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伦理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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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国杰《伦理学》笔记

版本:人民出版社

第一章

伦理学的对象、方法与任务(略读)

第二章

道德的起源与本质(重点:第三节

道德的本质)

出题题型:简答论述

1.试说明道德的本质?

道德本质就是指道德作为道德而区别于他事物的根本性质,是道德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和道德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总和。伦理学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研究道德现象而把握道德的内部结构即本质。

(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这是道德的一般本质。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揭示出道德的一般本质,认为道德的本质蕴藏于社会生活之中,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受着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的制约。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着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3)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在同一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利益,也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阶级属性、

社会地位和彼此间的矛盾斗争。

(4)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总之,道德是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道德反映着社会和人类发展的要求,

反映着特定阶级的利益。道德的内容、特征、发展和演变都是受经济关系制约的,具有人类精神的一

般特征。大的作为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既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又受制于现实社会的经济

生活和政治生活,从而表现出与其他社会现象不同的一般本质。

(二)道德是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这是道德的特殊本质。

道德不同于其他社会意识的根本特征,就在它的特殊的规范性:

(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它是处于同一社会或同一生活环境的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

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要求、秩序和理想;

(2)道德规范并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它主要是借助于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和内

心信念来实现的;

(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内化的规范也称为良心,良心是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尺度和检

查官,良心形成特定的动机、意图、目的,良心促使人去遵守社会规范。

(三)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可另出论述题)

这是道德的更深层次上的本质,即道德作为人类实践精神活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道德是人类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是人类完善发展自身的活动。道德作为精神,是一种以指导行为为目的、以形成人们正确的行为方式为内容的精神。因此是实践的。道德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实践精神。

(1)道德作为实践精神是一种价值,是道德主体的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对象之间的价值关系;

(2)道德作为实践精神,且是实现价值的行动,是有目的的活动。目的性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特征,也是

人类精神能够进入实践的主要依据。正是目的决定了道德行为的方向、价值,表现了精神的实践功能;

(3)道德作为实践精神又具有理想性。道德理想是一种善,是集所有特殊物于一身的普遍物,是个别与普

遍的统一。黑格尔的道德概念就是道德理想,实践精神把这种理想变为现实,就是实现了自己的目的。

实践精神的理想性又在于其行为的义务性。义务是被意识到的道德必然性,既是外在的职责、使命,

又是内在的要求,出于义务的行为是道德的行为,也是将现实升华为理想的实践精神的行为。

2.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仅强调实践精神的能动性,而且强调其把握世界方式的特殊性。试论述道德把握世界方式的特殊性。

道德把握世界的特殊性是随着人类实践精神的分化而形成和逐渐发展起来的。道德把握世界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不是被动地反映世界,而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从特定的价值出发来改造世界。这里的改造是以精神的手段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使社会关系符合某一价值要求的精神活动。这里的世界是指人类社会、人类活动和人类品质。

(2)道德的目的不是再现世界,而是对世界进行价值评价。评价是道德把握世界的基本手段。道德评价将外在的准则直接灌输到人们内心,形成个人自己的做人标准和价值目标。而这种标准和目标反过来又作为内心的评价主体,审查过滤自己的动机、欲望、需要、意图,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要求并指向社会的价值目标。

(3)道德把握世界不是让人盲目听从外界权威、屈从于现实中的邪恶势力,而是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和选择能力,动员全部身心力量克服恶行、培养德行,既提高自身的道德境界,又实现社会的道德理想。

总之,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特殊的意识信念、行为准则、评价选择、应当理想等的价值体系,是调节社会关系、发展个人品质、提高精神境界诸活动的动力。

第三章

道德的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作为一般了解)名词解释:

1.道德关系:就是人们基于某种既定的社会道德意识,并遵循某种既定的社会道德准则,而以某种特有的活动方式发生的社会关系。按关系中主体和客体的不同,可以把社会范围的道德关系概括为三类:个人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整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道德关系。

2.道德现象:就是人们在人与人之间各种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可以感知到的道德表象形态。根据其表象形态或存在状态加以归纳,则可以从总体上把社会的道德现象,划分为社会道德意识现象、社会道德规范现象和社会道德活动现象。这三类社会道德现象,是彼此密切关联的。

问答:

1.试说明道德的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

(一)道德的认识功能,即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经济关系的社会功能。它的总体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从认识(反映)的角度和范围上看。道德是着重从个人和社会整体、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特别是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态度这一角度,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现实社

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展望或预测现实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

〈2〉从表达认识(反映)成果的方式上看。道德主要以具有善恶意义的行为、准则、风俗、情绪、信

念、理想等形式,表达其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成果,并因此往往使这仪成果多半具有评价性、征兆

性和轮廓性。

〈3〉从认识(反映)的基础上看。社会生活实践仍是道德实现其认识的基础和确认其认识成果的标准,

但又在道德的认识中具有某些特别的意义。

〈4〉从认识(反映)主体上看。整个社会,每个社会群体、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嗾使道德认识社会

现实的主体。

(二)道德调节功能。调节人的行为,并通过调节人的行为来调节社会关系,是道德最突出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它具有以下几个总体性特点:

〈1〉从调节的角度和范围上看。道德是从现实利益关系的角度,特别是现实生活中个人对待社会集体

利益和其他个人利益的态度的角度,去调节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

〈2〉从调节的尺度上看。道德也有其不同于其他上层建筑因素的特点相对于同一社会性质的法律调节

尺度来说,道德调节尺度不仅具有广泛性,而且具有多层次性。

〈3〉从调节的偏颇上看。道德在从权利和义务两方面调节社会成员的行为时,依其自身

的固有规定和

特有机理,而侧重于引导当事人履行其按“社会身份”所应有的义务或引导当事人承认、尊重和

维护其行为客体应有的权利。

〈4〉从调节方式上看。道德调节人们的关系和活动,并不诉诸国家机器和惩罚手段,而主要诉诸舆论

褒贬、沟通疏导、教育感化等,尤其注重于唤起人们的知耻心,培养人们的道义责任感和善恶判

断能力。

〈5〉从调节的效力上看。道德调节的效力是相当有限的,然而道义的力量是深厚的、持久的。

第四章

道德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性(略读)第五章

道德原则(重点读第三节)简答:

1.个人是什么?

在伦理学领域所讲的个人,主要指的是这种个性化了的、作为道德主体一分子的个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其个性化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并不是由个人来确定的,而是由社会来确定的,是由具体的道德实践场所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个人及其道德个性只有在具体的社会道德环境中才能够成立并积极地显示出来。

2.什么是集体?

作为哲学范畴的集体,首先是相对于作为哲学范畴的个人而言的。集体范畴的抽象相当于整体范畴或

社会范畴的抽象。集体范畴又必须具体化为代表整体或社会的某一集团、阶级或国家。

3.集体中的个人与个人组成的集体

1.个人总是集体中的个人,集体总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2. 强调个人的集体性质,除了强调个人的社会历史本质之外,在伦理学领域,关键是要强调个人客观

上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强调个人的这种集体使命感。

强调集体的个人性质,也不知识简单地强调集体的个人构成因素,在伦理学领域,更重要的是强调

个人的道德活力、道德主动性和道德首创精神,是强调个人的道德个性。

总结:因而,集体与个人的对立、制约和超然关系,应该既是相对的,又是双方的。集体与个人是一种关系范畴,集体只有在同个人发生关系时才能得到定义,个人也只有在同集体进行联系时才能得到定义。

4. 简述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

1.就社会主义道德的最一般原理而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与道德的基本问题相一致,集体主义原

则必然是社会主义道德中基本问题的具体体现。

2.就社会主义道德的规范体系而言,集体主义原则在本质上既属于这一体系中的规范之一,又高于别

的具体规范,成为规定和界说别的规范的最高道德规范。

3.就社会主义道德的评价体系而言,无论是人们行为的善恶,还是人们道德品质的好坏、道德境界的

高低,也必须依据集体主义,把集体主义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评价尺度。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善

恶的尺度,利益的尺度,生产力标准的尺度,常常都具体化为集体主义的尺度。

4.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调节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

调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从总体目标上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是要在社会主义社会

中,使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能够实现辨证的、有机的统一。

5.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中,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辨证统一,从总体上说包含三层意思:

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

集体主义原则即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性,又强调这种统一的辨证性。集体利益与个人

利益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上,二者的作用是双向的。

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辨证统一,但这种辨证统一要能够成立,必须有一个使

统一体赖以立足的基础,其基础也就是集体利益。也即强调集体利益的至上性。

第三节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利他主义

1.谈谈你对功利主义的理解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系统的伦理学说及其道德原则,最主要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哲学家边沁和密尔。边沁指出,所谓功利原则,就是“赞成或不赞成任何一种行为,其根据都在于这一行为是增多还是减少当事人的这种幸福。功利原则的要旨是,所有利益当事人的最大幸福。密尔对功利主义作了这样的界说:“承认功用为道德基础的信条,

换言之,最大幸福主义,主张行为的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为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由此可见,他们都把功利主义理解为最大幸福主义。

功利主义是依据趋乐避苦的原则来调整个人和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在功利主义看来,由于社会利益仅仅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因而社会利益总是一种虚构的利益,只有个人利益才是真实的利益。因此,要促进人们的最大幸福,实际上就是要增进个人的最大快乐。③

马克思认为功利主义这种类似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的观点,从历史发展上看是一种倒退。认为把一切关系都归为功利主义方法论是很愚蠢的,是一种形而上学式的抽象。④

在当今西方伦理学中,新功利主义主要有两个代表流派,即“准则功利主义”和“行为功利主义”。新功利主义在重效果轻动机、重个人利益轻社会利益等问题上,与老功利主义是一脉相承的。

此外,功利主义还有另一种理解,即理解为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与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的原则性的区别。从无产阶级功利主义的基本特征来看,它同集体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就是无产阶级的功利原则。真正的最大多数人幸福的原则。

2.试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区别与联系

〈1〉形式各异的道德原则中,直接与集体主义原则相对立的,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原则。在伦理学领

域,个人主义理论往往首先强调自身与集体主义的针锋相对。个人主义理论往往还申明自己与利己主义有根本区别。

〈2〉个人主义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利己主义,尤其不等同于极端的利己主义。严肃的个人主义理论家

往往十分注重个人的良心、美德甚至一定的牺牲精神,往往强调个人的活力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意

义。

〈3〉但是,既然个人主义理论的根基在于信奉个人至上,那么,它在总价值目标上就很难与利己主义

严格区分开来。在表现形式上,利己主义则更加露骨地强调一己私利的至上性,把异己私利的得

失,视为道德上善恶与否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3.利他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区别

〈1〉在伦理学中,利他主义作为利己主义的直接对立面,它不是以个人利益为确定善的标准,而是强调

他人利益,颂扬为他人作出牺牲的精神,并以次作为善的标准。利他主义概念,最初由19世纪法

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创造。

〈2〉我们从利他主义产生的根源中,可见利他主义与集体主义的根本区别:

利他主义是私有制社会统一的利益形式相互对立的产物;而集体主义则是消除这种利益对立形式

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产物。

②利他主义从人的抽象本能出发来颂扬人的利他精神、牺牲精神;而集体主义则从无产阶级的伟大

历史使命出发,从人的彻底解放、社会的彻底解放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揭示了人的利他精神和对

集体作出牺牲的本质。

利他主义在谈论人的利他精神时,往往包含着反个人的倾向,往往容易流于禁欲主义;而集体主

义在谈论人的牺牲精神时,是在正确理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辨证关系的基础上,把个人的牺

牲看成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

利他主义包含的利他精神,由于受其理论和时间的局限而难以实现;而集体主义所强调的自我牺

牲精神,是建立在道德自由基础之上的一种崇高的道德选择。

〈3〉把集体主义与利他主义严格区分开来,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集体主义的涵义,正确地贯彻集体主

义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六章道德规范(可出名词解释、简述题)名词解释:

1.道德规范:人们在道德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的总和.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是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判断人们行为善恶的标准.不同时代,不同阶级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但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2.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即所谓道德规范的外在约束力。他律用语道德领域,成为道德他律,是历史上绝大多数规范伦理学派别都一致接受的。在规范伦理学中,道德他律的直接涵义,就是指人或道德主体依赖以行动的道德标准或动机,首先受制于外力,受外在的根据支配和

节制。这些外在的根据,是超出道德自身和道德主体自身之外的。但是在不同的规范伦理学体系中,这种外力或外在的根据却是各不相同的。

3.道德规范的实然性(to be):表现的是道德的实际状态,因而对人们提出的是显示的道德要求。道德首先是现实道德生活的反映,道德规范首先是现实道德关系的概括。所谓道德规范的约束性,在其总的出发点,就是道德规范的这种现时代特性。

4.道德规范的应然性(ought to be):表明的是道德的理想状态,因而对人们提出的是理想的道德要求。道德不仅是对现实道德生活的反映,往往更是对未来道德生活的憧憬;道德规范不仅是对现实道德关系的概括,往往更是对理想道德关系的描述。道德规范的导向性,正是源于道德及道德规范本身所蕴涵着的理想道德成分。

5.良心:黑格尔指出,良心在伦理领域,它的固定原则是自为的客观规定和义务,因而虽然它作为抽象的内心形式是无内容的,但它作为真实的东西,即作为“真实的良心”却又有极真实的内容,“良心是希求自在自为的善和义务这种自我规定。”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质言之,良心不过是社会的客观道德义务,经过道德规范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过程,而在道德主体的内心深处,以自律准则(内心的道德法则)的形式沉淀下来的人的道德自制能力。

简述题:

1.简述道德义务

(一)关于道德义务问题的争论

〈1〉宗教伦理学从神的意志方面来规定道德义务的本质,把道德义务说成是神赋予人们的神圣使命。

〈2〉理性主义者从人的先验理性来看待道德义务的本质,把道德义务说成是理性的声音、理性的直观。

〈3〉快乐主义(或幸福主义)则从人的欲望、人的快感的本能来界定道德义务的本质,把道德义务说

成是人自身的某种需要的产物。

〈4〉伦理学史上对道德义务问题论述得最详细也最有影响的,是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康德强调人的

行为的纯义务性,并把这种义务视为先天综合的,自名自证的和至高无上的,因而道德义务的命

令(善良意志的命令)就成为人的道德行为的绝对命令,人尽义务是“为义务而义务”。(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道德义务的理解。

〈1〉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道德义务的他律性,认为这种他律性是社会关系、道德关系及客观的社

会道德要求。

〈2〉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也强调道德义务的自律性,这里的道德自律不同于良心的自律,而是义务的自

律,即一种高度的道德责任感。

2.道德规范的表现形式

道德规范作为人类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从古至今,有着形态各一的表现形式。如果仅仅从纯形式上来进行抽象,大体可以集中概括为:图腾、禁忌、风俗、礼仪、准则、箴言、义务及责任种种。

(可出作为道德规范的义务与责任的联系和区别的简述题)

3.简述他律

〈1〉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即所谓道德规范的外在约束力。他律用语道德领域,成为道德他律,是历史上绝大多数规范伦理学派别都一致接受的。在规范伦理学中,道德他律的直接涵义,就是指人或道德主体依赖以行动的道德标准或动机,首先受制于外力,受外在的根据支配和节制。这些外在的根据,是超出道德自身和道德主体自身之外的。但是在不同的规范伦理学体系中,这种外力或外在的根据却是各不相同的。

〈2〉之所以要强调道德规范的他律性,核心目的是要表明人在道德领域内没有绝对自由,人总是受制

于某种外在的必然性,在这种必然性的前提下来行动的。

〈3〉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对道德规范他律性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存在中寻找道德规范他律性的根据,认为道德规范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存在的

产物,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在人们道德意识中的反映和概括。

②马从个人和集体辨证统一的关系上,来看待道德规范他律性的正当合理性,认为一切道德规范

都是依据集体主义原则引申出来的。

马把道德规范的他律性,理解为社会的或集体的理性,是人把握欲望的一种智能。

4.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相互关系

〈1〉一方面,我们应该肯定实现社会中权利意识增长的积极意义。它表现为人们日益觉悟到应该追求

一个更公正、更理想的社会环境、人际关系及人的道德素养,觉悟到应该努力消除义务与权利、

义务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现象。

〈2〉另一方面,权利意识的增长,公正道德的求得,并不能以牺牲人们尽道德义务的精神为代价。实

际上,造成二律背反现象更多的还是经济的、政治的或文化的原因。

〈3〉总而言之,道德义务与道德报偿及道德权利应该是紧密关联的。

5.简述道德规范从他律向自律的转换

〈1〉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只在两个意义上有独立的意义。

表明它的社会客观性意义,即表明它外在于道德主体的客观性质。

表明它的认识阶段意义,即人们只在分析、揭示道德规范的诸特征时,才能够将道德规范的他律性独立出来进行研究。

〈2〉道德规范的他律性总是同自律性紧密相连的。一切他律的道德规范,都必须转换为自律的道德规

范。这也是道德规范区别于其它种类的规范的特殊性之一。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如果不转换为道德

主体自己的规律,那么对道德主体是无道德意义可言的。

6.道德主体自身的意志约束

道德规范的他律性转换为自律性的最重要特征,表现为道德主体自身的行为动因由原来的外在约束,转换为内在约束,又原来的外在导向,转换为内在导向,即转换为主体自己的意志约束。

〈1〉道德主体自身的意志约束,表现为对道德规范他律性的认同

〈2〉表现为主体自己为自己立法

〈3〉集中表现为意志对爱好和欲望的把握

7.良心对主体的道德行为所起的调节作用

善的、真实的良心,能够成为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调节器。主要在三个阶段上表现出来:〈1〉在道德行为前,良心对道德主体起到鼓励或禁止的作用

〈2〉在道德行为中,良心对道德主体起到监督作用,随时督促道德主体按照良心的要求行动

〈3〉在行为后,对道德主体的行为进行“法庭审理”,对合乎良心的行为,给予主体良心上的安慰;

对违背良心的行为,则对主体进行良心上的谴责。

第七章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及道德要求的层次性(作为一般了解)

一、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结构:

〈1〉社会主义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一般道德规范;

〈2〉社会主义社会家庭生活领域、职业生活领域的特殊道德规范;

〈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4〉社会主义社会最高道德规范。

二、“五爱”道德规范体系:

“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她是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公民处理个人对国家、对人民、对劳动、对科学、对社会主义关系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对广大人民的基本要求。这种道德要求既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能为广大公民所接受和具体实践。

三、社会公德:

从广义上说,凡是个人私生活中处理爱情、婚姻、家庭问题的道德,以及与个人品德、作风相对的反映阶级和民族共同利益的道德,通称为公德。如目前人们往往把“爱祖国、爱人民、爱来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称为社会公德。有时也把它称为“共同道德”。

从狭义上说,社会公德就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

四、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处理人和人之间某些特定关系时应该遵守的最一般、最具体的道德规范。作为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有本质的区别。它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想适应,属于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意识形态,并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为理论基础,以集体主义原则为核心。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一项最基本、最普遍的道德要求和伦理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它要求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特别是尊重那些为社会辛勤劳动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劳动者的价值

和尊严。即要求认得真正价值和对人的价值评价在这里能够实现统一。

另外,社会主义社会能够实现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广大劳动者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其次,它要求关心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特别是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再次,它要求在尊重认得价值和尊严、关心人、热爱人民的同时,必须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

五、把“五爱”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或基本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渊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为我国全体公民确立了明确的道德目标和人生价值取向。

其次,它向全社会树立了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统一的道德标准,这对统一人们的道德认识和行为有很

重要的社会价值。

再次,它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婚姻家庭道德、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建设的发展和提高创造了有利条

件。

最后,有利于进行全民教育。

六、共产主义道德的内容:

第一、要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

第二、一切要为人民的利益和幸福着想;

第三、要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公而忘私;

第四、要有勇于牺牲的精神。

七、社会主义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1〉他们产生的经济基础相同,都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产生和

发展起来的;

〈2〉他们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为指导。同

属于共产主义道德思想体系;〈3〉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建立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是为社会主义广大人民的利益服务的,是协调社会主义社会人和人之间的道德行为规范。

区别:社会主义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在内容的规定上有程度的差别,在对人们的要求上也有高低的不同

第八章

职业道德

(注意下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诚信道德建设等)

1.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的总和从事某种特定职业的人们,由于有着共同的劳动方式,经受着共同的职业训练,因而往往具有共同的职业兴趣、爱好、习惯和心理传统,结成某些特殊关系,形成特殊的职业关系,从而产生特殊的行为模式和道德要求。在任何历史时代,职业道德都是当时社会的或阶级的道德在各种职业活动中的特殊表达和具体贯彻,或者说,是当时社会或阶级的道德,结合人们所从事的不同职业活动的传统和特点,而对行为调解的具体领域。

2.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

〈1〉在内容方面,职业道德重视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2〉在形式方面,特别是在职业道德的行为准则的表达形式方面,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

〈3〉在调节范围上,主要是用来月素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4〉在功效上,职业道德一方面使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职业化”;另一方面又使个人道德品质“成熟化”。

3.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五个基本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这会的道德要求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交叉的规范结构;

第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容具有人民性,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的;

第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灌输性”,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是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题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的职业道德;

第四,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树立新的劳动态度,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生活中重要的道德标准;第五,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的多样性

和层次性。

4.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八个基本因素:即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作风。(各个涵义作为一般了解)

5.职业道德的结构模式:

〈1〉从表现形式方面概括,职业道德有规范型模式、范畴型模式以及规范范畴型模式;〈2〉从核心内涵方面概括,职业道德有义务型模式、良心型模式以及价值目标型模式。

6.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职业道德建设的关系问题:

第一,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所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三个新特点:〈1〉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扩大职业道德的调节范围;

〈2〉就调节个类利益关系而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在总体上应着重于保证和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职业集体利益和从业人员个人利益的根本一致和协调发展;

〈3〉各行各业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要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公有制基础相适应,同它导致的社会利益关系相适应,并保证在良性运转和轨道上发展,坚持集体主义。

第二,应当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经济运行机制,协调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关系。

第九章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

1、试论爱情婚姻道德。

(一)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具有各自的特殊内容和形式,并从不同反面深刻地影响着个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因此,研究

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便成为论理学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爱情的道德内涵。爱情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①爱情包含**的因素,但并不归结为**;它是经过社会文明所进化的美好感情。

②爱情是一种高级的心理现象。

③爱情是高尚的道德感情,爱情内涵着道德性,它使人上升到新的道德高度,使人更强烈地意识到生活的美好和自己的责任感。

④爱情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

⑤爱情在两性关系中具有巨大的能动性。

(三)婚姻的道德基础。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分析,合理的进步的婚姻关系应该以爱情和义务的统一为道德基础。

①婚姻家庭是包括人们爱情生活在内的特定的共同体,婚姻家庭需要爱情为自己存在的道德基础因

素之一。

②在现实的道德关系中,义务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因素。凡是在人与人发生一定联系或关系的地方,

在有共同的生活和活动的地方,都有义务存在。义务和爱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补充和辅助

2、婚姻家庭的社会本质

〈1〉婚姻家庭的道德,是由特定的社会关系本质所决定的。肯定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就是肯定婚姻家庭的社会本质。

首先,婚姻家庭范畴包含着经济基础方面的内涵;

其次,婚姻家庭范畴包含着上层建筑方面的内涵;

简言之,婚姻家庭是一个综合性的范畴,它既内在地包含了特定的自然关系,在本质上又是既包含经

济基础又包含上层建筑因素的特定的社会关系。

〈2〉在本质上把物婚姻家庭范畴,对于深入研究婚姻家庭道德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把婚姻家庭放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的物质生活中考察,有利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一元论,

深刻认识婚姻家庭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细胞”作用;

第二,把家庭放在普遍联系、不断发展的社会有机体中考察,是科学地认识婚姻家庭的只能及其发展规律

的前提;

第三,明确婚姻家庭在社会生活中地位,懂得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承担者,是社会主义制

度的基础和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有利于自觉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

3、恋爱的道德要求

〈1〉恋爱具有社会关系,并产生对社会的责任。

首先,恋爱的基础往往影响当事人双方的人格再造;

其次,恋爱对社会产生着调动或一直人们历史主动性的责任;

再次,恋爱对社会的责任,还表现在它深刻地影响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

〈2〉恋爱道德中的基本要求

第一,注重于双方的品德、情操和志同道合;

第二,尊重对方情感,平等履行义务;

第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

4、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具有重要的职能

第一,组织家庭成员共同生活;

第二,计划地生育人口;

第三,教育家庭成员;

第四,部分社会主义家庭还具有从事物质生产的只能。

5、我们强调爱情和义务的辨证统一,是从现实的道德关系出发的。

首先,婚姻家庭是包括人们爱情生活在内的特定的共同体;

其次,在现实的道德关系中,义务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因素;

再次,义务和爱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补充和辅助。一方面,由于义务的存在,爱情变得具体化、

现实化了,义务比爱情更稳定;另一方面,义务并不能完全随着个人的主观意愿立即减弱或消

失。

6、家庭道德建设

我国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大体上包括三个反面的内容:

第一,是建立夫妻平等相爱的道德关系。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有

着深刻的道德意义。

第二,是父母要抚养教育好子女。抚养和教育子女,是每个父母都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第三,是赡养和尊敬老人。尊敬爱护老人包括:对老人要有礼貌;要虚心向老人学习;尊重老人的意见;

要关心和爱护老人。

第十章人生观和人生价值

人生观和人生价值问题,是关系人生理论和实践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体现着一定时代和社会的要求,同时又是一定时代和社会的要求在个体生活中的综合反映。正确地阐释人生观和人生价值问题,对于理解道德行为、道德品质、道德选择、道德评价、以及道德理想和道德修养等个体道德问题,具有指导的意义。

1、人生

人生既不是机械的、被动的生存过程,也不是纯精神的、绝对自由的自我实现过程,而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基础上能动的生活过程。人生就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受动性的统一,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如果说人生就是人的社会实际生活过程,那么这个过程对个体来说,就是个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生命历程;对群体来说,人生就是人类的社会,就是历史。人生的领域极为广阔,人生的内容极为丰富,其中最基本的就是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因此,人生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被认识的。

2、人生观

人们的人生观,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的。

首先,各种人生观都是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产物,是人们的社会存在的反映;

其次,人生观是人们对自己的实际生活过程的经验总结和认识;

第三,人生观所表达的是人们最高的社会需要和价值目标。

3、三种基本类型的人生观

(一)唯心主义人生观。表现为:

〈1〉虚无主义:虚无主义人生观无限夸大人生中的主观能力,抹杀客观条件对人生活动的制约。

〈2〉悲观主义:悲观主义人生观常常从不满现实开始,表现为厌世主义。

〈3〉唯意志主义:唯意志主义人生观是夸大人生主观能力的典型,表现为极端个人主义。(二)

机械唯物主义人生观。表现为:

〈1〉享乐主义:享乐主义人生观过分看重物质享受和感性快乐,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追求享乐,特

别是感性的、肉体的享乐。

〈2〉定命主义:定命主义人生观过分夸大环境和条件的决定作用,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作

用和创造性。

〈3〉实用主义:实用主义人生观是以没有原则为特征的。一切以“有用性”为标准,否定事物发展的客观

规律,否认人生应有的原则和理想价值目标。

(三)

辩证唯物主义人生观。

辩证唯物主义人生观从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看待人生,是科学的、革命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始贯穿着

实践的要求,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4、道德价值

道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属于精神的价值,具有精神价值的特征。

首先,道德价值并不与事物、对象直接发生关系。道德价值与人的人格,行为和人们的相互关系相联系,

体现着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要求,生活的规范和理想目标,带有应当和命令的特性,包含现实和理

想的两方面。

其次,道德价值与社会政治价值不同,它不是作为强制的制度和手段发生作用的,而是着眼于影响社会意

识,协调人际关系,强调人的内在自觉意识。包含社会的和个人的两方面。

第三,道德价值与艺术价值、学术价值同属于精神价值。道德价值要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形成并体现出来。

发生于实践关系中的精神,是“精神—实践”、“实践—精神”价值,是精神和实践的融合。

5、如何理解道德价值的应当性,即理解价值与现实、应当与实存的关系。

辨证唯物主义要求从价值与现实的联系与区别中,理解道德价值的特征。

首先,道德价值不能脱离现实。

其次,道德价值不能还原为现实,或者还原为自然的和社会的实存,它包含着从现实中引伸出来的更

高的、理想的要求。

总之,“应当”体现着理想要求对现实规定的关系。应当本身包含着现实的规定,而现实的规定同时

也包含着某中理想的应当。应当既是理想的,又是现实的,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这是道德价

值的基本特征和力量所在。

6、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问题,是人生观的核心问题。劳动、创造和贡献,就是人生价值的基本标志。

内在价值:就个人来说,所谓内在方面主要就是知识、能力和德性。人的能力和德性在没有发挥出

来之前,是实现自我社会价值的潜在价值,相对于外在价值而言,它就是内在价值。人

生的内在价值本质上是一种人格价值。

外在价值:就是内在的创造力和德性的外在表现。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中,个人通过实践活动,将内在

的能力和德性发挥出来,使其客观化、对象化,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是将内

在价值转化为外在价值,即社会价值。

人格的本质,是人的社会特质。人生的价值就在于责任和贡献的统一。

7、道德价值的“应当”

“应当”是道德价值的基本特征,也是道德评价的基本形式。所谓道德评价、道德判断,就是对人生世事作出“应当”或者“不应当”的判断。道德价值的“应当”,在个人自我价值的实践中,体现着自律和挞绿的统一。

8、人生价值的评价

人生价值评价,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人生实践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或者作出部分肯定、部分否定的判断。

人们对人生做价值判断,是根据利益关系进行的。表现为主观的利益感情和利益观念。正确的评价标准,应当是正确处理这些关系,而不能单凭个人主观的好恶、任性随意地作出评价。从根本上说来,评价的客观标准只能是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

第十一章道德选择

一、何谓道德选择?

道德选择(Moral Choice),人类活动中最重要的选择形式之一。是指行为主体(个人或社会集团)在一定目的和道德意识支配下,对某种道德行为所作的自觉抉择。是道德意识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产生道德行为的前提,又通过道德行为具体表现出来。当行为主体面临多种行为选择的可能性,而这些多种可能性,又具有善恶对立性质,或是具有道德价值上的差别时,道德选择就是对这些可能性在善恶和道德价值程度上的选择。

道德选择受客观可能性和主体主观选择能力的制约。客观条件限定了主体道德选择的可能、范围、手段以及道德行为实现的程度。在客观提供的可能性中的如何选择,则取决于主体的自由意志和道德选择能力。道德选择又受主体的生活方式、社会地位、世界观、人生观、道德品质、以及分析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从而具有社会的、历史的、民族的和阶级的性质。

二、怎样理解道德选择的心理机制?

道德选择作为复杂的精神活动,所以能进行并发挥作用,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是一种自觉、自主、自控的活动,在于它具有相应的意识结构和基础。这种结构和基础,我们称之为道德选择的心理机制。

1、道德选择首先来自于认识的选择性。认识是人类最早发展起来的一种选择能力,也是道德选择的基本心理依据。是认识主体(人)对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形式,是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等感性认识和概念、判断和推理等理性认识实现的。是能动性的反映。〈1〉认识的选择性,首先在于主体的信息感知模式。感知模式是由经验建立起来的。〈2〉认识的选择性也表现为主体的认知定势和期待。定势,是指对即将发生的认识所做的心理准备状态;

期待则是由主体需要产生的心理倾向。定势和期待使认识具有一定的方向性。

〈3〉认识的选择性还表现在人的注意上。注意与感知模式和心理定势不同,它具有暂时性和变动性。道德

认识的注意影响着认识的内容、对象和程度。

2、道德选择又依托于情感。情感是人类道德发生的直接心理基础,也是道德选择的重要心理依据。在道德选择中,情感通常由三个环节组成,即兴趣、情绪和情感,每个环节都有独特的选择作用。

〈1〉兴趣是有目的、有指向的欲望,是从欲到情的中间环节。兴趣又代表着主体的价值倾向,反映了主体

的需要、能力和所出的社会条件,在主观性的态度中包含着某种客观性的内容。

〈2〉情绪和情感具有更为强烈的选择意义。二者是有重大区别的。①情感是个性的稳定结构和特点,而情

绪则是情感借以表现的形式,同一情感可以不同的情绪表现出来。②情绪产生于一定的情境并岁情境

的变化而变化,而情感则相对地稳定。

〈3〉情绪性选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a、情绪选择具有强烈性,即一旦对某对象表现出选择情绪往往会将其

发展到极端,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力量维持这种情绪;b、情绪选择具有感染性;c、情绪选择具有扩展

性,如“爱屋及乌”。

〈4〉情感,包括理智感,审美感和道德感,是广义情感中的最高层次,其选择作用尤为突出。如道德感,

是人们自觉修养、学习、调节、实践而获得的稳定品质,具体有责任感、是非感、荣誉感、羞耻感等

等,其中每一种都具有特殊的选择意义。

3、道德选择还依据意志的决定和选择。知、情、意是人类心理的三个基本成分,如果说认识、情绪的选择还多少具有潜在的、见解的意义的话,那么意志就是一种直接的、现实的选择机制。

意志,就是自觉确定目的,根据这一目的来支配、选择、调节自己行动的心理过程,是知识和情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活动能力,它不满足于反映或体验,也不停留于默想或沉思,而是要把主观的东西见之于客观,把内部的倾向变为外部的活动。意志通过自己的活动,使主体形成一定的倾向和目的。这种活动就是意志的决定和选择。意志的决定和选择不是盲目的,必须建立在明察、深知的基础上,是理智的、审慎的决定。意志每作出这样一个决定,就是在多种可能性中通过权衡而进行的一次选择。这一心理过程为道德选择提供了依据,也奠定了基础。

三、道德冲突有那些基本类型?

道德冲突(Moral Conflict),是指行为主体在选择道德行为时所面临着的一种矛盾状态。人们在选择行为和作出决定时,由于彼此相互排斥的各种行为造成不同道德观念、道德新年、行为动机的冲突,从而要求人们在相互冲突的道德价值之间选取一个,并通过解决这一矛盾

实现自己的道德目的。这种冲突有以下基本类型:

1、价值冲突表现在个人身上,是社会角色所承担的道德义务的冲突。个人在社会中总要具有一定的地位并趁但相应的义务,这种地位就是社会角色。社会角色的价值冲突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由于社会或他人对同一角色的期待或要求不一致时,所引起的该角色内心的矛盾;

②由于个人改变角色而形成的新旧角色所承担的义务之间的冲突。③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个

人往往身兼几种社会角色,不同的角色往往赋予其不同的义务,从而形成义务间的冲突。

2、价值冲突表现在社会中,呈现出两种性质不同的形式,即同一价值体系内部的不同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和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对立,前者是大善与小善、高层次的义务与低层次的义务之间的矛盾,后者是善与恶、履行义务与不履行义务之间的冲突。

四、为什么说道德选择必须以自由为前提?

道德选择是人们依据一定的标准在多种道德可能性中进行的抉择,是在不同的道德价值之间、在对立的价值准则之间作出的取舍,是经过人的一系列心理意识活动而达到的价值取向,因此,也就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道德选择不是凭空而生的,而是在人与社会相互作用中进行的。道德选择必须有一定的前提,就是自由。道德选择的自由表现为两种形式,即社会自由和意志自由。

1、社会自由是指道德选择的外在可能性。要选择,首先必须有选择的对象,而且至少有两个以上的选择对象。道德选择的可能性是由社会提供的,是由社会发展内部结构造成的。社会越发展,选择的自由也就可能越大。相比而言,自由的实现,更重要的道德选择前提在于人的选择,即人的意志自由,是选择的内在自由。

2、意志自由表现了人的能动性、主动性,它使人们在多种可能性中根据自己的需要、信念和理想进行选择。意志自由使人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和人格,按造自己的意愿,通过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来造就自己的德性和价值。在道德冲突中,意志自由的作用尤为明显。意志自由使道德选择得以进行,又赋予了选择主体以道德责任。

3、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意志自由是道德选择的重要前提,但必须对意志自由作具体的分析。

五、绝对自由论和机械唯物论错误的根源何在?

绝对自由论:即无限夸大意志自由,认为自由就是没有任何限制,就是可以超越一切,随心所欲地去选择。绝对自由论者除了其历史和阶级的根源之外,在理论上失足的根源在于他把必然与自由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绝对自由论者在理论上的失足,还在于把社会条件与意志自由对立起来,并用后者否定前者。

机械唯物论:反对决定自由观,把人、人的选择看作社会环境决定的。但一味强调社会的客观规定性和必然性,否认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否定人具有相对的意志自由。机械唯物论者除了其历史和阶级的根源外,也有理论上失足的根源,即机械决定论,同样把必然与自由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并用前者否定后者。

六、意志自由的本性?

道德选择的前提之一是意志自由。意志一方面是人的自决能力,另一方面又是被决定的。意志将自由与不自由合于一身,表现出与其它心理因素不同的特性。

意志自由不是抽象的自由,而是具体的现实自由。

〈1〉意志自由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意志作为个人的意志,是特殊性。意志的出发点是特殊的个人需

要,其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由特殊的个人规定的。但意志必须由特殊性上升到普遍才能达到自由。自

由代表着意志中的普遍规定性,反映着普遍的规律。意志和自由的结合就是特殊与普遍的结合。

〈2〉意志自由也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意志的活动在于扬弃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的矛盾,而使它的目的

由主观性变为客观性”。这种主体对象化的意志活动是意志自由的最基本的特性。同时,只有那些具

有客观必然性的要求,才能转化为客观的规律。客观必然性作为必然还是自由的对立面,但主体通过

能动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把必然的对象主体化,纳入自己的要求之中,从而扬弃了必然、超越了必然

而获得了自由。

〈3〉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更是强调积极地行动、自觉地活动对意志自由具有根本的意义。因为意志的本性就

是超出主观进入客观,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而意志自由也只有在这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中才能形

成和发展。

七、道德选择的自由与必然的关系?

在整体上看,个人的选择要受着这会提供的各种条件规定的可能性的制约。

〈1〉个人选择的对象是由社会产生的,个人只有在社会所能提供的可能性之间进行选择;〈2〉个人选择的方式要受到社会的政治、法律和道德的限制;

〈3〉个人选择的能力是在社会中发展起来的。个人能力的发展,一方面要以来与社会集体,另一方

面也要以来与社会发展的程度。

道德选择的前提是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社会自由与个人自由的统一,是必然与自由的统一。要获得这种自由,一方面需要投身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时间活动中去,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自由选择创造社会条件,也为选择自由创造主观条件;另一方面又要努力进行自我培育、自我锻炼和自我修养。

八、如何规定道德选择的责任?

道德选择以意志自由为前提,又以道德责任为结果,主体在自由地选择对象的同时,也自由地选择了责任。因此,道德责任是道德选择的基本属性,是和自由同样的道德选择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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