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教发〔2011〕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反映学校(机构)代码的增减变动情况,规范学校(机构)代码的赋予、更新与维护、使用与管理,明确职责与分工,保证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校(机构)代码由“学校(机构)标识码”和“学校(机构)属性码”两部分组成。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学校(机构)属性码”是对学校(机构)所在地域、城乡划分、办学类型、举办者等信息的分类编码,并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管理需要进行拓展和调整。
第四条学校(机构)代码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原则,由教育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等国家标准,统一制定学校(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和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组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机构)代码的编码、更新、应用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机构)代码随相关国家标准的重新修订而更新。
第二章新设置学校(机构)代码赋予
第六条新设置的高等学校(机构),由教育部统一赋予学校(机构)标识码。新设置的高等学校(机构)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纸质《新设置学校(机构)代码申请表》(可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下同),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报教育部核准,由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学校(机构)代码。
第七条新设置的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由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纸质《新设置学校(机构)代码申请表》,加盖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报教育部核准,由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学校(机构)代码。
第三章更新与维护
第八条学校(机构)有撤销、合并、升格等变动情况时,须对其学校(机构)代码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
学校(机构)被撤销的,其代码停止使用,但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保留。停止使用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的学校(机构)使用,以确保代码的唯一性。
有其他学校(机构)并入,学校办学层次、类别均未发生变化的,其学校(机构)标识码不变,学校(机构)属性码按实际情况变更。
因学校(机构)合并、升格等原因,使得学校办学层次、类别发生变化的,停止使用其原代码,按新设置学校(机构)代码赋予办法处理。
学校(机构)被合并的,其代码按被撤销学校(机构)的代码处理办法处理。
恢复办学的,重新启用原学校(机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性码按实际情况变更。
学校(机构)仅改变名称的,沿用原代码,但需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学校(机构)名称变动信息。
第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在地高等学校(机构)代码的更新和维护,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高等学校(机构)的相关变动信息,填写纸质《学校(机构)代码变动申请表》,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报教育部核准后生效。
第十条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代码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由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纸质《学校(机构)代码变动申请表》,加盖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报教育部核准后生效。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各项教育统计调查必须使用学校(机构)代码库作为调查对象样本库,尚未赋代码的学校(机构)不得列入统计的调查范围。
第十二条各地应在每年8月15日前,确定纳入当年统计范围的学校(机构)代码库,未及时更新代码的,其更新信息不纳入本年度统计内容。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机构)代码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代码信息库管理制度,本部门内其他机构提出使用代码信息库资料的,需报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经登记后提供。
其他部门提出使用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库资料的,应当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库中的非涉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按国家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学校(机构)代码不得作为学校(机构)排名的依据。
第五章职责与分工
第十六条教育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建设总体规划;
负责制定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建设的统一分类标准;
负责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日常维护及用户授权管理;
负责为代码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
负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审核;
负责对代码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进行常规备份和存储;
负责学校(机构)代码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定期对省、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构)代码信息登记、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定期发布全国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第十七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管理、组织、培训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代码信息维护的具体工作人员;
负责行政区域内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授权管理;
负责审核下级上报的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负责具体执行高等学校(机构)代码的登记、更新维护工作;
对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代码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管理、组织、培训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代码信息维护的具体工作人员;
负责行政区域内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授权管理;
负责审核下级上报的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对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代码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与学校(机构)审批、备案部门建立沟通机制;
及时掌握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的新建、撤销、合并、恢复、升格等变更的信息,并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六章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方面的规定,保证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在存储、传输、审核、汇总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代码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及用户使用日志报告,依据用户授权目录对网上各类用户的行为进
行监测,阻止非法用户进行数据存取,保障代码管理信息系统运行
安全。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机构)代码基本信息采集表
学校(机构)代码基本信息采集表 填写说明: 1. 学校(机构)名称,要求填写与公章一致的名称。 2.学校驻地信息必须填写国家标准的地名,标准地名可通过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313352201.html,)左侧“专项统计”下[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填报测试版地址]查询,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后,点击右下角的“学校驻地查询”即可(不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3. 行业分类是指:幼儿园、小学、成人小学、普通初中、成人初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培训机构、特殊教育、工读学校。 4. 幼儿园的举办者是指:中央部门、省级教育部门、省级其他部门、地级教育部门、地级其他部门、县级教育部门、县级其他部门、地方国有企业、民办、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其他各类学校举办者是指:中央部门、省级教育部门、省级其他部门、地级教育部门、地级其他部门、县级教育部门、县级其他部门、地方国有企业、民办。 5.办学类型: 幼儿园:幼儿园、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幼儿园、独立设置的学前班; 小学:小学、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小学教学点、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 成人小学:职工小学、农民小学、小学班、扫盲班; 普通初中:初级中学、一贯制学校、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初级中学、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一贯制学校、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 成人初中:成人职工初中、成人农民初中; 普通高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完全中学、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高级中学; 成人高中:成人职工高中、成人农民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专、其他机构; 中等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职工技术培训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机构、其他培训机构; 工读学校:工读学校; 特殊教育: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学校(指对两类以上残疾人进行教育的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初中附设特教班。
卫生机构代码
卫生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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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卫生机构代码 6.1 代码结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机构属性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卫生机构代码表示形式如下: 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属性代码 XXXXXXXX - X XXXXXX XX XXXX X 本体代码_______| | | | | | |___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连字符_______________| | | | |______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校验码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经济类型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区划代码6.2 编码方法 6.2.1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校验码组成,引用GB/T 11714。组织机构代码为每一单 位始终不变的、唯一法定代码,除代表某一机构外,无任何其他含义。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机构代码称为法人代码。 6.2.1.1 全国绝大部分卫生法人单位已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尚未办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非独立法人的
医疗机构除外),依据属地原则从当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此证,以取得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6.2.1.2 GB/T 11714规定“PDY00001- PDY99999”为自定义区,供各行业编制内部组织机构代码用,不作为行业间信息交换的依据。因此,执业的非独立法人医疗机构代码由卫生行政部门赋予,其编码规则如下: a. 代码结构为“PDYXXXXX - X”。其中“PDY”固定不变;“XXXXX”系五位数字码,从00001-99999,由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顺序统一编号;“X”系校验码,计算方法与法人代码一致。 b.“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作为这类机构不变的、唯一的法定代码。已经注销(撤销)的机构代码应予废置,不得重新赋予其他机构。 6.2.2 机构属性代码共13位,由6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机构登记注册类型代码、4位卫生机构类别代码、1位机构分类管理代码四部分组成。 6.2.2.1 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完全引用GB/T2260。 6.2.2.2 经济类型代码由2位数字组成,部分引用GB/T12402。引用原则如下: a.卫生行业经济类型较为简单,本标准仅引用大、中类两位代码。 b.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设立下列经济类型卫生机构,故本标准暂不使用相应代码,即:“15 有限责任(公司)”、“23 港澳台独资”、“24
学校(机构)代码维护操作流程说明(正式稿)
学校(机构)代码维护中撤销(并)学校操作流程 一、基本原则 撤销(并)的基本原则是必须要保证每所学校的学生和专任教师年初数与上年的年末数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进行撤(并),必须要有文件依据,确定这些学校今年是要撤销(并)的。 (一)撤销 撤销只能用于该学校上年在校生数和专任教师数年末为0的(上年是过渡性的学校),并且有正式文件依据确定该校今后不再举办任何教学活动和行为。在学校(机构)代码维护时可以做撤销。撤销后这个学校将不再启用。 (二)撤并 撤并是为了学校进行过渡(变成不计校数)或性质发生变更确需调整的操作。 二、学校(机构)代码操作方法 (一)撤销 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学校”下选中要撤销的学校,点“管理”出现对话框后选择“撤销学校”即可。 (二)撤并 1.过渡性的。 即学校是今年准备要撤销的,但是由于该学校上年末在校生数和专任教师数年末不为0,但是为了保持学校级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年初年末数的一致性,必须使学校过渡一年,今年秋季的年报中还必须填报学生和专任教师变动表,并将年初数和上年年末数核对一致,今年年末数做成0,其他表册不填。 ①小学 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学校”下选中要撤销的小学,点“管理”出现对话框后选择“撤并学校”(必须填写变更日期),在“撤并学校”对话框中。 第一步“学校性质”选成“基础教育”,第二步“办学类型分组”选成“小学”,第三步“办学类型”中选成“小学教学点”。这样就保证该小学今年在教育事业统计过程中的学校机构代码仍存在,可以进行学校数据的填报工作。
②中学 由于中学(初中、高中)不像小学存在教学点,没有不计校数的学校类型过渡(不能直接做撤并),因此对于今年准备撤销的中学(初中、高中),还得继续维护学校(机构)代码信息,今年的年报中仍得进行填报,在“学生和专任教师变动表”中把年初数与该校上年的年末数核对一致,最终把年末数做成0,其他表册不填。待明年再维护学校(机构)代码时把该校正式撤销(只能采用这种办法的过渡)。 2、性质发生变更的(升降格或变更名称的) ①升格 即幼儿园升为小学、小学升为初中(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初中升为高中(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等,对于这种学校性质发生变更进行升格的,原学校由低层次升为高层次的操作如下: ⅰ.小学升格初中为例: 第一:在学校(机构)代码维护管理系统中“学校”对话框中选中要升格的小学。先对此小学做撤并,把该小学撤并成小学教学点,这样该小学在年报中仍存在,可以在年报中操作学生和专任教师的年初年末数。年末数为0后,在明年的学校(机构)代码中将该小学撤销。 第二:在学校(机构)代码维护管理系统中“学校”对话框中的“学校调整”中选新建学校,新建一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升格后的小学学生继续保留在升格后的学校就新建九年一贯制;如果小学学生转到其他小学了,就新建初中。)ⅱ.初中升格高中或完中为例: 第一:在学校(机构)代码维护管理系统中“学校”对话框中选中要升格的初中。继续对该初中维护学校(机构)代码,在年报中仍继续做该初中的年报,在年报中操作学生和专任教师变动表,年末数为0,在明年的学校(机构)代码中将该初中撤销。 第二:在学校(机构)代码维护管理系统中“学校”对话框的“学校调整”中选新建学校,新建一所高中、完中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升格后的初中学生继续保留在升格后的学校,新建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如果初中学生转到其他学校,新建高中、完中或十二年一贯制。) ②降格
中国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广州市) (申办机构在此盖章)
注意事项:1、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对所提供的办证信息负责。
2、本表未盖公章无效,印章内容应清晰可辨。 3、复印件中的文字及图案要求清晰不能有遮挡(包括印章的遮挡)。 4、收费标准:代填费5元(收费依据:穗价[1995]23号)。 5、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313352201.html,,咨询电话:83228613至83228618。 填表说明 一、机构名称、单位网址 按申请机构经核准的全称填写;填写组织机构有效的网络地址。 二、机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按批准文件(或证、照)中核准的地址填写;邮政编码按机构核准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填写。 三、实际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若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填写申请机构实际的办公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及办公地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四、实际生产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有生产地址或经营地址的应填写申请机构相应的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及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五、注册号或批准文号、成立日期 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机关单位填写批准成立的批准文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团登记证登记号;其它组织机构填写国家认可的批准号。成立日期按组织机构执照、证书、文件核准或批准的日期填写。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申请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按注册证照或批文上的法人姓名填写,申请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按注册证照或批文上的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姓名填写。请选择相应的证件类型并填写证件号码,中国居民请填写身份证号码;中国军人填写军官证、士官证号码,港澳台居民填写通行证或台胞证号码,外籍人士填写护照号码。 七、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按照开业/变更通知书填写,无开业/变更通知书或开业、变更通知书中没有体现的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八、手机号码、机构电话、传真 手机号码填写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有效手机号码,该号码主要用于短信通知代码证年检及到期换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均填写申请机构有效的电话号码及传真号。 九、主管部门全称、主管机构代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含有上级主管机构名称的,应填写主管部门的名称全称及代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填写其举办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的名称全称及代码;机关单位和其他机构应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全称及代码。 十、主要产品 填写本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具体名称。 十一、经办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由办证经办人署名,并填写其证件类型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要求参照第六点)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十二、是否自助填写以下内容, 请在对应方框打勾,选择“是”请参照填表说明第十三至二十三条自行填写,选择“否”则视为需要委托代填,请在指定位置签名。 按照GB/T20091-2006《组织机构类型》规定的机构代码填写。 十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登记注册类别和代码。 十六、行政区划 按照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名称代码填写。 十七、经济类型 按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局国统字(1992)344号《印发<关于经济类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填写所属类别和代码。 十八、经济行业 按照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机构所属的类别代码。 十九、币种代码 按照GB/T12406-2008《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的规定填写货币种类的代码。 二十、产品代码 限生产企业填写;按照GB/T7635-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规定的名称代码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流程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的审批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的服务部门、服务类型、 服务依据、服务申报资料、服务流程、法定办理时限、部门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报条件、服务限数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2 设立依据: 《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3 申报条件: 3.1 企业单位需持有营业执照; 3.2 机关需持有成立批文; 3.3 事业单位需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 社会团体需持有社团登记证; 3.5 学校幼儿园需持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3.6 卫生服务部门(站)需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成立批文; 3.7 工会需持有工会法人证书; 3.8 街道办、居委会等其他机构需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成立批文。 4 申报材料: 4.1 单位成立批文及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有年检要求的须先进行年检); 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回乡证)A4复 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3 有主管单位的需提供主管单位代码证书A4纸复印件一份; 4.4 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4.5 换证,变更,迁址,年检需加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和代码IC 卡(年检需要IC卡如没有需40元补办); 备注:组织机构应在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书,向批准其成立或者核准其登记的管理部门同级的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代码登记;组织机构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到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领代码证书;组织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代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向原发证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根据代码证书上的告知,按期年检。 逾期处罚。 5 办理时限: 5.1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5.2 承诺时限:即办 6 办理程序: 6.1 受理;
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代码证书流水号机构代码: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一、机构类型:按94版和国标GB/T20091-2006分别填写。 二、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名称必须是全称(与批件一致),逐格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填入类别及证件号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的相关内容。 四、经营或业务范围:各类机构分别根据自己证照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职责或宗旨)填写;其他机构可根据自身开展的具体业务填写。 五、经济行业:根据国标GB/T4754-94和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别填写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 六、经济类型:根据国标90版和2000版《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填写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七、成立日期:按批件成立日期填写,批件无此项的填写组织机构实际设立日期 八、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实际职工总数填写。 九、主管部门: 1、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工会等机构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3、无主管企业和部门的不必填写。 十、注册资金:按批件注册资金填写,批件无此项的不填。十一、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仅外资企业填写。 十二、行政区划: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划。 十三、邮编: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的邮编。 十四、机构地址:按批件逐字填写。批件无地址的按下一条填写。 十五、经营地址:应如实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逐格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与上条完全一致的可写“同上”。 十六、联系电话和法人手机:要据实填写,能及时通知到为准,Email邮箱地址有就填写,无则可不填。 十七、登记或批准机构:填写核准登记或编制审批本单位设立的机关名称全称。 十八、注册号(批准文号):按批件的证照号码或文号填写。十九、申请证书数:副本和IC卡按自己实际需要填写。 二十、主要产品:(限生产企业填写)据实填写三项以内。二十一、是否涉密:一般填否,视为可以公开。填是(涉密)请出具保密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十二、单位网址:有就据实填写,无可不填。 二十二、经办人:填写真实的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办证机关认可的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 代码业务办理应提供的材料 1、代码申请表(河南企事业单位信息网提供下载: https://www.360docs.net/doc/8313352201.html,/);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年审除外); 4、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新申办除外); 5、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单位); 6、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批文)分类: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b、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交编制文件) c、社团(民非):社团(民非)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须办理预赋码手续) d、机关: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批准文件(编制文件) e、工会: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须提交工会成立批准文件) g、其他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文等(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 7、组织机构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代码证书上的内容的,还须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分开复印清晰,并在空白处加盖行政公章;用黑笔工整填写表格,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三方协议单位机构代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三方协议单位机构代码 篇一: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三、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除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填写
要求之外,现做如下具体说明 1、要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2、封面:毕业生可提前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随意修改专业名称;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再填写用人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 3、正表:第一栏“毕业生情况及意见”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其中:“培养方式”一栏填为“非定向”。“应聘意见”一栏,表示自己愿意去该单位就业,格式可以是“愿意到某某某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第二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人才中心的地址或名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以下简称“上级意见”)和“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的填写有如下情况:①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上级意见”栏不填,“地址”栏填写 用人单位地址;②本身无用人自主权而其上级主管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的,“上级意见”栏一般要由其上级单位(或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③自身和其上级单位均无用人自主权的企业录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那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成了大家的关注点,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培训学校课外辅导是学生和家长一直关注的热切问题。下面小猪给大家科普一下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办学申请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办学目标、性质、办学规模、班级设置、学习期限、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是指举办者将以何种模式管理学校:如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其他模式,而非指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管理与使用办法。经费来源是指在学校建设和正常运转过程中,筹措经费的方法和途径。经费的管理使用是指学校收入的管理、使用原则和方案。还需预备机构成立后头三个月的流动资金; (三)举办者的姓名、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单位办学的在申请书上盖有主办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联系电话; (五)个人办学的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联系电话。 二、举办者及董事会(理事会)成员资料。 主要包括举办者及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学历情况、户口所在地、身份证、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 三、学校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有关资料。 四、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及教学所使用的教材。 五、办学可行性报告及办学风险防范措施。 六、以单位名义申请办学的需提交的材料(相关证照要通过近两年的有效年检)。 (一)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 (二)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营业执照或所需的证件);(三)主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
代码代码名称 普通高等学校10001 北京大学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10003 清华大学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10005 北京工业大学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0007 北京理工大学10008 北京科技大学10009 北方工业大学10010 北京化工大学10011 北京工商大学10012 北京服装学院10013 北京邮电大学10015 北京印刷学院100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00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0018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0019 中国农业大学10020 北京农学院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10025 首都医科大学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10027 北京师范大学10028 首都师范大学10029 首都体育学院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100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10032 北京语言大学10033 中国传媒大学10034 中央财经大学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037 北京物资学院1003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10040 外交学院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0042 国际关系学院10043 北京体育大学10045 中央音乐学院10046 中国音乐学院
代码代码名称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10048 中央戏剧学院 10049 中国戏曲学院 10050 北京电影学院 10051 北京舞蹈学院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10055 南开大学 10056 天津大学 10057 天津科技大学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10059 中国民航大学 10060 天津理工大学 10061 天津农学院 10062 天津医科大学 10063 天津中医药大学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10066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10068 天津外国语学院 10069 天津商业大学 10070 天津财经大学 10071 天津体育学院 10072 天津音乐学院 10073 天津美术学院 10075 河北大学 10076 河北工程大学 10077 石家庄经济学院 10078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10081 河北理工大学 10082 河北科技大学 1008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10085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0086 河北农业大学 10089 河北医科大学 10090 华北煤炭医学院 10092 河北北方学院 10093 承德医学院 10094 河北师范大学 10096 保定学院 10098 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办、换证、年审、变更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代码证申请表(填表、左上角盖章) 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的证明; 5、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 6、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7、批准各类机构成立的证件或批文如下: a、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社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d、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e、机关: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编制文件)(复印件一份); f、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其他机构:许可证、批文等(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村(居)民委员会需有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信、当选证书等证明机构成立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并在空白处加盖公章。 代码咨询电话:0372-51160620372-5116027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流程图
□□□□□□□□-□代码证书流水号机构代码:
填表说明 一、机构类型:按94版和国标GB/T20091-2006分别填写。 二、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名称必须是全称(与批件一致),逐格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填入类别及证件号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的相关内容。 四、经营或业务范围:各类机构分别根据自己证照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职责或宗旨)填写;其他机构可根据自身开展的具体业务填写。 五、经济行业:根据国标GB/T4754-94和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别填写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 六、经济类型:根据国标90版和2000版《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填写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七、成立日期:按批件成立日期填写,批件无此项的填写组织机构实际设立日期 八、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实际职工总数填写。 九、主管部门: 1、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工会等机构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3、无主管企业和部门的不必填写。 十、注册资金:按批件注册资金填写,批件无此项的不填。十一、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仅外资企业填写。 十二、行政区划: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划。 十三、邮编: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的邮编。 十四、机构地址:按批件逐字填写。批件无地址的按下一条填写。 十五、经营地址:应如实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逐格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与上条完全一致的可写“同上”。 十六、联系电话和法人手机:要据实填写,能及时通知到为准,Email邮箱地址有就填写,无则可不填。 十七、登记或批准机构:填写核准登记或编制审批本单位设立的机关名称全称。 十八、注册号(批准文号):按批件的证照号码或文号填写。十九、申请证书数:副本和IC卡按自己实际需要填写。二十、主要产品:(限生产企业填写)据实填写三项以内。二十一、是否涉密:一般填否,视为可以公开。填是(涉密)请出具保密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十二、单位网址:有就据实填写,无可不填。 二十二、经办人:填写真实的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办证机关认可的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 申请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左上角加盖申办单位行政公章。 本表格可以登录省代码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8313352201.html,/ 代码申办、换证、年审、变更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代码证申请表(填表、左上角盖章) 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件及 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 理的证明; 4、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 5、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6、批准各类机构成立的证件或批文如下: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办 企业还应提供公司章程; b、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 c、社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一份,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d、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一份,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e、机关: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编制文件)(复印 件一份); f、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一份); g、其他机构:许可证、批文等(如:律师事务所的 执业许可证副本、杂志社的期刊出版许可证等证明机构成立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并在空白处加盖公章。 代码咨询电话:9600150。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制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
附件: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 1.1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类型的组织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⑴企业: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⑵机关:市委(府)、编委的批准文件(2001年机构改革后批文); ⑶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⑷民间组织: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⑸工会:基层工会凭上级工会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 ⑹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市民政局核发的《当选证书》; 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 ⑼记者站: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记者站登记证》; ⑽其它类型机构:核准该机构登记或批准其成立的主管机关出具的有效文件。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非中文类证件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一份;
1.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一份,加盖公章; 1.5、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有效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6、变更企业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1.7、《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新办除外),《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注销单位需提供登记部门(如工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注销文件复印件一份,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回《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 3.遗失补办《代码证》需先在报社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包括机构名称、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IC卡流水号等内容,然后凭报纸原件办理补证手续,所需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 1.相关标准 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 1.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 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 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内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 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卫生机构(组织)按 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3)机构分类管理划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三类。 6. 卫生机构代码 1)代码结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机构属性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卫生机构代码表示形式如下: 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属性代码 XXXXXXXX - X XXXXXX XX XXXX X 本体代码_____| | | | | | |___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word2003版本)
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发函[201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全面反映和了解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基本情况,提高我国教育统计信息化水平,依据《统计法》对统计编码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教育统计工作实际,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每所学校(机构)编制全国唯一代码,建立统一赋码、统一维护、动态调整的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制度,为有效整合教育统计资源、推进教育统计信息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遵循国家统计标准,符合教育统计实际。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是全国教育统计标准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国家统计标准的延伸和补充。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的代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未做明确规定的,从教育统计和教育管理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编制。 2.统一编制,集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编制,实行集中管理,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的规范性和唯一性。 3.动态调整,逐级审核。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随学校基本信息的变化实行及时、动态调整,确保学校(机构)基本信息与代码的一致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机构)基本信息变动的逐级审核,及时上报学校(机构)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实现代码的及时更新。 三、工作内容 1.教育部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统一代码结构、统一赋码规则和方法,统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的修订、解释、维护等工作。具体规则详见附件。 2.教育部负责研制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填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数据库,审核并发布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布置与培训,代码的填报与审核等。
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过期的说明
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说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成立于2014年月日,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由于工作疏忽,本应年月日前到贵单位办理变更手续,截止现在超期个月。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此,我公司表示深刻的反省与歉意。 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已成为单位在进行社会交往、开展商务活动所必需的“身份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企业法人的身份证,企业的机构代码证失效,他的社会事务也难以开展,比如说不能开展业务,办理各种手续,不能去银行办理对公业务等等,如此,将给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困难。 反省我公司此次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延迟的原因,主要是经办人员工作交接失误造成的。新入职工作人员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延期手续办理流程认识不足,相关材料准备不充分,以致错过办理期限,造成目前的状况。 我们已经认识到了错误,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愿意接受贵局的严厉批评,认真接受此次教训,严格遵守贵局的各项规定,并保证以后决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望贵局在对我们批评教育之后,能
够给予办理注销代码证事宜为盼。 对此,我公司深刻检讨,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并完善相关证照办理的流程,形成制度;并保证一定按期办理证照审验等手续。对我公司的工作失误,我们再次表示歉意。 希望贵局给予我们改正的机会,及时补办机构代码证的延期手续。 特此申请,望贵局批准。
申办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资料一览表
申办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资料一览表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由民政局核准,复印件,原件备审); 2.锡山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备案表(原件); 3.办学申请报告(关于举办xxx的申请报告)(原件); ——附件:卫生、体育、艺术、保安等教育内容涉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意见 4.办学可行性报告(关于举办xxx的可行性报告)(原件); 5.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审); ——社会组织:法人单位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单位验资报告——个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相关:(1)担保:担保协议、担保人(法人单位)资格证书、担保人(法人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2)联合:经办学注册地所在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 6.拟开设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鱼教学大纲(原件); 7.办学出资证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原件); 8.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关人员(校长、教师、会计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审);
——组织机构设置表(框架图) ——校长: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决策机构聘任书、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会计: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证书、聘任合同(协议) ——教师:聘任合同(协议)、花名册、(项目包括: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号、职称、从教年限、拟任职务、专兼职) 9.决策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董事(理事))长: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明; 10.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参照示范文本) 11.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证明文件材料 ——办学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或3年期以上租赁协议、产权证复印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或受理凭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 1 机构名称 (必填,与单位公章一致) 2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必填) 证件类型(必填) □身份证 其他 手机(必填)□□□□□□□□□□□ 证件号码(必填)□□□□□□□□□□□□□□□□□□ 3 成立日期 (必填)□□□□年□□月□□日 4 职工人数 (必填) (人) 5 主管部门 (分支机构必填) 主管部门代码 □□□□□□□□-□ 6 注册资金 (无注册资金机构免填) (万元) 货币种类 □人民币 其他 7 地 址 行政区划(必填)陕西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必填)□□□□□□ 注册地址(必填) 8 联系电话 (必填)□□□□---□□□□□□□□□□□ 9 登记批准机关 (必填) □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 10 注册号或文号 (必填,工商注册号或相关证件号码) 11 经营范围 (必填) 12 信息是否涉密 (必填) □否 □是(请提供相关保密文件) 13 申请证书 正本 1 个,副本 个 IC 卡(数字证书) 个 声明:本单位委托以下经办人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本单位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证、照原件均真实且来自发文、发证、发照机关。本单位愿承担填报或提交虚假信息、资料所带来的全部法律后果。 经办人 姓 名(必填) 手 机(必填)□□□□□□□□□□□ 证件类型(必填) □身份证 其他 证件号码(必填)□□□□□□□□□□□□□□□□□□ 申请单位(盖章)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 1 机构类型 1 企业法人 2 企业非法人 3 事业法人 5 社团法人 6 社团非法人 7 机关法人 8 机关非法人 9 其他 A 民办非企业 B 个体 C 工会 2 经济行业 □□□□□ 3 经济类型 □□□ 4 批准部门代码 □□□□□□□□-□ 5 证书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6 行政区划代码 □□□□□□ 7 备注 □CA 新 □CA 换 受 理 人 审 核 人 录 入 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录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类型:□新办 □变更 □换证 □迁址 变更内容:□名称 □地址 □法人 □资金 □经营范围 □其他
培训学校必须要有“一照一证”
培训学校必须要有“一照一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除了学校以外 培训班变成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 不二之选 家长们忙活着四处打听 孩子们忙活着到处上课 BUT 这些问题你们有忽略吗 你家孩子上课的地方到底靠不靠谱 去的人多就是靠谱了吗 …… 如何辨别一家培训机构是否靠谱呢? 一般而言,市场上的教育培训机构若要合法办学,都需要“一照一证”。 “一照”即营业执照(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一证”也就是我们说的《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一证”的取得比“一照”更加严格,对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教师人员资质、学校安全条件等等都有一系列的要求,达到相应条件并通过验收才发放。 所以,对于许多民办培训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来说,拿到《办学许可证》才真正意味你的培训机构是可以合法营业的。
那么在成都如何办理一家正规的培训机构呢? 成都办理办学许可流程: 一、申请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呈交办学申请书及所需的办学材料、证明、证件,给申办单位或个人出具到银行开户证明; 2、申办单位或个人凭开户证明到国有四大银行(任意一间)开户并存入所需的办学资金,凭存款凭证到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办学验资报告; 3、申办单位或个人向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呈交全部有效的办学材料。 二、提交材料 1、在举办者按要求提供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后由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受理; 2、审查办学材料: ①审查举办者所交的全部材料及填写的表格; ②审核、验证办学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③审查办学有关材料、证明是否符合办学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审核 由教育局研究审批。对不符合办学要求的,告知办学者。 所需资料: 一、办学申请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举办者、拟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办学目标、性质、办学规模、班级设置、学习期限、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是指举办者将以何种模式管理学校:如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其他模式,而非指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管理与使用方法。经费来源是指在学校建设和正常运转过程中,筹措经费的方法和途径。经费的管理使用是指学校收入的管理、使用原则和方案。还需预备机构成立后头三个月的流动资金; 3、举办者的姓名、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