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中垄断的经济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2006年6月

第19卷 第2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x i Politics and L 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Jun.,2006

V ol.19 N o.2

民商法研讨

反垄断法中垄断的经济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胡顺娟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229)

!摘 要? 反垄断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文章通过阐述经济学在反垄断法中的作用,进而运用经济理论分析了反垄断法中的垄断适度与否的问题,指出垄断与有效竞争相容时就是垄断适度,其观点对我国反垄断立法具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关键词? 反垄断法;经济学分析;垄断适度;有效竞争;规模经济;公共利益

!中图分类号?DF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00(2006)02-0069-03

我国的反垄断法即将出台,制定反垄断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制定反垄断法,具有限制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滥用优势的行为,且具有保护我国企业合法利益的作用。实际上反垄断法是法律工作者和经济学家最早共同致力研究的领域。在许多国家,经济学分析已经成为反垄断立法和实施过程中进行决策的基础。例如,在美国先后颁布的5部反托拉斯法案中,对垄断进行的经济学分析为反垄断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欧盟的反垄断立法和判决中,也能经常看到对反垄断政策经济效果的考虑。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科斯所言,缺少法律观念的经济学只是纸上谈兵的#黑板经济学?。法律与经济的融合,在反垄断法中有充分的表现。所以我们要研究反垄断法就应当从经济和法律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经济学在反垄断法中的作用

经济生活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基础。人们很早就开始注意观察身边的经济活动,并试图将这种观察理论化,于是,有关经济的学问就逐渐产生了,我们称之为#经济学?。经济学渗透到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现象,自古便有尤其在政治学、法学等领域更为突出。事实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最早就被应用于反垄断法的研究领域。#经济分析的方法是比较成本与利益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得出一种最优或较优的结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导致优胜劣汰、技术更新、产品差异、规模经济、信息优势等等,从而使垄断的存在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在于保护竞争,反对垄断。

一般而言,经济学的目的是解释生产销售和消费者利益,微观经济学理论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运转正常的或者机能失调的市场机制,而众所周知的是,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这就使得经济学理论与反垄断的结合更加密切。以最早制定反垄断法的美国为例,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法院在审理反垄断案例时越来越多地求助于理论经济学。其中,微观经济学对市场竞争模型的构想,对人们建立竞争理论作用非常大,可以说,人们对反垄断法的法律价值的认识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反垄断法执行机构对企业的垄断认定,企业产品市场份额的计算以及受损害企业损失大小的估计,都是从经济分析的角度进行的。而建立在宏观经济理论基础上的政府竞争政策更是直接对反垄断法的执行产生影响。同时,反垄断法的执法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也需要进行这方面的经济学评价。

20世纪中期,经济学家使用的方法越来越宽

收稿日期:2006-02-20

作者简介:胡顺娟(1979-),女,山东临沂人,中国政法大学2004级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

泛,博弈论的使用扩大了他们的研究能力,他们使用推论逻辑于寡头行为,得出了关于结构、行为和绩效等许多新的结论。如今经济学理论对反垄断法的影响更是日益深入。总而言之,经济学的最大好处是能够提供一系列有用的概念和模型,告诉人们在什么情况下反垄断的目标能够实现。因此,在具体的案件分析中,经济学的工具是必需的,运用这些工具去找到与所处理的案件发生的实际市场情况最符合的经济学概念和模型,然后对之进行分析、解决。

二、判断垄断适度与否的经济学分析

垄断在反垄断法中是一个基石范畴的问题,垄断的合理界定是研究反垄断法的先决条件。垄断具有复杂多变的特性,但作为反垄断法的规范对象,其唯一确定的特性是:它的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反垄断法上的垄断是有别于经济学中的垄断的,因此断然分开二者是不可能的。何谓垄断?垄断对市场意味着什么?一般经济学家认可的垄断是竞争垄断。竞争垄断是指,市场上的企业数量有限,或者虽有较多的企业,但在这些企业中,仅有一家或几家企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竞争虽然存在,但极易被限制、扭曲,握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企业可以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各自或联合在一起,对经济运行进行干扰、支配,目的在于控制市场,获取高额利润。很显然,在经济学中,垄断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发源于市场竞争,但又是竞争的对立面。垄断与竞争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一种利弊兼有的经济现象。因此,需要我们通过对利弊大小的比较来判断垄断适度与否。现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其经济分析:

1.有效竞争。#竞争是反垄断法各基本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反垄断法判断规范对象的永恒尺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多种竞争模式随之出现。但当代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有效竞争模式是竞争的唯一现实模式。1944年,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提出了#有效竞争?的理论,即如果一种竞争在经济上是有益的,而且根据市场的现实条件又是可以实现的,那么,这种竞争就是有效竞争。有效竞争使竞争一词在反垄断法上有了新的内涵,理智地认清了具有紧密替代关系和较多知识技术含量产品推动的竞争可能是更为可行和有效率的,也就是说有效竞争本身就承认了垄断存在的合理性。垄断与有效竞争相容时就是适度垄断。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反垄断法理论吸收了有效竞争的思想,避免用死板的标准去分析复杂的市场情况。

市场是分析竞争与垄断的基点。一个市场是否充满活力,决定于该市场的有效竞争或垄断程度。比如竞争的扩大使企业生产集中导致寡头企业产生,虽寡头企业之间处于竞争状态,但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些寡头企业可能会凭借自身市场优势地位合谋,这样就使得资源不能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移动。所以这种垄断条件下的竞争就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因而是一种过度竞争,这时需要借助法律的保障去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

2.规模经济。微观经济理论认为,所谓的规模经济是,由于微观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规模报酬递增现象,从而使得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获得了单位成本降低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一般而言,能够占据垄断优势的企业大都是凭借其规模优势而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从而在市场竞争中战胜对手。也就是说,垄断适度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就现代经济而言,垄断适度与否主要表现为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否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在于竞争。竞争的存在导致优胜劣汰,使社会和市场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企业,这些企业就会赢得更高的利润,反过来又吸引更多的资源加入这些行业,这样就必然导致生产的集中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产生垄断企业。当企业规模扩大时,许多因素可以使这些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降低。比如,劳动的专门化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管理的专门化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并使企业的生产设备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但当企业扩大到一定规模时,由于企业规模庞大,管理成本增加,企业各部门的协调更加困难,使得企业的投入的增加低于产量的增加,导致平均总成本增加,出现规模不经济。因此,垄断适度与否要看其是否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

3.社会公共利益。垄断适度与否还有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即是否符合国家利益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效益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的标志性价值,法既然是社会的产物就必然会将效益作为其永恒追求的价值。?这里说的效益就是法律上的利益问题。所谓社会公共利益,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就是在整体上衡量每一个投入的产出,看其是否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是一种广义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

市场经济维护自由、充分、有序的竞争,每个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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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都力图达到产品效益的最大化。单个企业追求的只是自身利益,并没有尽力地试图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但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会引导其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这种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主要是靠价格杠杆来完成的。价格既反映了一种产品的社会价值,又反映了生产该产品的社会成本,因为企业在进行交易时关注价格,所以就不自觉地考虑了这种交易的社会收益和成本,其结果是价格指引这些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实现了社会利益最大化。但是,当企业取得了垄断地位时,就会限制市场竞争,不利于技术的进步和经济效率的提高,最终导致经济的停滞以及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损害。而反垄断法的基本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判断垄断适度与否的重要标准。

三、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启示

反垄断法在各国的发展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而且垄断问题是市场经济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垄断问题也日益明显,特别是我国加入WTO 以后,我国市场进一步放开更多的外国企业将进入我国,垄断问题会更加突出。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一部全面、系统的反垄断法。

就反垄断立法而言,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为我们奠定了理论依据。通过对反垄断法的经济分析,可以发现,不但要关注反垄断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利益的保障能起到多大作用,而且要具体判断不同情况下的垄断适度界限,避免在反垄断问题上处理不当。为此,这就要求我国在反垄断立法和实

施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得失成败,毕竟反垄断法在国外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当然,我们更要注重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充分运用经济学理论,针对我国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的不断变化来建构我们的反垄断政策体系。

反垄断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反垄断法自从在19世纪中后期产生起,就一直以优化市场结构,维护竞争秩序为主要使命。它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将经济个体的行为纳入到社会整体利益的框架中来评价,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全社会的共同进步。反垄断法不仅是我国深化经济改革的手段,而且也是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催化剂。总而言之,通过经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垄断行为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有效竞争、提高效率的产物,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垄断适度问题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出台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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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传辉.反垄断的经济分析.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Analyzing Monopoly in Anti monopoly Law from the Angle of

Economics and the Inspiration for China

HU Shun-jua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 ing 100229,China)

Abstract:Monopoly is a legal as w ell as a complex economic issue.The author analyses the effect of economics in antimonopoly law in this article,and at the same time defines some concepts such as mild monopoly.T he article not only points out that mild monopoly w ill appear as monopoly harmonized w ith efficient competition,but also inspires us in leg islation of monopoly in our country.

Keywords:anti monopoly law;tools of economics;mild monopoly;effective com petition;large scale production;public interests

(责任编辑:苏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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