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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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代号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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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国籍是怎么来的?是不是象户口簿一样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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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能否作为民事主体获得赔偿金?如果能,由谁替其保管;而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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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考点题库解析《民法》(2021年最新版)

《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 (2021年最新版) 精选试卷/文档/模板/课件合集

《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1年最新 版) 1、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 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2、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4、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 B.物权 C.人身权 D.知识产权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 A.订合同 B.物的灭失√ C.立遗嘱 D.违反合同 本题旨在考查事件与行为的界定。事件,是指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行为,是指受民事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不选D项,因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相对法律关系只能由双方法律行为产生,单方法律行为不可能产生相对法律关系,如果将D项修改为“代理人基于委托合同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才是相对法律关系。 4.甲殴打乙导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实,而行为则反映了人的意志。本题中,甲殴打乙致其死亡出于甲的行为意志,而继承人继承乙的遗产,对于继承人而言,属于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要素,故为事件。 5.下列民事权利救济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 A.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B.依法实行正当防卫 C.依法实行自助行为 D.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公力救济方式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提出保护权益的请求)等。私力救济方式包括依法行使请求权(如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自卫行为(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可见,只有D项表述属于公力救济。 6.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钻石√ B.空气 C.安装在腿上的假肢

民法基本知识学习资料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十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也就是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规定的或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三)由于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本身不可能实施民事行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区别。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死亡宣告及其撤销的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照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但应给予补偿。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比较 财团法人是指法律上对于为特定目的的财产集合赋予民事权利能力而形成的法人。财团法人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身份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2、自愿原则:不绝对也不能违法 3、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平等?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5、公序良俗原则:良好的秩序,善良的风俗 6、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使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 (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 只能实施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比如赠送),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比如: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成立) 3、无民事行为能力(无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 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三) 监护 1、概念 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利益进行监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16.doc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16 (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30.00) 1.在物权法理论上,权利人支付佃租而在对方土地上永久耕作或放牧的权利属于______(分数:1.00) A.典权 B.地上权 C.永佃权 D.地役权 2.下列用益物权中,不具有绝对排他性的是______(分数:1.00)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分数:1.00) A.承包人不得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 C.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他物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我国《物权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______(分数:1.00) A.30年 B.30—70年 C.30—50年 D.30—90年 5.根据《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时间是______(分数:1.00) A.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 B.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生效时 C.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成立时 D.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时 6.下列土地需要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______(分数:1.00) A.商业用地 B.工业用地 C.军事用地 D.娱乐用地 7.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应当______(分数:1.00) A.收归国有 B.由住宅开发商再次与住户续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由政府与住户续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办理登记 D.自动续期 8.下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分数:1.00) A.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 B.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 C.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D.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都是原始取得 9.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出让后,再行申请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正确的处理方式是______(分数:1.00) A.再行审批,酌情批准 B.出让时的合同无效,直接获得原宅基地使用权,但需将出让款退回

民法典基础知识考试

民法典基础知识考试 1. 以下那个属于强制性执行的后果 * 征信受损(正确答案) 个人名誉损失(正确答案) 法院判决 名下资产被强行拍卖(正确答案) 2. 客户责怪银行停卡或者降额时导致其逾期时,能用那条法律条文 [单选题] *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的约定》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承担》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违约使用借款的后果》(正确答案)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的种类》 3. 以下那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学费(正确答案) 买车(正确答案) 赌博 家庭医疗费用(正确答案) 经营所得收益(正确答案) 4.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种类的定义是 [单选题]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正确答案)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 强制执行的形式有那几种 * 法院判决(正确答案) 征信受损 银行起诉(正确答案) 强行拍卖 6. 信用卡用于投资、经营、套现、赌博、购房可用法律条文是 * 一百七十六条《民事责任》 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违约使用借款后果》(正确答案) 一百一十九条《合同之债》 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的种类》 7. 符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效力》的是 * 名下有房产、公司、商铺、地皮、果园(正确答案) 离婚、生意失败 客户家庭重大医疗开支 稳定收入、投资收益(正确答案) 8. 不可抗力事件社会原因引起的是* 大雪 洪水 征用(正确答案) 征收(正确答案) 风灾 动乱(正确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 。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 4 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 。 a: 2 万元b: 4 万元 c: 8 万元d: 6 万元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 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 拒绝追认

c: 三十日/ 追认d: 十五日/ 拒绝追认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 年d: 专利权 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 律直接规定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 。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 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 c: 遗嘱继承d: 父母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14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14 (总分:99.99,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 1.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______ A.毒品√ B.人的牙齿 C.一滴水 D.空气 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且有必要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够独立满足人类需要的有体物。物须存在于人体之外,故排除B项;人类没有必要控制空气,故排除D项;一滴水不能独立地满足人类的需要,故排除C项。是否为法律所禁止流通,并不是判断是否为物的标准。综上,本题选A。 2.以下关于主物与从物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主物与从物应为同一物,因此汽车与轮胎属于主物与从物 B.从物必须辅助主物发挥作用,因此李四家的电视与张三家的遥控器相配,二者构成主物与从物 C.从物属于主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房屋与门窗属于主物与从物 D.从物的权利变动原则上与主物相同,因此王五将手机出售给李四时,原则上手机充电器也应交付于李四√ 从物的构成要件有三点:①非主物的构成部分,能够独立的存在;②在作用上辅助主物的使用;③须与主物同属于一人。因此ABC三项错误。若无相反法律规定或约定,主物的权利变动及于从物。综上,本题选D。 3.下列选项中,有关物权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物权是财产权,反映财产的归属关系 B.物权的客体仅为物√ C.物权属于支配权与绝对权 D.物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 物权属于财产权,反映财产的归属关系,物权属于支配权和绝对权,物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因此ACD项正确。物权的客体除了物之外,还可以是权利,因此B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4.根据权利人对标的物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可分为______ A.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 B.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C.主物权与从物权 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根据权利人对标的物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根据标的物支配内容上的差异,可以将定限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A项正确,B项错误。主物权和从物权是以物权有无从属性为标准的,故C项错误。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区分标准是物权的客体种类的不同,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5.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为动产又可以为不动产的是______ A.地役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均为不动产,故AB项错误。留置权的客体为动产,故D项错误,抵押权的客体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综上,本题选C。 6.下列关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任意确定√ B.公示、公信原则允许当事人在达成不动产所有权变动的债权合意时即发生所有权的变动 C.物权法定原则中“法”包括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物权内容的行政法规

民法基础知识简介

民法基础知识简介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 (总分:87.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13.00) 1.下列方式中,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 )。 A.继承财产 B.购买财产 C.受赠财产 D.添附财产√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国有财产的是( )。 A.海域√ B.铁路 C.森林 D.文物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财产(但不限于)属于国家专有财产:(1)国有土地。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已被征收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划原、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等。(2)矿藏、水流、海域。(3)国有野生动植物资源。 (4)无线电频谱资源。(5)国防资产。(6)依法应当属于国有的财产,如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故选A项。 3.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彩电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彩电卖给丙,丙以为彩电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对此,( )。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 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丙为善意第三人,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根据民法原理,甲无权要求丙返还彩电或赔偿损失,只能要求非法让与人乙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 4.财产所有人无权向第三人追索原物的情况是( )。 A.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 B.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恶意第三人的 C.原物由非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是善意、无偿取得的 D.第三人取得的财产是属于拾得物的 5.关于收取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B.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 C.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处分财产的一种方式 D.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使用财产的一种方式 收取孳息属于收益,收益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收益财产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占有、使用、处分财产的方式。 6.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包括( )。 A.先占、添附、买卖 B.添附、善意取得、赠与 C.先占、添附、善意取得√ D.先占、买卖、赠与 根据民法原理,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包括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主要是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以及继承等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因此,A、B、D 都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7.所有权不属于( )。

最新民法典应知应会测试卷民法典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完整版)-已转换

最新民法典应知应会测试卷民法典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完整版) 判断题20题单选题40题多选题30题 一、判断题 1、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标准答案:对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标准答案:对 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遗产分 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标准答案:对 4、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Ao 标准答案:对 5、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标准答案:对 6、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即可。 标准答案:错 7、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标准答案:对 8、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标准答案:对 9、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使用方的解释。 标准答案:错 10、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标准答案:错 1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Ao 标准答案:对 12、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标准答案:对

1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标准答案:对 1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标准答案:错 15、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只能依法请求损 标准答案:错 16、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标准答案:对 17、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标准答案:对 18、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标准答案:对 19、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标准答案:对 20、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及答案解析.doc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是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I).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爭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山,自主实施民爭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爭活动白愿原则 0.民爭活动公平原则I).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冇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 一 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宜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白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冇民爭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网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0.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I).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谋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B.无效民爭行为 C.有效民爭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爭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窩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 1.(2011年真题)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 )。 A.所有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使乙的房屋所有权遭受侵害,故选A项。地上权、地役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用益物权,本题表述的情形系农村,不存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地上权,正确表述应当是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即便将D项改为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选择。本题表述不存在“需役地”或”供役地”,谈不上对地役权的侵害。 2.(2015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 A.添附 B.先占 C.生产 D.遗赠√ 通过遗赠方式取得所有权的为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故选D项。添附、先占和生产都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故不选A、B、C项。 3.(2015年真题)甲上晚自习时拾得一个单反相机,后相机被乙借走。乙看到悬赏200元的寻物启事,未经甲同意将相机还给了失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均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 B.仅甲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 C.仅乙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 D.甲、乙均无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 《物权法》没有承认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而是在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还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52条(无效合同)规定情形的除外。可见,只有悬赏人承诺支付报酬的,拾得人才享有报酬请求权,且享有报酬请求权的主体限于拾得人。本题表述中,甲为拾得人,因而只有甲享有报酬请求权,故选B项。 4.(2016年真题)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对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母 B.甲√ C.乙村 D.国家 《物权法》第114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题干表述的陪葬品手镯的法律属性上看,应当属于埋藏物,而埋藏物属于有主物,即手镯的所有权属于所有人甲所有。可见,选B项。 5.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 A.甲 B.乙√ C.甲、乙共同所有 D.按照习惯确定 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

民法基础知识(总论)

民法基础知识 目录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自然人 第四章合伙 第五章法人 第六章物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代理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十章人身权 第十一章物权 第十二章债权 第十三章侵权责任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民法的性质和特点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平等主体 2、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调整对象) 3、民法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和特点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是私法 民法是任意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民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 特征: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任意性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 自然人、合伙、法人、国家、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 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第三节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法 法律关系分析法 第一步:确定案件事实(小前提); 第二步:适用相关法律规范(大前提); 第三步:确定法律责任

第02章---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八讲民法(一) 民法 民法概述;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人格权、身份权。 我国没有民法典,1987.1.1 实施《民法通则》;2012.7.1 实施《侵权责任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适用法律、权利能力); (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核心原则); (三)等价有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帝王规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例题单选】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10 台,应付款 5 万元。因甲不能付清全部货款,乙表示只要甲支付4.8 万元即可了结。乙的行为有效,这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 平等原则 B. 意思自治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概念: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包括:自然人、法人(公司)、其他组织。 国家在特殊的情况下(从事民事活动),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单选】某县政府为新建办公大楼,向该县银行贷款500 万,到期未能偿还,银行遂以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B.属于政府行为,受行政法调整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2)包括:①物②行为(劳务行为)③有价证券④非物质利益⑤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物:动产、不动产(土地及其附着物);原物、孳息(自然孳息、法定孳息);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83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83 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13.00) 1.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有______。 A.债权人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 B.债权人请求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的√ C.债权人请求将所有物归还的√ D.债权人请求支付租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据此,选A、B、C项。D项表述的情形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______。 A.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 B.权利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 C.义务人口头承诺履行义务√ 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据《民通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根据上述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起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和权利人积极行使请求权等。故选A、C项。起诉后又撤诉的,视为未起诉。故B项表述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D项表述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3.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包括______。 A.人格尊严√ B.人格平等√ C.人格自由√ D.人格独立√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包括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4项内容,故备选项应全选。 4.歌迷甲在一酒吧意外遇见自己的偶像歌星乙,惊喜之余向乙打探其私生活,乙被激怒,在众目睽睽之下用手中挟的烟头戳向甲,将甲的脸部烫伤,并将甲的衣服弄坏。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______。 A.身体权 B.肖像权 C.健康权√ D.财产权√ 乙将甲的脸部烫伤,侵犯了甲的健康权,选C项。健康权受到损害必然会使身体权受到损害,在二者竞合情况下,只认定侵犯健康权,不选A项。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从肖像权的含义可知,乙并未侵犯甲的肖像权,不选B项。乙将甲的衣服弄破,侵犯了甲的财产权,选D项。 5.一般人格权具有的功能有______。 A.解释具体人格权√ B.产生具体人格权√ C.补充具体人格权√ D.穷尽具体人格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8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 1.(2011年真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 B.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 C.主动代同事值夜班 D.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 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不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未成年人也是可以从事无因管理行为的。可见,选B项。不选A项:因为纯粹道德上的事务如养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照料;宗教上的事务如为佛堂点燃一炷香、帮助朋友到教堂做弥撒;一般生活事务如帮助朋友接待客人等,都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不选C项:因为主动代同事值夜班的行为属于事务性委托。不选D项:因为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2.(2012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 )。 A.劳动报酬请求权 B.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C.支付租金请求权√ D.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上述规定中,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四种:①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如因雇用合同、委托合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雇用费、委托费、劳务费等债权不能转让。②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能转让。例如,专门为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专门为特定人绘肖像画的合同等。③不作为债权,不得成为转让债权。④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一般不得单独转让。此外,除了上述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外,下列债权也不得转让:①因侵权(如侵犯人身权、知识产权)所生损害赔偿之债。②近亲属间的请求权,如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等。综上分析,备选项中只有C项表述的债权可以转让,故选C项。 3.(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 )。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一√ 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 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 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 《合同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第1项,A项表述符合合同法规定,选A项。《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据此,B、D项表述不符合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据此,C项表述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4.(2013年真题)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 )。 A.丙系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获利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习题带复习资料

民法常识习题(带答案) 1.下列各项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D.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债权 答案:A 2.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违法的有(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向某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10万元 D.甲公司以自己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形成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16万元 答案:ABCD 3.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继续执行 B.中止执行 C.终结执行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 答案:B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A.税收债权 B.社会保障债权 C.职工劳动债权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答案:ABD 5.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BC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A.对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为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放弃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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