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州市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分析与建议

对广州市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分析与建议
对广州市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分析与建议

对广州市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调

查分析与建议

2011-03-14 13:24:27 | 来源: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 作者:

【内容提要】广州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初期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曾经风光无限,而今天在“走出去’’企业发展方面却逐步被赶超,处于滞后的地位。原因除了在观念创新、金融支持和政府扶持等方面外,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不到位、税收政策的缺陷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综合分析广州“走出去”企业现状原因和面临的税收问题,建议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搭台”积极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应致力于构建和完善“税收政策体系、税收管理体系、税收服务体系”的“三位一体”的税收支持体系,助推企业走出去。

【关键词】广州市走出去对外投资税收政策

一、广州“走出去”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分析

(一)现状及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的规模和水平上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截至2009年底,采穗投资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累计170家,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94个,投资总额161.60亿美元。相比之下,“走出去”企业的发展则比较滞后:截至2010年5月,广州企业在56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的445家境外企业(机构),累计对外投资额只有22亿美元,投资额在1000万元美元以上的不足10个。

1.投资数量不少,但“存活率”较低

据了解,广州“走出去”企业现有400多家,其中1/3是“僵而不死”,主要是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在境外设立的“窗口企业”,基本都是处于停滞状态和亏损状态,只是由于不愿承担历史包袱的原因没有注销而已。还有I/3是不亏不赚,保持基本的生存条件,另有1/3是盈利的。总体上只有220多家是正常运行的,广州“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生存能力一般。

2.投资规模增长较快,但有亮点的企业稀少

近年来,广州“走出去”企业的投资规模虽然在逐渐扩大,2009年,总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20个,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7个,且以国有企业居多,总体规模在全国大城市资本输出的排名中相对靠后。

3.投资主体逐步多样化,但民企仍较少

广州民营企业走出去是近几年的事情,投资规模逐年增大,逐渐改变了国有企业独占格局。目前,广州“走出去”民营企业累计81家,累计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2009年,在78个核准境外投资项目中,民营企业项目47个,占总项目数的60%,较2008年增长两倍。但总体而言,广州80%的走出去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与宁波市走出去企业90%为民营企业相比较,广州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数量和规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投资地区开始多元化,但仍主要局限在“家门口”

目前,广州“走出去”企业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分布情况是:亚洲269家(其中港澳200家),欧洲57家,北美72家,南美14家,大洋洲18家,非洲15家。从企业投资地域分布情况看,位于广东家门口的港澳地区依然是我市企业“走出去”发展的首选之地。

5.投资项目类型开始多样化,但结构仍较单一

目前广州“走出去”企业投资的445个项目中,贸易类项目202个,占总体项目逾45%。其他类型方面,服务类项目85个,生产类项目80个,研发类项目10个,综合类项目58个,投资类项目10个,值得一提的是宁波走出去企业投资层次越来越高,除了铜矿、铁矿、镍矿等资源类项目外,现在越来越多的宁波企业到境外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二)原因分析

1. 观念保守,顾虑风险不敢走出去

广州企业家为三大粤商群体之一,思想观念上比较保守低调,只愿守住国内“两亩三分地”,不肯到海外“开疆拓土”,习惯于接受订单式的“价值链”低端环节,不愿到国际市场施展拳脚。企业对外投资的最大顾虑在于缺乏对境外的政治文化环境、投资环境以及包括税法、会计制度在内的各项法律制度的了解,直接影响企业境外投资的开展。

2.融资困难,缺乏资金无力走出去

广州企业跟国内大部分企业一样,对外投资都是以“绿地投资”方式进行,即国有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国母公司,民营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国市场的积累。而来自银行、政府直接投资有限,覆盖面小。一般的企业,无论是从国内其他融资渠道,还是希望从国际上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都因为银行提供的贷款门槛太高而相当困难。即使部分来自私人借款,但这种渠道获取的资金不稳定,难以支持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3.政策缺位,水土不服难以走出去

很多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可行性方案的设计中,缺乏对拟投资国家税收政策环境、税负水平的研究和分析,使生产经营面临东道国税收制度的严格限制,甚至某些权益受到东道国税务机关不规范、不透明执法的侵害。在调查境外企业是否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时,所有境外企业均填写没有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更不知可以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国际税务争议的问题。

4.政府错位,导向不明错失走出去

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如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时,主管部门为外经局或发改委,即外经局管企业,发改委管项目。目前企业境外投资的核准流程为: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预审资格--获得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获得商务部门的核准,取得《境外投资证书》--回外汇管理局登记,将外汇汇出境外。在这个流程中,如果涉及到国有资本向境外投资,在向外汇管理局进行最后登记前,还需获得国资委的核准批文。这样,一个流程走下来,核准时间一般需要半年时间。核准效率低,也使得部分企业错过了最佳投资时机。但与形式要件的严格审核相对应的,却缺乏对“走出去”企业有关境外投资国投资环境和风险的辅导,缺乏投资产业导向和投资地区导向的指引,缺乏境外投资的跟踪法律援助。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财政支持力度方面与不少城市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

二、广州“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

国际涉税问题是影响“走出去”企业投资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目前,广州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主要有:

(一)税收政策有缺陷

目前我国的涉外税收政策框架是基于促进资本输入目的设定的,而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促进和保护性政策原则性规定多,能真正落实到企业的少,对境外投资几乎没有激励体现,远不能适应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一是税收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居民的所得税政策多是分散在《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之中,进出口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也只散见于相关进出口管理条例中,缺乏系统性,协调和调整难度大。另外,有关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法律级次不高,主要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不明且支持力度不大。对“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上的支持,没有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海外投资准备金等间接税优惠,许多在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税收饶让、延迟纳税、亏损结转、境内外盈亏互补等政策,我国基本上都还未施行,税收优惠支持力度不大。既没有体现在投资产业上的区别,也没有体现在投资地区、投资形式上的差异,可以说是一种无任何投资导向性的无差异政策。

三是税收抵免规定不合理。我国对境外已纳税款的抵免只有直接抵免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又加入了对从外国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可以纳入抵免的间接抵免,但对于多次多层抵免尚无明确规定。另外,在抵免限额的规定上,我国实行分国不分项抵免限额法,企业在投资于税率高低不同的国家时,各国抵免限额不能流通使用,造成跨国纳税人总体税负上升,势必增加境外投资成本和

增加投资的风险,从而影响海外扩张的积极性。

四是税收政策规定执行难度大。我国现行的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具体操作非常复杂,要求企业分别计算出各国的抵免限额再汇总纳税,不仅加大了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也要求税务人员具有较强的征管水平,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在计算境外所得的政策上,目前的要求是境外所得要依照我国税法规定摊计成本、费用及损失,确定境外所得额,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财务会计税收制度很难核实,企业计算起来难度很大,税务机关基本上只能是被动认可。

(二)税收管理有缺位

据了解我市绝大多数的企业并没有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实申报其境外所得额,与外经局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存在明显差异,税收管理存在缺位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境外投资信息难掌握。在税务管理上,目前仅在《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企业按期报送资料有笼统的要求,但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应将对外投资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再加上管辖权和企业财务核算上的隐蔽性等原因,税务机关很难详细掌握其投资活动过程,很难分清投资和正常业务往来,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情况也不会主动向国内税务机关汇报,导致税务机关对境外投资活动的涉税信息基本上不了解。二是协税护税机制不健全。由于目前缺乏协税护税机制,基层税务部门难于从这些有关部门获取有关信息资料,只能靠纳税人主动申报获得零星资料。信息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对境外投资的服务和管理难以有效开展。三是税务管理力量不足。由于企业境外投资是近年才发展比较迅速,在相关税收管理方面的资源配备不足,人才培养滞后,再加上相关的可依据依赖的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仍不完善,税务机关的管理难免力不从心。

(三)税收服务不到位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方面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完善的境外税收信息搜集和指引机制,缺乏与相关国家税务机关、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难以为企业提供有时效的;全面的境外税收信息服务,另一方面目前关于境外投资相关政策以及税收协定的宣传渠道比较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通过税务局网站发布政策法规条文,缺乏比较深入的通俗化的政策解读、涉税处理案例学习,鲜有专题税宣会、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企业理解起来有难度,政策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二是个性化辅导不到位。基层税务机关由于缺乏收集企业境外投资信息的渠道,并不掌握企业境外投资信息,难以主动提供辅导服务。另外,“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遇到的税收问题和争议争端都各不相同,解决涉税问题还须结合东道国的税收环境来综合考虑,简单的、表面的法规条文宣传远远达不到走出去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而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顾虑,也不愿意主动上门咨询寻求协助,因此得不到个性化的辅导。

三是维权服务不到位。由于税务机关的宣传辅导、信息搜集、协商情况反馈、协商成果通报等工作还不够细致和深入,“走出去”企业即使受到东道国不合理、不合法的税收检查和严厉的反避税调查,税收权益受到伤害和承担不合理税负等情况,也缺乏主动向税务机关寻求政策支持和解决国际税务问题争端的意识,税务机关也就难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境外税务问题。

三、构建走出去企业“三位一体”的税收支持体系

综合分析广州“走出去”企业现状原因和面临的税收问题,可以发现在推动政府完善鼓励企业走出去机制方面、完善“走出去”税收政策方面、以及基层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方面,仍存在相当大的努力空间。

(一)健全税收政策体系,以政策促发展

1.建立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的税收优惠体系

为适应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的需要,在未来制定有关税收政策时,应体现出产业、地区导向:一方面,引导企业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进行直接投资,实现我国某些产业逐渐向国外转移;另一方面,重视对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的学习型投资,引导企业瞄准对我国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具有直接助长作用的投资方向,特别是那些高新技术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型,可给予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2.建立海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

借鉴法国、日本等国为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而采取的海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允许企业根据境外投

资项目和投资总额,每年可在应税收入中提取准备金,享受免税待遇。若投资受损,则可从准备金得到补偿;若未损失,该部分金额积存一定年限后,从期满的次年起,将准备金按比例计入每年的利润中纳税。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可以进一步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

3.完善税收抵免制度

近几十年来,随着跨国公司的大量涌现,来自不同国家的所得日益增多,相应的采用综合限额抵免的国家也越来越多。日本根据本国跨国公司比较多、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的情况,选择了综合限额法。美国几经更迭,现在仍然采用综合抵免法。综合考虑我国目前的征管水平和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支持,我国应由目前的分国别限额抵免向综合限额抵免转变,并允许境内外经营性盈亏互补。

4.扩大税收饶让适用范围和增加境外收入延期缴税措施

对纳税人从对方国家得到的减免所得税,不论对方国家是否与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都可以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进行抵免。另外,为了鼓励企业对外再投资,可以增加境外收入延缴税款的规定。对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只在汇回国内时征税,未汇回境内而用于境外再投资的暂不征税。

5.简化纳税申报制度

借鉴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的境外所得税收政策,承认本国境外企业所在国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标准,而不再按本国税法进行纳税调整。在此基础上,我国可以原则上承认境外所得按国外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而对一些重要的明显的影响大的差异,则在反避税工作中进行重点关注。另外,现阶段允许企业延迟纳税,对不分回的利润不征税,鼓励企业将税收利润直接在境外再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二)健全税收管理体系,以管理促发展

1.在境外投资核准环节加强事前监管

税务机关应完善“走出去”企业税收征收管理规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税源控管。一是完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及外派人员情况申报备案制度;二是建立投资经营情况和境外所得申报制度;三是明确有关申报操作规程;四是明确境外投资企业和外派人员的纳税义务、计税依据以及相关内容和要求;五是规范相关滞纳金、罚款等制度。六是与有关部门建立核准抄送通报、管理信息共享的制度。

2.在境外投资年检环节加强事中监控

为有利于税务机关充分掌握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经营的动态资料,防止税源流失,尤其是纳税人到国家税务总局列举的典型避税港(如英属维尔京、开曼群岛等)设立控股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行为,建议外经局在受理对境外投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时,将税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税务证明作为年审合格的必要资料。

3.在外汇流入环节加强事后跟踪

历年来税务部门与外汇管理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的文件,仅要求企业对外支付外汇时需到税务部门开具税务证明。为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外汇管理,可在某些外汇流入项目和类型中,增加税务证明开具环节。税务部门通过售付汇环节有效的堵塞了税收漏洞,维护了我国的税收权益。

(三)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以服务促发展

1.积极献计献策,推动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税务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向地方政府提出鼓励企业走出去的良策,推动政府积极“搭好台”,引导企业唱好“走出去”这台戏:一要提高境外投资核准效率。要进一步简化核准环节和手续,加快核准速度,创造条件使相关部门联合驻点办公,提供“一条龙”服务。二要提供企业国际化必需的公共服务。政府应组织相应的具有国际视野和经验的法律、技术专家对广州企业国际化进行必要的辅导服务和跟踪扶持,使企业了解新市场投资环境和游戏规则,做到“有备而战”。三要解决融资难问题。建议由市财政建立“境外投资风险基金”,从外经贸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一部分资金,建立起公共的“境外投资风险基金”,专项用于对企业海外投资的项目资助,提高企业的海外抗风险能力。四要引导大型企业走出去。广州应在“调结构、促发展”的过程中大力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到国际市场“大展拳脚”,形成示范效应,吸引大量的中小民企

转变观念,利用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优势走出国门,形成“月明星多”的良好格局。

2.加强税收政策辅导,提高企业决策能力

税务机关应加强投资目的国税收制度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相关国家的税收信息,编写统一完整的境外投资税收指南,帮助纳税人系统性的了解与熟悉境外税收环境。应根据广州“走出去”企业的行业特点、投资国家和地区的分布情况、产业结构转换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宣传和解读。通过强化“走出去”企业对境外投资税收信息的系统了解,帮助“走出去”企业全面了解投资国的税收环境,正确评估税收风险,最终做出正确的投资策略。

3.拓宽宣传渠道,提高企业税收意识

针对目前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国内外机构,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宣传,如在外经局制作的《广州企业“走出去”指南》中增加“税务指引”栏目;在行业协会的网站上增加税收政策的专栏;利用广州《税收纵横》栏目制作“走出去”企业的专题片;在主流媒体连载境外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举办“走出去”企业专场座谈会、税宣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更高效的服务。

4.抓好税收维权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税务机关应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提供涉税问题解答和国际税收援助服务。此外,还要加强境外税收权益维护相关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经验教训的总结与分享,以提高企业与税务机关维权的能力与水平。在企业遭受歧视待遇时,应引导企业逐级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来解决,维护境外投资企业在协定缔约国的合法税收权益。

5.落实税收协定,保障企业享受正当待遇

基层税务机关应及时了解“走出去”企业在税收协定谈签方面的需求。做好执行税收协定的宣传和辅导工作,使企业了解自己通过税收协定可以取得哪些合法权益。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总局关于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规定,认真做好申请受理、居民身份确认、证明开具和汇总工作,以便“走出去”企业真正能够享受到协定的有关待遇。

6.强化境外税收服务,协调解决境外税收问题

税务机关应主动加强与驻外使领馆、经参处、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等驻外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驻外机构与驻在国政府、商务机构、商业协会等已经建立起的沟通协作关系,加强合作,努力拓展涉税信息服务渠道。同时,还可对驻外机构的商务参赞进行税务培训,使搜集和反馈企业在国外涉税问题的双向渠道更畅通、反映的问题更准确。

课题组成员:谭玉明张楚标黄少明罗洁华张建强伍丽曹绍贤

[参考文献]

1.国税发[201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2.张平国《试论实施“走出去”战略下的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涉外税务》2001年第8期

3.陈衍泰《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存在的困难与政府扶持建议》,《科技创新与品牌》2010年第1期4.张京萍,《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税务研究》2006年第4期

5.深圳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研究课题组《对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现状及需求的调查与思考》,《涉外税务》2010年第4期

6.刘耘《论开放环境下我国境外投资的税收政策选择》,《财政研究》200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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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五大房地产企业

恒大、保利、富力、碧桂园和雅居乐为五大广州房地产企业。 恒大、富力、碧桂园、雅居乐和合生创展为五大广州房地产民营企业。 恒大地产集团(股票编号:HK 03333):许家印在短短6年多的时间里,将一个最初只有20多人、不多的资金的小型企业,发展成为今天拥有3000多名员工,总资产达63亿,一举跻身于中国企业500强行列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创举,让人为之惊讶!1982年他在国营大型企业河南舞阳钢铁公司工作期间,成为了一名高级经济师;1997年创办了以房地产开发为基础,以能源、交通为两翼,以民族基础工业为龙头综合发展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广州恒大实业集团,并出任董事局主席、兼党委书记;2001年8月27日,许家印同志因带领广州恒大集团在地产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与李嘉诚等100名著名华人企业家一起,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联合颁发的"21世纪封面人物"英才称号。 创业经历——知识改变命运 1958年,许家印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这是吴广的故乡。史记云:吴广夏(即太康县)人也。这也曾是一个全国有名的贫困县,十年倒有九年涝,当地人常常以外出讨饭为生。幼年的许家印,母亲早逝,家境十分贫寒,依靠父亲节衣缩食供他念书,常常面临辍学的窘境。印象中最刻骨铭心的是自己经常带馒头到学校上课,可不到三天馒头便长了毛。 生活的艰辛没有使许家印放弃求学的信念,反而坚定了他“知识改变命运”的决心。在亲友的扶助下,许家印发奋读书,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年,就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武汉钢铁学院(现武汉科技大学),终于学有所成。1982年许家印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河南舞阳钢铁公司工作。在工厂的10年,从小技术员做起,历任车间主任、厂长等职,并获得冶金部颁发的高级经济师职称。 偷师学艺14年 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让许家印察觉到新的机遇,毅然放弃了铁饭碗,到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去创业。已经做到厂长的职位,对于想创业的许家印来说似乎资历是够了。但他还是决定先给人打工,再寻求机会。1992年他到了人生地不熟的深圳,自己做了将近20份简历,每份简历有30多页,东奔西跑3个月,却石沉大海。后来许家印重新做了10余份只有两页的简历,这招果然奏效,很快就有好几家公司的老总约他面试。 许家印在几家大公司的盛情邀请下,最终和一家连锁商店的老总签了约,“看中了它的发展前景和可提供锻炼自己的舞台以及老板的才智和胆略”,当谈到此时,许家印对这位老板的深情难以言表。就这样,他从一家商店的业务员做起,靠着踏实、肯学又勇于开拓创新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他很快成为这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其果断、大气的作风也为老板所赏识,并和老板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到了1995年底,已是这家公司总经理的许家印,面临人生最大的一次机遇。老板派他进军广东的房地产业。洞察力极强的他意识到广东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定会带动当地房地产行业的红火,胸怀大志的他决意在地产界打拼一番。许家印立即收拾好行李,带着公司的委托和老板的信任去了广州。 1996年许家印开始了他为老板的第二次创业,创业的艰辛难以想象,一个司机,一个出纳,一个业务员,一个只有3个员工的公司成立了。没有办公费用,他就找朋友借了10万元。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就在郊区租了一间民房办公。公司没有资金、项目,他们就四处打广告,找客户,经过不到3个月的努力,他们终于找银行贷到了2000万元的启动资金。

关于举办广州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举办广州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 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正在日趋激烈。如何根据环境的变化,充分挖掘本身的资源选择适合的经营领域和产品,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在竞争中取胜是每一个企业必须研究的课题。 为帮助区内企业家提高战略分析和决策能力,全面提升领导技能,广州火炬中心邀请知名培训师廖晓前来广州开发区进行为期一天的针对企业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希望区内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士能在百忙中抽出一天的时间,为日后的工作添加燃料。以下是本次培训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时间:2009年12月12日(星期六) 二、地点: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国际会议厅 三、适合人员:企业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上午课程:9:00~12:00 午餐、休息、交流:12:00-13:30

下午课程:13:30~16:30 五、费用:免费,课程、午餐经费均由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提供 六、名额:本次培训活动共有200个座位(其中保留一定座位给特邀嘉宾) 七、交通:可自行驾车前往,也可乘坐广州火炬中心统一安排的大巴前往。(交通图及乘车地点随电子版邀请函一起发送) 八、报名:采用报名申请的办法,按照报名顺序先后,先到先得。有意参加者,请填写报名表并在12月7日之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广州火炬中心。广州火炬中心会在12月8日之前发送电子版邀请函。 联系人:倪腾、陈静韵 联系电话:32290813、32290270 传真:32290839 电邮:gz_torch@https://www.360docs.net/doc/8b11567756.html, 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报名表、培训导师简介、课程纲要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黑体部分为增加内容) 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

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 广告和招牌的行为。 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区两级管理职责的规定。根据国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市工商局已没有对招牌进行登记,因此,对本条第三款作了修改,删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招牌内容发布的审

查的内容,但对招牌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仍属于市工商局。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循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原则,逐步应用网络技术在线行使行政审批、监管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管理职能,并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审批、 第七条户外广告规划包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突出

广州市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处理方法,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标。 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税收洼地,岛屿政策。中国很多地方都有税收洼地,比如网红税收洼地霍尔果斯、上海、江西、湖北、江苏等等。现下Z紧俏的税收洼地当属“园区税收洼地”,这些洼地落户在新城市,单一园区规模小,更便捷更安全。

今天给大家介一下总部经济招商的财政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一、总部经济工业园区财政扶持政策: 目前国内优惠力度Z大且Z稳定的园区出台了一系列非常丰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80%扶持; 2.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80%给予扶持; 3. 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可叠加享受园区的扶持政策。 4. 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即不受地域的限制,不受行业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园区的财政扶持政策。 5.新公司注册,执照办理,由我们全权办理,无任何隐形费用,安全可靠,省时省心。 (奖励扶持每月兑现,纳税大户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扶持奖励更多!)

以近期入驻我们园区某企业为例:某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其中进项抵扣400万,该公司增值税应为(1000万-400万)/1.17*17%=88万,城建税为88万*7%=6.1万,教育附加税88万*3%=2.64万,地方教育附加税88万*2%=1.76万,假定其利润400万,所得税为400万*25%=100万,则实际年纳税额为88万+6.1万+2.64万+1.76万+100万=198.5万,应按地方留存60%奖励: 增值税奖励:88万*50%*60%=26.4万 所得税奖励:100万*40%*60%=24万 企业所得总奖励:26.4万+24万=50.4万

广州市百强企业名单

广州市百强企业名单 1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6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7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0 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州摩托集团公司 12 广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3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 15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7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8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19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24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5 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 26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8 广州市裕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9 广东粤景集团有限公司 30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31 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3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33 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34 广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35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36 广东省广告有限公司 37 广东省广州番禺电缆厂有限公司 38 广州市纺织工业联合进出口公司 39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 40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41 广州市番禺华南摩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2 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建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3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44 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5 广东海大实业有限公司 46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7 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48 广州市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49 广州市润通华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50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51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52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 53 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 5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5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6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57 广州艾帕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58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59 广州市新大新公司 * 广州摩恩水暖器材有限公司 60 广州瑞明电力有限公司 61 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 62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3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4 广州市泰丰源实业有限公司 65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6 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7 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 68 广州酒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9 广州花园酒店 70 中国大酒店 71 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 72 广州市电车公司 73 广东正大康地有限公司 74 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75 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阿波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7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 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 78 广州维奥伊林变压器有限公司 79 广州正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 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连锁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81 广州欧派厨柜企业有限公司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2) 发布时间:2011-9-8 17:33:16 查看:5875 次来源: http://www.xycsg https://www.360docs.net/doc/8b11567756.html, 文字〖大中小〗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设置要求;4.照明;5.材料选用;6.设计;7.施工和验收;8.维护和检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 45弄11号,邮政编码:200232。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建设钢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上海市户外灯光广告设置服务中心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志国冯蒂钱红万云峰董经纬 杜梅郑双杰王亚琦陈兆林潘增权 张明成孙松洋郑景文刘晶昊张范 李菲田毅刘晓兰郭树波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殷正声胡天兵毕辉沈之容杨雷 徐雷韩全兰裘东明

总则 1.0.1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可靠,创造健康、有序的户外视觉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与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1.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基本规定 2.0.1 户外广告设施应包括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场地、交通工具等在外部空间设置、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及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分类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表2.0.1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 类别名称内容与范围 建(构)筑物上的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构)筑物外墙面、顶部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公共设施上的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灯杆、电杆、公交车站牌、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阅报栏、画廊、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直接在地面安装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及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移动交通工具或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车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船舶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空中移动户外广告设施2.0.2 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 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

广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广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近年来,总部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新的热点,广州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并将其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战略。自2007年起,广州市政府就把“总部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还将其提升至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战略高度。 广州高度市场化以及开放、自由的空间软环境优势,吸引一批像麦当劳、本田、丰田、美赞臣等世界500强企业和著名大企业纷纷在广州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为广州经济发展跟转型升级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进一步发展广州总部经济,2015年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明确提出到2017年力争认定总部企业超500家,500强企业超100家的发展目标。 2007年广州市政府把“总部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1月,《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经过5~10年的努力,把广州建设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2014年8月,广州市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在琶洲集中全市力量尽快打造一个拉动辐射效应明显的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总部区。 2015年8月,广州市出台《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明确提出到2017年认定总部企业超500家,500强企业超100家的发展目标。 1、广州软环境最为企业看重 广州总部企业既有麦当劳这样的传统全球餐饮巨头,促传统餐饮行业转型升级;亦有本田、丰田等国际高端制造业代表,助广州制造业华丽转身;也不乏美赞臣、安利等将中国研发中心或者生产基地设立在广州的外资企业。当然,也少不了依托广州肥沃土壤成长起来的新兴的互联网总部企业,如YY语音、唯品会等等。 广州为何能吸引到这么多优秀企业落户呢?首先当然是经济活力,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地,经济一直比较活跃。而广州作为千年商都,整体的商业环境优越,包括政府对引进外资的积极态度和对这些企业的支持、包容,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另外,公平的环境、经济的活跃度,这些都是吸引外企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最为看重的因素。 广州营商环境对总部企业发展异常重要,“政府不会随意干预,让企业自主发展,这一点看似简单,却是不少地方未必能有的创业环境。”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总部经济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认为广州发展总部经济有如下优势:首先是广州经济市场化程度高,包容理念深入人心,开放程度高。其次,广州基础设施较优势凸显,而且集航空、港口、铁路、公路运输枢纽优势。从软环境来看,制度环境、人文基础好是广州发展总部经济的又一大优势。处于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州,30多年来,在招商、营商等制度设计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1. 杜邦应用面材(广州)有限公司刘克武广州市科学城南翔二路22号 2.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万大双谢卡瓦高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号3号 3. 比托西(广州)矿业有限公司何伟鹰邱小琼黄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路134号 4. 广州国马不干胶贴标系统有限公司许怀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科技园二栋二楼 5. 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杨江波岑建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明路4号 6. 轮泰科斯(广州)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钟运周熊盛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8号 7. 迪爱生(广州)油墨涂料有限公司高智慧万鹏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二路77号 8. 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冉长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333号 9. 卡尔蔡司(广州)太阳镜片有限公司李涛黄晴宇胡奕琼 1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岑泳延孟庆菊广州开发区金华二街9号 11. 广州恩华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林文彬赖宇维广州市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3506-3510 12. 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温伟艺王红枚孟晗广州科学城风信路 13. 广州海菱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张玲张斯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38号二楼 14.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刘仁飞肖灵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3号 1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李玉兰罗燕环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338号 16. 广州寿藤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伟津张翼吴锦华 17. 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李家霍文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89号 18. 卡尔蔡司光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曾志勇欧健蔚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88号 19. 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江伯强黎洁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骏业路85号 20. 广州拓鑫首饰有限公司周兴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科技园2栋5楼 21. 广州富士工具有限公司李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 22. 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吴天东谭志忠广州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903 23.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赵琳万昌银广州市萝岗区九佛西路1389号 24. 提珂隆(广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卢春青余春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10号 25. 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朱俊姜辉曾其宾 26. 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谢渝 27. 阿雷斯提精密模具(广州)有限公司郑欣冯颖茹 28. 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单人和李岩 29. 卡西欧(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黑体部分为增加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发布登记、内容审查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广告设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并对招牌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行为。 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区两级管理职责的规定。根据国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市工商局已没有对招牌进行登记,因此,对本条第三款作了修改,删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的内容,但对招牌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仍属于市工商局。

关于重新印发《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广州市户外招牌设置

关于重新印发《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 《广州市户外招牌设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治理广州市户外广告建设,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爱护市容整洁、美观,在《广州市都市总体规划(2001—2010)》的指导下,以《广州市户外广告治理方法》、《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穗规发[2001]40号)》等有关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研究的户外广告,是指在户外独立或借助建(构)筑物设置的、向公众显示商业、服务信息的商业性广告或显示其他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包括下列种类: (一)不另设构架、构筑物的悬挂、张贴、印刷或手写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体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交通标志、路牌、指引牌等。 (四)户外招牌(其技术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条规划原则 3.1 户外广告布局与设置应与都市社会经济进展水平相习惯,应能促进社会进步、经济进展与景观优化。 3.2 户外广告规划应充分贯彻都市总体规划思想,通过规范引导户外广告设置,尊重和弘扬广州地域文化,促进广州都市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3.3 户外广告规划应作为政府有关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顺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环境,在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背景下,寻求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化方式。 第二章户外广告设置通则 第四条户外广告作为构筑物,与建筑物外立面及都市景观紧密有关。新建建筑物在建筑外观设计的同时应考虑户外广告设计,由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报建审批的过程中对户外广告专项进行审批,审批依据为有关法律、法规和此次规划。

第五条户外广告设置的通用标准 (一)户外广告的位置、形状、尺寸、色彩、图案、照明方式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和谐。 (二)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制作精良,支架不得裸露。 (三)在残旧的建筑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应进行建筑立面装修,整体设计制作。 (四)户外广告设置不得阻碍建筑物的立面形象。 (五)户外广告设置不得阻碍航空安全,机场及其周边地区禁止使用霓虹灯、闪耀光源和红色光形式的户外广告。 (六)户外广告牌位不得空置,如合同期满未能及时公布广告的应以公益广告补充版面。 第三章户外广告分类规划政策指引 第六条按户外广告的不同经营性质,将其分为社会公益性广告和商业营利性广告两类。按照2003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通知,社会公益性广告数量不得低于商业营利性广告数量的3%,提倡社会公益性广告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支持公益广告事业。关于商业营利性户外广告,规划以引导、操纵为主,详见文本以下章节。 第七条按户外广告的不同设置位置,大致可分为大型立柱广告、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悬挑广告、平行于建筑物外墙的广告、建筑物顶部的架式广告等。 (一)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广州市外环路范畴内禁止设置大型高立柱式落地广告设施, 在此范畴外设置的大型高立柱式广告须设在道路红线及防护绿带范畴以外,保证车辆、行人通行及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视距, 不得对道路使用者的通行产生负面阻碍。 2、广告设置必须在规划承诺设置地段、等距离、同标准、有序设置,在同一条道路原则上只准设置一种规格的落地式广告设施。

广州市百强企业名单

2006年广州市百强企业名单 1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6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7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0 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州摩托集团公司 12 广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3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 15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7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8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19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24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5 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 26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8 广州市裕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9 广东粤景集团有限公司 30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31 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3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33 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34 广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35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36 广东省广告有限公司 37 广东省广州番禺电缆厂有限公司 38 广州市纺织工业联合进出口公司 39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 40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41 广州市番禺华南摩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2 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建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3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44 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5 广东海大实业有限公司 46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7 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48 广州市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49 广州市润通华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50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51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52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 53 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 5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5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6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57 广州艾帕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58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59 广州市新大新公司 * 广州摩恩水暖器材有限公司 60 广州瑞明电力有限公司 61 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 62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3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4 广州市泰丰源实业有限公司 65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6 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7 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 68 广州酒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9 广州花园酒店 70 中国大酒店 71 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 72 广州市电车公司 73 广东正大康地有限公司 74 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75 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阿波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7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 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 78 广州维奥伊林变压器有限公司 79 广州正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 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连锁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81 广州欧派厨柜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附件4 2016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3?14号)要求,对获得认定或通过动态考核的总部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一、总部奖励补贴资金有关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总部企业落户奖励 2010年及之后新迁入广州或在广州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含综合型总部、地区总部和职能型总部)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对内资企业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下同)1亿元(含)至3亿元人民币的,补助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本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其中,对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补助5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80万元。 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含)至3000万美元的,补助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的,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1亿美元(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其中,对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含)至500万美元的,补助50万元;注册资本

500万美元(含)至1500万美元的,补助80万元。 (二)总部企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励 根据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以500万元为上限。连续5年获得500万元奖励的总部企业,另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资金。 (三)重点总部企业培育奖励 重点培育一批总部企业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世界企业500强,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2012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从2012年起,对连续3年获得以上荣誉的总部企业,另给予相应标准的50%奖励资金。 (四)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 对于2010年及之后从外市新迁入广州或在广州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综合型总部(含地区总部,下同),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每年按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的租金参考价的30%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部新建成或新购自用的办公房产,按照“123”城市功能布局,都会区、新城区和副中心分别按每平方米1000、750、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1000、750、500万元。对于2010年之前已在广州注册设立且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建、新购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新引进和新注册综合型总部办公用

广州开发区跨国企业名录表

广州开发区跨国企业名录表 ? 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在开发区兴办或参股的企 业 主要产品企业性 质 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纸品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护肤产品 合成洗涤用品 妇女卫生巾 口腔保健用品 外资 外资 合资 外资 外资 联信摩擦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汽车摩擦材料外资 百事(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百乐饮料发展公司 百事-亚洲饮料有限公司 软饮料浓缩液 软饮料浓缩液 软饮料 外资 合作 合资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携带式腹膜析液合资 华纳(广州)有限公司剃须刀,护理产品合资辉瑞集团华纳(广州)有限公司剃须刀,护理产品合资 广州美标益丰搪瓷有限公司搪瓷卫生洁具合资 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纤维玻璃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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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企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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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海重庆户外媒体广告的市场现状分析

广州、上海、重庆户外媒体广告的市场现状分析 广州户外媒体的发展现状 一、广州户外媒体的现状: 户外媒体作为继电波媒体、平面媒体以外的第三大媒体,实现了广告信息到达的最大化和暴露频次的最高化。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户外广告发展迅猛,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电波和平面媒体。随着中国加入WTO,媒体整合理念也日趋完善和广为应用,户外媒体也已经成为中国21世纪广告界的新宠。 广州是华南地区的交通通讯枢纽和国际贸易口岸,同时,也一直是中国户外媒体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据统计,到2001年为止,广州户外媒体的年营业额已达到了6.8亿元人民币。 与上海和北京相比,虽然广州的户外广告经营额只及前者的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但随着广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相信户外广告投放数量的迅速增加已成为必然趋势。众多的跨过公司已将户外广告视为不可或缺的营销手段之一。与此同时,广州本地品牌和国内品牌也将户外广告的投放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广州户外广告投放的几大热点区域: 广州市政府近几年为实施市容“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的目标,对环境景观进行了整治,特别是对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规划,拆除了大量的违法户外广告牌;对珠江两岸的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重新规划;并加强户外广告审批把关的力度,从而更利于户外媒体的良性发展。 现在,广州户外广告投放的几大热点区域如下:

1、白云国际机场户外广告------以机场路上的射灯广告牌、霓虹灯,机场广场上的单立柱、射灯广告牌以及机场候机楼内的广告灯箱为主,广告客户多为电子、邮电通讯、汽车、建材装潢等。广告受众中商务人士居多,普遍层次较高。随着新机场的即将落成,将带来更多的户外媒体商机。 2、广州火车站候车大厅及附近区域的户外广告 3、广深高速沿线的广告牌------具有视野开阔、遮挡少、车流量大的优势。乘客大部分为教育水平及收入较高人士,是拥有较强消费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广告受众目标。 4、天河城广场商业区------为广州户外广告最集中的区域之一。此区域休闲购物场所众多,毗邻高级写字楼、高级生活区等,消费能力强。户外广告主要为射灯广告牌,广告客户多为金融保险、IT产品、邮电通讯、零售服务性行业、饮料等。 5、北京路步行街商业区------为广州户外广告投放的新兴区域之一。这里集中了广州的众多百货大厦,每天吸引着上十万的市民及中外游客到此购物。户外广告主要为建筑外墙射灯广告牌,广告客户多为服装服饰、手机、化妆洗涤用品、IT产品(家用电脑)、零售服务性行业、家用电器、饮料等与消费者生活和时尚紧密相关的知名品牌,视野开阔、知名度高、广告影响力大。 6、珠江两岸------为广州户外广告投放的重要区域之一。户外广告主要为射灯广告牌和霓虹灯,广告客户多为通讯、药品、家用电器等。视距远、无遮挡,广告辐射面大,适合企业及品牌形象宣传。 7、其他区域------除上述几处户外广告投放相对密集的区域外,以高级写字楼为主的环市东路路段、东风东路段的户外广告牌也相对较集中,还有如上下九路商业步行街的建筑外墙广告、人行道走廊底灯箱广告,高楼楼顶的霓虹灯,街道上的灯柱灯箱、翻板广告牌、滚屏式广告牌等等。

广州市金融总部企业认定办法

附件2 广州市金融总部企业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金融总部企业(含内、外资)是指注册地址在广州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并满足《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广州市金融总部企业。 第四条金融总部企业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请、政府审核、动态评估等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金融总部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企业从广州市金融办网站下载并填写《广州市金融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在认定当年4月底前向市金融办提出申请,并提供各类有效证明文件。 (二)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月底前呈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认定结果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名义发文

的形式对外公布,颁布认定证书、予以授牌,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b11567756.html,)及《广州日报》上公布。 第六条申报金融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广州市金融总部企业认定(考核)申请表》; (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市金融工作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四)符合《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第四条规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条件或标准的证明文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六)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包括完税凭证、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 (七)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金融企业,于新设立或迁入我市当年申请认定金融总部企业,仅需提交上述第(一)、(二)、(三)、(四)、(七)款规定的材料。 第七条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五份(证书的原件除外),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证实与原件一致并交验原件。申报认定的金融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经认定的金融总部企业,可以享受穗府〔2010〕2号规定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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