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休学、复学证明表

转学、休学、复学证明表
转学、休学、复学证明表

附件2

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姓名性别年级所在班级学籍号身份证号

理由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

意见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管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申请复学

理由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

意见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管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休学时间复学时间新编入班级

备注1、本表由学生监护人负责填写,学校审核上报。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学校、主管教育局(厅)各一份。

附:证明材料

附件3

河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性别身份

证号

学籍

转出学校转出学校

标识码

年级班级

原住址原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现户籍所在地

转入学校年级班级

由学生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入

学校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出学

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出

学校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学校,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必须填写学籍,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和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附:证明材料

附件4

河北省中小学生退学申请表

姓名性别年级所在班级学籍号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退

理由学生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年月日

教育

行政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必须填写学籍号,栏目不得空白。

附:证明材料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 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级。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 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王家坝中心小学

福贡县亚谷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

长 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2)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3)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福贡县亚谷完小 2019年9月1日

晨光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晨光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完整版)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传染病病例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休学程序与条件 (一)休学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4、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二)休学流程 病例诊断治疗管理组医生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例,开具休学诊断证明,一式三份,患者、疫情流调防控组、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由疫情流调防控组送达患者、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二、复学程序与条件 (一)复学对象 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之一者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

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二)复学流程 病例诊断治疗管理组负责结核病治疗的医生开具复学诊断证明(一式三份,患者、疫情流调防控组、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由疫情流调防控组将复学诊断证明送达患者、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休学通知单 编号: 学校班同学: 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 2017年月日 休学通知单 编号: 学校班同学: 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 2017年月日 休学通知单 编号: 学校班同学: 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 医生签名: 2017年月日 休学通知单 编号: 学校班同学: 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 2017年月日

转学休学制度

XXXX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制度 为加强学生管理,使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有章可循,根据上級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转(借)出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随便转出,但有以下情祝之一可以办理转出手续。学生随家长外出就,或全家迁出本学区范围,由于其它原因需随亲戚或熟人外出就读。 转出手续办理程序 1.家长找班主任说明原因,找主管教育副校长签字同意。 2.班主任带家长到教导处领取转学申请书 3.家长将转学申请书送交转入学校签署意见。 4.家长到普教股盖章。 5.家长到教导处上交转学申请表,领取学籍表,交转入学校 6、教导处将申请表存档。 二、转入、借入规定 学生转入、借入原则上需本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如非本学区范围的学生,要转入本校须提供担保老师,本与学校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转(借)入学生手续办理程序 1、家长到教导处说明理由 2、主管领导批准。 3、与学校和政教处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4、教导处分班。 5、转出学校开具转学申请书。 6、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7、找文化教育局痴普教股盖章。 8、回转出学校拿学籍 9、将学籍与转学申请书交教导处 三、休学规定 学生如确实患重大疾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手续办理程序 1、到住院医院开疾病证明书,复印住院发票。 2、学生写休学申请书,家长签名并同意。 3、找班主任说明情祝,班主任同意休学并签字。 4、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5、教导处向主管校长汇报,签字同意后,到普教股办理相天手续。 6、学生家长到教导处领取休学证。 7、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一年后,家长执休学证找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8、如果学生因重大疾病一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可再次提出申请,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临颍县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指南

临颍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指南 一、转学 (一)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暂住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⑵、提供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证明材料;个体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依据; ⑶、提供一年前购房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备案)等证明材料; ⑷、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证明(临颍县非城区户籍的由乡镇中心校出具同意外出就学证明);

⑸、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转学流程(漯河市教育局通知) 自2016年9月1日开始,全国学籍系统转学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目的为了简化转学证明材料,但并不意味着取消了一切纸质材料。为便于我市全国库转学管理,特统一规定如下: 1、关于小学、初中转学 1.接收学校从系统中打印《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家长和学生认真填写后,接收学校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公章。(材料一) 2.转出学校从系统中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负责人签名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加盖公章。(材料二) 3.接收学校进行网上申请,同时上传材料一、材料二。 2、关于高中转学 1.省内转学:先按照省教育厅二处以前的转学规定,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转学,省库转学完成后直接把转学表上传全国库作为证明材料,不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 2.省外转入:按照规定先完成全国库转学,然后按照省学籍管理要求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管理系统”内上传学生普通高中学籍表、跨省转学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户口本。 3.省外转出:以接收省份具体要求为主。各学校和各县区要积极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提供便利。 (三)我省转学时间及办理时限 需转学的学生应在开学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的,转学手续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毕。两个月后系统统一关闭。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瓜州乡中心小学学生转学、休学 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一、转学(转入、转出) ㈠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

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 1.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

普通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 、 同意休学—签章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休学期满 同意复学—签章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编辑新学籍号 二、休学复学 ㈠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休息或住院治疗等证明并填写《学生休学申请表》,学校审

(完整版)传染病学生的休复学制度

传染病学生的休(退)学、复学制度 1、对患肺结核、现症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的学生应在确诊后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由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中心提出休学建议,经本学校同意后,方可休学。 2、因传染性疾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一、凡患传染性肺结核的学生,在指定医院检查,近期边疆三次不同日结核菌痰检阴性,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二、凡患现症病毒性肝炎的学生,满隔离期,达到临床痊愈(肝功能正常)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三、除了传染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以外其它传染病都要满隔离期,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在休学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学校就读或回宿舍居住,如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脱离治疗,将负相关责任。传染病病人及其亲属和相关单位以及同学或学生有组织、有配合实施传染病控制的法律义务。 3、患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首先向所在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由学校转交教导处,同时向校医室与医疗中心提供相关病情的资料,并遵照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校医室与医疗中心负责审查相关病情材料和指定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符合复学条件后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复学。 4、串病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协助学生输复学手续,并根据教导处的复学通知,给予办理复课等有关事宜。 5、责任追究。 一、在学校传染病的发现、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对发现传染病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二、经医院确诊为传染病病人的学生和职工,如果隐瞒病情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同学或同事感染传染病,学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07?4号执行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适龄人口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初中学校的服务区范围。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户籍证件等,按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将新生入学花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超过规定期限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须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学生入学。 第五条已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应按时就近入学。延缓入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延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第六条因家长工作调动等,并已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未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子女人口,随父母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需持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就读学校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经同意后,申请者须持就读学校复函回原学校登记并开具就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就读手续。具体就读条件和就读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订。 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需返回户籍地,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并建立专门学籍,其学号前加冠“LD”,列入事业统计。 第八条获得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学,并使其获得初中学生学籍。 外国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申请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申请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学籍号身份证号 原住址现住址 转入学校名称及标识码转入年级 转出学校名称及标识码转出年级 申 请 理 由随迁()学生家长确认意见

随亲() 回原籍() 其它() 对应在()√申请人:年月日 确认本申请表所列各项属实,并支持其转学。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转入学校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转入 学校 主管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转出学校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转出 学校 主管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注: 1.经上述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转学学生家长凭此表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到转出学校办理学生纸质个人学籍档案转出手续;2.此表一式四份,由上述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姓名性别年级所在班级学籍号身份证号 申 请 休 学 理由学生签名:家长签名:家长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 意见(盖章): 年月日 主管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请复学 理由学生签名:学生家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学 校 意 见(盖章): 年月日主管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盖章): 年月日 休学时间复学时间新编入班级 备注1、本表由学生家长负责填写,学校审核上报。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附:证明材料 通知:《关于重新填报新教师培训个人信息的通知》已发至各校邮箱,请相关学校转告相关新教师并按文件要求做好核对工作并及时上报。谢谢配合!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转学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学生转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则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 三、办理转学的手续的程序 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四、办理申请休学的条件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五、办理休学手续的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转学和休学要求

转学、休学要求和流程 一、转学条件和要求 班额不超过规定人数的才能办理转入手续,同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办理转学手续统一核定人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需主管领导审核,乡镇所在地学校转入学生需经股室领导审核。办理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过期不再办理。 在转入地有固定住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子女经审核可以转学。(1)经商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和户口本。(2)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政府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劳务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本。(3)工作调动人员:提供工作调令或单位证明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4)居住人员(回原籍):提供户口本。(5)军转干部:提供当地安置办出具的介绍信、户口本和军官证等材料。 转学应先办纸质档案,再办理电子档案。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证件),家长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表》,转出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为方便学生和家长办理手续,市教育局规定:转入本县的学生,应凭有关证件和《鹤壁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由转入

学校统一到教体局盖章,转到县区外的学生由转出学校统一到教体局在《转学联系表》(本县或外地的均可)上盖章。《转学联系表》应有双方学校和双方县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纸质材料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 二、电子系统办理程序 1.跨省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上传转学联系表,下同)并审核。 (2)、接收学校县区教育部门核办。 (3)、转入省管理平台发起跨省转学申请。 (4)、转出省发起转学流程 (5)、转出学校核办。 (6)、转出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审办。 2.跨县区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并审核。 (2)、接收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审核。 (3)、转出学校审核。 (4)、转出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审核。 3.县区内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并审核。 (2)、转出学校审核。 (3)、县区教育部门审核。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及有关要求 一、转学 ㈠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 ⑴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⑶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二、休学复学

㈠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休息或住院治疗等证明并填写《学生休学申请表》,学校审核盖章。 流程二: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学生休学申请表》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盖章。(公办中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休学手续完毕。 流程四:休学期满,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及身体康复证明到校提出复学要求并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学校审核盖章。 流程五: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学生复学申请表》、《休学证明》及身体康复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盖章。(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六:学校依据学生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同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复学手续。 ㈡有关要求: ⑴复学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⑵学校向学生出具《休学证明》后学生方可离校,凡是办理了休学手续的学生必须离校,严禁学生在休学期间在校学习。 ⑶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 附件: 1、《学生休学申请表》 2、《学生复学申请表》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 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

籍卡。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转学 1)转出本校[表单] 申请条件户口迁移或住址迁移超过4公里 申请流程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填写学生转学备案表,交学生家长到转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 所需提交材料接收学校的接收函、转学申请、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转学备案表。 相关表格下载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即墨市内中小学转学三联单联系方式学校电话 2)转入本校 本市转入[表单] 申请条件户口迁移或住址迁移超过4公里 申请流程家长持转学申请、户口薄、房权证先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即墨市中小学转学三联单”并完善各种手续。学生家长持以上材料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根据班额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由转入学校在“三联单”上签字盖章,连同有关证件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体育局办理转学审批手续。 所需提交材料转学申请、户口薄、房权证、即墨市中小学转学三联单。相关表格下载即墨市内中小学转学三联单 联系方式学校电话 外省市转入[表单] 申请条件户口迁移、父母工作调动。 申请流程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由学校持相关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入学。 所需提交材料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转学证明、学生档案。相关表格下载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联系方式学校电话 休学、复学 休学[表单] 申请条件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 申请流程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如何办理转学休学留级

如何办理转学、休学、留级、手续教程提示:办学手续需要转入学校先发起转入申请。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转入学校如何申请 第二步:如何查询转出学校(全省学校都可以查询到)

第三步:具体如何查询转出学校(提示:输入对方学校的标识码查找最准确) 第四步:再输入学生姓名点-查询然后选择异动类型、转学时间、转入具体的班级 写上具体转学原因。异动类型(可以选择转学、休学、留级、跳级、出国)

第五步:可以上传全国中小学转学申请表证明材料JPG图片

第六步:上传全国中小学转学申请表证明材料[JPG]转入学校最后申请成功。 第七步:转入学校先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同意

第八步:如何同意 第九步:转入学校的工作到此结束了。

第十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跨区转的学生需要转出区和转入区两级审核) 第十一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 审核同意流程 20131102更新 1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 2、转入区教育局同意 3、转出学校审核同意 4、转出区教育局同意 最后【转入学校】就可以在【在校生】里查到这个学生了。 [家长(监护人)只需在首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无需到其他三方签字盖章,所有转学过程全部通过网络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除首办学校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电子稿作为转学证明文件外,其他三方无需再上传证明材料。 全国学籍系统不允许通过转学进行变相留级。对转学流程中超过规定时限不进行相应审核操作的,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或系统可进行强制干预。] 参考资料 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第四章学籍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学籍信息维护、关键信息变更、校内学籍变动、转学、其他学籍异动等。 第十八条学籍信息维护。 (一)学生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基本信息表中非关键信息、学生家庭成员及监护人信息、学生简历、奖励、惩处和学生照片等,由学校直接进行修改维护,确保学生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学生转学休学保证书

学生转学休学保证书 保证书 市县教育局: 我是中学学 生的,该生学籍 号因需 要(转学、休学),学校已经按照教基函[]号文件精神给我们做了解释 工作,的学业水平成绩要计入招生录取成绩,所以因转学(休学)造成的学业水平成绩及学 生综合素质评定分数丢失等不良后果,全部由学生本人和当事人负责,与就读学校、县市 教育局无关。 生病或有急事应做好请假手续,住宿生有事不在校就寝时,需经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 的同意,并把请假条上交宿舍管理员和班主任老师。 总之,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做不安全的事情,多做有益于社会、集体和他人的事情,过一个安全、充实、有意义的暑假。 特此保证! 进出学校要有纪律,学生在校门口应自觉下车,要按规定的位置与要求停车,学生的 自行车应按规定停放。不准持藏刀械,自骑摩托车,携带手机上学。上课期间(包括课外 活动、夜自修、午睡)不能擅自离校,如生病或有急事需经班主任或任课课教师的同意, 方可离校。 不玩火,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或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树林、 果园、操场、草坪等容易出危险的地方,不放火烧荒。不随意焚烧废纸杂物。 学生本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 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年月日

就读学校核实(签字盖章) 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用书籍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去营 业性网吧,不看不健康书籍和不健康影视制品,不玩不健康游戏。 年月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往墙上踩脚印,不在黑板、 墙壁、布告栏等处涂抹乱画、乱踢。校内禁止咀嚼口香糖、泡泡糖。 注:此保证书一式三份,接收学校、县教育局各存档一份、学生(当事人)留存一份备查。今后如有异议时,学生(当事人)必须出示此《保证书》,否则不予以受理。 “每个共产党员都自觉学习过党章党史,为什么如今又要强调学习它呢?”在该校化 工院党员服务站举办的“两学一做党章学习交流会”上,党员服务站负责人曾雅清给出解答:“学习党章党史,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大学生走在社会前沿,更应该将党章与社会发展 相结合,常学常新,另一方面则是针对当前一些党员无视党章党史,践踏法律底线的行为,强化大学生党员的服务意识,自省自查,争做时代好青年。” 理科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绘图,建议学生上理科类的专业,理 科对于国内的学生比较简单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办事指南 一、转学办事指南 (一)中小学生学籍转入本市办事指南

说明: 各中小学校根据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符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规定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由转入(休学、复学)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家长从转出学校提供学生个人信息表),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2.转入(休学、复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根据家长提供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3.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相关材料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4.每个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转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 2.市区内校际间原则上不得转学。但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市区学校之间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有效材料向实际住址就近的学校申请转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所需材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当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薄);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 (1)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2)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3)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持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出国证明、工作证明、军人证、部队证明等)。 (4)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5)其他确需转学的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