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过关经验

司法考试过关经验
司法考试过关经验

1

司法考试过关经验(含复习时间安排、各科老师推荐、注意事项)

复习时间安排:

我从2010.3.8——2010.9.8复习半年整,复习一共进行了四轮。

第一轮:3月8日—5月29日

这一阶段将所有考试科目都看了一遍,打打基础,此阶段复习流程:法理学----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经法----三国法,至于宪法、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觉得是记忆性的,太早看会容易忘记,所以放到第三轮开始看。我看的是三大本、考点精讲、指南针的法条。此外,我还听去年从买来的录音,对打基础还是挺有帮助的。

第二轮:5月30日—6月30日

这一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把原来看过的三大本以及考点精讲复习一遍,看相应法条,背各科知识点。同时,也听老师的录音。此外,也要勤做题,我买了白皮书,可是听学姐说错误率高,所以就放弃不做了,我买了新华考资历年真题,边复习边做,可以帮助巩固也可以知道考试究竟会出哪些题型。

第三轮:7月1日—8月1日

这一阶段主要就是听各科老师的录音以及做历年真题,历年真题我做的是一套一套的那种卷子,做历年真题是按考试的时间来的,尤其是卷四,大家一定要自己动笔写,才能有更快的提高。当然,除了听老师的录音,也一定要复习老师的讲义,对于重点科目,建议最好背讲义。(宪法、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定要背,相对来说,背出来了就可以拿到分数了,比如民法和刑法等科目,即使把知识点背了滚瓜烂熟,也未必能做出题目)

第四轮:8月1日—9月9日司考最后两个星期,我的时间安排是这样的:8.26-8.27 民法;8.28-8.30民诉、商经;8.31-9.1 刑法9.2-9.4;刑诉、行诉、行政法;9.5-9.7 理论法学;9.8-9.9 查漏补缺

主要就是复习下各科的讲义、书本、法条、历年真题(速度比较快的看,对于重点知识点再着重记下),另外,这一阶段会有许多所谓的考前押题班,我也挤时间听了行政法、刑法的押题班,三国法和民法也听了一点,考好后觉得大家真的没有必要去浪费时间听,这些所谓的押题,我在考场上没有碰到,个人认为,大家还是按照自己的复习计划看书比较好。

各科老师推荐:

民法:第一遍听的是2009年张翔老师万国的系统强化班、第二遍听的是2010年段波老师的系统精讲班,后来在第四轮复习时,对于一些重点知识,有针对性得再听一遍段波的讲义。张老师和段老师都讲得不错,段老师对于一些考点的把握也很到位,上课也幽默,考场上做题的时候,觉得听这两位老师的课真的是正确的选择。

刑法:第一遍听的是2009年陈永生老师的强化班,第二遍听得是刘凤科老师,第四轮复习,又把刘凤科的讲义完完整整听了一遍。PS:很多人多说听韩友谊的足够了,我没听过韩友谊的,但是觉得刘凤科的课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深的,虽然我是法本的,可是仍觉得他的课有些吃不透,所以做题时仍然遇到了阻力。其实刘老师讲得挺好的,如果可以完全理解他的理论,肯定能考出高分。而且他是出题人的弟子,能把握命题方向一些。

行政法、行诉:第一遍听得是林鸿潮老师的,觉得他讲得很幽默风趣,浅显易懂,适合打基础,后来第四轮复习时,又听了季宏老师的考点串讲班(当时听了大受打击呀,觉得快要考试了,可是自己怎么还有这么多不懂的),季老师讲得深些,知识点归纳的也很到位,有助于巩固理论,所以复习行政法林鸿潮+季宏可是黄金搭档哦,呵呵。

刑事诉讼法:我听得是汪海燕老师的课,觉得还不错,讲得很有激情,汪老师上课一直强调要看刑诉法条,我看了一些没坚持看下去,所以今年的刑诉题还

是把我难倒了,大家吸取教训呀!

商经法:推荐张海峡老师,我听了两遍的商经法。张老师的课也是很有趣的,时不时还会冒出一些“段子”,活跃气氛。当然,我考场上做题时也觉得张老师对于考点的把握非常精准到位!很谢谢张老师!

三国法:推荐扬帆老师(是女的扬帆老师),声音好听自然不必说了,考点把握得也很好,考试的时候觉得这位老师实在太棒了!

司考期间其他注意事项:

1

PS:如果有任何关于司考的疑问,比如说参考用书的选择、听老师录音的时间安排,请留言,我都会尽快回复哦

2

司考之前要思考(司考年年考,年年进步却不大的朋友,请看!)

有很多人考试复习动力不强,意志不够坚定,复习时间一长或一遇到困难就不能坚持下去,导致司考功亏一篑,是因为他没有思考,为什么要考司考,找不到坚持下去的动力。解决办法:每次复习前,好好想一想以下几个问题,并在心里默念:

1、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考?

为了改变现状,创造美好的生活,为了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为了提升自己的职位,实现更好的事业愿景,等等。需要明确你为之奋斗的强有力的理由,那么辛苦是为了什么。可考可不考,考好考坏一个样的人,容易放弃。

2、如果你考不过,你的人生会如何?

继续这样的困苦、无奈、原地踏步、没有提升、做不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甚至更高的职位,无法从事自己心爱的事业,只能停留在较低的职位(做书记员、内勤或行政职位),被人笑话、辜负亲朋好友的期望……等等,什么最痛苦,就想到什么。

然后再想想,自己考过了,会怎么样?

得到亲朋好友的赞许、同事的羡慕和尊敬,领导的重视、培养,脱离单位的底层,工作/职位/事业的逐步提升,收入的增加,生活的改善……

什么让你感到快乐幸福,你就想到什么。

3、司法考试是怎样的一个考试?你将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它?

4、态度坚决的说:我绝对不做那些没有追求、不思进取、半途而废、喜欢抱怨、总为失败找理由,不为成功找方法的人!

5、我要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取得什么样的结果?

回答完上面的问题,参加司考的动机就很明确了,整个人就充满了动力和干劲,遇到困难时想想上面的问题,也容易坚持下去。

第三、结伴复习,通过小组讨论方式锻炼法律思维

(重点推介,效果非常好)

我单位有位同事,2009年也是390多分通过,对单位年轻的考生很热心,每天早上一有空利用40分钟左右时间就带着我们找个会议室去念重点法条,然后围绕考点进行案例式的提问。刚开始我们都跟不上他的思维,很多问题回答不了,搞得当时很紧张,颜面无存,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一点都不牢固,回去之后就查漏补缺。

考友组员之间做题发现有经典的题目,或有疑难问题解决不了的,就拿出来

考对方,对方答错了自己对题目答案进行讲解评析,尽可能去说服对方,或者大家一起讨论,谈谈自己的解题思路、知识点的把握等等。这种方法对于提高法律思维、逻辑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是非常有帮助的,提高能力和应试水平特别快。结伴复习,还可以相互鼓励、监督和竞争,保持良好的复习状态。

这个方式要求比较高,需要有一个知识面比较广、复习比较到位、思维敏捷、口头表达能力较强人。不然,出个题目大家一起讨论,谁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谁都不服谁,那也比较难开展下去。

有人带动,效果是非同凡响的,比自己闷头看书要好一万倍。所以说,我一直都是心存感激的。在此,谨借此文对“新华考资”表示衷心的感谢。

3

关于报班的问题,我的几点建议

在得知了我的司法考试以420分的成绩通过的消息之后,心情很是激动,也许很多人会说这个分数并不算高,但作为一个二本大学的边缘法学的学生来说,能够得到这样的成绩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更为重要的是,我终于有底气来八一八报班那点事,真诚的希望正在复习司考的学生们相信自己,不要相信什么“救世主”,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原本打算把我为什么会有这些感悟的缘由也向大家介绍,不过怕耽误大家时间,于是决定把最重要的先告诉大家,如果大家有什么具体的疑问,我再进行解答。(我虽参加了培训班,但没上多久,我和同寝的研究生姐姐就果断决定再也不去上课了)

一, 不提倡报班的几点理由

1.价格过于昂贵。

同学们往往喜欢报那种全封闭的班,那种班一个暑假下来,学费+住宿费(入住后空调的电费要另外付)+餐饮费+生活用品支出》1万。我今年暑假进的那个班有优惠,我只要付住宿费即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将近用了6000,在外面吃饭毕竟不比学校食堂,一顿下来7—8元总是要的。

然而这笔钱在我看来是完完全全可以省下来的,这在后文中我会说到怎么省。

2.师资力量无法保证

所有的培训班在做宣传的时候都会拿师资和通过率说事,但是可以告诉大家,只要你报了班,师资就反而没有保障了,因为现在培训班这么多,每个培训机构都会花巨资去请一两个著名的培训老师来讲课,而这些著名的老师毕竟有限,所以报了班只会得不偿失,那些好的老师,要么是这个阶段来了,下个阶段就换老师了,要么就是宣传中的老师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就例如我今年暑假所在的fd培训班,在来我们学校宣讲的时候拿李红勃(讲法理的)老师撑的门面,宣讲的试听课上,许多学生都觉得李老师真的很好,但是我在培训机构一个暑假,李老师只是在对任何人都免费的培训班宣传公开课上来了两天,后来就人影都没见过。

那些好老师没来也就算了,更可恶的是他们拿一些混日子的老师来凑数,我们那里有个刑法的老师,还是中国最著名的政法大学的老师呢,讲的课实在是让人无语,最后被诸多学生联名弹劾。听同学说其他学校还有直接在课堂上就把老师赶出去的情况。

然而这个问题,如果你不报班,完全可以解决,你可以不花一分钱,但想听谁的课听谁的课,对了,就是网上下载资料。现在有一些网站更新很快的,到新华考资网站能够下到最新的音频和视频课件。而且,并非所有的课都要听今年

的音频,去年的音频也可以听,也可以去看去年的视频,完全麽有问题。

3.没有自己消化的时间,填鸭式的教学

我们班那些上辅导班的人都觉得,一天课上下来就是累,回来以后什么也不想干,天天打疲劳战,其实老师上课的内容并不是那么的系统,就算是听完了,也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记忆和练习,但是上课占据了你大部分的时间,大多数人没有时间去记忆一本又一本,纷至沓来的讲义,连记忆都没有时间了,就更不用说做题了。大家都知道真题很重要,可是报了班以后根本没有仔细研究真题的时间。

4

迟到的经验。455分,讲讲我的司考经验,主要是各科老师的推荐

司考过去很久了,分数也出来了,喜悦仅持续在得知分数的19号晚上,没有大喜大悲。今年我们学校的通过率很高(我是法本),比我分数高的人大有人在,我四卷成绩是 104 117 116 118,总体是满意的,比我自己估分也高出三四十分,当时我前三卷是估310左右的,第四卷估了100分,主要是社会法治理念和最后一道论述不知道怎样评分。

司考过后,就忙着准备公务员、找工作,很少上网了,前几天一个研究生学姐司考没通过,就问我的经验,我就整理了一些各科老师的推荐给她。想着我在新华考资上得到的那么多有用资料,也应该回报下他们啦。我把这个网站推荐给

了我的师兄师姐们,昨天他们已经在这灌水了,呵呵。

关于各科老师的推荐,是我听了众多老师之后的总结,想当初我4G的mp3都装不下,当时也是无头苍蝇,都想听听。但这只是仅一家之言,欢迎大家推荐更好的老师!!

民法:第一轮—李仁玉(法理透彻,适合打基础)第二轮钟秀勇(张翔也可以)冲刺王利(尤其是讲义,他在三校讲课)【因为李仁玉的带有地方口音,普通话不标准,一开始听会累,所以我都是走在路上听他录音的,脑子清醒,其实我很多录音都是在路上听的,mp3是学生的必备品哈。平常看累了听音乐,有时也听着录音去散步,这样效率也很高的】

刑法:韩友谊(基本上听他一个人的就够了)习题可以做刘凤科的188题,但是讲解要听他录音

民诉:郭翔(一人足够),三个阶段都听他的

刑诉:汪海燕(很不错,前2个阶段都可以听他的,讲话风趣,利于课堂记忆,很好),第三个阶段可以听刘枚,她善于从一个知识点出发串联整个刑诉或者民诉,所以第一个阶段听会很累,跟不上,但是到后期听就很不错了,讲习题时能把主要知识都讲到,但是她声音很温柔,要高度集中,否则容易犯困行政法:林鸿潮(第一轮要多听几遍,他口诀很好的,讲课也风趣),之后你可以听王旭的,很不错,内部消息也很多

三国:杨帆(女),一个人足够了

商经:张海峡(口诀比较好)王小龙(讲的很细致,适合打基础)

法理:陈景辉

宪法、法制史:淳于闻(我是听09年的,因为他10年好像没有讲课,讲的很不错的),宪法也可以听林鸿潮的

论述:王旭(当时我听了几个人讲的,最后觉得还是王旭的在拓展思路方面比较有用),最后阶段可以下载陈璐琼的模板,背诵下基本问题不大的真题方面:建议买新华考资的真题解析,这是权威的。张能宝的那套错误很多,而且解析都是粘帖法条。(我绝对没有做广告的意思,我跟他们没关系哈)。

写的很零散,关于心态什么的,有很多帖子写了,而且都是肺腑之言,对大家帮助会比较大,我自己心态一般般,也不擅长写。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我上网的话就会回复(最近还是在忙碌找工作的事,司考通过帮助还不是很大,汗!!)

5

纪念司考,感恩思考吧,应届毕业生司考经验谈

2010年11月19日,通过声讯电话查到了我今年司法考试的成绩,406分,当天的我激动万分,久久不能入睡,前一段时间还在想象着自己没过的话该怎么安排自己以后的生活,短短的休息了几个小时后,上普法网再次确认,千真万确,兴奋之余,总觉得要写点什么,纪念自己两年的司考人生路,第一次是大三时考的,以349落榜,也希望给有需要的朋友有点启示,足矣!

谈谈自己的经验,首先是心态要摆正,想要过司考,心态很重要,要知道司考有一定难度,但是却并非极难,认真的准备,踏实地复习就一定会通过司考。

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我认为得总共花累计到6个月的时间,每天学习8小时以上。准备时间不得少于3遍,越多越好,越精越好,多思考,最好做到熟能生巧。

选书:关于选书我今年总共买了三大本、专题讲座、张能宝及新华考资内的真题、辅导机构的提纲(新华考资都有免费下载)、指南针的法条、三校名师等培训机构出的模拟卷。

法条:个人觉得法条至关重要,要尽可能多看多理解。

三大本:三大本可当字典看,碰到不懂的地方去翻一下,遇到有争议的地方可以作为参照物。

真题:司法考试真题要多看,我个人看了5遍张能宝的题(含新华考资司考题库内的)。

练习:勤做练习,我刚开始做司法考试题库,后来觉得对着电脑做眼睛吃不消,就买各个学校出的模拟冲刺题,像万国、三校、海天、众合的,其他的也就不买了,一是要花钱,二是书的质量也参差不齐,通过做一些高质量的题提高自己做题目的感觉和技巧,但是我认为最好的题目还是真题,在真题满足不了你的需求时可做一些高质量的模拟题。

多总结规律:不光要多看,多读,关键是要找一些规律,多总结规律,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

还有最重要的就是要切记司考就是一个不断重复的过程,只能嫌看的少,不能嫌看的多,重要的知识要反复看,一些偏的知识点可以按自己的兴趣安排,用零碎时间记忆。重者恒重,大法的基础一定要打扎实。我今年过就是因为诉讼法看的多,这是最没有争议和好拿分的,一定要把握住。民法、刑法、行政法往往

会有一些争议,但是所占分值并不大,我的观点是以法条为依据,有争议的地方把法条熟记下来,就基本上可以应付司考了。在整个司法考试中,争议毕竟占少数,要懂得放弃,司考从某种程度上是放弃的艺术,抓大分,好拿分的放在自己口袋里,抓扎实了,一些奇怪的题目就可以放弃了。

到后期,越要熟练应用放弃的艺术,最后一个月,实在看不懂,记不清,又不是重点内容的可以放弃,记住只要拿到60%的分数就可以了,当时我做题目给自己的目标是单选最多错10个,多选最多错20个,尽管在练习中大多时候没有完成目标,但是在2010考试中圆满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卷四有时间也要多做一些练习,防止在考试中不熟悉,没答主观题的感觉而导致时间不够用。

天道酬勤,持之以恒地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终究会金榜题名

更多:司法考试经验,让在司考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6

推荐几个司法考试老师

今年复习时间不够,我只听了李建成绩出来前后一直都在找工作,一直想把自己认为好的司法考试培训老师列出来,也没时间写。国考过后今天下午算是忙里偷闲,写了一写,权当是为找工作积攒人品了。以下我推荐的所有老师的录音讲义

都可以在新华考资下载到。

我的司法考试大抵经过三轮复习,除去最后一轮都是做真题和各种压题材料不算,没有看过一本法条,没有看过一眼“三大本”,全部都是凭借录音和讲义,自己感觉这种方式对于突击复习司法考试还是比较有效的。除去刑法、民法和法学理论只看了一轮,其他科目都听过两位以上老师的课,把好的拿出来给大家推荐一下,供以后复习的朋友们参考。伟的系统强化班。有一起复习的同学认为张翔老师讲的更深入浅出,适合第一轮复习,而且讲义也更系统。

刑法学:韩友谊

因为本身自己是学刑法学的,所以复习时有些托大,只复习了一遍,但韩友谊讲的确实有水平,不过今年他的分则讲得比较粗略,不知道是不是万国排课的原因。如果明年分论讲的仍然比较赶,那大家就着重看一下他的讲义,他对分论部分的总结很精辟,相对于浩如烟海的总论,掌握了分论更容易拿分。

民事诉讼法学:房保国

相对于以常英、杨秀清等老教师为代表的“学院派”民诉法授课老师,我更习惯房保国和郑其斌的讲课方式。善于总结重点难点,让考生在把握考点时更为轻松。相对来说,郑其斌讲课讲得更好,而房保国的讲义做得要好一些,所以我选在第

一轮听。

刑事诉讼法学:谢安平

因为找工作的缘故,这几天我又把老谢的录音拿出来复习了一下。得出的结论是“老谢一年不如一年”,不过谢安平老师的讲义做得确实不错,知识点和法条罗列全面系统,适合第一轮复习。今年的刑诉考的很细,以往的“二八定律”基本用不上。如果光复习重点,而摒弃了一些基础内容,是要吃大亏的。我自己就在这上面栽了大跟头,刑诉多项选择做得惨不忍睹。

商法学与经济法学:王小龙

王小龙老师的讲义虽然不能说完美,但至少在简洁和全面中间达到了平衡。王小龙老师的授课风格简洁,不说废话,中间夹着黑色幽默。但讲课语速稍快,如果不全神贯注,恐怕就得翻来覆去地鼓捣播放器了。

国际法学:段庆喜

段庆喜讲课很不错,简洁明了又不乏幽默,但今年可能是时间安排的缘故,到后

面越来越仓促,但他的讲义详尽,是相较于杨帆(女)老师更适合第一轮复习的

主要原因。

第二轮:各辅导机构的第二轮都将串讲作为主题,所以,我在复习第二轮五个科目的时候,选的都是长于总结归纳的老师。

理论法学:强烈建议大家把淳于闻的资料拿出来再进行一次。

民法:李建伟

司考届大牛,终于出现了。他的讲义较乱,如果不配合他讲课的话根本进行不下去。他的讲课适合第一阶段民法复习之后仍有余力的同学抢占民法得分高地,志

在400+的同学用。

刑法:陈永生

一个善于归纳的老师,讲课风趣,也不难懂。只是他的观点跟韩友谊老师有部分冲突。不过大家也知道,刑法学这个东西在司考领域向来是观点林立,所以不必深究。除此之外他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辅导老师。

民诉:郑其斌

讲义做的不好,但讲课极富感染力和穿透力。如果想及格就好,听郑其斌的话,

他会满足你对民诉的所有要求。

刑诉:汪海燕

对他的评价,一切参照郑其斌。他俩的课倒不难懂,但讲义太过简略,所以放在

串讲阶段。

行政法:林鸿潮

还用解释吗?世界上还有比88表更像串讲讲义的东西吗?

商经:张海峡

有人说张海峡是学者型的老师,全世界的司法考试考生就都笑了。张海峡的讲授风格于身陷第二轮复习杂乱无章商经法条中的你来说,无疑于雪中送炭。记住他的各种口诀,伤神经的法对你来说就是提分良方。

三国法:杨帆(女)

如果只想得百分之八十的分,那么,杨帆老师完全能满足。讲义极其简明扼要,

绝对适合知识点的串联。

7

我的司考经验。关键词:381分,法本,低成本,两次过。

准备工作,别人说过的我尽量少重复。我只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端正心态。诚意正心是儒家八纲目的最先两条。不要相信那些什么非法本无基础随便看书两个月过的帖子。发那些帖子的人,我想只有三种可能。

1装逼卖萌

2误导后来考试的同学

3装逼卖萌的同时误导后来考试的同学。我考了两年,过之前过之后我都会很认真很虚心的告诉每一个来请教我司考问题的门外汉和学弟学妹——至少复习6个月,有系统有强度有逻辑的复习不能低于3个半月。一天不能少于6个小时。说到看书时间,我在这里鄙视下自己。其实我自己的极限值很低,连续看1个半小时以后必定走神,一天看7个小时以上,后面的内容就会模糊扁平,效率会下降到近乎0。我也知道,自己要是一天能看12个小时,肯定不用考2次,甚至能顺带考上北大的法学研究生。

但我推崇老子所说:吾所以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何患之有。我之所以很多事情做不到,因为受我自身条件的限制。我也想随心所欲,但是我不能脱离物质的限制。老子的思想有一种古朴的辩证唯物主义特色在里面。我的极限就是7个小时。我宁可用拉长复习的周期来加大整体的强度,也不会搞3个月的突然袭击。这就是我的看法。所以端正心态是第一件要做的事。

二、物质准备。

这条主要谈我自己讲到的低成本。网络深刻的改变人们的生活。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第一大特征。放在5年前,我可能将不得不承受极高的物质代价,才能

有机会迈进司考的考场。但是2010年的今天。我们不用这么纠结。WEB2.0时代改变了一切。成本可以控制,连两次的报名费500元在内。我总共花了大约1000块就通过了司法考试。想知道如何控制成本,请记好我的方法:1将新华考资网资料分享那个栏目加入收藏夹,申请一个新华考资的ID。到备考之时每半个月上去扫你需要的资料。这是最最重要的一条。不多讲,想控制成本就照做,你会懂的。

2找一家便宜的复印店。既然听老师讲座,就一定有很多配套的讲义和材料。我所有的材料都是在学校印刷的,打印店很给面子,双面的一张纸要一毛二分,我全部阶段的讲义印下来订成一本,也就30多块钱,这是我复习的主要资料。双面的节省重量也节省成本。所以便宜的打印店很重要。哪怕一张纸省下2分钱,全部讲义印完也是很可观的一个数字。

3文具方面,两支红笔两支绿色的荧光笔还有就是黑色的碳素笔了。不同阶段用不同颜色的笔写写划划,还是很有帮助的。你会发现反复画,划到最后,重点和不懂的其实就很突出了。总共投入也就20块吧。

算了一下,我这边的开销就是三大本35,指南针35,万国的讲座50,一套合众的题目35,一本司法考试记忆通20块(这个没盗版)。再加上所有打印的材料应该在50左右。加上报名费,文具就是500块的纯成本。我两年都是这样考的,第二年过了。比起那些一个培训班就10000+还要租房子住的同学。我的成本只到前者的1/20。这就是我的第二个重点,低成本。

三、复习资料的使用取舍。

考了两年,材料也看了不少。在这里浅谈下我对各种司考辅导资料的看法。

1新华考资的历年真题。分成不同的小块,解析10年的真题。质量极高。答疑也很有水平。。强烈推荐。今年我能通过,很大程度在于正视了真题,这套真题可以边做边学知识。是最重要的资料之一。

2司考记忆通。一个小本本,涵盖了考点的20%左右,很多是很好理解但很难记很容易混淆的考点。推荐搞一本,考前两天看看法制史版块,能够快速得5分。

3三大本,不多说。个人认为必看的只有第一本。因为卷一考点分散,任何点都能出题,这种毫无重点的考察让我很头疼,导致我两年卷一都不及格。所以

推荐大家三大本一定要有,拿来当字典用。也给心里垫底,但最重要的价值其实是卷一,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每年卷一开篇就有5题。我倒是两年都拿满5分了。

四、复习的方法。

只有三句话。

1多砸时间,见仁见智。

2名师是名师,不能替你考。

3真题法条讲义的唯一作用是帮你换分。拿不到分的复习就是无效的复习。

五、考试的整体感悟。

两年时间一路走来,多少辛酸只有自己清楚。第一次考,头天晚上紧张的没睡好,第二天吃完早餐,听着贝多芬的第五交响乐第四乐章上的考场。当然那两天是很难忘的。我连那两天吃的什么,现在都还记得。司考就是这样奇怪,当一切过去,本以为会风轻云淡,但那些深藏在记忆里难忘的岁月总会不断涌出你心头。记得看考场,记得考完给朋友们打电话,记得第一年考完破天荒打了次的回学校。一路上和一个很好的朋友谈人生谈理想。还记得我当时极力劝解让他去考公务员。现在果然我们一个考上了公务员,一个如愿做了律师。这些岁月肯定将永恒的铭记在自己心里。

透露一点自己估计的信息。我所在的这个城市,今年大概有7800多人报名6500多人实际参加考试。

通过580多人。我自己估计的通过率为8%-10%之间。肯定不会超过10%。以上数据为A证

骗人死全家。

这个帖子给我自己。也给大家。

其实对于司法考试,我最大的感受可以浓缩在下面这一句话里。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8

10年零基础一次364通过司考,简明扼要的经验和拿证后的体会

早该来写经验,但是这一年多我过得不轻松,事情很多,耽误了,现在写下:我年前动心想司考,到4月20多号,开始密集全职复习。这之前就是反复看经验贴,找最合适的教材,偶尔听讲座,比较随性。

总之,我做的工作如下:

万国基础讲座听了一遍,对照讲义认真做了笔记。强化捡着重要的科目听了好像,没有全听。

万国讲座书,看了一遍,做了笔记。

新华考资十年真题做了一遍,总结了正确率。

商经吧还是什么来的看了一点点法条,基本还是看万国那套讲座书了,我比较不爱看法条。

考前万国突破100分,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吧,那套比较薄的冲刺书,基本看了一遍,极小的科目没看。

各种总结和最后押题,打印了,看了看,背了背。

个人复习体会:讲座针对没基础的是很好的入门,但是长足的进步还是在看书上,我比较爱看新华考资的电子书,感觉真正提高还是这一步。真题是全面巩固。基本是看书加真题,不放心考前来点冲刺,保持知识热度。基本就这样了。

我考试有点发挥失常,民法看错时间了,和我一起复习的,零基础,考了380。

我是绝对零基础。看书真题最重要。看书加快速度,多过遍数,一遍看多慢也不会搞的多扎实,过程中感觉不大透的可以先姑且,注意推进进度,多过遍数,有时候参透和记牢需要时间和反复强调。押题是浮云。

拿证后的感受:这不是一个能改变自己命运的东西,这只是一个非常之基础的东西,社会竞争激烈,得到一个基础的东西也不容易,这是真的,司考不能说不苦,但是考过也真的无法一下带来什么大转机,除非你已经是不错的大学硕士,司考可以给你锦上添花,或者是公务员,司考可以让你有资格。别的情况,司考也就是能让你有进场的机会,但是进场的人真的很多,一点不比司考通过率高,有证的有好学历的也很多,没证的有别的比证更管用的东西也不少。但是,你还是要尽全力去拿下它,连基础都没法做起来,仰视别人的高楼大厦只徒增悲伤。

其实大家都差不多一样聪明,确实有的人效率更高,记住的更多,但是你只要稍微多努力一点,这点差距就没有了。

可是很多人都不那么努力的,所以你只要再努力一点点,你就既能赶上比你聪明的人,还能超越他们。

我通过司考了,但是并没有去到我想去的地方,所以我又在学习了,我又要准备考试了,比司考难,咋整呢,来这世上走一遭,怎能轻易止步?!

9

《我也终于骄傲地介绍司考经验了!》--我说过我要用这个题目

三年司考历程,说长我不算长,说短但是心里已经不是滋味,因为同学都已经混得很不错了。

第一年是大三的暑假,这是在校生也能参加司考的第一年,我原本没有打算要报考,但是见身边同学都说,怎么也去考一下看看嘛,所以我随了大流。我当时对司考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认识,我也觉得我这一次纯粹是见识见识一下。我的复习时间就暑假的两个月,开始漫不经心的,越到复习后面,我越是发觉,我想过这个司考,很渴望地。但是第一年没什么经验,复习没有抓重点,而且真的是时间不足,完全没有时间复习错题(重看错题很重要!),所以第一年落榜,但是我很高兴,因为我有345分,这也给了我信心。

第二年大学毕业了,2009年的毕业生是最惨淡的一届,这正是金融海啸最恶劣的一年,许多什么专家学者教授等等的人马,都说金融海啸还没见底,还会更恶劣(但其实,2010年的就业不知道多好!),所以我当时的心态是有工作就赶紧做。所以考上了个大学生村官混着,但是这个工作居然很忙!所以第二年没怎么复习,只是听了新华考资的录音,做了一套题,结果成绩306分。

第三年,我下定决心了,一定要过!我从5月开始复习,以听录音为主,我是在职,工作很忙,时不时加个班的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简而精的名师录音来当复习的主旋律。听名师录音,看他们的笔记,用他们非常厉害的口诀,帮助很大。经验都说,司考的复习看书,必须要看三遍,慢慢过滤知识,但是我的时间连听第二遍录音都没有(不过,也得承认,我看书很慢,一字一字地嚼),所以我把重点放在做题身上,但其实做题的时间我也不多,我只是坚持了我能做一遍历年真题,并且有时间把错题复习一遍。其实我复习的计划不是特别好,因为我的执行力不够,通常都不能按计划进行,这是我最懊恼的地方。按日子计算,我是经历了4.5个月的复习时间,但是我每天看书的时间平均起来大概只有5.5个小时,只有晚上有时间看书,从下班回家到晚上睡觉的这段时间。我从一开始11点30分睡觉,一直到12点、12点半……到后两个月基本都是深夜2点睡的觉,就因为熬了这几个月,我转氨酶

都升高了!要是今年我没过司考,我就是双亏了!

简要说一下我的司考经验,我觉得我的经验对那些准备不算充分,在有把握与没把握之间徘徊的同伴们可能有一点点帮助。

1、复习以听录音为主。其实,我认为听哪个老师的录音不是非常重要,只要那个老师能清楚地把那门课的知识理顺、点出重要考点就会很有帮助。具体地:民法——众合的讲座;民诉——郑其斌;刑法——韩友谊;刑诉——王海燕(男);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林鸿潮;商经——张海峡;三国法——杨帆(女);宪法——考试前一个月在学法网下载了资料,用20个表格概括了宪法的主要考点;法制史——从网下下载资料看,这里我强调一点,网上下载资料我还是推荐新华考资和学法网,看人家的浓缩精华;法理——没怎么看;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基本没什么问题,过一遍就能记住,很多是常识问题。

2、习题。我每听完一门课,就会做相应的真题,我用的是张能宝的《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有些题目的解释会对一些知识点进行总结,非常好用。例如罗列出哪些犯罪行为是以法定某罪处罚,哪些犯罪行为是法定数罪并罚,所以,我就能对比记住: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从一罪加重处罚,定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

3、模拟做题。以历年的真题为素材,我只要求我吃透历年的真题,05-09的真题我做了一遍,考试前的三天看了一遍错题。因为之前我已经做了张能宝的《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所以,我做真题错得很少,很多知识点都重复过,分数出来很是高兴,有110以上,甚至有120以上的,当时兴奋滴想,我考三科120的就万事大吉了,呵呵。不过真的上阵考试,肯定没这么高,这个要预备至少20分落差。

我的复习时间不连贯,很零散,而且周末和大假日我都没有利用好,经常有一些不能推掉的应酬,我这样的复习计划和复习进程其实是挺危险的。但是2011年的朋友们,你们要是能有4.5个月的复习时间,每天8个小时,准备应该会是很充足的,记得要制定一个好的计划表,并且保证执行力!

预祝2011年的朋友们顺利过关!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行政诉讼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

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在司法考试队伍中不乏大龄考生的身影,他们所经历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艰辛。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他们的心声吧。 如果有人告诉你,中国男足进了世界杯的半决赛,请不要嗤之以鼻。所谓的不可能都是自己内心设定的,只要你努力坚持并且找到正确的方法,那真是一切皆有可能。我14个月的司考拼搏之旅(第一次2个月,第二次7个月,第三次5个月)最后426分的成绩所达到的难度差不多相当于让国足进4强。 读小学时,老师对我的评价差不多都是:多聪明的一个小孩,可真够皮和懒的。呵呵,我有逃课一个月期末考试算术还能考100+20的奇迹,还有从来没学会汉语拼音的顽固表现,(我学龄前就识字很多,二年级就能自己看三国演义了,读不懂的字就蒙而且绝大多数都能蒙对)更有同班主任吵架把班主任气的嚎啕大哭的壮举。六年级的时候,仓米巷小学给了我一个参加重点中学入学考试的名额,去培训班听了3个月课考完试居然能人模狗样的去当时江苏仅有的两所全国重点中学,苏州第九中学瞎混。 初中和高中好像我很少做过回家作业,呵呵,我们那届苏州市高考状元就坐我前面,据说后来去了硅谷,还曾经被我打成猪头模样。初中时在我妈的影响下喜欢上了游泳,自己捣鼓了两个暑假,居然也像模像样了。不过学的晚,跟体校那帮小子是没法比了。(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别人练了七八年,差不多每天游8000米,我每年游3个月,每次1000米。)所以很是自我满足,业余玩这个,好歹我算最厉害的了。 20岁开始,仗着有强壮的体魄和一点点小聪明,也算走过千山万水,见过纸醉金迷,经历过刀光剑影,直到一场飓风刮来,才知一切都是空中楼阁。回到苏州,也曾无所事事,也曾常靠酒精麻醉自己,最后还是游泳拯救了我。当时我想,既然有大把的时间,我又曾经痴迷过,那为什么不再练练看能到什么水平?以前每次只游1000米,现在干嘛就不能多游点呢?18岁时游不过职业运动员,现在都三十几岁了,干嘛就一定会输给他们呢?爱好和坚持让我重新找回自信,是的,我是纯业余,但我自己练,多研究点资料,多同全国志趣相投的爱好者交流,我也能做的很好,也能赢那些退役后不继续锻炼的运动员。从此我就相信了好莱坞电影里的话——我们常说我们是普通人,其实这只是给我们自己找的借口,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和懒惰。所谓英雄,也就是那些坚持不让自己寻常的普通人。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篇一司法考试经验心得体会 国家司法考试号称为天下第一难考,许多人为此付出了很多艰辛和汗水,可却没能如愿以偿。本人在XX年以402分通过司法考试,为此谈谈自己学习的体会,供广大朋友借鉴。 首先,正确认识司考,保持良好心态。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难考,过关率仅占参考人数的10%左右,但同时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因为它没有像高考一样有录取名额的限制,只要过360分即可,所以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做为考生来说,想要参加考试,就要不怕难,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必胜的信念。尤其是在考场当中,显得更为重要。我想,把它当成是一次学习的结业考试,就会减轻压力,轻松面对。 其次,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具体的行动。参加司法考试也是一样,想考就要下定决心把考试一次通过,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把每一天学习的进度,内容做一个详细的安排,并且要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按时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持之以恒。 第三,把握学习重点,坚持学练结合。对于司法考试而言,明确学习的重点,是至关重要的。重点永远是司法考试的高频点,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所有辅导老师反复强调的。司法考试的重点就是历年来司法考试真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和大纲新增知识点。要把历年真题反复做,反复练,扩展思维,至少要做三到五遍。新增知识点必须做为重点来学,最好的办法是从提前一年开始关心新出台的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出台一部法律,就学习一部法律,养成良好习惯。 第四,注意劳役结合,讲究学习效率。学习是一项脑力劳动,它与体力劳动一样,人的大脑也需要休息。学累了,也强迫自己学习,造成头晕脑胀,大脑得不到休息,会适得其反,其结果是越学越差。相反,坚持劳役结合,在学习时使大脑处于良好清醒的状态,在休息时适当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使大脑完全处于休息状态,一定能保证学习的扎实,记忆的也扎实。在整个司法考试学习阶段,从四月初考试大纲出来到考试,大约五个多月时间,每天时间能保证在每8到10个小时的有效学习,每学一个小时休息十分钟,劳役结合,完全可以通过考试。 第五,选好辅导资料,重在举一反三。除了辅导用书和法律法规汇编外,还要选择良好的学习辅导资料或参加一个好的辅导班。当前司法考试的辅导资料种类繁多,辅导班众多,各式各样。本人比较看好的辅导资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试重点难点疑点精解丛书》,重点突出,学练结合,函盖近五年的历年真题及其讲解,并有大量摸拟习题和配有解析。同时要有一本法律法规汇编,最好是司法部指定的,里面没有标明重点法条,有助于你自己标注重点。在学习当中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一道习题,要把相关的知识点都弄懂弄通,从而达到做少量的习题学会一堆知识点。 第六,选择学习方法,夯实基础知识。一个良好的学习方法,会极大的促进学习成果。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就等于走向成功的一半。通过不断的学习,把基础知识夯实,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我的学习方法一是用二到三个月时间阅读教材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做历

(新)环境保护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1) 3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答案】C (2010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2008年) 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答案:C (2007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D (2005年)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答案:B (2004年) 27.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C (2003年) 17.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写在前面 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 非常感谢备考途中那些分享资料和传递经验的人们。如今,我也想将自己一路走过的经验和教训讲给后来人,以期帮助更多的同学,于是有了以下洋洋洒洒的一万三千余字。闲来无事的同学来看看吧。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分别为司考必备资源、老师和教材的推荐、学习目标和计划、学习方

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 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没报辅导班的原因是我感觉网上已有的资源已经足够使用学习了。自从14年厚大开创免费课堂之后,华旭、指南针等机构也纷纷效仿,将名师授课录制成高清视频音频上传各自网站供广大考生自主学习,考生只需购买自己所跟随老师的讲义即可同步学习,新成立的瑞达也是这种模式。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加上考友公益分享的资料,应对司考足矣。只要自制力不是太差,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家或者学校都无所谓。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历年司考真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司法考试425分通过经验总结

本人今年大三,是一个在非一流大学法学院念法律的孩子。刚刚查好分数,自己卷一105,卷二101,卷三122,卷四97,总分425过了。 于是,想把过去一个个日日夜夜的复习经验和复习心得写成一篇小小的文章,像学法网上曾经传授给我的那些经验文章一样,能给下一次的考友们一点点指明方向的帮助。 一、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在具体介绍我的复习经验和教训之前我想先喝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对几个战略问题的看法,我觉得,只有这些问题你弄清楚了,再继续走下一步才是有意义的: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这个问题在真正开始决定复习之前就一直缠绕着我,围绕着我,让我无法安心。随着身边很多同学一个个的报了名,我也越加不安,有冲动想花上好几千,甚至上万给自己吃一颗“安心丸”。最终,我没有报班。 我在这里给到大家的建议不是一句话必须报班或者绝对不要报班。我结合身边报班,不报班的同学的复习情况和考试分数,我给大家列一下报班的好处和不报班的好处,什么样的人更加适合报班,什么样的人不适合报班吧,大家可以自己对号入座,结合自己决定。 报班的好处:(根据报班的同学的说法):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2000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14、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行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成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卷三68、在我国,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属于国家所有? A、水库中的水 B、具有科研价值的化石 C、矿藏 D、林地 【答案】BC 71、在我国,下列哪些对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 A、用材林的林地使用权 B、狩猎权 C、捕捞权 D、采矿权 【答案】AD 2002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I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答案】C 13.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

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 司考考试心得体会(一) 一、两次司考的总体感受 对于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近两年,随着的提高,有人质疑司法考试“中国第一考”的地位和性。我个人认为,高并不能否认司法考试“第一考”的地位和性,因为放宽地区(315分,西藏280分)的通过人数比往年有了大幅度增加,这就提高了司考的,而按360分算的话,大概也就是百分之十几左右,提高的幅度并不是很大,我们对司考的难度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对这两年司考,我个人的总体感受可以归纳为:立足基础,注重能力,考察广泛,难度趋大,偶尔“偏怪”。 二、司考成功的几个重要因素 1、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和良好的复习环境 近年来,十师检察机关新进干警较多,由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能任命助理检察官,这导致具有法律资格的年轻干警严重不足,影响了十师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面对这种状况,十师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党组把帮助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作为一项事关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任务来抓。两级三院从政策、资金、时间上给参加司考的干警以支持。同时,院领导通过和参加司考的同志谈心的方式,给参考干警以信心和鼓励。我院和业务部门还积极协调、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参考人员全身心投入司考的复习中。这几年,十师检察机关为参考干警专门放假2个半月,在复习时间和培训机会上给予充分支持。在司法考试复习中,院领导考虑天气较热,为我在地下警务区专门开辟了复习场所,配置了床、桌椅等物品,为我复习提供了良好的复习环境。在此表示感谢! 2、决心、信心、恒心、平常心 司考难,但有通过司考的决心更难。如果没有勇气,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 司法考试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要想考过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而我就是其中一位,我用半年的时间征服了中国第一考,再也不用废寝忘食的被它折磨了。回想起那段时光真的是五味俱全,所以我现在想把它写下来,以便对那些即将备考司法的朋友们提供一个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我总结的方法就是:法大司考+自信+坚持。 我是12年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并且给自己定了一个死目标就是一次性通过绝不复考,但是想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考试并不容易,况且我又不是学法学专业的,所以我就在网上了挑选了几个

培训机构,经过对比选择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司法考试学院,我看中的就是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并且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资源的机构,他的权威性已经公办性,还有就是他的口碑比较好,这是我选择他的原因,还有就是他在价格上的优惠,我选择了他。事实证明我选择法大司考是对的,因为它让我一次通过,在这里非常感谢法大司考。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选择司法,那就必须要有自信,如果没有自信,纵然有心去考也难通过,其实还有很多朋友总是认为司法考试太难了,认为通过率很低,肯定考不过或者考一次肯定考不过,其实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你还没有开始准备就已经输掉了一半,所以在决定要参加司法考试的那一刻起,就要树立绝对的自信,必须一次考过,不给自己再来一次的准备,毕竟这不是买饮料会让你中奖,也许你是非法学专业,有很多不懂得不会的内容,但是没有关系,

但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努力什么都不是问题。 其次,我们决定了参加司考,就必须要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可以试想一下,拼搏岁月,苦点累点,那只是短暂的几个月,若一次没有考过,我们累的不再是几个月了,是更长的时间,这个时间我们等得起码,我们又多少时间可以浪费,所以我们必须要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去学习,断绝自己的后路,不要给自己再来一次的机会,我在复习的时候几乎是每天晚上12点才睡觉,早上五点就起床,或者我的时间不是很标准,但是我自己可以坚持下来,在这里跟大家提个醒,休息时间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我想说的是吃的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必须要勤奋,也许我们这样学习可能会坚持一天两天,但是长时间的坚持不知道能不能做到,所以光有勤奋之心还不行,必须要能够坚持下去。坚持下去了,你也就成功,在上课的时候注意听讲,不懂得就问老师,问同学,尽量

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一)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一、单项选择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

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多篇范文)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考了两次,这次371分,低分飘过,没有欢呼,很平淡,因为我知道,自己肯定会过的,只要努力,总会有收获。 也曾经看过不少的经验之谈,不过感觉很是罗嗦,就没什么耐心看下去,大部分只看了个开头就没再看了。可能有不少童鞋像我一样,对侃侃而谈的文章没兴趣,大家想看的只是“实用”的东西。下面我简短就谈谈自己复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复习 1.文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推荐。)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好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好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好,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推荐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好,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好,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推荐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推荐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好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汇总(2003年-2016年)

2016 单选 15.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16.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17.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 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 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 18.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19.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 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 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范文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范文 司考是国家的一项针对司法内容的考试,旨在提高对司法的认识和重视,明确司法的重要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法考试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关于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真的很开心,我司法考试通过了,又惊喜又意外。知道我过了那一刻我整个人都麻木了,我的努力没白费,我的努力也得到了最好的回报。在此,我要感谢万国对我的栽培,因为我报的是万国视频班,是万国学校的培训让我提升了基础,最终通过了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复习,我觉得不是一个死学的过程,学习方法一定要适当,选择教材和使用教材也要有一定的规律。以下,就是我复习司法考试的心得。 在教材选用和使用方面,我用的是万国的专题讲座,真题五卷本,与万国红腰带等。专题讲座的知识面很多很范,有有时候看一本的专题讲座会花了太多的时间。对于专题讲座那几本书,我个人认为,如果很早就开始复习了,可以将那些书看完。但是,如果,复习司法考试的时间太迟或者看了基本觉得花了太多时间,我建议不用看了。此时是应该做些题目,不会了才翻专题讲

座。专题讲座相当于一本字典,可以不用全看,有哪些知识点不会的就翻阅专题讲座查找就可以了。历年真题是必须做的,而且要确保做到三次以上。万国的专题讲座和真题五卷本和一配套运用,因为真题五卷本是通过知识点分类编的,最好的使用方法是看完专题讲座的一个知识点后,就立刻做真题五卷本相应知识点的题目,加深记忆。但报班的同学首要的任务而不是看什么书啊,做什么题啊,重要的就是弄明白讲义。讲义就相当于教材的压缩本,基本囊括了所有知识点,把讲义都弄明白了,基础肯定是质的飞跃。还有,模拟题以及那些按年份编辑的历年真题最后就在最后俩个月做,因为模拟题以及历年真题试卷是检测复习效果的,最后俩月做最好。还有,考前预测题好重要。好多人都觉得,在考试前前一天做题没什么效果,那就错了,考试前的前一晚真的不想怎样复习的,我建议是做下预测题。就今年来说,万国的考前预测题是最好的,预测知识点覆盖率很高,我觉得如果考前可以做下考前预测题,增多十几二十分完全没问题。 好多人,在复习的过程中都是比较盲目的,因为在复习的过程中有许多的方法可以参考,有些学员甚至是完全复制别人的学习方法的。我认为,如果在复习的过程中完全是靠别人的方法的,通过的几率真的很低。每个人的接受能力都是差距的,而且时间上的安排往往就有太多的差距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的计划。报班的学员除了要完成班上学习的任务外,还要有自身的计划。任务是可以自己制定的,但要求是每天都要有,而且每一天都要完成,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民法总论﹞分类解析 一自然人 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2题,单选﹞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及解析:D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因此本题中,丁继承的甲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财产因为是丙从甲处继承的,所以返还给甲。另外,丁从乙处代位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2003年卷三第9题,单选﹞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故选B. 二法人 1.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52题,多选﹞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C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