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网摘)2015.05.28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

一、区域环境容量分析

(一)熟悉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及在EIA中的运用

1.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属性:在给定的区域内,达到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而允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就是该区域大气污染物的环境容量。特定地区的大气环境容量与以下因素有关:⑴涉及的区域范围与下垫面复杂程度。⑵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及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⑶区域内污染源及其污染物排放强度的时空分布。⑷区域大气扩散、稀释能力。⑸特定污染物在大气中的转化、沉积、清除机理。

2.大气环境容量的计算方法

⑴修正的A-P值法是最简单的大气环境容量估算方法,其特点是不需要知道污染源的布局、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就可以粗略地估算指定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对决策和提出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适用于开发区规划阶段的环境条件的分析。利用A-P值法估算环境容量所需基本资料:①开发区范围和面积。②区域环境功能分区。③第i个功能区的面积Si。④第i个功能区的污染物控制浓度(标准浓度限值)ci。⑤第i个功能区的污染物背景浓度cib。⑥第i个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保护目标ci0。

估算步骤:①根据所在地区,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表1查取总量控制系数A值(取中值)。②确定第i个功能区的控制浓度(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ci=ci0-cib。③确定各个功能区总量控制系数Ai值:Ai=A×ci。④确定各个功能区允许排放总量: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⑤计算总量控制区允许排放总量Qa: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允许排放总量Qa是对新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的一个估计,要将其转变为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还需要考虑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布局、产业结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

以上方法原则只适应于大气SO2环境容量的计算,在计算大气PM10的环境容量时,可作为参考方法。

⑵模拟法:是利用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模拟开发活动所排放的污染物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是否会导致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如果超标可按等比例或按对环境质量的贡献率对相关污染源的排放量进行削减,以最终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满足这个充分必要条件所对应的所有污染源排放量之和便可视为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模拟法适用于规模较大、具有复杂环境功能的新建开发区,或将进行污染治理与技术改造的现有开发区。但使用这种方法时需要通过调查和类比了解或虚拟开发区大气污染源的布局、排放量和排放方式。模拟法估算开发区的大气环境容量步骤:①对开发区进行网格化处理,并按环境功能分区确定每个网格的环境质量保护目标c0ij(i=1,…,N;j=1,…,M)。②掌握开发区的空气质量现状Cbij,确定污染物控制浓度cij=c0ij-cbij。③根据开发区发展规划和布局,利用工程分析、类比等方法预测污染源的分布、源强(按达标排放)和排放方式,并分别处理为点源、面源、线源和体源。④利用《EIA技术导则》规定的模式或经过验证适用于本开发区的其他模式模拟在所有预测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环境质量的影响caij和cij。⑤比较caij和cij(i=1,…,N;j=1,…,M),如果影响值超过控制浓度,提出布局、产业结构或污染源控制调整方案,然后重新开始计算,直到所有点的EI都≤控制浓度为止。⑥加和满足控制浓度的所有污染源的排放量,即可把这个排放量之和视为开发区的环境容量。需要指出的是,采用模拟法估算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发展的影响,这也是采用模拟法的优势所在。

⑶线性优化法:对于特定的开发区,如果污染源布局、排放方式已确定,那么我们就可以建立源排放和环境质量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然后根据区域空气质量EP目标,采用最优化方法,便可以计算出各污染源的最大允许排放量,而各污染源最大允许排放量之和,就是给定条件下的最大环境容量。

采用线性优化法,关键是将环境容量的计算变为一个线性规划问题并求解。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不同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保护目标为约束条件,以区域污染物排放量极大化为目标函数,建立基本的线性规划模型。这种满足功能区空气质量达标对应的区域污染物极大排放量可视为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

浓度贡献系数矩阵A中各项,可采用《EIA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推荐模式或其他通过验证的模式计算。价值系数矩阵D中各项,在没有特殊要求时可取1。线性规划模型可用单纯形法或改进单纯形法求解,具体计算过程参阅有关线性规划理论书籍,计算工作可由计算机辅助完成。

(二)熟悉水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河流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方法及在EIA中的运用

1.水环境容量是水体在环境功能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所能接纳的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水体一般分为河流、湖泊和海洋,收纳受体不同,其消纳污染物的能力也不同。

2.计算方法。按以下方面计算水环境容量:⑴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估算其环境容量。⑵污染因子应包括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污染物、开发区可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和受纳水体敏感的污染物。⑶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受纳水体不同断(界)面的水质标准要求;通过现有资料或现场监测弄清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⑷在对受纳水体动力特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水质模型建立污染物排放和受纳水体水质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⑸确定合理的混合区,根据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考虑相关区域排污的叠加影响,应用输入响应关系,以受纳水体水质按功能达标为前提,估算相关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即最大允许排放量或排放强度)。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析

(一)熟悉CP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途径

CP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途径主要有三:预防、减少和控制。

⑴应从清洁生产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出发,选择清洁的原料、产品、工艺和设备,通过加强管理,来预防污染物的产生;⑵要对已经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达到削减的目的,如采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等,确保达标排放,以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⑶在已经考虑了预防和减少的前提下,可以采用控制的手段,如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气筒高度、位置进行优化布置;⑷针对水EP目标,对水污染物的排放口、排放特征等进行适当调整,来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了解通过EIA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的方法(P403)

按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在核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提出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是CPEIA的任务之一,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包括国家规定的指标和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⑴国家规定的“十五”期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①大气环境污染物:SO2、烟尘、工业粉尘。②水环境污染物:COD、氨氮。③固废:工业固废。

⑵项目的特征污染物是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未包括,但又是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如电解铝、磷化工排放的氟化物,氯碱化工排放的氯气、氯化氢等。这些污染物虽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但由于其对EI较大,又是项目排放的特有污染物,所以必须作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评价中提出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为每年排放多少吨。

国家对主要指标(如SO2,COD)实行全国总量控制,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将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再由省市分解到地(市)州,最终控制指标下达到县。

在EIA中提出的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排放不达标的污染物不能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②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比总量控制更严的EP要求(如特殊控制的区域与河段)。③技术上可行,通过技术改造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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