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201006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201006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201006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构建第一课堂教育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学校成立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各学院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

第二章实施办法

第四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更为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五条凡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课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通识类选修课之规定学分外,还必须至少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中华经典诵读1学分为必修)。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或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地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第六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可申请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通识类选修课学分(累计抵免不超过8学分)。

第七条第二课堂活动的类型与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技创新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二、社会实践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三、文化艺术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四、技能考证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第八条申请人每年4月应就上一考核年度(每年4月至下一年3月)内的相关经历及取得的成绩,分别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科技创新类学分

(一)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其中,经教务处、校团委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奖按以下分值计分(见表1);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奖则分别降一等级计分。

表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

(二)科技成果项目: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1、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以立项文件或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以上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见表2)。

表2:各种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

2、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含摄影)或设计作品,或美术或设计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选用者,计3学分;

3、其它确需计算创新类学分的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学分数。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

成果,其创新类学分以每次(或每篇、每项)为单位认定,以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二、文化艺术类学分

(一)中华经典诵读项目:凡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通过笔试或机考的学生,计1学分(此学分为必修)。

(二)艺术教育项目:凡参加校艺术团一次性集中训练54学时以上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次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上限为2学分);校艺术团正式成员,长期参加艺术团活动并参加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考核年度可计0.5-2学分。

(三)文体比赛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种文、体(各级各类田径、球类等)比赛获奖的学生,给予相应学分。具体分值见表3。

表3:各种文体比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

(四)文学作品项目: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报刊上发表5,000字以下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2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1学分;发表5,000-10,000字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3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2学分;发表10,000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4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2.5学分。学生的文章在校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给予0.5-2学分(其中校级0.5学分,省级1学分,国家级2学分)。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艺作品等计0.5学分。获校级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计1学分。

三、社会实践类学分

社会实践类学分主要适用于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或由校团委、学院团委主办,或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校团委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并出具实践单位证明。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不超过1学分)。获国家级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奖励3学分;省级2学分;校级1学分。

非寒暑假期间,学生参加由校团委认定,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达54学时以上者,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不超过1学分)。

四、技能考证类学分

技能考证项目:指学生通过外语、计算机和专业等级考试(学校规定毕业须达到的除外),或参加其他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绩,其所得学分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一)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非英语专业非艺术体育类学生获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非英语专业艺术体育类学生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计1学分。

(二)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广东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一级考试合格证书,计1学分,获二级考试及以上合格证书,计2学分;或参加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考试)科目之一,成绩合格并获得证书,计1学分。

(三)通过高级程序员考试、思科或华为等网络工程师认证考试者,计2学分,通过程序员考试,计1学分。

(四)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计1学分。

(五)获得各类三级裁判员资格证书,计0.5学分,获得各类二级及以上裁判员资格证书,计1学分。

(六)其他确需确定的项目,先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考核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考核小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学分数。

第九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一、第二课堂学分每年4月集中认定一次。

二、每年4月1日-14日,学生本人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 填写《广州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向所在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的奖励,以最高级别认定),累计学分超过4学分者可一并提出以第二课堂学分抵免通识类选修课的申请。

三、每年4月15日-25日,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资料审核,对申请学分的学生进行学分评定。

四、每年5月10日前,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团委将《广州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统一发布到各班级,向学生通报其本考核年度第二课堂分数获取情况。

五、每年5月20日前,各学院分团委书记负责将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录入教务系统,督促学生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制定下一考核年度获取第二课堂学分的计划。

六、学生毕业前,由教务处审核是否达到第二课堂学分修读要求。

第十条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学分认定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依照《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2010级本科生开始试行(学校批准的综合试点班除外)。原《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课外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自2010级本科生起不再适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010年6月修订)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 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 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 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个学分构成,其中2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

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 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 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二课堂活动对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其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各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6~10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本、专科学生,在业余时间,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数,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记录、统计工作由各系负责,教务处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的审批及学分的最终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工作由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协助教务处共同完成。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技能培训、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等取得,且科技创新活动学分不得低于第二课堂总学分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第二课堂具体学分分配一律参照《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进行,各系部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按该细则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及管理 第七条每学年前四周,各系部受理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申报,申请表盖活动组织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凡未经备案的活动,一律不予进行学分及工作量认定。特殊活动申报可不受时间限制。

第八条第二课堂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向系部提交活动成果汇报材料,系部依据《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记录相应学分。 第九条每年10月中旬(毕业班3月下旬),系部将上一学年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汇总、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在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协助下,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前有关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十条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价大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的学习成效,提高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与课外实践活动两大类。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主要包括大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卫生与健康、创业教育、学科创新方法、毕业教育等;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学科竞赛类、科研(技能)训练类、学术研究成果类、读书活动与学术报告及讲座类、文体竞赛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就业实习(实训)与国(境)外交流类等。 第三条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采用学分来度量其学习的数量与质量。本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和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第二课堂至少完成学分(五年制至少完成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学生参加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类第二课堂活动,可参照《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教 1 / 10

〔〕号)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达到分(或“合格”等级)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方法详见附件。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成绩达到合格(及格)等级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学生在修读第二课堂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中获得的学分,由课程主讲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成绩。 第七条学校每年在月份对上一年度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集中审核与报送。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并组织审核,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送。 第八条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审核程序为: ()学生根据上一年度参加课外实践的情况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各班学习委员应在学院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学生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逐人逐项审定,并按学校统一格式进行汇总。 ()学院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个有效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学生第二课

江西财经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财经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构建适应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和((江西财经大学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更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品格塑造类, 第二类:人文陶冶类, 第三类:创业演练类, 第四类:科研实训类, 第五类:社会体验类, 第六类:爱心助学类。 第四条为了便于学生修学和积累第二课堂学分,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登记采用学分绩点制,满个学分绩点便可申请一个学分。第二课堂学分绩点在一学期内相同内容项目取项目最高分,不交叉计分。 第五条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上述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第二课堂学分六大类中每类都有必选项目,若没有参加必选项目,则不予毕业。 第六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单位:各学院素质拓展部门认定学生第二课堂学分选修及完成情况并登记录入,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核。 第七条修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 、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办公室根据《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申报表》对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的同时,确认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绩点并进行登记; 、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每学期统计一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绩点情况,并报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办公室审核,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每学期统计一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绩点情况,审核并计算学生修学第二课堂学分。、经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实践学分绩点情况再下发至各学院素质拓展中心录入学分。 第二章分则 第一部分品格塑造类

第二课堂学分(修改)2013.4.doc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1-

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研、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形成统一、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道德、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个性化发展,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人才。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优秀学生的评选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客观记载作为评价依据。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施办法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道德修养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和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第七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公共选修课学分。科技创新类学分可以抵免各类公共选修课;文化艺术类的仅抵免艺术体育类选修课;技能考证类仅抵免技能类选修课;其余第二课堂学分不得抵免选修课学分。 -2-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 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2.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成立以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监督小组。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安排的通知(

关于“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模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修习、测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在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中开展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三个项目的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演讲沟通项目的实施 1.形式:以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可合并进行),通过召集班级主题演讲会或演讲比赛的形式进行。 2.测评与学分认定:测评工作由辅导员牵头负责,评委由各学院团总支与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本院学生骨干中遴选5-7人,其中本班学生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由校团委认定)

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3.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演讲主题,报校团委审定;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发布演讲主题; 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安排测试日程,完成测试准备工作,并报校团委备案; 5月20日之前完成演讲与沟通项目的测试工作。 二、综合写作项目的实施 1.形式:分年级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2.测试与学分认定: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结束后交新闻学院统一组织评阅。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相关材料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申请免测,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刊物(由校团委认定)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新闻学院本科生测试标准及免测条件由新闻学院另行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订版)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3. 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 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

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 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 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 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2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年4月1日?4月8日 认证网址:10.255.196.11 (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 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 * ”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①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1学分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 践,2学分 ②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0.5学分,共3.5 学分 ③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一个2分,共6分 ④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一年一届 一次2分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16分!一下就达到了14学分,轻轻松松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容?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级。院级奖 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纸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 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明并上交。 6.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难以PS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改版)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班级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研科创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讲座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工作、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6、社会实践类:担任辅导员助理、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以及在校外进行的实习工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6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240课时。 2.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本暂行办法从2012年3月起开始试行, 2010级本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1、凡获得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不分等级,均可获得0.3学分,属于创新创业模块。四六级证书无学分。 2、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学科、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翻译大赛和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等,参加市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赛或获奖,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分值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一览表》。但要求必须属于第二课堂活动才可获得学分,凡属于第一课堂且未申请为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的均不给予学分。毛概、马基、思修等比赛获奖及参加以上课程的志愿者均无学分。 3、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寒暑假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学院、学校的要求或累积7天以上,且有书面实践报告,实践报告需交负责部门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未达到实践要求的时间、无书面实践报告

和审核未通知者均不给予学分。 4、参加勤工助学及学科帮扶活动者,需参加活动前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勤工助学活动满半年,学科帮扶活动满一学期后再次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学分认证,认证合格者可以获得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大学期间所获得该项学分勤工助学上限为0.6,学科帮扶上限为0.8。未报备或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中的担任学生干部,其中国旗护卫队队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1学分,队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8学分;助导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学工办(部)、院(校)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助理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图书馆义务馆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图书馆督察队成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班级宿舍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2学分,其他学生干部获得学分情况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 6、各类表彰的先进个人(如优秀党员、团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单项奖等)院(系、部),校级,省级,国家级取得评比资格可分别加0.3、0.5、1、1.5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奖助学金获得者不给予学分。 7、参加校,院、部(系)两级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院、部(系)0.05学分,校级0.1学分;服务时间8小时以上,院、部(系)0.1学分,校级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学分以志愿者服务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及步骤

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相应班级的“学生成绩单”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 一、学分认证程序: 二、学分补认程序: 将一份成 绩单和两 份汇总表 交校团委 秘书处 经秘书处核 对并与老师 认证学分 后,会在团 委网站上进 行公布 填写获奖同 学的“学生成 绩单”后,各 打印一份,不 能手写(具体 格式见附录) 将各项活动所有获 奖名单按学分的多 少汇总,打印一式 两份汇总表(汇总 表名单顺序需与成 绩单一致) 若同学在公布学分补认的个工作日内经查询发现学分未认证或有误在教务处 网站“文 件下载” 处下载 “学生成 绩单” 按要求(见 附录)填写 “学生成绩 记录单”按 一式一份打 印,不能手写 将成绩单、获 奖证书的原 件及复印件 交校团委秘 书处进行审 查核实

附录: (汇总表获奖者名单顺序与成绩单需一致) 汇总表格式 按如下要求制作汇总表: 、要包含活动名称、所有获奖人的学号、姓名、获奖级别、相应得到的学分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若是按项目评奖应把相应的项目也列入汇总表中;若同一个人有两项获奖的,则应该将各项获奖情况以及相应的学分对应填写好。如下是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的汇总表样板,供参考: 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 成绩单的填写要求: 1. 成绩单中原有的内容一律不 得改动,不要将无学分的同 学的名单删除,应完整地下 载,也不能用自己制作的表格,其中内容一律不可以手 写,要打印的。 奖项 姓名 学号 学分 一等奖 李泓寰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二等奖) 李武强(两个作品) 幻影显示屏(二等奖)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二等奖) 庞伟聪

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全校本科2010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全体2010级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XX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XX 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签署《XX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0级本科生参与第二课堂相关活动名单公示:3月22日 学部学院负责人第二课堂申报培训: 3月24日 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外国语学院 4月8日8:00至4月9日18: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管理与经济学部 4月10日8:00至4月11日18:30 数学科学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4月12日8:00至4月13日18:30 创新实验学院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4月14日8:00至4月15日18:30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 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 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 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 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 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 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 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 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 1、基本学分要求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2、必修学分 “读百本书活动”是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书籍种类和数量的阅读,并写出读书心得。必读书2学分。 3、选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第二课堂选修活动项目中,选择参加部分项目,获得至少5个学分。选修活动的学分计算标准见表1。

AA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AA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我校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普遍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培养,提升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自2012级秋季入学的本科生开始实施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条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两大模块组成。“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均不少于2学分,第二课堂总学分要求不少于4学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获取的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经教务处审核后,“创新创业学分”超过规定的2学分后多余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至多冲抵公共选修课2学分。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项目(名称、内容)重复获奖或取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就高记取第二课堂学分,得分不累加。 第六条已计入其他学分的课程和活动项目,不再重复记取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构成与认定办法 创新创业学分由竞赛类、科研成果类、创新创业活动类、创新创业课程类、技能考核类、学术交流类、其他类等学分构成。

第七条竞赛类学分 认定说明:

1. 国家级及省、市级学科竞赛学分认定范围为:(1)教育部、财政部发文资助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2)AA市教育委员会发文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 2. 国家级及省、市、区级创业大赛学分认定范围为:国家及省部级以上单位、地方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 3.校级学科竞赛、创业大赛学分认定范围为学校发文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创业大赛项目。 4.学生参加同一竞赛项目、在一次赛事中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5.完整参赛证明由学院开具,教务处或学生处、团委认定。 6.国际比赛获奖一般情况下等同国家一等奖,其他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条科研成果类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2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年4月1日~4月8日 认证网址:10.255.196.11(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①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1学分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践,2学分 ②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0.5学分,共 3.5学分 ③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一个2分,共6分 ④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一年一届一次2分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16分!一下就达到了14学分,轻轻松松~~~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容~ 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 级。院级奖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纸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明并上交。 6.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难以PS。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传媒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目录 1学生登录 (2) 1.1修改密码 (2) 1.2学分申报 (3) 1.3学分申报查询 (4) 1.4学分认定表打印 (5) 2部门教师 (6) 2.1 教师登录 (6) 2.2密码修改 (7) 2.3学分审核 (7) 2.4审核结果 (8) 2.5学分审定 (9) 2.6审定结果 (10) 2.7 查看本部门审核工作量 (11) 3学院老师 (11) 3.1 教师登录 (11) 3.2 密码修改 (12) 3.3学分审核 (12) 3.4审核结果 (14) 3.5学分审定 (14) 3.6审定结果 (15) 3.7查看本学院审核工作量 (16) 3.8 查看本学院学生历年申请情况 (16) 3.9 查看本学院学生通过率情况 (17) 3.10 文件下载 (17)

1学生登录 学生打开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后,出现如下图所示界面,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000000,角色选择学生,即可登录系统。(第一次登录系统后请修改自己密码) 1.1修改密码 学生登录系统后,出现如图所示的主界面,

在右上角点击“修改密码”,即会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图所示,输入原密码,并输入新密码两次就能修改密码。 1.2学分申报 在主界面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即会弹出学分申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项目名称输入框右侧点击“”,弹出项目列表信息,如图所示,如果项目对应多个审核部门,学生可以选择被审核的学院,然后点击“下一步”,在选择项目后学分申报信息会出现该项目需要填写的字段,带“*”标志代表该字段为必填,在“申请学分”处可以查看相应项目的最高学分和最低学分,填写完信息后,点击“提交”,弹出确认对话框,单击“确定”后申报成功。

浙江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浙工大教[2007]42号) 第一条为了实现学校精英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07级本科培养计划原则意见》,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取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第二课堂的认定范围为: 1.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活动或项目; 2.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或项目; 3.学院组织的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1.校级及以上各级别学科竞赛: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各类竞赛。有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电子商务竞赛、财会信息化竞赛、外语演讲竞赛、机器人竞赛、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学院组织的专业竞赛等。 2.校级及以上文体竞赛; 3.校、学院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 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5. 论文与成果 6. 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认定程序: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由学院负责统计和审核。学生在第七学期第十周到十五周将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材料(各种证书、活动通知、获奖证明等)及第二课堂学

分审批表由学院审查并统计所得学分,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存档保存,各学院负责将学生所得第二课堂学分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各学院应把每次活动的得分情况及时公布,以便监督。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对三次以上者,报学校教务处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7级全日制学生(专升本除外)起实施。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范文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 施细则 1

关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暂行) 各学院团总支: 为具体实施《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第一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 第二条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精英杯”基础学科竞赛、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开发转让等。 第四条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转入学校的转

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第五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及项目开发所得分值表:

第六条科技节(周)指由学校、学院正式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学术科技类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科技文化活动。参与者以获得科技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学分,记分标准参照第五条竞赛类评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1500字以上总结性专题报告的记0.3分。 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第二章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 第八条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第九条校园文化活动包括面向学生开展的全校(院)性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演讲、征文、辩论、展览、书画、摄影、文化艺术节、重大文艺演出等活动,学生发表文章(作品),参加大学生艺术团以及其它学生社团等。 第十条文体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相应学分。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山东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

山东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 及替代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课堂成绩单采取学分式评价方式,学生需在弹性学制内修满8个学分方能申请毕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设上限。 一、学分认定内容与标准 (一)“社会责任”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社会责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支教助残、爱老助老、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校内外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接受军政训练、服兵役、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等体现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1 社会责任学分计分标准 说明:“见义勇为”一般指为由公安部门认定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二)“创新能力”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能力学分主要记录学生课外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自主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2 创新能力学分计分标准 说明:同一项赛事学分不重复累加,只按最高成绩计分。

(三)“实践能力”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能力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寒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的经历或获得相关荣誉情况,以及参与校内外其他社会工作等的经历和表现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3-1 实践经历学分计分标准 说明: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累加记分。 表3-2任职经历学分计分标准* 说明:1.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1学期且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兼任多项职务的,第一职务按满分计,其他职务按折半分值累加。任职加分可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定浮动,一般为建议分值的 0.8~1.2倍。 2.辅导员助理以学生工作处聘任名单为准。 3.学生助理岗指人力资源处聘用的管理岗位学生助理,工作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4.学生常代会按学生会对应级别加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