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规程

成品保护管理规程
成品保护管理规程

成品保护管理规程

精装修施工工期紧张,工程量大,分包单位较多,为避免出现破坏成品,影响工程质量及因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情况,一定要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

1成品保护具体措施

1)各工种必须做好交接检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需进行检查,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认真执行谁破坏、丢失谁负责的制度。

2)精装单位严格控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发放下道工序材料,使班组工人增强工作责任心。3)根据施工程序及总进度计划,绘制施工流程表,此表标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如不符合流程时间的工种一律不准进入他人施工区,所有消防上下水系统及电气空调均在装修前完成试压调试工作。

4)分层分段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和制安消防巡视检查,操作人员凭许可证进入施工区,并在入口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完毕由成品保护负责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每层至少设两名成品保护负责人。

5)派专人负责保管钥匙和开门工作,凡未经许可一概不得进入已完工的房间内。

6)验收后要修整的项目,需有总包单位及发包方工程部发放的“许可证”方可进入。

2 主要分步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

2.1 防水工程成品保护要求:

1)所有一次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的房间应立即进行保护层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软底鞋进行操作,以免破坏防水层。

3)因双组份聚氨脂防水涂料属于易燃、有毒化学物品,因此现场贮存材料的房间必须干燥、通风,并远离火源;操作期间,房间内应注意防火和通风。

4)所有厨、卫内的设备如需与地面连接,如座便器、妇洗器等,必须先将地脚螺栓进行预埋,严禁完成防水施工后再在地面上重新钻孔。

2.2石材成品保护要求:

1)石材到现场后,由精装公司、发包方、监理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石材由精装公司收货,直至向物业公司交房前,如石材出现尺寸误差或因保存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破损等问

题均由精装公司负责。

2)已收货未进行铺贴的石材应在室内保存,按品种、规格、等级或工程部位分别存放;板材直立码放时,应光面相对,倾角不大于15度,层间加垫,垛高不超过1.5米;板材平放时,应光面相对,地面必须平整,垛高不超过1.2米。

3)对于已铺贴好的石材,经验收合格后,平面部分应立即用塑料薄膜进行保护,接缝处应粘接牢固;铺贴24小时后方可上人;金属梯一定要将底脚用柔软物包裹好;所有金属物体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以免划伤石材;立面石材应注意在施工过程中搬运物品时划伤墙面;如需在室内使用手推车,务必将车轴两端用柔软物包裹好,以免碰伤阳角石材。

4)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免油漆、沥青、涂料、建筑胶等化学物品污染石材表面。

2.3瓷砖成品保护:

1)将瓷砖墙面的浆水污物擦净贴纸保护、防止沾污。

2)墙面的阳角和门口处,用木板保护,防止碰坏。

3)不允许在瓷砖墙面上及其附近凿洞,以防破坏瓷砖与墙面的粘结。

4)地砖铺贴完24小时后方可上人行走。

5)铺贴完毕后应清理干净砖面上的水泥浆。在已铺贴好的地砖面上作业时,必须将工具轻拿轻放,铁质梯子的梯脚要用柔软物包裹好,以免划伤砖面。

2.4 吊顶工程成品保护要求:

1)吊顶骨架及罩面板安装时,应注意保护顶棚内各种管线,轻钢龙骨不得固定在通风管道及其它设备上。

2)为了便于成品保护,罩面板安装必须在棚内管道、试水、保温等一切工序全部验收后进行。

3)已经装好的轻钢骨架不得上人踩踏,其它工程吊挂件不得吊在轻钢骨架上。但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而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连结,应另设吊钩。

4)吊顶部位已安装的门窗,做完的地面、墙面、窗台应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2.5 实木复合地板工程成品保护要求:

1)施工作业期间,所有工人必须穿软底鞋操作,不得穿硬底鞋及带有铁钉的鞋踩踏实木复合地板。

2)铺完的实木复合地板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用地板革进行覆盖,地板革接缝处要用胶带封严。

3)在该户转交物业公司管理之前,户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由精装修单位全权负责,在此期间

发生的人为损坏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客户对此提出的索赔要求)。

2.6 玻璃工程成品保护要求:

1)璃安装后,为了避免损失,应指派专人看管;价格昂贵的玻璃,尽量在工程交验前安装,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

2)安装前的玻璃不要放在靠近门窗所摆动的范围内,以免损坏。

3)安装前的玻璃不要放在过道等人多且采光不好的地方。

4)大面积无框玻璃安装完毕后应做好明显标志,以防碰撞造成玻璃损坏。

3 成品保护处罚措施:

1)如发生成品保护问题,如果精装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为其他分包单位所为,则发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按受损部位修复或者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的三倍进行处罚,并对由此造成工期拖延而引发的问题负全部责任;维修工作由精装公司负责,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2)如发生成品保护问题,为精装公司自己人员所为或精装公司无确凿证据证明为其他分包单位所为,则由精装公司无偿承担对受损部位的修复工作;如果发包方供应产品受损需更换,则发包方将对精装公司处以三倍货款的罚款,精装公司将对由此造成工期拖延而引发的问题负一切责任。

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成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项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分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二章工程施工成品管理办法 第三条制定合理的施工工序。首先,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后期集中抢工,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其次,要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搭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先上层后下层,屋面防水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能做室内装修,上层地面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作下层装修。 第四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目的是提高装修施

工的装配化水平,减少湿作业,减少工序,减少污染、减少交叉作业。 第五条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工程经理或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施工负责人不参加,出现成品损坏由施工队伍负责。 第六条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第七条竣工收尾阶段增设必要的专职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的某一层、某一房间或某一部位(如一个楼梯、一个门口等)临时进行封闭。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如清水楼梯踏步,采用护棱角铁上下连通固定;门口易碰部位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进出口台阶应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人等;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损伤或污染。如大理石或高级水磨石柱子贴好后,应用立板包裹捆扎;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等;

水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精)

当雄县水资源保护措施简要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拉萨市水功能区划编制方案,当雄县现共有保护区3个,分别为拉曲当雄源头水保护区,当曲当雄源头水保护区和堆龙曲当雄源头水保护区;有开发利用区2个,分别为当曲当雄开发利用区和堆龙曲当雄、堆龙德庆开发利用区;有保留区5个,分别为乌鲁龙曲当雄、林周保留区,拉曲当雄保留区,当曲当雄乌玛塘保留区,当曲当雄保留区和堆龙曲当雄保留区。 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业生产以及农业灌溉生产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水还是维系生态系统生物群落生存和一定生态环境质量所不可或缺的资源。因此,一定要加大、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力度。下面,我就针对水利工程中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措施进行简要阐述。 一、统一规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1、保护水源清洁,在重点河流保护区设置封禁网围栏、封禁标牌,在附近村庄、寺庙布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2、禁止在河流保护区域开设沙场,对已经开办的沙场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要求必须办理采砂许可证方可经营,严禁无证开采; 3、定期对重点河流区域进行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二、加强水环境监测,取水许可,排污控制。 1、划定水功能区,明确河、湖等水资源的水功能与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污染负荷控制,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保护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水量水质监测系统,实现对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的实时监测和监督;

3、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人河排污口的管理,保护水源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 水资源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加强水利水资源保护管理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容有半点疏忽大意,应该得到各部门及大家的高度重视。

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

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成品放行的标准管理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 3. 责任: 所有相关审核和放行人员遵照执行。 4. 内容: 4.1. 放行审核要求 4.1.1. 成品放行前必须由生产部进行生产审核,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审核。 4.1.2. 根据审核内容要求制订“成品放行审核单”;审核人需严格按“成品放行审核单”进行审核。 4.1.3. 审核符合要求后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放行。 4.2. 审核内容及标准 4.2.1. 生产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 4.2.1.1. 生产指令及主配方: 4.2.1.1.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证,物料领用数量是否符合指令要求。 4.2.1.1.2. 生产配方是否与工艺规格相符。 4.2.1.2. 生产用物料: 4.2.1.2.1. 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有合格证。 4.2.1.2.2. 投料量与配料单要求一致,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正常。

4.2.1.3. 批生产记录: 4.2.1.3.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4.2.1.3.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4.2.1.3.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 4.2.1.4. 包装及记录: 4.2.1.4.1 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 4.2.1.4.2.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1. 5. 物料平衡: 4.2.1. 5.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 4.2.1. 5.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标准。 4.2.2. 质量管理部审核内容及标准 4.2.2.1.批生产记录: 4.2.2.1.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4.2.2.1.2. 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是否有QA签字。 4.2.2.1.3. 中间产品是否按规定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4.2.2.2. 批包装记录: 4.2.2.2.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2.2.2. 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是否有QA签字。 4.2.2.2.3. 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 4.2.2.3. 物料平衡: 4.2.2.3.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 4.2.2.3.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标准。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1×1000MW超超临界机组 输煤系统总承包项目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峡输煤项目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制定目的 (3) 第二条适用范围 (3) 第三条成品保护的类别 (4) 第四条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4) 第二章成品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4) 第一条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4) 第二条成品保护小组职责 (5) 第三条成品保护机构成员职责 (5) 第四条成品保护机构的运行方式 (5)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品管理办法 (7) 第四章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10) 第一条主体结构阶段成品保护 (10) 第二条装饰阶段成品保护 (12) 第五章奖惩办法 (18) 第一条成品管理及奖罚 (18) 第二条成品管理负责人管理及奖罚 (19)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1、何为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是施工管理当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期避免工料浪费和施工质量安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主要环节。因此,切实加强成品保护管理,特别是加强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或减少人为的丢失、损坏现象是成品保护管理工作一项艰巨的任务。 2、成品保护的目的 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竣工验收移交前受到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成品保护的类别 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四条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主要有:盖、遮、围、堵、包、绑。 盖:即对成品进行覆盖。 遮: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进行遮护。 围: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入。 堵: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进行封堵,防止杂物、泥土等堵塞孔道。 包:即对成品进行有关包裹工作。 绑: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用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施防止物资在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损坏。 第二章成品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协调各专业施工方之间的一致动作,有纪律、有序地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拟由本机构和各班组共同进行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精编版)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成品保护职责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 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的措施; 3、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4、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 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5、质检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施工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情节 严重者处以经济惩罚。 二、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措施 1、本工程按照公司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标准执行; 2、项目部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 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3、分区分层设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 值班巡察, 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 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4、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对无法封闭的公共场所, 实行通道式开放, 对通道实行有效的保护, 并设专人看护; 5、采取合理的施工工序将易损、易污的施工项目安排在施工后期交验前, 以减少损坏、污染的可能;

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程编号WC·SMP·00·022-00 页数共 5 页修订人修订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部门质保部、仓储部、生产部、软胶囊剂车间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职责: 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产品(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1.5成品在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3.1.6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3.2放行决定权 3.2.1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2.2产品放行文件审核: 3.2.2.1应有严格的质量评价程序:批生产记录须经过车间工艺员和技术主任(生产工艺工程师)的审核;中间控制记录、质量批检验记录须经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审核。在此基础之上,QA质量评价员、QA 负责人对批检验记录和批生产记录进行双重审核。

(完整版)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及承诺

第十一章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及承诺 一、成品保护的目的和原则 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消除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成品的污染和损坏,避免返工重修造成的不必要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并提高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 成品保护的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现场成品保护由工程经理总体负责,各工段由各工长具体负责。 2)谁施工、谁负责:主要针对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在验收和交接之前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小组,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在交接和验收后由接收单位负责。 3)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各专业工程,在施工完成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之前,工长和施工队自检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技术质量、施工队进行工序联检,联检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二、成品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图 本工程涉及分项工程较多,工序交叉作业,为了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减少重复返工,减少污染及破坏,加快施工进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的工作组织流程图(见下图) 项目经理 技术室 工程室 各分包成品保护小组 落实成品保护措施 检查现场情况 成品保护措施 技术交底 对各自负责区域成品全天负责巡视看管 工程竣工移交

三、成品保护主要管理措施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工作。在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对需要特殊保护的成品、半成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临时封闭、覆盖、围挡防护。 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 3)经常对成品进行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及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4)制定成品保护奖惩办法,用经济手段增强作业人员成品保护意识,促进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2、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作业,减少成品损坏 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2)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因磕撞刮碰等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对可能被污染的部位进行遮盖,并设立警示标志。 3)成品保护从原材料做起,现场的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要用蓬布遮盖和支垫,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4)有效采用成品保护的护、包、盖、封四种措施。即视不同情况,分别对成品进行栏杆隔离保护用塑料布或彩条布覆盖。或对已完工部位进行局部封闭。 5)采取必要的防潮降湿措施。在基坑及沟槽范围设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进基坑或沟槽;控制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6)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旦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伤,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四、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是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工序,测量成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环境保护机构及目标 (1)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各一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知识,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的各种渠道严格控制。 2、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措施 ①重视环保工作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环保工作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贯彻执行。 ②加强环保教育 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③贯彻环保法规 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报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④强化环保管理 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机构,请示汇报环保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⑤美化施工场地

场地废料、土石方废方处理,应按设计要求按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排水通道畅通,工地干净卫生。施工中还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⑥消除施工污染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道路,采用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减到最低程度。 ⑦工程车辆通行时,及时向当地交通部门办理手续,征得同意后,方能上路,拉运土方的车辆采用密闭式自卸车,以防土块洒落,污染路面。 ⑧队建设施工中及时、经常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作好环境保护工作。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污水管道。 ②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③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④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3)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护措施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 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围: 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容: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 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容应包括: 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

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 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容应包括: 3.1 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 3.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容齐全、书写规、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主管。 4 QC主管审核容应包括: 4.1 检验过程检验仪器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玻璃计量器具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试液、滴定液、标准品是否在效期,是否有记录;检验方法是否经验证。 4.2 批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是否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并签字;检验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4.3 纯化水纯化水取样是否符合要求;纯化水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4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否按照sop进行;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合格。 4.5 检验偏差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⒈成品保护的范围 粗装修阶段——楼内的机械设备、水暖设备、通风系统、强弱电缆电线、门、窗、玻璃幕、墙壁、吊顶、地面等。 细装修阶段——木质面饰、石材面饰、特质面饰、灯具照明系统、卫生洁具、电讯终端、消防配套产品及工程内应加以保护的成品。 ⒉成品保护工作的内容及措施 内容——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污染及保护环境卫生、严禁大小便,即“六防一维护”。 措施——勤巡视、勤观察、勤提示、勤汇报、勤记录,即腿勤、眼勤、嘴勤、手勤等“四勤”。 ⒊成品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 A、成品安装的原则是:成品已安装就位,必须按技术附加措施予以保护。只许装不许拆;准许进不许出。成品就位后,需移动、拆改、修补、维护的,应持有关负责人的批条,交成保人员后方可施工。

B、成品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员只负责监督、检查、管理。一旦发现成品损坏的肇事人,交有关部门解决,做好值班记录。 C、成品保护队接收成品的程序是,坚持按施工工序完毕后,在甲方的监督下,由施工方向成品保护队分项书面交底,填好交接清单,经验收确认后,双方签字生效。 D、坚持配合,协调原则:甲、乙双方加强配合协调意识,是搞好成品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乙方现场负责人,应主动向甲方有关负责人汇报工作,互通情况统一认识,求得甲方支持。甲方应向乙方实行领导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共同朝着一个实施目标;工程进度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E、搞好成品保护工作要有超前意识;进场前要对成品保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一方面进行法则、职业道德、安全教育,成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针对性的对进住工程进行详细交底,使成保员明确工作内容,明确责任把问题想到“损坏”前面,做到会干、会说、会管理,行之有效。 成品保护工作的“六防一维护” “六防一维护”集中反映了成品保护工作的职责与任务,要求每名成品保护员必须熟记和背诵,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各施工单位: 现场装修工作已全面展开,各专业施工单位多,施工人员结构复杂,各种 施工工序繁多,交叉作业现象非常突出,各水、电、通风、空调、消防等其它 大量设施设备也相继安装到位,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 的损坏、破坏、丢失、被盗和污染,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保证合约正常有 效实施和工程质量、进度的顺利实现,提高成品一次性合格率,现就成品保护 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施工单位共同严格执行: 一、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原则:“谁施工、谁负责,谁安装、谁保护”; 2、各施工单位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和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尊重和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发生破坏成品的,必须采取严厉 处罚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破坏成品现象; 3、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由各施工单位全面自行负责,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施工情况,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成品实施24小时看管和保护; 4、现场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区域除指派专人看管保护外必须进行封闭,否则发生成品丢失、被盗或损坏的由原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二、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1、对未按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如:手推车、各种梯子、施工用架等),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现金500元,造成成品损坏的按项 目商务部报价进行赔偿; 2、对施工人员在楼内小便,造成环境、成品污染的,处罚当事人50元—1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200元—300元; 3、对施工人员在楼内大便,造成环境、成品污染的,处罚当事人2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300元—500元; 4、对施工人员故意损坏、破坏成品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300元—5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800元—1000元; 5、由于施工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破坏或造成污染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100元—3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1000元—1500元; 6、对交叉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防护、保护措施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破坏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300元—500元,处罚当事 人单位800元—1000元;

(完整版)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八、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目录 一、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指导思想 二、环境保护目标 三、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四、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五、施工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针对本标段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重点考虑,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劳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本工程地处即有居民小区,环境保护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施工时制定专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作足作好环境保护,为工程修建一条绿色环保通道。 一、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指导思想 在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运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标准,系统的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以期得到最优化的结果。我们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确保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业主的要求得到有效识别和贯彻执行。 环境方针:遵纪守法,提高素质;健全制度,加强预防和报告;强化教育,持续改进。改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满意度。 三、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全面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成员:质检员、施工员、各班组组长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形成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实现环保目标。环境保护管理逻辑框图见图 2.;环境保护责任保证体系见图 3.;环境保护体系框图见表 4.。 四、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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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按期竣工的重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的和在施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伤,将会增加工程工作量,造成工料浪费,拖延工期。因此,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项目管理人员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切实贯彻成品保护制度。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3)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提前保护、覆盖保护、局部封闭等,避免二次返工等。 4)对各个操作班组实行经济与质量挂钩制度,以奖罚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 5)各阶段都要建立出入证制度,未持出入证的非生产工人,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6)项目技术部门对特别保护的成品要有具体详细的保护要求,要有专门的方案措施,提出保护措施。 7)对需要保护的成品要设专人进行保护,必要时对其进行奖励。 8)施工人员在混凝土浇筑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面操作,并做好警戒工作。楼梯等踏步要用木板或硬纸板等进行必要的封闭。 9)管道、预埋件等安放后,要有专门围护措施,防止碰撞及移位等。 10)湿作业时应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外墙饰面及下层顶棚、墙污染受损。 11)对于门窗,应有专门的堆放地点,且要有保护措施,如下边应垫起、垫平,堆放整齐。门窗安装时,保护膜要封闭好。安装好后要及时将门框两侧木板条捆绑好,防止碰撞损坏。 12)油漆涂料施工前要清理周围环境,防止尘土污染,施工过程中门窗应作固定,防止扇框粘结,对滴在地面、墙面、窗台及五金上的油漆应清理干净。 13)施工完的装饰工程及安装就位的各类设备,搭设防护栏、板、棚等防护设施或挂警示牌等措施。 14)对于施工区域的样板间,如精装等,在施工状态和施工完毕时,要及时进行封闭,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成品保护现场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现场管理措施 一、编制依据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设计院施工图纸; 我国现行得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与操作规程; 我国现行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二、工程概况 兴业医疗园7—1号楼洁净车间装修 三、成品保护得目得 1、何为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就是施工管理当中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保证工期避免工料学学浪费与旗质量安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与工程质量得主要环节.因此,切实加强成品保护管,特别就是加强生产顺利施工阶段得成品保护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杜决或减少人为得丢失、损坏. 2、成品保护得目得 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就是为了量大限度得消除与避免成品在峻工验收移交前受到污染与损坏,以达到减少与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得目得。 四、成品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1、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协调各专业施工方之间

得一致运作,有纪律、有序地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得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得分项产品等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得施工质理。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就是确保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得关键。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落实,拟由本机构与各独分包单位共同进行成品保护。 组长:施工单位得项目经理、甲方现场人员 组员:各施工工序工长 2、成品保护小组职责 (1)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责任。划分成品保护得责任范围,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制定成品保护得重点部位、区域及内容。 (2)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与各工区经理、技术主管成品保护工作得实旗工作. (3)各工区对本工区管辖范围内得成品负责保护。技术员、带班与作业队对成品保护主要责任,各工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与成品保护管理小组负领导责任. 3、成品保护机构得运行方式 (1)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作业、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得成品保护措施得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得奖罚制宽。(2)各工区得工作分别由工区设立专职或兼职得检查人员跟班检查。

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和放行指南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 与成品放行指南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及其附录的要求,加强对产品实现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成品放行的管理,确保放行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质量控制,包括与产品有关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中间品、成品、初包装材料、标签等相关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活动及其质量管理,也包括与生产过程相关的,特别是与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相关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活动及其质量管理。 本指南所指成品放行,不包括采购物品和中间品的放行程序。企业可以参考医疗器械成品放行的原则,自行制定采购物品和中间品的放行程序。 本指南不包括与生产、检验相关的环境、设施、设备及其相关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如生产、检验洁净区的环境监测,辅助工艺用水、辅助工艺用气的质量管理等要求。如上述质量控制 —1—

及其管理活动与采购物品、中间品或成品要求直接相关,则本指南视其为采购物品、中间品或成品相关要求的一部分。 二、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 企业应当依据法规要求、风险管理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产品特性、生产规模、工艺特点、质量管理能力等实际,确定产品实现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的过程和要求。 企业应当针对采购物品、中间品和成品及其相关过程,在医疗器械设计和开发完成后,特别是在设计转换完成后,输出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等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文件,用以指导产品实现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成品放行工作,确保使用符合要求的采购物品,流转符合要求的中间品,放行符合要求的成品。 (一)采购控制与进货检验 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的管理应当参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号)有关要求,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对采购物品,特别是对成品质量影响较大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组件等实施常规控制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程序与要求,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接收和拒收及其相关处置措施都应予以记 —2—

成品、半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成品、半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避免施工中造成浪费,节约工程成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1 现浇钢筋砼工程成品保护 1.1.1 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 ▲基础、梁、板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 ▲木工支模完工后、作业面上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500元。 1.1.2 模板保护 ▲模板支模成活后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影响模板质量。 ▲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集中堆放重物。 ▲砼浇筑时,不准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及埋件,特殊部位砼应反锹入模,以免模板因局部荷载过大造成模板受压变形。 ▲。 ▲模板安装成型后,应派专人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以确保模板安装质量。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元,施工班组罚款50元,施工队

罚款100元。 1.1.3 砼成品保护 ▲砼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雨期施工砼,应按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砼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规定确保间隔时间和养护期。 ▲楼层砼面上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尽量分散均匀放置,不得集中堆放。 ▲下道工序施工的或堆放的油漆、酸类等物品,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砼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作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 ▲不得重锤重物击打砼面。对柱角保护不得碰坏。 ▲砼承重结构模板应达到规定强度方可拆除。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500元。 1.2 砌体成品质量保护 1.2.1 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1.2.2 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雨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1.2.3 砌体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1.2.4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物重锤击撞砌体。 1.2.5 挑、拱、砌体的模板支撑,应保证砌体达到要求强度后方能拆除。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元,施工班组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 1.3 楼地面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正式版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施工班组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施工班组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各种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生产经理和安保科进行协助管理,材料科发送到各班组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班组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各班组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班组要有保护士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班组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险浇筑) ,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班组,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班组。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韶关市粤华电力有限公司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试行) 2015-07-01发布 2015-07-1实施 韶关市粤华电力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2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3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4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5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6管理内容和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7检查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门卫管理制度及成品保护的要求与措施

门卫管理制度及成品保护的要求与措施一、为加强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严格把控军区总院内部西、南、北大门的管理,望各分包单位及甲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制度。 1、对出施工现场大门携带物品的人员我方警卫将对其进行检查,属于现场内的物品,要出示各分包单位和甲委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发的持物证明,经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2、凡进场车辆卸完货后出大门时,我方警卫对车厢、驾驶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场内物品后方可使出现场。 3、对退场车辆出大门时必须有个分包和甲委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具所需退场的物品清单(如周转材料出具规格尺寸、数量清单)方可放行。 二、为加强对成品保护的要求及措施,各分包单位及甲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 1、进场各分包单位、甲委分包单位必须提前向总包单位提供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其内容必须包括施工范围内各种工序的工艺内容、相关制约的影响因素和其他专业工序的施工交叉先后顺序,必须包括相关的具体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2、各分包单位和甲委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的交底并有记录上交总包单位,未交底的不得进行施工。 3、凡现场施工的各分包单位和甲委分包单位在现场必须设若干名成品保护人员对自家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现场巡视和检查,防止成

品、半成品的破坏与丢失。 4、施工时前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后序的单位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双方签字总包认可后,由总包存底,后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履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5、甲委分包单位对本单位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负责保护,在安装过程中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利造成的材料、设备、产品造成损坏、丢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该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更换。 6、在总包单位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第三方分包单位破坏成品、半成品,一旦能够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和单位,均由负责单位负责对损坏或丢失部分的损失按原价格两倍处罚,不缴纳罚款者由总包通知建设单位从工程款中扣除,严重者总包建议建设单位给予终止合同的处理。 7、甲委分包单位完成所承包的项目后经甲方、监理、总包、分包四方验收后做正事交接验收单,无正式工程交接验收单,成品损坏、丢失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8、成品保护责任界定分为三个阶段: 1)产品进场后未进行安装阶段有损坏、丢失的情况由各分包单位、甲委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2)产品安装完成单位进行正式移交阶段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各分包单位承担产品本身的损失,收口收边的工作均由各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3)产品正式移交后由总包单位负责全部的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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