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隐患排查制度

矿井通风隐患排查制度
矿井通风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创建零事故现场、零事故环境,扎扎实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根据省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集团公司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矿井下实际,制定“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矿井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所属区、队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4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5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同煤集团“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6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7条煤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靳选

副组长:柳日林

成员:杜满全、李永福、夏玉卿、张世军

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定期对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一般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矿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一通三防”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8条各队相应成立由队长任组长、由队有关成员组成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组。

职责:

1.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2、各区队是本单位“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区队长对本单位“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3、各区队对工作地点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所属工作地点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对所属工作地点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6、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第四章“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

第9条隐患排查治理“干眼下”,每周由通风、防尘、监控等对各工作面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各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测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和员工通风技能等内容,并对下周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排查结果报矿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上报矿解决。

第10条隐患排查治理“想当前”,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从通风、防火、瓦斯、监测、井巷、人等所有涉及“一通三防”的隐患进行立体网络式的全面排查,对排查隐患内容实施编码管理,排查后矿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分类,同时对下月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对于矿能解决隐患,由矿限期进行解决;对于矿解决不了的隐患,直属矿上报集团公司解决。

第11条隐患排查治理“看长远”,矿提前制定一年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对一年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制定方案、措施进行治理。

第12条矿“一通三防”排查治理:每月矿将隐患排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通风处组织对矿上报隐患进行认定、分析,对于重大隐患和矿解决不了的隐患,由“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与矿共同制定方案,由矿组织实施,并逐月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第13条矿隐患排查后,将隐患建档,重大隐患需向矿长和集团公司详细报告,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14条重大隐患必须详细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期限和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15条矿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设置警戒,并向主要负责人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五章隐患治理信息反馈

第16条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根据区队提供的隐患治理信息及时对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特殊情况派专人在现场进行指导。

第六章隐患注销

第17条隐患注销:凡是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只有同时

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隐患治理完毕,可以进行注销:

1、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程量(工作量)全部完成;

2、治理效果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第18条隐患注销前,由施工队先按照施工设计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矿及有关部门。

第19条一般隐患由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隐患注销。重大隐患先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直属矿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通风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隐患注销。

第七章考核

第20条矿对各生产区队的考核分两部分:

(一)资料部分:

(1)、区队“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及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表。

(4)、“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台帐建立。

(二)现场部分:

工、机掘工作面检查:双风机双电源的切换装置的完好情况、风筒的吊挂情况、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回风绕道的浮煤及杂物的清理情况、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工作面监控设施的完好及吊挂情况、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工作面隔爆水槽的吊挂情况,消防材料是否齐全、风量是否按规定达到设计要求。

回采工作面检查:运料巷风门的完好情况、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及风门的闭锁装置、均压通风工作面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完好情况、回风绕道的浮煤及杂物的清理情况、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工作面监控设施的完好及吊挂情况、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工作面隔爆水槽的吊挂情况,消防材料是否齐全、风量是否按规定达到设计要求。

第21条考核办法:

(一)、资料部分考核:

每月25日前由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牵头,通风区、防尘区、监控站等部门参与对区队进行考核。资料不齐全的视情况责成有关单位及时给予完善;,没有资料或不配合检查的单位罚安全绩效工资的1%。

(二)、现场管理部分考核;

在每周二、五隐患排查后,生产单位在规定的隐患治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一般“一通三防”隐患免予处罚,在规定隐患治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大“一通三防”隐患,罚安全绩效工资1%--2%。在规定隐患治理内未完成任务的罚安全绩效工资3%--5%,发生事故由矿另行处理。处罚情况每月月底前由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各区队在“一通三防”隐患过程中,未发现隐患或发现后不汇报矿领导,按隐患排查不到位进行处理。一般“一通三防”隐患罚安全绩效工资1%,重大“一通三防”隐患罚安全绩效工资2%--5%。

(四)、负责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重点的管理人员,必须每周到区、矿调度室记录本进行记录。

第22条生产区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核减当月安全绩效工资的5%:

(一)、重大“一通三防”隐患总量上升,每增加一条(人为因素),核减当月安全绩效工资的5%,按月延续直至隐患治理结束。

(二)、重大“一通三防”隐患未按期治理完成,每延续一个月,核减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工资的5%。

2014年1月15日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在原有重大隐患的基础上,将容易导致事故的14条隐患列为重大隐患。具体“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如下:

一、重大隐患:

1、矿井内各采、掘工作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4、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进行封闭管理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9、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

10、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1、主提升兼作回风井无控制外部漏风措施,或漏风超过规定的;

12、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13、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14、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15、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6、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出现瓦斯报警未及时汇报的;

17、监控机房没有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守的;

18、擅自调高瓦斯报警点和断电点、擅自甩掉监测断电装置或不能实行自动断电的;

19、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现“瓦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控制的;

20、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发出声光报警的;

21、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22、下井不佩带自救器,或下井使用报废自救器的;

23、矿井未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或矿井洒水系统不能使用的;

24、采掘工作面管路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15、采、掘工作面煤尘堆积。

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煤矿“一通三防”隐患举报制度

为了扎实推进2014年“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中践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的安全理念,创建“零事故现场”和“零事故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有关精神,结合我矿的井下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一通三防”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条、井下所有员工都应积极参加就近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条、员工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三条、矿有关部门要大力表彰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

第四条、员工举报“一通三防”一般隐患,矿“一通三防”排查治理组视情况给予50—100元。

第五条、举报“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矿“一通三防”排查治理组视情况给予100—500元。

第六条、凡是排查出一般隐患,及时主动参与治理给予100—200元奖励;重大隐患,及时主动参与治理给予200—500元奖励;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

第八条、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举报“一通三防”隐患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29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

“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本

“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每周由分管公司领导组织1次“一通三防”专业 隐患排查。 二、“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由分管公司领导、通 风科、信息中心、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通风队、抽 放队及有关生产单位人员参加。 三、“一通三防”专业系统隐患排查,主要是着眼于 大系统的安全隐患。 四、“一通三防”专业系统隐患排查主要由通风科负 责组织。 五、“一通三防”专业系统隐患排查要有记录,具体 工作由通风科负责。

六、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同时,由安检科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管理。 七、对“一通三防”专业系统无法治理整改的隐患,由分管公司领导牵头,通风科整理后(报送安检科)提交矿井综合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本公司不能治理的隐患,由通风科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解决。 八、通风科要将每次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安检科。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79-6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 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2、对生产系统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科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保障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金融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全保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通风隐患排查制度

通风隐患排查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确保通防安全生产,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的,及时消灭通风事故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队伍: 组长:马群 副组长:王星 成员:通风队干部,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二、领导组职责: 负责矿井通防安全隐患检查、排查、落实,定期组织通风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解决,并落实到人,对于不负责任,不及时处理排查隐患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按照矿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安全检查实际以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坚持综合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 四、通风队每月组织对各矿井的安全大检查不少于2次,参加人员由矿安全生产各职能科室的技术负责人,检查对象是井下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测定仪器、通风质量标准化和本部门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五、凡是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都必须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并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按时报送矿通风隐患排查领导组、矿调度室和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并

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六、严格执行通风安全隐患处理制,分管领导对所主管部门通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审查,由矿安全科下达《安全隐患整改书》由责任单位和人员负责限期整改。 七、根据所查通风安全隐患问题及内容,由矿安全科负责督促整改,并随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排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通风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且定期通报。 八、通防隐患未能按期整改完成时,单位及人员必须书面上报原因,直到通防隐患整改完成,隐患排除后,由整改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北京铄柠印刷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北京铄柠印刷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 职责 4.1 总经理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制定考核奖惩标准,批准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岗位清单目录、隐患排查清单;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4)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包括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验收结果、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4.2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级人员、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组织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 (3)组织风险识别和制定岗位清单目录、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工作;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4)组织、协调制定并审核批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并监督实施; (5)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核考核奖惩意见。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3其他主任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 4.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财务部主任,组员包括公司车间主任、后勤部主任、厂部厂长。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 度(2020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0新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4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34 2 / 2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车间、采区、安全科室负责人对本辖区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及重点安全岗位工及从业人员,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各级负责人、各重点岗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对不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或发现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不报告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企业主管安全责任人及矿安全科管理人员,要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及隐患排查消除报告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填写报送有关部门,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存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67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CI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级检查的罚款处理,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施工现场安全体系达标情况检查表》 4、《施工现场环境体系达标考评表》 5、《CI评分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

集团通风隐患排查制度

某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0〕号 关于印发《某集团煤炭生产管理系统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公司煤业公司: 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除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现将《山西煤销集团煤炭管理系统“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地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把工作落到实处。按要求上报“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月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上报、重点督办。集团公司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局要组织“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通过落实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附件:某集团煤炭管理系统“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某集团“一通三防”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根据省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某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某集团实际,制定“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生产(过渡生产)、基建、改扩建矿井(煤业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集团公司所属独资、控股(含相对控股)矿井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4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5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6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7条集团公司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一通三防部安监部生产部基建部机电部技术中心调度中心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集团公司对各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 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 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 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 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制度 1

一、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矿属各单位的每一职工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矿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矿责任单位汇报,重大隐患应向安监站及矿分管领导汇报。 三、矿群监、青岗网络必须认真收集各类隐患信息,每日调度会提请会议安排解决。 四、区队、班组对区域内的生产环节,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旬隐患排查制度,将排查结果与当月3、13、23、日报矿安全监察站。 五、十项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专业内的不安全问题。并与当月5、15、25日专业内召开碰头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专业管理办公室,并在月度专业例会汇报整改情况及重点防范措施的制订。 六、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盯住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有措施,及时上报,并与每日碰头会汇报,分析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 七、矿安全监察部门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落实整改。

八、矿安监部门每旬必须把安全隐患征集、汇总、筛选,C级隐患下整改通知单到责任单位落实,B级隐患汇报矿有关领导安排落实,A级隐患汇报矿领导制定措施报公司备案,落实整改。 附:”三违”行为种类 一、共性”三违”行为: 1、穿化纤衣服,不穿胶靴入井;地面岗位工不穿工作服。 2、入井及作业人员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 3、酒后入井,酒后值班、上岗,入井人员不配带自救器,不按规定携带便携仪。 4、上下井人员不排队入罐、拥挤、反上下罐。 5、超员乘罐、乘车、抢上、抢下。 6、上山提升时行车行人,上山内候车,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停留或作业。 7、随意脱、座安全帽。 8、井下睡觉。 3

矿井通风事故隐患管理

矿井通风事故隐患管理 1通风事故隐患管理 矿井灾害主要包括矿井火灾、水灾、顶板灾害以及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岀等事故,矿井火灾、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一直是矿井主要的灾害事故,通常,通风管理不善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搞好通风管理,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主要途径之一。 通风管理首先应该搞好隐患管理,其原因在于各类事故是因隐患而发展形成的。 矿井通风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是通过应用数据库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开发系统评估软件,全面、可靠地完成日常隐患排查,并结合矿井基本信息知识库、专家系统等,提出矿井灾害的防治措施。该系统的具体作用包括: (1)矿井通风系统状况评估。主要从通风系统层面上对全矿井通风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包括通风系统的设计、系统的稳定性分析、分区通风实施情况、串联通风情况、矿井有效风量分析、通风阻力状况等。 (2)矿井通风设施评估。针对矿井通风设施,分析通风设施的致灾可能性和抗灾能力。包括通风设施的可靠性分析、通风设施的质量检查、通风设施的致灾可能性、环境监测系统的应用效果分析。 (3)通风措施评估。分析通风措施致灾可能性。包括全矿

反风的可行性及效果分析、局部反风和控风方案的效果分析等。 (4)通风系统特殊问题的分析评估。矿井通风中的循环风、串联通风、角联巷道、无风或微风等引发灾变的转化条件及可能性的详细分析。 (5)对矿井通风系统防灾体系总体稳定性和抗灾能力进行评估。根据矿井危险源和防治系统的情况,应用各种灾害非稳态模拟技术,分析矿井通风系统在不同灾变状况下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抗灾能力,从而对具体矿井进行评估。 加强矿井通风事故隐患排查的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通风事故隐患,达到杜绝因通风引起的灾害事故的发生。通风事故隐患管理信息系统能协助技术人员从通风角度全面地查到各类事故的隐患,从而提高矿井通风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2通风事故隐患检查 矿井通风事故隐患管理最基本的任务是通风事故隐患检查,通风事故隐患检查可及时发现通风的不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矿井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用于矿井通风的隐患检查方法有安全检查表、事故树、事件树等。矿井中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已在矿井中得到广泛应用的是安全检查表法。 2.1矿井通风系统的隐患检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隐患排查制度的全面落实,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惩的大凡规定。 三、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范围 1、作业现场及工作环境,有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巨大险情,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2、生产工艺及技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等,在生产运行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3、设备设施,在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损害及设备缺陷等。 4、人员状况方面,在平时工作中不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业务技能差,经常违章违纪的、危及岗位正常运行以及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等。 5、管理上的缺陷,存在管理不到的盲区而引发工艺、设备事故的发生。 6、作业安全,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擅自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存在缺陷,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等。 7、检修未严格履行检维修程序,特别是未进行危害无益因素新辨识,无方案,未办理工艺和设备检维修交接手续,安全措施未确认、未落实,现场无人监护等。 8、全厂安全、环保、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完善、不备用及人为损坏等各种缺陷。 四、奖励和惩罚

各种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对各类隐患负有发现、排查、监控和治理的职责,若因工作失职和管理不到位,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安监部对各类隐患的报告和举报建立档案,并纳入个人考核,将作为各种评优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一)奖励 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元的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报告和举报的人员,每次给予奖励50元~300元。 3、对举报各种违章违纪,每次给予30元~100元的奖励。对提出安全巨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巨大事故或人身损害事故、消除巨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巨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确认,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奖励500元~3000元,并在评优、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处罚: 1、严格执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制度》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接受50-200元的处 罚。 2、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技安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中对于大凡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经济责任制规定处罚。 3、在隐患排查期中发现有危机违章行为,其后果危机的,按经济责任制规定加重处罚。 4、对大凡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报告主管部门和整改或未落实监控措施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元~5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747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Corporate safety hazard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CI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级检查的罚款处理,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施工现场安全体系达标情况检查表》 4、《施工现场环境体系达标考评表》 5、《CI评分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 1、合理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1)60万吨/年及其以下矿井,按照“一井一面两掘”、60万吨/年以上矿井按照初步设计要求,是否对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进行正规设计;是否有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设计。是否出现采掘工作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违反规定串联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等情况; (2)是否制定了矿井配风方案,是否有矿井配风方案; (3)是否对矿井及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进行了核定,是否有风量核定表。是否出现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小于作业规程对风量的要求出现风量不足、微风、无风作业等情况; (4)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 (5)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 (6)高瓦斯矿井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 (7)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68条的规定。 2、加强矿井瓦斯管理 (1)是否有健全完善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 (2)是否制定了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规定的瓦斯检查方案,有矿井瓦斯检查方案;

(3)是否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并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是否存在瓦斯员配备数量不足、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空班漏检、假检和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等情况; (4)高瓦斯矿井是否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5)有瓦斯动力现象及邻近高突矿井是否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分析和鉴定;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是否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3、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和高沼气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1)是否对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了核定,是否有核定报告; (2)是否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标校、维护,是否有检修、标校、维护的记录;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等情况; (3)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达到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规定的是否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 (4)使用罗茨鼓风机抽放瓦斯的矿井,是否按计划进度完成或更换为水环真空泵。 4、局部通风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企业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

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局工作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各科室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青田鹤城路道路改造及管线地埋工程 (鸣山路-马鞍山路)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工程名称:青田鹤城路道路改造及管线地埋工程(鸣山路-马鞍山路)编制单位:浙江丽水天豪园林有限公司

青田鹤城路道路改造及管线地埋工程 (鸣山路-马鞍山路)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工程项目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3.2安全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3.3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4.1.2各级专兼职安全队伍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4.1.3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公司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 4.1.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4.1.5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

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4.1.6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4.1.7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4.1.8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4.1.9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1.10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4.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4.1.6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全部门牵头,工程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安全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1.7项目部级安全自查 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项目部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安全部门。项目部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安全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4.1.8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项目部。项目部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全部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煤矿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汇总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目录 1.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执行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3.生产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机电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5.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6.机电副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7.通风副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8.地测副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9.调度主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0.安检部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1.安检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2.生产技术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3.机电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4.通风科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5.班组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16.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矿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一、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矿长证和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四、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五、组织建立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六、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 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七、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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