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的承保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健康保险的承保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健康保险的承保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什么是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为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因此健康保险又称为医疗保险。

对于医疗财务损失的给付,一般分为二种:实报实销与定额给付。实报实销,一般分为每日病房、杂费、外科手术补偿金,例如中国人寿公司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目前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医疗保单,简单地说,即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以被保险人实际付出的医疗费用为限。

但是,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保险,仍然有自负额及最高保险金额的限制。

定额给付则是根据实际医疗日数给付保险契约上所约定的每日医疗保险金额,以及根据手术种类,给付定额的手术费用,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

至于重大疾病的风险,则有专门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防癌保险,保险期间可以终身,保险给付,以投保金额为准,例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比较科学合理和全面系统的定义应该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

费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因此,

健康保险(health insurance )包括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 、失能保险(disability income insurance) 和护理保险 (long-term

care) 。其中,最常见的医疗保险包括了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判断一个保险产品是不是健康保险,主要是看它的保险责任,看设计

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购买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健康保险的责任不仅包括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而且

还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残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补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要的护理经济补偿。健康保险关注的不仅是被

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更加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

健康管理,因此,不论是现在的医疗保险,还是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都应该加上对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对被保

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险。

1健康保险特点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

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第三领域保险三类,其中第三领域保险就是健康保险和意

外伤害保险。可见,这两种保险和人寿保险有着较

大的区别。但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也有一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保险责任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强调事故的外来性,而健康保险则把身体内部疾病引起的治疗作为保险事故;两者的区别,在意外伤害上表现得很明显,

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健康保险将给付医疗保险金,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待医疗终结,确定为残疾时,才给付伤残保险金;由疾病造成的伤残

和死亡,是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2) 给付的性质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大都是定额给付,具有给付性,即经济帮助的性质。健康保险的给付保险金大都具有补偿性,其形式有三种:

定额给付 ---类似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实际补偿 ---按实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虽然有最高额的限制;

预付服务 ---由保险人直接支付医疗费用。

由于保险金给付的补偿性,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存在着重复保险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健康保

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能出现医疗给付保险金高于实际医疗费用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而如果保险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可以

在给付了保险金后,要求被保险人把向第二者追偿的权利转交给保险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赔偿后,补足赔偿金和保险金的差额。人寿保险和意

外伤害保险不存在上述问题。

2健康保险分类

商业健康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用支出、收入减少、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目前的商业健康保险大都涵盖在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内。健康险分三类

1、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

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2、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医疗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

偿。

3 、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收入保障保险。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

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

4-健康保险习题

“健康保险”习题 1.对被保险人所患的特种疾病提供专门保障的健康保险称为( )。 A.综合医疗保险 B.普通医疗保险 C.住院医疗保险 D.特种疾病保险 2.王女士购买了一份医疗费用保单,该保单年度免赔额为400元,并包含一个20%(被保险人承担)的 比例分摊条款和5万元的保单限额条款(约定保险公司的实际支付金额上限为5万元)。假设王女士在某年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为6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王女士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为()。 A.12 320元 B.11 920元 C.10 000元 D.11 600元 3.张三伤残前的工资收入为每月3 000元,遭受部分残疾后不得不从事更简单的工作,月收入下降了一 半,保单规定全残给付比例为70%,并假设没有其他伤残收入来源。那么,张三的部分伤残收入保险金(partial disability benefit)为()。 A.700元 B. 1 050元 C. 1 500元 D. 2 100元 4.健康保险的种类中既有给付性的又有补偿性的。下列健康保险中,属于给付性的险种是()。 A.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B.综合大额医疗费用保险 C.特种疾病保险 D.补充大额医疗费用保险 5.李太太购买了一份个人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从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责任期限为90 日。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中只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的是:(每月按30天算)。 A.李太太2008年4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6月1日治愈出院; B.李太太2008年9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11月1日治愈出院; C.李太太2008年8月25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11月15日治愈出院; D.李太太2007年12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4月1日治愈出院; 6.医疗保险中,通常可能会由于具体情况而不予补偿保障项目是()。 A.膳食费 B.手术费 C.药费 D.医疗费 7.在医疗保险的费用分摊条款中,有一个针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支出做出不赔规定的条款,这个 条款称为()。 A.免赔额条款 B.控制成本条款 C.小额不计条款 D.合理拒付条款

健康保险练习试题

第8 章健康保险 一、概念题 健康保险续保条款观察期免赔额比例给付赔偿限额 二、单项选择题 1.在健康保险中,专门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被称为()。 A.补偿保险 B.给付保险 C.医疗保险 D.收入保险 2.在健康保险的成本分摊条款中,有一个针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支出作出不赔规定的条款。这个条款被称为()。 A.免赔额条款 B.控制成本条款 C.小额不计条款 D.合理拒付条款 3.健康保险的承保条件比人寿保险的承保条件严格得多,对被保险人要进行严格的投保审查。通常,保险人审查被保险人所依据的资料是()。 A.投保人的陈述 B.保险人的调查 C.被保险人的陈述 D.被保险人的病历 4.健康保险的种类中既有给付性的又有补偿性的。下列健康保险中,属于给付性的险种是()。 A.住院保险 B.普通医疗保险 C.特种疾病保险 D.综合医疗保险 5.对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房间费、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提供专门保障的健康保险被称为()。 A.综合医疗保险 B.普通医疗保险 C.住院医疗保险 D.手术医疗保险 6.以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疾病致残、生育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收人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被称为()。 A.人寿保险 B.意外伤害保险 C.健康保险 D.医疗保险 7.对被保险人所患的特种疾病提供专门保障的健康保险被称为()。 A.综合医疗保险 B.普通医疗保险 C.住院医疗保险 D.特种疾病保险 8.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是非先天原因所造成的。正常情况下,下列疾病中,符合这一构成条件的是()。 A.视力减弱 B.听力丧失 C.患传染病 D.身体畸形 9.在健康保险中,提供被保险人在残疾、疾病等之后不能继续工作时所发生的收入损失补偿的保险称为()。 A.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B.疾病医疗费用保险 C.身体伤残收入保险 D.失业收入损失保险 10.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是由于非长期原因所造成的。下列所列疾病中,符合这一构成条件的是()。 A.皮肤衰老 B.器官衰老 C.食物中毒 D.功能减弱 11.在人身保险实务中,健康保险的种类包括()。 A.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B.检查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随着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劣,人们的健康危机也愈发严重,而且重大疾病已经开始趋于低龄化,但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已经不能满足民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于是,选择民众纷纷将目光投入到重大疾病保险中来。所谓重大疾病保险就是以重大疾病为保障对象,当被保者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赔偿金。而市面上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有很多,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不同的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不同险种。 一.按保险期限划分 1、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时为被保者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保障。而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年数来确定,如:10年、20年、30年等,也可以按照被保者的年龄来确定,如:保障至50周岁、保障至60周岁等。而到达约定期限时,保险合同将自动解除,即便被保者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返还保费。 2、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顾名思义,能够为被保者提供终身保障。而

保障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障至被保者死亡为止,另一种是保障到被保者达到极限年龄为止,如100周岁。这类险种一般具有返还功能,如果被保者没有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当被保者身故或到达极限年龄时,保险公司将返还全部已交保费,可以当作遗产留给子女。 二.按给付形态划分 1、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重疾险爱你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昂贵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80%给付赔偿金。而对于不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较低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低,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赔偿金。 2、提前给付型 这类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者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者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在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后,消费者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以及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的险种。

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保险(Ins),本意是稳妥可靠;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那么,你了解什么是保险吗?保险有哪些种类?下面一起随来看看。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的主要种类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 大类别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按照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 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1.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

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 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 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 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

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研究(精)

[摘要] 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造成了健康保险统计数据的混乱,这不仅不能正确反映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状况,而且为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不实信息。根据各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分析,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义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 一、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问题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是在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对于哪些险种应该纳入健康保险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精算和形态与寿险相似,不是健康保险,不需按健康保险来进行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类似,只包括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险种,长期险不是健康保险;还有的认为健康保险只包括可单独销售的主险,附加医疗险种不是健康保险……以上各保险公司的分歧,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严重混乱。(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途径的统计数据相差甚远,而且同一途径的数据亦不合常理,如《中国保险年鉴》中1999年收人为39亿元,2000年反而下降至30亿元,同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提供的2001年的保险费收入比2000年下降了4个亿,而各保险公司的事实却是健康保险的业务各年均在大幅增长,如中国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 55%;太平洋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0%,2001年较上年增长158%;泰康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7%,2001年较上年增长98%;友邦2000年较上年增长115%,2001年较上年增长63%。 为什么不同渠道获得的数据与事实有如此大的出入?究其原因,在于各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监会亦没有严格定义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为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本文在对部分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二、部分国家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分析 1.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DKV)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目前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该公司的险种被明确定义为:“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保险的种类

保险分类的意义 一、有利于加深对保险的认识和掌握 对保险进行分类,就是要在微观上更好的认识各类保险的个性特征,从宏观上把握各类保险的共性。这对认识和掌握保险业务发展变化规律,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改进保险业务经营,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 关于保险业的管理,各国政府多采取立法形式对保险业务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规范和要求。因此,对保险进行分类,是政府加强保险业法律管理的前提条件。 三、改进保险企业的经营 对保险业务进行科学分类,有利于保险企业根据险种的不同特点,制定经营策略、实行统筹规划,系统管理、科学经营、拓展业务领域、开发新险种。 1、最早保险分为水与非水险 保险分类的历史发展 2、由于人寿保险的发展,并且成为重要的保险险种, 保险分为寿险与非寿险 3、目前在美国,保险被大体分为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一、按保险实施方式分类 (一)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1)强制保险的类型 ①由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由中央政府颁布实施的强制保险法律或法规,一般由国家授权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采取强制手段实施。 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由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程序颁布实施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 ③根据政府某些行政机构发布的有关法令、法规,规定凡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必须投保相应的保险,否则不允许从事和生产经营活动。 (2)开办强制保险的目的 ①维护公共利益回无辜受害人的利益,如雇主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②解决某些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所需资金,如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从而减少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的负担; ③解决某个领域特殊危险的保障基金的来源,如危险产品的生产,核电站的建设和使用都必须有相应的保险。 (二)普通保险与社会保险 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起的保险关系。其特点有: (1)保险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 (2)保险责任根据保险单的规定有明确的保险期限; (3)保险责任不是自动产生,而是以投保人是否缴纳保费为前提。 (二)普通保险和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来筹集保险基金,对一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残废、伤亡、生育、失业等情况下,给予基本经济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普通保险是除了社会保险以外的所有保险,包括强制保险。 (一)财产保险及其主要分类 此处所讲财产保险是指对有形财产的狭义的财产保险,加上责任保险、信用与保证保险,则

健康保险试题

健康保险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是(B)。 A.被保险人的生命 B.被保险人的身体C.被保险人的疾病D.被保险人所受伤害2.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的合同期限通常为(B)。A.半年期 B.1年期C.两年期D.3年期 3.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D)为基础。 A.费用率B.利息率C.伤残率D.保险金额损失率 4.定额给付型健康险的保险金给付(C)。 A.适用补偿原则B.不得高于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 C.与实际损失无关D.与费用型健康保险相同 5.健康保险的基本责任主要是指(A)。 A.医疗给付责任B.重大疾病责任C.失能收入损失责任D.意外伤害责任6.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需要的一般性医疗费用的险种是(A)。 A.普通医疗保险B.住院保险C.手术保险D.综合医疗保险 7.医疗保险具有的特征之一是(C)。 A.规定受益人条款 B.规定年龄误告条款 C.规定免赔额条款D.规定不丧失价值条款8.附加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不同于提前给付型的是(B)。 A.保险责任不同 B.有确定的生存期间 C.不得提前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D.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9.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保险的弊端在于(C)。 A.降低了死亡保障 B.回购手续过于繁琐 C.回购式选择带来的逆选择是显而易见的D.回购的费率高于原合同 10.以下关于保险凭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B)。 A.鉴于团体保险的特殊性,通常是在一份团体保险合同下,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保险凭证 B.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它与保险单一样,是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开具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有效成立的文件,但它不具有与保险单同样的法律效力 C.在保险凭证的内容与保险单的相应内容相矛盾或者相抵触时,如果保险凭证是对保险合同的全面陈述,那么保险凭证应当优于保险单 D.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 11.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是控制医疗费用并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审核标准是所提供的服务在医疗上是必须的和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水平是恰当的。这些审核主要包括(C)。 ①对病例管理的审核②提供医疗服务之前的审核③住院期间的审核④对医疗服务合同的审核⑤对出院计划和对已发生费用的审核 A.①③④⑤B.②③④⑤C.①②③⑤D.①②③④⑤ 12.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商业健康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有(C)。 ①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②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③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⑤合同效力中止二年内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复效协议的 A.①②④B.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④⑤ 13.以下关于健康保险条款中的职业与工种变更约定正确的是(B)。 ①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②自

健康保险都有哪些种类

健康保险都有哪些种类?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愈加关注,健康保险成为了不少消费者投保的热门险种之一。那么健康保险可以细分为哪些种类呢?如果您还不清楚,就快来了解一下吧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在被保险人患了约定的重大疾病后,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都是些对生命危害大,治愈率低的疾病,比如中风、白血病等。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遗传性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而且,重大疾病保险都有一段观察期,因保险公司和险种的不同,观察期的时间长度也不尽相同,一般有60天、90天、120天等几种。某些特定的疾病还会单独列明观察期期限。观察期内期间,即使查出保险责任之内的疾病,保险公司也不负保险责任。 医疗费用保险有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两种。前者一般限于意外伤害门急诊,因疾病引起的门急诊保险,目前只存在于某些团险中。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则分为意外住院医疗和综合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对住院中发生的手术费、药费等医疗开支按比例给付。综合医疗费用保险,无论是因为意外或者疾病住院治疗,都将按合同给付保险金,故而费率比意外住院医疗要高。此类保险生效后通常有1个月的免责期,但若因意外伤害而住院除外。有些慢性疾病如扁桃腺、疝气的免责期将特别规定,有的为120天。需要提醒的是,客户若重复投保医疗费用保

险,理赔时各保险公司将遵循补偿原则,按比例给付,累积保险金总额不高于实际费用。 收入补偿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因住院医疗造成的收入损失做出一定补偿,以住院补贴保险为代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补贴额度,乘以实际住院天数每天给付保险金。目前市场上,住院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180天。有些公司还推出了重症监护病房的特别费用补贴。 健康保险按给付方式划分,一般可分为三种: 1、给付型,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是确定的,一旦确诊,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等就属于给付型。 2、报销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报销型。 3、津贴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一般按天计算,保险金的总数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补贴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健康险对保障人身健康来说,是必备的险种。专家建议,每人都需要一份健康险。

医疗保险的种类

医疗保险的种类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简而言之,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 无论得了什么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这部分津贴可以对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如因病假所产生的收入损失、交通费用等。

“锦上添花”的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通常来说,如果已经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则比较适合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搭配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没有直接联系,只要住院或者手术,保险公司就必须赔偿。 医疗保险投保建议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只有将基础的保障夯实,在此基础上作补充才能锦上添花。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保险原理在保险学中,有一个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则不适用,其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其设计原理实际是考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病假导致的工资损失,因此合同约定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费用,它不考虑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实际经济损失无关,属于“定值保险”的一种。 费用型医疗保险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基本一致。 无医保如何购买:首先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因为根据现在的医疗水平,一般的疾病住院治疗时间为10天左右即可,投保费用型产品,合理住院医疗费用若按80%的比例报销,就可以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若投保津贴型医疗保险产品,通常只能在第4天获得理赔,如果住院天数是10天的话,按每日津贴250元,

商业保险的分类都有哪些

商业保险的分类都有哪些? 商业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 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从功能上看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但是社会保险保障低,规避风险能力不够,因此商业保险必不可少。

常见的医疗保险种类介绍

常见的医疗保险种类介绍 介绍的是几种常见的医疗保险: 1.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2.住院保险 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费用就被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期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住院保险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术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综合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 5.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商业医疗保险五种类型

商业医疗保险五种类型 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究竟有哪几大类险种,它们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时有何具体规定?下面对医疗保险险种作了简要概括: 1、普通医疗保险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3、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4、手术医疗保险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5、特种疾病保险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

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怎样选择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面对保险市场上众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医疗险种,人们往往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条款理解不足,花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保障。

健康保险的承保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什么是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为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因此健康保险又称为医疗保险。 对于医疗财务损失的给付,一般分为二种:实报实销与定额给付。实报实销,一般分为每日病房、杂费、外科手术补偿金,例如中国人寿公司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目前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医疗保单,简单地说,即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以被保险人实际付出的医疗费用为限。 但是,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保险,仍然有自负额及最高保险金额的限制。 定额给付则是根据实际医疗日数给付保险契约上所约定的每日医疗保险金额,以及根据手术种类,给付定额的手术费用,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 至于重大疾病的风险,则有专门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防癌保险,保险期间可以终身,保险给付,以投保金额为准,例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比较科学合理和全面系统的定义应该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 费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因此, 健康保险(health insurance )包括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 、失能保险(disability income insurance) 和护理保险 (long-term care) 。其中,最常见的医疗保险包括了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判断一个保险产品是不是健康保险,主要是看它的保险责任,看设计 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购买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健康保险的责任不仅包括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而且 还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残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补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要的护理经济补偿。健康保险关注的不仅是被 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更加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 健康管理,因此,不论是现在的医疗保险,还是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都应该加上对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对被保 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险。 1健康保险特点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 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第三领域保险三类,其中第三领域保险就是健康保险和意

三种基本的保险类型

三种基本的保险类型 最近在论坛上看到很多朋友咨询保险,但是基本上大家对保险都了解很少,所以感觉到很有必要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一下几类基本保险产品的责任与功能,以方便咨询保险的朋友能够做到在选择保险时首先有一个基本的概念,掌握主动。 保险产品的分类很多,这里只介绍最基本的三种类型: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因为这是一个家庭的基本保障所需要的最基本保险产品。其他的两全保险、分红返还型或者新型的万能和投连都是在其基础上发展演化而来的。这里就不作说明。 寿险:1、责任:寿险就是保障身故或者高残的保险,也就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者高残时,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的责任。(有些公司的只有身故责任,没有高残责任) 2、分类:寿险按照保障时间可以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两种。 3、终身寿险的功能: a.作为主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其实只要是带身故赔付的重疾险都有一个寿险在里面,只是在标准定义之前,没有具体的区分出来。当然现在也有很多公司还是直接捆绑在一起销售的,如国寿的康恒、友邦的守系列重疾险、人保的

关爱专家等等。明确区分出来的,主要有大都会、信诚等等。 b.富人避税的工具,遗产税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了,如何合理的避税应该是富人们一天考虑最多的问题,那终身寿险可以很好帮到他们,实现合理的避税。 4、定期寿险:a.定期寿险是保险里面最能体现保险意义的产品,因为保险公司收取的只是纯风险费用和营业费用,所以价格低、保障高。定期寿险一般主要是解决家庭责任重心时期的风险担忧。例如一个刚刚步入三口之家的标准家庭,在小孩子的0岁时,做家庭保障规划时就需要增加一份20年期的定期寿险,以保障20年里小孩子的成长、教育。 b.定期寿险一般也是以附加形式存在,需要有一个主险才能销售。但是目前也有单独销售的定期寿险,如新华的定 A、定B,泰康的吉祥相伴,友邦的护身符等等。 3、免责条款:目前中资公司的一般是8条,一些外资公司与国际接轨是3条,如大都会、信诚、中新大东方等等。 重疾险: 1、责任:重疾保障。 2、分类:主要分为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提前给付是占用的主险的保额,确诊后可以得到赔付,赔付后主险也会终止。额外给付不会占用主险的保额,但是会在确诊后加一个生存期,一般是28天或者30天(也有人叫做煎熬期)。 3、07年8月1日标准定义后,都以附加形式存在,必

健康保险重点

1.1风险的定义与特性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风险的基本特征: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1.3健康风险的含义 直接地讲,健康风险就是影响人身健康的风险因素。 具体讲健康风险是指在人的生命过程中,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诸多因素,导致人出现疾病、伤残以及造成健康损失的可能性。 2.1健康的概念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十大标准: 有足够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的应付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而不感到过分紧张。 处事乐观,态度积极,乐于承担责任,事无巨细不挑剔。 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应变能力强,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各种变化。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十大标准: 能够抵抗一般性感冒和传染病。 体重得当,身体匀称,站立时,头、肩、臀位置协调。 眼睛明亮,反应敏锐,眼睑不发炎。 牙齿清洁,无空洞,无痛感,齿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 头发有光泽,无头屑。 肌肉丰满,皮肤富有弹性。 亚健康产生的原因:工作、生活紧张,环境污染等外界因素,也有酗酒、吸烟、缺乏运动,精神心理承受力差等内在原因。 健康是人类生存之本、幸福之源。没有健康的体魄,就不能做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4.1 健康保险的定义及种类 “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 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分为医疗费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和管理式医疗五类。

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研究

三个来源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险费收入状况 表1 (单位:亿元) 年份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中国保险年鉴》- 15 25 39 30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业医疗保险研究课题组21 39 52 66 112 - 注:“-”表示缺失数值 为什么不同渠道获得的数据与事实有如此大的出入?究其原因,在于各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监会亦没有严格定义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为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本文在对部分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二、部分国家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分析 1.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DKV)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目前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该公司的险种被明确定义为:“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医疗费用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门诊、住院时发生的实际费用给付约定比例保险金的保险,根据未参加社会保险人群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求不同又分为医疗费用综合保险和补充性医疗保险。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则是当被保险人必须住院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每天给付定额保险金的保险。 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要求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在职,保险期间有短期的,只保障当年,更多的是从投保时开始保障到被保险人退休时止,对该期间内丧失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每天支付约定额度保险金,支付期限有的较短,仅两年,也有的很长,如一直支付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退休年龄。 2.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IAA)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在美国健康保险学会的会员资格考试的教材中,健康保险的定义是:“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分为医疗费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和管理式医疗保险五类。 医疗费用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包括门诊、住院方面的基本医疗支出。 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医疗费用保险所设置的免赔额、按比例自负部分、最高限额以上的费用及除外责任(如牙科治疗)提供保障的险种。另外,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也被归入了补充医疗保险中。 长期看护医疗保险是一种为失去自理能力者提供的保障。当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时,保险公司将为其补偿因雇人照看、护理导致的费用支出。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 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二、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三、(一)强制保险 四、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强制保 险的保险关系虽然也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但是,合同的订立受制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规定。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是保险标的与保险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险标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五、(二)自愿保险 六、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 系。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建立的合同关系。投保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金额、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等。 七、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八、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九、(一)财产保险 十、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 业务。 十一、1.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包括的业务种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种类。 十二、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健康保险种类和特点的介绍

健康保险种类和特点的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开始更多的关注自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自身安全的重视。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出现了大量健康保险种类,同时投保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当然了,如果说大家不能够很好的去了解保险的话,也就不能够很好的帮助自己完成投保的过程。那么今天我就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健康保险种类和它的一些特点。 一、健康保险有哪些种类 所谓健康保险,就是投保人无法预测自己在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就通过这个保险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一旦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出现了相关的问题,这个时候就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现金的赔偿。在当代社会,健康保险也是受到了大多数人的青睐。那么健康保险到底有哪些分类呢?健康保险种类的第一种分类就是医保,其次包含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与护理保险。

二、健康保险的各个种类的特点 首先小编来对健康保险种类中的医疗保险的特点进行相关的介绍。因为在平时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很难预料到自己会发生什么样的意外或者事故,所以通过医疗保险,我们就可以让自己的安全问题得到保障。特别是住院的费用会减少一大半,也让自己减轻了负担。 第二种健康保险种类就是疾病保险。这个保险限制性比较多。因为这个主要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去投保的,自己投保的时候会需要选择投保一种疾病,那么在我们患上了这个疾病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一次性的付清我们的医疗费用。毕竟某些疾病一旦确诊的话,就是花费特别的多的,所以这个也是让自己在疾病的时候可以少一点压力的方式。当然了,有一点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就是一般的疾病保险都是有观察期的,在整个的观察期里面,就算投保人出现了一些疾病,这个保险公司也是不给予补助的。 第三种健康保险种类就是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介绍了。这个保险就是投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为保险里面的某一种病而丧失了自己的劳动能力,导致自己无法进行正常工作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分期进行一个资助,也就能够让投保人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保障自己的生活。再一个就是护理保险的特点了。对于这个分类是有着特殊的一点的,就是不会没收自己已经缴纳的保险金。就是说如果被保险撤去这个保单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会把之前它所缴纳的保险金都退还。这一点也是区别于其他的保险的最大的特点了。还有就是这个保单是可以续期的。不管你的年龄有多大,都可以进行续期,这一点它也是受到欢迎的原因之一。所以护理保险也是所有的健康保险种类中最流行的。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 种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保险的分类保险有哪些险种 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二、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三、(一)强制保险 四、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强制 保险的保险关系虽然也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但是,合同的订立受制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规定。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是保险标的与保险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险标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五、(二)自愿保险 六、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 关系。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建立的合同关系。投保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金额、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等。 七、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八、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九、(一)财产保险 十、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 险业务。 十一、1.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包括的业务种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种类。 十二、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一般商业信用保 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三)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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