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0718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0718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0718

SHSH-GSG-安环-34-211-11

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破土作业是指在公司管辖区域内生产厂区、油库、灌装站、栈桥等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拆除地下构筑物、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二、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办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破土作业许可证”)。

三、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四、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一)作业前,项目主管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二)将安全措施填入“破土作业许可证”内。

(三)附破土作业点示意图。

五、“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由项目主管部门、生产、设备、施工区域所在部门审批。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六、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

确认会签后,由施工区域所在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危险破土作业要按公司安全环保重大作业报告制度执行。

七、破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在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八、在消防主干道上的破土作业,必须分步施工,确保消防车顺利在消防主干道上通行。如影响消防通道,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九、严禁涂改、转借“破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破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十、作业安全措施

(一)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逐条落实审核单位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移动电缆和悬吊电缆时,必须停电。

(二)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挖出的土方要及时清运,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土方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得大于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

(三)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四)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经审查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的。

(五)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应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

(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上报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待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采用人工挖掘,严禁机械挖掘。

(八)进入受限空间内破土作业,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施工区域所在单位报告,查明原因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当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并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施工单位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使用电动工具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十二)使用机械挖土,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在挖土机回转半径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和人员活动。

(十三)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在化工生产区域作业,发生异常状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十四)破土作业后,项目主管部门及时验收,现场的沟、坑应及时填平,并恢复地面设施。

十一、许可证管理

(一)“破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由施工区域所属部门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二)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三)“破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四)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破土作业许可证”,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齐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施工。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破土作业安全管理流程图

附件2: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

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流程

文件编号SHSH-GSG-安环

-34-211-11

版/次A/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破土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破土作业系指在生产装置、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加油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影响交通、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第二条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破土作业许可证》内。 第五条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到建设单位审批。 2、建设单位应到破土作业涉及的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相关部门会签后,才能签发《破土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作业安全措施 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2、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的。 5、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6、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应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 7、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 8、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破土作业操作规程

破土作业操作规程 1 作业指南 破土作业共分3个步骤 1.1作业前准备 作业前操作人员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破土作业施工方案。 1.1.1准备防护用具 在作业前,要求操作人员准备防护用品 提醒: 为操作人员准备个人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等,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1.1.2拟定作业方案 根据设备特点制定实施方案 提醒: 拟定可行的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论证,避免因方案的错误造成事故。 1.1.3组织作业人员 提醒: 经医生诊断,患病的有不能进行破土作业,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1.1.4安全教育 安全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提醒: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全面,特别对破土作业的

危害及处理进行教育。 1.1.5办理作业票 作业人员办理破土作业票 提醒: 作业票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作业票的时限适时进行办理,同时落实作业票的各项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1.6设置施工警戒线等安全措施 对施工现场设置施工警戒线和隔离围栏等安全措施 提醒: 对施工现场设置施工警戒线和隔离围栏等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1.2破土作业 准备工作结束,操作人员破土作业 1.2.1监护 提醒: 作业过程中,指派专人现场监护,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操作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佩戴防护用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破土作业。 1.2.2防止事故 提醒: 破土作业过程中,防止机械伤害、重物砸伤、塌方等事故。 1.3作业结束 1.3.1验收

提醒: 作业结束,须经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同意验收,此作业才能结束。 1.3.2清理现场 提醒: 作业结束,操作人员清理现场杂物,整理工具,设备复位,并经监护同意,方能离开现场,避免发生财产损失。 1.3.3记录 提醒: 操作人员及时作好作业记录,监护人员做好监护及警戒记录,以备检查。 2 相关记录 2.1 破土作业票 2.2 破土作业记录 2.3 破土作业方案 2.4 现场监护记录(警戒记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确保破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胜公司,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以及临时性界区外动土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破土

作业。 第四条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施工主管部门、生产、机动、安全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应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用事业、安全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开审查会,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规》、省公司及省检修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网络优化项目中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 2.2凡在坠落高度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都称为高空作业。 3、作业安全要求 3.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过相应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认无妨碍职业的病症。 3.2遇有恶劣大风、雨、雾、冰冻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需实施高空作业的任务时,应在工作计划下达的同时,做出危险点、源的相应分析,并进行逐级安全提示。 3.4高处作业应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明确知晓被监护人、监护范围、工作内容、危险点源及预控措施。 3.5近电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始终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过程中严禁失去监护、严禁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3.6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应检查锁扣良好闭锁,并扣系稳固的结构上,严禁低挂高用。 3.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高处作业时防滑、防摔跌、防高处坠落。 3.8高处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应装在工具包内,避免跌落。 3.9高处作业应避免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位置下方禁止作业人员行走和滞留,必要时应设专用围栏措施。 3.10变电站内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施工前应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按照《安规》要求完成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3.11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等设备,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合格,所用设备应定期专人检查、定期完成试验。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 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 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 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 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

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1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

1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 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安全操作规程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生产工艺原理和流程、物料组成及性质等部分(具体结构形式见后)。 2 编写规则 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Q/SHCL 1004—2002《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3.9~3.18”中具体内容视凡本单位实际而定。 3 结构及具体要求 3.1 封面 封面中标准号由企管处给出。封面设计可套用TDS模板。 3.2 目次 目次为可选要素。在目次中应列出完整的标题。“术语和定义”一章的术语不应在目次中列出。 3.3 前言 每项标准均应有前言。前言中不应包含要求、图表。前言由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6.1.3,样式可参照Q/SHCL 1004—2002《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前言。 3.4 引言 引言部分为可选要素,可省略。 3.5 名称 XX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置于正文首页和标准的封面,力求简练,体现主题。 3.6 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范围应明确标准的对象及涉及的各方面。可采用下列表述形式: ——规定了XXXX; ——确立了XXXX; ——给出了XXXX的指南; ——界定了XXXX的术语。 举例: 本标准对XX装置工艺原理、工艺流程、物料性质、常见的安全术语、有毒有害因素的分布等进行了说明。本标准适用于XX车间的HSE管理,同时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预案演练教材。 3.7 规范性引用文件 参见GB/T1.1中6.2.3。凡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注明时间的其修订版不适用本标准,不注明时间的适用于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建筑安全)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破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胜公司,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以及临时性界区外动土 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破土作业。 第四条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施工主管部门、生产、 机动、安全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应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用事业、安全部门、破土 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开审查会,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 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 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有关部门确 认后签后,报施工主管部门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批。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责任人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责任人要签 署意见。破土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 3 天,界区外不超过一周。 第六条破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在开工装置、罐区内 施工,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第七条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单位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 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 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 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 埋地管等地下设施。移动电缆和悬吊电缆时,必须停电。 第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本单位有关部门,经审查同意采取有 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重大危险破土作业要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编写规则及具体要求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编写规则及具体要求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编写规则及具体要求 文章标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编写规则及具体要求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 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安全操作规程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生产工艺原理和流程、物料组成及性质等部分(具体结构形式见后)。 2编写规则 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Q/SHCL1004—2002《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3.9~3.18”中具体内容视凡本单位实际而定。 3结构及具体要求 3.1封面 封面中标准号由企管处给出。封面设计可套用TDS模板。 3.2目次 目次为可选要素。在目次中应列出完整的标题。“术语和定义”一章的术语不应在目次中列出。 3.3前言 每项标准均应有前言。前言中不应包含要求、图表。前言由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6.1.3,样式可参照Q/SHCL1004—2002《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前言。 3.4引言 引言部分为可选要素,可省略。 3.5名称 XX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置于正文首页和标准的封面,力求简练,体现主题。 3.6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范围应明确标准的对象及涉及的各方面。可采用下列表述形式: ——规定了XXXX;

——确立了XXXX; ——给出了XXXX的指南; ——界定了XXXX的术语。 举例: 本标准对XX装置工艺原理、工艺流程、物料性质、常见的安全术语、有毒有害因素的分布等进行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XX车间的HSE管理,同时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预案演练教材。 3.7规范性引用文件 参见GB/T1.1中6.2.3。凡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注明时间的其修订版不适用本标准,不注明时间的适用于本标准。 3.8术语和定义 包括安全方面的常用术语和定义,可从HSE管理手册中摘录。 3.9安全生产概况 包括生产工艺原理、生产流程介绍、生产特点等。 3.10原料、产品性质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性质(主要从安全上叙述)、防范措施。 3.11要害部位分布及安全监控管理 包括要害部位平面分布图、日常监控的主要内容、可能产生的危害、灾害发生时应急处理措施、管理要求等。 3.12安全装备操作(使用)方法介绍及管理要求 包括本单位所使用的安全装备的种类、数量、作用(用途)、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如灭火器、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可燃性气体报警器、稳高压消防水泵、FSC、UPS等。 3.13联锁、自保系统管理 包括名称、型号、数量、安装部位、联锁条件、作用后果、管理上安全要求等。 3.14应急处理预案 包括水、电、汽、风、燃料气停运后对本单位的影响,超温、超压、炉管爆裂、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日常重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LOGO XXXX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 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1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范围内保破土工程作业安全,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炼油、化工施工安全规程》(HCJ233-87SHJ505-87)、《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福建炼化公司检维修管理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福建炼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3 术语或定义 3.1 破土作业: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工程作业。 3.2 施工单位:实施破土作业的施工单位。 3.3 一级承包商:破土工程项目的中标承包商。 3.3 项目管理部门:福炼公司破土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 4 职责

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使维修过程更加规范,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维修岗位 3.职责: 3.1公司安委会对设备安全维修进监督检查。 3.2维修人员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3.3维修人员必须凭“设备维修单”进行维修,“维修单”统一由操作者填写,并由车间主办签字后交到设备部门,再统一安排给维修工实施维修。 3.4维修人员在未确准设备故障原因时,不可盲目随意解体设备。 3.5维修人员在危险作业(动火、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破土作业等)时,须填写作业申请书,经过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3.6维修责任人必须加强维修范围内设备的完好状况,安全操作情况,并有权制止违规作业行为。 4.管控对策: 4.1环境和工作场所 4.1.1各通道上不准堆放障碍物,应保持畅通无阻。 4.1.2工作场所内的沟、池、平台,必须加盖加栏,修理完毕,应立即装好。4.1.3各种生产用料,应集中妥善放置,以不影响操作和通行为原则,凡影响人身安全或操作的废旧物料、另碎杂物应及时清除出车间。 4.1.4注意通道上面的危险标志和警告牌,不准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4.1.5机器上的一切防护设备应保持完好,牢固有效,除停机检修外,不得任意拆除。 4.1.6露天跳板积有霜雪、薄冰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能使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2工作前 4.2.1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凡是酗酒者不准上班。 4.2.2认真做好接班工作,充分了解工作内容与方法。

4.2.3工具、设备与操作环境应详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4.2.4从事危险作业或接触有强腐蚀性物品,必须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具。 4.2.5必须熟记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工作时 4.3.1必须合理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4.3.2凡停车卸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在开车前恢复原状。 4.3..3工作服应紧身,行动方便,不可飘荡,留有长发女工必须把长发戴在工作帽内,不准穿长服和长裙工作。 4.3.4非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不准乱动,本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也不应让别人随便乱动。 4.3.5必须集中思想进行工作,不准谈笑、打闹玩笑和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赤膊、赤足、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 4.3.6共同作业应紧密联系,必要时应有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现别人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加以制止。 4.3.7传递工具不准乱抛,必须送到对方手中或放在身边。 4.3.8钉板等容易伤人的物体,不可随意乱放。 4.3.9不要从高处或楼上向下扔任何物件,如工作需要往下扔时,必须有人在下面监护。 4.3.10不要依靠或坐在任何危险区域或机械旁边的防护栏杆、防护罩上,不准坐在高处窗户围栏上。 4.3.11拆堆卸物,必须从上而下,从外到里,不可中间抽拔。 4.3.12在潮湿、易滑的地面上作业,事前应采取防滑措施,注意滑跌。 4.3.13别人正在工作如有可能危害自己安全时,不可去靠近。 4.3.14撬棒撬物,接触点必须生得牢固,以防施力时打滑。 4.3.15各种桶(罐)、池(槽)、地井、地沟等口部盖板不准随便打开,如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必须设标记、照明,并用物件拦好,工作完毕及时盖好。 4.3.16进入地沟、地井或各种池、槽等容器内工作,必须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 4.3.17各种受压容器,在承压情况上不准敲打、碰撞、检修,非专职人员不准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3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 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 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 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 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 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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