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

东城街道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对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以雷锋互助社为平台,引领党员争当志愿者,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逐步探索党员退出机制,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量化考评,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新平台,规范雷锋互助社志愿服务,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在玄妙观、迎宾、荆东三个社区党委试点,党组织关系隶属三个社区党委的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60岁以上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征求本人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志春同志任组长,联系社区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社区党委书记和组织干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晓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内容及方法

(一)量化积分标准

党员积分制管理按照分类定标、分时考评的原则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评,由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组成。其中,民主评议工作以网格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二)规范积分方式

1.逐级记分。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东城街道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各网格党支部明确一名记分员,按月依据党员积分制细则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积分,各社区党委明确一名核分

员,对各支部上报的分数进行初步审核,党员初步积分经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党员积分,由各支部委员进行最后汇总。

2.公示积分。党员积分每季度在本社区党务公开栏公示。以支部为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对上季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对积分及加、扣分因素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3.定期上报。对党员积分情况每月一汇总,每季一公示,年终一总评。各社区党委于季度公示结束后3日内将本社区党员的积分情况上报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20日前将党员积分情况存入支部档案。

(三)严格积分应用

1.积分周期。党员积分制管理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2.积分等次。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才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的或含有一票否决类中任意一项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考核结果须在社区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3.结果运用。对获得优秀党员积分等次的,社区党委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以上党员,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政策;对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社区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学习教育;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予以公示,严格处置。同时,预备党员积分为70分以上的按期转正;积分60-69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积分6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社区党委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各网格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落到实处,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

街道党工委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党委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各社区党委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1、东城街道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2、党员日常积分登记表

3、东城街道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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