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白寺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

2013年度白寺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
2013年度白寺镇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

白寺镇中心校

2013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为认真落实商水县教体局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营造敬业奋进的校园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师德承诺,按照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教职员工中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及事迹交流活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交流时间、范围和比例:

评选将于2013年6月1日——7月10日进行。交流时间:7月11日——20日。

凡我镇在岗、符合评比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师德标兵的评选,评选名额为全镇10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能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精益求精。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尊重别人,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对学生、家长、同事无不良言行。

6、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评为师德标兵: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2、与学生家长配合不好,造成不良影响者;

3、教师之间不团结,影响工作者;

4、从事第二职业和有偿家教者;

5、被家长投诉并查实者。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

学校对照评选条件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组织评选,填写《师德标兵登记表》,小学每校限推荐一名,中学每校限推荐2名。(6月1日---6月25日)

2、中心校校评审:

(1)审阅报送材料:包括登记表、事迹材料等。(6月30日前上报中心校王治国)(2)召开评审小组会议,根据报送材料、评议情况进行审核。

(3)按照评选名额确认镇级“师德标兵”人选,并进行张榜公示、交流、表彰。

四、表彰奖励:

1、按镇级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物资奖励。

2、张榜公布,事迹交流,做为本镇师德学习典型。

3、做为优先参加上一级的师德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新峰(校长)

副组长:周明(副校长)

成员:王治国郭国平张长来周永仁白磊李平安郭胜利

白寺镇中心校

2013年6月1日

备注:事迹材料A4纸打印,标题黑体小二号,正文宋体小四号

附:登记表

师德标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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