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办事指南

南海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办事指南
南海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办事指南

南海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办事指南

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工程受监号:工程报监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一式6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督站存三份;表中内容选中填“√”,表中无内容项以“/”表示。

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公共云平台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制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一并上报,提交一式三份原件(建设单位和监督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1份)。

2、填写内容必须工整、准确,若有更改必须加盖公章或校正章。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签章。

4、工程有关各方及各方有关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三、其他质量责任主体机构资质、人员资格情况

四、施工单位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总包□分包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五、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六、注册资料(提交资料原件并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限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工程项目);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

(六)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和执业资格证书;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七、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

八、监督机构意见

经审阅,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有关规定,同意建设单位申请的在我站监督注册。

该工程监督注册号为:

审阅人:年月日

审核人:

负责人: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九、其它:

监督机构自签署日起至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之日止,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该工程实施监督抽查。参与该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检测机构须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

监督机构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式样)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责任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式样)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一览表

执业药师注册、变更办事指南

执业药师注册、变更指南 (一)首次申请注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且执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3张(包括《注册申请表》所用);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公章须含“疾病预防”字样,注明体检结论且医师签字);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后申请注册的,还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从取得资格证书后第二年始(以资格证批准日期为准),必须同时提供每年的必修、选修、自修三种学分,且学分合计不少于15分。 8、上述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二)申请注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不得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且执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3张(包括《注册申请表》所用);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公章须含“疾病预防”字样,注明体检结论且医师签字);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从取得资格证书后的第二年开始(以资格证批准日期为准),必须同时提供每年的必修、选修、自修三种学分,且学分合计不少于15分。 8、《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9、上述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三)变更注册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或注册信息的,须申请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且执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标准表格.doc

质监登记号: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说明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由建设单位办理。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7、监理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 注: 1、工程造价在 50 万以上,须带工程中标通知书。 2、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三、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完整, 字迹要端正、清楚。 四、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一份、区建管处一份、区质监站二份。 五、受理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镇(街道) 建筑面积工程类别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工程总造价其中安装工程 (万元)造价(万元) 备注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附件(一) 附送资料 表 1 序号资料名称文件号份数备注 1 项目立项批文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4 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5 施工合同 6 监理合同 7 施工图设计文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表2 序号资料名称文件号份数资质等级 1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2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初审意见书)。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4、地质勘查资质及人员证书、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盖图审章) 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现场人员证书及见证员证 6、设计资质及人员证书、施工图(盖图审章)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诚诺书 11、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法人授权书 12、工程质量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证书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六大员岗位证书及取样员证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红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序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质量安全责任制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由建设单位(甲方) :与施工单位(乙方):就工程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地点:签订质量安全责任如下: 一、根据乙方承担施工项目的特点,甲方有关部门召集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甲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各工序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周至少有两次班前安全活动及两次安全检查。以上各项工作均要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备查。甲方在定期不定期检查时,如发现乙方无对此的相关书面记录,将视情况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情节

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办事指南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事项名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基本编码:010*******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 法条内容:第十一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当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应当包括临床试验报告,但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除外。第十三条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对进口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技术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2、[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法条内容:第五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实施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子项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基本编码:010*******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三十三条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送达期限不包含在内)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自9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

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注册证书;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现场管理岗位证书等管理,维持我司资质管理,发展工程业务开展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获得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岗位证书等执业证的员工,以及符合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全部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管理 第四条考试报名、购书、培训费用员工先自行支付,通过者公司予以报销,报销费认定为企业提供的培训,员工需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自行离职,按劳动法规定需向企业偿还培训费用。 第五条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第三章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取得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统一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施工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归还公司综合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各项目因投标、办理注册、履约检查等原因需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时,一律到公司办理借用手续,公司综合部对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领取人必须履行有关使用手续。 第八条借用项目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注册建造师本人。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公司综合部,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九条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调出公司,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公司注册者,第一专业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第二专业以上每专业元。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安全员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其他工程执业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公司员工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公司员工其他工程类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随员工工资发放。

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办事指南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事项名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基本编码:010*******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0号 法条容:第十一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向我国境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当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应当包括临床试验报告,但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除外。第十三条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对进口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技术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2、[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法条容:第五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境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境第三类医疗器械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实施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子项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基本编码:010*******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三十三条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送达期限不包含在)第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输工程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收集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印章): 1、计划批件 2、规划批件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勘察单位资质 7、设计单位资质 8、施工单位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 9、监理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地质勘察报告 12、施工图审查报告 13、监理大纲 14、全套施工图 15、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16、建筑节能与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 17、检测协议、检测计划 18、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书(五方责任主体\两个机构) 监督注册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监督注册证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整理备案资料并报送质监站审核备案。建设单位填写《**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收集提交下列资料: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竣工报告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审核程序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资料审核程序 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注册表(一式五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一式四份)。 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监理人员备案表原件,监理、施工单位登记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员C证原件存放至窗口: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下1本,一至五万平方米2本,五万平方米以上3本;市政、场外工程造价五千万以下1本,五千万至一亿2本,一亿以上3本。 3、单体概况表(有2个以上单体时每个单体应分别填写结构情况、面积)。 4、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材料: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3本)、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机具安全防护措施清单、安全技术措施费。 5、消防许可和备案确认手续(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6、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定位表(新城区范围内:东到镜水路、南至104国道、西至湖安路、北至柯袍线)。 7、沉降观测委托合同(高层建筑须提供,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8、电子考勤系统管理人员申报表(政府投资性工程须提供)。 9、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审查资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交易确认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备案表。 3、施工、监理合同。 以上三项资料因与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有重复,故在办理质安监手续时只要求审核原件,资料不再单独留存。 三、现场要求: 1、上述资料齐全后,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要求工程尚未开工。 2、文明施工要求:围墙、入口设置完毕,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门口冲洗设备齐全,出入口地面硬化到位。

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护士执业注册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年1月31日)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2008年5月6日)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卫生

餐饮业工商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餐饮业工商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撰写时间:2011-08-30 文章来源: 开办餐饮业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等组织形式,各种组织形式登记注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同,设立登记申请书格式不同,具体如下: 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亲自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非广州市户口的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港澳居民应提交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香港居民申请者应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三种中的任一种);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申请者应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种中的任一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两种中的任一种); 四、经营场所证明: 以租赁的房屋(房屋使用性质应为商业用途)为经营场所的,提交经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合同、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的复印件(原件持有方署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自有房产(房屋使用性质应为商业用途)为经营场所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字号名称的,不需提交); 六、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须提交家庭成员的确认文件的复印件(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提供原件核对); 八、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一、投资人亲自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四、投资人身份证明: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非广州户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JS-00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报监登记书 质监[ ]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督部门:xxxx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川省建设厅制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持有关手续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手续。 二、呈报资料:

三、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四、监理单位驻现场人员情况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盖章)(盖章)(盖章)(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电话:电话: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管理股各一份,质监站存二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 你单位报监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已交纳监督费。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监督登记号: xxxx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此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各一份。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根据监督登记[ ] 号,由我站对进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作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面积 m2,总造价万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 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有等人组成监督组。 四、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资质和到场人员资格。 2、抽查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并进入不良行为记录。 4、地基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及监督站。 5、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2014版)

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制 1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一并上报,提交一式三份原件(建设单位和监督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1份)。 2、填写内容必须工整、准确,若有更改必须加盖公章或校正章。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签章。 4、工程有关各方及各方有关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三、其他质量责任主体机构资质、人员资格情况 四、施工单位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总包□分包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五、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六、注册资料(提交资料原件并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限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工程项目);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 (六)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和执业资格证书;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七、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

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发布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 —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本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务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办理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审批条件 (一)执业注册(首次)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西畴县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登记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两年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重新注册准予批准条件: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和首次注册中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 1 - / 7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程序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程序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向质监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质监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并建互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档案的活动。 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国家重点工程自专门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外,凡本地区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30天到市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手续。 二、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份): 1、建设单位到市质监站按单位工程一式一份领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监注册手续, 2、工程立项项批文或扩初批文。 3、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报建表。 5、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6、已通过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7、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勘察合同,地质勘探报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岩土工程师等人员资格证 9、设计单位:资质等蝇证书,设计合同,图审台格的图纸套,质量管理体§文件,项目负责人、技人负责人、建筑师、结构师等资格证书 10、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证书。 11、其他与工程质量监督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建设单位按云南省计委、云南省时砖厅云计价(2002)167号文件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 四、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经市质监站审查合格后,由质监站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质监站按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受监工程项目信息库,进入项目监督日程。 五、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整改,并按国务院《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处理。

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序言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行政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是朝阳分局面向社会公众受理、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专门场所,承担收件、咨询、制证及发证等综合工作职能。服务大厅遵循“规范审理、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快捷便民”的办事原则,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均实行“窗口受理、限时办结、统一发件”服务模式。 一、受理事项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土地权属类除外) 1.受理范围 服务大厅负责分局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科)、综合科等部门通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受理的事项的窗口收件(发件)工作。上述分局部门受理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征收结案、农转用前期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查等。 2.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报→窗口受理→预审→初审→审核→审查→审定→制件→发件→办结归档 3.重要提示 (1)申报上述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时,须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上报相应的电子数据光盘。未提交电子数据光盘的,服务大厅不予受理。

(2)电子报盘要求 申报单位须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电子 报盘规范》要求准备电子报盘材料,并通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网 上电子报盘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94863141.html, )生成电子包,将电子 包和电子报盘材料一并刻成光盘提交。 4.相关科室受理事项示意图 (二)国有土地权属登记事项 此项依申请对象的不同,分法人单位登记和自然人登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监督注册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公共云平台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制 1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一并上报,提交一式三份原件(建设单位和监督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1份)。 2、填写内容必须工整、准确,若有更改必须加盖公章或校正章。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签章。 4、工程有关各方及各方有关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三、其他质量责任主体机构资质、人员资格情况 四、施工单位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总包□分包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五、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六、注册资料(提交资料原件并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限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工程项目);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 (六)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和执业资格证书;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七、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

变更办事指南

变更办事指南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变更企业负责人 1)身份证 2)毕业证 3)上岗证(省局颁发) 4)个人简历(打印) 变更质量负责人 1)身份证 2)毕业证 3)药师证(1、2002年以前评审的药师需要批文,2003起评审的药师不能使用);2、执业药师需注册;) 4)个人简历(打印) ★注册执业药师需要资料:药师身份证复印件、药师注册证原件、健康证原件、2寸照片3张 变更地址 1)租房协议(企业负责人签订与房东签订) 2)房产证或是房产证明 3)派出所证明 4)药师证(1、2002年以前评审的药师需要批文,2003起评审的药师不能使用);2、执业药师需注册;) 5)方位图 6)平面图

★房产证明文件需注明:房屋所有人、合法建筑、面积、详细地址、商业用房、房屋情况(如:安置小区、自建房、统筹规划建筑等) ★另房产证明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是人民政府盖章,居民委员会盖章无效 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负责人 1)身份证 2)毕业证 3)上岗证(省局颁发) 4)个人简历(打印) 5)药师证(1、2002年以前评审的药师需要批文,2003起评审的药师不能使用);2、执业药师需注册;) 1)租房协议(企业负责人签订与房东签订) 6)房产证或是房产证明 7)派出所证明 8)药师证(1、2002年以前评审的药师需要批文,2003起评审的药师不能使用);2、执业药师需注册;) 9)方位图 10)平面图 ★房产证明文件需注明:房屋所有人、合法建筑、面积、详细地址、商业用房、房屋情况(如:安置小区、自建房、统筹规划建筑等)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版)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注册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第四条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

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 化学药注册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 生物制品注册按照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进行分类。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注册药品的产品特性、创新程度和审评管理需要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申请,按照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执行。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补充申请和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请等的审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国家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典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药品核查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等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下载说明 1、使用word文字处理器打开。 2、打印纸型为A4纸。 3、不能对表格作调整。 4、打印字迹颜色为黑色。 5、采用双面打印。即第一页和第二页分别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第三页和第四页分别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 第五页和第六页分别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然后将三页按顺序装订。

编号: 重庆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督机构(盖章):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一、工程概况 二、呈报资料

三、工程范围:1、地基与基础(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地下防水工程□)、2、主体结构□、3、建筑屋面□、4、建筑装饰装修(地面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工程□、细部工程□)、5、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给水系统安装□、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卫生器具安装□、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室外供热管网安装□)、6、建筑电气(线路敷设□、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照明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和风扇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7、通风与空调□、8、电梯工程□、9、建筑节能工程□、10、智能工程□ 注:所填工程范围应与中标书和承包合同范围相符,有的项目在□里√,没有的打×;必须注明有无边坡支护工程、网架、大型吊 顶天棚、二次装修等项目。 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登记表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年月日 登记表附件: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登记表 一、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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