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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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Garage JGJ100-98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9月1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库址和总平面

3.1 库址

3.2 总平面

4 坡道式汽车库

4.1 一般规定

4.2 坡道式汽车库设计

5 机械式汽车库

5.1 一般规定

5.2 机械式汽车库设计

6 建筑设备

6.1 一般规定

6.2 给水排水

6.3 采暖通风

6.4 电气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1.0.3 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 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

注:此分类适用于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汽车库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并不适用其他机械式汽车库。

1.0.5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汽车库(Garage)

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2.0.2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 turn radius of 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2.0.3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 garage)

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4坡道式汽车库(Ramp garage)

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2.0.5敞开式汽车库(Open garage)

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

2.0.6缓坡段(Transition slope)

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2.0.7弯道超高(Ramp turn supperelcvation)

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称弯道超高。

2.0.8机械式汽车库(Mechanical garage)

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或运送且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9机械停车设备(Mechanical equipment for parking auto/mobile) 机械式汽车库中运送和停放汽车设备的总称。

2.0.10运送器(Conveyer)

机械停车设备中承托和运送汽车的部件的总称,它包括托架、托板、台车等。

2.0.11停车位(Parking space)

汽车库中为停放汽车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汽车的部位,它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须的距离组成。

2.0.12两层式机械汽车库(Two storey mechanical garage)

停车位按两层设置的机械汽车库,有两层升降横移式,两层循环式和两层坑下式等。

2.0.13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Vertical circular garage)

停车位垂直布置且兼作运送器,作整体垂直循环运动的机械式汽车库。

3 库址和总平面

3.1 库址

3.1.1 汽车库库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环境保护及防火等要求。

3.1.2 特大、大、中型汽车库库址,应临近城市道路。

3.1.3 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段,公用汽车库库址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500m。

3.1.4 专用汽车库库址宜设在专用单位用地范围内。

3.1.5 地下汽车库库址宜结合城市人防工程设施选择,并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

3.1.6 汽车库库址,应避开地质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等不良地质地带。

3.2 总平面

3.2.1 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由管理区、车库区、辅助设施区及道路、绿化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管理区应有行政管理室、调度室、门卫室及回车场。

3.2.1.2 车库区应有室外停车场及车轮清洗处等设施。

3.2.1.3 辅助设施区应有保养、洗车、配电、水泵等设施。

3.2.1.4 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

3.2.1.5 库址绿化率不应低于30%,库址内噪声源周围应设隔声绿化带等绿化设施。

3.2.2 总平面布局的功能分区应合理,交通组织应安全短捷,环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容貌标准》CJ16的规定。

3.2.3 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安全疏散、安全照明、消防给水及电气等规划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3.2.5 公用汽车库的库址,当需设置办理车辆出入手续的出入口时应设候车道。候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m,长度可按办理出入手续时需停留车辆的数量确定。但不应小于2辆,每辆车候车道长度应按5m计算。

3.2.6 附设于专用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用汽车库,其停车位数大于10个,且

车辆出入必须通过主体建筑人流的主出入口时,该处应设置候车道,候车数量可按停车车位数的1/10计算。

3.2.7 特大、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连接。

3.2.8 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图3.2.8)。

图3.2.8 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通视要求

a—为视点至出口两侧的距离

3.2.9 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3.2.10 汽车库周围的道路、广场地坪应采用刚性结构,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坪坡度不应小于0.5%。

3.2.11 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

3.2.12 根据汽车库性质及使用要求,应配置相应辅助设施。保养和车辆清洗设施,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的有关规定设置。水、电等设施应根据汽车库规模和使用要求等配置。

3.2.13 库址宜设高杆照明,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公共交通总标志》(GB5845.1)的规定,标明基地内通车道、车辆路线走向、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等标志、标线。

4坡道式汽车库

4.1 一般规定

4.1.1 公用汽车库中汽车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可按表4.1.1的规定采用。

汽车设计车型外廓尺寸表4.1.1

注:专用汽车库可按所停放的汽车外廓尺寸进行设计。括号内尺寸用于中型货车。

4.1.2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网相协调,并应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

4.1.3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斜列式(有倾角30°、45°、60°)和垂直式(图4.1.3),或混合采用此三种停车方式。

4.1.4 汽车库内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图4.1.3 汽车停车方式

注:图中Wu——停车带宽度Lg——汽车长度

We——垂直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Si——汽车间净距

Wd——通车道宽度Qt——汽车倾斜角度

Lt——平行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表4.1.4

注:纵向指汽车长度方向、横向指汽车宽度方向,净距是指最近距离,当墙、柱外有突出物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4.5.1 汽车库内的通车道宽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但应等于或大于3.0m。

4.1.

5.1 前进停车、后退开出停车方式(图4.1.5-1)。

式中Wd——通车道宽度

S——出入口处与邻车的安全距离可取300mm

Z——行驶车与车或墙的安全距离可取500~1000mm

Re——汽车回转中心至汽车后外角的水平距离

C——车与车的间距

r——汽车环行内半径

a——汽车长度

b——汽车宽度

e——汽车后悬尺寸

R——汽车环行外半径

a——汽车停车角

图4.1.5-1 前进停车平面

注:本公式适用于停车倾角60°~90°,45°及45°以下可用作图法4.1.5.2后退停车、前进开出停车方式(图4.1.5-2)

图4.1.5-2 后退停车平面

4.1.

5.3 各车型的建筑设计中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宜按表4.1.5采用。

各车型建筑设计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

表4.1.5

4.1.6 汽车库内坡道可采用直线型、曲线型。可以采用单车道或双车道,其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坡道最小宽度表4.1.6

注:此宽度不包括道牙及其他分隔带宽度。

4.1.7 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坡度

表4.1.7

注:曲线坡道坡度以车道中心线计。

4.1.8 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线的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图4.1.8)。

图4.1.8缓坡

4.1.9 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可采用表4.1.9的规定。

汽车库内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表4.1.9

续表

4.1.10 汽车库内汽车环形道的最小内半径和外半径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见图4.1.10)。

图4.1.10 汽车环道平面

R1——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R0 ——环道外半径;

R——汽车环行外半径;

r2 ——环道内半径;

R——汽车环行内半径;

X——汽车环行时最外点至环道外边距离,宜等于或大于250mm;

Y——汽车环行时最内点至环道内边距离,宜等于或大于250mm。

4.1.11 汽车环形坡道除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1.7规定外,还应于坡道横向设置超高,超高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1.11)

式中V——设计车速,Km/h;

R——环道平曲线半径(取到坡道中心线半径);

μ——横向力系数,宜为0.1~0.15;

ic ——超高即横向坡度,宜为2%~6%。

4.1.12 当坡道横向内、外两侧如无墙时,应设护栏和道牙,单行道的道牙宽度不应小于0.3m。双行道中宜设宽度不应小于0.6m的道牙,道牙的高度不应小于0.15m。

4.1.13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表4.1.13的规定。汽车库内室内最小净高表4.1.13

注: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4.1.14 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宽度,单车行驶时不宜小于3.50m,双车行驶时不宜小于6.00m。汽车库出入口处当为城市道路时,其与道路规划红线及通视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2.8条规定,并宜于出入口上方设防坠落物措施。

4.1.15 汽车库内当采用天然采光,其停车空间天然采光系数不宜小于0.5%或其窗地面积比宜大于1:15。封闭式汽车库的坡道墙上不得开窗,并应采用漫射光照明。

4.1.16 汽车库内可按管理方式和停车位的数量设置相应的值班室、管理办公室、控制室、休息室、贮藏室、卫生间等辅助房间。

4.1.17 三层以上的多层汽车库或二层以下地下汽车库应设置供载人电梯。4.1.18 汽车库的停车位的楼地面上应设车轮挡,车轮挡宜设于距停车位端线为汽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减200mm处,其高度宜为150~200mm,车轮挡不得阻碍楼地面排水。

4.1.19 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

4.1.20 汽车库内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墙阳角及凸出构件等部位设防撞措施。

4.1.21 汽车库内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方向的标志,宜在楼地面上用彩色线条标明行驶方向和用10~15cm宽线条标明停车位及车位号。在各层柱间及通车道尽端应设置安全指示灯。

4.2 坡道式汽车库设计

4.2.1 坡道式汽车库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选用内直坡道式、库外和库内外直坡道式汽车库;单行螺旋坡道式、双行螺旋坡道式和跳层螺旋坡道式汽车库;二段式和三段式错层汽车库;以及直坡形

斜楼板式和螺旋形斜楼板式等汽车库。

4.2.2 坡道式汽车库,除螺旋坡道式外,均应使其坡道系统在每层楼面上周转通车道畅通,形成上、下行连续不断的通路,并应防止上、下行车交叉。

4.2.3 严寒地区不应采用库外外直坡道式汽车库。

4.2.4 错层式汽车库内楼层间直坡道分为两段,该两段间水平距离应使车辆

在停车层作180°转向,两段坡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4m。

4.2.5 三段错层式汽车库必须限定车辆行驶路线。

4.2.6 错层式汽车库内可以楼面空间叠交,但叠交尺寸不应大于1.5m。

4.2.7 双行螺旋坡道式汽车库上行应采用在外环的左转逆时针行驶,下行应采用内环行驶,外环道半径和宽度可按本规范第4.1.10条计算值适当加大,坡道宜布置在建筑主体的一端或不规则平面的凸出部位。

4.2.8 跳层螺旋坡道式汽车库时,其楼层上进口和出口应对直,其坡道宜靠近建筑平面中心。

4.2.9 斜楼板式汽车库其楼板坡度不应大于5%。

4.2.10 斜楼板式汽车库采用斜列式停车时,其停车位的长向中线与斜楼板的纵向中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小于60°。

4.2.11 平面为矩形的斜板式汽车库,必要时可设转向的中间通车道,为防止行车高峰堵车,可增设螺旋坡道。

4.2.12 建式地下汽车库其停车位布置、坡道型式、通车道进出路线、人员疏散口的单独设置等均应与上部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结构选型、柱网布置相协调。

4.2.13 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存放的库房。

4.2.14 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流水沟和耐轮压的金属沟盖及闭合的挡水槛。

5.1 一般规定

5.1.1机械式汽车库的建筑设计应根据总体布局需要,结合机械停车设备的运行特点和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进行设计,当条件不能满足时,应与供应设备的单位进行协调。

5.1.2机械式汽车库中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及重量可按表5.1.2规定采用。

汽车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及重量

表5.1.2

5.1.3机械式汽车库的库区内候车车位不应少于2个,当出入口分设时,应至少设1个。

5.1.4进出机械式汽车库的汽车需要调头而受场地限制时,可设置回转盘。

5.1.5机械式汽车库的库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车宽加500mm,其高度不应小于车高加100mm,兼作人行通道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900mm。

5.1.6机械式汽车库的出入口应设库门或栅栏。

5.1.7火灾时自动封闭库门的机械式汽车库,应另设人员疏散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向室外开,从库外只能用钥匙开启,并设标志。

5.1.8机械式汽车库的门应为闭锁,并应使人、车不受夹损。

5.1.9机械停车设备的操作位置应能看到人、车的进出,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反射镜、监控器等设施。

5.1.10在机械式汽车库中,严禁设置或穿越与本车库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管线。

5.2 机械式汽车库设计

5.2.1机械式汽车库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可选用升降机式、两层式、多层式(电梯式)、吊车式、多层循环式、水平循环式和竖直循环式等型式。

5.2.2升降机式汽车库除升降机部位按本章规定设计外,其余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5.2.3升降机式汽车库其升降机的数量应按每台不多于25个停车位计算确定,如无其他汽车出入口时,每个车库升降机数量不应少于2台。

5.2.4升降机式汽车库,其升降机的位置应方便汽车的进出。

5.2.5两层升降横移式汽车库,宜用于地下汽车库和单层汽车库,并可与坡道组合使用。

5.2.6竖直循环式汽车库或多层式汽车库可设在主体建筑物内,其支承结构宜与主体建筑的结构分开,否则应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5.2.7竖直循环式汽车库或多层式汽车库可贴建于主体建筑外,紧贴的主体建筑墙面不得开设洞口,并应符合防火要求及采取隔声措施。

5.2.8竖直循环汽车库或多层式汽车库可以多套并联设置,但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进行防火分区,和进行防火设计。

6建筑设备

6.1 一般规定

6.1.1汽车库内设备管道应明设,各类管道应排列整齐,宜用不同颜色和符号标明管理种类和介质流向。

6.2 给水排水

6.2.1汽车库内应分设生产给水、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其生产、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的规定。

6.2.2汽车库消防用水及其设备和设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6.2.3敞开式汽车库在有可能产生冰冻的地段,其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6.2.4汽车库应按停车层设置楼地面排水系统,其排水方式不宜采用明沟。

6.2.5地下汽车库宜设置带隔油措施的集水坑和排水泵。

6.2.6机械式汽车库内应设置排除其内部积水的设施。

6.2.7汽车库内当附设汽车清洗职能时,小型汽车每辆日用水量宜为250~400L;大、中型汽车每辆日用水量宜为400~600L,库容量50辆及以下,其车辆数宜按全部汽车计算,50辆以上,宜按全部汽车的70%~80%计算。当设置汽车清洗机时应设在底层。

6.3 采暖通风

6.3.1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汽车库内应设集中采暖系统,其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6.3.1规定。

汽车库内各房间采暖室内计算温度表6.3.1

6.3.2严寒地区的地下汽车库应在坡道出入口处设热风幕。

6.3.3 汽车库内自然通风达不到稀释废气标准时应设机械排风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的规定。

6.3.4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计算,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其排风机宜选用变速风机。

6.3.5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宜按室内空间上、下两部分设置,上部地带按排出风量的1/2~1/3计算,下部地带按排出风量的1/2~2/3计算。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

6.4 电气

6.4.1汽车库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和电力供电系统,机械式汽车库内宜设双电源供电系统,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37)的规定。库内应设配电室,配电室位置要便于管理和进出方便,均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定。

6.4.2汽车库内照明应亮度分布均匀,避免眩光,其各房间照度标准应符合表6.4.2规定。

6.4.3汽车库内汽车出入通道、人员疏散通道、配电室、值班室均应设置应急照明,在弯道处宜增加照明量。

地面及地下停车库相关规范

关于停车位的专题研究 本案停车位设计的相关国家规范依据: (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一、关于停车位数目计算 根据1-2 JGJ100-98要求: (1)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辆; (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车均面积为30—35m2/辆,本案地下停车位面积为35m2/辆; (3)摩托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辆,自行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辆。 注:计算地下停车车位数以前,已将地下面积的10%扣除,用于做通风、储藏等辅助功能。 二、地面机动车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垂直式)

100-98车 后退停 ×5车 三、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停车位、通车道尺寸 (1)自行车车位,单侧停车通道米,双侧停车通道米; (2)自行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小于3米停车带一般控制在15-20米, 超过300辆自行车需要两个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宽度满足米要求,不超 过300辆自行车需要一个出入口最小宽度要求米 四、关于地下停车库的疏散出口 根据1-2 JGJ100-98要求: (1)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 (2)当需设置办理车辆出入口手续的出入口时应设候车道。候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m,长度按每辆车5m计,不应少于2辆的长度;(3)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区域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区域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

视线障碍物。 五、地下停车库通车道的最大坡度(斜坡道) 直线坡道曲线坡道 %高:长%高:长JGJ100-98151:121: 缓坡段水平长度不小于3.60m,坡度为坡道的1/2。 六、地下停车库车道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 最小转弯半径

各种停车位尺寸

城市公共停车场 1.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m2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2. 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在城市的外环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市内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又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3.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0%。 4.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5. 当计算市中心区公区停车场的停车位数时,机动车与自行车都应乘以高峰日系数1.1~1.3。 6. 机动车每个停车位的存车量以一天周转3~7次计算;自行车每个停车位的存车量以一天周转5~8次计算. 7.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m2。摩托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2.7m2。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m2。 8.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2. 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3.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9 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条形停车场宜分成15~20m长的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m; 2. 500个车位以上的停车场,出入口数不得小于两个; 3. 1500个车位以上的停车场,应分组设置,每组应设500个停车位,并应各设有一对出入口;

停车位规范的一些说明

停车位规范 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注: 1、三轮摩托车可按微型汽车尺寸计算。 2、二轮摩托车可按自行车尺寸计算。 3、车辆换算系数是按面积换算。 表二: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参数

注:表中Ⅰ类指微型汽车,Ⅱ类指小型汽车,Ⅲ类指中型汽车,Ⅳ类指大型汽车,Ⅴ类指绞接车。表三:车辆纵横向净距 注:多层车库和地下车库的净距按国家标准GBJ67-8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表5.0.6 的规定执行。 表四: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 表五:停车场通道最大纵坡度(%) 表六: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

表七:旅馆机动车停车位指标 注: 第一类以接待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华侨为主。 第二类接待国内旅客。 表八:饮食店停车位指标 表九:办公楼停车位指标(建议指标) 注: 1.一类:中央、省级机关、外贸机构及外国驻华办事机构。 2.二类:其他机构。 表十:商业场所停车位指标(建议指标)

注:以接待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华侨为主的商业场所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应适当增加。 表十一:体育馆停车位指标(建议指标) 注: 1.体育场停车位指标可适当减少。 2.体育馆:一类座位数≥4000;二类座位数<4000。 3.体育场:一类座位数≥15000;二类座位<15000。 表十二:影(剧)院停车位指标 注: 一类:省、市级和相当于省、市级的影(剧)院。 二类:一般影(剧)院。 表十三:展览馆停车位指标 表十四:医院停车位指标 注:表中所称建筑面积为门诊和住院部建筑面积之和。

表十五: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 注: 一类:古典园林、风景名胜。 二类:一般性城市公园。 表十六:火车站停车位指标 表十七:码头停车位指标 表十八:住宅停车位指标 注: 一类:国内高级住宅以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等使用的住宅。二类:普通住宅。

停车位相关规范条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停车位相关规范条例 篇一:停车库相关规范 停车库相关规范整理与总结 一、概述 南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高淳、溧水两县可参照执行。 1.1停车分区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 一类区:旧区,长江-大桥南堡-京沪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明城墙-中山门-护城河-大明路-宁铜铁路-中山南路-集合村路-凤台路-秦淮河-长江围合的区域;六合雄州老城(方州路-招兵河-滁河-八百河合围区域)、江宁东山老城(文靖路-g104-天印大道-秦淮河合围区域)、浦口珠江老城(312国道-团结路-城西路-公园北路-龙华路合围区域)可参照一类区执行; 二类区:指主城范围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主城范围指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

三类区:指市区范围内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1.2停车设施分类 本《标准与准则》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建筑物建设时需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等多种型式,严禁占用规划批准为绿地和道路的部分设置停车泊位。 地面停车泊位应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等建筑的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40%,其他建筑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20%。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住宅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90%;各类公共建筑一类区不得超过80%,二类区不得超过70%,三类区不得超过60%。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3.8米。剧院、商业、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商业停车位配比规范 篇一:停车位配比分析 建筑物停车位配比分析 车位比一方面有相关规定,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车位比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大城市要求的车位比比较高,小城市要低一些。楼盘的车位比不能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可以超过。而且高档的楼盘都要超过,高档写字楼更是。车位配比该设置多少,必须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定。最好的办法是去调查周边的商铺、超市、写字楼和其他剧院的车位比,然后判断你们的人流和停车比例跟那些地方比较是会更多还是更少,再根据这个来确定车位比到底该设置成多少。一、西方国家的停车标准 依据美国公用物业停车标准作为测算基础,其停车位标准规范为行政办公每100平方米3~5个、中型零售业每100平方米5个、公寓每户1.5个。按照标准停车位每个35~50平方米(包括停车位所占面积、车库行车道路、转弯半径、行车进出引道等)计算,一栋大型高端写字楼停车位面积将超过建筑使用面积;即使按照欧洲的高端写字楼停车位标准(每

平方米2~3.5个)计算,高端写字楼的停车位面积也基本与建筑使用面积持平。二、我国停车位配比规定 国家规定停车场用地总面积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一座写字楼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备机动车位的指标是0.5个,娱乐性质建筑的指标是1.5~2个,餐饮性质的指标是2.5个。 剧院的车位不是按平米来的,是按人头来计算的,关键是看有多少座位,而一般来剧院的观众自驾车的比例有多高。比如国家大剧院机动车停车位共设有1000个,其中贵宾车位80个,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车位120个,提供社会车辆停靠车位为800个。每辆机动车按1.5人配比,共有约1200人采用自驾车方式进入剧场,占大剧院总容量数(5500人)的20% 左右。一般的剧院没有这么高。在一般的省会城市,暂时按临街商业每万平米40个测算,写字楼1个/300平米,综合性超市100个车位,剧院40个左右。 商业购物中心最低配置10000平米至少要配置100个。 三、国内其他城市车位配比经验 1. 沿海及发达城市已经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车位比要达到1:1,也就是一户一个车位。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许多高档住宅的停车规划设计比例最高的已经达到1:2。在经济较发达的南方城市,如浙江全民经商的义乌市,当今作楼盘设计停车配置也最少在1:0.8起步,有些楼盘达

停车位尺寸

4坡道式汽车库 4.1 一般规定 4.1.1 公用汽车库中汽车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可按表 4.1.1 的规定采用。 汽车设计车型外廓尺寸表4.1.1 注:专用汽车库可按所停放的汽车外廓尺寸进行设计。括号内尺寸用于中型货车。 4.1.2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网相协调,并应满足一次 进出停车位要求。 4.1.3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斜列式(有倾角30 °、45 °、60 °)和垂直式(图 4.1.3 ),

或混合采用此三种停车方式。 4.1.4 汽车库内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4.1.4 的规定。 图4.1.3 汽车停车方式 注:图中Wu——停车带宽度Lg——汽车长度 We——垂直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Si——汽车间净距

Wd——通车道宽度Qt——汽车倾斜角度 Lt——平行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表4.1.4 注:纵向指汽车长度方向、横向指汽车宽度方向,净距是指最近距离,当墙、柱外有突出物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规划停车位尺寸的时候,可以参考以下尺寸标准: 1、大车停车位:大车停车位宽 4 米,长度7 米到10 米,视车型定。 2、小车停车位:小车停车车位,宽度 2.2 米到 2.5 米,长度 5 米。 3、旁边道路小车:单面停车 5 米宽,双面 6 米,大车8 米。

一般的车位面积为16 平方米左右,在建筑技术规则中,对室内停车位的法定尺寸标准是:平

面车位的标准长宽应为 6 米、2.5 米,但也可以设置小车位, 长宽为 5.5 米、2.5 米;而机械式车位的尺寸最小不能小于长宽高各为 5.5 米、2.2 米及 1.8 米(机栻车位的标准尺寸是以外 缘为准),所以实际使用时必须扣掉机械的宽度,尺寸相对缩小一些,但是高度不得低于 1.8 米。

停车场车位划线标准及性质分类

一个好的停车秩序能够创造出一个健康的停车环境,并且大大减少因停车过程中的一些小失误而导致的财产甚至人员的损伤,因此,停车场的划线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停车场划线标准是什么呢? 停车场划线标准 一、标准停车位尺寸、地下停车场设施停车位尺寸,标准停车位尺寸在停车场中的应用。 二、停车位标准尺寸(指的是小区、车库中的私家车位、私家车位大小是多少) 1、直车位划,停车位标准尺寸为2.5米*5.3米。 2、斜车位划法,停车位标准尺寸为2.8米*6米,倾斜角度60° 三.接近障碍物标线:用以指示路面有固定障碍物的标线 1.双车道中间有障碍 2.四车道中间有障碍 3.同方向二车道中间有障碍 四.减速标线:用来提示大家此路段应该减速前进,小心驾驶。 我国建筑规范中对车库、停车场设计标准规定得比较复杂,分为四个等级,虽然并没有规定所谓“标准车位尺寸”,但是规定了相应最低满足的尺寸。如车长不大6米及车宽不大于1.8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车长大于6米不大于8米,车宽大于1.8米不大于2.2米的话,车与车之间间距不小于0.7米等。回车路段的相应规范是满足一辆车

一次性回转的需要,这实际上为不同类型的停车场提供了不同的尺寸松动。因此对于一般以停小型车为主的停车场来讲,车位尺寸多采用2.5-2.7×5~6的尺寸,而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少于5米。 除此之外,共赢交通停车场划线采用了专门的停车场划线专用漆,否则会导致反光,从而影响司机的辨认,以致最终导致交通事故。 停车场的性质分类 一、按用地性质分类 1)路内停车场——在红线内划定的供车辆停放的场地。 包括:车行道边缘、公路路肩、较宽的隔离带、高架路及立交桥下的空间。设置简单、使用方便、用地紧凑、投资少,适合车辆临时停放。 2)路外停车场——在红线外专辟的停车场地。

【停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标准尺寸

【停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 中国目前停车位很缺乏,继而在2010年除了炒房地产、看世界杯之外,还有一样就是炒停车位。那么如何设计停车位尺寸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我们对停车位的需求呢?下面小编就来和您分享下停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吧! 停车位标准尺寸:平面车位的标准长宽应为6公尺、2.5公尺,但也可以设置小车位, 长宽为5.5公尺、2.5公尺;而机械式车位的尺寸最小不能小於长宽高各为5.5公尺、2.2公尺及1.8公尺(机栻车位的标准尺寸是以外缘为准,所以实际使用时必须扣掉机械的宽度,尺寸相对缩小一些,但是高度不得低於1.8公尺。 车位的标准尺寸:宽2.5米,长5.0米—5.5米,其中常用5.3米长作为规划尺寸首选,这样既能保证相邻2车停放后,宽敞打开车门,同时完全满足市面常见小车的长度。适用于单位、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采用。 中巴货车停车位的标准尺寸:宽3.0米,长大于6米,由于中巴车辆的长度基本在5米到6米之间,所以保证车位长度在6米以上,停车位标准尺寸可根据场地实际进行规划设计。 大巴车位的标准尺寸:根据现行大巴车的设计标准,一般在10米-12米左右,所以保证宽度在4米,考虑转弯半径制定车位长度。 在南京最高价的已经达到35万一个停车位,这既有力的彰显了现在停车位紧缺的现状及程度。停车位标准尺寸?又以广州为例,广州汽车增长率为22%,这不难想到,停车位要怎么开发才能跟上这个步伐。 在停车位很缺乏的这个大的走势的基础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抢车位,乱占车位等层出不穷,上班找不到车位、回家车无处可停、有急事更是急得团团转,这些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方面问题也在困扰着大家。

机动车停车位尺寸、车行道宽度(精)

机动车停车位尺寸,车行道宽度 第3.10.11条……出租汽车的直线双车坡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5米《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12.1.2.4小型机动车的停车位标线尺寸宜不小于250 cm×600 cm。条件受限时,小型机动车的平行式停车位可采用二个停车位为一组;每个停车位标线尺寸为220 cm×550 cm,路缘石高度不超过5 cm时,停车位标线可采用200 cm×520 cm。《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 33/T 818-2010) 12.1.3.7 停车库(楼)如仅设置一个双向通行出入口,应在出入口处设置双向交通警告标志,出入口净宽不小于7 m……停车库(楼)如仅设置一个单向通行的出入口,出入口净宽不小于5 m,……《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 33/T 818-2010) 4.12.3 ……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下限尺寸长为600cm,宽为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在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cm。《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10.3.1……下限尺寸长度为600cm,宽度为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当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减小,但最小不应小于200cm。《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3.2.4 汽车库……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4.1. 5.3 各车型的建筑设计中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宜按表4.1.5采用。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4.1.6 汽车库内坡道……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车位租赁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伊莎文心广场车位租赁流程及车位出租手续的办理过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伊莎文心广场非时租车位的租赁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协助客户全程跟进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及资料存档。 3.2综合部财务人员负责发放空白停车证、空白IC磁卡、停车费用的 收取。 3.3客服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填写相关车位信息 表、制作停车证及发证,留存客户停车位协议、表格文件。 3.4保安部负责为客户办理IC磁卡信息录入、停车场现场车辆停放、 交通秩序的管理。 3.5项目经理负责对车位租赁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和确认。 4. 工作程序 4.1 租赁车位流程 4.1.1客户向客服部提出车位租赁的需求后,客户携带行驶证、车辆保单复印件,车 主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车的公司证明,到客服部办理停车位手续。 4.1.2客服部人员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齐全后,向客户提供《停车场车位租赁协 议》两份、《车位申请表》一份,配合客户填写表格的内容,与客户签订协 议,《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车位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4.1.3客服部人员携带《车位租赁申请表》陪同客户至综合部财务人员处交纳费用。 4.1.4综合部财务人员在收缴停车费用后,在《车位申请表》上签字,同时向客服部 人员发放空白停车证。 4.1.5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由客服部按照《车位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制作 停车证。 4.1.6客服部人员将《车位申请表》转于保安部,保安部人员按照《车位申请 表》上填写的内容完成IC磁卡信息录入,保安部制卡人在《车位申请表》上 签字。 4.1.7客服部人员将制作完成的停车证交客户签收。 4.1.8由客服人员将《车位申请表》交至项目经理审批后留存此表,并将相关资料存 档。

停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标准尺寸

【停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

中巴货车停车位的标准尺寸:宽3.0米,长大于6米,由于中巴车辆的长度基本在5米到6米之间,所以保证车位长度在6米以上,停车位标准尺寸可根据场地实际进行规划设计。 大巴车位的标准尺寸:根据现行大巴车的设计标准,一般在10米-12米左右,所以保证宽度在4米,考虑转弯半径制定车位长度。 在南京最高价的已经达到35万一个停车位,这既有力的彰显了现在停车位紧缺的现状及程度。停车位标准尺寸?又以广州为例,广州汽车增长率为22%,这不难想到,停车位要怎么开发才能跟上这个步伐。 在停车位很缺乏的这个大的走势的基础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抢车位,乱占车位等层出不穷,上班找不到车位、回家车无处可停、有急事更是急得团团转,这些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方面问题也在困扰着大家。.

地下车库规划 地下车库每车位面积按35平方米计算,10000/35=285.7,即10000平方米车库可设285个车位。室外露天停车场每车位按25平方米计算,10000/25=400,即地上10000平方米车场可设400车位非机动车一般按自行车计算,停放时排列形式不一样,面积也不尽相同,多数情况下按双排两侧计算,即每辆车停车面积1.74平方米计算,也可按1.8平方米/辆估算。通道面积已包含在内。比如10000平方米,可设非机动车位为10000/1.74=5747辆每辆车的长宽可按0.6X2.0计算地下车库设计规范 1.总平面设计地下车库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应以方便进出,与人行道严格分离,远离场地主干道为原则,汽车坡道的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出入口,以减小汽车噪声影响及夜晚汽车光线干扰。地下车库汽车坡道的数量不少于两个,当停车数量少于100辆时可设计一个。当停车数量大于500辆时不应少于三个,如条件允许,小于100辆大于50辆最好也设进口出口两个汽车坡道。 2.平面设计汽车坡道按平面形式可分为直线坡道、曲线坡道、直线曲线混合坡道、螺旋坡道(二层以上)等,见下图:出入口汽车坡道最小净宽度,《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下简称《汽设规》)规定,小型车(如无特殊说明下均以小型车为例),单车行驶 3.5m,双车行驶6.0m。《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下简称《汽防规》)规定,汽车坡道的疏散宽度单行 4.0m,双行7.0m。因此,汽车坡道最小宽度,取上限,单车道不小于4.0m,双车道约为9.0m为宜。曲线坡道还应满足小型车

停车位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 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 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 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 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 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 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 第十条 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6 米 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 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 不 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 2.5 米。 第十四条 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 见图二。 第十五条 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 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 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 30%。 第十七条 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 八规定。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 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公安 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 1989 年 1 月 1 日施行。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三种停车位停车位图示

首先,要了解在《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我国建筑规范中对车库、停车场设计标准规定得比较复杂,并分为四个等级,并没有规定所谓“标准车位尺寸”,而是规定了相应最低满足的尺寸,如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1.8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车长大于6米不大于8米,车宽大于1.8米不大于2.2米的话,车与车之间间距不小于0.7米等。回车路段的相应规范是满足一辆车一次性回转的需要,这实际上为不同类型的停车场提供了不同的尺寸松动。因此对于一般以停小型车为主的停车场来讲,车位尺寸多采用2.5~2.7×5~6米的尺寸(象奔驰S系、宝马7系等豪华车车长都超过5米),而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少于5米,现在的停车场为安全起见或者可以停中大型车辆,多设置为6米以上。象2004年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场地作图题就考了一个停车场设计,题目将车位尺寸预设为 2.5×5米。双向回转车道预设为5米。一般来说,应该是6米长,2.5米宽,小型的也应该5米长,2.2米宽。 当量小汽车换算系数表 注:本表摘自《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CJ100-98。 所以,我们能得出以下结论: 1、停车位最小尺寸,即小车后退垂直停车的车位净尺寸不得小于2.4x5.3米。 2、一般停小型车为主的停车场,车位尺寸多采用2.5~2.7×5~6米的尺寸,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少于5米,停车场为安全起见或者可以停中大型车辆,多设置为6米以上。2004年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场地作图题就考了一个停车场设计,题目将车位尺寸预设为2.5×5米。双向回转车道预设为5米。 标准停车场设施车位尺寸,小车位2.5米宽,5.0-5.5米长,其中常用5.3米长作为规划尺寸首选,这样既能保证相邻2车停放后,宽敞打开车门,同时完全满足市面常见小车的长度。适用于单位、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采用。 停车场的停车方式,根据地形条件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有平行式、斜列式、垂直式三种。其中间最小距离以小型车2.5米×5.3米为例,停车方式用CAD大体画了下见下图。

停车位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施行。

【停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标准尺寸

【停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标准尺寸是 多少 中国目前停车位很缺乏,继而在2010年除了炒房地产、看世界杯之外,还有一样就是炒停车位。那么如何设计停车位尺寸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我们对停车位的需求呢?下面小编就来和您分享下停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吧! 停车位标准尺寸:平面车位的标准长宽应为6公尺、2.5公尺,但也可以设置小车位, 长宽为5.5公尺、2.5公尺;而机械式车位的尺寸最小不能小於长宽高各为5.5公尺、2.2公尺及1.8公尺(机栻车位的标准尺寸是以外缘为准,所以实际使用时必须扣掉机械的宽度,尺寸相对缩小一些,但是高度不得低於1.8公尺。 车位的标准尺寸:宽2.5米,长5.0米—5.5米,其中常用5.3米长作为规划尺寸首选,这样既能保证相邻2车停放后,宽敞打开车门,同时完全满足市面常见小车的长度。适用于单位、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采用。 中巴货车停车位的标准尺寸:宽3.0米,长大于6米,由于中巴车辆的长度基本在5米到6米之间,所以保证车位长度在6米以上,停车位标准尺寸可根据场地实际进行规划设计。 大巴车位的标准尺寸:根据现行大巴车的设计标准,一般在10米-12米左右,所以保证宽度在4米,考虑转弯半径制定车位长度。 在南京最高价的已经达到35万一个停车位,这既有力的彰显了现在停车位紧缺的现状及程度。停车位标准尺寸?又以广州为例,广州汽车增长率为22%,这不难想到,停车位要怎么开发才能跟上这个步伐。 在停车位很缺乏的这个大的走势的基础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抢车位,乱占车位等层出不穷,上班找不到车位、回家车无处可停、有急事更是急得团团转,这些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方面问题也在困扰着大家。

机动车停车位尺寸、车行道宽度(精)

机动车停车位尺寸,车行道宽度 第条……出租汽车的直线双车坡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5米《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12.1.2.4小型机动车的停车位标线尺寸宜不小于250 cm×600 cm。条件受限时,小型机动车的平行式停车位可采用二个停车位为一组;每个停车位标线尺寸为220 cm×550 cm,路缘石高度不超过5 cm时,停车位标线可采用200 cm×520 cm。《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 33/T 818-2010) 12.1.3.7 停车库(楼)如仅设置一个双向通行出入口,应在出入口处设置双向交通警告标志,出入口净宽不小于7 m……停车库(楼)如仅设置一个单向通行的出入口,出入口净宽不小于5 m,……《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 33/T 818-2010) 4.12.3 ……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下限尺寸长为600cm,宽为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在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cm。《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10.3.1……下限尺寸长度为600cm,宽度为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当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减小,但最小不应小于200cm。《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3.2.4 汽车库……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4.1. 5.3 各车型的建筑设计中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宜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4.1.6 汽车库内坡道……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宽度,单车行驶时不宜小于3.50m,双车行驶时不宜小于6.00m。……《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4.1.8 基地机动车双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7~11M,单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5~7M。《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4.2.1 建筑工程总平面布置……基地内部主要通道应设双向车道,供小型车通行的道路净宽不应小于7.0m……供大型车通行的道路净宽不应小于8.0m。尽端式地面停车场……与主车道的连通车道长度大于20m时,连通车道可采用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5.0M。《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 3.1.1 建筑工程总平面……基地内部道路应设双车道,供小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6.0m,供大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7.0m。……《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 3.2.5 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双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7~10m,单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5~7m。《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 3.4.1 停车库(场)内部通道和坡道的宽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3.4.1.1 微型车、小型车停车库(场)车辆双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5m,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3.0m;弯道处当转弯半径(内径)小于15m时,双向行驶的不应小于7.0m,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4.0m。《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

(完整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 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施行。 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停车位规范

停车位规范 第七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必须配置相应的停车位。 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按本规定执行(本表停车位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廉租房不配置停车位指标,在廉租房小区主入口处宜安排适当的访客临时停车位。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本规定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统一规划建设的建筑群,各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标准必须与其规模、性质相对应。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前提下,可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建筑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以1个计算。 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 建筑类型计算单位自行车小型汽车旅馆三星及以上星级车位/客房0.30.3其他星级宾馆车位/客房0.20.25普通旅馆车位/客房0.10.1办公建筑行政办公车位/100m2建筑面积20.5-1商务办公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5-0.8工业类办公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0.3-0.5商业零售车位/100m2建筑面积40.5餐饮、娱乐车位/100m2建筑面积21.5-2.5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0.3-0.6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1.20.8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1.50.5-1电影院车位/100座103-6公园、风景区、游览场所车位/公顷占地面积510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车位/1000高峰旅客数3020-25 学校中小学校车位/100名师生50(中学)15(小学)0.4大专院校车位/100名师生505工业单层工业厂房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1多层工业厂房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住宅普通住宅(含公寓)车位/户10.6旧区经济适用房车位/户20.25安置房(市政工程拆迁安置)车位/户20.5普通住宅(含公寓)车位/户10.8新区经济适用房车位/户20.25安置房(市政工程拆迁安置)车位/户20.5别墅车位/户11.5 上述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第七十二条停车位面积应按以下确定: 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25~30平方米/车位; 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30~35平方米/车位; 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16~20平方米/车位; 多层机械式停车应按产品样本和设计图纸核算; 摩托车停车位 2.7~3.6平方米/车位 自行车停车位 1.5~1.8平方米/车位 第七十三条鼓励地下停车及立体停车。 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25%,地面停车不得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办公停车应充分利用地面空间,地面停车率不宜小于25%。 鼓励结合绿化采用树阵式停车。 第七十四条建筑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要按其使用功能,依照本规定重新配置停车位。第七十五条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和城市道路,宜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交角不宜小于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宜右进右出。 第七十六条建筑基地应向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不宜向主干道设置开口,禁止向快速路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Code for Setting up Parking Spaces of Urban Building DBJ/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 批准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了国内外实践经验,征求了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停车位指标体系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践和科学研究,总结经验,并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济南市解放路9号,邮编:2500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 主要起草人:李力柴宝贵齐鹏扈宁 吴建张郭艳刘涛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3

4 配建停车位指标5 本规范用词说明10 条文说明. 11 TABLAE OF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Parking requirement system 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0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1 1总则 1.1为加强全省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合理确定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设置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3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保障交通安全有序,配置合理,使用方便,并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安全的要求。 1.4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上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库等多种形式。鼓励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多层地上停车库,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1.5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 2.1停车场(库) parking lot: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各种室内和室外场所。 2.2配建停车位parking spaces of urban building:指供本建设项目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设项目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2.3当量小型客车standard car:以4~5座的小客车为当量小型客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配建停车位的当量车种。

(整理)停车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Garage JGJ100-98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9月1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库址和总平面 3.1 库址 3.2 总平面 4 坡道式汽车库 4.1 一般规定 4.2 坡道式汽车库设计 5 机械式汽车库 5.1 一般规定 5.2 机械式汽车库设计 6 建筑设备 6.1 一般规定 6.2 给水排水 6.3 采暖通风 6.4 电气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1.0.3 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 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 注:此分类适用于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汽车库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并不适用其他机械式汽车库。 1.0.5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汽车库(Garage) 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2.0.2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 turn radius of 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2.0.3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 garage) 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4坡道式汽车库(Ramp garage) 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2.0.5敞开式汽车库(Open garage) 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 2.0.6缓坡段(Transition slope) 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2.0.7弯道超高(Ramp turn supperelcvation) 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称弯道超高。 2.0.8机械式汽车库(Mechanical garage) 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或运送且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9机械停车设备(Mechanical equipment for parking auto/mobile) 机械式汽车库中运送和停放汽车设备的总称。 2.0.10运送器(Conveyer) 机械停车设备中承托和运送汽车的部件的总称,它包括托架、托板、台车等。 2.0.11停车位(Parking space) 汽车库中为停放汽车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汽车的部位,它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须的距离组成。 2.0.12两层式机械汽车库(Two storey mechanical garage) 停车位按两层设置的机械汽车库,有两层升降横移式,两层循环式和两层坑下式等。 2.0.13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Vertical circular garage) 停车位垂直布置且兼作运送器,作整体垂直循环运动的机械式汽车库。 3 库址和总平面 3.1 库址 3.1.1 汽车库库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环境保护及防火等要求。 3.1.2 特大、大、中型汽车库库址,应临近城市道路。 3.1.3 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段,公用汽车库库址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500m。 3.1.4 专用汽车库库址宜设在专用单位用地范围内。 3.1.5 地下汽车库库址宜结合城市人防工程设施选择,并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 3.1.6 汽车库库址,应避开地质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等不良地质地带。 3.2 总平面 3.2.1 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由管理区、车库区、辅助设施区及道路、绿化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管理区应有行政管理室、调度室、门卫室及回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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