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根据浏专治组办发〔201x〕x号文件精神,为从严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决定从201x年8月起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七大行动”和全市脱贫攻坚“2+14”政策支撑体系的全面实施,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对我单位所联系扶贫村和扶贫户的扶贫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重点查处和纠正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

重点查处对扶贫工作人、财、物保障不力,落实扶贫政

策不坚决,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等问题;在开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脱贫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

2、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重点查处驻村工作队员不驻村或者驻村时间达不到要求,对村社区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掌握不够,驻村日志造假等问题;帮扶干部挂虚名,上户走访做样子,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贫困户的情况不掌握,帮扶方式图简单,以送钱送物代替帮扶,帮扶手册填写不实等问题;帮扶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等突出问题。

3、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

重点查处在帮扶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以及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小官大贪”等突出问题。

4、查处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

重点查处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和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中贪污贿赂、弄虚作假、克扣群众钱物、拖欠群众钱款以及乱摊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专项工作从2017年8月开始,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同

步实施,通过全力排查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重点问题、查处问责违纪违规人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度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一)全力排查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自查的问题清单,结合省、市督查反馈的问题线索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梳理排查出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各种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台帐。

(二)挂牌督办典型问题。对本单位排查的问题线索进行查纠,对市纪委转办件进行重点查办,建立问题线索和重点督办件核查情况月报制度。

(三)查处问责违纪违规人员。严格落实《浏阳市脱贫攻击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在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查处问责。

(四)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适时对上级和本单位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扩大监督执纪问责震慑效果,“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深度剖析问题根源。针对全市脱贫攻坚中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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