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晋升制度
人事晋升制度
目的:为建设完整的人力资源战略,明确人事管理,清晰人员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从而提高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各部门人员,特制定本规定。
2. 公司人员的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
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二、人资结构:
1、公司分为职员、员工两个职级。
2、其中职员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主管、副主管、工程师、助理、
文员/办事员共八个职位;每职位(岗位)分为1——N级。
3、员工分为技术岗位工(以下简称技工)、特殊岗位工(以下简称特殊工)普
通岗位工(以下简称普工)共3个职位;每职位(岗位)分为1——N级。
三、晋升制度
1.公司根据职、员工在公司的职务、级别晋升中,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工作
年限等都是的重要依据具体参考依据如下:
2.职务晋升条件:
第一条.职务、级别晋升,应在本制度第二部分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二条.职务、级别晋升,应逐级晋升。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又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领导职务。
第三条.职务、级别晋升的,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为公司建设服务,工作实绩突出;能廉洁奉公,团结共事;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必须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四条.职务晋升人员,除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关键词说明:“上职级年限”指提报晋升前,所在职务的最少工作年限。
“编制职位”指人力资源部的公司各部门人员最低编制标准岗位。第五条.级别晋升人员,除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外,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可晋升:
第六条.晋升流程
部门主管以下:部门最高主管提报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部门最高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副总:行政部提报董事会审批董事长核准
四、附则
1、以上条款如有与政府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则以政府法规为准。
2、管理部保留对该制度的修改权及解释权。
批准:审核:
深圳市恒达友创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