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我国碳金融的思考

3、发展我国碳金融的思考
3、发展我国碳金融的思考

发展我国碳金融的思考

摘要:随着碳市场和碳信用的建立形成,碳金融也逐步发展起来,并有望成为改变世界金融格局的新力量。然而我国发展碳金融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因此亟需加快步伐。本文通过对我国碳金融的SWOT分析以及总结其他碳金融发展超前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启示,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为我国碳金融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碳金融,碳交易平台,碳金融市场,碳基金,碳权质押

一、引言

当前人类面临着三重危机,除短期的金融危机外,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是人类长期发展需面对的两个更为严重的危机。金融危机可以靠短期的经济刺激得以平复和修正,但是由于大量碳基能源的消耗,而引发的温室效应、环境恶化和全球生态系统的持续性退化则不能通过政策刺激来消除,人类走出危机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发展既能实现经济增长与碳基能源消耗脱钩,又能实现绿色复苏的低碳经济就成为当前的全球性共识。碳金融也因此应运而生。

二、我国发展碳金融的SWOT分析

1、发展碳金融的优势

(1)我国碳金融市场有很大的潜力,前景广阔。我国目前是世界上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万元GDP能耗也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然而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并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由于我国当前减排成本较低,在我国碳减排的投资回报率很高,所以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优势。一方面可以改善自身的能源消耗结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碳交易获取收益。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网站显示,截至2010年2月19日,全球共有2055个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批准的CDM 项目,中国占了748个,占36.4%;全球平均年CERs额度344,057,077吨,中国占59.28%。可见,我国在CDM项目数量及CERs额度上都在世界上处在领先位置。

(2)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强。一个CDM项目的申请时间非常长,其中不确定因素也很多,因此为相关企业提供碳金融融资服务的商业银行也往往承担较高的风险,这对于银行对项目的评估、预测以及银行自身的抗风险能力等有着很高的要求。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属于分业经营的经营模式,所谓分业经营即是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及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金融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正是这种体制,让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很小。这也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有足够的实力为相关企业提供碳金融方面的融

资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3)目前已经有许多成功案例。如今,我国已经成为全球CDM项目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与拥有CDM项目的企业合作,为其提供融资及其他项目。从最早的兴业银行携手国际金融公司(IFC)推出能效融资项目开始,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项目、开发新能源项目提供贷款支持,还开发并成功运作了多种节能减排业务模式,包括节能技改贷款模式、以CERs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碳金融模式、融资租赁公司模式、能效设备供应商增产模式、买方信贷模式、公用事业服务商模式等,到后来浦发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CDM项目开发咨询服务、项目融资和碳交易衍生产品等,如今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CDM项目服务时,已经有章可循,并可以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

并且,随着碳金融交易的发展,我国也已经出现了许多碳金融创新产品,比如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受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融资租赁(主要是风电等项目的动力设备)、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等。

2、发展碳金融的劣势

(1)金融业介入较浅。中国碳金融市场起步较晚,CDM项目从2005年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才进入中国,在我国传播的时间有限,国内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商机;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除少数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且商业银行开展对减排项目的贷款融资等业务较多,对碳现货、碳期货与相关衍生产品交易等广阔领域仍接触较少。

(2)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目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再次,CDM项目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CDM项目需要经历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这导致CDM项目开发周期比较长,并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

(3)专业人才稀缺。国内碳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当稀缺,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碳金融行业是新兴行业,其理论知识体系尚未构建;二是英语是现行碳交易行业的通用语言,CDM项目从法律、法规、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到审核均使用英语,使得对非英语母语的中国金融研究者们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三是碳金融涉及面很广,包括了金融、环境、法律等诸多学科,也就意味着其专业人才必须是通晓多个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难度大。

(4)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缺少定价优势。目前全球共有四个碳交易所,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更为重要的是,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使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目前,欧元是碳现货和碳衍生品交易市场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日元也正在摩拳擦掌,试图使日元成为碳交易计价结算的第三货币。国内有关碳衍生品的发展历史较短,回溯数据长度不足,产品的定价存在相当程度的困难,现在仍无法突破。导致我国许多企业直接与国际投资银行等买方进行碳交易谈判时往往处于不利位置,我国企业则获取利润空间有限,并且承担了较大的开发与交易风险。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开展碳金融相关服务,在与国际其他机构或政府等买方进行交易谈判时,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

(5)监测及信用体系不健全。随着CERs项目注册数量的增加,逐步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监测体系和交易平台不健全,以至于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低碳金融产品的交易信息和盈亏状态,不能实现准确及时的风险提示;碳金融信用体系不健全,目前缺乏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市场中违约毁约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中介机构在材料准备和核查中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甚至提供虚假信息,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一些买家不按时支付CERs 款项,甚至直接毁约,给项目业主及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导致碳金融市场稳定性低。

3、发展碳金融的机遇

(1)碳金融在全世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09年12月哥本哈根大会的召开,使得全球气候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碳金融被更多的人所关注。碳交易规模也将持续扩大。对于我国而言,碳金融业务主要是CDM项目的投融资、CERs的交易以及相关金融中介服务。由于CDM 项目中很多都与新型能源有关,比如风电、水电、垃圾沼气回收利用等项目,这些项目所需的设备很昂贵,通常企业需要商业银行的融资服务,再者,许多企业对CDM还很陌生,也需要商业银行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等。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

(2)低碳技术有望引领新技术革命。当前正值金融危机的后期,各国政府在利用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的同时,都在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以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为代表的低碳技术以及随之产生的碳金融恰恰成为这样一个新的增长点。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分析显示,未来30-40年,全球每年在低碳经济上的投资至少在5000亿美元以上。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抓住这样一个转折点,拓宽思路,积极开展各项碳金融相关服务,为即将到来的“碳金融时代”做好准备。

4、发展碳金融的威胁

(1)政策风险。首先,国际公约的延续性问题产生了市场未来发展的最大不确定性。目

前,哥本哈根会议只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的协议,而《京都议定书》的实施期只到2012年,在之后是否会延续尚未可知。而就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中国数十个风电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被联合国暂停核准,这种审批程序上的不确定性对发展我国碳金融市场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其次,随着中国经济、政治地位的不断提高,国际舆论一直要求中国义务减排。在不久的将来,世界各国对温室气体的减排将形成新的协议,中国存在着承担碳减排义务的巨大可能性,这将对中国可供交易的碳排放量造成直接影响,也间接地对中国碳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影响。同时,能效贷款涉及的不少是“两高一资”行业(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而这些行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时会遭遇来自国内的宏观调控风险,这对我国碳金融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2)市场风险。碳金融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级市场上价格恶性竞争,另一个是二级市场上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变动。近几年来,国内的CDM项目增长速度很快,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CDM项目最多的国家。CDM项目的突然增多,很有可能导致CERs 的价格持续走低,二级市场上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变动也对我国刚刚起步的碳金融市场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降低我国碳金融市场的活跃度,减少了相关企业以及碳金融服务中介的利润。

(3)其他风险。碳金融风险还包括项目风险、周期风险、管理风险等。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等,而在项目可行性认定上,能效贷款较一般性贷款也更为专业,银行人员的专业技术判断能力不足,在项目运行阶段,还存在监测或核实风险,项目收入因此存在不确定性,也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支持。周期风险主要指能效贷款周期过长,一般为5年左右,如此长的时间一方面会制约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也会为银行资金在宏观调控和企业自身发展变化中,增加难以预知的变数。管理风险涉及到银行在资金把控上的持续能力。

(4)邻国的竞争。印度是全球第二大排放权供应国,其竞争优势与中国相似,但在碳市场建设方面,印度先行一步,已成立了两家相对成熟的碳交易所,其在碳金融方面动作迅速、态度积极:开发碳金融衍生产品、成立作为买方的碳基金收购本国的碳排放权、实施买卖方均为同一国的“CDM单边项目”等创新措施有效的刺激了国内的碳交易市场。在今后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印度势必是中国最强有力的竞争者。

面对“低碳革命”,日本也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在相关领域,日本增加财政补贴,扩大财政资金投入,实施减税。日本已经开始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进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核心内容的低碳经济发展,在“金融危机对策”报告中,日本提出将于2020年实现太阳能发电规模扩大20倍的“世界第一太阳能计划”和在全球率先普及电动汽车的计划,

以及在2030年努力实现新建造的公共建筑物废弃物零排放目标。在金融领域的创新更是层出不穷,日本也成为中国的潜在竞争者。

三、发展我国碳金融的建议

l、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平台

2008年我国设立了三家最早的环境交易所,现在还有许多家环境交易所正在筹备中,但是当前我国的这些环境交易所规模小,业务局限且多为中介性质,还没有实质意义上的碳排放权交易。一个完善的碳交易平台可以给碳金融带来活力,因此,当前我国亟需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碳交易平台,进一步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鼓励和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效分配和使用国家环境资源,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2、积极参与全球金融市场,在国际谈判上争取主动权

对于碳金融的发展而言,关于限制碳排放的条约是最根本也是最核心的基础。在当前气候日益恶化,各国利益的驱使以及博弈之下,世界各国必将会对气候问题再次展开协商讨论。我国作为碳排放大国,应该以积极的姿态参与此类国际会议和协议的签订,一方面,要据理力争,为我国争取到合理的利益,另一方面,要防止自己被排除在协议之外,遭遇诸如“碳关税”之类的壁垒。同时我国应在金融产品定价方面取得主动权。目前全球四大碳交易所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而且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使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这是全球金融的又一失衡。对此,我国应该积极布局,努力使人民币也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

3、积极发展碳金融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有益补充,延伸了供应链的价值。国内企业,包括商业银行,取得相关资格后,不仅可以以境外买家的身份参与境内项目,而且可以在欧洲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差异就会消除,企业盈利能力会大幅提高。从发展的眼光看,商业银行也可以参与债权融资,与境外买方一起,向项目提供优惠融资方案,类似出口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品种、分享一部分出售的收入,这样可大大促进中间收入的提高。

在碳金融领域值得称道的是总部设在伦敦的专业投资银行——气候变化资本集团(Climate Change Capital,简称3C),它是一个典型的碳市场下的投机机构,意在发掘低碳经济商机的,从事碳市场和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投资。我们国家的商业银行可以学习。

4、积极探索发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受托管理碳基金、碳保险等业务

随着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逐渐热衷于投资股票、债券和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尽

管碳排放权是一个虚拟的概念,但荷兰银行、中国银行、深圳银行推出了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深受市场欢迎。中国目前在碳基金领域发展很慢,预计未来会出现较大的发展。拥有托管国内证券基金经验的商业银行,也应积极参与托管碳基金业务。

由于碳排放交易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和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这两大主要特点,碳保险市场便应运而生,其主要涉及碳担保和碳保理业务。就与CDM相关的碳保理而言,其成员构成主要为技术出让方、技术购买方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组成,经过一定的审核流程后,金融机构向技术出让方发放贷款以保证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待项目完成后,由技术购买方利用其节能减排所获得的收益来偿还贷款,不仅缩短了技术出让方的应收账款时间并减少资金积压,而且优化技术购买方的财务结构并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5、结合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贷款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担保抵押是防止贷款资金不能回收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对于想融资的企业来说,寻找抵押担保又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这时就必须进行金融创新,对于项目可以用碳权质押贷款。只要银行与业主及发改委三方约定,客户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只能进入指定的账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置客户获得的。随着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应以碳权质押,对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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