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条款

平安福条款

平安福寿险1118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时可选择不同领取方式的权利…………………………………3.7 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5.2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5.4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3、3.2、8.3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平安人寿[2013]终身寿险020号

平安福重疾保险金约定范围

平安福重疾保险金约定范围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新平安福增加15种: 1、严重类风湿关节炎; 2、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植物人状态; 4、终末期肺病; 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6、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毒感染; 7、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的严重痴呆; 8、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二、中国平安?特定轻度重疾保障范围简表 1、早期恶性病变; 2、原位癌; 3、皮肤癌; 4、听力严重受损;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各家保险公司大病和小病的等待期: 1、平安小病:30天;大病:90天。 2、人寿小病:90天;大病:180天。 9、严重及营养不良症; 10、严重骨髓质囊性病; 11、胰腺移植; 12、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 13、象皮病; 14、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15、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6、主动脉内手术; 7、脑损伤; 8、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 瘤及脑血管瘤; 3、太平洋小病:90天;大病:180天。 4、新华小病:60天;大病:360天。

平安福产品测试试卷

系列姓名分数 平安福产品知识试卷 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20题) 1、10年交,15年交投保年龄是( ) A、18—45岁 B、18—55岁 C、18—65岁 D、18—60岁 2、平安福主险趸交保费最低保额为() A、20万 B、30万 C、50万 D、60万 3、平安福保险期间为() A、终身 B、20年 C、30年 D、35年 4、当平安福与平安福重疾基本保额为()时,仅能附加豁免定期A12、豁免重疾B12、一年期附加险。 A、1:1.5 B、1.5:1 C、1:2 D、1:1 5、20年交,平安福与平安福重疾投保年龄是( ) A、18—45岁 B、18—55岁 C、18—65岁 D、18—60岁 6、某客户为自己投保平安福附加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首次发生轻度重疾,轻度重疾保险给付比例为() A、10% B、105% C、20% D、100% 7、当平安福与平安福重疾基本保额不相同时,必须附加(),且可以选择附加附加定期、豁免定期A、及一年期附加险。 A、豁免重疾C B、人身意外险 C、豁免重疾B D、健康保险 8、下列不属于平安福交费方式的是() A、月交 B、周交 C、季交 D、半年交 9、平安福重疾最低保额为() A、5万 B、10万 C、12万 D、20万 10、平安福长期意外最低保额为() A、25万 B、15万 C、10万 D、5万 11、平安福主险全称是() A、平安福 B、平安福寿险 C、平安福终身寿险 D、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 12、平安福的保险责任中,身故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额。 A、4倍 B、3倍 C、2倍 D、1倍 13、下列不属于平安福缴费年期的是() A、25年 B、20年 C、15年 D、10年 14、平安福计划将重疾保障范围扩展至80种。90天等待期之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即一经确诊,就可以给付()基本保额。 A、105% B、100% C、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D、90% 15、陈先生,30岁,一类职业,购买了平安福20万的主险,附加20万的重疾和20万的长期意外13,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大疾病,则此时保险公司将如何赔付()

平安保险平安福条款

平安保险平安福条款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乘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

平安福的优点和缺点

平安福的优点和缺点 继“平安福”获市场热捧后,“平安福”组合再度升级,很多人都想购买此产品,但是,平安福保险真的有这么好吗?小编为大家介绍平安福的优点和缺点如下: 【平安福的优点】市场上大型保险公司中第一款预定利率高达4%的纯保障型产品 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太保迟迟未有推出首款费改产品,而已经推出费改产品的中小寿险公司,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了3.5%的预定利率。根据后者测算,预定利率从2.5%-3.5%,意味着同等保额下保费下降20%-30%,最大甚至可达40%。 有分析人士估算,按照4%的预定利率,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的主险(终身寿险)费率降幅约高达40%,至于附加了重大疾病和意外保障保险之后的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整体的费率降幅则在20%左右。 【平安福的缺点】任何产品都有优缺点,此产品最大的缺点就是: 你得持续交费至少20年以上 中途最好不要退保 其实缺点就是优点,天下没有一款可以满足所有需求的保险产品,如同天下没有一件衣服可以春夏秋冬任何季节,任何场合穿的,但可以有适合的风险规划和财务规划! 【小贴士】 平安保险保障型险种有哪些? 平安保险的人身保障型的险种非常丰富,并且很多都是深受市场追捧的保险产品。在营销渠道上通过个险、银保、电销等三大销售渠道实现了各类产品的全方面覆盖。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等人寿保险产品在消费者人群中都有着相当高的人气。 相关阅读: 1.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http://www.vobao.com/zt/baoxiangongsipaiming/ 2.最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_热门地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沃保保险网 http://www.vobao.com/zt/yanglaobaoxianjiaofeibili/

平安福保险条款

第一篇平安福保险条款:少儿平安福条款 金投保险网(讯今年1月1日开始,被热议纷纷的“二孩政策”正式落地。二孩来了,保险你准备好了吗?金投保险网推荐,少儿平安福是一款具有高达62种疾病保障的终身保障计划,而且针对少儿高发病率高治愈率的白血病还有双倍的赔付保障;考虑到少儿生病会影响父母工作的特点,特别附加陪护金的人性化设计,作为家庭经济补充;意外保障至70岁,拥有更长时间保障,性价比更高;与同名成人产品——平安福形成家庭装,可以通过夫妻互保并为孩子投保的形式,让家庭拥有全面保障的同时,还可豁免剩余保费,减轻家庭保费负担。 产品特点 少儿平安福是一款兼顾少儿保障与父母经济补偿的创新型少儿保障产品,除了涵盖10种少儿特定重疾、8种轻度重疾、45种重大疾病、意外、豁免等多项保障责任外,更考虑到少儿保障时间长及父母陪护期间的误工损失等情况,设计重疾“三重给付”、重疾陪护金责任,将保障与关爱传递给全家人。 少儿平安福条款 主险身故保险金18岁前身故给付主险所交保费,18岁起身故给付1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附加重疾险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1、基本责任 (1)重疾保险金首次发生重大疾病(男性44种、女性45种),按照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附加险终止,主险基本保额等额下降。 (2)少儿重疾金发生少儿特有重疾(10种),且此前未发生前述45种“重大疾病”,按照1倍基本保额给付少儿重疾金。“少儿重疾金”只给付一次,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主险基本保额不变。 (3)轻症金发生轻症(8种),且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按照20%基本保额给付轻症金。“轻症金”只给付一次,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主险基本保额不变。 2、可选责任陪护金(按份销售) (1)重疾陪护金首次发生重大疾病(男性44种、女性45种),每月给付2000元/份,连续6个月,附加险终止;若被保险人在给付的6个月期间身故,一次性给付剩余未给付的重疾陪护金,附加险终止。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4....).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2.3、9.3、9.4、9.12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保险条款有关于重大疾病及特定轻度重疾的释义,请您留意 …………………9.3、9.4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8.2 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主险合同必须同时申请解除 ……………………1.4、7.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1.2 合同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3.3 保险金的给付 3.4 诉讼时效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保险费率调整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减额交清 6.合同效力的恢复 6.1 效力恢复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年龄错误 8.2 效力终止 8.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9.释义 9.1 周岁 9.2 有效身份证件 9.3 重大疾病 9.4 特定轻度重疾 9.5专科医生 险种简称:平安福重疾14 险种代码:1131 9.6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9.7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 力完全丧失 9.8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9.9 永久不可逆 9.10 心功能状态分级 9.11 意外伤害 9.12 医院 9.13 毒品 9.14 酒后驾驶 9.15 机动车 9.1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9.17 遗传性疾病 9.18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色体异常 9.19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9.20 净保险费

少儿平安福19Ⅱ终身寿险条款

阅读指引 平安少儿平安福19Ⅱ终身寿险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本产品提供哪些保障 例子:王先生为儿子小王(0周岁)投保平安少儿平安福19Ⅱ终身寿险(简称少儿平安福19Ⅱ),基本保险金额为51万元,交费期为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王先生本人。同时还投保平安附加少儿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少儿福疾19Ⅱ)。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及受益人,小王为被保险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条款目录 险种简称:少儿福19Ⅱ 险种代码:1375

平安少儿平安福19Ⅱ终身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一)基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1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 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被保险人身故时,交费期未满的,按照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 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3数计算; (2)被保险人身故时,交费期已满的,按照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 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度数计算。 (二)额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且被 保险人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满足平安 附加少儿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简称“少儿福疾19Ⅱ 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 如下约定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且 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一次特定轻 度重疾,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身故保 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且 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两次不同种 1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保单周年日指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举例:假设保单生效日是2019年8月1日,则以后每年8月1日为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出生日期是2010年9月1日,那么2028年9月2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而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为2029年8月1日(因2028年8月1日时被保险人尚未满18周岁)。 2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时您购买的金额,会在投保书以及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3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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