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合同
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定点印刷企业):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严格按照中央国
家机关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 )招标文件、《中
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服务承诺书》中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
遵守。
一、本合同采购的宣传印刷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财政集中支付();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二、甲方采购宣传印刷品的详细清单见下表:
品名成品尺寸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具体要求
三、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年月日前将甲方采购的宣传印刷品送至以下地址甲方。
四、包装、运输/保险及风险责任承担:
1、包装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
2、原包装应无任何损坏、并应满足内陆运输要求;
3、如果由于乙方包装不当而使货物受损,乙方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4、乙方从生产厂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劳务及相关保险的办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风险责任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和所有权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和享有。此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宣传印刷品交付验收: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已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宣传印刷品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宣传印刷品。
六、费用结算:
1、合同总费用为: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定金;
2、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质保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尾款;
4、其它结算方式:收到货物付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发生逾期交货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交货的问题,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七天向甲方偿付0.5%的违约金,不足七天按七天计。延迟交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四周,如迟交货时间超过4周,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2、如乙方未按服务承诺履行义务,乙方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甲方如发生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计算,每七天向乙方偿付0.5%的违约金,不足七天按七天计。逾期付款时间不行超过四周。
八、因履行合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采购中心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中心投诉电话:010—83084975/83084970。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 )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与乙方签定的《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合同》和《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服务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采购中心一份由乙方定期汇总上报采购中心。
3、本合同经甲乙双主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日期:2013年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