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7号(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2009]17号(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2009]17号(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阳泉市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文 件

阳泉市郊区公安分局 阳泉市郊区民政局 阳泉市郊区卫生局

阳郊人口发[2009]17号

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口计生委、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阳泉一监、阳泉二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分工责任,加强综合治理,做到各负其责、资源共享,按照阳人口联发[2009]1号《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以及区人口计生领导组与市直各部门签订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之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建立人口出生、节育、婚姻登记等信息通报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部门在信息通报制度中的工作职责

(一)公安部门

在为新生儿或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收养的)办理申报常住户口时,要认真查验其《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或当事人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将新生儿上户具体情况通报给乡镇人口计生委。

派出所和乡镇人口计生委实行信息每季通报制度。派出所每季度末将本期新生儿上户信息、汇总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给所在地乡(镇)人口计生委;区、乡两级公安部门于每季度末将新生儿上户的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给同级人口计生部门。

区、乡两级公安机关汇总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公安人口变动情况通报表》、附件二《人口出生情况花名表》。区级只报附件一、乡级报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民政部门

区级民政部门将婚姻登记和收养情况分乡(镇)汇总后通报给区级人口计生部门,汇总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三)卫生部门

1、全区范围内有接生资格的医疗机构在为就诊者提供住院分娩医疗服务时,要严格登记分娩者夫妇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或当事人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等有效证件,要求产妇登记实行实名制。

2、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妇使用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施行检查时,应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签名填写

《孕妇超声波诊断检查登记表》;全区具备实施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具备实施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相应资格的医生在术前必须查验手术者的身份证、医学诊断证明和当事人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由医生、护士2人以上签字。

3、全区范围内预防接种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新增加的被防疫接种人员预防接种时,要认真查验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薄、《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或当事人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乡镇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信息统计工作定期与乡镇人口计生委工作互相通报,核查核对人口出生和卫生防疫登记等相关信息。

区、乡两级卫生部门于每季度末将以上情况汇总上报上级卫生部门并通报给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汇总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四、五。乡镇卫生院和乡镇人口计生委还要通报详细个案信息,见附件五。

二、通报方式

1、信息通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资料呈报为载体,具体资料由区人口计生局制定,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信息通报实行每季度通报制度,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的汇总情况。报送时间如遇节假日,可顺延报送。

3、具体个案的通报,由乡级相关单位与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协商制定。

三、通报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落实信息报送工作的分管领

导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执行信息通报情况的督查指导,严格管理,完善制度,确保信息通报工作规范运行,按要求及时反馈信息。各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1、公安部门人口变动情况通报表

2、公安部门人口出生情况花名表

3、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和收养情况通报表

4、卫生部门出生节育情况通报表

5、卫生部门出生节育情况花名表

郊区人口计生局郊区公安分局

郊区民政局郊区卫生局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通知

抄报:市人口计生委,区政府李新福区长助理

阳泉市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印发

附件一: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 月至______________月公安部门

人口变动情况通报表

填报人员:单位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5

人口出生情况花名表

6

婚姻登记和收养情况通报表

填报人员:单位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7

附件四: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 月至______________月卫生部门

出生节育情况通报表

填报人员:单位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8

附件五: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 月至______________月卫生部门

出生节育情况花名表

填报人员:单位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9

10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名称: 职能区域:河南 部门职能 职能介绍: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相关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并拟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负责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督查,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控调查,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财产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等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市、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基层管理和服务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服务信息引导工作规范》和《省信息化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本着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经乡长办公会研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信息系统”是以人为主导,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支持人口计生系统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是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系统”是在乡村两级的工作运行基本模式,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工作手册》使用、信息变更以及服务引导信息的生成、传输、处理和反馈。 信息采集主要在乡村两级通过入户走访和对群众进行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记录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个案信息,是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基础。村级为基本管理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是村级计生工作人员采集信息的记录依据,主要提供信息系统变动信息和其它工作信息。信息变更是根据村级提供的变动信息和在乡级工作中发生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由乡级对个案信息进行的定期更新。服

务引导信息是以个案信息为基础,通过生成、传递、处理和反馈四个环节,实现对避孕节育、术后随访、生殖健康、常规访视等服务内容的信息引导。 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完成服务信息引导单提供的工作任务。每月入户走访,对发生的以下信息记录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中,同时变更《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定期上报乡级。 为了使本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更好、更快的认识、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我乡将在2x年10月13日进行全乡8个自然村的计生员的信息化建设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婚姻变动情况; (2)、现孕情况; (3)、出生和出生补报情况; (4)、死亡情况; (5)、避孕措施变更情况; (6)、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情况; (7)、流入成年人口情况;(8)、流出人口情况;(9)、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情况;(10)、奖励扶助情况。地点:乡计生办。 乡人民政府

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总结

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总 结 一、形势分析XX年,我市计受理来信来访3196 件次,比去年增加了636 件次,其中,受理来信477件次,来访(含个人访、群体访、电话访、电子访)2719 件次,和去年同期相比,来信减少了 64件次,来访增加了700件次;受理举报类信访95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 %,其比例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和其它类别信访量相比,其比例仍然偏高;受理求决类信访976件次,占信访总量的%;申诉、咨询、意见建议加其它类信访1269件次,分别占信访总量的 %、 %、 %、 %。以上分析表明,目前,我市计划生育信访总量仍处在居高不下的势头,如不尽快采取措施,让过高的信访量降下来,势必会影响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二、基本做法 1、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一是各级计生部门把贯彻《信访条例》作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种机制和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量化考核体系;二是改进方法,化解矛盾。为适应《信访条例》的规定,各级计生部门及时改进了工作方法,实行了“三结合”,即把计生信访工作和解决育龄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注重把做好信访工作和解决育龄群众思想问题相结合,加强对

育龄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化解矛盾;把处理信访问题和拓展解决问题的渠道相结合,教育和引导育龄群众通过复议和诉讼等多种渠道解决问题;三是关口前移,加强排查。各级计生部门均建立了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分析讨论了信访工作形势,汇总梳理计生信访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把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明确分工,积极采取措施把工作做在事发之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委主任亲自抓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工作。各科室均有抓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把关口。二是除确定专人具体承办日常的信访工作外,还实行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确定每周二有一名领导亲自接待来人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限时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激化矛盾。三是对上级部门批转的信访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截止目前没有因计生问题出现一例集体访事件。为了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多年来,各县区一直将计生信访工作纳入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考核,增强了各级计生委(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心。市、县、乡各级均成立了计生信访工作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信访日常业务工作。对一般咨询、建议类的信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并实行按时督查报结的制度,确保

AA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实施方案

AA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必要性 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尊重人民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只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出台各项便民维权的服务措施,加大力度兑现法定奖励与优惠政策,不断满足群众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才能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群众对计划生育部门和工作的满意度才能逐渐提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8项权利。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有之意。但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还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行政案件仍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就必须实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二、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的需要,激发人民群众争当计划生育主人的热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基本要求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 工作规范 (讨论稿)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豫人口[2009]号 (讨论稿)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 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有关会议和河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全省便民服务工作,现将《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努力使我省便民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

(窗口)工作规范 (讨论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XX次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帮民",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取信于民,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特制定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 一、便民大厅硬件建设标准 1、县乡均应建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置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率要达到100%。单设的便民服务大厅名称为:“XXX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厅”(简称:便民大厅)。大厅(窗口)的标识要清楚。 2、单设便民大厅的用房不少于两间,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大厅外设立意见箱并标明上、下班时间。 3、办公人员设备要做到五有:有办公桌椅;有电脑及打印设备;有档案柜;有办公电话;有不少于2名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 4、便民设施用具要做到七有:有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有饮水设备用具;有便民桌、椅或沙发、茶几;有雨具、打气筒、笔墨及应急药品等其他用具用品;有便民服务卡(册)、群众意见建

人口计生委破解服务难题情况调研报告

人口计生委破解服务难题情况 调研报告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n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 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20739 人口计生委破解服务难题情况调研报告说明:本报告资料适用于记录基本情况、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 以及形成今后的应对措施。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 结经验,找准问题,谋求发展 根据福学组〔XX〕3号文件《**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了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寻

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准确掌握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现状,对7个乡镇进行全方位的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1、各乡镇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计划生育解难题、办实事;乡镇与所辖村街,乡镇计生办与村计生专干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 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按着村级落实建章立制、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从抓村级职责的落实和制度建设入手,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水平。突出抓好孕检和补救工作。同时,对基础较差的村街单列,加强督促和指导,收到明显效果。 3、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突出了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新的婚育理念,受到群众广泛关注。深入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使广大育龄群众进 一步树立了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观念。

计划生育信息

计划生育信息 计划生育信息卡 基本信息 婚姻信息 怀孕信息 避孕信息 子女信息 云龙辖区单位工作内容 一、工作总结:年度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单位自然情况。责任状指标完成数包括:计划生育率、期内避孕率、独生子女领证率、育龄妇女参查率、奖励政策兑现率、优质服务率。 2、法人代表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3、职工维权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 4、参与办事处属地管理工作情况及工作效果。 总之,材料要突出计生工作新理念: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二、访谈准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整理,要有各自特色。访谈人:单位分管领导、计生干部、育龄女职工 三、台帐资料准备:根据责任状7条指标及考评意见准备。

1、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保证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落实。有年度与办事处签订的责任状 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研究计生工作会议记录 有本单位下发的计生文件有下拨计生经费的单据与基层单位签订的责任状 2、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本单位男女职工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有单位职工底册,明确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有婚、孕、产、节育现象的已婚育龄妇女分类名册有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已婚男职工每年两次向单位交验女方孕环情证明 3、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有落实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文件 有年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工资单 有晚婚晚育男女职工享受奖励假期领导批示的假条或其它体现形式。有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单位报销的单据及享受假期假条等有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学、医疗费用单据其它奖励内容:如“六一”节为独生子发的礼品等 4、开展避孕节育服务,职工中已婚育龄夫妇综合避孕节育措施期内落实率达到100%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的意见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冀人口发[2007]16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11.14 【实施日期】2007.11.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 (冀人口发﹝2007﹞1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国人口发[2006]7号),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快形成依法行政、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做到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民主监督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部门和组织 (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机构); (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三)行政村(居)委会。 三、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向群众公开的都要公开。二是真实公正的原则。要如实公开、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采取高效快捷的形式,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 四、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包括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机构)、行政村(居)委会对内部公开和对社会公开。对内部公开指对本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公开。对社会公开指对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开。 (一)对内部公开的内容 1、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及领导分工;

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和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一五”和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2009-01-07 09:42:00 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国人口发〔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做好“十一五”和中长期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依据《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1.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底统计显示,国家、省、地、县、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50.9万人,总编制数42.3万个。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2万个,事业编制30.1万个。另外,约120万名村级管理员(服务员)和600万名村(居)民小组长承担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前计生协会拥有9400万名会员。 2.基层网络不断健全。构建了省、地、县、乡(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至2005年底,全国乡镇(街道)管理机构共4.2万个,覆盖率92.2%;服务机构3.6万个,覆盖率79.0%。 3.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教育培训的基地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化、装备标准化和人员标准化有了新发展,服务阵地、工作网络、功能特色不断强化。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2019年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工作要点

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工作要点 18年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工作要点 1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口健康、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计划生育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紧密围绕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和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中心,以夯实信息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推进统计业务工作与统计信息化的融合,提高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信息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把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举措来抓,统一谋划。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对提升部门参谋决策能力以及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提质提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全力做好全县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化工作。县人口计生局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掌握统计信息化工作动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注重培训,强化队伍 (一)为保证统计信息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各乡要保证统计信息管理员的相对稳定,将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补充到统计队伍中,熟练掌握全员系统的各种操作技能,确保全员数据库更新及时,数据准确,完整。 (二)年内计划组织开展乡(村)两级的集中培训2次,积极开展计算机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通过开展“一口清”活动、互查采集卡、核对全员人口数据库和月变更表等方式,激发统计员工作热情,强化乡、村计生干部的岗位业务知识和全员系统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信息化基础知识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乡级开展培训不少于4次,形式可以灵活多样,确保村级宣传员能够独立完成《工作手册》的填写和熟练掌握全员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加强管理,确保统计信息的安全 (一)加强对硬件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各乡镇必须保证全员操作系统专机专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doc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的通知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号:黑人口发〔2007〕24号 发布日期:2007-4-10 执行日期:2007-4-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行署、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计生委: 现将《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日 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十一五”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全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依据《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2006-2010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完善管理体制、重组业务流程为动力,以开发应用软件、信息资源为核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通过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建成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人口和计划

(街道)候选名单 -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北京市(共8个): 东城区天坛街道办事处 海淀区东升乡 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 昌平区阳坊镇 大兴区西红门镇 顺义区北石槽镇 平谷区山东庄镇 延庆县沈家营镇 天津市(共6个): 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 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办事处 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津南区辛庄镇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 蓟县渔阳镇 河北省(共36个):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 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 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镇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 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

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张家口市涿鹿县张家堡镇 张家口市尚义县满井镇 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镇 秦皇岛市卢龙县双望镇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 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 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 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 廊坊市香河县刘宋镇 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 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 保定市高碑店市和平办事处 保定市高阳县西演镇 保定市满城县石井乡 保定市易县桥头乡 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 沧州市青县清州镇 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 衡水市冀州市小寨乡 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 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 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 邢台市临城县赵庄乡 邢台市邢台县晏家屯镇 邯郸市涉县更乐镇

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 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 山西省(共17个):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 大同市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朔州市右玉县威远镇 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 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 吕梁市中阳县张子山乡 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 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 阳泉市盂县秀水镇 阳泉市郊区荫营镇 长治市长治县荫城镇 长治市潞城市黄牛蹄乡 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临汾市侯马市新田乡 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 运城市夏县南大里乡 运城市绛县安峪镇 内蒙古自治区(共12个):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向阳办事处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 通辽市开鲁县开鲁街道办事处 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

最新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员人口信息管 理的重要性 【摘要】本文是查字典论文网小编为您奉献的精编范文人口问题论文: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摘要: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及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加快信息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迫切需要强化信息化基础。因此,必须要监测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之间的动态平衡,掌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加强均衡发展预测预警分析,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关键词: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理论依据现状对策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员频繁变迁,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有效管理及利用日益成为提高各种社会活动的功能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立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适应社会需求,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思路、运着机制,增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更是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实施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的背景和理论依据及实际意义 首先,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信息时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加快,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趋势,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使得原有的静态管理体制的弊端和不足在实践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来,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方式和工作手段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建设在不同领域的普及,而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就是推动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其次,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的,而人口问题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想达到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理想均衡,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变,必须把人的体能、技能、智能三者的合理调配,置于可以接受的状态之下。这就对人口的有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管理涉及到人类的生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人力的开发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以人为本,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人口的总体情况、构成、分布、人口素质等人口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各项业务指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未来影响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规律,可以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意义。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人口信息快速、动态采集机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能够改进工作手段,整合业务流程,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以人

20XX年市计生委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市计生委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1是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1 2 3 4 5 6 7 82是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1 2 3 4 5 6 7 8二、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是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法规名称】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号】国计生委[1998]111号 【颁布时间】 1998-12-11 【实施时间】 1998-12-11 【效力属性】有效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 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计生委[199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妥善解决内地居民涉港澳台生育有关问题和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有关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1: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生育,在执行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香港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 四、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内地居民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后,不执行内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内地居民涉台湾、澳门生育的有关问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2: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生育,在执行中国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二、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减轻或免予处理。 发布部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8年实施日期:1998年(中央法规)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2008修改)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人口发[2008]3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10 【实施日期】2008.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 定》的通知 (湘人口发〔2008〕31号)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1年8月5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湘计生政发〔2001〕5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规范我委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我委按照《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我委职能、内设机构、编制等有关规定,将行政执法的职权与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并对责任人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给予相应奖惩的制度。 第三条我委成立执法责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委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执法职责 第四条委主任是我委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兼任委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副主

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区办事处工作人员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区已全面完成乡级单位个案人口信息数据录入和试运行工作。通过全市范围的两次数据集中上传,市中心平台数据显示,我区平台统计数据与全市其它乡镇区一样,也存在与手工统计报表数据明显不符,与相关部门对比总人口、出生、死亡等数据有明显差异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肇东市人口计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比对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局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数据比对工作,把系统数据搞准、搞实,真正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比对,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达到要求标准,努力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本次统计数据比对是以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

(以下简称《户卡》)为依据,与公安、卫生防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重点比对总人口、出生、死亡等人口数据。通过比对补充和校正《户卡》缺失、漏统、错统等信息,修正和完善乡级人口计生管理信息系统个案信息,促进人口计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整体提高。 比对工作在乡级开展,社区作为比对工作的基础单位,在总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统计数据比对信息搜集中,社区能够直接搜集的由社区进行搜集(如公安户籍的人口信息)。社区搜集有困难的由县级搜集反馈至社区,如卫生防疫的出生信息、民政殡仪的死亡信息等。 比对总人口。重点与公安部门户籍人口进行比对,社区依据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名单与村级《户卡》逐一进行比对,凡是核对出公安部门户籍上有的人口,人口计生部门未统计的,可参照户籍人口信息立户建卡。同时,比对《户卡》项目,可按照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信息,对缺失、漏报和错误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比对出生人口。与卫生防疫部门新生儿防疫接种信息和公安部门新生儿落户信息比对出生人口,凡是核对出防疫部门新生儿防疫接种信息和公安新生儿落户信息上有的出生人口,人口计生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日照市计划生育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日照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统计财会 【发文字号】日政办发[2007]105号 【发布部门】日照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1.29 【实施日期】200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日照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试点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1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日照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日照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 (日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照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日发〔2007〕18 号),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山东省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3号)要求,结合《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救助的意见》(日政办发〔2003〕66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对象是指子女伤残死亡或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建立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利于缓解子女伤残死亡或父母双亡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得到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子女伤残死亡或父母双亡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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