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法律在职复习计划

2016司考法律在职复习计划
2016司考法律在职复习计划

2016在职考生司考复习计划

此计划适用以下考生:

1、在职考生

2、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学过法学或者往年考过司考)。

3、其他基础的考生,订阅号sikao411回复:在职0基础、非法本学生、法本学生、考研司考同步、获取相应的复习计划,

首先说一个消息:

1、16年将出台司考改革通知,17年司考将要改革,非法本不能考,所以16年将是非法本可以考司考的最后一年。(虽然每一年都有要限制非法本的消息,我每年还辟谣,但是16年是真的,虽然没有正式公告,但这个在各大高校老师内部都已收到通知,不信的可以等16年考试改革通知,但要复习还是尽量趁早)。但是应该硕士不限制专业,双学位可以考,具体的还是等官方公告。

2、由于16年将是非法本最后一年,所以难度会降低。15年的卷子就不是很难,考很多送分的政治,难的三国,宪法考的分数变少,然后卷四都是考的比较常规,我在考前预测几乎都押中了,所以16年也将要持续。

此文前面是一些注意事项等,后面是详细的各个时间段开始的备考计划、进度。

一、有基础的在职考生需要注意的问题:

1、实践和考试冲突问题,这只是一个考试,如果你在法律的相关工作,不要用你的工作经验去应对考试,你按照你工作经验去做题几乎都是错的,考试的答案和实践很不一样。

2、辞职问题,如果你每天备考的时间在5小时以上,可以3个月全身心投入备考,那么辞职是完全没必要的,相反如果你每天时间很少,备考又很晚,那么建议辞职,但最多考前辞职3个月足够了,没必要辞职一年半年的。

3、复习时间问题,如果你在职备考建议早一些开始,时间的话应该在年后,大概3月分开始,平均下来每天坚持5小时,这样时间比较充裕。最晚我觉得5月分应该开始,如果你开始的还是很晚那么后面只能自己熬夜一下,牺牲下休息的时间,赶一下进度,到时候订阅号会发突击的计划,(我15年带的在职突击的是从6月开始的,后面也来得及,但是如果要走那种突击捷径,一点要有少的讲义、课程和多做真题,不要去听那些厚大60个课时之类的课)

4、报班问题。在职不同于学生,一般理解能力比学生好,不会钻牛角尖纠结太多问题,明白这只是一个考试,所以可能弯路走的较少,但是在职的时间相对少,而且不连续,会有事中断,所以极度不推荐在职的报实体班,原因在于:1、机构针对在职的班一般都是周末两天有课,其他没课。2、考前7、8最重要的

两个月机构都不开在职的课,因为每个机构名师、老师都是有限的,都在全国各地巡回讲课,那会都是针对学生的集中班。但7、8两个月是最重要的,因为记忆问题,司考都是背的,无论你前面复习的多好,这两个月不能断,否则肯定考不过,(你背的很熟的东西两个月不去看也就忘记的差不多了)。3、在职的周末学一下,有时候周末有事没去几次,很常见。后期最重要的考前没课,收费还挺高,完全不划算。4、如果有机构给在职的晚上开课,周末开课,考前两个月专门的突破课也有(要那些名师的,不要随便招两个大学讲师给你开课,那样的课没价值,浪费时间),那你可以考虑,但目前没见到这样的机构课程。5、在职的可以考虑一些网络的课程,这样可以保持学习的持续性,万一有事出差也不会落下课(面授那种几百个人上大课,效果真不如自己找一个图书馆听下音频课好)。这些课程网上都有分享大家可以自己去收集一下。

5、教材、资料选择问题。首先在职时间少,所以我推荐一些精华一些的课程和资料。1、书和题。详细的在微信订阅号sikao411回复:司考书单,有书的封面截图那些,以便大家去购买,防止买错。2、老师课程。建议听两个班次即可:强化+考前突破。不需要听串讲、真题解析、基础班(这些机构的班次弊病我之前那个视频就说过,机构开那么多班次是为了恶性竞争,抢学员,在职时间稀少,禁不起浪费,所以最全最有价值的就这两个班次),当然如果你时间多可以都听,只是我不建议那样,听那么多课不如自己多背几遍强化的讲义。3、不要买:三大本、法条,还有一些骗钱的书,例如什么:司考宝典,司考秘籍,司考记忆口诀,司考必备的几百个法条等等。原因:1、我已经说过多次,在职基础不好的千万不要去看三大本这个官方教材,和法条,它又厚又多,看完不知道重点考点,完全浪费时间!机构收你学费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法条和三大本的考点归纳总结讲授给你听,你放着人家归纳好的不学,你去学原始的肯定效率低!就跟期末考你拿着教材背,我拿着重点背一个道理!2、那些不专业的出的书都是骗钱的,名字越好的越假,越浪费时间,在中国活了那么久,要知道这个道理。如果你除了我推荐的书单外还想多看一些书,你可以买其他机构出的一些书:厚大,指南针,众合,万国,这些机构的还可以,但是最好的书我已经在书单推荐过,看那些足够高分了,不需要再去扩充。

6、老师的选择和听课问题。1、我推荐的班次是:强化和考前突破,2、推荐的老师在订阅号回复:司考名师,有名师的推荐表。就听他们的课就好,3、强调一句:认老师不要认机构!!每个机构都有讲的好的老师和不好的,你把每个机构的王牌老师课听了,其他不好的老师不要听,去听别的机构的!按照名师听课,不要按照机构!4、建议音频,不要视频,视频效率极低,看视频不能再讲义上勾画笔记,对后期复习极为不利!因为司考是要不断重复记忆的,听音频可以看讲义记重点,效果很好!而且司考的视频课不是有ppt和黑板的那种,

是一个老师在上面念书的那种(具体可以去厚大官网看一下)看视频不方便!听音频还可以用一下加速软件,加点速(司考老师语速很多都比较慢),加速软件百度下一个就好,也可以淘宝买一个带加速功能的mp3,司考要复习那么久,这点投资还是必要的!具体的去网上搜,或者群里问,我自己是用录音笔加速的,所以我不太清楚那些,百度有推荐,可以自己下载安装试试。

7、有些课听不懂的问题,例如刑法犯罪构成,行政法,民法的物权那些老师讲的很多都很抽象,听完做题都看不懂在考什么,那么你可以试试我的带读和一些讲座,比较接地气,帮你理解一些专业术语,具体可以去订阅号sikao411里下载带读音频课程,或者腾讯视频搜:蒋四金(16年在陆续上传,基础的应该在过年前传完。)

8、资料收集问题。厚大、指南正、万国的官网都有一些免费课。尤其厚大,所有阶段几乎都有免费的课(但免费的课课时多,不太适合在职的,尤其后期复习,根本无从下手,内容太多背不完,到时候后期可以跟我带着背的课,一般一门法6小时带完一遍),可以百度去搜,同时还有一些论坛、贴吧、豆瓣等都有资料发。如果你懒得自己找,可以淘宝去买,淘宝买教材一般都会送资料,就是大多都没什么更新,后期课程没有。除了以上获取途径,可以去报正版的网校,就是网校的课不一定名师都全,请按照名师表购买,没听过的老师慎重。(我整理的更新的资料群里会发,订阅号获取群号)

二、2016年司考变化说明:

1、16年刑法修正案9出台,刑法有修改。

2、经济法修改了一些,像广告法之类的。

3、行政诉讼15年考了新修改的法,16年要加新司法解释。

4、15年司考中考政治的社会主义法治考了很多很多!所以16年也将持续!考政治大部分都是送分的,难度有降低。

5、15年考新民诉司法解释,16年也会考,量要增加。

6、15年刑诉考的较难,16年刑诉需要花大力气,并且注重特别程序。

7、15年刑法出题人除了张明楷又加了新的,降低了难度(再也不会出现14年那么变态的刑法考题),所以大家看题目,出现两极分化,有些考的很简单,有些考的又很难,很难是张明楷出的,简单是新出题人出的。相较与14年之前,刑法题目难度降低。16年也将是这个格局,刑法理论考察加大,15年卷四刑法案例考:按照不同理论你可以得出什么不同结论。标准答案不在唯一,而是你可以选择一个刑法的理论来答题。

8、可能会出公司法新的司法解释(看最高法的立法进度,如果出了必定是商法最重要的考察对象)

9、民法没什么变化,难度保持,大家可以用15的教材,课程都没问题,提早解决分数最多的民法。

10、理论法,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这个也是万年不改的,法条不会改,历史不会改,法理不可能改,所以这个也可以用往年的,只是要注意,宪法的分数被社会主义法治压缩。

11、三国法也不可能改,可以用往年的,只是要注意,宪法的分数被社会主义法治严重压缩,以往考40分的三国现在只考20多分,每一国就考不到10分,还不如法制史。以往的卷一重点现在也变得不重要,三国考的分少,难度降低。

三、16年在职备考复习计划。

说明:

1、针对16年法律的修改和一些变化,制定下面16年的备考计划。

2、由于每个人开始复习的时间不一样,所以我按照开始开始备考时间来区分,2月之前就备考的一个计划,2-5月备考的一个计划,5月后开始的一个计划。(后面的计划时间到了会推送)。一般建议在职的春节后开始备考比较好,春节前有点早、5月后可能有点晚。

3、计划只能是大致规划,详细到每周,考前详细到每天的,我带的群里有。

计划1:

复习开始的时间在:2015年10月——2016年2月。

每天复习时间平均4小时,一周学习3个工作日,1个周末。

5月之前的进度

一、第一阶段、大约2个月。解决一遍书、一遍课、一遍题的刑法民法。

由于各位有基础,所以大家可以直接先自己看书,参照我推荐的书单买好书以后开始看。

1、5——10左右天看完柏浪涛的《刑法攻略》15年版本,由于16年可能要3月才会出版,所以大家可以先看15年的。

注意,由于16年刑法修正案9出来,所以15年的只能看如下部分:总则全部。分则只能看: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和财产犯罪,其他分则小罪名不要看,因为有修改,(对应到书就是:第1讲到第18讲)做题遇到也不用管,后面我会开专题讲座说修正案9的考点和以前罪名哪些不考。

2、10——15天看完,钟秀勇厚大出的民法书。民法没修改都可以看,并且全部看。

注意:以上刑法民法的第一边看书,如果你看书很分心,看的太慢,看完后面忘记前面,那么可以跟我的15年带读课程来看,你可以先听1个章节带读,然后再去回顾这个章节书的内容,这样效率高一些!

3、开始学第二遍刑法民法(课+真题)大概需要20——30天

听课:

1、如果第一遍已经跟我的带读学了一遍,那么第二遍可以直接听老师的课。(柏浪涛的刑法强化课,和钟秀勇民法强化课)

2、如果你基础不是很好,第一遍是自己看的,那么跟我的带读,

3、如果你基础没问题,看书又快,理解也ok,那么去听老师的配套课。

4、时间多的先带读,在=再老师的强化课效果最好。

听完课立刻做分类真题,

建议顺序:

1、刑法听完总则的课,做总则部分的真题,然后学完分则人身和财产犯罪,做人身和财产犯罪的真题,其他就不用做了,有修改。

2、民法听完总则,做总则的题,然后物权,学完物权法做物权法的题,然后债和合同、侵权、婚姻继承跟上面一样,听完这些课就去做真题。

3、真题就做教材配套的就好,刑法攻略除了真题还有个牛刀小试的柏浪涛模拟题,那个不做也可以,很多都有错,而且没解析,只做真题即可。

4、做别的机构的分类真题也可以。

5、做完真题不懂得可以再回顾下书对应的章节,做一个章节回顾一个章节。

提示:

如果你学的快,没有2个月就完成上面的进度,那么建议完成上面进度后去再去自己回顾一遍刑法民法的书,不懂得章节,难的章节在听一下课,听课就听不懂得章节就好,不要全听,否则重点不明确。书可以再全部看一遍。我自己前期大概看了三遍刑法民法的书,后面复习还看了几遍。

二、第二阶段、一个月左右,学商法(不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包括行政诉讼法),法理学(不学法制史、宪法)。

1、这三个课程建议直接听课,不要自己看,自己看了也看不懂,跟没看一样,课可以听15的,如果你复习的时候16出了就16的。商法第一遍建议鄢梦萱,法理学第一遍建议白斌、杜洪波。行政法第一遍建议吴鹏、徐金桂。结合老师配套的讲义,16年由于很多老师都被厚大垄断了,包括徐金桂、鄢梦萱,所以他们的讲义就是厚大出的书,所以你可以买16的书,后期背诵可以跟我的讲义,也可以跟老师15年的,但是要自己加一些16书上的新考点进去。因为书实在不方便后期复习。

2、这三门复习顺序无所谓,任意,大概每一门需要5-8天的时间听课,听完课

自己做真题,然后回顾讲义。大概听三分之一左右的课,就去做真题,然后继续

听后面的,三分之一,听完做真题。这三门课大概复习时间需要1个月左右。

三、第四个月,开始学习诉讼法

注意:

1、前面科目没学懂的建议再学下前面科目,尤其刑法民法,可以在听一遍课,

看一遍书,诉讼法不着急,5月后再学完全没问题,前面科目已经没问题的再学

下诉讼法,为后期记忆做准备,

2、诉讼法记忆居多,所以学完后自己找时间定期回顾讲义,平时上班没事就可

以读几遍,以免忘记。

3、由于行政诉讼法在上一个阶段已经学完,所以还剩:刑诉、民诉。诉讼法同

样不需要自己看,可以直接听课,跟着讲义听。

4、诉讼法内容散,考点多,所以建议听完一半的课以后立刻做对应的真题,然

后继续后一半。

5、建议大家第一遍可以听一个稍微多一点的老师,后面再学我的或者少的课,

所以刑诉你可以听:左宁、陈少文、杨雄。民诉你可以听:戴鹏,韩心怡,郭

翔。配套的讲义和书都有,真题任意选即可。

四、剩下卷一那些科目现在不要学,等到6-7月在开始学,内容少,都是死背的,

前面学了要花大力气维持,每天都要看,几天不看就会忘记,时间有空余多去复

习前面学的科目,尤其刑法民法,不要把这两门留在后面。

五月之前需要完成的进度表

第一阶段(大约2个月,只弄刑法民法)第二阶段(大约1个月)第三阶段(大约1个月)

至少:解决一遍书、一遍课、一遍真题题的刑法民法,课基础不好的听我的,基础好的可以直接听我推荐的名师的。

效率高的,再看一遍书。学商法(不学经济法),学行政法

(包括行政诉讼法),法理学(不

学法制史、宪法)。

并且做一遍上面科目的分类真题

学习:刑诉、民诉(诉讼法

记忆居多,所以学完后自己

找时间定期回顾讲义,平时

上班没事就可以读几遍,以

免忘记)。

这阶段特别注意事项:

1、刑法民法是基础,理解的居多,一定要先学,不要先去学什么法理学和诉讼法之类的。

2、刑法民法一般前两遍都很晕,各种概念模糊,乱套概念去解题,正常,但务必坚持学完,越到后面越清晰。

3、一但开始了就要持续学!不能断!不能我今天看30页书,休息一周,再看30页,知识不连贯,前面的白看!所以如果断了,那么请话点时间回顾下之前看的,再继续看后面的。

4、第三阶段的诉讼法可以5月之后再学完全没问题,因为你学了就要定期回顾,维持记忆,比较话时间,如果刑法民法还没怎么学懂的,建议学刑法民法多几遍,诉讼法可以5月后再来,甚至到6月在开始都没问题。

5、学习中如果有法律专门的概念不理解,第一遍很正常,但是学了两三遍后还是不理解,那么可以学一下我的专题讲座,难的概念都会单独讲。

6、如果刑法民法实在不会做题,可以找我要我带着做真题的课,历年全部真题都有详细讲解和笔记。如果做题没问题的,直接自己看看错题的解析就好,不需要听课。

五月之后的进度

5月开始距离司考还4有个月。后4个月主要用来巩固和记忆,所以注意下面几点:

1、千万不要妄想通过一年的学习把这些法全部学懂、精通,根本不可能,一个北大的高材生,学10年或许就学一个民法都还不敢精通会有各种疑问,更别说你学那么多法只学一年。所以不要钻牛角尖,想一个犯罪中止想一天,查各种资料,那样的人肯定考不过!

2、司考只需要正确率达到百分之60就可以过线,所以很难的点、不常考的点可以不作为重点,但是必考点,常考点要多背,多看!那会我的冲刺课和背诵讲义有具体的点,可以去订阅号看15年的就知道,一般一门课我6小时带着背完。你到后期就会知道,司考量太大,根本背不完那么多,我提炼总结的都是考点。先背完我的,能力强再多背一些,可以分数高一些,背完我的足够过线。同样,其他老师的课也有稍微少一点的课,但是那段时间他们不会出那些课,那些课是押题和考前冲刺班的,一般考前1个月才有。

3、多记忆,多做真题,以题记点,多错几次,很多就能记住。

4、以记忆科目为主,记忆科目是司考通过的保证,例如:卷一,诉讼法。这些科目记住就有分,不会考的很难,所以值得话精力。尤其注意,最后阶段不要去在拼刑法民法这些理解的,这些理解型科目虽然分多,但很看个人能力,考前再浪费时间在这个上面实在不划算。并且这些理解型科目一般会出一些考的很难的题,例如15年考的,火灾是先救妈还是先救女朋友,考到这种,你复习的再好都会有疑惑,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在这些理解型科目的难点上面。多去弄记忆型的(当然刑法民法也有很多需要记忆的考点,这些可以多背)。

详细进度:

五月:

1、14天左右、再做一遍刑法民法真题,然后把需要记忆的点勾画出来,或者到时候直接背我归纳的讲义,刑法大概50页,民法大概60页。

2、再来一遍少的课和直接背的讲义和真题。5天刑诉,5天民诉,4天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3天商法,(诉讼法建议第二遍听课换一个老师,可以和前面老师互补,不要盯着一个老师的课一直听)。

六月:

1、15天,学完剩下所有科目:经济法、宪法,法制史,三国,法治理念,法律职业等。学完立刻做真题。然后错的,考过的标注在讲义上开始每天背!

2、后15天,针对自己弱的科目,再听一边课,(这个每个人不同自己选择,到时候我也会发一些课供大家参考)。然后这15天,要把刑诉、民诉、行政、商法的讲义各背一遍以上,最好背2-3遍。

背讲义的方法到时候我会在订阅号发专题讲座。

七月(看课程决定)

1、复习卷一,再听下课、做下模拟题,每天记忆背诵版讲义。

2、这时候会有一些老师自己的模拟题的课,法条串讲班,可以跟这些课走一遍考点。

3、7月必须坚持每天1-2小时背讲义,换着背,所有科目都要背(除了理解型的点,你学了就知道哪些是理解的哪些是记忆的)

4、定期回顾刑法民法,做真题和读讲义的形式。

八月、

1、做分年真题(不是分类的,是分年!)、把近5年做了,背了!近五年真题的考点的重复率很大。

2、背熟讲义,同时上下班、空闲时间可以再听一遍课作为巩固。

3、做模拟题(具体做什么,到时候看机构的题目质量作为推荐,司考白皮书、厚大黑色题库等我都会自己去做,然后推荐给大家。

4、练习卷四论文写作,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卷四具体考点和背诵的要点订阅号会推送。

九月、(一般在9月第二个周末考试,所以9月只有两周)

1、差缺补漏、把自己常错的点抄出来!自己没背熟的背熟。

2、把分年真题错的点背熟。

3、9月的时候会有押题班、冲刺班(机构只在考前最后2周开课),但实在太多,每个机构都有,甚至每个老师都有不同版本,例如钟秀勇108题、99题、160题等等,所以到时候我会筛选最全的,老师最有把握的给大家推荐。

4、考前整体的背一遍强化班的讲义。

5、考前一定关注我的订阅号,我会把卷四的点梳理,押题,14只预测了第一个大题,押中,15我把所有科目都分析筛选,把出题人的论文找来看了,看他们关注的热点押题,所有科目几乎全中,(不相信的话自己去订阅号点击查看历史消息看,我朋友圈、微博都有推送,时间是不可能造假的)卷四不用担心,机构一般不讲卷四,在平时授课的时候我就会讲卷四可能考的点,提示大家多背这些,考前也会押题归纳。

最后推荐一个app:粉笔司考(以前叫猿题库),是用来做题和预测的,大家平时可以在上面做题,听老师的讲解。在职的一定多做真题!(但建议前面两遍复习的时候还是多做纸质的真题,不要弄电子的,因为不方便后期回顾记忆)。

下面是历年一直提醒大家不要走的弯路和备考注意事项:

一、弯路

千万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三个上面:三大本、背法条、自己埋头看书。

这样复习完我们那会的比喻就是:被各个法轮奸了一遍竟然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子。。。。。。。不信你试一个月!再回头一想你学到过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原因在于:这些东西是最原始的,最多的!所有考题确实都从上面来,但是你去看你会有效率吗?司考培训机构,那些人大、清华的博士的老师研究那么多年司考,就是把三大本、法条那些东西给你总结好,讲给你听,他们收几千块学费的意义在于此,你放着整理好的精华不去看,去搞最原始的,那有什么意义!!!不要觉得官方三大本是基础,是最简单的,其实相反,三大本很难,抽象且没有重点,建议去看个机构的课和书。

二、千万要做到这几个事!!!不然你司考很危险!!!

1、做足够的真题!!两套真题分类汇编是必须的!(厚大+众合,或者三校、万国)考试不做题,怎么可能稳定的通过?!!

2、还是做题,安装手机app——粉笔,每天没事就在上面做题,比如上厕所、等车、等人的时间做一些,积累起来可以多做3遍真题都不止!

3、刑法、民法一定在前期就搞好,后面三个月很难搞定!其他科目都可以突击记忆,唯独这两门没办法!我带的学生中,我考前都会一再强调卷一的重要性,叫他们每天背,所以没人挂在卷一,卷一几乎都100+,卷四也没有很低的,一般都90+,如果看了我的押题,字迹工整一般100多没问题,但就是有人死在卷

二刑法、有人死在卷三民法,这两门必须要提前看!多看几遍,多做真题,尤其民法。

4、后期的重点必须是卷一和诉讼法!这些是内容又少,考的又稳定的科目,后期背下就可拿到很可观的分数!完全看你努力!但是要跟好的老师,名师总结的东西又好又精华!!你自己去背法条和书,效率很低!!!背讲义是最好的!5、一定要有总结好的后期背诵的讲义,每一门大约60面(30页),你可以自己在做题看书的时候归纳总结,也可以用老师强化班的,但是近期司考培训很多机构为了卖书都开始讲书,少的讲义很少,很多机构的讲义要300多页,8门加起来那就2400多页,你后期无法回顾和记忆,所以前面学习的时候就请自己归纳、总结好考点。自己不会总结的可以看我总结的讲义,订阅号和群里会推送,每一门不超过60页,考点肯定覆盖全,没有废话,只有要记忆的点。

记住:司考最大的敌人在遗忘,务必好好回顾,记忆!

注意:

1、计划1只适用于:在职、有基础、开始备考时间在2016年2月之前的考生。2月之后开始的,我会重新写计划,在订阅号sikao411推送。

2、其他的计划:在职0基础、非法本学生、法本学生、考研+司考同步复习的计划,在订阅号推送。

3、复习中可能有新增考点,好的名师课程推荐等,群里和订阅号都会发。

4、觉得这个计划对你有帮助,以后复习会用到这个计划,可以分享到朋友圈或者自己收藏保存下。

5、有问题可以加我个人微信,由于消息较多,可能无法立刻回复,见谅,但留下你的问题,我每天都会定时回复,微信号:517934902,如果这个号加满了,订阅号可以查看添加,我新的个人微信号)

(完整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1

2002---2011 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单项选择题 2011 年) 1.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 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 年卷三单选第 1 题)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 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 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 王某是甲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 万元 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 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 3 题) A. 无效 B. 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答案】D 【考点】法人的代表机关【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

2019年到2019年司考真题合同法部分word资料22页

2010年合同法部分真题 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12.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

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3.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1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20200603170610)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

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2015年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参考答案附后)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6.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7.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2018年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推荐word版 (4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X年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负有将货物运送给乙公司的合同义务。丙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的行为代表甲公司。丙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即在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货运合同关系。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造成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正确。当然,甲公司有权要求运输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司机刘某的过失行为由运输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1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立即又发出要约作废的函件,要约作废的意思实际是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两个函件应当同时到达甲公司,即要约已经被撤回。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该函件只要由甲公司接收,则意味着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甲公司,要约即被撤回,至于董事长助理忘了交给董事长,是甲公司内部问题,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效力。所以A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所以D不正确。

2016年司法考试合同法选择题

2016 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合同法部分) 选择题 3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 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 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 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 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A 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所以,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所以,A 项正确。 B 项: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潘某与商家在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所以不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补偿,所以,B 项错误。C 项:《合同法》第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同时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潘某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交易的性质没有产生误解,而且双方事前约定损益自负。所以,商家不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交易。所

以, C 项错误。 D 项:《合同法》第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潘某与商家订立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并未显失公平。所以,D 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考点:合同的订立 11 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 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 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 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 解析:C 项:清风艺术馆展览名家绘画,入场券上以醒目的方式表明不可拍照,唐某未经许可进行拍照构成违约。所以,C 项正确。 A 项: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人,不属于艺术馆。艺术馆只是展览人。所以,A 项错误。 B 项:郑某购买绘画的纸质高仿版,将其标记清除。清风艺术馆只是展览人,不是著作权人,郑某并未将权利的管理信息去除,所以,B 项错误。 D 项:《著作权法》第21 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

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参考答案附后)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合同法司考题

2015年合同法司考真题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 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无名合同是指(B ) A. 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 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B ) A. 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 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 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B ) A. 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 行请求,这被称为(B )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5. 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 种变化的原因是(D ) A. 由于主体不合格 C.由于违法 6.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B ) A. 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7.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C ) A. 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 合同的权 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 ) A. 诚实信用原则 C.公平原则 A.先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B.有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B.自愿原则 D.平等原则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子以适当减少。”这体现了合同订立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法》119条规定:“当事人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依据不同的合同划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单务合同 D.从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心须采用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5.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B.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必经的阶段,若只停留在要约阶段,合同根本未成立 C.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定理合同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D.合同成立即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5:CDACB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是()。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于5月1口向乙发出要约,规定乙应在5月5日前回复,乙于5月7日发出承诺信函,甲收到后未予理睬 C.甲乙谈妥合同条款后约定三日内签订合同书,后来甲将合同寄送给乙,乙反悔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D.甲乙未依法订立书面施工合问,但甲按约定支付了备料款,乙随即进场施工

司考合同法真题(有答案)

2017年司考合同法真题 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试题答案B 【考点】可撤销法律行为债的相对性 【解析】《民法总则》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甲作为第三人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人乙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实际上,齐某以廉价购得的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其行为构成欺诈。甲某在本题的交易中为第三人,也存在欺诈行为。即使没有甲的欺诈行为,乙与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债的相对性,乙应当向齐某主张,而非向甲主张。故A 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该期间为1年,故D项错误。 8.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试题答案C 【考点】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不破租赁先押后租合同相对性 【解析】抵押人作为有处分权人,将商铺出租给丙,两者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故A项错误。先押后租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故丁通过拍卖取得商铺所有权后,有权要求丙腾退商铺。故D项错误。关键在于丙有无权利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根据合同相对性,租金为租赁合同之内容,丁并未承受该租赁合同,不受该租赁合同之约束,丙物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故B项错误,C项正确。 10.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陈老伯深感懊悔。关于陈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 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

2017司考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合同法部分) 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5.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6.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0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7.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0年编辑)☆历年合同法司考_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 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 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 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参考答案】ABD 【考查知识点】(1)买卖合同的性质(2)简易交付;(3)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故A项是正确的。(2)《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此为简易交付的规定。因此B项是正确的。(3)《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项不正确,D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其实,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与价款的交付无关。 ★★★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参考答案】AC 【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本题是多选题,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答案。(1)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依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第103条指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故排除B项。(2)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依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肯定C项。(3)依据《合同法》第141条、146条的规定,排除D项。 【应注意的问题】因A项题意不清,有两个交付地点,只好采用排除法,将A保留。★★★4.(99.卷三.多.52)在以下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出卖人已经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参考答案】CD 【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1)A项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即由违约人承担。应当排除A项。(2)标的物尚未交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

2012年司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详解

2012年司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4.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5.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1.D 2.A 3.C 4.C 5.D 6.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 )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 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8.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9.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10.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6.A 7.C 8.B 9.B 10.C 1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解除 C.无效 D.可撤销 12.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 A.债务人承担 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13.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 A.6个月 B.一年

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4 年 一、单选题 6.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 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约定"对机器转卖所得款张某分6万,李某分4万",该 约定未违反意思自治原则,合法有效。因此,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本案中,李 某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应当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 7.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 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10万元 B. 9万元 C. 8万元 D. 7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 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 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案中,甲对于乙享有10万的债权,同时乙对甲也享有2万 元的债权并且已经到期,而且两者都是普通的金钱债务,因此,乙可以向甲主张抵销。甲将债权出质于丙,应当参照适用债权让与的规定。《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 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 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乙可以向质权人丙主张2万元的抵销权, 如果乙主张,则丙主张的质权最大数额就是8万元。 11.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 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 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 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 2002 年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 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 .甲公司 B .丙 C.刘某 D .汽车运输公司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负有将货物运送给乙公司的合同义务。丙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的行为代表甲公司。丙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即在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货运合同关系。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造成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正确。当然,甲公司有权要求运输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司机刘某的过失行为由运输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1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 .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 已被撤销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 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立即又发出要约作废的函件,要约作废的意思实际是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两个函件应当同时到达甲公司,即要约已经被撤回。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该函件只要由甲公司接收,则意味着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甲公司,要约即被撤回,至于董事长助理忘了交给董事长,是甲公司内部问题,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效力。所以 A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 .保管合同 B. 委托合同 C. 借款合同 D. 互易合同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所以D不正确。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知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所以A正确。 〈〈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由此可知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所以 B 正确。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由此可知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所以 C正确。 本题涉及合同法分则内容,但仍应注意。 57. 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B.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C.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D.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完成要约、承诺程序,保险合同即成立,交付保险费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所以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投保人须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须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一般由保险公司预先拟定合同条款,投保人只能接受或不接受,所以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合同生效时,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或支付保险金的条件是否能够成就并不确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

2020司考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合同法部分)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5.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6.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0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7.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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