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中有关各种期限的整理

专利中有关各种期限的整理
专利中有关各种期限的整理

有关《专利法》规定的各种期限

1、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2、优先权期限:

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本国优先权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十二个月,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3、要求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复审请求: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与优先权日无关)。

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情形之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的。

8、专利权人对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9、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侵权处理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1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有关《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一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2、恢复权利期限:因不可抗拒事由而延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二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因正当理由而延误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本条规定的恢复权利期限不适用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不丧失新颖性期限)、第二十九条(优先权期限)、第四十二条(专利权保护期限)、第六十二条(侵权诉讼时效)。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除另有协定外,原单位具有专利申请权。

4、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专利转让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5、涉及新生物材料而公众不能得到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最迟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该证明的,视为未提交该保藏;

申请时未注明该生物材料相关信息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6、要求不丧失新颖性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

7、提出主动修改的期限: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修改。

8、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9、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10、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请求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

11、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争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决,并通知当事人。

12、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13、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时,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主要指对专利申请权进行保全)。自请求中止之日起一年内,有关归属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14、缴纳费用以汇付方式付费的,以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超过十五日的,除出具证据外,以收到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一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

15、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16、发明专利申请日人自申请之日起满二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17、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终止。

18、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交请求。

19、已视为撤回、驳回和主动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案卷,自专利申请失效之日起满二年后,不予保存;

已放弃、宣告全部无效和终止的专利权的案卷,自该专利失效之日起满三年,不予保存。

细则里有关国际申请的期限

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优先权日期30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未办理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相应期限的届满前办理。

2、国际申请涉及要求不丧失新颖性的,应当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声明中予以说明,并自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之日起二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人在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的说明书中已记载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事项,但是没有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指明的,应当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之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生物材料视为未提交保藏。

4、要求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修改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适用《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

5、中文译文存在错误的,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好国家公布的准备工作之前或者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原始国际申请文本提出改正。

6、申请人依照《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提交的文件和缴纳费用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文件之日为提交日,收到费用之日为缴纳日;

提交的文件邮递延误的,申请人发现延误之日起一个月内证明该文件已经在《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前5日交付邮寄的,该文件视为期限届满之日收到。但是申请提供证明的时间不得迟于《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期满后六个月;

申请人使用传真方式的,以收到传真之日为提交日。申请人应当自发送传真之日起14日内提交传真件原件。

关于2017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

关于2017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第七条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

专利中的各种期限

专利保护期限、缴纳年费是从申请日起计算,不是从优先权日! 同一天申请的专利不影响新颖性;自己在前申请的专利会影响在后的新颖性。 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 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 现有技术无地域限制 新法旧法区别:一是他人(旧法),改成所有人,同样的发明创造判断;二是新颖性判 断是国内公开(旧法)改成国内外公开。对实质审查和无效案件,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按照旧法;之后的,按照新法。对于侵权诉讼和假冒专利等,是看行为发生的时间,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行为,不论申请日是否在2009年10月1日前后,均按照新法,而行为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则按照旧法。 2009.10.1以前适用原法,原细则 2009.10.1 --2010.2.1适用新法,原细则 2010.2.1以后适用新法,新细则 2009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实用新型适用检索报告,之后的适用专利权评价报告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优先权要求费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数(指的是件数,不是权利要求项数)计算。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每件发明的公布印刷费是50元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50元,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1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 提前公布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只有当专利申请已被驳回,即驳回已经生效时,才不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不丧失新颖性期限、优先权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超过规定期限不可 请求恢复权利 在中止过程中,办理地址变更、交费等事务还是可以进行的 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 外观设计专利权中不包括禁止他人使用 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自申请日2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 的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

(整理)专利法的期限一览.

《专利法》的期限 1.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4.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6.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7.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 对以下情况,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9.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13.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国际专利申请阶段检测试题

《国际专利申请(PCT)基础知识》第二章自测题 单选题 1. 期限届满时没有缴纳或缴足费用,受理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所欠费用,并且还要支付相当于所欠费用_____的滞纳金。(10分) A. 0.25 B. 0.5 C. 0.15 D. 0.05 2. 国际申请费可以在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____个月内缴纳?(10分) A. 1 B. 2 C. 3 D. 4 3. 如果PCT国际申请中要求了优先权,申请人应当自优先权日起____个月内向国际局或者受理局提交优先权文件。(10分) A. 18 B. 16 C. 17 D. 12

4. 当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在自优先权期限届满之日后,但是国际申请日是在自该日起两个月内,申请人向作为受理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优先权恢复时,应当缴纳____元的优先权恢复费。(10分) A. 1000 B. 500 C. 1330 D. 2100 5. 以传真形式提交PCT国际申请,申请人应当将传真原件自传真之日起____日内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PCT组:(10分) A. 7 B. 5 C. 14 D. 10 多选题 1.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接受优先权恢复的理由包括:(10分) A. 合理理由 B. 非故意理由 C. 无过错理由 D. 过错理由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0分) A. SIPO作为受理局将对受理的每一件国际申请进行保密审查。

B. 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向国际局提出PCT国际申请的, 应当事先报经SIPO进行保密审查。 C. 对于直接向SIPO提交PCT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单独提交向外申请前保密审查的请求。 D. 对未经保密审查直接向国际局提出PCT申请的,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将不授予专利权,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下列哪些文件是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文件?(10分) A. 请求书 B. 说明书 C. 摘要 D. 摘要附图 4.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接受的语言是:(10分) A. 中文 B. 法文 C. 英文 D. 德文 5.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一件由一个申请人提出的PCT国际申请。下列哪些情形将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该国际申请之日不能作为国际申请日?(10分) A. 缺少委托书 B. 国际申请中没有指明申请人的姓名 C. 未说明作为国际申请提出 D. 缺少附图

外观专利有效期多少年可以延期吗

一、外观专利有效期多少年可以延期吗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并没有将专利适用于工业商品生产的意识,很多专利因为专利权人的原因而丧失了专利权。有的专利权人则只为获得短期商业利益,并不将其作为自己的一种品牌产品长期占领市场。而对于一些实力雄厚且具有战略眼光的大企业来说,他们希望自己的产品可以长期占领市场,获得法律有效保护。对他们讲,10年保护期较为短暂。 对于外观设计,其保护期限在各国法律中不尽相同:外观设计在日本的保护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5年;在德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在英国,其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可延长4次,每次5年;在美国,其保护期限为自核发证书之日起14年;在法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5年,经注册人声明还可延长25年。可见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短暂。 既然主张实行注册制与非注册制并存的保护机制,那么对于核准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可以定为自申请之日起5年,可以续展4次,每次5年。这样既可以适应那些仅需要对外观设计进行短期保护的权利人的需要,又可以满足那些要求长期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大企业的要求。 二、外观专利要符合哪些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三、外观专业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阶段。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

中国专利申请流程说明-模板

中国专利申请流程1 一、专利申请重要性 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获取垄断利润来弥补研发投入,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二、专利申请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使该类型专利的申请量占总专利申请量的2/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且申请文件的撰写及手续的办理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才能够获得专利权。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我国专利的分类主要是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里面专利技术是属于其中的发明创造。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那么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形成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产品或者实际应用,但必须具有实用性,也就是说,根据你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你的发明目的。 在这个前提下,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相当宽,一般来说,我们只指出发明专利不保护的范围,其它的,只要是属于专利法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

中。 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很广的,相比来说,实用新型对于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发明专利保护的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只要你按时缴纳年费,可以达二十年;而实用新型保护期限是10年,因此,对于一个生存周期较长的发明创造来讲,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比实用新型专利长得多的保护时间。 ▲二、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形成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产品或者实际应用,但必须具有实用性,也就是说,根据你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你的发明目的。 在这个前提下,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相当宽,一般来说,我们只指出发明专利不保护的范围,其它的,只要是属于专利法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为20年,但在这期间要是专利权人不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专

专利说明书有哪些作用和要求

专利说明书有哪些作用和要求专利说明书其实就是对专利技术的撰写,通过撰写申请专利需要申请保护的哪些专利权限。那么专利权如何在专利说明书上标注清楚呢?下面来详细介绍专利说明书的撰写。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法律确认性。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在申请专利中专利撰写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专利说明书需要根据专利技术给出详细的专利撰写以及专利申请所需要的专利权限,都赋予专利的技术内涵,技术权利,因此专利想要赋予权利需要合乎情理,一般专利说明书交由专业撰写人员负责。 专利说明书 专利说明书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技术要点、使用方法作出清楚、完整的介绍,它应当包含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法等项目。 专利说明书的作用 专利说明书的主要作用,一是清楚、完整的公开新的发明创造,二是请求或确定法律保护的范围。 专利说明书属于一种专利文件,一份完整的专利说明书应该含有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组成部分的用以描述发明创造内容和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一种官方文件或其出版物。 专利说明书中的扉页 专利说明书中的扉页是揭示每件专利的基本信息的文件部分。 扉页揭示的基本专利信息包括:专利申请的时间、申请的号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明人、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简要介绍及主图(机械图、电路图、化学结构式等——如果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期限汇总

专利制度概论 1、执业证申请条件:连续实习满1年;颁发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不予颁发的:领取后不满1年又转换代理机构的;惩戒不满3年的。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等事宜,收到申请15日内颁发,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代理人从事业务期间和脱离代理工作后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3、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股东应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申请设立代理机构时不超 过65岁。 4、设立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各期限均为30 日。 5、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颁发或通知不符合的,均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 内。 6、年检每年9月1日~10月31日。 7、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包括“停止承接新代理业务3~6个月”。 8、辞退或辞职均提前30日通知对方。 9、职务发明:公告3个月内给奖金,发明3000,实用或外观1000;发明和实用 新型按营业利润2%,外观0.2%;许可他人的,收取的使用费10%。 申请专利权的程度及手续 1、抵触申请: 申请日以前(不含申请日)提出,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2、优先权: (1)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自申请之日3个月内交原申请的副本。 (2)优先权转让证明: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不完全一致的,应当在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3)PCT优先权:优先权书写错误,自进入日起2个月提出改正请求;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否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期限 1、法定期限 指《专利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各种期限,主要包括:提出实质审查的期限、优先权期限、申请人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的期限、权利恢复期限以及寻求救济的期限等。 2、指定期限 指审查员作出的各种通知中,规定申请人作出答复或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指定期限一般为2个月,自推定当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一般指定期限在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可以申请延长,应在期限届满前提交请求书,并缴纳请求费,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同一通知或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3、耽误期限的处分 因耽误期限作出的决定应当于期限届满日起满1个月后作出;处分决定作出后,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丧失的,应给予2个月的恢复权利请求期限,期满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不符合规定的,自处分通知书之日起4个月(涉及复审或无效宣告程度的为6个月)后,将专利申请(或专利)进行失效处理。 4、期限届满的通知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前3个月,对还未提出请求或尚未缴纳实审费的专利申请,发出届满前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年费缴纳期限届满后1个月,对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发出缴费通知书。 其它期限届满前不发出通知书提示。 费用和缴纳期限 1、申请费、优先权要求费、必要的申请附加费和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这四种费用需要同时缴纳。 2、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年内。 3、延长期限请求费: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 4、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 5、复审费: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6、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收到授予专利权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还要缴纳5元的印花税。 7、年费及其滞纳金:当年年费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一、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我国专利分为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客体可以是方法、也可以是产品;实用新型的客体只能是产品,而且只能涉及对产品结构、功能的改进;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外观。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发明专利保护期最长为20年,稳定性最高,但申请要求相对严格,授权难度大,平均授权比例大约30%,并且年费也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高,但是保护年限最长。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保护期100年,稳定性也不及发明专利,但对授权的要求低。 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二、外观专利设计包括哪些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1、工业产品形状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2、工业产品外观图案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3、工业产品色彩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专利法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e1291713.html, 专利法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新专利法解释:第四十二条【专利权的期限】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解释】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 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三年。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为了加强对专利权保护,并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专利权保护期限相一致,延长了三种专利权的期限。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需要进行一系列试验,办理诸多的相关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销售。另外,许多药品,尤其是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相当高昂。如果专利权的期限是15年,这些领域内的许多专利权人将无法在剩下的

时间内收回其巨额投资,其结果必然影响其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了鼓励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1992年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 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在延长专利保护期的同时,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续展程序。修改前规定的续展程序原本是为了让专利权人自主决定其专利权是否需要继续受到保护,但在客观上给专利权人增加了手续上的负担。实际上,专利权人通过缴纳年费即可表明这一愿望,无须通过办理额外的手续来表明。因此,在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延长为10年,同时取消了续展程序。 1994年签署的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分别规定为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符合加强专利保护的国际趋势,顺应了专利领域的发展潮流。 TRIpS协议的上述规定只是给出了保护期限的下限。对于发明专利来说,世界各国规定的保护期限少有超过20年的;但是对于外观设计来说,许多国家规定的保护期限比10年更长。例如,荷兰、瑞士、奥地利、丹麦、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等国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最长可以为15年;德国、西班牙规定最长可以为20年;英国、葡萄牙、土耳其规定最长可以为25年;法国规定最长可以为50年。这与外观设计的性质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是富有美感的产品外观,具有艺术”的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为多久

(一)专利保护期限的含义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发明专利权的生效日期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四)注意事项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多长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多长时间 专利权不是永久的,它和人一样有生命时间,当然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也是如此。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多长时间呢?实用新型专利又有哪些特点?以及它申请流程又是如何规定的?今天网的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多长时间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要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实用新型专利地域性

专利申请建议函

1.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2.什么叫实用新型? 哪些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4.什么是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其特点是: 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 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这三要性只针对发明专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专利保护多少年,保护期限过了怎么办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保护期限是以提交专利的申请日开始计算的,其中: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均是10年; 保护期限过了怎么办? 一、我国关于专利保护过期怎么处理的规定 我国专利基本上没有续期,专利的保护日期不能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到期后,等于该专利已经公开成为公众社会都可以使用的专利,将专利贡献给整个社会。这样的做法似乎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因此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没有具体关于专利过期的处理规定。 二、专利保护期过期怎么处理的看法 专利作为一种核心的竞争力,对企业发展或个人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建立专利制度可以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平衡。因此自申请专利起,有关十年二十年的保护已经非常不错,只要我们在这段时间内,最大可能的发挥专利的使用价值,就已收获良多了。所以总的来说,专利续期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重要。 专利保护不是长期存在的,专利权人不能对自己的专利过分处于安心状态,专利保护过期怎么处理也是大众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任何专利在其被保护期间能充分发挥专利权人对其的支配权已经足够了,在专利保护期后贡献社会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唐”)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设立,具有商标和专利代理资质的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代码:44399)。公司成立15年,总部位于深圳,截止到 目前已在广州、无锡、泉州、厦门、成都、西安、银川、佛山、内蒙古等地设立了分公司,营销和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公司聚集多位商标、专利、版权、项目申报方面的顶级专家和外籍顾问,并拥有一支由百余名高级顾问、律师,以及商标和专利代理人为中坚力量的专业团队。合作伙伴遍布欧洲、美洲、亚洲 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以“专业创造可能,沟通成就品质”为宗旨的知识产权综合 法律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专业的服务,助力客户利用知识产权工具获得更大的商业成功。公司主营业务: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专利开发 我们提供一站式一对一专利申请服务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专利知识讲座142)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14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的是早期公开、迟延审查制度。因此,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是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而启动的,但最迟亦要在申请日(含优先权日)起三年内决定是否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根据专利法第53条的规定,经实质审查驳回的情形、也就是实质审查的内容是: 1、发明专利申请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德 即发明专利申请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以及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其遗传资源的获得是否违法。概括讲,是依据专利法第5条的审查。 2、发明专利申请虽然不违法、但不属于保护的范围 即是否属于科学发现、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否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否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是否属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是否属于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的审查。概括讲,是依据专利法第25条所进行的审查。 3、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属于重复授权 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虽然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最初的立法本意在于弥补先申请原则只调整不同申请人、而不调整相同申请人的情况。即同一申请人同一日,或不同日提出的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是最早禁止重复授权原则调整的范围。但基于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从字面上涵盖了所有重复授权的情况,故后来其调整的范围涵盖到所有重复授权的现象。第三次修改专利法更明确了这一点,即禁止重复授权原则调整的范围不限于同一申请人,而且包括所有申请人,即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存在,也不允许两个以上相同主题的专利权存在。故在发明专利实审程序中,对重复授权的审查是一项重要内容。概括讲,是根据专利法第9条第1款(第1句)的审查。 4、在相同主题情况下,谁先提出的专利申请 专利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该条就是先申请原则,尽管重复授权现象在审查实践中,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均引述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来处理,而不再使用先申请原则来处理。但并不意味着先申请原则不包括禁止重复授权逻辑,或者说亦不味着就不能使用先申请原则对不同申请人先后提出的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审查指南规定优先适用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是基于出现法律竞合现象时,统一适用法律的需要。另外,先申请原则还有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所不能替代的部分,即对应于先发明原则。如果不规定先申请原则,自然

专利法试题-带答案

专利法及实务考试 一、单项选择(共20题,每题1.5分) 1、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C A.发明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 B.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C.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 D.发明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2、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B A.201120276239.3 B.201210233747.2 C.201330498971.X D.201290000806.5 3、甲公司职工王某在执行本公司任务的过程中,于2011 年1 月20 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王某2012 年 6 月 1 日从甲公司辞职。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B A.王某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王某 D.经甲公司和王某协商确定 4、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3月25日,优先权日为200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授权通知书,2013年2月27日公告授予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期限何时届满?B A.2029 年3月26日 B.2030 年3月25日 C.2032 年11月23日 D.2033 年2月27日 5、下列关于单一性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C A.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缴费用而将不具备单一性的多项发明保留在同一件申请中 B.如果不具备单一性的多项发明属于同一个专利分类号,则允许在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 C.如果两项发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则它们具备单一性 D.如果两项发明的主题名称完全相同,则它们必然具备单一性 6、下列哪项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符合相关规定?A A.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冷水机,其特征是所述蒸发器包括一大一小两个导

专利法相关期限

时间 48 小时
项目 诉前禁令
内容 当事人申请诉前禁令,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 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 48 小时。
法条 专利法 66.3
诉前证据保 全 15 日 邮寄送达
当事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
专利法 67.3
专利局及复审委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 15 日,推定为当事人收 到文件之日。
细则 4.3
缴纳申请费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申请 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细则 95.1
专利侵权纠 纷 诉前禁令解 除 诉前证据保 全解除 1 个月 公告送达
专利局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不服的, 专利法 60 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自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 解除该措施。 申请人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专利法 67.4 专利法 66.4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 起满 1 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细则 4.5
专利无效补 充证据 缴纳专利费 用 2 个月 恢复权利请 求
在复审委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 起 1 个月内缴纳。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 障碍消除之日起 2 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请求恢 复权利。
细则 67
细则 99.3
细则 6
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 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 提交证明文 件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 24(1)项或(2)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 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 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 日期的证明文件。 主动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 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办理登记手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办理登 细则 54.1 细则 51.2 细则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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