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二节

法理学第二节
法理学第二节

第一章法理学

第二节

一.法的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来源和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由国家认可的习惯、判例以及法理学说可以作为非正式的渊源。随着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我国出现了“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法制局面,在“一国两制”的格局下,香港地区沿用以前的普通法系,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沿用以前的大陆法系,我国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法系。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大类别。

中国以成文法为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以不成文法为补充,包括:政策、习惯、判例。

(1)宪法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是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现行宪法由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构成。

(2)法律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种。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基本问题,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规定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基本问题,其调整面相对较窄,内容较具体,如物权法、商标法等。两种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3)法规

1)行政法规。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低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3)自治法规。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下级不能与上级冲突,比如,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能和自治区的相抵触。其中,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自治法规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总称。

4)军事法规。军事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4)规章

1)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部委行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不得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2)政府规章。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不得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和上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3)军事规章。军事规章由军内有关方面制定。

(5)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拥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是中央政府领导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4)自行立法禁止叛国、颠覆国家等行为,自行禁止反国家组织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国际条约

所谓国际条约,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

二.法的效力

所谓法的效力,就是指法的适用范围,即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适用,即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1)法的时间效力:生效、失效,以及法的溯及力。

生效方式:一是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或具备一定条件生效。

所谓法的溯及力,就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加以适用的效力。

中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法可以溯及既往。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中国法的溯及力现行制度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宪法;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如地方性法规;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如中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其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

3)法对人的效力: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对人的效力所实行的原则大体有四种:

三、法律体系

所谓法律体系,就是指一国内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现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所谓法律部门,就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

1、法律权利

所谓法律权利,就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2、法律义务

所谓法律义务,就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3、法律行为

所谓法律行为,就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纯粹无意识的行为,如完全精神病人的行为,不能看作为法律行为。

4、法律关系

所谓法律关系,就是指在调整人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与法律关系客体构成。

其中,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上所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所谓权利能力,又称权利义务能力,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法律责任

所谓法律责任,就是指由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过错四个方面。

法律责任大致可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四种。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惩罚、补偿、强制三种。

(1)惩罚。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惩罚(法律制裁)包括以下四种:

1)民事制裁。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的强制下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等。

2)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劳动教养是行政制裁的一种,但2013年党的

4)违宪制裁。主要包括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2)补偿。在我国,主要分为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两类。

(3)强制。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和对财产的强制。

五、法与社会

一、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二、法与政治

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并为政治服务;法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政治并促进政治发展。

三、法与国家

国家是法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强制保障;法是实现国家职能、完善国家机制、巩固与发展国家政权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二者相辅相成、无法脱离。

四、法与道德

六、法的运行

1、法的制定

(一)法的制定的概念

法的制定,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阶级联盟)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法的制定的特征

(三)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宪法原则

2)法治原则

3)民主原则

4)科学原则

2、法的实施

守法

所谓守法,就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从法的运行来看,守法的主体最为广泛。

执法

所谓执法,就是指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具有权威性。

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法原则

2)合理原则

3)效率原则

4)程序正当原则

司法

所谓司法,就是指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司法法治原则

2)司法平等原则

3)司法独立原则

4)司法责任原则

5)司法公正原则

二者均属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二者互为促进,但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道德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调整人的行为。(四)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法律监督可以分为:

1.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即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

2.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执政党、社会组织、公民、法律职业群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法理学习题参考答案

法理学习题参考答案 导论 1.分析(P14) 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一定的局限性.法理学中有一部份知识关注的是哲学问题,比如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目的,但法理学也关注法的适用和法的社会效果,这一部分并不属于法的哲学问题,前者是法的一般理论,是法学本身的基础知识,后者是法与其它社会科学交叉的地方. 2. 讨论(P14) (1) 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概念. (2) 有一定的道理.根据文意解释,消费者的概念应该是为了自己的生产生活消费 需要而购买商品.服务或劳务的人.王海这种故意买假的行为当然不算消费者(3) 还有一些答案.比如根据目的解释,可以认定他的行为在实质上符合消费者保 护法的客观目的,符合社会对这部法律的客观要求. 第一章法 1. 分析(P32) (1) 站在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或者说站在形式法律推理的思维立场.该立场强调 法律本身排除实质的价值判断,执法者只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本身的规定来进行推理,而不能有另外的价值考虑. (2)站在自然法学的立场.该立场强调法律本身还要接受更高级的价值的审查.在 本题目中就是法律不能超越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第二章比较法学与法系 2. 分析(P49) 甲的观点:(1)错误.法系是由若干国家或特定地区的,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等法律的总称.它可以跨越国界和时间而适用.法律体系一定是指特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现行有效的法律构成的统一有机整体. (2)错误.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学者著作中,可以有不同的标准. (3)也是错误的.在英美国家制定法也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尤其在现代,制定法成为很重要的正式渊源. 乙的观点:(1)是正确的; (2)错误.虽然划分标准是变化和相对的,但还是有意义的.法系的划分有利于我们更深入的从文化和传统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发展;观点 (3)错误.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判例有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作为事实的约束力.比如在德国行政法上判例就是重要的具有事实约束力的法律. 3. 讨论(P50) 答:该例子说明了比较法论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官进行法律论证的方法.不同国家的法律虽然规定不一样,但在很多地方又具有趋同性,这是由于正义的本质精神具有普遍性决定的.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官在进行法律判断的时候,有必要考察相同情况的事实在不同的国家是如何被处理的.这符合相同情况应该相同处理的法理.

法理学试题

第一章法的概念 思考题: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法在本质上有哪些属性? 3、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律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4、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律作用和法律价值 思考题: 1、法律规范作用有哪些? 2、法律社会作用有哪些? 3、为什么说法律作用不是万能的? 4、如何理解法律价值的含义? 5、法律价值的种类之间有什么关系? 6、法律如何体现自由?法律又是如何限制自由的? 7、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如何? 第三章法的起源和发展 思考题: 1、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法律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3、法的形成的一般规律性表现有哪些? 4、法与原始习惯有什么区别? 5、如何评价资本主义法的人权原则? 6、什么是资本主义法治原则?它有何社会意义? 7、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8、如何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第四章法系的一般理论 思考题: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有哪些不同点?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世界上的法律文化可以划分为哪些类型? 5、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哪些特点? 第五章法律移植与法制现代化 思考题: 1、什么是法律移植? 2、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3、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4、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5、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具体的目标? 6、在推进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对传统法文化应持什么态度? 7、应该如何理解法制现代化与法的西化、法律全球化的关系和区别? 第六章依法治国理论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治? 2、依法治国理论有什么现实意义? 3、为什么说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4、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5、法治的生成有哪些条件? 6、法治实现有哪几种驱动模式? 第七章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 2、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法律与科学技术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4、法律与统治阶级政治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5、法律与政策之间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7、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8、法律与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第八章法的创制 思考题: 1、什么是法的创制?它有哪些特征? 2、立法工作中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3、我国立法体制的框架结构内容是什么? 4、立法工作中要遵循哪些法定程序和步骤? 第九章法的要素 思考题: 1、西方法学理论中关于法的要素的主要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4、什么是法律规则?它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5、法律规则与其他社会规范有何异同? 6、如何认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它有什么意义?

法理学第一章 读书笔记

法理学 (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张文显主编 读书笔记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的内涵和外延。我们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其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即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法学体系的分类。各国学者提出的法学分类相当宽泛,名称也不尽相同。 英国《牛津法律指南》中提出,法学可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部类,并可进一步分为7个部门:法律理论和哲学;法律史和各种法律制度史;比较法研究;国际法;跨国家法;国内法;附属法科。 日本《万有百科大词典》中把法学分为四大类: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私法,包括民法、商法、民诉法、劳动法,国际私法;刑事法,包括刑法、刑诉法、刑事政策学;基础法学,包括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 前苏联法学家一般把法学体系分为四类:方法论和历史科学(国家和法的理论、国家和法的历史);与各法律部门相联系的专门科学(国家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研究外国国家和法以及对国际关系的法律调整的科学;辅助法律科学(法医学、法律精神病学、法律化学)。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一是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每个部门法学对该部门法的历史研究,构成部门法专史;每个部门法学对本国的与外国的同类法的研究构成比较法(学)。这些专史和部门法学分别属于相应的部门法学,而对于各部门法总体即整个法律制度的历史研究,则构成独立的法制史学;对于比较法的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对各国法律制度或主要法系的整体比较,构成比较法学。也可根据法律属于国内法或国际法,而把法学分为两大类,即国内法和国际法。 二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应用法学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法理学2019尔雅答案100分

。。。。。。。。。。。。。。。。。。。。。。。。。。。。。。。。。。。。。。。。。。。。。。。。。。。。。。。。。。。。。。。。。。。。。。。。。。。。。 。。。。。。。。。。。。。。。。。。。。。。。。。。。。。。。。。。。。。。。。。。。。。。。。。。。。。。。。。。。。。。。。。。。。。。。。。。。。。 法理学导论(一) 1 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B) ?A、宪法 ?B、法院调解书 ?C、证券法 ?D、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 在我国,国务院有权制定(D)。 ?A、法律 ?B、部门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规 3 以下哪个不是法理学中主要涉及的内容?(A) ?A、为部门法提供原则 ?B、法律的价值和追求 ?C、修身养性,培养法律思维 ?D、法律的基本概念 4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C)。 ?A、社会现象 ?B、自然现象 ?C、法律现象 ?D、综合现象 5 法学的研究对象不包括?(C)

?A、法 ?B、法的现象 ?C、逻辑推理 ?D、与法相关的问题 6 法律体系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本质分类的概念。(错误) 7 《唐律疏议》规定了管辖的基本原则。(正确) 法理学导论(二) 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这里“禹刑指的是什么刑罚?(A) ?A、斩刑 ?B、凌迟 ?C、车裂 ?D、分尸 2 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法学上被称为(D)。?A、法学体系 ?B、法律体系 ?C、法律制度 ?D、法系 3 “獬豸”指的是?(C) ?A、法典名称 ?B、古代城市名称 ?C、神兽名称 ?D、古代官职名称 4 “神判”在我国古代用来解决什么问题?(B)

《法理学》全部名词解释及问答题已排版

《法理学》重点名词、问答题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的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个: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3、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 (1)指导思想不同。(2)阶级基础不同。 (3)在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上不同。 (4)一系列根本的理论观点有原则上的不同: 首先,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其次,关于法是否具有阶级性问题。第三,经济基础对法的作用问题。最后,关于法的发展问题。 4、法学体系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又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第二章法的起源 1、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2、简述个别性调整的概念和优缺 点: 个别性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 事作出具体的处理,能够充分考虑个 别情况的具体特点。它的缺点是带有 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 遍、稳定的秩序。 3、简述规范性调整的概念和优缺 点: 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 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 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它为某一 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使人们 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而有利于形 成稳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的缺点 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 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 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 4、简述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 (1)原始社会行为规范的主要表现 是习惯。 (2)原始社会的调整是出于社会条 件的自发要求。 (3)原始社会的调整形式往往混为 一体。在原始社会时期,道德、习惯、 禁忌、祭祀、礼义等行为规范在形式 上基本没有严格的区分。 (4)原始社会的调整具有残酷性和 强制性。 5、简述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 (1)在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 会调整。 (2)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 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 一到分化。 (3)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 的比重呈增长趋势。 6、试述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区 别: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 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 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 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 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 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 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 (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反映 的意志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着 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 志;而法则反映在政治、经济上占有 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 (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 成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由 代表氏族或部落全体成员利益的自 治组织,整个氏族社会以舆论或其他 形式形成的;而法则是由国家这个统 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组织制定或 认可的。 (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 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 是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 影响来保证实施的;而法的实施则必 须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5)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生 效的范围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限于 在有血缘关系的本氏族、本部落内生 效;而法则是在国家主权所及的领域 内生效。 第三章法的概念 1、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 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 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 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 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 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 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 生活秩序。 3、试述法的外部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 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 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 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 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 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反行为的依 据。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的。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是 制定或认可。制定就是创制新的规 范。认可是承认已有的规范有法律效 力。制定或认可都是国家创制法律规 范的方式。 (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 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 发展一定点的社会关系。任何法律规 范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关于人们权 力义务的规范。规定人们法律上的权 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使命和 内容。 (4)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 障的规范。这是区别法律规范与其他 社会规范、技术规范的重大特点。法 律规范就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对违反这种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否 则就不是法律规范。 4、简述法的社会阶级本质的特点: (1)法体现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 1

川大法理学第二次作业答案

川大法理学第二次作业答案 注:正确答案为数字1上面的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8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广义的法律指()。 1( ) 法律的整体 1 全国人大制定的法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均不对 法律上规定的用以进行法律推理的准则是()。 2( ) 法律规则 1 法律概念 法律原则 法律传统 现代西方法学的纯粹法学的首创人()。 3( ) 凯尔森 1 卢梭 洛克 德沃金 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演变到习惯法,再发展到()的过程。

4( ) 成文法 1 衡平法 公法 私法 将正义分为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以及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是()。 5( ) 亚里士多德 罗尔斯 1 柏拉图 庞德 6大陆法系法的渊源主要是()。( ) 1制定法 1条约 1习惯 1判例 最先提出公私法的划分是()。 7( )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乌尔比安 1 奥斯丁 以下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 8( ) 中国 法国 德国

英国 1 以下无权制定法律的机关是()。 9( )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派出所 1 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10( )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古罗马第一部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形成的成文法是()。 11( ) 《十二铜表法》 1 《石柱法》 《查士丁尼国法大会》 《德国民法典》 成文法和习惯法是依据()来划分的。 12( ) 创制和表达方式 1 内容

制定和实施主体 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那些事项属于()。 13( ) 法律对人的效力 法律对事的效力 1 法律对空间的效力 都不对 以下不属于法律关系的()。 14( ) 购买物品 银行存款 谈恋爱 1 借钱给朋友 权利义务指向的对像属于法律关系的()。 15( ) 主体 客体 1 内容 都不对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是()。 16( ) 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 法律事实 1

法理学练习题100道(含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该规范属于( A )。 A. 委任性规范 B. 准用性规范 C. 确定性规范 D. 间接性确定性规范 2、在司法实践中,当新法与原有法律发生矛盾时,应当适用( A )。 A. 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B. 从旧兼从轻原则 C. 前法优于后法原则 D. 从旧兼从重原则 3、下列( A )属于我国正式意义上法的渊源。 A.经济特区法规 B.法律学说 C.党的政策 D.司法解释 4、一国现行法总是分为不同部门而又成为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系统,这个系统在法理学上称为( B )。A.法律制度 B.法律体系 C.法系 D.法学体系 5、在我国,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发生冲突时,应当由(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最终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最终解释 C.中共中央作出最终解释 D.中央政法委作出最终解释 6、在我国,( B )有权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性规章。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各部委 7、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C )。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8、法律即使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也往往相似,可以相互借鉴的是( A )。 A.维护阶级统治的那部分法律 B.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那部分法律 C.所有的法律 D.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 9、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C )。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10、下列活动中属于法的创制的有( B )。 A.法规汇编 B.法规清理 C.法典编纂 D.法条竟合 1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B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校外学习中心: 专业: 姓名: 学号: 作业要求: 1、离线作业主要用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与需求自愿完成。 2、不参加在线测查的,学习中心应将学生的离线作业邮寄到东北师大网络教学管理部批阅,具体时间见本学期院历(日期以当地交邮时间为准)。 3、离线作业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如发现作业非本人手写,一律无效。 第二次离线作业题 一.填空题 1. 法律形式合理性与法律的价值合理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 ). 2.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3.人对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了

()。 4.利益的多元是市场经济的()。 5.法对利益的调整机制具体表现为表达利益要求平衡利益冲突和()。 6.利益差别构成了利益冲突的()。 7.普遍的公共利益总和构成()。8.个人利益是利益动力结构的() 9.人权是人的利益的()。10.冲突是危害秩序的()。 11.自由是人的潜在能力的()。12.自由是人类发展的()。 13.马克思主义法学首次揭示了法与生产方式的() 14. 货币得到普遍发展是在()。 15.在发展社会财富面前公平应退居()。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A.遵守B.执行C.适用D.不作为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的外延().A.历史的范畴B.严格的程序C.国情的产物D.种类的多样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体制的构成要素(). A.权限的体系和制度B.监督的体系和制度C.运行的体系和制度D.载体的体系和制度5.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A.法治原则B.诚实原则C.守信原则D.市场原则 6.守法的内容为(). A.调整不法行为B.行使法律权利C.遵守法律规定D.适用法律规范 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执法的主体范围() A.工商行政执法B.土地行政执法C.刑事案件执法D.审计行政执法 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执法的原则().A.合法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合理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7)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7) 第八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产生会导致不利后果。法律责任是对法律权利的救济措施,体现了国家权力。法律责任能够促使义务的履行。●法律责任的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选)A、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B、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是救济权利C、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保证D、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答案及注解] ABCD [命题目的]考对法律责任特点的理解。●法律责任的种类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标准是:(单选)A责任的内容(财产与非财产责任) B责任的人数(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C责任的程度(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D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此题答案为D。二、法律责任的归责和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归责要遵循合法

法理学复习参考答案

法理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B )。 A统治阶级的意志B社会物资生活条件 C 生产力D阶级斗争状况 2、以“他人的行为”作为作用对象的法的( B )。 A 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教育作用D预测作用 3、下列不属于法产生的共同规律的表述是( C )。 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 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 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到逐渐分化 4、根据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地位可将其划分为:(C ) A 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B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C 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D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5、下列属于智力成果这类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 ) A 商标 B 厂房C隐私 D 公交车承载乘客 6、下列关于法与自由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D ) A 自由是法所体现或促进和实现的价值之一 B 法是保障自由和实现自由的重要的社会条件 C 法既要保护和实现自由,又要对自由作出合理的限制 D 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遵循 7、下列不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为:(C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镇人民政府 D 省人大常委会 8、按照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法律规范可以分为:(A ) A 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 B 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 C 授权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D 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 9、下列属于法的工具性价值的是:(B ) A 公正 B 保护 C 自由 D 效益 10、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D ) A 普通权利 B 救济权 C 相对权利 D 基本权利 11、下列没有立法提案权的是( A )。 A、十个全国人大代表 B、中央军委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B )。 A、权力机关的干涉 B、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 D、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3、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叫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 B )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14、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司法部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解释属于( A )。 A、行政解释 B、立法解释 C、司法解释 D、非正式解释 15、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C )。 A、国家审判机关 B、国家监察机关 C、国家检察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 二、多项选择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ABCD )。 A 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纠 2、法产生的基本标志是(ABC )。 A 国家的产生B权利和义务的分离C诉讼和审判的出现D私有制的产生 3、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AD )。 A法的调整方法B法的调整范围 C 法的调整内容D法的调整对象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ABD ) A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成的B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 C权利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限 D 权利和义务两者不可分割,且有统一性。 5、我国法学工作者研究法学通常使用的方法有(ABCD )。 A 社会调查的方法B历史考察的方法C逻辑分析和比较方法D语义分析的方法 三、选择题 1.法学是专门以(D )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川大法理学第二次作业100分

《法理学》第二次作业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8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广义的法律指()。 ( A ) A.法律的整体 B.全国人大制定的法 C.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D.均不对 2.法律上规定的用以进行法律推理的准则是()。 ( A ) A.法律规则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传统 3.现代西方法学的纯粹法学的首创人()。 ( A ) A.凯尔森 B.卢梭 C.洛克 D.德沃金 4.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演变到习惯法,再发展到()的过程。 ( A ) A.成文法 B.衡平法

C.公法 D.私法 5.将正义分为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以及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是()。 ( B ) A.亚里士多德 B.罗尔斯 C.柏拉图 D.庞德 6.大陆法系法的渊源主要是()。( A ) A.制定法 B.条约 C.习惯 D.判例 7.最先提出公私法的划分是()。 ( C )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乌尔比安 D.奥斯丁 8.以下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 ( D ) A.中国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9.以下无权制定法律的机关是()。 ( D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派出所 10.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 B ) A.最高人民法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共中央 D.国务院 11.古罗马第一部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形成的成文法是()。 ( A ) A.《十二铜表法》 B.《石柱法》 C.《查士丁尼国法大会》 D.《德国民法典》 12.成文法和习惯法是依据()来划分的。 ( A ) A.创制和表达方式 B.内容 C.调整范围 D.制定和实施主体

《法理学(Ⅰ)》第一次作业答案

《法理学(Ⅰ)》第一次作业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3.0 分,共6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 法是(D )的体现 A.上帝意志 B.公民意志 C.人民意志 D.阶级意志 2.法理学是法学领域中的(A ) A.一般理论 B.应用学科 C.专门学科 D.技术学科 3.法的内容最终是由(C )决定的 A.历史传统 B.民族精神 C.物质生活条件 D.统治阶级意识形态 4.法的基本成份或基本元素称之为(B ) A.法律关系 B.法的要素 C.法的渊源 D.法的效力 5.一般认为,法的三要素是指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D )。 A.法律关系 B.法律权利

C.法律制裁 D.法律概念 6.法的主要内容是( A )。 A.权利义务 B.法律责任 C.法律制裁 D.法律后果 7.以下各项中,属于部门法的是(C )。 A.行政法规 B.行政规章 C.行政法 D.行政复议 8.生命权,健康权应当属于(B ) A.特殊权利 B.基本权利 C.普通权利 D.第二性权利 9.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A )。 A.《法经》 B.《秦律》 C.《九章律》 D.《北齐律》

10.凡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D )。 A.法律关系的客体 B.法律关系的内容 C.法律关系的主体 D.法律事实 11.以下属于私法的是(B )。 A.刑法 B.民法 C.行政法 D.经济法 12.民法法系通常将法律分为(B)。 A.制定法和判例法 B.公法和私法 C.普通法和衡平法 D.成文法和法官立法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之一是(D)。 . A.经济基础不同 B.政治基础不同 C.思想基础不同 D.调整范围不同 14.法理学所称的效力,通常是指法(D)。 A.对人的效力 B.对事的效力 C.时间效力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第十章法律程序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程序 答: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 答: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要素? 答:(一)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分化 2、有意识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意见交涉 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 1、对立面 2、决定者 3、信息 4、对话 5、结果

第十一章法律渊源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渊源 答: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2.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 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 1.简述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围的规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容的前提下,将规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 1.根据你的理解,谈谈原始习惯与法有何不同?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3)二者调整的容不同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5)二者适用的围不同 (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解释 答:法律解释,指对实定法规性含义的阐明。 2.司法解释 答:在国外,司法解释是指作为裁判机关的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就个案所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3)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3) 第三节法的要一、法律规则(即法的规则)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组成。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幺时间、空间、对什幺人 适用以及在什幺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它是从人们大量 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分为三种:(1)可为模式;(2) 应为模式;(3)勿为模式。处于核心地位。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 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 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 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 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消、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 2.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法律条文是表现法律规则的形式;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所要表现的内容。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一般是对应的。3.法律规则的分类:授权性法律规则和义务性法律规则;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有的规则既是权利性规则又是义务 性规则,如教育权。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

法理学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5DBCBB 6-10CDBDC 二.11-15 ABCD ABC ABCD ABD ABD 16-20 ABC AB BC AD ABC 三.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21.(专门法律原则)。22.(处理)。23.(保护性法律关系)。24.(科学立法)25.(社会监督)。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26.文义解释是通过对法律文本中的文字涵义和语法的分析来确定和阐明法律的意思(.文义解释主要包括字义解释和语法解释. 27.法律体系,是指法的内在结构,即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既分为不同部门,又是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系统. 28.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9.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特定机构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落实,是实现法律责任的措施之一 五、问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0.法律权利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一定利益所采取的、有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法律权利具有下列特点: (1)它以法律的相应规定为前提,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结果,它是得到国家 的确认和保障的作为或不作为. (2)它以权利人所代表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法律确认和保障权利,实际上就是确认和保 障这一权利所代表的需要和利益. (3)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权利的享用有赖于义务的履行. (4)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31.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司法为民原则.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在司法机关的一切活动中都要尽最大努力体现广大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权利,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呼声,对人民群 众充满感情等.简单地说,司法为民要求司法工作要亲民、便民、利民、护民、爱民.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多年来正确 适用法律规范的一项基本经验.这一原则在我国多部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以事实为根据,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时,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 依据,把对案件的处理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而不是以任何主观想象、主观分析和判断作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法的适用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3)法律适用一律平等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法的适用中的具体运用,也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的必然引申. (4)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意味着:其一,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 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元权行使司法权.其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 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法理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139)《法理学》网上作业题答案 1:第二次作业 2:第三次作业 3:第七次作业 4:第四次作业 5:第五次作业 6:第六次作业 7:第一次作业 1:[判断题]法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参考答案:正确 不法侵害存在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如果没有不法侵害而误认为有,实施的防卫行为应当为假想防卫。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能够认识而疏忽没有认识到侵害存在的虚假性,一般按照过失犯罪处理;如果没有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则为意外事件。 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 并非对于所有的不法侵害多可以通过正当防卫来制止,正当防卫应当仅限于对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很强的犯罪。A对于贪污、受贿等智力性的犯罪不应当采用正当防卫手段不加以制止;B对于不作为犯罪也不应当采取正当防卫,因为我们无法通过正当防卫达到抑制犯罪的效果。 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是防卫的时间条件。 所谓正在发生就是指已经开始而没有结束。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就意味着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经十分明显、紧迫。不法侵害的危险消除之时,才算不法侵害的终止。总而言之,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是以侵害的危险是否存在为标准的。 如果在正当防卫开始之前就对怀疑将进行侵害的人实施防卫,理论上称之为事前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在不法侵害结束后,进行防卫,理论上称之为事后防卫;同样不是正当防卫。对于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可能分为三种情况处理:一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或已经结束,而故意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二是过失犯罪,应当预见到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的;三是意外事件,客观上对于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不能预见。 2:[判断题]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错误 1、应注意写出要点; 2、注意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 3、文理通顺,中心突出。 3:[判断题]法律责任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 参考答案:错误

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作业答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法理学绪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3)法学的方法论。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通过研究法学的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为整个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的科学方法;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完整word版)法理学练习题和答案

法理学练习 一、填充题: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5~47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6~47 3、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其全部内容的社会规范。P46 4、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所谓国家意志其实是(统治阶级意志),法律的内容实际上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所决定的。P43,P44 5、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法的清理、(编纂)和(汇编)三种。 6、各国对于法的对象效力大致有四种原则,即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和综合主义原则。P62 7、法的终止生效,指法从何时起不再有效。通常有(命令)终止和(默示)终止两种形式。 8、所谓法的三要素是指(法律规则)、(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P66~77 9、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结构,通常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P69 10、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通常表现为公民(许可)如何如何,(必为)如何如何以及禁止如何如何。 11、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按照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P75 12、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P78 13、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两个方法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14、《国务院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法》、《红十字会法》属于(社会法)法律部门。P83~87 15、《合同法》、《继承法》属于(民法)法律部门,《教育法》、《律师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P83~87 16、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P103 17、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然人(公民个人))或者(组织(法人))。P114 18、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上所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P115 19、公民的行为能力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P116 20、法律关系客体应当具有(客观)性、(可控)性、(法律)性和有用性。P116~117 21、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P119 22、法律责任的种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P126~127 23、我国现行的刑事制裁为五刑,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P130 24、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P130 25、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P148 26、现代资本主义的两大法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P154 27、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的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P190~192 28、我国的立法程序由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以及公布法律这四个步骤组成。P196~197 29、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和(科学)原则。P199~201 30、与司法比较,执法具有主体的特定性、内容的广泛性、活动的(单方)性、行为的(主动)性以及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的特点。P208 31、当代中国执法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以及(效率)原则。P210 32、与执法比较,司法具有专属性、(程序)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的特点。P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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