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 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农 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加快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最新整理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整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城市范围内黑臭河道整治,提升河道及沿岸整体生态环境,对于目前对环境的影响来说很有必要。下面是由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l d q u o;河道治理实施方案r d q u o;,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一)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

落实废石渣l d q u o;三定r d q u o;(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 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 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l d q u o;三同时r d q u o;制度。二是推广l d q u o;一池三改r d q u o;设施。鼓励农 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概述 2 基本情况 3 河道演变 4 防洪评价计算 5 防洪综合评价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2.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3 基本情况

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水利部水管[1995]5号)

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5]5号发布) 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重庆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计委(计经委)、水利(水电)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长江防洪安全和更好地发挥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同意书制度。经研究,在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及其他公共设施(简称建设项目)等需经各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一、我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实施管理的权限如下: (一)在长江干支流上修建的大型水工程及在下列河段各部门兴建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长江干流:源头—宜宾 2.汉江:汉中—丹江口 3.乌江:洪家渡—乌江渡 4.嘉陵江:武都—亭子口 5.岷江:松潘—都江堰 (二)在下列河段内各部门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长江干流:宜宾—南汇嘴 2.汉江:丹江口—入江口(武汉)

3.乌江:乌江渡—入江口(涪陵) 4.嘉陵江:亭子口—入江口(重庆) 5.岷江:都江堰—入江口(宜宾) 6.洞庭湖 7.鄱阳湖 8.其他跨省湖泊 9.长江、汉江的分蓄洪区 (三)在下列河段内各部门兴建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水阳江干流:宣城—入江口(含石臼湖、丹阳湖、固城湖、南漪湖) 2.滁河干流:金银浆—入江口(含驷马山水道、马汊河) 3.松滋河 4.虎渡河 5.藕池河 6.调弦河 7.其他跨省河流的省界上下各十公里 8.陆水实验水利枢纽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二、上述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的建设项目,先由各有关省(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 三、在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除上述需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由地方河道主管机关分级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省(市)河道主管机关在发放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时,应同时抄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核备。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简易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简易版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方案文件应用在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市人民政府令《**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23号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 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 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 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

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

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河道水污染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全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 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非法捞砂洗砂、生活及建筑垃圾污侵占 河道、企业排放各类废水造成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以下是留学网 为您整理的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供您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加强我县河道管理,确保河道防 洪安全、供水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方毅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金晚球,县委常委、县委办主 任刘昆怀,副县长彭茂华、何同国,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朱甲云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电力局、交通运输局、 运管局、公安局、魏家桥镇、牛马司镇、佘田桥镇、水东江镇、灵 官殿镇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合执法组、航运治 理组、河道治理组、综合开发组。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河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 (二)严格控制河道采沙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沙,严禁乱采滥挖。 (三)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数量”的要求,科学界定采沙范围,依法从严审批发放采沙许可证。 (四)加强河道采沙监管,整顿采沙秩序,分河段筹备成立沙石公司,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五)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沙坑的河段设立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 (六)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杜绝汛期发生采沙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七)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并配齐设备设施。 三、工作步骤 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3 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日—20XX年12月12日)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和在县内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资讯,倡导全社会 关注、参与河道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沿河的魏家桥、牛马司、佘田桥、水东江、灵官殿五个镇要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集中安排力量,在20XX年12月12日前将本辖区河道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3日—20XX年12月31日) 1.集中力量,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依法取缔魏家桥镇张家渡口旁的非法采沙场。 2.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0日) 1.对河道治理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果予以验收。 2.成立沙石公司,规范沙石资源开采秩序。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重庆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3〕45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 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目次 1 前 言 ..................................................................... ?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总 则 ...................................................................... 2 5 划界标准 (2) 6 洪水分析计 算 ............................................................... 3 7 测绘技术 (4) 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 装 ......................................................... 6 9 划界成 果验收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 案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 告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 书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 记 (1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 表 (1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 图 (16)

2020年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道保洁是一项环境效益明显、社会效益突出的民生工程,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老百姓的广泛认可。下面是OK的一些20xx年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加快实施 ___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推进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___ ___》(湘政办发〔20xx〕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___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株洲,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洁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河道保洁范围

1.全市境内所有河道、撇洪渠、排水干渠;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水水源地; 3.全市所有大中小型水库。 (二)河道保洁内容 根据河道保洁特点,将保洁内容分为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两种。 1.日常保洁:一是强化河道巡查,加强对河岸、水库岸线周边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的清理。二是清理河道水域岸线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的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2.突发保洁:一是河道水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通知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发现疑似病疫,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向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当地人民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第三章河道整治与建设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为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完善水治理系统,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X﹞4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0号)、《X 省X年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水建管﹝X﹞285号)、《X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X长办﹝X﹞2号)、《X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X 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水河字﹝X﹞44号)、《X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规划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X年年底,完成我市养息X的划界工作。到X年,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涉河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全市中小型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本地区的水文测站划界工作。 二、划定原则

(一)X市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指X市行政区域内河道、水库、湖泊及堤防、水闸、泵站、水文测站等涉河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二)河湖划界工作应尊重历史,已经完成河湖划界工作的,不在重新划定,如历史划界界线不清的可重新划界,已批复规划设计文件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河湖划界工作应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功能作用突出的河湖为重点,有限实施重点河流及中型水库的划界工作。可同步开展确权工作。 (四)有堤防河道(含已有批准规划、涉及文件)。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山丘区河道,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无堤防的平原河道,管理范围为水域、沙洲、滩地及河道主槽岸坎两侧20米之间范围。 无堤防、无规划设计的河道,按照满足河道行洪和管理保护要求,根据自然岸坎线外延20米划定;有重点保护对象的,按其设防标准对应的洪水位划定。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为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堤防临、背水面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护岸工程。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重庆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3〕45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目次 1 前言 (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划界标准 (2) 6 洪水分析计算 (3) 7 测绘技术 (4) 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6) 9 划界成果验收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记 (1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1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图 (16) 附录G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16) 附录 H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20) 附录 I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内容 (21)

河道环境整改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河道环境整改工作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河道环境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任务清单 通过自查,区河道环境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列为重点整改任务: 1、非法采砂问题. 2、毒鱼、炸鱼、电鱼问题。 3、在河道、堤防及护堤地上种植树木、开荒种地、堆放砂石、物料、侵占河道等问题。 4、在河道、堤防、护堤地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砂石、动物尸体等问题。 5、河岸植被防护带基本缺失、水土流失问题。 二、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 1、加大非法采砂、毒鱼、炸鱼、电鱼及在禁渔区、限捕期、使用非法工具捕鱼行为打击力度。 建立河道管理日巡查制度、河道管理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发现、依法严厉查处非法采砂、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乡镇、社区职责:镇、工农乡政府及其水利站所对辖区内河流、河道加强进行巡查,对以上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将情况及时向区农林水利局反馈。 农林水利局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河流河道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完成时限:经常性与日常性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15日内处理完毕。 2、建立河道卫生环境日巡查制度及监督举报制度,乡镇、社区及 第 2 页共 6 页

时组织开展河道清淤及垃圾清除,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乡镇、社区职责: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等行为及时向农林局河道管理站通报:及时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除,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农林水利局职责:加强河道巡查,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完成时限:坚持日常性、经常性相结合,对存在的垃圾等3日内处理完毕。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示禁止开荒种地、弃置矿渣、石渣、煤灰、倾倒垃圾等行为,做到预防、警示在先。对经警示教育拒不改正的,农林局河道管理站依法查处。依法组织开展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在主要报纸上进行公示河道保护范围,同时组织开展禁止在河道保护范围内开荒种地、倾倒垃圾宣传警示教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区域内河流开展生态护岸工程。 乡镇、社区职责:设置提示牌。 农林水利局职责:组织开展河道保护范围划定及区域内河流生态护岸工程设计工作,同时对非法开荒种地、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完成时限: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荒种地、倾倒垃圾行为立整立改,河道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于2年5月前完成,生态护坡工程于2022年完成。 4、对在河道、堤防、护堤地堆放砂石、物料、侵占河道等问题依法整治。 在全区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对在河道、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堆放砂石、物料和其他侵占河道行为,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 第 3 页共 6 页

河道管理实施方案《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

河道管理实施方案《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河道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 为加强西湖街道河道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龙王港水资源及周边水生态环境,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下发了《西湖街道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发[xx]1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问题解读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 * 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 》(湘政办发〔xx〕95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 》(长政办函〔xx〕123号)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麓区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岳政办函〔xx〕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出台了《西湖街道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目标任务 xx年全面推进“河道管理工作制”,落实西湖街道辖区各村(管区)、社区及各有关部门流域管理责任,强化督查考核,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共同营造河道管理的良好环境氛围。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障、固岸修复等多种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突发水环境事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为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方案》组织体系

街道成立以王军同志为政委,吴卫同志为组织,周应辉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的龙王港河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街道社会事务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骆真(兼),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综治办、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西湖维护所、社会事务办、西湖派出所、西湖二三管区、茶场村、石佳冲社区、咸嘉湖社区、龙王港社区、麓山垸堤委会。 四、《方案》主要内容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以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情况,及时上报区水务局。 (四)河道疏浚。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六)绿化维护。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

河道整治方案(样板)

×××街道××河河道整治方案 ×××街道办事处 (编制大纲) 一、河道概况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四、整治措施 五、整治工作计划 六、整治保障措施 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河河道整治方案 **街道办事处 一、河道概况 ×××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街道××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

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 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 m2。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13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13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1 承德县老牛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 名称 堤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老 牛左岸土洞沟~四道 河子河段 6.9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9 桩号5+807.2~6+169右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上 二道河子河段 2.95 桩号7+906.7~8+705左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9+301.2~9+594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2.95 桩号7+906.7~8+377.4右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上二道河子~ 头道沟河段 3.87 桩号11+616.7~11684.7和桩号13+443~13+616.3处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 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87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头道沟~东庄 河段 1.58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1.58 河道在桩号14+635.8附近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东庄~石灰窑 (六沟工业园 区)河段 20.1 河道在桩号15+348~15+630.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右岸20.1 河道在桩号18+506~19+877和33+177~33+949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 5m。 左岸 石灰窑~小王 家段 5.3 石灰窑至河东村段有防洪堤,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河东村至小王家段无防洪堤,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 外20m;河道在桩号35+989~36+240、36+992、38+645~40+08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右岸 5.3 河道在桩号35+592、37+390~38+44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河道在桩号40+297~40+909处紧邻村路,河 道管理范围为村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小王家~四道 河子段 4.55 河道在桩号41+641~43+576、44+508~46+793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右岸 4.55 河道在桩号41+295~42+190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白 5.82 河道在桩号49+329~51+071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1 -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祝大家工作顺利】 **市人民政府令《**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23号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 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 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 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

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1991年10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 1997年12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4年6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长江、淮河等跨省重要河段以及与邻省边界河道的管理,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我省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利用江河湖泊的水、土等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六条县(市、区,下同)以上河道主管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河道,负责《河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河道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为全省河道主管机关,各地、市、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省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 根据国家规定确定跨地、市主干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 审查在跨省、跨地市主干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三) 编制、执行省管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 制定并监督实施跨地、市主干河道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 拟定跨地、市河道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 组织制定跨地、市河道综合开发利用和防治水害规划; (七) 处理跨地、市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河省级河长调研暨全市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按照《X市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河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以X关于国家水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先划界、后确权”的思路,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限,建立完善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绳,安全稳定为前提,由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全力配合;坚持有利于明确具体河段管理主体及责任;坚持有利于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河道安全行洪和输水安全管理;坚持有利于维护河流健康和促进人水和谐;坚持有利于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和岸线资源的

合理开发利用;坚持有利于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质提升。 二、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X年底前,对全区辖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条河流,水库、淤地坝、堤防、水闸泵站、灌溉渠系,以及河道和上述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林带进行勘测、调查、核实,完成河道划界登记,设立界桩、界牌、公示牌和保护标志等,确定归属,确权办证,建立数字化档案。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1月26日至2月3日) 区河长办及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做好前期宣传动员、疏导、协调等准备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措施,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群众座谈会,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向干部群众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认识,消除分歧,为实施河道划界确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培训准备阶段(X年2月4日至2月14日) 1.人员培训与方案制定。邀请市上相关专家对全区河道划界确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配合,开展水域及堤防建设现状的调查,细化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技术标准、进度要求、工作计划和经费保障等。 2.物资准备。区河长办负责做好划界确权工作勘察、测绘等器具准备和标志界桩等物资准备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