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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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

1.公海自由原则决定了在公海不存在任何法律制度。( F )

分析: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毫无限制或处于无法律状态,公海在长期以来形成了公海的法律制度。

2.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的法律地位与国际海底区域相同。( T )

分析: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是公海,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上行使属地管辖。国际海底区域是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行使财产。 3.紧追只有未曾中断,才能在领海和毗连区外继续进行。( T )

分析: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可以追入公海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只有追逐未曾中断,才可以在领海或毗连区外继续进行,一旦中断,紧追权就告结束。

4.内水与领海的主要区别是:内水不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 T )

分析:沿海国对其领海行使领土主权附有一定的条件,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而外国船舶在内水则不存在这种权利,沿海国在内水原则上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主权。

5.无害通过就是在任何场合下,船舶都必须继续不停地航行,迅速前进,不能停船和下锚。( F)

分析: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过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但并非任何场合,不可抗力、遇难、救助除外。

6.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执行有关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方面的规律和规章的权利。

(F)

分析:沿海国在毗连区享有惩处违背该区域所管制事项如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权利,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

7.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是专属性的,它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T )

8.在公海上,悬挂两国旗帜的船舶,视同无国籍船舶。( T)

9.沿海国只能采取一种领海基线,即或采取正常基线,或采取直线基线。 (F )

分析:沿海国可以采取三种领海基线,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正常基线、直线基线、混合基线。

10.海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即是明显的水曲。(T )

11.外国军用船舶在中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 F)

分析:外国军用传播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

12.海洋法公约规定,如两国之间没有相反的协议,两国领海应依“等距离中间线原则”划定。(F )

分析:相向国家之间,中间海域宽度不够两国领海的,一般本着互相谅解原则,写上划定。在没有划定界限的情况下,双方都无权把自己的领海宽度划到等距离中间线以外。如有历史性的规定或特殊情况,另作别论。海岸相邻的国家,采用等距离中间线。

13.在沿海国建立了专属经济区的情况下,毗连区包含在专属经济区内,其性质便相当于专属经济区,因此二者是可以等同的。( F )

分析:毗连区不是国家领土,国家对毗连区不享有主权,只是在毗连区范围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方面的管制,而且国家对于毗连区的管制不包括其上空。毗连区的其他性质取决于其所依附的海域,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在国家设立专属经济区后,毗连区首先是专

属经济区的一部分,但由于国家可以在毗连区实施上述方面的管制权,毗连区又是有别于专属经济区其他部分的特殊区域。

14.沿海国可宣布建立专属经济区,否则,领海以外的这个海域仍然是公海的一部分。(T)

分析: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拥有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并非沿海国固有的,需要沿海国以国内法形式宣告来实现。

15.大陆架的法律概念就是陆地领土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F )

分析:大陆架的法律概念是指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上为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概念。

16.过境通行制适用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但有例外情况。(F )

分析:过境通行仅适用于两端都是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国际航行的海峡。

17.群岛国在划定群岛直线基线时,应受一定条件的限制。( T)

18.在公海上的航行权只属于沿海国。( F)

分析: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上自由航行。

19.对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可由企业部、国家、私人同时进行。(F )

二、单项选择题

1.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是( C )

A.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B.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C.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D.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

2.国家内水包括(ABCDE )

A.内河

B.运河

C.湖泊

D.领海

E.内海

3.下列海域中用于沿海国领土的有(AE )

A.港口

B.“区域”

C.专用经济区

D.大陆架

E.领海

4.关于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法律地位的正确表述,应是(C )

A. 人类的共有物

B. 无主物

C. 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D. 可以自由占取之物

5.专属经济区是(E )

A. 领海的一部分

B. 沿海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

C. 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D. 公海的一部分

E. 沿海国享有某些主权权利的海域

6.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应依据(B)

A、中间线原则划定

B、等距离原则划定

C、自然延伸原则划定

D、国家间依国际法以协议划定

7.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是(C)

A、单一开发制

B、联合开发制

C、平行开发制

D、海底管理局开发制

8.《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自然资源的权利性质是(D )

A.管辖权

B.占有权

C.管制权

D.主权权利

9.《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有权确定的领海宽度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C )

A.6海里

B.12海里

C.24海里

D.200海里

10.《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实行的通航制度是( C)

A.自由航行

B.通知沿岸国后通行

C.过境通行

D.经沿岸国批准通行

1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毗连区(C)

A.属于国家领海的一部分

B.属于公海的一部分

C.既不属于领海也不属于公海

D.既是领海也是公海

12.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C)

A.航行权

B.过境通行权

C.无害通过权

D.捕鱼权

13.第一个提出大陆架主权权利要求的国家是(A)

A.美国

B.英国

C.智利

D.马耳他

14.《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权利的性质是(D)

A.管辖权

B.占有权

C.管制权

D.主权权利

15.有权管辖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的国家是(B)

A.沿岸国

B.船旗国

C.船长国籍国

D.造船地国

1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D )。

A.6海里

B.12海里

C.200海里

D.24海里

17..毗连区概念可追溯到()

A.英国的《游弋法》

B.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

C.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

D.美国的《商船法》

18.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C)

A.航行权

B.过境通行权

C.无害通过权

D.捕鱼权

19.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有权( D )

A.自由通过

B.经过许可通过

C.过境通行

D.无害通过

20.下列对群岛水域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相当于内水

B.相当于领海

C.相当于毗连区

D.特殊的海域

21.19世纪把海洋自由的观点引申到空间的学者是()

A.格老秀斯

B.福希叶

C.赫兹尔坦

D.霍顿

22.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 C )

A.共有物 B.无主物 C.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D.自由开发财产

23.在下列案例中,有关紧追权的案例是( B )

A.诺特包姆案(外交保护) B.孤独号案 C.科孚海峡案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D.荷花号案(国家管辖权)

24.如果某一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是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的,并且该

岛向海一面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航道,则该海峡适用的航行制度是( A )

A.无害通过 B.过境通行C.许可通过 D.自由航行

25.《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自然资源权利的性质是( D )

A.管辖权 B.管制权 C.占有权 D.主权权利

26.格老秀斯在1609年发表的名著是( B )

A.《锁海论》 B.《海洋自由论》 C.《战争与和平法》 D.《罗得海法》

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我国领海基线采取( D )

A.平行基线 B.正常基线 C.混合基线 D.直线基线

28.有权管辖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的国家是( B )

A.沿岸国 B.船旗国 C.船长的国籍国 D.造船地国

29.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享有( D )

A.优先权 B.主权 C.管辖权 D.主权权利

30.“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这个概念最先是在国际法院审理的( C)中提出的。

A.“托雷峡谷”案

B.“直布罗陀海峡”案

C.“科孚海峡”案

D.“英挪渔业”案

31.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A )。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32.《海洋法公约》生效时间为(D )。

A. 1982年12月10日

B. 1984年12月9日

C. 1993年11月16日

D. 1994年11月16日

33.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它也是测算下列不同海域的起点线(ABCD )。

A.领海

B.毗连区

C.专属经济区

D.大陆架

E.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34.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为了专门研究( A)。

A.领海的宽度问题 B.专属经济区间题C.大陆架问题 D. 养护渔业资源问题

35.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我国的领海基线采用(B )。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 D.低潮线

36.“无害通过权”中的“无害”一词是指(B )。

A.不违反国际法 B、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

C.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海航行权 D.不违反沿海国的法律规章

37.领海的宽度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C )。

A.3海里 B.6海里 C.12海里 D.24海里

38.对于外国船舶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行使过境通行权,沿海国( A)。

A.不应妨碍 B.不应予以停止

C.不应妨碍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停止 D.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

39.1994年《协定》是对《海洋法公约》哪—部分的实质上的“修改”(C )。

A.第九部分 B.第十部分 C.第十一部分 D.第十二部分

40.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C)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41.第一个把大陆架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提出来的是(A ).

A.美国总统杜鲁门

B.马耳他外长帕多

C.1958年《大陆架公约》

D.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42..群岛国的主权及于(C ).

A.群岛水域

B.群岛水域及其上空

C.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D.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

43.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是(D ).

A.属于公海

B.属于领海

C.属于沿海国领土之一部分

D.属于特殊的一类水域,与领海、公海等都不相同44.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海峡沿岸国(C ).?

A.为防止海峡的污染,可以暂时限制或暂停其他国家船舶和飞机的过境通行

B.为管理的目的制定法律法规,适当限制其他国家船舶和飞机的过境通行权

C.不得妨碍所有国家船舶和飞机的过境通行权

D.可以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船舶和飞机适用不同的规定

45.在以下海峡中,适用过境通行制度的海峡是(A )

A.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的海峡

B.连接公海的一部分和公海的另一部分,但在海峡内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的航道的海峡

C.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的海峡

D.由沿岸国的大陆和岛屿形成的海峡,而该海峡向海一面有一条和海峡的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45.在以下海峡中,适用过境通行制度的海峡是(A )

A.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的海峡

B.连接公海的一部分和公海的另一部分,但在海峡内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的航道的海峡

C.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的海峡

D.由沿岸国的大陆和岛屿形成的海峡,而该海峡向海一面有一条和海峡的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46.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沿海国的(B )

A.领海

B.内水

C.毗连区

D.专属经济区

47.国际海底区域中,适用的开发制度是( B)

A.单一开发制

B.平行开发制

C.全部由国际海底管理局的企业部开发

D.登记注册制

48.公海的法律地位是(B )

A.属于无主物

B.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C.国家在其中不享有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海域

D.国家可在其中行使管辖权的海域

一、多项选择题

1.领海外部界限的划定方法包括(CDE)

A.经纬度法

B.混合法

C.共同正切线法

D.交圆法

E.平行线法

2.沿海国在毗连区内行使管制的事项有( ABCD )

A.违犯海关的法律和规章

B.违犯财政的法律和规章

C.违犯卫生的法律和规章

D.违犯移民的法律和规章

E.违犯航行的法律和规章

3.其他国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有( ACDE )

A.航行 B.捕鱼 C.飞越 D.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E.科学研究

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

A.航行自由B.飞越自由C.铺设海底电缆D.铺设海底管道E.开发非生物资源

5.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两大类(BC )

A.主权

B.管辖权

C.主权权利

D.所有权

E.开发权

6.1958年《日内瓦海洋法公约》调整的海域是(ABDE )。

A.领海 B.毗连区 C.专属经济区 D.大陆架 E.公海

7.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CD )。BCD

A.海港 B.领海的水域 C.领海的上空 D.领海的底土 E.海湾

8.对于领海的宽度,各国法学家曾经提出了不同的主张,主要有 (ABC )。

A.视力说 B.航程说 C.大炮射程说D.12海里规则 E.200海里规则

9.我国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对于在我国毗连区内违反下列方面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我国有权行使管辖权( ABC)。

A.海关 B.财政 C.卫生 D.出入境管理 E.安全

10.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CE )。

A.100海里 B.200海里 C.350海里 D.2500公尺等深线 E.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11.1958年《公海公约》只规定了公海自由中的四项自由,1982年《海洋法公约》增加为六大自由。这增加的两项自由是( DE)。

A.飞越自由 B.航行自由 C.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D.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 E.科学研究的自由

12.军舰在公海上发现其他船舶具有下列嫌疑,有行使登临和检查的权力(ABCDE )ABDE。 A.从事海盗行为 B.从事奴隶贩卖C.从事毒品贩卖 D. 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

E.没有国籍

13.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BD)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分析:根据船长或船旗国领事的要求进行管辖。

14.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BD)

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我国规定军舰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15.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如果发现外国船舶有从事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国际性犯罪行为时有权登临检查。下列哪些船舶可以成为登临的对象?(ACD)

A.一国渔船

B.一国军舰

C.一国商船

D.挂任何船旗的船舶

16.下列选项哪些是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CD)

A.船舶在航行途中,可以根据需要悬挂不同国家的旗帜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则应悬挂两个国家船旗

C.如果船舶未挂任何船旗,则任何国家的军舰都可以对其行使登临权

D.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的船舶,可被视为无国籍船舶

17.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也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过任何活动。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对此,下列判断哪些是不正确的?(BCD)

A.乙国的行动非法,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B.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行为合法

C.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来没有提出大陆架的主张

D.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或有效占领

18.甲国军舰“克罗将军号”在公海中航行时,发现远处一艘名为“斯芬克司号”的商船,悬挂甲国船旗。当“克罗将军号”驶近该船时,发现其已换挂乙国船旗。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D)

A.“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悬挂甲国船旗的船舶

B.“斯芬克司号”被视为具有双重船旗的船舶

C.“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无船旗船舶

D.“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悬挂方便旗的船舶

19.根据国际法规则,虽然沿海国对在其领海中航行的船舶有管辖权。但国际实践中,沿海国一般不对外国船舶上人员的船上行为行使管辖权。现假设水仙号是在甲国注册但由丙国船东拥有的商船,当其在乙国领海中航行时,若发生下列何种行为,乙国一般不会行使管辖权?( D )

A.水仙号上的乙国籍船员约翰和丁国籍船员彼德因口角而发生激烈斗殴致约翰重伤

B.接国际刑警组织的通报,水仙号上运有1吨的麻醉药品

C.因船上发生刑事案件,丁国籍的船长大卫请求乙国政府予以协助处理

D.因船上发生刑事案件,丙国驻乙国某地的总领事请求乙国政府予以协助处理

二、名词解释

毗边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对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类事项行使管制而设置的区域。

专属经济区:国家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域,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

过境通行制: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两端都是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国际航行的海峡。过境通行制度允许任何外国船舶通过,同时也允许外国飞机在海峡上空飞越。

海湾:海洋深入陆地较深,入口较小的明显水曲,该水曲面积应大于以入口宽度为直径所做的半圆的面积领海:一国领海基线以外毗连一国领陆或内水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12海里。

无害通过权: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大陆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公海: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公海自由:公海自由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六大自由为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

登临权: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行为符合《海洋法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海盗、贩毒、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时,拥有登船检查和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紧追权: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的海域向公海行使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国际海底区域: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底土,及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底土。

三、简答题

何谓毗连区沿海国在毗连区内享有哪些权利

毗边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对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类事项行使管制而设置的区域。

沿海国可以在毗连区行使下列管制:1.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和规章;2.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区域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国家不得对区域或其任何部分行使主权或主张主权权利,任何人不得将区域或其自然资源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各国都可以为和平的目的加以利用。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专属经济区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沿海国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

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包括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有权建造并授权建造、操作、使用和管理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它们拥有管辖权;授权和管理为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的专属权利。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关系。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200海里范围内是一个重叠区域,都是国家管辖范围,沿海国的权利也有重叠,两者关系密切。但两者形成方式和过程不同、法律根据不同、沿海国在两个区域的权利义务不同、两者范围不同、、沿海国对两者权利的依据也不同。所以,二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什么是公海自由?

公海自由即公海对任何国家开放,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六大自由包括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

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四、论述题

论述领海的法律地位。

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都出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和支配之下。国家对领海的主权是不需要宣告的,只有领海的宽度需要宣告。与领土其它部分惟一不同的是,外国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这是对领海主权的限制,通过必须是无害的,必须是连续不停迅速通过,不得停泊和下锚,除非遇到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

试述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区别。

1.两者的形成方式和过程不同。大陆架是沿海国领土的自然延伸,包括被海水淹没的陆地、海床和底土,而专属经济区不是自然延伸,而是根据一定的宽度,即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一个海洋区域;

2.两者的法律根据不同。大陆架的概念一方面是基于自然科学的大陆架概念基础上形成,另一方面又基于习惯国际法,并得到《大陆架公约》的承认;而专属经济区是20C70Y才出现的概念;

3.沿海国在两个区域的权利义务不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包括全部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而在大陆架的权利仅限于非生物资源。

4.两者的范围不同。200海里是大陆架最小宽度却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外,沿海国仍可能是大陆架;

5.沿海国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权利的依据不同。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依据它对大陆架的占领或宣告,而是作为沿海国存在的事实,而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则有赖于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主张,如无宣告,它仍是公海。

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专属经济区是指国家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域,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

专属经济区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沿海国对该区域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享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程度的限制。专属经济区的制度不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

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1971年10月,新中国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随即加入了联合国海底委员会,并积极参与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起草和审议工作。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目前学界仅对中国政府参加联合国海洋会议的过程进行了叙述,对很多问题未进行深入探讨。重新审视这段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在海洋法会议上关于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观点和主张,既是对国际海洋法发展趋势的把握和推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中国海洋法实践的总结说明。中国政府的举措代表着发展中国家扩大海洋论文联盟权益的诉求,对《公约》的最终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中国政府在领海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 领海是国际海洋法最基本的制度之一,领海宽度问题历来都是各国争议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1958年和1960年两次海洋法会议争论的焦点。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后,领海宽度、基线是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发展中国家经过艰苦斗争,终于冲破了英、美、德、日等海洋大国代表所主张的3海里的宽度限制,提出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但其不应超过12海里的主张,被大会所采纳。这一规定与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相吻合。1958年9月中国政府颁布的《关于领海的声明》就曾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涅)。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

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在海洋法会议上,中国代表团主张各沿海国有权根据本国自然条件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本国的安全和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地规定其领海范围。1973年3月20日,在海底委员会第二小组委员会上,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庄焰就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问题发言指出:“世界上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各不相同,各沿海国海岸的长短曲折,沿岸海底的深浅、陡缓,沿海资源的具体情况,以及同一海域内的国家的接界情况也是多种多样……沿海国家根据本国自然条件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本国民族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合理地确定自己的领海,这完全是正当的,合法的,无可非议的。”中国代表亦对菲律宾等八个国家提出的关于领海和海峡通航的条款草案表示欢迎,指出这个草案基本上反映了海峡沿岸国要求维护领海主权的正当愿望,同时又适当地照顾到国际航行的便利,因此是比较合理的,可以作为第二小组委员会工作小组讨论的基础。 中国代表团经过深入讨论后,在1973年提出的《关于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的工作文件》中,全面地阐述了中国在领海问题上的立场,指出沿海国有权根据自己国家的地理特点、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并照顾到邻国的正当利益以及国际航行的便利,合理地确定领海的宽度和范围。文件还指出,同一区域的沿海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规定该区域的统一领海宽度或限度。沿海国确定的领海宽度和范围,

国际海洋法公约

在联合国的历史上,至今为止,一共举行过3次海洋法会议。第1次是1958年2月24日至4月27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次是1960年3月17日至4月26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3次从1973年12月3日开始,先后开了11次共15次会议,直至1982年4月30日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简称:UNCLOS)。 第1、2次海洋法会议,由于当时历史条件所限,参加会议的国家中,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只占其中半数。会议通过的4项日内瓦海洋法公约,即:《领海和毗连区公约》《公害公约》、《公海渔业与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大陆架公约》,不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广大沿海国家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而第3次海洋法会议是一次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代表会议,此外还有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参加,一共有168个国家或组织参加了会议。也是迄今为止联合国召开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国际立法会议。会议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斗争的结晶。 该“公约”共分17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有446条。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益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与安全、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等等。 其中,有些内容是对旧的法律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例如,对领海宽度的确定,对大陆架边缘的界定等;有些则是新建立起来的制度,如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国际海底等等。“公约”是国际间多种势力相妥协的产物,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甚至严重缺陷,但就总体而言,仍不失为迄今为止最全面、最综合的管理海洋的国际公约。自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以后,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同霸权主义做了不懈的斗争,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产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该“公约”于1982年12月在牙买加开放签字,我国是第1家签字的国家之一。按照该“公约”规定,公约应在60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后一年生效。从太平洋岛国斐济第一个批准该“公约”,到1993年11月16日圭亚那交付批准书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就意味着该“公约”到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该“公约”,是世界上第93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源流】 海洋法会议与公约的出现,是由于西方强权扩张后,传统“公海自由航行〔Freedom of the Seas〕”原则不敷使用。“公海自由航行”来自荷兰海军舰炮的射程,从陆地起算三海里之外算是“公海”。但二十世纪中期以后,各大国为保护海上矿藏、渔场并控制污染、划分责任归属,传统公海概念已不敷使用。国际联盟曾在1930年召开会议对此讨论,却没有结果。而海上强权美国首先由杜鲁门在1945年宣布,美国领海的管辖延伸至其大陆架,打破了传统公海的认定原则。紧接着,众多国家延伸了领海到12海里或200海里不等。到了1967年,只剩下22国沿用3海里的早期规定。有66国宣告了12海里领海,而有8国宣告200海里管辖。到2006年,仅剩新加坡与约旦继续使用3海里的规定。 一个特殊案例可以说明早年海上管辖的混乱与吊诡:早年当英国奉行3海里政策时,有人在1967年占据了其外海以往海军废弃的一座堡垒,自称成立国家,

国际法中海洋法知识点归纳(自己整理 绝对全面)

海洋法 第一节:概论 首先,海洋的上空可以用于飞行。 第二,海洋的表面可以用于船舶的航行 第三,海洋水体本身是大量的生物资源,潜艇也在水体航行,水体还要接受向海洋倾废。第四,海底可以铺设电缆和管道 第五,底层土有是有和天然气 海洋法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知道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海洋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 世纪初,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了“大炮射程论”,以确定领海的宽度。 年月日至月日,联合国主持的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 年月,日内瓦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专门讨论领海宽度问题,未果。 年月日,《海洋法公约》终于生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决议和协议》也在公约生效之日起开始临时适用 第二节:基线 一、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基线(起算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起算线。 正常基线(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推到离岸最远的那条线)多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 直线基线(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上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之间连接起来划出的一条线)适用于海岸线曲折的地方。 为适应沿海国不同的情况,《公约》海规定沿海国可交替使用以上各条规定的任何方法的确定基线。

二、群岛基线 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睡眠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岛屿的海域应按照《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所有的岛屿不论其面积大小都可以有自己的领海,而且岛屿拥有其领海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它必须被人占领。 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群岛国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从群岛基线量起。 群岛基线划定规则: 、应当包括一个主要岛屿和一个区域,陆地水域比为:到:之间; 、基线长度不应超过海里,最长不超过海里; 、不应在任何位置偏离该岛的一般轮廓。 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 群岛基线划定的范围为群岛水域(群岛水域不是内水)。 群岛国可按照规定划定自己的内水。 群岛水域通过分为“无害通过制度”和“群岛海道通过制度”,所有国家的船舶都享有通过除群岛内水外的无害通过权。 群岛国可在其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空的空中航道,即“群岛海道”,所有船舶和飞机都有权通过这些海道和上空,这就是“群岛海道通过权”。 群岛国制度是一种不同于内水和领海的特殊制度。 三、海湾 海湾的概念 国际海洋法山的海湾与地理上的海湾有不同的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水曲都是海湾。 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划一个半圆,如果这个半圆的面积等于或少于水曲面积,该水曲即构成海湾。反之则不构成海湾。 湾口不超过海里的,为领湾,是内水。超过海里,直线基线应当划在海湾内;如果超过海里,但是被直线基线包围的,该海湾仍是内水。 历史性海湾的概念 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湾口超过海里,但历史上一向被认为是沿海国内水的海湾。 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普遍以有关国家长期在此行使主权,并且周边国家默认这一事实为根据。我国的渤海湾也是历史性海湾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共20个题,每题1分,总共20分) 1.外国人可以享有国民待遇的权利是( C ) A.选举和被选举权 B.担任政府公职的工作权 C.民事权利 D.成为军人的权利 2.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C ) A.将月球据为己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3.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唯一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无害”一词的含义是哪项( B ) A.不违反国际惯例 B.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 C.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海航行权 D.不违反沿海国的法律规章 4.W因为沿海国,V国因其未发表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并且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在W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W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D ) 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的原则,V国行为合法 B.因W国从未提出大陆架的主张,V国行为合法 C.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但无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试大论坛 D.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C ) A.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B.国家对其大陆架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的管辖权,但它又不属于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具有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些权利,且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 C.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专属的

D.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6.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D )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7.甲国人兰某和乙国人纳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兰某逃往乙国境内,纳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兰某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D ) A.由于兰某曾从事反对甲国政府的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兰某提供庇护 B.由于纳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纳某交给甲国 C.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即对纳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 D.乙国可以对兰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兰某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务 8.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达,哪一项是正确的?( A ) A.国籍实质上是一种公民资格,表明个人对特定国家的隶属关系 B.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的国籍,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受其管辖和保护 C.国籍的主要作用是在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一般的、临时的、表面的法律联系 D.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即是本国人,否则即是外国人 9.根据国际法学理论,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D ) A.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靠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来实现 B.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协

海洋法考点整理

1、基线是一国领海与海岸或内海水之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2、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就是海水退潮时退到距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即沿岸的低潮线。 3、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折线基线)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处和岸外岛屿最外缘选定一系列适当的基点,在这些基点之间连续地划出一条条直线,这些直线构成的一条沿着海岸的折线就是直线基线,所以直线基线也被称为折线基线。 4.内水(internal waters):广义的内水和狭义的内水(即内海);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即内海水;广义的海水既包括内海水,还包括一国陆地领土内的水域,即内陆水。 内水的法律地位: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有排他的,完全的主权(排他的管辖权。)(1)沿海国有权制定有关内水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2)一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进入内水 (3)外国商船如果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必须按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但是注意两个例外:一是外国遇难船舶的临时避难行为。二是基于条约义务,各国也常准许外国商船驶入内水. (4)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顺序,才能进入一国内水。 (5)沿海国对于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享有属地管辖权。 5.海湾是指海洋深入陆地而形成的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水曲才能称为海湾。 6.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沿岸属于一国,其湾口虽然超过领海宽度的二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岸国内海的海湾。 7.(英)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我们可以将领海定义为邻接国家领陆,内水和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域。 8.(英)《海洋法公约》第3条对领海宽度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 9.沿海国在领海的权利: (1)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2)沿海航运权及贸易权 (3)领空权 (4)对有关制度拥有立法权 (5)司法管辖权 (6)战士中立权 (7)紧追权 8、无害通过权(其他国家在沿海国领海的权利):(英文) 无害通过权行使的前提条件: 第一:尊重沿海国的领土主权。 第二:通过应该是“无害”的,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的秩序和安全,就是无害的。同时列举了以下12种非无害的行为: 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和使用武力,或以其他方式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和使用武力。 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和演习 任何目的在于搜集情报使沿海国的防务和安全损害的行为

海洋法试卷B

命题人_____ 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_____________ 荆州职院中专部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海洋法教程》期末考试试卷 班级_____ 姓名 ____ 考号_____ 成绩_____ (本试卷适用班级:1215 一、选择题(20*2) 1.1982年通过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法典是() A .《公海公约》 B.《领海与毗连区公约》C.《联合国海洋公约》C.《大陆架公约》 2.下列那个完全属于我国的内海() A .渤海 B.黄海 C.东海 D.南海 3.关于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法律地位的正确表述,应是() A.人类的共有物 B. 无主物 C. 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D. 可以自由占取之物 4.《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A. 6 海里 B.12 海里 C.24 海里 D.200 海里 5.《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

实行 的通航制度是( ) 6. 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 岛水域享有( ) A.航行权 B.过境通行权 C.无害通过权 D. 捕鱼权 7. 第一个提出 大陆架主权权利要求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智利 D.马耳他 8. 群岛国的主权及于( ) . A.群岛水域 B. 群岛水域及其上空 C. 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D. 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以及其中的资源 9. 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 )。 A. 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1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时间为 ( )。 A. 1982年 12月 10日 B. 1984年 12月 9 日 C. 1993年 11月 16日 D. 1994 年 11月 16日 11. 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有权 ( ) A. 自由通过 B.经过许可通过 A. 自由航行 C.经沿岸国批准 B. 通知沿岸国后通行

海洋法之习题

海洋法之习题 1 一、判断题 1.公海自由原则决定了在公海不存在任何法律制度。(F) 分析: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毫无限制或处于无法律状态,公海在长期以来形成了公海的法律制度。 2.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的法律地位与国际海底区域相同。(T) 分析: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是公海,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 公海上行使属地管辖。国际海底区域是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行使财产。 3.紧追只有未曾中断,才能在领海和毗连区外继续进行。(T ) 分析: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可以追入公海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只有追逐未曾中断,才可以在领海或毗连区外继续进行,一旦中断,紧追权就告结束。 4.内水与领海的主要区别是:内水不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T) 分析:沿海国对其领海行使领土主权附有一定的条件,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而外国船舶在内水则不存在这种权利,沿海国在内水原则上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主权。 5.无害通过就是在任何场合下,船舶都必须继续不停地航行,迅速前进,不能停船和下锚。( F) 分析: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过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但并非任何场合,不可抗力、遇难、救助除外。 6.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执行有关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方面的规律和规章的权利。(F) 分析:沿海国在毗连区享有惩处违背该区域所管制事项如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权利,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 7.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是专属性的,它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T ) 8.在公海上,悬挂两国旗帜的船舶,视同无国籍船舶。( T) 9.沿海国只能采取一种领海基线,即或采取正常基线,或采取直线基线。(F ) 分析:沿海国可以采取三种领海基线,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正常基线、直

国际海洋法的重点

国际海洋法 海洋法是现代国际法中一个重要分支,是本课程学习的重点部分海洋法调整和平时期的海洋法律关系,包括航行、捕鱼、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所有海洋活动所发生的法律关系海洋法的内容主要是:各海域的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以及在海洋上从事各种活动所应遵循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21世纪是开发海洋的世纪,海洋法将显得特别重要, 海洋法的编纂,在国际法上是比较晚的。海洋上适用的规则,大部分是习惯国际法规则。1958年在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对这些规则作了初步的编纂并加以发展。 1982年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签订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以下简称为《公约》)是一部最完全的海洋法法典。此公约已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加入,《公约》所定的规则已为大多数国家接受并已在广泛适用了。本章内容是根据《公约》规定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编写的学习时应该注意:(1)联系历史上形成的习惯规则进行对比研究从中认识海洋法的发展和现状; (2)注意《公约》规定的规则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识《公约》在各国海洋实践中的作用; (3)根据我国的有关立法,把我国的立法的海洋法结合起来研究,把海洋法的规则运用到我国的海洋实践中去。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有漫长的海岸线,沿岸面对黄海、东海和南海三个半闭海,有连绵不断的沿岸岛屿和远洋群岛,有丰富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由于与相向或相邻国家的海上边界尚未完全划定,学习本章时应尽量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学科的实践性。 本章主要内容: 介绍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和编纂情况,对海洋法的产生、演变和现状作了系统的说明,其中着重介绍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召开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订情况,对《公约》生效后的情况作了简要的说明。这是学习海洋法所不可缺少的知识。介绍各海域的名称和分布,有助于读者对海洋法的内容有初步的了解。介绍各海域的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这是本章的主体部分,文内几乎全部是海洋法的基本知识,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熟记。因受篇幅所限,文内未能更多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了加深了解,读者有必要选读报刊上的有关文章或其他有关参考书,联系实际,加深了解。对国际海底区域的介绍,主要是根据《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内容编写的。《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的签订和生效后,这部分的内容有了较大的改变。文内有了简单的说明,读者学习这部分时应特别细心领会。 本章的基本概念: 1.海域;2.内水;3.海峡;4.海湾;5.历史性海湾;6.领海;7.毗连区;8.专属经济区;9.大陆架;10.公海; 11.国际海底区域;12.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13.群岛水域;14。群岛国;15.专属渔区;16.基线;17.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18,领水;19.闭海;20.半闭海;21.陆锁国;22.地理不利国;23.沿岸贸易权;24.无害通过权;25.过境通行权;26.群岛海道通过权; 27.自然延伸原则;28.渔业可捕量;29.捕捞能力;30.剩余可捕量;31.传统捕鱼权;32.单一开发制;33.平行开发制;34.公海自由;35.海洋自由论;36。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37.海洋划界; 38.等距离/中间线原则;39.海洋划界的公平原则;40.考虑一切有关情况原则。 本章的基本理论: 1.海洋自由论;2.领海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3.毗连区的性质和法律地位;4.专属经济区的性质、法律地位;5.大陆架的法律概念和范围;6.沿海国在专属经

海洋经济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试卷90分答案

1、在广义的海洋资源概念中才包括海水中所蕴藏的能量资源。 正确 错误 2、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公平性特征主要是指当代人之间与世代人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 正确 错误 3、进行海洋区域划分要明确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划定分区界线,二是回答分区理由。 正确 错误 4、海洋科技权益不是国家海洋权益在利益层上的体现。 正确 错误 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有建立24海里领海和12海里毗连区的权利。 正确 错误 6、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内一侧的全部海域。 正确 错误 7、广义上的海洋管理是指海洋综合管理。 正确 错误 8、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征:公平性,也就是国与国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 正确 错误 9、国家海洋权益,是指国家在其管辖海域内所享有的领土主权。 正确

错误 10、海洋产业结构是指各海洋产业部门之间的比例构成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正确 错误 11、“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不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之一。 正确 错误 1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有建立12海里领海和42海里毗连区的权利。 正确 错误 13、国家管辖海域之外的海洋利益的维护和取得,不是海洋综合管理的基本内容。 正确 错误 14、“持续性”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征之一。 正确 错误 15、海洋经济和陆域经济之间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 正确 错误 16、海洋第一产业,即海洋农业。 正确 错误 17、海洋第三产业,即海洋服务业。 正确 错误 18、海洋产业按产业发展历史分类有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类。

正确 错误 19、进行区域划分,只需划定分区界线,无须回答分区理由。 正确 错误 20、通过实施区划达到保护海洋环境、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的目的。 正确 错误 21、本课程指出,在海洋产业中,海洋产业的高级阶段,一、二、三次产业比重排序特征为()。 三、二、一 三、一、二 一、二、三 二、三、一 22、根据本讲,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征不包括()。 持续性 公平性 协调性 集约性 23、2002年9月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采用了()指标体系。 五类三级 十类二级 五类四级 十类三级 2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正式生效,它的诞生,标志着新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和人类和平利用海洋、全面管理海洋新时代的到来。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海洋政治战略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海洋政治战略 摘要:海洋是每个国家必争之“地”,但是又不能随便的争夺,因为每个国家的海洋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去进行分配,不得擅自的占有和掠夺。每个国家的海洋意味着经济,经济是决定一个国家的强弱,所以每个国家都会根据自己国家目前的状况来制定海洋政治战略,此战略也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跟着改变,以此来保护好自己国家的经济不会被别的国家控制和不会向后倒退。通过此战略强化自己的海军,进而保护国家的所有利益和对他国实施人道主义救援。 关键字:经济发展海洋战略 海洋是每位渔民赖以为生的工厂;海洋是每位人民种类丰富的食材基地;海洋是每位公民不可或缺的利益;海洋是每个沿海城市至关重要的高速公路;海洋是每个海洋国家重而视之的战略要地。 海洋是地球的大股东,他占有百分之七十一的股权,怠慢他的国家必定会失去更多。所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海洋政治战略,并且会随经济的发展做出改变。我国是众多国家中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国家之一并且我们有广阔的海洋,所以我国的海洋政治战略也会比较快的发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结和生效,对当代国际关系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把双刃剑。公约所确立的主要国际法制度包括领海与毗连区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大陆架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通过制度、公海制度、群岛和群岛国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海洋环境保护与保全制度、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转让制度、海洋争端解决制度等。这些新规定和新制度的确立,对于建立国际海洋新秩序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其积极影响包括:12海里领海制度突破了西方传统海洋大国坚持的窄领海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为各沿海国确立国家管辖区域提供了国际法律制度依据;国际海峡通行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世界海洋贸易的发展;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确立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概念和制度;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创立有助于争端解决;沿海国、港口国污染管辖权的确立打破了传统的污染专属管辖权。但是,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世界各国主张折衷、妥协的产物,使得诸多矛盾与分歧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依然存在,甚至某些矛盾还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而日趋尖锐,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首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导致国际海洋划界争端的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划界原则的规定过于笼统、含糊,导致各国对海洋划界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巨大的分歧。其次是专属经济区内海上冲突的可能性增多,其根源主要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不完善,为少数海洋大国在他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军事侦察等活动提供了借口。最后,“剩余权利”问题的消极影响开始显现,主要表现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许多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在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由围绕海洋和平利用以及海上反恐等问题所引发的争议。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陆地大国,也是一个陆地强国,拥有多达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领土。事实上,我国也是一个海洋大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海洋绝对面积有460多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四,我国海岸线18000公里,岛屿线14000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我国对12海里以内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具有完全主权。连同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最长350海里的大陆架,我国总体管辖国土面积应是1420多万平方公里。另外,在我国管辖区内,还有6500多座岛屿。但是我国的广大人民海洋意识淡薄,轻视海洋的价值,令人堪忧。 在一个人民海洋意识淡薄的年代,并且我国刚开始发展经济时代,当代领导人邓小平同志经过冷静地分析当前形势,制定了一个解决海洋争端的方略,方略内容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其中“主权属我”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首要条件。邓小平同志曾

国际海洋法发展史的追溯

国际海洋法发展史的追溯 国际海洋法发展史的追溯2017-01-15 郁志荣郁志荣1235839 郁志荣1235839 微信号功能介绍介绍本人对时事政治学习的心得体会,查阅各媒体刊登的时政文章和信息,以互动的形式进行交流。国际海洋法发展史的追溯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的71%,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基本环境之一。规范人类海上行为的国际海洋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和国际法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国际法起源于欧洲,故欧洲有国际海洋法的摇篮之称。若将1493年教皇亚力山大六世裁定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世界海洋的告示作为国际海洋法的开端,那么国际海洋法的诞生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纵观500多年来世界海洋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根据其时代特征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1493~1894年这个阶段经历了海洋垄断领有——海洋自由与领有的争论——领海与公海二元结构的传统海洋法律制度的形成、稳定及其动摇开始的过程。根据教皇1493年的裁定,海洋通航垄断权以大西洋上的子午线为界,以西归西班牙,以东为葡萄牙所有。从此,其他国家的船舶未经许可不得通行。直到16世纪后半叶,荷兰和英国凭借实力袭击西班牙的贸易船只并将其无敌舰队歼灭,这才使世界海洋垄断领有的格局被打破。接踵而来的是以荷兰

格劳秀斯为首的海洋自由论和以英国塞尔顿为代表的海洋 闭锁论的论战。论战结果,不是整个海洋领有,而是将海洋分成领海和公海并适用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过当时没有明确领海的范围,英国为了排挤在其近海作业的荷兰渔船,于1609年提出了对周围海域的领有主张。1702年,拜茵盖斯·福克在《海洋主权论》中提倡以大炮射程为领海范围,得到了广泛支持。1782年,咖利阿尼建议将当时大炮极限射程——3海里作为领海宽度。18世纪末,大炮射程距离与3海里同时表示领海界限在国际社会得到公认。19世纪后半叶,制炮技术的进步和渔业引进先进技术,对领海范围的确定影响很大。当时大炮的射程已远远超过3海里,在1864年的美国南北战争中,大炮的射程已达到5海里。这标志着大炮的射程和3海里相提并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19 世纪末渔船由帆船变成汽船,底拖捕鱼的方法对沿岸渔业有破坏性影响,3海里已经不能满足保护沿岸渔业的要求。有鉴于此,人们对领海范围3海里的信念开始动摇。第二阶段为1894~1973年这是传统的二元结构海洋法律制度向多元化海洋法律制度的转换时期。这一阶段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相继独立,重视海洋利益的国家越来越多,有关海洋法律制度的争论日益激烈,而且海洋国家的各种提案与日俱增,涉及海洋法律制度的领域日趋广泛。他们不仅限于要求扩大领海宽度,还提出了设立毗连区、

海洋法

海洋法 一、判断题(每题1分) 1. 现代海洋法不仅调整和平时期的海洋法律关系,而且调整战争时期的海洋法律关系。 对 错 2. 《海洋法公约》规定,个人或法人可以不经过本国政府而直接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出某些申请,国际海底管理局应该受理。 对 错 3. 在罗马时期,海洋的法律性质被认为海洋是共同使用的对象。 对 错 4. 到了中世纪,由于战争的需要,促使一些国家对在其势力控制下的海域提出主权要求。对 错 5. 塞尔顿在《锁海论》中论述了英国对其周围的海面有处置和控制其使用的权力。 对 错 6. 《日内瓦海洋法公约》中的《公海公约》和《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基本上是传统习惯规则的编纂。 对 错 7. 联合国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上达成了领海和渔区为12海里的决议。 对 错 8. 领海基线向陆地的一面海域,称为“内水”,领海基线向海洋的一面海域,称为“公海”。对 错 9. 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对 错 10. 我国的《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中国的领海基线采用正常基线。 对 错

11. 内水不仅包括沿岸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同时也包括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对 错 12. 海湾沿岸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时,该湾的法律地位和分界,一般依《海洋法公约》处理。 对 错 13. 严格说来,领水应指一国主权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包括内水和领海。 对 错 14. 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水域、上空、海床和底土,但外国船舶和飞机可以在领海上无害通过。 对 错 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我国的领海的权利。 对 错 16. 如果通过中的外国船舶作出非无害的行为,沿海国可对它行使完全的管辖权,可对它实行扣押或拿捕。 对 错 17. 沿海国有权对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某人行使民事管辖权而停止该船的航行或改变其航向。 对 错 18. 《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是从领海量起,不得超过24公里。 对 错 19. 专属经济区的内界是领海的外界,外界是从领海外界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对 错 20. 《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沿岸国有权停止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 对

海洋法复习重点(名词解释整理)

海洋法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5小题,计20分) 问答题(每题8分,共5题,计40分) 分析题(每题20分,共2题,计40分) 注:下面只是名词解释的整理,后面的问答题和分析题太多或很泛,不好整理。由于海洋法是闭卷考试,大家需要充分准备。 一.名词解释 1.领海:是邻接国家领陆、内水、或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P64 2.登临权:是指靠近和登上被合理的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行为嫌疑的商船进行检查的权利。P166 3.平行开发制度:区域内的活动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组织和控制下,一方面由管理局的开发机构“企业部”进行,同时也由缔约国及其公私企业通过与管理局签订合同进行勘探和开发。P266 4.方便旗:外国人实际所有并管理的船舶在本国登记,取得本国国籍,悬挂本国旗帜航行,船舶悬挂的这种旗帜称为方便旗。P156 5.国际海底区域:即为公海海底区域,包括各国大陆架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P182 6、内海:《海洋法公约》中所指的内水是狭义的内水,即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称为内海水,也称内海。P49 7、毗连区:是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海域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其范围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P64 8、过境通行制度:是指按照《海洋法公约》第38条规定,专为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个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制度。P104 9、领海基线:沿海国家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基线内向陆地一侧的水域称为内水,向海的一侧依次是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管辖海域。P46 10、海峡:是两端连接海洋的狭长的天然水道。P55 11、专属经济区: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是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不超过200海里。P108 12、群岛基线:是连接群岛最外缘各点的直线基线。P94 13、大陆架:是指邻接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以外、深度达200米或超过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许开发其自然资源的海地区域的海床和底土。P129 二.问答题

国际法试题(附答案)

西安财经学院学生社区提供【https://www.360docs.net/doc/976029417.html,】 国际法试题(附答案)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1页至4页,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5页至8页,共8页;选择题40分,非选择题6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B.国际道义C.条约必须遵守D.主权平等[ ]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B.国籍管辖C.保护性管辖D.普遍管辖[ ]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 A.有效统治原则B.托巴主义C.威尔逊主义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 A.确认B.放弃C.冻结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 A.享有无害通过权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

第六章海洋法

第六章海洋法 本章所涉法律及文件 1、《日内瓦海洋法公约》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日内瓦会议) 制定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58年9月4日 4、《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国务院1964年6月8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国务院1979年8月22日批准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1992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一节概述 一、海洋法的概念 海洋法——确定各种海域及法律地位和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称。 二、海洋法的内容 1.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包括领海,内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 国的群岛水域,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2.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海域的管辖权:①完全管辖权,如内海,领海,群岛国的群岛水域。 ②部分管辖权,如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③无管辖权的海域, 如公海,国际海底区域。 不同的海域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各国拥有不同的权利。 3、明确各国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 4、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海洋法的编纂 (一)渊源:习惯和条约 特点:海洋法的大部分原则和规则都是国际习惯法规范。编纂的也是对海洋活动的惯例和海战规则的公约。 (二)编纂 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制定四个《日内瓦公约》初步编纂 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签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最完

海洋法试卷

一、选择题(20*2) 1.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是() A.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B.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C.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D.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 2.国家内水包括() A. 封闭性海湾 B.大陆架 C.专属经济区 D.毗连区 3.下列海域中用于沿海国领土的有() A.港口 B.“区域” C.专用经济区 D.大陆架 4.关于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法律地位的正确表述,应是() A. 人类的共有物 B. 无主物 C. 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D. 可以自由占取之物 5.专属经济区是() A. 领海的一部分 B. 沿海国享有某些主权权利的海域 C. 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D. 公海的一部分 6.《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有权确定的领海宽度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A.6海里 B.12海里 C.24海里 D.200海里 7.水曲的面积( )以横越曲口的直线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称为海湾。 A.等于或大于 B.不超过 C.小于 D.小于或等于 8.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毗连区() A.属于国家领海的一部分 B.属于公海的一部分 C.既不属于领海也不属于公海 D.既是领海也是公海 9.《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权利的性质是() A.管辖权 B.占有权 C.管制权 D.主权权利 10.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有权() A.自由通过 B.经过许可通过 C.无害通过 D.过境通行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我国领海基线采取( ) A.平行基线 B.正常基线 C.混合基线 D.直线基线 12.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沿海国的( ) A.领海 B.内水 C.毗连区 D.专属经济区 13.有权管辖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的国家是( ) A.沿岸国 B.船旗国 C.船长的国籍国 D.造船地国 14.毗连区概念可追溯到() A.英国的《游弋法》 B.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 C.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 D.美国的《商船法》 15.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的“武器威力所及之处,亦即领土权力所及之处”这一学说是指() A.航程说 B.视野说 C.大炮射程说 D.武器威胁说 16. 第一个把大陆架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提出来的是(). A.美国总统杜鲁门 B.马耳他外长帕多 C.1958年《大陆架公约》 D.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7.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享有( ) A.优先权 B.主权 C.管辖权 D.主权权利 18.下列不属于海洋法的特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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