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燃油管理办法1

车辆燃油管理办法1

车辆燃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车辆管理,降低车辆油耗,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统一办理加油主卡,预存汽油费,主卡费用按每月1万元充值。每台车辆办理附卡,一车一卡,每张附卡按每月2000元充值,若当月有超出情况,需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再予充值,次月补足附卡余额。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主卡管理及附卡分配,车辆驾驶员负责保管附卡。

第三条分公司车辆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专卡专车,不得使用现金加油。需现金加油时,应请示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加油,发票要打印公司全称,并注明加油原因和车辆牌号,驾驶员签字。

第四条每月月底驾驶人员需向车辆管理人员报本月行驶里程(公里数),车辆管理人员根据车辆燃油情况使用量和行驶里程计算车辆当月的平均油耗。车辆油耗超出正常范围值时,车辆驾驶人应做出书面解释。车辆油耗作为司机年终考核依据。

第五条严禁兑换、转卖单位燃油。经发现由此行为者处以3倍罚款。

第六条严禁驾驶员以各种方式存放或携带燃油。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油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加油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目的 为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岗位工人对操作规程的执行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加油站及拥有各类机动车辆的所有单位。 三、加油操作 3.1各种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3.2坚持凭卡加油规定。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微机显示数量相符,防止发生溢油事件。 3.3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高温车锅炉用燃料油加油时,由加油工将油枪递给驾驶员,

并监护驾驶员自行加油,以保证加油安全)。 3.4加油机发生故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加油(如车辆已加完油,必须待现场恢复原貌,不存在火险隐患后,方准发动机起动车辆离去)。 3.5摩托车必须熄火后推入加油岛加油,否则不予加油。加油后推离加油岛5米以外,方准发动车辆。 3.6加油站停止使用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四、卸油操作 4.1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采用密闭式卸油及罐区与加油区分开的除外),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4.2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罐车停车静止30分钟后,方准卸油。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跑、冒、混油事故。 4.3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方准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防止静电引燃油品,发生火灾。

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9第11号令)? 发布时间:2009年8月27日浏览次数: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6月22日 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节能降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 第三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 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 方法》(JT711,以下简称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

法》(JT719,以下简称JT719)的要求。 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作为交通运输部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检测管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评审,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业务,并且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名单:(一)取得相应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证书,并且认可的技术能力范围涵盖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 (二)具有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工作的检验员、试验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服务车辆管理,提高利用率,减少成本开支,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使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由总务部统一调度。 2.保证派遣主次明确。总务部根据重点工作等,分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3.总务部整理并存档“派车单”(如附件一),做好“出车登记”,掌握车辆使用情况与去向。 4.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 5.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司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 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 6.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7.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 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负责。 8.车辆的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确认, 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9.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主管鉴 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10.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提出“派车单”,总务部酌情统一合并调派。 11.总务部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 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务部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总务部主管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总务部主任统一保管;司机 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总务部代管。

车辆燃油使用管理制度

xxx物流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车辆燃油使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制度概况

目录 第一章目的 (1) 第二章使用范围 (1) 第三章定义 (1) 第四章权责 (1) 4.1 运力保障中心车辆管理组 (1) 4.2 各级车辆管理组 (1) 4.3 财务总部 (2) 4.4 地区财务部 (2) 第五章规程 (2) 5.1 驾驶员加油操作规程 (2) 5.2 燃油供应商管理(轻柴油和汽油) (3) 5.3 车辆燃油申请审批节点流转说明 (4) 5.4 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 (5) 5.5 车辆加油卡充值管理 (6) 5.6 车辆加油异常管理 (8) 第六章解释 (9)

第一章目的 1.1规范车辆燃油使用管理; 1.2及时、准确统计车辆油料费用,监控车辆合理的使用成本; 1.3缩短对油料异常消耗行为的反应时效,规避车辆异常消耗风险。 第二章使用范围 2.1顺安捷全网车辆管理。 第三章定义 3.1加油卡(主副卡):加油主卡指的是公司与加油站进行对账的油卡,副卡指的是每 台车一张用于加油时出示的油卡; 3.2圈存:是指把加油主卡的资金分配到相应副卡的操作。 第四章权责 4.1运力保障中心车辆管理组 4.1.1负责全网络车辆燃油供应商选取标准及选取原则的制定; 4.1.2负责全网络车辆燃油的监控和管理; 4.1.3规范全网络车辆加油卡(主副卡)的使用管理; 4.1.4指导地区加强车辆燃油异常消耗的监管和预防; 4.1.5指导地区规范车辆燃油的使用管理; 4.1.6协助地区发现车辆燃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完善。 4.2各级车辆管理组 4.2.1负责本区车辆燃油使用的管理; 4.2.2负责月度车辆油料费用的申请、分配、核销,现金加油审核等工作; 4.2.3负责地区车辆油卡(主卡)的办理、管理; 4.2.4负责地区车辆油卡(副卡)的办理、充值与管理; 4.2.5负责车辆加油卡(主副卡)的信息、密码及其权限的管理; 4.2.6根据车辆使用需求制定《车辆油费预付分配明细表》,提供车辆加油费用预付 分配清单; 4.2.7负责每月1次的加油卡(副卡)圈存金额审核、油费使用台帐管理等工作; 4.2.8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主卡充值、分配及余额信息;

车辆油料的管理规定

车辆油料的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自营车油料管理规定为加强油料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建立公司员工的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油料管理制度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现制定公司自营车油耗考核方案如下: 一、自营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为防止燃油流失,实行定点、限时、定量和锁卡(凭密码)的管理方法,严格控制自营车的油料消耗。 1、定点: 由各分公司自行设定自营车辆的定点加油站,未经分公司同意不得在其它油站加油。 2、限时:各分公司根据班车的运行时间情况,统一设定车辆的加油时间,具体由各分公司制定。 3、定量:各分公司根据班车的运营里程和班车的定额油耗情况,设定每台车每卡每天的加油量,不得随意多加。 4、长途班车需中途加油的,由各分公司按行驶公里情况确定加油数量及加油点。 二、车辆油耗核定办法 1、对已行驶一百万公里和技术状况特殊的车辆的油耗,经分公司经营成本核算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进行调整后执行。 2、其余车辆一律按公司2008年元月份核定线路里程和百公里油耗执行。 三、节、超油的奖罚管理规定

1、实行“半奖全罚”的管理办法,对当月用油超过定额油耗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全额(即100%)进行处罚,罚金在驾驶员次月工资扣除;对当月用油低于定额油耗的,节省部分按市场价格半额(即50%)进行奖励。 2、未按时、限量加油的驾驶员,每次处罚款100元,并作停班2天处理,超限量加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因驾驶员少加油,造成班车不能正常运作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和停班2天,并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连续两个月超过定额油量最多的驾驶员(按超过定额油量的比例),次月由建制调为机动;连续三个月超定额油量最多的驾驶员(按超过定额油量的比例),停岗培训,经分公司进行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由分公司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4、百公里耗油量超过公司定额油耗10%的,由分公司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建议合同期满后辞退。 四、油耗记录仪管理规定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按规定开启和使用油耗记录仪,并在出车前对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耗记录仪失效时,应及时向分公司报告。 2、分公司指派专人每月对车辆的油耗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失效的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确保油耗记录仪的正常使用。 3、驾驶员交接班时需检查油耗记录仪是否正常运行,并在分公司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发现油耗记录仪失效时,应及时向分公司报告。 4、工作人员每周对油料记录仪所记录的数据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车辆的用油情况和相关单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较,防止燃油的流失,确保车辆油料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版 本 号:3.0版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2016年8月 1 5日 文件编号:PZHYX -ZH-ZD-0 制订部门:好印象综合部 制订日期:2016年8月15日 页 数:共 2页 修订记录 审批格式 发放范围

版本号:3.0版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2016年8月1 5日1、目的:为规范车辆加油流程,有效控制车辆加油费用,节约运营成本,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十堰品正工贸有限公司及管辖各直营店的商品车、试乘试驾加油管理。 3、商品车加油标准: 3.1商品车市区内调动加油标准:为了确保商品车可移动至直营店综合考量加油费用如下: 3.2商品车非市区调动加油标准:为了确保商品车可移动至目的地综合考量加油费用如下: 3.3试乘试驾及售后服务救援车加油标准

版本号:3.0版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2016年8月1 5日售前试乘试驾浙江路店800元/月、十堰北店售前服务车600元/月、试乘试驾200元/月、售后服务救援车800元/月(主要用于十堰城区和郧阳区施救),合计2400元/月;若前往其他区域救援加油标准参照3.2执行。 4、商品车因运送到店后每台车辆都处于空油状态,另外现加油站管控较为严格,不允许打散油出加油站,因此,商品车做完PDI检查后,先行开至最近加油站按上述标准对每辆商品车加油后入库。 5、对于调至市内直营店车辆,因往返里程数在50公里/趟,按0.6元/公里计算,如需再次移动调回可凭调拨单申请另行加油10元以确保可安全回店。 6、对于调至竹山、竹溪的调车司机每趟80元补助;郧西、房县、丹江调车给予50元补助。 7、本管理制度由十堰好印象公司综合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堰市好印象车辆有限公司 综合部 2018/1/8

燃油管理办法

燃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燃油的采购、验收、接卸、入库管理,确保燃油满足生产需要和经营要求,根据《XX公司燃料管理办法》、《XX公司燃油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燃油由XX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XX部,负责:按需求计划和上级采购管理规定采购燃油;组织入厂燃油接卸、验收;负责燃油的统计、结算;组织定期燃油盘点,编制盘点报告; (二)XX部,负责:燃油入厂过磅计量; (三)XX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任务、机组运行情况和检修计划、库存能力,合理制订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内容包括:燃油规格品种、计划价格、需求量、进油时间等项目。 (四)XX部,负责:负责燃油质量验收、入库、消耗、存储的管理;负责油库的安全运行;负责对燃油接卸、过磅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燃油验收管理 第四条XX部负责组织燃油验收组织实施。在油车入厂后,XX部应及时通知XX部对油车进行过磅,入厂验收数量以过磅数据为准并作为燃油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燃油质量验收按入厂批次进行验收,做到车车采样、车车化验,采样应符合有关操作规范,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燃油质量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化验结果与供油单位存在争议的,由XX部与供油单位协商,协调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该批次燃油质量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入厂燃油验收发生数量或质量问题,XX部负责与供油单位协商处理,建立并保存商务处理档案。 第四章燃油接卸管理 第七条XX部负责燃油接卸工作的组织,与XX部共同监督管理燃油接卸过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接卸过程中的风险。 第八条原则上安排在16:00前燃油入厂,节假日也应安排好接卸工作,不得因接卸组织不力而发生车辆积压。 第九条入厂燃油接卸程序。XX部人员、XX部当值人员共同对接卸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不得无故脱离油罐车。 (一)办理入厂手续。运输油罐车到达运煤路桥岗后,查验合格证和来油量票据无误、车辆状况正常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引导入厂过磅。如查验发现异常应拒绝入厂。 (二)油罐车重车过秤。协调引导油罐车按序进入汽车衡,司磅人员按照操作规范对油罐车进行称重计量。 (三)跟车押运。运输油罐车过完重磅后,在油罐车刹车水放水开关出打上封条,押运车辆到油库卸油。押运途中应密切注意防止运输油罐车出现异常操作,如放刹车水、抛弃异物等异常行为。

公司油料管理办法

油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油料供应管理,规范油料的领用及核算工作,根据总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油料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公司、作业队及直属总公司的独立项目部(以下简称各直属单位)在办理领用、结算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实施油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经营部,各直属单位受经营部委托为油料管理办法的实施部门。 第四条油料供应的合同由经营部组织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签订。 第五条确定油料供应点的合同应在综合考虑、货比三家、确保油品质量的基础上,以方便我公司就近加油为原则,签订此类合同。 第六条公司所有单位车辆、机具的油料消耗实行定点供给。(远距离工程由项目部自行确定后上报经营部备案) 第七条公司经营部将按合同签订的油料定点供给单位和地点,向全公司公布。 第八条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时,由本人填制经营部发放的连续编号的油料供应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交油库,第四联司机存,以备各单位统计用。)第九条司机在油库加油时,可凭****公司加油领料单加油,****公司加油领料单内联的第二联上同时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材料专用章”或“****设有限责任公司**部”和“****公司加油专用章”和“2006年有效”四枚章子,缺任何一枚章子均视为无效,油库有权拒绝加油。司机加油时应按严格监视加油机读数,认真核实加油量后方可在加油单上签字。 第十条司机在定点站以外地点加油时,必须附有本单位执行任务书及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本单位核算员登记在台帐内。 第十一条每月25日各直属单位必须将本单位当月的加油数量及金额认真核对后,填报《油料消耗月报表》上报经营部。 第十二条各直属单位油料管理员应根据生产车辆、施工机具的行驶公里或小时,按加油料单的日期、数量、金额进行单车油料统计。 第十三条各直属单位的油料管理员对各车辆耗油情况要进行核查,坚决杜绝给他人加油的行为,对异常耗油情况应查明原因上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对于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包括各子公司,下同)办公车辆加油卡的管理,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是公司所属车辆加油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每部车的车况和车辆月平均消耗燃油费,由车辆管理人将管理卡(总卡)所购燃油进行分配充值,并将驾驶员所驾车辆牌号、对应加油卡卡号、加油卡充值时间、金额、余额等录入电子文档存查。 3.2财务部负责车辆加油费用的审核。 4、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 2.4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5、充值申请流程 5.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每月13日对每个驾驶员的里程数及油卡余额进行统计,按照行驶里程数及余额计算每个车的油耗。 5.2 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加油分配表》后,根据每个车的固定充值金额填写《费用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总监签字后,凭《费用申请单》申请电汇。 5.3经查中石化公司收到电汇后,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到中石化加油站根据《车辆加油分配

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监督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监督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9第11号令) 发布时间:2009年8月27日浏览次数: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6月22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节能降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 第三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以下简称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以下简称JT719)的要求。 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作为交通

运输部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检测管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评审,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业务,并且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一)取得相应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证书,并且认可的技术能力范围涵盖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 (二)具有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工作的检验员、试验车辆驾驶员和技术负责人等专业人员,以及仪器设备管理员、质量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三)具有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规范要求的燃油流量计、速度分析仪、车辆称重设备。相关设备应当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 (四)具有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规范要求的试验道路。试验道路应当为平直路,用沥青或者混凝土铺装,长度不小于2公里,宽度不小于8米,纵向坡度在%以内,且路面应当清洁、平坦。租用试验道路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五)具有健全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检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服务车辆管理,提高利用率,减少成本开支,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使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由总务部统一调度。 2.保证派遣主次明确。总务部根据重点工作等,分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3.总务部整理并存档“派车单”(如附件一),做好“出车登记”,掌握车辆使用情况与去向。 4.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 5.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司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 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 6.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7.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 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负责。 8.车辆的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确认, 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9.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主管鉴 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10.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提出“派车单”,总务部酌情统一合并调派。 11.总务部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 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务部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总务部主管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总务部主任统一保管;司机 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总务部代管。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标准版)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

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

《车辆燃油管理办法1》

《车辆燃油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车辆管理,降低车辆油耗,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统一办理加油主卡,预存汽油费,主卡费用按每月1万元充值。每台车辆办理附卡,一车一卡,每张附卡按每月xx元充值,若当月有超出情况,需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再予充值,次月补足附卡余额。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主卡管理及附卡分配,车辆驾驶员负责保管附卡。 第三条分公司车辆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专卡专车,不得使用现金加油。需现金加油时,应请示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加油,发票要打印公司全称,并注明加油原因和车辆牌号,驾驶员签字。 第四条每月月底驾驶人员需向车辆管理人员报本月行驶里程(公里数),车辆管理人员根据车辆燃油情况使用量和行驶里程计算车辆当月的平均油耗。车辆油耗超出正常范围值时,车辆驾驶人应做出书面解释。车辆油耗作为司机年终考核依据。 第五条严禁兑换、转卖单位燃油。经发现由此行为者处以3倍罚款。 第六条严禁驾驶员以各种方式存放或携带燃油。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车辆及车辆燃油管理规定车辆及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

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一、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1)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2)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2)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三、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 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公司车辆承包管理办法

范例一: 公司车辆承包管理办法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燃油费及维修成本,对公司车辆进行承包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承包范围 公司各项目工地的车辆(含公司外借车辆)。 二、承包办法 公司车辆采用费用承包制,承包费用包括燃油费、车辆日常维修。对车辆主要部件的大修理(如发动机、变速箱、后桥、刹车系统、悬挂系统等)应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含在承包费用中。外借车辆除燃油费外所有维修费用由外借公司承担。 三、油脂材料年消耗标准 承包车辆中,燃油年消耗标准为每辆车元,由各工地项目经理掌握,日常维修费元,累计达到年核定总额即停止给付油票及结算维修费用。 四、承包车辆使用范围及方法 承包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使用制,遇特殊事件或接待活动,所有承包车辆应服从公司统一调配。 五、责任划分 各项目工地,在承包期内都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标准和技术标准。为确保行车安全,明确责任,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所承包车辆要严格按照所承担的强保维修技术标准及时对车辆有关部件进行维修和更换,超出技术标准期限没能进行强保维修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各项目经理负责。 (二)因更换车辆或变更承包项目经理时,原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使所承包车辆达到承包前使用状态,并经行政部进行鉴定,方可交车。 (三)做好承包车辆及司机日常管理工作。 六、本管理办法中定价是针对车辆而定,以后更换新型车辆将按新车性能重新核定标准。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范例二: 公司车辆承包办法 为了有效降低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费用,,确保车辆车况良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各项目工地。 第二条、考核的方式为单车给定年度包干燃油、维修(保养)费用总额,以月度为考核期,节超费用按比例奖扣;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三条、车辆年度燃油、维修(保养)的费用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的配件费、材料费、工时费、材料管理费等; 第四条、小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维修,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维修费用仍计入该车维修(保养)承包总额度内;第五条、小车年度维修(保养)的费用给定由以下公式导出:(车价/使用年限15年*使用年度系数)+(上年月均行驶里程*维修年度系数)+[基本月保养费*12个月*(1+使用年度系数)+[上年月均维修费用*使用年度系数]*车况调整系数=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承包定额;第六条、承包考核期为一般为年度,具体以承包协议确定的时间为准; 第七条、承包到期后的30天内,公司办公室根据年度车辆燃油、维修费用清单的统计数据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的车辆

车辆油料管理使用规定

车辆油料管理使用规定 一、车辆管理 1.一切车辆均由专人驾驶,即专人专车,明确职责和任务,除公司专管人员指派,任何人不得驾驶不属于自己驾驶的车辆。司机有 权拒绝任何人超出道路行驶规定及任何违章行驶指令,否则一切后 果由当事人负责。 2.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工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3.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车管人员负责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 原则上每台车一个月公费洗车两次,对不及时清洗车辆的司机,发 现一次记3分,一月累计9分的扣罚当月工资的10%。 4.实行车辆动态管理月报表制,由车管人员具体负责填报。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自己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 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 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自负。 6.车辆零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确认,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 件交回办公室备案。 7.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鉴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到指定地点修理。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 原件交回车队备案。 8.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拿出用车申请,车队酌情统一合并调派,原则上减少一人或一部门单独用车。

9.公司私家车,门卫只需确认本人驾驶即可放行;其他人员出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车管人员据实填写出车记录。用车人、司机有权互相监督,事情办理完毕后及时返回并在门卫填写收车时间,不准借故办私事和游玩,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10.司机不经请示擅自驾车外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加倍,三次者除名。 11.办公室车管人员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办公室主任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办公室主任统一保管;办公室车管人员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档案室代管。 14.归属部门管理的车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车辆安全(违章、损坏等)责任由部门自己负责。 15.用车流程:用车人签字—用车部门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如车辆离开薛家湾、沙圪堵区外出,须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出车。 二、车辆油料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一律在公司指定的油库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 2.小车经常保持油箱内的油料充足,每次收车后及时添补,保证车辆正常运转。 3.小车油料实行百公里耗油标准控制管理,根据车况,市内短途在百公里耗油理论数据的基础之上上调30%,长途在百公里耗油理论数据的基础之上上调20%。 4.每月底对节约和超额用油的司机实行全奖全罚,超一升按现时油价罚款,节一升按现时油价奖励。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油

[标签:标题] 篇一: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试行)办法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 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 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 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 )的申请。 加油流程: 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 辆正常行驶。 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 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 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 5)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 进行油耗考核。 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 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3)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 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 理。 特殊情况: 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燃油使用管理制度

油料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燃油采购与使用管理,有效控制车辆燃油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好用车服务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归属公司的所有车辆。 二、管理部门、管理人员 公司办公室设油料管理员对所辖车辆燃油实行统一使用管理。即实行统一购买、统一结算、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三、加油卡使用和充值 1、加油指定地点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中石油加油站。 2、副卡充值金额应向公司领导申报批准。 3、油料管理员要对加油卡余额进行实时管控,要提前向公司领导申请审批油料充值所需费用,不能出现加油卡余额不足的现象。 4、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四、加油流程 1、车辆加油必须经由使用部门申请,到油料管理员处填写油料申请审批表,由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报办公室备案。

2、加油卡加油完毕,油料管理员、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在相关油料申请审批表、车辆加油登记表上记录加油车辆行驶公里数、加油量、加油金额等详细信息。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油料管理员处统一存档保管。 3、驾驶员、油料管理员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加油。 4、车辆外出时,因临时需要加油时,需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或由带车领导决定,在行车沿线就近加油站按行车里程加油;车辆出差期间,无法使用车辆油卡加油的费用应凭正规发票,按流程报销并补办相关手续。 五、奖惩 1、严禁驾驶员以各种方式存放或者携带燃油。驾驶员私自加油,虚报数量,一经发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2、在报销油料费用时,手续不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并视情予以经济处罚。

车辆及油料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及油料管理办法 为规范车辆管理,保证车辆高效运转,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1.一切车辆均由专人驾驶,即专人专车,明确职责和任务,除公司专管人员指派,任何人不得驾驶不属于自己驾驶的车辆。司机有权拒绝任何人超出道路行驶规定及任何违章行驶指令,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工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3.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车管人员负责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原则上每台车一个月公费洗车两次,对不及时清洗车辆的司机,发现一次记3分,一月累计9分的扣罚当月工资的10%。 4.实行车辆动态管理月报表制,由车管人员具体负责填报。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自己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自负。 6.车辆零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确认,

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办公室备案。 7.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鉴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到指定地点修理。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原件交回车队备案。 8.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拿出用车申请,车队酌情统一合并调派,原则上减少一人或一部门单独用车。 9.公司私家车,门卫只需确认本人驾驶即可放行;其他人员出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车管人员据实填写出车记录。用车人、司机有权互相监督,事情办理完毕后及时返回并在门卫填写收车时间,不准借故办私事和游玩,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10.司机不经请示擅自驾车外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加倍,三次者除名。 11.办公室车管人员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办公室主任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办公室主任统一保管;办公室车管人员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档案室代管。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办法(修定稿)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保证车辆高效运转,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1.一切车辆均由专人驾驶,即专人专车,明确职责和任务,除公司专管人员指派,任何人不得驾驶不属于自己驾驶的车辆。司机有权拒绝任何人超出道路行驶规定及任何违章行驶指令,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工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3.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车管人员负责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原则上每台车一个月公费洗车两次,对不及时清洗车辆的司机,发现一次记3分,一月累计9分的扣罚当月工资的10%。 4.实行车辆动态管理月报表制,由车管人员具体负责填报。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自己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自负。 6.车辆零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确认,

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办公室备案。 7.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鉴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到指定地点修理。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原件交回车队备案。 8.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拿出用车申请,车队酌情统一合并调派,原则上减少一人或一部门单独用车。 9.公司私家车,门卫只需确认本人驾驶即可放行;其他人员出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车管人员据实填写出车记录。用车人、司机有权互相监督,事情办理完毕后及时返回并在门卫填写收车时间,不准借故办私事和游玩,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10.司机不经请示擅自驾车外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加倍,三次者除名。 11.办公室车管人员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办公室主任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办公室主任统一保管;办公室车管人员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档案室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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