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办法】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住建办法】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住建办法】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住建办法】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

理办法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依据《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市人防办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防办主任组长,市人防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任由分管综合科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1.组织编制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指导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科(中心)及时上传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发布全局性重要的政府信息;

4.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5.制定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四)各科(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作科(中心)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

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

(一)各科(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政府信息(含公文类信息和非公文类信息),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1.承办人在报批时,应填写《韶关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保密审查表》,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建议,不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2.承办科(中心)责责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意见;

3.综合科核稿时,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审核内容,同时进行公开前保密审核。未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保密审查表》的,一律作退回处理;综合科认为承办科(中心)确定的属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可以与承办科(中心)重新确定属性;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出审核意见,由公文签发人确定;

4.签发文件的办领导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对难以确定的可提出研究。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责任科(中心)在制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整理,按审批权限审核签发。

(三)拟公开政府信息需送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应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的,由承办科(中心)负责办理。

(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管理行为无关的内部信息,包括机关内部规章制度、会议通知、表彰通报及转发类信息归入依申请公开类政府信息。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篇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淮阳县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编制单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工程总体布置 二、监理规划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三、监理过程

进度控制 审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质量控制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四、监理效果 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工程投资 五、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评价 进度控制评价 质量控制评价 投资控制评价 六、经验总结 七、附件 工程大事记 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解决大连乡的龚桥、鲁台镇的王庄,王店乡的棠李、黄集乡

的马庄等4个乡镇4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4个供水区均为集中式供水,全部为管网延伸供水,供水水源均采用深层地下水,本工程预计土方开挖万m3,土方回填万m3,管网铺设万m(含入户)。本期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万元,临时工程投资万元,独立费用万元。 二、监理规划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的实施责任组织。现场监理部设驻地总监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 现场监理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律与现行行政法规,国家部门制定办法的施工技术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范围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在监理过程中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三条 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支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发挥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减灾、服务生产生活、开发地下空间、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用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其他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财政、价格、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应有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城市新建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应当重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地下防护体系。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集结掩蔽、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结合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项目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

办公场所管理规定

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公司办公大楼。 2.各营运单位办公场所。 第三条管理组织 1.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2.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管理。 第四条办公环境管理 1.保持大楼门厅整洁、畅通,公共通道和走廊不准堆放杂物。 2.保持公共设施完好,内墙不准涂鸦、张贴字画、钉挂物品。 3.未经许可,不准改变办公室布局,办公设备不得擅自挪位。 4.未经许可,办公大楼内、外不准张贴广告、标语、宣传画。 5.环境绿化美观,室内装饰大方、用品摆放整齐。

6.办公场所不准堆放或悬挂无关物品。 7.车辆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第五条办公秩序管理 1.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2.维护办公秩序,保持职场整洁、安宁、舒适。 3.爱护办公家具、器具、设备,节约用水、用电。 4.办公室分配、布置、装修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规划、安排。 5.部门衔牌规格、颜色、钉挂按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制作办理。 6.接待来宾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人有问必答,不准回避、推诿。 7.员工接拨电话文明礼貌,禁止电话聊天。 8.不准在办公室拨打私人电话、做私事。 9.不准在办公室赌博、大声喧哗或有其他不当行为。 10.不准串岗闲聊、不在办公室接待私事来客。 11.不准在办公时间玩电脑游戏、看影碟、从事娱乐活动。 12.不准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办公室。

13.不准闲杂人员在办公室逗留。 第六条仪容风纪管理 1.员工进入职场应仪容整洁、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 2.上班时间着装规定: ①男士推荐着西装(夏季着衬衣),系领带,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上班。 ②女士推荐着套装,不着吊带衫、低胸衫、拖鞋上班。 3、男士头发梳理整齐,发不过耳,女士化妆淡雅,打扮适度。 第七条安全管理 1.严格履行门卫职责,对来客礼貌询问,维护办公安全。 2.员工出入,应接受门卫的例行询问检查、不得拒绝。 3.未经批准,不准将公用物品带出办公场所。 4.保安人员在关闭办公大楼前应对各楼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滞留人员,发现 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 5.各部门办公场所内的安全由本部门负责。 6.暂离办公室要随手关门,避防入室行盗事故发生。

慈溪市抗旱Ⅱ级响应节水限水实施办法

慈溪市抗旱Ⅱ级响应节水限水实施办法 为有效缓解我市抗旱Ⅱ级响应期间供水压力,切实保障民生基本用水,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节水限水对象 全市各用水户。 二、节水限水实施内容 (一)全市水资源联调,控制供用水总量。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镇级水厂同步开始高低压供水,高压时段:早上6:30—8:30;中午10:30—12:30;晚上16:30—20:30;其余时段实行低压供水。 (二)各镇(街道)日供用水总量较上月的日均供用水总量压减20%。各镇(街道)做好本辖区的总用水量压减工作,切实履行节水限水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市自来水公司、各镇级水厂负责总表的计量,建立日报表台账及通报制度。 (三)城镇绿化、环境卫生(除雾炮车外)、生态景观禁止使用自来水;洗车、洗浴池、游泳池、基建施工暂停使用自来水。 (四)加强用水大户、特种行业用水户限量用水的监督管理。对近六个月日用水量100吨及以上的用水户,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日均的70%;日均20吨至100吨的用水户,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日均的80%。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河道水、中水和回用水,企业自备水严禁与城市自来水管道直接连接。 (五)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其中学校、医院的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日均的90%,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超过上月日均的80%。 三、节水限水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道)要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节水”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夯实责任,多措并举,确保节水限水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日通报机制,加强对相关镇(街道)、用水大户、特种行业用水户及机关事业单位限水工作督查。加强内部用水监管,每日定时抄表,尤其是关注夜间用水,建立台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有效降低漏失水量。 (三)强化民生保障。加强应急供水保障,对水压较低区域可采用定点安装地面应急龙头,对老弱病残等困难户实施送水等措施,保障老百姓的基本用水。 (四)加强宣传和舆情应对。加大饮用水源枯水期节水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保供水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的理念;加强舆情应对,建立社会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调处因降压供水和限量用水后产生的各类舆情信息,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五)加强违规处理。列入本办法限水、停水范围的用水户,由各供水企业实行日抄表制度,对于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用水户,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建设部、财政部, 国家人防办字[2003]18号文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 第九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和国防需要,以及国家和地方可能提供的财力、物力、提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政策、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页脚内容1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年月日 页脚内容2

说明 本手册由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据实进行填写,作为人防工程备案内容提交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本手册一式四份,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使用管理)单位各执两份。 为使您充分了解您所管理的人防工程,掌握人防工程平时维护管理要求,妥善维护本人防工程的设备设施,确保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密闭性能的完好,保证本人防工程战时效能的有效发挥,请您逐章仔细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维护和使用。 对于消防、安保、车管和非人防设备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请按照相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要求执行。 页脚内容3

编制人员 主编: XXX(XXXX 单位) 参编人员: XXX(XXXX 单位)XXX(XXXX 单位) XXX(XXXX 单位)XXX(XXXX 单位) XXX(XXXX 单位)XXX(XXXX 单位) XXX(XXXX 单位) 页脚内容4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基本信息……………………………………………………………X 二、防护单元明细表…………………………………………………………X 三、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信息表………………………………………………X 第二章平时维护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X 二、土建结构…………………………………………………………………X 三、通风与空调………………………………………………………………X 四、给排水……………………………………………………………………X 页脚内容5

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4〕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与疏散、物资储备、人民防空指挥、专业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进行战时设防的地下工程以及按照战术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后具有 相应防护能力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防主管部门);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物价、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并确定每年的建设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人均面积纳入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区(县)财政应当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防护的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由主城区向新城区及各类开发区扩延;由高层地下人防工程向绿地、广场地下空间拓展;实施重点人防工程与地铁、隧道等点线联通;多建一些针对“核、生、化”袭击特点的6B级人防工程;适当配建部分指挥、救护等高等级工程;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防护能力强的地下防空体系的原则,编制人防

最新公司办公场所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场所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办公场所的管理,营造文明和谐、优美舒适、整洁卫生的办公秩序和环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特制定《公司办公场所管理办法》。 一、办公管理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办公秩序,应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态度热情、文明礼貌,言谈举止要符合企业员工行为规范。 2、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维护环境清洁;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唱歌,不得串岗闲聊。 3、下班时要整理好台面文件及物品,办公桌上保持清洁,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关闭一切电器,人走时关窗锁门。 4、卫生间水龙头及电灯要随用随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5、严禁在办公场所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1)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浏览跟工作无关的网页; (2)严禁使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3)严禁在办公场所内进行赌博活动; (4)严禁使用非正常配置的高功率电器;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6)严禁在办公室烹煮或用餐; (7)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6、办公场所维护要求: (1)爱护公共财产,禁止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墙面上乱写乱画或钉钉子; (2)保持洗手盆台面清洁,严禁在卫生间洗手盆中清洗拖把、倾倒茶叶及其它易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废物残渣; (3)参加会议结束后,应自觉清理好面前的杂物,座椅归位并摆放整齐; (4)自觉爱护公司会议室、楼梯、洗手间、各办公室门窗、窗帘、灯具、墙壁开关等公共设施; 6、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下班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空调、饮水机、个人电脑等电器,杜绝用电浪费。 7、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场所,需通知办公室。 8、劳动纪律遵照《员工手册》。 二、卫生管理 1、搞好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做到物品摆放井然有序,保持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整洁、干净、卫生。 2、办公场所、办公室和洗手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大楼内卫生标准是: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保持本色,无废弃物、污水、污迹、浮土现象;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疏浚工程完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汇总

慈溪市慈东滨海区镇龙浦以东十塘横江疏浚工程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宁波凌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工程监理部 二○一四年一月

慈溪市慈东滨海区镇龙浦以东十塘横江疏浚工程 监理工作报告 审定:余来平 审核:朱金猛 编写:范祖勤 宁波凌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工程监理部 二○一四年一月

慈溪市慈东滨海区镇龙浦以东十塘横江疏浚工程 完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1、工程建设情况综述 1.1工程概况 镇龙浦以东十塘横江疏浚工程位于慈东工业区北部,西起镇龙浦、东南至镇海交界,现状面宽100m,共长4923m,为市“三横十一纵”骨干河道,属于东河区。根据《慈溪市河道管理办法》,本工程疏浚河底控制高程为﹣1.37m,河道边坡1:2.5,疏浚土方为69.08万m3。 本工程合同工期要求是:18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 工程总投资:702.5620万元 1.2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慈溪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设计单位:桐乡市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淮安市淮河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市凌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3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本工程的质监单位—慈溪市水利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工程项目划分如下表: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序 号 编码名称 慈溪市慈东 滨海区镇龙浦以东十塘横江疏浚工程(STHJ)STHJ-1 河道疏浚 STHJ-1-1 K0+000~K0+100 疏浚 1 STHJ-1-2 K0+100~K0+200 疏浚 2 STHJ-1-3 K0+200~K0+300 疏浚 3 STHJ-1-4 K0+300~K0+400 疏浚 4 STHJ-1-5 K0+400~K0+500 疏浚 5 STHJ-1-6 K0+500~K0+600 疏浚 6 STHJ-1-7 K0+600~K0+700 疏浚 7 STHJ-1-8 K0+700~K0+800 疏浚 8 STHJ-1-9 K0+800~K0+900 疏浚 9 STHJ-1-10 K0+900~K1+000 疏浚 10

慈溪市河道管理办法

慈溪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和保护城乡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池塘、溪流)及其配套工程的规划、整治、利用、保护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河道是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及其配套工程、保护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四条市水利局是本市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河道的规划、整治、利用、保护等管理和监督工作。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慈溪经济开发区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区域内河道的管理。 在河道规划统一编制、防汛防旱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城区河道的建设整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区河道的保洁管理由城管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规划、环保、交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按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遵循防洪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河道的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河道整治、清障、保洁等经费按政府投入和受益者合理负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二章河区和河道类别划分 第八条根据水利现状,本市划分为东河区、中河区、西河区、西北河区。 第九条东、中、西、西北河区河道水位(国家85高程基准,下同)控制标准分别为: 正常水位:1.45—1.65米、1.75—1.95米、2.25—2.45米、2.25—2.80米; 警戒水位:1.90米、2.10米、2.80米、3.10米; 枯水位:0.60米、0.90米、1.20米、1.90米。 第十条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河道水位、水量实行统一调度,并根据河道行洪排涝以及抗旱救灾等实际需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与方案,并负责监督与实施。 当旱、涝灾害发生时,各级各部门必须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筑堰设障,阻碍河道行水畅通。 第十一条本市河道按其功能与作用,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河道类别,其中一类河道又分为骨干一类河道和一般一类河道。 列入《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的河道列为骨干一类河道(详见附件1); 承担市内较大范围行洪排涝、引水调蓄功能的主要河道列为一般一类河道(详见附件2); 承担所在镇(街道)、开发区范围内排涝、灌溉、调蓄功能的主要河道(段),列为二类河道(详见附件3); 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河道均为三类河道。 第三章规划和整治 第十二条河道专业规划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以及其他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附件5 精品文档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为保障人防工程在平时和战时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人防工程 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 制定本制度。 领导人员: 维护管理人员: 维护人员: 领导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拟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检查监督工程维护计划的落实情况。 维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计划,建立和管理工程档案、工程维修检查记 录,协助领导人员检查监督工程维护保养情况。 维护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工程维修保养的具体操作。 维护管理内容主要是工程主体,防护设施、工程设备的维护,包括工程结构、防护密闭的设备设施、风、水、电、 暖、通信、消防系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维修。

附件6 人防工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人防工程结构的维护 (一)加强人防工程的地面管理,重型车辆、机械、设备和材料一般不宜通过和停放(堆放),如需通过和停放(堆 放)时,必须征得人防部门的同意。 (二)发现结构表面侵蚀、风化、脱落、掉角等损坏情况,应及时用同标号砼或高标号砂浆进行修补,防止局部损 坏扩大,避免因钢筋保护层破坏引起结构内部钢筋锈蚀。 (三)人防工程产生渗漏水现象应及时防水堵漏。防水堵漏方案的确定,应因时、因地、因工程制宜。在保证工程 质量前提下,做到取材容易,操作简便,造价经济,安全可 靠。 (四)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任意开孔,如必须开孔时,须报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并认真做好新开孔的防水和防 护密闭处理。 二、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施的维护 (一)钢筋砼和钢筋网水泥门应轻开轻关,以免碰坏,如局部损坏,应及时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等材料修补,当损坏 影响防护能力或密闭性能不易修复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更 换。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9】281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 281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 第六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甲级 1一1资历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3)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使用,无设计质量事故。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注册防护建筑师1人、注册防护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并防化)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通信工程师1人。在未实行防护注册工程师管理前,暂按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从事防化、隔震、电磁脉冲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分别不少于1人执行。 (2)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人防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

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河道保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江苏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的引排作用。决定聘用为河道管理员,现将双方职责落实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河,具体位置:米,从 年月日起至年日,以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维护。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河道整治管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按照《水 法》的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爱河、护河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甲方加强督察指导,每月中旬检查河道的保洁情况和河道工程的 引排能力。 4、及时协助乙方协调和解决河道管护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每年为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对承包管护的河道,进行日常管理,保持河坡、水面清洁, 及时打捞和清除河内垃圾、杂物以及水面漂浮物。 2、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乱倒生活、建筑物垃圾,制止任何单 位和个人在河坡上占地建房、垃圾填河、违法取土。 3、向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河道有关规定的 各种行为。 4、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5、发现河道有电、网鱼,设置鱼筝、鱼簖、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 及时制止,并报水务站。 6、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规范操作,在河道清理垃圾时必须注意安全, 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时间内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7、按期交纳河道承包费,每年元。 三、奖惩事项 在河道管理期间,乙方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成绩显著者可以续聘。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造成河道不清洁,甲方有权扣发或少发乙方的管护工资,对长期不负责任,并造成河道垃圾堵塞、引排不畅,经教育仍未改正者,甲方有全解聘。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见证单位(签章): 年月日篇二:河道保洁协议 河道保洁协议 甲方:沙溪镇胜利村 乙方: 为了加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改善水环境,保持河道清洁卫生,现就甲方范围内河道常年保洁管理工作定如下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规定的范围内河道保洁工作,进行劳务活动。 二、乙方要完成的范围和任务: 1、范围:三沙路两侧河道。 2、任务:(1)打捞清所有水面漂浮物和各种垃圾。(2)清除水面上的水花生、水葫芦、

最新整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doc

无锡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战略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防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人防工程设计管理的规定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是人防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设项目能否发挥最好的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工程的投资效果,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起着决定的作用。为了保证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市人防工程设计作如下有关规定: 1.对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经人防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2.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设甲级、乙级。取得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只能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人防工程甲级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所有级别和类型的人防工程及其地面附属设施的设计。人防工程乙级设计单位可以承担中型及以下人防工程及其地面附属设施的设计。 3.禁止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禁止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允许真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任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4.对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人防工程设计注册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人防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受聘于其他行业设计单位。未经注册的人防工程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5.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任务,投资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6.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依据下列文件进行编制: (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城市人防工程规划;(3)《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设

公司办公室环境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环境与秩序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办公环境与秩序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公司整洁、有序、协调、有利于健康的工作环境与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所有办公区域及员工。 三、实施细则: (一)办公环境管理 1、办公室只允许摆放与工作有关的物品。如:办公桌、椅、资料(文件)柜、计算机或用于美化环境的花卉等,且所有物品必须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布局美观。 2、办公桌上只允许摆放待处理文件、参考资料和必要的办公用品并应摆放整齐,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3、每位员工都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注意清洁,及时整理个人办公区域。要保持桌面与周边地面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4、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接待客户除外,应安排到会客间或会议室接待。 5、办公区域必须保证定时清洁,应按公司月度《值日排班表》、《清洁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所有员工应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和整洁。 6、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必须做到人走办公设备、空调及照明断电(除传真机、服务器),门窗锁好。如若未做到发现一次,落实到人,罚款10元;若未落实到人,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罚款。 7、会议室的使用部门或个人应负责清理桌面整洁,将会议桌椅排列整齐,会议结束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空调。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场所。 (二)办公秩序管理 1、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必须佩戴工作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

所有员工必须身着浅色长、短衬衣(最佳为白色)及深色西服外套。特别是重要活动,须按要求着装。行政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一次扣款10元,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款10元/次。 2、自觉保持办公区的安静,办公楼内严禁大声喧哗、嬉闹、跑动。员工研究工作、讨论问题或打电话,不应影响其他人正常工作。如有需要可移至会议室进行。 3、工作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串岗、闲聊、玩游戏、看影视等。 4、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就餐、吃瓜果零食。 5、交谈有礼貌,对来宾要友善、热情、适度。工作中应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雅、谦逊。 6、工作场所不得打斗、吵架,不得随意透露他人私人信息,不得诋毁他人声誉。 7、在工作时间,公司办公座机不能打接私人电话。通话应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三)处罚规定 日常工作中,行政部工作人员有权随时对所有办公室的环境和秩序不符规范处进行口头提醒,相关人员须对提醒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后相关人员应通知行政部进行复查,直到合格;对拒不整改的员工,行政部将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50元/人/次经济处罚。 (四)本制度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行政管理部。 编制/日期:2016年4月22日审批/日期: 版本/修订号:1/0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11〕331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请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函》(浙水河…2011?27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1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兴建建设项目占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渔塘),未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占用水域面积不能达到占补平衡的,均应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二、收费标准。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见附件2。各地按对应的地区分类档次(见附件3)收取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 三、收费主体。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按照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权限,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根据《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规定,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征收。 四、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 2.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 3.全省县、市、区分类表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备注: 1、基础设施是指铁路、机场、公路、桥梁、码头、电力、电信、供水、引水、水利等建设项目,其余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为非基础设施。 2、重要水域和非重要水域划分按各地政府公布的水域名录执行。 3、临时占用水域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临时占用水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允许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是简要介绍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从立项、建设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规定。这些管理规定主要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归纳整理的。也有一些具体工作,如工作文件内容、工作程序内容,是根据国家原则规定和一些省、市的作法归纳总结的。介绍这些是想让大家从宏观上全面了解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加深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认识,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介绍6个方面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规定;二、人防工程建设设计管理规定;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四、人防工程建设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五、人防 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六、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规定。 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规定 (一)计划管理 l、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人防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全国人防 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2、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统一下达。.省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必 须根据国家下达的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本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下达各人防重点城市执行。 3、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改变。严禁擅自变更建设 项目或者无故不完成国家计划。年度计划确需调整,须上报国家人防办批准。 (二)建设责任 1、人民政府人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 政府人防指挥工程建设由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筹措的经费解决。 2、防空专业队伍、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 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其建设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 3、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筹措,列入建 设项目总投资。 (三)建设程序 人防工程建设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l、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规模、防护要求、战平时用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的目的、依据、地点、条件和环境保护,战平时用途,主要防护指标和战术技术论证,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工程总体设计原则和方案选优,工程进度安排和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战备、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评价,工程位置图和选定的方案图。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 计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图、主要剖面图、主体结构形式、剖面和防护系统图,风水电专业系统图,主要设备、材料表,主要技术措施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设计概算。

河涌清淤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节工程概况 第二节施工部署 第三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管理第四节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措施 第五节人力、物力、设备计划 第六节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及进度控制计划第七节质量保证措施 第八节文明安全施工及环保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慈溪市逍林镇水云浦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位于逍林镇水云浦村,主要分张丁江治理段、东界河治理段、马家河治理段、景观小公园建造及其他,合计总治理长度3528M,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开挖,河道垃圾清理,砌块石挡墙、挡墙护岸 二、设计依据、标准 1、《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4、《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关标准、规范。 5、《慈溪市河道管理办法》 6、《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目标 1、工期 本方案计划工期为80天。 2、质量等级 一旦本公司中标,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合格。 3、安全目标 文明施工,确保安全,避免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 第二章施工部署 一、施工准备 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进行平整场地,畅通道路,对实地进行勘查,复核标高及与周围建筑的相互位置关系,对施工生活用水、施工用电、场内临设用房等进行统筹合理安排。 2、施工前,施工管理人员准备好安全牌、安全禁令牌以及七牌一图、施工现场的各管理物品,及消防器材。 3、落实技术资料,在施工图纸接到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在看图时必须抓住主要施工图环节,尽量在施工图纸会审得到解决,减少今后有施工时出现的设计变动,以便加工订货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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