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非专利技术增资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4年3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智国彪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

(一)智国彪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出资7000万元,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复合型保温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5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85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85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基于电解铝铝灰的棕刚玉低温制备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7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87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87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蓝宝石LED衬底材料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90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90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利用钙基固体废弃物活化低品位磷矿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0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80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生产棕刚玉用

铝灰的处理工艺设计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2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82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82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使用铝灰低温冶炼生产棕刚玉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5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95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95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电熔复合棕刚玉、莫来石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3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93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930万元;

于2014年3月7日投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复合节能保温材料设计技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8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880万元,其中:智国彪拥有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100%,即人民币880万元;

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智国彪出资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复合型保温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基于电解铝铝灰的棕刚玉低温制备技术”、“蓝宝石LED衬底材料技术”、“利用钙基固体废弃物活化低品位磷矿技术”、“生产棕刚玉用铝灰的处理工艺设计技术”、“使用铝灰低温冶炼生产棕刚玉技术”、“新型电熔复合棕刚玉、莫来石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技术”、“新型复合节能保温材料设计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万亚评报字【2014】B452号”、“万亚

评报字【2014】B453号”、“万亚评报字【2014】B454号”、“万亚评报字【2014】B455号”、“万亚评报字【2014】B456号”、“万亚评报字【2014】B457号”、“万亚评报字【2014】B458号”、“万亚评报字【2014】B459号”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复合型保温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基于电解铝铝灰的棕刚玉低温制备技术”、“蓝宝石LED衬底材料技术”、“利用钙基固体废弃物活化低品位磷矿技术”、“生产棕刚玉用铝灰的处理工艺设计技术”、“使用铝灰低温冶炼生产棕刚玉技术”、“新型电熔复合棕刚玉、莫来石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技术”、“新型复合节能保温材料设计技术”)所有权已于2014年3月7日转移到公司名下。根据北京万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万朝会专字【2014】98号”财产转移审计报告,已于2014年3月7日办理完财产转移手续。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