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浅析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和发展,我国的法制工作正在不断完善和健全,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突出。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原来的单一的以律师辩护形式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使律师业务范围比以前增加了。这种提前介入不同于律师的刑事辩护业务,应当说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新的律师业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律师法》第25条和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自从《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业务很多,但是遇到的问题也不少。律师在这一阶段的作用没有得到实现,律师会见难已是有闻目睹的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现在是一定派员在场,即使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即不能涉及案情,又奈于侦查人员在场与犯罪嫌疑人也无法沟通。现在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起的作用只是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为你请了律师,家里一切都好让你放心”,再多一点就是“你和家里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转达(当然不能涉及案情)”等等。受委托的律师无论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还是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情,都不是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目的,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目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根据法律规定,受委托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由于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了解法律,对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清楚,因此,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介入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主要工作。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精神,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法律咨询:

1、有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的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其告知的权利及要求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的规定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

事政策;

10、其他相关问题。

二、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是指受委托的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

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以及其他证据材料,认为犯罪嫌

疑人没有涉嫌犯罪,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诉意见,要求侦查机关予以纠正。

代理犯罪嫌疑人控告,是指受委托的律师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向侦查机关及其上级,或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受委托的律师介入诉讼后,如果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应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凡具备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而不必逮捕的,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

5、法律规定的其它取保候审条件的。

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控制犯罪而拥有较大的权力,在整个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处于客体的地位,与侦查机关的地位不平等、权利不对等,犯罪嫌疑人只是处于一种接受审查的被动地位,其行使的诉讼权利相当有限,特别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更为如此。所以,以上所列的内容是受委托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主要内容,也是受委托的律师应当做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司法公正,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

论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

从法学理论上讲,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是由一系列法律关系构成的体系,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也是如此。法律关系指的是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参加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制成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的法律关系,就是侦察机关、犯罪嫌疑人、律师参与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相关活动时,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就是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就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一是有接受或者拒绝亲属为自己聘请的律师的权利;二是有辞退已聘请的律师另聘请其他律师的权利; 三是有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的权利;四是要求律师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五是有要求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六是有向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的义务;七是要求律师代理申诉控告时,有向律师如实陈述理由、提供证据的义务;八是不得向律师提非法要求;九是有向律师缴纳服务费用的义务。律师的权利义务:一是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二是有义务向犯罪嫌疑人介绍和讲解与其涉嫌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三是有义务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在侦查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四是有义务应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代理其申诉、控告;五是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六是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非法要求,有解释的义务和拒绝的权利,七是有权向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依法收取服务费;八是有义务对在会见中了解到的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保密。

二、设立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的意义

设立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对于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刑事诉讼法治,拓宽律师业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对侦察机关的侦察活动实行监督

设立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后,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犯罪情况,了解侦查活动有无违法行为,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向犯罪嫌疑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侦察人员有侵害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后,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这就无疑于是给侦察人员戴上了紧箍咒,设置了违法防线,使侦察机关的侦查工作增添了监督机制,它对于促使侦察人员自觉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侦察权的自觉性,预防侦察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设立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后,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通过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途经,不仅可以向律师咨询与涉嫌犯罪有关的法律问题,了解自己在侦查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怎样行使权利,维护这些权利,而且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这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就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三)延伸了律师的刑事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全过程的作用,健全了刑事诉讼法治。

按照七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3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才可以委托律师辩护。这种把律师的刑事业务范围仅限制在审判阶段的规定,不利于发挥律师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不仅仅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对侦察、检察、审判机关起到制约监督作用。九六《刑事诉讼法》在设定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的同时,又将被告委托律师辩护的时间由审判阶段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这样就使律师的刑事业务的范围大大延伸了,从而有利于律师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发挥监督制约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刑事诉讼法治的重大进步和完善。

法律检索——方法和技巧

法律检索方法和技巧 一、学习法律检索的重要性 第一,无论你在律师行业中是什么身份处于何等地位,是初出茅庐还是经验老道,法律检索都贯穿你的执业生涯全程。这里的法律检索,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不仅仅包括在数据库里找具体法条。在座的每一位,可能都曾经有过这样的时候: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交给你一沓材料,或者你刚刚听客户滔滔不绝讲了三个小时还拿到一大堆文件,你看来看去就是发现不了其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是会引起争议的点。而当你们成长为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本身仍然要参与案件或者项目,也需要自己去进行法律研究。在合伙人与助理磨合还没有非常默契的时候,在合伙人对助理的工作能力、检索能力、认真程度尚不能完全确信的时候,他势必要亲自验证或者说核查你搜索到的是否就已经穷尽了所有正确的答案。所以,我说法律检索是做律师一辈子的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无论你擅长的是什么业务类型,是做诉讼还是非诉讼业务,法律检索都是必备技能之一。以诉讼业务为例,无非就是“接案子”和“做案子”。大家都有个最基本的常识,那就是法院判案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和法律,都需要我们通过法律检索或者说法律研究来协助法官完成,以使得判决更加有利于你这一方。在这我来说说法律检索在接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梳理事实现状与了解客户要求的基础上,只有做好法律检索才能制定出更加完备的策略报告,才能提供更加充实、可行、准确的诉讼方案, 甚至于通过完整的法律检索得到的答案决定你主观是否要接这个案子。我曾经听过大成所张健律师“诉讼策略报告如何写作”的讲座,他谈到“在你不具备

经验的时候,你只能靠逻辑”。我想这里还可以补充一点,即便是“经验”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去获得的,比如说某种案情的案件原告如何起诉被告如何答辩,你完全可以通过在数据库中搜索同类型案件裁判文书来学习、观摩与模仿。前阵子听说律师代理案件的政府指导价要取消了,律师的价值将会由市场决定,那么你如何才能脱颖而出或者说不被远远甩在后面,让客户认可你的价值,就需要你能拿出比别人更多更好的方案,取决于你发现了哪些问题以及就这些问题你找到了什么样的答案。 第三,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变幻莫测的交易模式、产品以及专业术语怎样层出不穷,法律检索仍然是每位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之一。我每天都会关注行业新闻,几乎几天就会出现一个新的产品或者交易架构,但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暂时还没有脱离民商法的基本法律概念或者说基本的法律关系。在座的助理们来自不同的合伙人团队,大家平时接触的业务也都不尽相同。我就举两个金融方面的例子来印证我刚才的观点。第一个某银行计划操作一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考虑选用“债权转让+权利完善措施”的模式,需要 律师帮他们做一个完整的法律论证。第二个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争议解决,李某通过某P2P 网贷平台跟会员号为12345号等80个人达成借款协议,约定该人共计向李某出借50 万 80元,如李某逾期还款则全体出借人一致同意将本协议债权无偿转让给该平台的运营方,由其统一向借款人追索,后李某逾期了,平台的运营方想要起诉,怎么做?没有接触过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的人,乍一听可能会觉得很“高大上”有点晕,但是当你沉下心来开始研究资料之后你会发现,前者无非就是“债权转让时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是否需要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问题,后者则实体方面主要涉及到“借款协议的签订履行以及债权转让是否生效”两个问题。那么你在进行检索的时候,只要分别从上述问题出发利用我们后面要讲到的各种方法和技巧,就可以基本得到客户或者合伙人想要的答案了。

法律意见书的范例

法律意见书的范例 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由成立于八十年代的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而来。二十多个春秋以来,我们坚持以“务精、业广、人立、名信”为宗旨,以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广东地区大规模、具专业性强的综合律师事务所。 我们拥有执业律师超过25人。我们的律师均毕业于著名大学的法律本科,取得法学学位。其中多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出国留学取得英国法学硕士学位,能直接使用英语进行法律服务,2人取得大学法学副教授或高级律师职称。我们的律师团队由法律基础扎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高素质、高学历的专业人才组成。我们的工作资历、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都深得客户嘉许。 我们拥有众多专业、务实、经验丰富的律师助理、行政辅助人员,他们的努力工作使本所的法律服务更有效率。 本所在顶级写字楼-佛山金融广场7层自置全层近千平方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场地先进、现代、舒适。办公程序从立案、审批、服务跟踪、质量控制到法律文档打印和结案归档实现全信息化、实时化、流程化。本所的行政事务、企业形象、客户关系等按照四十八项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 我们实现专业分工、团队合作的服务模式,成立了企业事务部、刑事部、民事部、房地产部、海事海商部、涉外法

律部、知识产权部、劳动事务部等几个主要业务部门。 本所律师的业务辐射国内各省市和港、澳、台、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西班牙。我们有能力承办金融、国际贸易、房地产、公司法、海事海商、保险、普通民事、刑事等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参与、策划政府部门的职能规划和管理、进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公司成立、转制、合并与兼并、项目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担任法律顾问、法律知识培训等非诉讼事务。多年来我们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专业水平在服务对象中享有极高的美誉度。 我们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和行业管理事务。本所主任关仕平律师先后被公选荣膺佛山律师协会第五届会长,第六届理事会理事;6位律师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3名律师担任佛山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职务,多名律师分别获聘禅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禅城区人大法律咨询组成员,佛山市首批法律援助专家顾问组成员和佛山市、禅城区普法讲师团成员。 作为实力强大的综合法律机构,我们历年得到各级主管机构或专业机构颁发的荣誉奖项,包括获得“全省教育整顿先进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佛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佛山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禅城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禅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纵横法律网律师经典案例17

黄燕山被控犯故意伤害罪上诉一案 ——广西桂圣桥律师事务所案例 黄燕山被控犯故意伤害罪上诉一案[(2009)桂刑二终字第37-1号,两度判死刑,一朝改判获新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桂刑二终字第37-1号刑事判决书 黄燕山被控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桂圣桥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黄燕山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本辩护律师担任被控犯故意伤害罪的黄燕山的二审辩护。开庭前,本辩护律师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询问了相关人士,会见了在押的被告人黄燕山。刚才,又经过法庭审理,对本案案情,有了清楚的认识,本辩护律师认为: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中的部分认定事实和对事实性质的认定错误和不当,适用法律部分非常的不当和错误,对上诉人黄燕山处以顶格极刑的判决的量刑和处罚,绝对是非常的离谱和奇重的量刑和处罚,严重违反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上诉人黄燕山来说是极其不公平和不公正的,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现根据本案的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是由于谭玉新等人违法的过错行为,引发的偶然的突发事件,上诉人黄燕山固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谭玉新等人对事件的发生,同样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法应减轻对上诉人黄燕山的刑事处罚: 从本案的客观事实和相关证据来看,案发现场,是一个进行赌钱的非法经营的场所,谭玉新等人是所谓经营的行业和实施的行为是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所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谭玉新等人开设和经营此赌钱的场所,就是为了引诱人来此设好的局赌钱,从而,非法骗钱和牟取暴利,此场所和他们的行为是社会的大毒瘤,严重毒化和危害一方。上诉人黄燕山也是受谭玉新等人所开设赌钱的场所和行为的引诱和毒害,误入歧途,也成为谭玉新等人行为的不折不扣的受害者。 此次事件的发生,完全是谭玉新等人非法限制他人自由,非法严重伤害(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所引发的,也正是因为案发现场是一个非法经营的场所,所以发生情况他们不是通过也不敢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非法的手段,假如黄燕山他们三人当时不能逃走的话,那么将又会另一起伤害案,更何况说黄燕山本人当时也是受了伤的,因此说本案的诱因完全是因为由谭玉新班长指使的一些人的非法的行为引起的。 这方面的证据非常确凿,如一审判决书的第6页写道:“4、李汉论证实:2008年4月14日下午2时许,其和黄燕标(即黄燕山)、李宁福坐车到桂平城区,在一个商店里,黄燕标买了一弹簧刀放在口袋。三人就到一游戏机处玩狮子机,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其和黄燕标分别打开带来的偷分干扰器,玩到四点多钟,赢了三百块钱。吃饭后,三人又回到那间游戏机室玩狮子机。刚玩了十多分钟,工作人员就发现他们偷分,黄燕标和李宁福想走,被工作人员

2021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2021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1. 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 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 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 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是二○○一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谤,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在这次实习中,我主要承担律师助理的工作,我的岗位职责是: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代写简单的法律文书;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很幸运,xxxx律师事务所录用实习生。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律所,开始了我的实习之旅。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

律师如何做法律检索

律师如何做法律检索 Legal Research(翻译为法律检索或法律研究),是美国法学院的一门必修课,国内的法学院很少有这门课,但这又是律师必备的一门技能,我十年前开始讲述这门课程,听过我这门课程的法律人应该在六千人以上,大多数人反映这是他们听过的最实务的一门课,今天推荐两篇有关法律检索的干货文章,一篇是非诉的,一篇是诉讼的,希望朋友们多多转发这条信息,让更多的法律人掌握Legal Research这门技术。 文章一:如何做法律研究 作者:方榕 本来我今天的题目是“法律研究”,但考虑到这个题目对不同层次律师的要求不同,我们最后把题目限定为“初级律师的法律研究”,主要针对公司组的初级律师进行此次培训。 首先,要强调一点,在律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法律研究,法律研究是律师一切工作的基础。不管是对于熟知的领域还是陌生的领域,在起草、审阅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进行谈判或出具项目建议书时,都需要进行法律研究工作。在做法律研究前,我们要仔细分析一下要研究的法律问题和从前做过的法律研究成果有没有关联,哪些部分是已经做过的,可以拿来用,哪些是有差异的,我们要重点研究这些差异部分。即便问题全部一样,也应该花一

定时间做一下回顾,因为法律变化比较快,我们要保持对法律问题的实时认知和研究。我们下面会重点谈如何进行一个陌生领域的法律研究。 接到一个全新的法律问题,通常分为三个步骤进行法律研究: 首先,对基础事实进行描述和判断,我们要了解两个信息,(1)项目本身的事实背景情况,(2)相关法律背景是什么;其次,基于基础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最后,在以上基础上整理成书面文件,形成逻辑严密、条例清晰的法律分析备忘录、法律意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在律师的日常工作中,不管是审阅合同还是进行法律谈判,我们有时会发现存在由于事先法律研究做得不够扎实,事后才发现有些合同条款根本站不住脚,或对方谈判中所坚持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却未能在谈判过程予以有利回击的情况。因此,在审阅合同时我们要着重关注其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谈判之前对可能引用的法律法规的充分准备和熟悉对于谈判的成功也至关重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时,法律研究也会是一项基础工作。下面我们会对法律研究做更详细的分析。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 导语: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 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截止到XX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将达到200家左右。与IPO企业不同的一个方面是,法律和政策对新三板企业挂牌时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和格式还没有具体的规范,实践中,多是由律师参照IPO法律意见来撰写新三板的法律意见书,因此,很多已挂牌的新三板企业的法律意见书在内容体系以及信息批露程度上也多有不同之处。为此,笔者拟通过对部分已挂牌的企业的法律意见书的共同和不同处进行对比分析,来总结一下新三板法律意见书的特点,并试图得出一些结论,以作为新三律师尽职调查和撰写法律意见书的工作参考。 一、对比的部分法律意见书 (一)XX年12月12日,《关于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二)XX年8月31日,《关于天津锐新昌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法律

意见书》。 (三)XX年8月26日,《关于腾龙电子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四)XX年12月23日,《关于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五)XX年12月8日,《关于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六)XX年6月20日,《关于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七)XX年10月26日,《关于北京莱富特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法律意见书》。 (八)XX年7月17日,《关于赛亿科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九)XX年1月8日,《关于中科国信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二、挂牌新三板企业法律意见书内容共性 (一)首部 1、释义

法律意见书范文

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文 一、法律意见书的结构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首部:标题、编号等(二)正文,具体包括1.委托人基本情况;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 一、法律意见书的结构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 3.委托事项; 4.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6.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7.法律法理分析; 8.结论; 9.声明和提示条款。 (三)尾部 1.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 2.附件。 二、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首部,即标题,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法律意见书”;一是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关于××银行贷前审查的法律意见书”。此外还可以有法律意见书的编号。 (二)正文。 1.第1项和第2项主要是指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体,即列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事项。委托人是指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当事人;受托人是指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包括律师和公证员。应将两者的身份事项列举清楚,根据一般法律文书对于身份事项的要求,至少应包括,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话,依次应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住所、证照号码。受托人应写明律师/公证员姓名、执业机构、执业证件号码。 2.第3项即委托事项:应当写明就何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3.第4项和第5项分别为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各类资料和相关事实应如实写明,如果有附件的应当另行注明。 4.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具体到条款,只需要说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和颁发机关及施行日期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第5项内容有时在法律意见书中是空缺的,这是因为律师和公证员在出具某些法律意见书时没有义务去调查和获取其他资料。一般只有在律师和公证员有义务去调查和获取其他资料时,这部分内容才可能出现在法律意见书中,而这种义务有可能来自委托方的要求,也有可能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5.法律分析部分:法律分析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应当对于事实和法律规定

庭审之前律师法律文书的准备

庭审之前律师法律文书的准备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不了解法庭实务的人,注意力往往只集中于法庭辩论中诉辩双方的唇枪舌剑;精于法庭辩论的人,则将法庭上的精彩当成诉辩双方的作秀,而把注意力放在为庭准备法律文书上。 从诉讼程序和法律实务来看,在向法庭提交了诉辩文书后,诉辩双方即应准备法庭辩论文书,作为出庭前准备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容。法庭辩论文书准备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双方的诉辩效果。通常情况下,出庭前的文书准备主要有下列内容: 一、诉讼策略分析 诉讼策略分析是对法庭辩论所作的战略策划,是对法庭辩论的可以采用的诉讼方法和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及应对之策的分析。有时候,诉讼策略分析也称为诉讼思路,但诉讼思路除了诉讼策略分析外,更多地用于起诉或应诉前。诉讼策略分析相当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对达成诉讼目的手段、证据准备、法律依据和法学理论支持、备选方案、临场变化预测及应对方案准备、达成诉讼目的的可能性、非常规诉讼方法的应用等方面作出分析。案情简单、预计变着不多时,可以不写成书面材料。 雷志勇诉重庆市电力公司案的基本案情是:雷作为中铁十七局的农民工,受单位指派,协助涪陵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为一电信客户架设电话线。见电线不够,即指挥雷志勇在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未交待任何注意事项的情况下,下徒手爬上一水泥高压电杆,试图用一把镰刀割断高压线下方的一根废弃电话线,结果电话线荡至高压线,造成雷志勇触电受伤。一审判决:涪陵电力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80%并由市电力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雷志勇因过错承担次要责任,自负20%;涪陵电信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中铁十七局因原告选择侵权之诉而免除赔偿责任。 接受市电力公司委托后,诉讼代理人根据上诉人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至少不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诉讼目的,对上诉的诉讼策略(主要是法庭辩论策略)作了仔细研究,形成了一份《诉讼思路》。 在形成这份法律文书时,我注意:根据一审的全部事实,充分估量上诉的难度并向委托人作出明确表示;对案件性质确属高压电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定性及依据该定性电力设施的产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专业意见传达给委托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认同,因而在诉讼中不准备做事实辩和证据辩。在此情况下,我作出本案系多因一果,应根据造成损害结果的各个原因力的大小分担赔偿责任的结论,并为达成这一目的研究了几种证明方法。这份诉讼思路后来成为代理意见书的主要依据。当然,如将前述形成文书时注意的几个问题纳入文书中,也会是个不错的主意。

律师事务所章程(国资所)-法律文书

律师事务所章程(国资所)-法律文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岀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制定本所章程。 第二条本所系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产权主体上实行多元化。 第三条本所全称为: 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本所办公地址: 第四条本所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本所和本所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接受行业管理,享受和承担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本所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第六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律师职业道徳和执业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本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宗旨与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所的服务宗旨:追求卓越,崇尚公正,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八条业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2)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3)接受客户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4)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亲属的委托,以及人民法院指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或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苴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5)代为客户草拟、审査、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6)接受非诉讼案件客户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代为参加调解或仲裁活动:承办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它法律事务: (7)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将不断开拓新的律师服务领域。 第三章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程 第九条本所组织形式为国家岀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业务活动,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律师依法执业:不得随意调用律师事务所的资产:本所律师不得从事其它任何经营性活动。

公司律师如何做法律检索丨知识交流

公司律师如何做法律检索丨干货 本来我今天的题目是“法律研究”,但考虑到这个题目对不同层次律师的要求不同,我们最后把题目限定为“初级律师的法律研究”,主要针对公司组的初级律师进行此次培训。首先,要强调一点,在律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法律研究,法律研究是律师一切工作的基础。不管是对于熟知的领域还是陌生的领域,在起草、审阅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进行谈判或出具项目建议书时,都需要进行法律研究工作。在做法律研究前,我们要仔细分析一下要研究的法律问题和从前做过的法律研究成果有没有 关联,哪些部分是已经做过的,可以拿来用,哪些是有差异的,我们要重点研究这些差异部分。即便问题全部一样,也应该花一定时间做一下回顾,因为法律变化比较快,我们要保持对法律问题的实时认知和研究。我们下面会重点谈如何进行一个陌生领域的法律研究。接到一个全新的法律问题,通常分为三个步骤进行法律研究,整个过程呈金字塔形分布:首先,对基础事实进行描述和判断,我们要了解两个信息,(1)项目本身的事实背景情况,(2)相关法律背景是什么;其次,基于基础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最后,在以上基础上整理成书面文件,形成逻辑严密、条例清晰的法律分析备忘录、法律意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在律师的日常工作中,

不管是审阅合同还是进行法律谈判,我们有时会发现存在由于事先法律研究做得不够扎实,事后才发现有些合同条款根本站不住脚,或对方谈判中所坚持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却未能在谈判过程予以有利回击的情况。因此,在审阅合同时我们要着重关注其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谈判之前对可能引用的法律法规的充分准备和熟悉对于谈判的成功也至关重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时,法律研究也会是一项基础工作。下面我们会对法律研究做更详细的分析。1. 我们为谁做法律研究从最直接的角度看,律师所做的法律研究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等服务产品 是提供给客户的,为客户所用。律师助理、初级律师的基础法律研究工作也是为资深律师、合伙人起草法律意见书、确定交易结构等较为复杂、综合性的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但是,律师执业是一个经年累月逐渐积累的过程,好的研究方法、扎实的研究功底形成的法律研究成果会转化为个人的知识储备,时间长了,水到渠成地,你将会成为某一法律领域的专家。因此,法律研究更多是我们积累专业知识、锻炼逻辑思维能力的自我修炼,需要我们在漫长的执业生涯中作为重要的专业技能,一以贯之地操练、提升。2. 我们研究什么以我们今天下午刚接到的一个客户咨询为例,看法律研究具体是做什么。背景情况:客户A公司是某人民政府下属组成部门B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当

并购法律意见书样本.doc

并购法律意见书范本 致: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________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如下: 一、根据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签订的《律师聘请协议》,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并给出最终法律意见。 1.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2.________公司(或企业)出让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

资产)的主体资格; 3.本次收购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二、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仅就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 1.________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已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承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均为真实可靠,没有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对于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实性,________律师事务所没有再作进一步的核实。 2.________律师事务所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和原件一致。

律师事务所过错赔偿办法 - 法律文书

律师事务所过错赔偿办法-法律文书 为保障事务所律师依法执业,规范事务所律师的行为,完善事务所管理制度,维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本所合伙人,或与事务所签有正式聘用合同、其律师执业证登记在本事务所名下之专职律师。 2.事务所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接受国家、社会和委托人的监督。 3.事务所律师的行为如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委托人有依照本办法取得事务所赔偿的权利。 二、赔偿范围 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侵犯委托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委托人遭受直接和实际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要求获得事务所赔偿的权利: (1)代理同一案件、项目中的双方当事人; (2)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委托人辩护或代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委托人隐瞒事实的除外;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4)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对委托人授权代理的法律事务无故拖延,玩忽职守,有重大过失或疏忽; (6)未经委托人同意,超越委托权限行事,或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 (7)未经委托人同意,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 (8)无故阻挠或拒绝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律师参与代理。 三、过错赔偿的惩戒部门 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下设惩戒委员会,全权负责处理委托人的请求赔偿事宜。惩戒委员会由事务所主任、负责行惩戒工作的合伙人及由合伙人及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人员组成,组成人数应为单数。 四、赔偿程序 1.请求赔偿的委托人应当向事务所惩戒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的姓名和住所,或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委托事务所办理的事项、事务所承办律师过错的详细情况; (3)赔偿的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如何进行法律检索

如何进行法律检索 不管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其工作都是围绕事实和法律展开。因此法律检索是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没有好的法律检索技术,就难以全面了解和构建一个完备的法律适用体系,更无法准确预测裁决结果。在大数据时代更是如此,要掌握命运,就必须通过过往数据还原历史真相,并从中找到通往未来的规律。而历史数据的取得更需要你有一流的检索技术。 1、总则 1.1为规范团队的法律检索行为,保证准确应用检索结果,正确运用法律,特制订本指引。 1.2法律检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检索和案例检索。团队应当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检索确定所适用的法律文件,通过案例检索确定可以影响裁判者裁决的案例。 1.3凡是涉及法律适用的情形,均应按本指引进行法律检索。团队进行行业或专业法律大数据分析前,应当按本指引进行法律检索以获得用于分析的基础数据。 1.4法律检索必须坚持权威优先原则,检索结果应当有效、准确和完整。 1.5案例检索应当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检索组合使用。 1.6检索结果只有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复核的检索结果。 1.7法律检索应当达到以下目的:

(1)确认请求、抗辩主张的法律依据; (2)复核法律依据的有效性; (3)预测裁判结果; (4)进行行业或专业分析。 2、数据库选择 2.1应当运用团队指定的数据库和检索工具进行法律检索。团队指定的数据库包括基准数据库、辅助数据库和自备数据库。 2.2基准数据库为案件裁决机构使用的数据库或公认的权威数据库。利用非基准数据库获得的检索结果,需要利用基准数据库复核后方可使用。团队暂指定的基准数据库为(团队将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基准数据库): 2.2.1北大法宝的法律法规数据库(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48921004.html,); 2.2.2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案例数据库(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48921004.html,/zgcpwsw/); 2.2.3团队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确认的其他数据库。 2.3辅助数据库是指由专业机构提供的经过优化后的法规及案例数据库。辅助数据库通常提供了较基准数据库更便捷的检索工具和更多的有效数据,利用辅助数据库可以明显提高检索效率和检索效果。下列数据库可作为团队成员法律检索的辅助数据库: 2.3.1威科先行提供的法规数据库及案例数据库(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48921004.html,); 2.3.2Openlaw提供的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48921004.html,);

新三板收购法律意见书(样本)

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 关于 《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室 电话:021-6155**** 邮编:200031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声明及释义 (2) 一、声明 (2) 二、释义 (3) 第二部分正文 (4)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5)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6) 三、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 (7) 四、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8) 五、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10)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10) 七、本次收购对被收购人的影响 (12) 八、收购人买卖公司股票及收购人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 (15) 九、结论性意见 (15)

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 关于 《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前言 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某某(以下简称“收购人”)委托,作为其本次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其为本次收购而编制的《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收购人本次收购某某公司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实进行了充分的审核查验,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基础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基础 导读:一、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种类 根据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刑事法律意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案阶段对于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刑事立案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起点,对辩护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为了其办案的需要而非法剥夺辩护律师会见权的现象屡见不显。因此辩护律师在该阶段就应撰写“对于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辩护律师可以代为其提出控告或申请取保候审,因此这时就需要撰写“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2、审查批捕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通常当案件侦查到一定阶段后,公安等侦查机关会将案件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而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不仅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根据羁押遵循比例的原则,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被批准逮捕,审判阶段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就会很高,所以在该阶段辩护律师应应当撰写“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3、审查起诉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起诉书中

认定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一方面表明公安等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另一方面决定案件是否移送审判机关起诉,是以何处罪名起诉,是否可以改变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不起诉决定的情形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等,因此在该阶段辩护律师应当撰写“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请改变起诉书中认定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4、审判阶段开庭前阐明初步辩护意见、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法 律意见书 案件移送到审判阶段后,如果是比较复杂的`刑事案件,主审法 官在开庭前往往要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目的是为了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或听取双方对某些专门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因此,在此阶段辩护律师就需要撰写“初步辩护意见的 法律意见书”、“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意见书”。 二、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主要内容 刑事法律意见书由于在不同诉讼阶段所提的意见不同,格式和主要内容也不尽一致,但通常情况下应当具有以下几部分: 1、题目: 法律意见书的题目撰写应当开宗明义,直接阐明辩护目的与意图,不应仅写上“法律意见书”。 如:“对XX涉嫌XX罪一案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法律意见书”

实习律师面精彩试题库(附问题详解)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试题库 简答题 1、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 期望:希望能通过包括本人整个律师行业的努力,可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的威信。希望自己从事律师后,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执业技能得到大大提升,逐步实现执业的专业化。希望自己的执业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的认同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担忧:律师群体对自身职业定位和职业荣誉的认知具有巨大的落差,律师执业环境的严峻性,年轻律师生存问题(案源、收费问题)。 2、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 接待信访群众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义务。律师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待信访群众的义务。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可以给信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咨询帮助,用法律来规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做到文明、依法信访。律师介入信访的好处是:1、帮助信访群众识别自己的信访事项是否属于信访受理围。2、帮助信访群众分析信访事项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并寻找合理的解决投诉途径。3、帮助信访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但是,律师不宜直接代表或者带领信访人到国家机关信访或者走访。因为,信访群众情绪容易失控,容易酿成冲击国家机关的恶性事件,在政府心目中造成律师煽动闹事的不良印象,不利于最终解决信访群众的问题。律师应当多做代书、咨询工作,尽量避免和政府工作人员正面接触,即使需要接触,也不应当与信访人一道,而应采取单独交换意见的形式进行。律师应当多以第三人的身份向政府提建议和反映情况的方式,间接地将信访群众的问题反映给政府,以期到达解决问题的目的。总之,在处理信访群众委托的案件中,律师一定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地原则与各个部门打交道,随时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陷律师于不利地位。 3、你在成为职业律师后还会去尝试考公务员吗?

法律检索报告如何撰写(DOC)

范例:法律检索报告如何撰写 法律检索是法律执业者的基础技能。在指导本所实习生学习法律检索时,笔者发现实习生们制作的检索报告格式五花八门、内容杂乱、结论经不起推敲。经检验,发现主要原因在于检索报告的格式没有固定。 检索报告格式不固定,就容易出现检索目的偏移、检索信息疏漏等问题,导致检索做无用功、检索结论也不能作为参考依据;而若固定了检索报告的格式,那么所制作的检索报告就显得有板有眼了,即使出现了问题,也较易发现是在哪个环节发生。 可见,固定检索报告的格式,实有必要。检索报告的格式应该是怎么样子的,此前并无实用范例。已有的关于法律检索的文章,也仅仅提及“检索记录”,但未予细化规范。 在一个法律工作团队的协作中,法律检索工作完成时,应当制作格式统一、内容全面的检索报告,以便于供团队内部参考使用。本文提供撰写检索报告的范例及相应说明,供参考。 检索报告开头应该是什么?如果是案例检索,很多律师认为是“确定案由”;如果是法条检索,那么就认为开头应该写清楚检索的整个背景,比如把案件情况梳理一遍。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份检索报告,最多解决一到两个法律问题。而一个案件的“案由”则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确定案由”是要把整个案件研究透,选择更有利的路径解决争议。所以,法律检索一开始就确定案由,本末倒置。另外,载明检索背景也是不必要的,检索报告不能承载太多任务,只能解决一两个问题。交代背景只会让检索报告显得臃肿。所以,检索报告应当着眼于解决似“绊脚石”的法律问题,给出有针对性且精确的办案参考。检索报告不是一个完整分析案件、得出代理思路或策略的工作文书。 比如,下文检索报告范本的制作背景为:某处高速公路建在居民区附近,居民如何维权,能不能获得拆迁安置。这时候案由是侵权纠纷,还是拆迁安置补偿,还是走行政诉讼,还是选择非司法救济途径?无法确定。因为兴建高速公路离居民

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法律意见书新动向

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法律意见书新动向

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法律意见书新动向 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的法律意见书之前并无统一的模板,每个律所都有自己内部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官网公开披露的定向增资法律意见书可谓五花八门。不过最近股转系统官网上公布了《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审查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公布了统一的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标准模板。根据最近挂牌公司定向增资项目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会要求律所尽量按照法律意见书模板发表意见。 法律意见书模板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1、本次定向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 2、本次定向发行的对象;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 4、本次定向发行的法律文件; 5、本次定向发行有无优先认购安排; 6、本次定向发行前公司股东及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 7、其他; 8、结论意见。 尽调过程中需要重点核查的内容: 1、核查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原有股东人数加上定向增发新增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发行;若超过200人,则需由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2、重点核查发行对象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要求,比如500万元投资门槛、除原股东外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等,核查是否取得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证明。若发行对象是做市商,则还需要核查做市商的做市资格,可以通过核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股转公司核发的《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以及通过股转系统官网核查。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作为合格投资者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要求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二,要求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对于第一条件中的500万元市值如何核查认定存在分歧。

法律意见书范文

关于对xxx资产处置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xxx律师事务所 年月

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对xxx资产处置 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纬法意[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xxx公司的委托,指派何建生律师、卢海霞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关于对轻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声明 xxx律师事务所是在中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安徽省xxxx,有资格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提供本法律意见书项下之法律意见。 安徽纬伦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已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其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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