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26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26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26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服〔2013〕26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函》(浙交函〔2013〕120号)悉。为适应我省交通建设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行为,促进交通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工程检测试验单位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工作要求和工作量等与委托方在下浮25%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交通建设工程检测、材料试验相关服务项目,应由具备国家和省规定交通工程检测和材料试验资质的交通建设工程检测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工程检测和材料试验单位。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原则,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具体收费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各收费单位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计

费方法、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和价格部门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3年11月15日起执行,我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06〕177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2013年10月11日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 (一)抽样频率 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 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 (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 (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浙江省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预防施工安 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 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交通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见附件1和附件2。 第四条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告前,应当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大工程清单,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本项目的危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核确认。 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危大工程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危大工程清单。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结论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 (二)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施工平面布置 和施工要求等;

(三)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等; (四)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 (五)风险(危险源)分析:按作业单元进行风险(危险源)辨识、风险(危险)因素 分析、风险因素估测等; (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含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技术保障措施、监测监控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 (七)安全检查和验收:检查包括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检查内容等,验收包括验收程 序、验收人员、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等;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七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 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专家论证。其他危大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八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技术、安全、机料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审查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对于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完善的专项施 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 报建设单位备案。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不得组织实施。 第九条专家论证会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建设、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参加。有涉路涉水作业等影响其他安全的,应当邀请铁路、海事、交警等相关部门参加论证会。

2017年3月补充最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检验频率一览表

附录3 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检验频率一览表 说明 1.本附录“工程类别”主要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沥青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交通安全设施5类。工地试验室可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工程类别划分对应参照执行。 2.“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列为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主要检验或外委的原材料、过程质量控制(不包括已完工程实体质量检验)的常用试验检测参数。 3.“施工检验频率”列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编写,但部分试验检测参数的施工检验频率无明确规定,本附录将此类参数对应的信息栏用斜体或“/”标注(用斜体字标注的,为检验频率参考值;用“/”标注的,满足项目具体规定即可);监理抽检频率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开展。 4.“依据标准”列由于表格容量限制,只列出了标准(规范)代号,完整的标准(规范)代号、名称详见附录5(《标准(规范、规程)引用一览表》)。 5.本附录可作为工地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的技术参考,工地试验室在确定具体检验频率时,还应满足项目招标等合同组成文件有关规定。 6.工地试验室在应用本附录过程中,若有关参数的施工检验频率已有明确规定,应予以执行;当标准规范发生更新时,其相应内容应按最新版本予以调整;当本附录内容与标准(规范)要求有出入时,应以标准(规范)规定为准。

工程类别:路基工程(一)第1页,共1页类别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施工检验频率依据标准检验程序备注 原材料检验 土 1.颗粒分析; 2.界限含水率; 3. 最大干密度;4.最佳含水率; 5.CBR 1次/料场/部位(按照路床、 路堤区分) JTG F10-2006 施工单位按规定 频率自检,监理 单位按规定频率 抽检 / 岩石 1.单轴抗压强度1次/料场,有怀疑时随时检测 原地 面土 1.颗粒分析; 2.界限含水率; 3. 最大干密度;4.最佳含水率;5. 天然含水率 至少2处/km,土质变化时, 视具体情况增加 土工 合成 材料 1.抗压强度; 2.延伸率;3梯形 撕裂强度;4.顶破强度;5.厚度; 6.单位面积质量; 7.垂直渗透系 数;8.土工格栅土工网网孔尺寸 1次/批,每10000m2为1批JTG/T D32-2012 施工、监理单位 分别取样并外委 / 过程质量控制 地基承载力必要时JTG D63-2007 施工、监理单位 可共同检验 / 填土天然含水率每天使用前 JTG F10-2006 施工单位按规定 频率自检,监理 单位按规定频率 抽检 / 土方路基压实度 施工过程中每一压实层每 1000m2至少检验2点,不足 1000m2时检验2点必要时根据 需要增加检验点数 结构物台背填土压实度每压实层每50m2不少于1点JTG/T F50-2011 平整度每200m测2处×10尺 JTG F10-2006 土方路基弯沉 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 1km)测定80~100个点 施工、监理单位 可共同检验 / 料源确定1.在选取土场时,应在上述试验检测参数的基础上增加天然稠度、有机质含量及烧失量的检验; 2.每个土场所有试验检测参数检验1次,同时注意膨胀土、失陷性黄土等特殊土的判别和使用; 3.施工单位通过试验选定土场/石场后,监理单位进行验证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土场/石场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pdf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依法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及其考核评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工程项目从业单位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施工作业规范有序的有机统一,是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示范创建及监督管理等。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平安工地建设示范考核评价工作。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和市级平安工地建设示范考核评价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管理部门的,由港口 - 1 -

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主管监督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市级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示范考核评价工作。 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管监督的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内容 第六条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并持续改进。 第七条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从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进行公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作为合同履约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 第九条从业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为重点,加强施工场地布设、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方法与工艺、应急处置措施、施工安全管理活动记录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从业单位应当全面开展风险辨识,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完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 2 -

常用建筑材料送检数量与主要检测参数

1、JC/T446-2000 混凝土路面砖 参数:抗压强度或抗折强度(5块);吸水率5块; 2、GB/T 18601-2009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参数: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干燥、水饱和压缩强度;吸水率;放射性;

GB 6566-2010 3、GB/T19766-2005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参数:干燥压缩强度(5块);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各5各),吸水率5个

4、GB11968-20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干密度和含水率、抗压强度(100*100*100)、导热系数(300*300*20~40mm) GB/T11969-2008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试件制备

5、J GJ98-201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砂浆配合比 需先进行原材料试验:水泥、砂、外加剂等 委托时需注明:砂浆品种、强度等级、结构部位等,外加剂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掺量及产品合格证。 送检数量:砂20kg,水泥10kg,外加剂按照产品说明书掺量提供。 6、JGJ55-201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混凝土配合比 需先进行原材料试验:水泥、砂、石子、外加剂等 委托时需注明:强度等级、坍落度、结构部位等,外加剂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掺量及产品合格证。 送检数量:砂40kg,水泥20kg,石子60~100kg外加剂按照产品说明书掺量提供。 7、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参数: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比表面积)、标准稠度用水量、胶砂流动度

故硅酸盐水泥P.I ,P.Ⅱ、普通硅酸盐水泥P.O ,矿渣硅酸盐水泥P.S不做胶砂流动度。 8、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参数:需水量比、细度、含水量、烧失量 9、建设与砂、石 GB/T14684-2011建设用砂 参数:颗粒分析、表观密度、含泥量、堆积密度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 样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 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1 范围 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和程序。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新建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改、扩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 号)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15-87)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

●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大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50万人的城市。 小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人的城市。 快速路、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体系,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的功能。 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他类型地区的交通路径,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项目交通流量:也称项目生成交通量,是建设工程生成或吸引的交通负荷增量。 非项目交通量:也称背景交通量。除建设工程自身和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建设工程生成的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会产生影响。非项目交通包含两部分:(1)过境交通,即所有通过研究区域且起止点均在研究区域外的交通出行;(2)其他项目交通,即研究区域内其他项目产生的交通,起点或终点在研究区域内。 交通量预测四阶段法:包括出行产生、出行分布、出行方式划分、交通分配四个阶段。 4 总则 4.1 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Evaluate 简称TIE)是通过定量分析预测建设工程开发后对周围相关交通设施及路网的影响度,定性或定量评价建设工程开发并投入使用后对交通通行、交通安全、交通环境等的影响效应,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减小建设工程对周边交通负荷的影响,评价建设工程出入口、基地总平面

建筑工程主要材料、检测

一、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测 本节的主要依据:《砼用钢筋》GB1499-2007 1、钢筋的检验批、取样数量及方法 ①钢筋按批(炉)号随机取样送检,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为一检验批,每批量不大于60t。 ②从每批钢筋中取两根分别切取二个试样做拉力和弯曲试验。当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或弯曲试验不合格时,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或弯曲试验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2、钢筋的质量技术标准 钢筋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技术指标应满足附表1.1要求: 砼用热扎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标准 ②本表摘自《钢筋砼用钢筋》GB1499—2007 。 3、钢筋试验试件长度要求 钢筋试件的长度应符合附表1.2要求: 钢筋试验试件长度 附表1.2 单位:㎜ ②d=钢筋直径。

二、钢筋焊接检测 本节的主要依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1、钢筋焊接的检验批、取样数量及方法 ①钢筋闪光对焊 在同一个工作班内,由同一个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个接头时,亦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②钢筋电弧焊 在施工现场条件下,每一至二层楼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钢筋电弧焊接头的抗拉强度检验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③钢筋电渣压力焊 在施工现场条件下,每一层楼或施工区段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的抗拉强度检验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2、钢筋焊接检验的技术指标 ①钢筋闪光对焊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拉伸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三个试件的抗压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值(见附表1.1); b、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塑性断裂。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

xx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管理办法-xx公路水运 xx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施工企业诚信意识~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部、省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适用范围为: ,一,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浙江省且具有交通方面资质的所有施工企业,,二,评价年度内在浙江省有公路水运工程在建项目的所有省外施工企业,,三,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评价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凡列入浙江省公路、水运,新,改建计划~公路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水运工程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不包括安保和养护工程,~均列入参与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 第四条信用评价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 第五条信用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在浙江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第六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2.制订、修订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内涵及评分细则, 3.汇总并发布当年所有参评项目, 4.组织对当年度信用评价范围的具有交通方面二级及以上资质,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的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5.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 ,二,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质监局参与全省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省公路局督促检查全省公路项目建设的信用动态管理情况~对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填报的在建项目信用评价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2.省港航局督促检查全省水运项目建设的信用动态管理情况~对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填报的在建项目信用评价表进 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厅质监局根据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合同等的执法检查情况~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填报的在建项目信用评价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全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各市交通局,委,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对本辖区内列入省公路、水运新,改,建计划的项目进行核对~将确认的参评项目名单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2.审核辖区内具有交通方面资质施工企业的信用自评报告,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抓紧抓好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抓紧抓好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报备等各项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浙交[2009]20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09.09.30 【实施日期】2009.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抓紧抓好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报 备等各项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 (浙交〔2009〕208号) 各市、县(市、区)交通局(委),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各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单位,各有关中标审计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速公路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会同省审计厅,对部分高速公路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合同签订、报备等审计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总体情况来看,我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和其他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单位、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能按照两厅的统一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全力推进和积极落实跟踪审计各项工作措施,跟踪审计总体开展

情况良好。但调研也发现,一些项目单位和地方主管部门认识尚不到位,审计配合和组织协调工作不够积极,跟踪审计进展缓慢;部分项目单位和审计机构对收费标准理解有失偏颇,跟踪审计收费报价畸高或审计付费出价畸低,审计合同签订、报备工作明显滞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亟待进一步加以规范、解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的意见》(浙交[2009]23号),充分发挥跟踪审计作用,切实促进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经研究并洽省审计厅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交通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监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当前,全省交通系统正在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全力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我省交通系统正在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推进和全面落实跟踪审计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事关大局。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当前加强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交通行业审计围绕拉动内需和现代交通“三大建设”中心工作,突出监管重点、服务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一系列决策部署执行到位的重大举措;是纠正传统的事后审计工作弊端,实行建设期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组织有机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审计方式,节约投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创新之举,有利于及时完成竣工决算审批,完善基建程序;是我省交通系统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交监察发

工程材料技术参数及检测标准要点

工程材料技术参数及检测标准 芜申线高凓段桥梁2标工地试验室 2014.11.1

工程材料技术参数及检测标准 一、混凝土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制地点分别随即取样; 2、浇筑一般体积结构物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立方或没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米以下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米制取3组,若50米以上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构筑物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合站拌制时可几座、几处合并制取2组。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2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常用的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方法详细介绍

常用的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方法详细介绍 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报道有关于住房纠纷和烂尾楼的问题,出现该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使用了劣质的建筑材料。很多农村家庭自己建造房子时不会太多关注建筑材料的问题,只要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即可,但是城市建筑中,不管是居民住房还是商业建筑或者是工业建筑,对建筑材料的要求等级均较高,优质的建筑材料才能保证建筑物的质量达标。每一种建筑材料都有其固定的检测方法,下面的时间大家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下常用的建筑工程材料都有哪些常用的检测方法。 1、现场搅拌混凝土检测 根据国家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检测,取样时应采用随机取样的原则,取样的重复组为3组,保证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和可信赖性。 2、商品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自购买运送到施工现场之后,需要按照预拌混凝土检测标准取样测定,用于交货的混凝土在交货地点进行取样,用于出厂的混凝土应在搅拌施工地点进行取样,对于预

拌混凝土的质量,每一车都要通过目测检查。 3、钢筋检测 对于不同组别的钢筋建筑材料需要进行不同批次的取样和检测,测定钢筋的直径、长度、弯心直径等指标。 4、墙体材料检测 不同的墙体材料使用的检测方法不同,使用随机取样法取样检测,对墙体材料进行抗压强度和密度检测试验,确保墙体材料的承重能力能符合建筑物的设计要求。 5、防水材料检测 防水材料是建筑工程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建筑环节,很多建筑物由于防水施工工作不到位,后期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还需要重新整改,增加整改成本和难度,施工方使用的防水材料需要有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并且要明确注意使用期限和产品的规格以及使用范围等重点指标。防水材料的检测除了要对其检测物理性能外,另外,也需要做注水试验来判断防水材料的性能。

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小茅山垃圾场生态修复工程编号:B 1.3— 致:扬州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于2016年8月22 日进场的钢筋,经我方检验合格,现将相关资料报上,请予以审查。 附件: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 ■3自检结果: □4其他 本次报审内容系第1次报审。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审查意见: □同意使用。□不同意使用。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注: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提出本报验单,需复试合格才能使用的,应在复试合格后签批。 2、大型设备开箱检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应参加。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小茅山垃圾场生态修复工程编号:B 1.3— 致:扬州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于2016年8月22 日进场的天然砂,经我方检验合格,现将相关资料报上,请予以审查。 附件: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 ■3自检结果: □4其他 本次报审内容系第1次报审。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审查意见: □同意使用。□不同意使用。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注: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提出本报验单,需复试合格才能使用的,应在复试合格后签批。 2、大型设备开箱检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应参加。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小茅山垃圾场生态修复工程编号:B 1.3—

浙江交通建设工程_611307236

交通建设工程 质监与造价 第六期 (总第35期) 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2005年12月20日 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网址:zjt gov cn ●重点报道1交通部发出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1) 2交通部出台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见 (47) 3省交通厅发出关于发布高速公路造价控制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53) ●行业管理1交通部2005年第16号公告公布通过水运工程监理资质许可企业(62) 2省人事厅、建设厅出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 施办法》(63) ●工作简况1省交通厅质监站试验检测基地大楼顺利结顶(66) 2省交通厅质监站深入开展监理市场“打假活动”查实 并清退124名持假证监理人员(67) 3省交通厅发布四项软基处理预算定额标准、施工技术 规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68) 4省交通厅质监站《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系统 研究开发》被列入交通部联合科技攻关项目(69) 5《钢管拱桥管混凝土浇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课题通过专家鉴定(70) 6省交通厅质监站开始对在浙从业的外省外系统公路、 水运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发放《执业管理手册》(71) 7省水运工程施工统一用表全面升级为省水运工 程施工统一用表全面升级2.0版(72) 8我省2005年通车高速公路实体工程检测工作顺利完成 (73) 9宕渣路基压实度快速测定方法研究课题落户诸永高速公 路段S109标(74) 10第一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应用 培训班结束(75) 11省第二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工作培训研 讨班结束(75) 12站组织试验检测专项检查、交流活动(76) 13站举办试验新规程学习活动(77) 14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召开征求原始记录 表式及试验委托系统软件意见会议(78)

(2014年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 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1499.1-2008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2013版(浙价服〔2013〕264号)

附件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 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表 类别序号试验项目单价(元)备注 土1.1 颗粒分析试验(筛分法)100/样 1.2 颗粒分析试验(比重计法)200/样 2 液限塑限联合测定180/样 3 重型击实1500/样 4 轻型击实500/样 5 承载比(CBR)1800/样不含击实试验 6 天然稠度200/样 7 室内回弹模量1000/样 8 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干密度2000/样 9 自由膨胀率300/样 10 有机质含量200/样 11 含水率50/样 12 比重40/样 13 综合毛体积密度400/样 14 密度30/样环刀法 15 三轴压缩(UU)1000/样 16 三轴压缩(CU)1500/样 17 土的剪切100/样直剪 18 土无侧限抗压强度300/样 19 烧失量200/样 集料20 筛分120/样 21 针片状颗粒含量150/样 22 压碎值250/样 23 磨耗值600/样 24 磨光值2200/样 25 含泥量80/样 26 砂当量200/样 27 粗集料表观密度、饱和面干密 度、毛体积密度、含水率、吸 水率 250/样简易法28 堆积密度、振实密度、空隙率80/样

集料(续) 29 细集料饱和面干密度、毛体积 密度、吸水率 150/样 30 细集料密度100/样 31 坚固性700/样 32 碱活性1000/样 33 软弱颗粒含量250/样 34 棱角性150/样 35 含水率80/样 36 有机物含量150/样 37 亚甲蓝300/样 38 氯离子含量250/样 39 碱集料反应2000/样快速法 40 云母含量100/样 41 轻物质含量120/样 42 三氧化硫含量200/样 43 粗糙度150/样 44 膨胀率100/样 45 方解石含量250/样 46 矿粉筛分试验200/样水洗法 47 矿粉密度试验100/样 48 矿粉亲水系数试验250/样 49 矿粉塑性指数350/样 50 矿粉加热安定性200/样 岩石51 单轴抗压强度800/组 52 抗冻性1600/组 53 含水率200/样 54 密度100/样 55 毛体积密度200/样 56 抗折强度1000/组 57 吸水率100/样 58 饱水率100/样 59 坚固性700/样 水泥60 密度100/样 61 比表面积300/样 62 标准稠度用水量50/样 63 凝结时间120/样 64 安定性150/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 砂: 1、 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 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立方米 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 或 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 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 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 二、 卵石(碎石): 1、 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 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立方米 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 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 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 三、 混凝土试块: 1、 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 检验批次: (1) 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 、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3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 100盘和100m 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3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时,每、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 1000m200m c (2) 对于现浇砼: a 、 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 、 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 3块 四、 砂浆试块: 1、 执行标准:JGJ/T70-2009 2、 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 于一 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 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由施工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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