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名单(2010年4月8日)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名单(2010年4月8日)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名单(2010年4月8日)

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 告2018版

序言 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促成项目成交总数,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山西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山西省促成项目成交总数指标分析 (3) 一、山西省促成项目成交总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现状统计 (3) 三、山西省促成项目成交总数占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比重统计 (3) 四、山西省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山西省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山西省促成项目成交总数同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指标分析 (7) 一、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占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比重统计分析.7 四、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2015-2017)统计分析 (9)

扬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环评报告

扬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建设规划 (最终稿) 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日期:二OO六年七月

目录 1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1) 1.1自然条件 (1) 1.1.1地理位置 (1) 1.1.2地形地貌 (1) 1.1.3气候特征 (2) 1.1.4水文特征 (2) 1.1.5自然资源 (3) 1.2 社会经济发展 (4) 1.2.1 社会发展概况 (4) 1.2.2 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构成 (5) 1.2.3经济基础 (5) 1.3生态环境 (6) 1.3.1空气质量 (6) 1.3.2水环境质量 (6) 1.3.3声环境质量 (8) 1.3.4固体废物 (9) 2.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意义和有利条件 (10) 2.1优势和有利条件 (10) 2.1.1政策优势 (10) 2.1.2区位优势 (10) 2.1.3空间优势 (11) 2.1.4产业优势 (11) 2.2 制约因素 (12) 2.2.1区域竞争激烈,核心优势没有得到体现 (12) 2.2.2企业规模小,产业分散,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12) 2.2.3资源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 (13) 2.2.4处于南水北调上游,限制产业发展 (13) 2.3重要意义 (13) 3. 总体设计 (16) 3.1总体思路 (16) 3.1.1 定位 (16) 3.1.2 建设总体框架 (19)

3.1.4 污染控制方案 (22) 3.1.5 基础设施建设 (23) 3.1.6 政策保障系统 (23) 3.2 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24) 3.2.1规划期限与分期 (24) 3.2.2规划目标与具体指标 (24) 3.2.3规划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26) 3.3规划范围和依据 (30) 3.3.1规划范围 (30) 3.3.2规划依据 (34) 3.4规划基本原则 (35) 3.4.1资源高效利用原则 (35) 3.4.2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原则 (35) 3.4.3 “3R”原则 (36) 3.4.4 “四个结合”原则 (37) 4行业生态工业发展规划 (40) 4.1纺织服装行业 (40) 4.1.1现状分析 (40) 4.1.2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 (43) 4.1.3生态工业系统设计 (44) 4.2皮革加工行业 (46) 4.2.1现状分析 (46) 4.2.2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近期、中期) (47) 4.2.3清洁生产措施 (48) 4.3集装箱制造行业 (49) 4.3.1现状分析 (49) 4.3.2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 (51) 4.3.3生态工业设计 (52) 4.4热电能源行业 (52) 4.4.1现状分析 (52) 4.4.2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 (53) 4.4.3清洁生产措施 (55) 4.4.4生态工业设计 (56) 4.5电子加工行业 (58)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首批名单

22、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可视化热加工技术转移示范中心 23、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 24、中国科学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 25、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技术推广研究所 26、四川中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7、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28、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29、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转移中心 30、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军民双 向技术转移中心) 31、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32、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开发中心 33、中材料集团研究开发中心 34、佛山市华南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开发院 35、重庆科技检测中心 36、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国家工业水处理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37、宁夏石膏技术转移中心 38、上海新生源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39、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0、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工程中心 41、北京华创阳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42、厦门海峡科技创业促进有限公司 43、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44、北京中农博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科院饲料所技术转移中心) 45、北京中科前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6、河南省863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 47、江苏省技术市场 48、西安技术市场 49、北方技术交易市场 50、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51、上海技术交易所 52、深圳市南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5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设技术市场 5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常设技术市场 55、沈阳技术交易所 56、内蒙古常设技术市场 57、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58、北京产权交易所 5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60、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6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62、福建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

第十二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 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姓名(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请按企业情况如实填写,数字准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工整、清晰。 2、企业及设备管理的主要业绩,按照表彰条件由企业简明扼要填写,篇幅1200字以内,并应说明曾获得哪些设备管理方面的奖励。本项内容将编辑入《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业绩汇编2021》出版。 3、封面推荐单位指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单位,未成立设备管理协会的地区或行业,由省或行业主要部门推荐。 4、单位名称应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全名填写,如系集团公司下的二级法人,请写出集团公司全名及单位全名,非注册法人不得申报。 5、请将企业及设备管理的主要业绩介绍打印出来另附一页。 6、注解 ①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全年主要设备实际工作时间/全年主要设备制度时间×100%。 ②年实际使用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从日常维护到大修的全部维修费用。 ③全年主要设备故障停机率=全年主要设备因故障(含修理)停机分时/(设备实际开动台时+设备故障(含修理)停机台时)×100%。 ④设备新旧程度:以10年(含)以下为例,10年(含)以下的比例=10年以下(含10年)安装设备资产原值/设备固定资产原值。 ⑤主要设备完好率=(主要设备总台数-故障停机台数-带病运行台数)/主要设备总台数×100%。 请在说明栏中说明此数值为:年末台时总和统计、年末一次统计、各季末统计值平均、各月值平均或估算。 ⑥设备可利用率=(总台时-故障时间-修理时间-带病运行时间)/总台时×100%。 ⑦设备综合效率(OEE)=时间开动率×性能开动率×合格品率,如企业无此指标,可列举企业适用的其他考核指标。 ⑧主要环保设备中排污设备多于三项的应补充填写。 ⑨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江苏省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5-08 苏环科〔2008〕11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提高开发区生态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根据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7]188号)的精神,在已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类开发区的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我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环保厅、外经贸厅和科技厅成立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科技处,成员由省环保厅科技处、外经贸厅开发区处和科技厅高新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协调工作,以及推进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省环保厅、外经贸厅和科技厅鼓励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所有创建生态市(县)的地区,其辖区内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均应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其它地区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也应积极开展创建。今年,未开展创建工作的省辖市至少有一家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具体创建要求及程序,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7]188号)执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按《江苏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各级环保、外经贸、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引导所在辖区内开发区走生态化改造之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和优惠政策;加强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高标准完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四、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应坚持“积极、规范、有序”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指导,建立企业间的共生组合和产业链,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市场机制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运作模式。 附件:江苏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外经贸厅江苏省科技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江苏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武汉地区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配合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7〕609号)、《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7〕56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技术转移机构是独立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 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承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监督、考核等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下简称“示范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主要任务是:(一)在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的基础上,提供技术供需交易服务平台、网络等; (二)技术转让、技术产品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和产权交易等服务; (三)技术集成、二次开发、产品和项目的本土化; (四)提供中试、测试分析、技术标准服务;产业化与工程化设计服务等; (五)技术或产品市场分析和技术转移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技术、项目评估与论证;

(六)技术与人才培训;技术和产品的市场推广服务; (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四条凡申请认定的示范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二)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三)上年度成交技术转移项目数不少于3项;上年度营业性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上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1000万元。 (四)有相对独立和满足要求的工作场所及软硬件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 (五)机构主要领导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六)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七)连续两年无投诉或无经过核实的不良行为。 第五条示范机构的认定程序: (一)市科技局按照“常年受理、集中评审、定期发布”的方式开展示范机构的认定工作。 (二)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书》后,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合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实施,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速我国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国家及地方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 (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 (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大学和科研机构应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或机制,整合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内部资源,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竞争前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第七条现有的综合性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发挥区域技术交易枢纽的作用,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覆盖技术转移全程的一站式、网络化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 第八条为提高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质量,鼓励建立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现有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 第三章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定与管理第九条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下简称示范机构)的管理工作,在综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评定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显著、模式明确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培养其成为国家技术转移的骨干机构。 第十条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

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2014 年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在公司领导的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部室全体职工和11 家承包队伍的共同努力,*** 部在设备管理工作方面圆满完成了公司下达的设备管理指标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部始终坚持“逢修必改、修必修好”的检修理念,认真总结设备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好了2014 年的各项工作,现将2014 年我部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 年工作规划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 2014 年部室安全生产工作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始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周一活动和月安全例会,以分析事故案例的形式教育员工和各保产队伍,并且要求其参加公司的安全培训。同时针对青年员工多,工作经验少得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部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部再次针 对部内的天车工和架工进行了培训和实际操作考试。同时要求在承包队伍内部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安全技能,此外每次检修前认真制定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指定专人监督和指导检修工人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杜绝习惯性作业和违章操作。确保人、物、环境均处在安全状态下。 同时在六月份,承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契机,以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深化安全学习内容,检验安全学习成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为目的,由生产(安全环保)部主办,***部承办了 第二届“**检修”安全知识竞赛。 通过不懈的努力,2014 年实现了零伤亡、零事故的好成绩,安全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仍然有待提高和发展的地方,在今后的安全工

吉林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吉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四条省科技厅及各市(州)科技局负责对省内及所在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 (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四)提供中试、工程化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等服务; (五)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服务; (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应整合内部资源,将其承担的国家和省内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第七条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发挥区域技术交易枢纽的作用,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覆盖技术转移全过程的一站式、网络化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

第八条为提高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质量,鼓励建立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 第三章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定与管理 第九条省科技厅负责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定与管理工作,在综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评定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显著的省级技术示范机构,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实现转移和转化。 第十条申报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二)有符合条件的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三)有从事技术转移的专职人员,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四)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

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申请材料

2014年工模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申报材料 集团公司领导、装备部: 2014年的设备管理工作,分厂转变技术管理观念,重点突出设备维护保养培训指导与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监督,根据年初制定的设备管理计划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分厂转变设备管理观念,落实设备管理责任 1、全年中,针对设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设备管理台帐,维修、保养计划及设备检查记录,整理成册,归档保存;特别是军品加工用设备,从技术资料到点检记录及设备维修维保记录,全部归档保存,做到有据可循,有资料可查;修订设备履历册,重新整理完善技术参数资料,切切实实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2、重点突出设备维护保养培训指导和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监督,加强维修专家对分厂设备的巡检力度,做到日检、周检、月检100%,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总结,举一反三,同一个故障不再重复出现,提高了设备的完好率。跟设备操作人员多沟通,了解机械设备在使用中的运行情况,掌握机械设备的“习性”,做好记录,以备以后查询参考。 3、按照分厂《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每月定期对车间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检查,随时督促工段严格按照设备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违章操作,发现问题隐患要求及时整改。要求工段对每台设备都设立《设备包机人》,对承督促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保养起到良好作用。 二、设备管理、检查、处理现场化,提高工作效率 基础工作完善以后,重点抓现场管理,加大设备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机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与维修。对影响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位出现问题的,日常检查当中没有及时发现且影响生产的,我们严格按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考核,加大管理力度。通过阶段性的运行,这种现场管理的方法很有效果,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技术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管理设备的积极性,能主动维护保养机械设备,主动提出问题,主动探讨协商解决问题,减少了推诿扯皮的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提高设备月度检修计划性,对分厂设备检修任务分类按排在不同的月份进行 集团公司已实行集中化机动维修。针对集团公司维修人员少,各分厂都会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1概述 (16) 2适用范围 (19) 3指导原则 (20) 4修订标准的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 (20) 5标准修订的基本方法 (21) 6标准修订内容说明 (21) 7标准经济分析和实施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23)

1概述 1.1标准背景 生态工业思想的核心是将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使得整个经济系统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传统经济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最终导致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的环境污染后果。生态工业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倡导人们建立一种“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新思维,发展生态工业代表了未来工业系统的发展方向。 生态工业园区是生态工业的主要实践形式。2000年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及国际环保新思潮的影响下,我国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经济和环境“双赢”的一个重要举措。2001年8月底,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工程——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由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设,标志着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步入了发展阶段。随后,广东、内蒙古、山东、天津、江苏、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分别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试点,行业覆盖制糖、造纸、化工、水泥、冶金等传统行业,以及电子、环保、汽车、生物化工等高科技产业。2007年4月,《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明确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联合组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审核、命名和综合协调工作。截止2014年10月,已有31家园区正式获得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命名,71家园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论证,其中综合类园区86个,行业类园区15个,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在全国全面开展之际,对生态工业园区进行正确引导尤为重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大力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被赋予更高的历史地位,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成为我国工业领域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生态工业园区在我国发展了十余年,积累了一定的建设经验,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但随着全国各地区的广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在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和不足。具体问题包括:(一)工业园区对生态工业内涵把握不准,对于园区和企业开展具体工作与生态工业要求的相关性、符合性的判断失准,一些园区片面追求区内企业高端化、产业链结构

武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 (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提供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受托承担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及统计等; (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四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二)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三)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四)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专职技术转移工作人员需取得技术经纪人培训合格证书,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六)连续两年无投诉或不良行为。 第五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程序 (一)市科技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 (二)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四)市科技局组织现场考察; (五)局长办公会审定; (六)公示; (七)市科技局下达认定通知。 第六条经认定的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由市科技局统一授牌,有效期3年(自认定通过之日起)。

设备维护与管理先进单位事迹【最新版】

设备维护与管理先进单位事迹 xx钻探钻井二公司40010队一直以“”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设备的维修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为宗旨。xx年我队被评为公司设备管理先进单位,这标志着我们队设备管理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今年以来,随着生产步伐不断加快,我们队从强化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入手,以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实现设备零故障为目标,积极探索加强设备管理新思路,为全年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日常维修维护工作中,各位同志兢兢业业工作,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公司奉献着他们的智慧,塑造了一个又一个优秀工人的光辉形象,被大家赞誉为技术上的“排头兵”:我们基层队的各路大班就是设备的医生,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多学习、多实践、多掌握一些科学的检修方法。对设备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让你的设备患上绝症,才能尽可能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他们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提前制定了详细的设备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多次演练,将技术风险降至最低。与此同时, 我们加强对设备的专业化管理,不断修订和完善设备管

理制度、规程、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加强设备的巡检和有目的的点检;组织实施“设备零故障”竞赛,大力推广设备科学管理;强化设备的群众性管理,坚持“红旗设备”的评选,规范现场管理;建立“功劳薄”大张旗鼓地表彰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防止设备重大事故发生的先进事迹,大大提高广大员工参与设备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设备管理规范化为现场设备的稳定。 维修上的“急先锋”: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设备的维修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设备的日常维护是很关键的一步,为什么同样的设备使用寿命却有长有短?我想关键问题就在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是否搞好。各位工人师傅在设备故障维修中总是走在最前列。他们凭着一颗真诚的心,无论是抢修、还是技术改造,也不论白天与黑夜,哪里的设备出现故障,哪里就有他们忙碌的身影,即使是深更半夜他们也毫无怨言地随叫随到。 工作上的“痴心人”:对工作兢兢业业,有人形容他们已达“痴”的程度。为了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钻井设备的正常运行,他们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记录了每次设备维护时遇

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 告2018版

序言 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促成项目成交总数,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技术转移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重庆市促成项目成交总数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促成项目成交总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促成项目成交总数占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促成项目成交总数同全国促成项目成交总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占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比重统计分析.7 四、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交数(2015-2017)统计分析 (9)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名单

附件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名单 序号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一、批准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园区名单 1苏州工业园区环发〔2008〕9号2008年3月31日2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08〕9号2008年3月31日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08〕9号2008年3月31日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0〕46号2010年4月1日5无锡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0〕46号2010年4月1日6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环发〔2010〕47号2010年4月1日7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环发〔2010〕103号2010年8月26日8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0〕103号2010年8月26日9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0〕135号2010年11月29日10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环发〔2010〕135号2010年11月29日 —3—

序号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1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0〕135号2010年11月29日12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环发〔2011〕40号2011年4月2日1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1〕50号2011年4月25日14广州开发区环发〔2011〕144号2011年12月5日1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35号2012年3月19日1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发〔2012〕158号2012年12月26日17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158号2012年12月26日18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3〕25号2013年2月6日19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环发〔2013〕25号2013年2月6日20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3〕25号2013年2月6日21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环发〔2013〕108号2013年9月15日22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3〕108号2013年9月15日2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8号2014年1月10日2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环发〔2014〕48号2014年3月20日25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48号2014年3月20日26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48号2014年3月20日27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年9月30日 —4—

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机构登记号: 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申报书 (年度) 机构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一七年十一月

填写说明 一、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1. 法人类型 法人内设机构是指依托于大学、研究院所或企业等的内设机构,通常是该法人单位的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部门。 2.人员情况 科技人员是指从业人员和兼职人员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技术职称的,从事科技活动以及直接为科技活动服务的人员。 3.上年技术转移情况 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量和成交金额----指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并促成的技术转移科技项目或科技成果(每项交易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单纯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示范机构不得将其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包含在内。 4.上年财务收入情况 技术性收入指当年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收入,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单纯的商业经营收入除外。 收入总计=技术性收入+计划项目拨款+事业费拨款+其它收入 利税总额指机构年末利润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之和。 二、技术转移及服务工作的现状 包括经营理念、经营条件、规章制度等内容,其中: 1.经营理念:指技术转移机构的业务定位及发展目标、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经营特色等。 2.经营条件: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手段、经费来源、合作伙伴及客户群情况。 3.规章制度:包括机构章程、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 三、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模式与经营特色 介绍技术转移及服务的运营模式、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创新经验。应体现如何有效的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的具体做法与特色。 四、管理团队 介绍3-5位主要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转移业务骨干的姓名、年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主要业绩等。 五、技术转移及服务的业绩(经济社会效益、社会信誉及典型案例) 1.介绍机构近两年来在技术转移及服务方面所取得的业绩,特别是重大技术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

第十一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 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姓名(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请按企业情况如实填写,数字准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工整、清晰。 2.企业及设备管理的主要业绩,按照表彰条件由企业简明扼要填写,篇幅1200字以内,并应说明曾获得哪些设备管理方面的奖励。本项内容将作为《全国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业绩汇编2018》出版。 3.封面推荐单位指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部门,未成立设备管理协会的地区或行业,由省或行业主要部门推荐。 4.单位名称应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全名填写,如系集团公司下的二级法人,请写出集团公司全名及单位全名,非注册法人不得申报。 5.请将企业及设备管理的主要业绩介绍打印出来另附一页。 6.相应的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以复印件的形式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7.注解 (1)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全年主要设备可开动时间-故障停机时间(含修理)-其他非计划停机时间/全年主要设备制度运行时间]×100%。 (2)年实际使用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从日常维护到大修的全部维修费用。 (3)全年主要设备故障停机率=[全年主要设备故障停机(含修理)台时/全年主要设备实际开动台时+全年主要设备故障(含修理)停机台时] ×100%。 (4)设备新旧程度:以10年(含)以下为例,10年(含)以下的比例=10年以下(含10年)安装设备价值量/设备固定资产原值。 (5)主要设备完好率=主要设备总台数-故障停机台数-带病运行台数/主要设备总台数×100%。 请在说明栏中说明此数值为:年末台时总和统计、年末一次统计、各季末统计值平均、各月值平均或估算。 (6)主要生产设备可利用率=[全年设备可开动时间(台时)/全年设备制度运行时间(台时)] ×100%。 (7)主要生产设备综合效率(OEE)=时间开动率×性能开动率×合格品率,如企业无此指标,可列举企业适用的其他考核指标。 (8)主要环保设备中排污设备多于三项的应补充填写。 (9)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物理类: 北京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xx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大学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xx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化学类: 南京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北京大学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厦门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南开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天津大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 生物类: 清华大学现代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复旦大学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吉林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类: 东南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实验中心 哈尔滨工程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第二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物理类: 清华大学实验物理教学中心 南开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东南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山西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xx师范大学物理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化学类: 武汉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吉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湖南大学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西北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郑州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生物类: 北京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生物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四川大学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山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类: xx交通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 东北大学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xx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青岛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xx交通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xx理工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力学类: 西北工业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加快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生态工业

加快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报告同志们: 今天,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在这里召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目的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化改造和产业升级,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其又好又快地发展。刚才,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的部领导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为已获批准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授牌,会议还将交流和总结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初步成果,讨论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一下阶段的工作。下面,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委托,我就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谈以下几点。 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决定共同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迄今为止,已批准建设26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26个园区中,按照类型划分:综合类园区17个,占总数的65%,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保税区1个,环保产业园1个,省级工业园区6个;行业类园区8个,占总数的31%,覆盖了制糖、电解铝、盐化工、矿山开采、磷煤化工、海洋化工、钢铁和煤化工等行业;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占总数的4%。按照地区划分,东部地区19个,占总数的73%;中西部地区7个,占总数的27%。 伴随着各地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热情不断高涨,近年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体系建设也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2006年开始,颁布了一批标准和指南,包括《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3-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5-2006)以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HJ/T 409-2007),这些标准和指南的出台,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和建设提供了依据和技术指导,并推动了各地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 根据三部门《通知》精神,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组成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审核、命名和综合协调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日常工作。今年3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和公示情况,三部门批准上述3个园区为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近日,我们还组织召开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的专家论证会,四个园区的建设规划通过了专家论证。可以说,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路线指引下,三部门联手推进,标志着我国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加快发展期。 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中,各单位紧密结合园区特点,已经探索、总结出许多成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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