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报修单、维修单使用管理制度
报修单使用管理制度
一、颐正大厦内的所有维修工作,必须使用报修单。
二、各部门必须如实填写报修单上的各项内容。维修鉴定为申报人对
维修部门及维修人的工作鉴定,分为“满意”、“一般”、“差”三类。
三、每周一维修部门将上周报修单、维修单整理后,报工程部。
四、工程部将汇总后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副总或通报,作为对使
用部门及维修部门的考核依据。
五、两单中,工时、维修鉴定、故障分析为对维修部门的考核项目;
材料人工费为对使用部门的考核项目。
六、一般情况时,报修部门应将报修单送至维修部门,否则维修部门
有权拒绝维修;遇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但维修人员到场时,报修部门必须填写好报修单。
七、设备维护部门在巡查设备时,发现问题,如实填写维修单,设备
使用人签字确认。
八、凡违反本制度者,工程部将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10-200元罚款,
同时记入部门考核。
九、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工程部
2005年6月25日
报修单使用程序
1、使用部门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应停止使用,由
领班以上人员或部门内勤填写《报修单》交或电脑报
修至工程部,否则维修部门有权拒绝维修。
2、紧急情况下,可电话报修,随后补填《报修单》,报修
人必须说明维修设备名称及维修原因,然后到指定位
置等候维修人员。
3、维修部门接《报修单》后,由部门调度安排人员进行
维修;无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于10分钟内到达维修
现场(紧急情况下须在5分钟之内到达)。
4、维修完毕,由报修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报修单》
上签字认可,维修不合格,报修部门可在《报修单》
上签署意见。
5、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将《报修单》交回
工程部调度进行汇总,以便核算材料及人工费,并对
故障原因进行分析。
6、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维修,维修人员须及时向办公室反
映说明原因,并在报修单中注明,由部门与使用部门
进行协调解决。
7、设备维护部门在巡查设备时,发现问题,如实填写维
修单,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