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意见:

1、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应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食堂财务要单独核算,独立设置食堂会计账簿,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对于村小和教学点食堂的收支,纳入所在中心小学统一管理。

2、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一般应由学校自办自管。已经承包的,要按规定逐步收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自主经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县教育局审批后,可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提供服务。凡经营者管理不善,导致发生挪用学生伙食费、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师生满意度低等情况,学校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收回经营权,并取消以后参与承包经营的资格。

3、强化中小学食堂收入管理。食堂收入指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获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学生伙食收入、教职工伙食收入、代办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转移食堂收入。教职工及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的,应据实结算;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挪用、转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

4、规范中小学校食堂成本支出管理。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

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准。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支出中列支。学生用餐确需由教师看护的,其劳务补贴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量中。

5、严谨使用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6、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推行食堂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各中小学校都要成立膳管会,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建立价格听证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等,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食堂每日的菜谱、价格应在售菜窗口上方向学生醒目公示。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应在学校公示栏内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以公开透明推动学校食堂工作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见附件6)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有效。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燃料必须附入库单(见附件3)后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见附件8),经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对库存物品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以先进先出法计算库存物资成本,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出纳管理 第十四条出纳管理是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出具出纳结报单。 第十五条收入票据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伙食收费的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的台账登记,做到票款一致。实行预收伙食费制的学校食堂,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一人一票,不得并开,并把记账联装订成册放入会计凭证中统一管理。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中小学会计制度》及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人员配备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2、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出纳由学校行政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学校会计的指导和监督。 4、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

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财务室、校长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并盖“现金收讫”章,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由伙食会计到学校财务室领取。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实注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4、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营业外收入,短款赔偿。(三)保管员 1、保管员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开四联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 [<<][>>] 一、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编制食堂预算计划,专款专用,有计划地进行财务收支活动,做到合理、合法、有效,算帐、记帐、报帐及时准确,会记资料齐全、规范。 2、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切收支纳入食堂财务,不准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不得白条入帐,对外收款使用统一银钱收据。 3、会计、出纳分设,分别由九州公司派驻,帐、钱分管,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4、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5、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和财产保管制度,设立专兼职财产保管员,定期清查,定期调帐,做到帐实相符。 二、银钱收据保管制度 1、收据购买证不转借。 2、购入、使用银钱收据均要办理登记手续,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3、借据应一式三联俱全,并加盖作废戳记。 4、用完的收据按顺序号分类保存,不得遗失,每册应注明实用份数和作废份数。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的提取必须按规定办理。 2、专项资金的拨入必须在帐面上记请来源及用途。 3、使用时必须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扩大和留用。 4、专项资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发挥效益。 四、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转帐支票要妥善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开保存。 2、建立支票借用簿,借用支票必须按借用簿的项目如实填清。 3、使用支票、事先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到会计室办理登记手续,不的超出限额,否则不与报销。 4、支票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天,最常不得超过两天,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支票遗失及时挂失,如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不外借、不转让支票。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不超出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2、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日请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3、收入现金及时入帐,存入银行,支付现金不得座支。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机关食堂财务核算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市局机关客室财务管理,保证机关客室正常有序运转,现将机关客室财务有关核算方法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采购及报销:根据用料要求,厨师长提出采购申请,食堂负责人签字,采购人员应持食堂负责人签字采购单进行采购(主要是大米、菜油、大宗调料、油等)。采购后由库管员验收入库,同时厨师长、采购、客室负责人签字才能做报帐凭据。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2.日常采购审批:日常采购,由库管员、厨师长采购,大批量的物品(主要是一次性用品)按招标价,小批量多品种(主要是蔬菜、生鲜、禽蛋类)按市场优质优价,采购人员采购后交库管员验收,采购员作经手人签字,验收人员作验收人签字,客室负责人负责把关抽查,最后签字审批。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3、大宗物资采购审批:大宗物资(烟酒、饮料类)由客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库管员负责验收入库。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4、出库与核算:日常出库,应由库管员、厨师长或客室负责人签字,库管员要做好建帐记录和当日核算记录。 5、有关工作程序

收费:收取饭菜金原则上一律通过充值进餐卡进行,对个人不收现金购饭菜,充卡收入要及时记帐,并附上售饭系统打印的相关资料,不得截留。在窗口售卖饭菜要及时扣款,不得吃人情餐、霸王餐。 金龙卡卡片销售:卡片采购后全数交专人登记,前台销售多少,领取多少。 支付:所有支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办理齐全的手续后方可办理。 1)、现金支付;支付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小额购物、采购原料,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2)、银行转帐支付;超过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和所有可以通过转帐支付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支付前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和相关附件资料(如赊帐月末一次性支付的必须有手续齐全的送货单),在根据支付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将原始凭证和转帐支票一起交出纳会计审核盖章。使用转帐支票必须建立转帐支票使用登记簿,将采购内容、经手人、使用支票号码、支付金额等在登记簿上登记清楚。费用支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登记簿上注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转帐支票,防止事故发生。 6.库房核算;库房核算分工作餐库房和大宗物资库房,分别派专人管理。客室采购的所有原料一律通过库房进行核算,库房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每天做好进出库手续和资料登记工作,保证进出有据,原始凭证手续齐全,帐目清楚,资料完整。为正确核算成本打好基础。防止走过场,严防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日记账、明细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并接受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或伙管会)集体研究制定。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

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收据,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六条实行刷卡服务的食堂,学校食堂财务人员要对开出的收据和充值微机输出的收费汇总表进行核对,核对清楚后凭收据和汇总表记收入帐。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学校食堂在银行未开设专户的,收取的伙食费作为往来存入学校的基本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水电煤气、配料等。“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的临时工工资、餐具及设施的添置和折旧、食堂的小型修缮等。 第九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出售人签章或签字,经办人、值日厨师、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的计核算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教[2007]2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具有公益性质,以服务师生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学校食堂必须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管理与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学校领导责任制。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以及学校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财务收支、审核、监督等食堂经费收支有关事项。同时,成立由学校工会、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应在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第五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学校食堂不能商业化、市场化,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不允许将学校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学校应按照“钱账分管、钱物分管”的原则,给食堂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分设主办会计和出纳,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把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到学校财务考核奖惩范畴,对工作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出纳不得兼任会计账目检查、会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银行印鉴应由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学校总务主任保管。总务主任或会计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稽核人员的职

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集团总部开办食堂是一项福利性事业,必须以服务职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职工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集团总部食堂结算户,由集团总部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集团总部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集团总部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食堂主管、采购部主管)采购,相关人员监督验收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集团总部食堂实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

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集团总部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年末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集团总部食堂收入管理 (一)集团总部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就餐收入,食堂收到的就餐人员的就餐收入按职工人数打入职工个人卡。职工吃饭刷卡结算,节余部分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其它食品。向职工和管理人员收取的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的办法。即:集团总部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职工一样结算。 (二)客饭收入,各来人单位在职工食堂就餐的按照实际成本

关于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关于机关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为健全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机关食堂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生活服务,按照**机关财务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机关食堂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处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对机关食堂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各单位核定计划,结合食堂实际发生的费用,协助领导对经费的支出做出合理的计划和安排; 三、认真审查报账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借款、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审批制度,把好借款、费用报销关; 四、加强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超限库存,及时清理库存现金; 五、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机关食堂现金日记账及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账等各类备查账,为下一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六、对退回的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及报告的重大事项,要查找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条会计核算 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0元。除满足正常开支外的多余现金转存食堂账户统一管理,大额现金存取银行时须有专人同行。支付超过2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 二、日常食堂账务(20000元以下含)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核销,每月开支需由分管领导在汇总表签字后方可入账。 三、预支现金后,须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四、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职工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主食支出、蔬菜支出、肉类支出、调料品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经审批后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字,并记入有关账簿。

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 泉塘完小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就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学生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点采购或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购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食堂负责人提出的食物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校无误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生食堂收入管理 食堂收入全部来源于学生的就餐收入,每月末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四、学生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医院营养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菜金支出:医院营养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气等支出; 其他材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生食堂聘请职工的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如油应由勤办配货中心集中配送,(米暂有单位自行采购,因配货中心不再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中小学食堂分来两类 一是事业型(主要) 二是少量社会化(企业型) 1.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共五章21条 总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 第三条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六条: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 第七条: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八条伙食标准按成本确定收取。 实行包伙的学校,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制定。 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收取伙食费时由会计出具收据。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十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德江特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

“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实验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财务管理行为,明晰学校经济关系,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平顺县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岗位设置 1、组建膳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石爱忠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新玉副校长 副组长:刘鹏总务主任 组员:龙翔办公室主任 芦安红公寓管理员 2、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坚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3、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并安排一名中层领导具体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经费收支等事项的管理与监督。 4、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1名、出纳1名、采购2名、保管员1名。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建立健全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5、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开

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应在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6、学校食堂单独开设银行帐户,单独建帐,独立核算。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2、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钱账分管,责任清楚。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3、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每学期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要组织人员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三、物资采购与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采购员负责,在学校定点且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商铺采购,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2、食堂物资采购要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学校实行双人采购制度,以采购加配送的方式进行。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要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大米、面食、食油、辅料必须附入库单后登记入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广元民盟烛光初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经营服务模式——自办自管 二、食堂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食堂经营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非营利性规定将食堂经费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核算并建立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定价机制,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师生合法利益。 三、食堂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收入主要包括:学生伙食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 1.学校食堂以师生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伙食收入。 2.学校食堂实行包餐制供应。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按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多退少补”。每月末,食堂以当月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伙食标准为依据。在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费标准和计划就餐天数。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结算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与学生同菜同价,据实结算。 3.学校食堂不得擅自挪用、转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食堂统一使用财政监制的票据,学校代收学生的伙食费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据。开具收据时,填明项目和标准。该项收入是食堂师生代管的资金,要及时缴存学校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 (二)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支出成本应坚持以食堂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食堂成本支出项目包括 1.原材料成本 2.人工成本 3.设备设施购置及维修 4.低值易耗品成本 5.燃料及水电费 其余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经费中列支。 四、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

餐厅财务管理制度

餐厅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指定专人审核后,方能付款。(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名、餐厅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餐厅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填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方式、促销费用、促销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认下,由餐厅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餐费补帖,因公出差,餐费补贴,管理组:20元/人/餐,服务组:10元/人/餐。

2、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打的士,若遇特殊情况打的士,则需经餐厅经理在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用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每月应控制在200元以内,特殊事项须经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交际应酬费用的用途:用于与餐厅和餐可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管理组申报,餐厅经理审核,即可购买。凡超过1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指定人员采购,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办理。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物料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等员工福利,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或总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500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餐厅经理必须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餐厅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财务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须全面稽查一次,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仁怀市中小学公用经 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班主任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5、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实行承包制,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集中讨论、研究,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生活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学生生活费费收入、教职工生活费收入、代办生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捐资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生活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泉塘完小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就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学生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点采购或配送。 、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购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食堂负责人提出的食物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校无误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

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生食堂收入管理 食堂收入全部学生的就餐收入,每月末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四、学生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医院营养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 (1)粮食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医院营养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生食堂聘请职工的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加强全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现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教育系统各学校自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记账凭证,可以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也可以只填写会计科目名称,不填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会计科目名称。 七、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库存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收账款”、“伙食收入”等科目;支出现金,借记“应付账款”、“伙食成本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收账款”、“伙食收入”等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应付账款”、“伙食成本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实际数。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核对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得作为调整账簿记录的依据。 103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各类应收款、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应收款、备用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学校、备用金、其他”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食堂向学生和教师收取的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 (二)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记入食堂收入。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小件)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柴油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 物资材料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方可登记做账。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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