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会计和税收处理

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会计和税收处理
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会计和税收处理

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会计和税收处理

一、农产品收购企业概论

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农业生产者自己生产的初级农业产品;二是农业生产者自己销售的初级农业产品。特别要注意的还有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经过深加工的农业产品是不能免税的,如自己生产的农业产品做成熟食或罐头后销售。详细的可以看一下增值税的税目注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准予按13%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二、主要的账务处理

农产品商贸企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都会涉及到农产品的一系列会计处理和相关的税收业务,农产品业务与其它业务有较大的差别,其中的农产品商贸企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又有所区别。(一)农产品商贸企业的账务处理

某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农产品的会计分录

8 月10日收购桃子10000斤,单价0.50元/斤,共支付收购款5,000元。从收购地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500元,已收到开具的运费发票,款项已支付。账务处理如下:

支付收购款时:

借:库存商品 4,3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0

贷:现金 5,000.00 支付运费时:

借:销售费用 4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00

贷:现金 500 .00

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2.企业整理仓库时发现库存的土豆有6,000斤已变质,成本1,8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2,068.97

贷:库存商品 1,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8.97 应转出税金1,800/(1-13%)×13%=268.97

3.将购进的桃子销售给某超市,10000斤,售价1.00/斤元,货款尚未收回。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849.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44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350.00

贷:库存商品 4,350.00

4.收到超市电汇货款9,500元,超市扣佣发票5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500.00

销售费用 5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

(二)工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某工生产企业,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大米70000斤,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5,000元。同进支付运费2,000元,取得货运发票。材料已入库,货款已通过转账支票支付。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32,3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90.00

贷:银行存款 37,000.00

( 进项税额=35,000×13%+2,000×7%=4,690.00)

2.将企业库存大米10000斤作为福利发给职工,成本18,330.00元,

其中运费93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21,000.00

贷:原材料 18,3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70.00 应转出进项税额:

(18,330.00-930)/(1-13)×13%+(930/(1-7%)×7%=2,600.00+70=2,670.0

因为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改变用途,按税法规定,改变用途的

购进货物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购进的农产品和支付的是按扣除率计

算的进项税额,所以在作进项税额转出时,也要还原为购进货物的价格计

算转出的税额。

3.车间本月发生电费2,34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已通

过转账支票已支付,发票本月已认证抵扣。

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4.销售给某商场挂面1000箱,售价60元/箱,货款尚未收回,实际成本45 元/箱。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6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3,09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902.65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0.00

贷:库存商品 45,000.00

三、农产品收购企业购买发票流程

企业第一次申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企业申请购买收购发票审批表》,提供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证明单、企业与农业生产者的农业品购销售合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以下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柜台办理领购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2、购票人员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申请购买收购发票审批表》(一式四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6、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应有收购业务)。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 标签:视同销售,账务,税务] 火焰回答:3 人气:3 解决时间:2009-10-28 22:09 检举 满意答案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纳税人对视同销售如何在报表中填列产生了争议,有些纳税人认为,企业已经将外购的礼品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税前作了扣除,在填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所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是否还要填写?如果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况? 例如,某企业购买了100元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最多允许税前扣除60%,即60元。如果作视同销售处理,则需要调增100元,再作视同销售成本处理,调减100元。这样做,不是相当于100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对应了100元的视同销售成本和60元的管理费用,实际扣除了160元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看一下会计处理。 不作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7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企业视同销售行为中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故管理费用按购入价计算。 该企业如果作了以上会计处理,则需要进行如下纳税调整:第一,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100元,同时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100元。第二,比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经过以上调整,收入减除费用等于0,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发生117元,进入损益,影响企业利润117元。实际纳税调增46.8元(117×0.4)。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减免税及税收返还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 1、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或贷: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2、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或贷: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必须注意的是: 1、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07]9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利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1、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如果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账务

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必须注意的是,如果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 1、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2、如果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账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四、所得税 1、实行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计算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时: (1)收到本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2)收到以前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税收会计试题库(带答案).讲述

税收会计练习题 一、填空 1、税收会计是核算与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 2、税收会计是以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税收资金及其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核算与控制,为税收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料,以保证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种税收管理活动。 3、税收会计具有双重属性,它既属于会计范畴,又属于税务管理范畴。 4、税收会计主体是指税收会计的核算单位。 5、税收资金可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类。 6、税收资金的来源形态主要有应征税金、多缴税金和暂收款三种。 7、税收会计凭证是记录税收业务发生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并据以登记帐簿的书面证明文件。 8、税收会计账簿,是指以税收会计凭证为依据,按照税收会计科目,运用会计账户形式,全面、系统和连续地记录税收资金活动情况的簿籍。 9、税收会计账簿按其用途来划分,可分为总帐、明细

账、日记账、辅助帐四种类型。 10、税收会计报表是用特定的表式,以税收会计账簿资料为主要依据,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一系列的税收指标,集中反映会计报告期内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11、按照反映税收业务内容的不同,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可分为应征凭证、减免凭证、入库凭证、征解凭证、提退凭证和其他凭证等六类。 12、税收资金运动依次要经历申报、征收、和入库三个阶段。 13、税务机关组织(税款)、(基金)、(费用)及(滞纳金)、(罚款)等各项收入时使用的法定收款和退款凭证,称为税收票证。 14、税收票证必须按照(专票专用),(先领先用)顺序填开。 15、(多联式)票证要一次全份复写或打印,不能分联填写或打印。 16、属于退库凭证的税收票证有(税收收入退还书)和(小额税款退税凭证) 17、填票人员应按票证(号码大小)顺序逐本逐号填开,不得(跳本跳号)填开。 18、国库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支库、乡(镇)金库五级。 二、单项选择: 1、自收现金税款税务人员,且当地未设有国库经收处,应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 所谓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行为后,会计上对此一般不作为销售来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却规定为视同销售,并要求计算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一种涉税业务。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陆续颁布与实施,一些人会认为,会计和税法在视同销售项目上已经基本趋同,其实不然,现本文主要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案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如上表八种情况视同销售货物:其中(1)至(3)很容易理解,存在异议很小。(4)- (8)在企业实务操作中不少会计工作者对这块的会计处理颇感困惑,下面就针对这五项进行举例说明。 1.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在企业实际经营中,经常发生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这是一种内部流转关系,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加现金流量,

因此,在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由于自产自用的产品包含着购进货物或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金,通过加工环节又形成了增值,因此,对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处理,虽然不计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但应按售价计提销项税金。对于购进货物用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冲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样,正是基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例]A企业将自产的商品10件用于本企车间的改建工程,该商品售价为200元/件。 按商品单位生产成本16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940 贷:库存商品 1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及非货币资产交换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当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不被视同销售,也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购买货物按购入时的价格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两种情况下,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均将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A企业10月份将购入的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其账面成本1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贷:原材料1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若上述对外投资不是外购原材料,而是A企业生产的甲产品,投出的甲产品成本100 万元,市场售价150万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1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投出甲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产成品——甲产品100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附各地处理办法)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按此规定,已收到向XXX地税局申请的XXX年XXX月至XXX年XXX月期间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XXX元。依据国家税务局规定需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征收6%增值税XXX元,后可作收入的手续费返还金为XXX元。且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个人所得税。 为更好调动财务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财务部职工的税务专业学习,现特向公司领导申请该部分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分配,予以肯定和鼓励财务部职工更加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 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财务部 XXX年XXX月XXX日

个人所得税等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问题(总局口径更新版2017.2.28)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 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有深圳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厦门国税、福建国税、大连国税、安徽国税、辽宁国税(咨询12366)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 1、深圳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三,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纳税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3、厦门国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收入如何征税?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4、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7.11)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我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收到地税部门返还的手续费,需要缴纳增值税么?税率多少?答:需要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6%,征收率3%。 5、大连国税,企业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属于哪一税目?(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不就该项所得征收营业税。)答: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6、安微国税,12366咨询热点问答解答(2016年9月)问题三、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货劳处审核人:丁以文 7、辽宁国税:营改增之初答复暂时不征收,辽宁国税答复没有相应政策规定。而2016年10月9日再次咨询12366时答复要征收增值税,税目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保险公司手续费征收增值税: 河北国税、河南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明确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只适用于所在地区的保险公司,特定企业适用。) 1、河北国税,关于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问题(只适用于保险公司) 答: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2、河南国税,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收取的手续费如何征收增值税?(只适用于保险公司)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

集团企业合并会计分录

求助:? 甲、乙公司属非同一控制的两家公司,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3200000元银行存款购入了乙公司发行在外的全部股份,发生咨询费20000元,法律费30000元,股票登记费40000元。两公司合并前的单独资产负债表和公允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2006年12月31日单位:元 项目 甲公司乙公司(账面价值)乙公司(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250000100000100000 存货450000540000 固定资产(净值)70000002000000 无形资产(净值)500000200000210000 资产合计2750000 流动负债410000410000 长期应付款640000540000 负债合计 股本810000 资本公积800000600000 盈余公积110000150000 未分配利润140000 股东权益合计3910000

权益合计 二、要求 1.为甲公司编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2.为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关的抵销和调整分录。 解答: 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320+2+3+4=329 借:长期股权投资329 贷:银行存款329 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75+(280-200)+(21-20)+(54-64)=346,合并报表的时候确认营业外收入=346-329=17 举例说明:企业合并报表的抵消分录 一、无条件抵消分录 母子公司合并报表,不论它们之间有否内部交易,首先应当无条件地编制以下三项抵消分录: 1、把母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只调整到合并报表,为后面的两项合并抵消分录打下基础。合并会计报表中的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 新会计实务】 一、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在收入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有会计上的标准。 比如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提供劳务的话,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建造合同》准则中,对建筑施工企业也规定了类似的按照完工进度计算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角度来说,只有某一项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问题,而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用到的一个词。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在增值税条例和所得税法规中,都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行为。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要视同销售交税。税法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应该确认收入,有些视同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应该确认收入。本文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为例进行对比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收购股权的相关账务处理

收购股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05-27 【问题】 A公司拟出资3亿元购买B房地产公司的股权,但B公司目前账面资产主要是一项价值2亿元的烂尾楼(有发票以及各种凭证)。那么A公司如何处理这3亿元与2亿元之间的差额?按B公司资产评估价值3亿元入账可以吗? 【解答】 仅就会计业务处理而言,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的企业合并业务,按准则规定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购买股权后,B公司存续,对这属于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对A公司而言形成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而对B公司来说,除了因股东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股本)明细登记外,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其资产评估也只是供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而不需一以之调账。 ⑴、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处理: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报表的编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第9条规定处理; ⑵、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同样不需要做特别的账务处理。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处理: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按问题所述情况其成本应为3亿元。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该按《企业合并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处理: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自购买日起设置备查簿,登记其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以后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基础资料。

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近年来,会计处理的规定已从《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到《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制也从生产型到消费型进而发展到“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从国家政策层面一直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本文拟依据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实际业务为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某供热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免税的居民个人供热业务,同时从事部分企业和商户等应税的非居民供热业务。2016年12月增值税进项税额360万元,收取居民供热费1243万元,收取非居民供热费791万元。 该公司12月原主要涉税业务处理为: 1.核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60万元 贷:银行存款360万元 2.提取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2034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34万元 3.转出居民供热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360×=2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22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20万元 4.结转居民供热的减免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3万元 贷:补贴收入143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税款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是否应作“补贴收入”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财会字〔1995〕6号文自2016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也就是对直接免征税款不必作“补贴收入”处理。 2.是否应作“政府补助”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会计学习网http://)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有关国家规定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方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作用 1.1企业合并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第22号准则《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一家企业取得对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控制,或者联合两家或更多企业的结果。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颁布的1970年11月起生效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第一段对企业合并所下定义为:企业合并指一家公司与一家或几家公司或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合成一个会计主体。这一会计主体继续从事以前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支配性影响的联合方式。欧盟1990年9月21日生效的合并条例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或者控制一家企业的个人,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控制权或间接控制权;其形式可以是购买企业的资产、股票,或是采用合同形式及其他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 并》(CAS20 P2) 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由此可见,各国法律对企业合并的表述虽有差异,但概括而言,企业合并的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通过取得财产和股份,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一企业通过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控制权而对他企业行为有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1.2企业合并的作用

企业合并具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首先,企业合并的积极作用表现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如果被合并企业长期亏损,将来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则该企业不可能独自获得这种税收上的利益。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其次,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企业合并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容易形成垄断,而形成的垄断企业必然会排斥其他竞争企业进入市场,从而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从而会使经营者抬高物价,导致物价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要合理利用企业合并来达到经营者的目的,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也能够维护市场和谐发展,需要合并企业经营者正确选择企业合并方法。这也需要企业经营者能够对企业合并方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2.1企业合并按法法律形式分类

税收会计制度(2018版)

税收会计制度(2018版) 附件22 税收会计制度(xx年6月15日最新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会计工作,保证税收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税收会计在加强税收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或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都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税收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 第四条税收会计核算单位,按其对税收资金管理任务的不同,分为直接管理税收资金上解的单位(简称上解单位).直接管理税收资金入库的单位(简称入库单位).管理税收资金上解和入库双重业务的单位(简称双重业务单位)及管理部分税款上解和部分税款入库的混合业务单位(简称混合业务单位)四种。 上解单位,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它是入库单位的基层核算单位,核算税收资金从应征到上解的过程,为了满足上解单位考核税收收入任务的需要,它还必须将税款的提退也纳入其核算范围,以便提供税款上解净额指标。

入库单位,指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而不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和上解业务的税务机关。它是上解单位和混合业务单位的上级核算单位,它核算税收资金从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 双重业务单位,指既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又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它核算税收资金从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 混合业务单位,指与乡(镇)金库的设置及其职责相对应,对规定在乡(镇)金库入库的税款,除负责征收业务外,还负责办理在乡(镇)金库的入库和退库业务;对规定在支金库入库的税款,只负责征收和上解业务,而不负责入库和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它是入库单位的基层核算单位,核算税收资金从应征到上解过程及部分税收资金的入库和提退过程。 设置乡金库的地区,可以按混合业务单位组织会计核算,也可以按上解单位组织会计核算,具体按哪种单位组织核算,由各地税务机关自定。 第五条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均为会计核算汇总单位。 第六条各核算单位和汇总单位都必须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税收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新旧增值税法的对比 《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4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新的《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XX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并据此制定了《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XX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其中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通过新旧增值税法对比,虽然在条文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结合其他法规,“”业务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是扩大了的对象。新法将货物、财产、劳务均列入了的对象,取消了自产商品和产品的限制,不再区分外购和自产。尤其是将劳务也列入,解决了以前政策不明确带来的争议。 二是缩小了的X围。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不再列入。由于这部分的税收处理,一方面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又要增加计税基础,从时间上分析没有对所得税造成差异影响,所以给予了取消。 三是强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这一点在原所得税法中也有相同的规定,如原《中华人民XX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估定。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企业合并会计一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引言: 第六章是从单一企业的业务角度出发,来考虑企业发生合并相关业务之后,我们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如何登记相应的账簿。第七章、第八章涉及的内容是企业发生合并之后,企业应如何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考虑编制合并报表。 第一节企业合并会计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及其原因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题的交易或事项。通俗地说,企业合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通过联合形成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份等方式,将另一个或另几个企业置于本企业控制之下,使之成为本企业的一部分或者子公司的行为。 (二)企业合并的原因 企业合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与内部扩展相比,外部扩展的企业合并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成本低。这种成本包括业务发生成本和会计核算成本。 第二,风险小。通过企业内部特殊联系可以降低整个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第三,速度快。 第四,影响增大,地位提高。 正因为如此,许多企业都通过企业合并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 吸收合并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合并会使得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吸收合并的结果是多家企业变成一家企业。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三)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控股合并的最大特点是能够保留原有企业的状态,能够使得控股方的规模有所壮大。一般来讲,取得被购买企业超过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就可认为已经形成控股。 三、企业合并会计的产生 企业合并会计是对企业合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合并本身的账务处理;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控制权取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控制权取得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企业合并会计的核算方法 通常有两种核算基本方法:一种是购买法;另一种是权益结合法。 所谓购买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合并视为某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购买法下,一个企业在购买其他企业时应当按取得成本予以入账。 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一般按照如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第一,对所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估价。在吸收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时,首先要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确认,对各种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二,确定购买成本。购买企业应当根据产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确定购买成本。如果买方用现金购买,其购买成本即为其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买方以增发股票换取被购买企业的产权,则其购买成本为所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企业以其发行的债券来支付,则其取得成本为债券的面值。除此之外,在合并过程中,购买企业还会发生与合并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比如法律费用、佣金等,对此也应当计入购买成本。 第三,比较购买成本和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成本大于净资产的公允

个税返还的账务处理规定

个税返还的账务处理规定 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 营业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法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利息税,可按所扣税款时2%取得手续费。对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这里,对于储蓄机构所取得的返还手续费应征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是有着充分的政策依据的,但对于一般性企业所取得的返还个税手续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其应征营业税,但却也无法找到这部分收入应该不征或者免征营业税的规

定。 但如果根据营业税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严格意义来讲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进行缴纳营业税,只不过因为该笔收入是从税务机关取得因而模糊了征税概念。 对于这一点目前在实践工作中可能多数税务机关都未对此进行实际征收,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也有部分省市对此行为已经作出征税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因而,对于该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企业还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后再作处理更为稳妥。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首先,对于该笔手续费的用途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

合并会计报表基本抵销分录类型(doc5)(1)

合并会计报表基本抵销分录类型 一、不存在内部交易情况下的抵销分录 (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 借: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的净资产即全部所有者权益) 合并价差(借或贷)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二)内部投资收益等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项目等的抵销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子公司) 投资收益(母公司) 少数股东收益(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贷: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当期利润分配) (三)恢复抵销的提取盈余公积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子公司盈余公积期初余额×母公司持股比例) 提取盈余公积(子公司当期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持股比例)

贷:盈余公积(子公司盈余公积期末余额×母公司持股比例) (四)内部债权与债务项目的抵销 1、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本身的抵销。 借:债务类项目 贷:债权类项目 2、内部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项目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3、内部应收款项等计提坏账准备的抵销。 在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核算其坏账损失的情况下,某一会计期间坏账准备的数额是以当 期应收款项为基础计提的。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随着内部应收款项的抵销,与此相联系 也需将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抵销,若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还需将其有 关的递延税款抵销。 借:坏账准备(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初余) 管理费用(内部应收款项当期计提或冲销的坏账准备)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初余额对所得税的影响) 所得税(内部应收款项当期计提或冲销的坏账准备对所得税的影响) 贷:递延税款(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对所得税的影响) 二、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 (一)内部商品销售业务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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